相依 爱你,喂饱你,永不嫌弃你/夏七夕
夏七夕,天秤女,双重人格。
文风凛冽嚣张,擅长刻画青春的悲伤和荒凉。
代表作:《后来我们都哭了》《我和你的笑忘书》
我从来没觉得有什么样的信念能够让我生活坚强。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身在远方我一样能够感受温暖。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做过一件比这更对的事。
接你们回家之后,我的生活遍地开花,猫飞狗跳,所向披靡,欢乐无敌。如果我有阿拉丁神灯,我一定会许下一个,唯一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你们的生命和我一样长。
1
我说想带一只萨摩耶回家时,QQ群里的闺蜜开始对我狂轰滥炸。
“你家都有一只猫了,为什么还要养狗?”
“你可以买只小狗玩!大狗就算了!”
“你这个每天头发都不洗的女人!怎么能照顾一只大狗!”
“猫和狗不相容!会打起来的!”
“你以后没有周末了!你再也不能陪我逛街了!你会天天围着你家的猫和狗转的!”
……
闺蜜此起彼伏的叫喊声把我淹没,却没有把我心里的念头打消。
我好像从小就对毛茸茸的东西特别爱,理想生活状态便是养一只狗一只猫,夏天带出去遛,要多拉风有多拉风,冬天暖手暖脚,要多暖和有多暖和。
不过朝九晚五的工作让我没那么多时间,加上我除了上班时间,下班还写点小说,给杂志社供稿什么的,所以日子过得特销魂,昼夜颠倒,吃了上顿忘下顿。
就算是爱狗爱猫,也有心无力,只能爱别人家的。
在男友莫初把CC送我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就跟家人朋友说的一样,连自己独善其身都没法儿,更别说兼济猫狗了。
但CC的到来让我发现,就算你生活得毫无章法,但这世上总有些东西会让你为之改变,且,心甘情愿。
CC是一只白猫。我生日时,莫初把她当生日礼物送给我。我一直觉得CC是他从宠物市场买来讨好我的,因为我第一次见到巴掌大的CC时,毛茸茸的一团雪白,像个雪球似的,瞪着一双怯怯的琉璃眼好奇地看着我,我伸指头逗她,她喵喵地舔了舔我的手指。乖巧伶俐,人见人爱。
直到现在我在微博上发CC的照片,大家都会问我CC是什么品种,一点都不相信她是只流浪猫。甚至某天,我把CC的照片作为桌面,拉住路过的同事指给她看:“看,我家的猫。”
同事狐疑地看了半天,问:“你从网上下的图吧?你这个连头发都不洗的女人,怎么会养出这么美貌的猫?”
……
我力排众议地反驳:“难道你们不觉得是因为近朱者赤,人美,猫才美吗?”
所以,为了保护手无缚鸡之力的美人和美猫,我得养一条狗!
噗……闺蜜群里各种喷血表情,“七七,装什么柔弱,你还手无缚鸡之力呢,缚头狼都绰绰有余。”
我不理会闺蜜的打击,英勇无畏地找了朋友,联络一家养狗的家庭。
在领狗之前,我也有各种同闺蜜一样的担心,当然并不是担心狗会把我的生活打乱,让我没有时间手忙脚乱,而是害怕自己会对他各方面的疏忽。
所以我特意在网上下载了热播剧《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哭得稀里哗啦。
看狗狗跑十几公里去寻找主人,看剧里的小女孩与狗狗的亲昵,看她小时候与狗狗相依为命,长大后却因为谈恋爱、工作忽略了狗狗,以前与狗狗一起睡,长大后却狠心地把狗狗关在门外。忽然就讨厌起了女主角,起了埋怨。
她不记得自己曾在年少时许下的会一直照顾狗狗的诺言,她不记得狗狗陪伴过她的那些孤单的日子,她不记得狗狗曾为了她奔跑数十里。
可是电脑前的我却明白了狗狗赐予的温暖和之后的孤单。
我抱着CC在她身上边蹭眼泪边说:“等把狗狗抱回来了,我们一定都会很爱很爱它。”
在把小萨带回家之前,其实还有另外一个难题,那就是名字。
七七?AA?DD?QQ?叮当……
不行,我要给小萨取个酷一点的名字,喊出去都是拉风的,最后我在微博上问:“大家觉得酷狗这个名字怎么样……”
然后大家都被我囧到了。
哼!他们都是地球人,不能理解我这个火星人的思维!
我念着这个拉风的名字去领萨摩耶了,但当我看到小萨眨着一双白白的睫毛,懵懵懂懂地看我时,心都软成棉花糖了。长了一副被我和CC保护的模样,怎么能保护我跟CC呢?
最重要的是,酷狗这个名字一点都不适合他。抱他回去的路上,我望着路边的招牌开始给他取名,肯德基?麦叔叔?肉夹馍?烧仙草?
同去的莫初问我:“你是不是特饿?”
我心不在焉地应着莫初,继续看路边招牌,鸭霸王,霸王?小霸王?不好听。大王?大王?
对!大王!
我转头寻求莫初的意见:“你觉得大王怎么样?大王!多威武的名字!”
……
我摸着怀里还眯着眼睛的小萨,自作主张地说:“喂,大王,你以后就叫这个名字了,你以后的职责就是保护我跟CC,听到没?”
小萨完全没什么反应,只是朝我怀里又拱了拱。唉,看来,让他保护我和CC还有一条漫长的道路。
没关系,我抱着怀里的一团柔软,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就算你不能保护我们都没关系,我来保护你们两个也可以。
虽然我知道猫和狗大多是不相容的,但我当把大王带回家那天,家里乱了套!
大王看到CC能跑能动,还是和自己一样的白色一坨,估计把她当什么好玩的了,立刻兴奋地摇着胖乎乎的小身板扑上去。
CC猛然看到家里多了个活物,而且这个活物朝自己扑来,加上猫的天性,CC已经俨然感觉不到大王的善意,面对扑过来的大王,CC咻地一下竖起利爪,迅速快捷地给了大王一掌。
大王先是迷茫,后来继续好了伤疤忘了疼,扑上去。于是,整个屋子里充满了我的尖叫,大王,你给我站住!不要追CC!CC!你给我进卧室,不准出来!
最后我累得气喘吁吁,这两个货依旧在彼此追逐得不亦乐乎。最后我把大王拎起来,啪啪两巴掌,怒斥:“你给我老实点儿。”
大王无辜可怜地看着我,我叹气,把CC拎起来,一样两巴掌,不准跳来跳去引大王跑。
但CC仗着我的溺爱,脚刚落地,又开始跑来跑去,我看大王,大王很乖地站在原地吐着舌头看我。
我放心满意地摸大王的头称赞,还是大王最乖了。转身走进卧室给他们拿吃的。但当我拿着猫粮狗粮走到客厅时,看到大王依旧追着CC满屋子跑,更好笑的是,我刚走出门,大王立刻装没事儿人一样,像自己在练跑步一样,慢悠悠地跑到我面前,殷勤地看着我。
……
大王就是一腹黑范儿。
起初领回大王的一天,还挺新鲜的,看着他和CC你追我赶,笑得前仰后合。
但之后我每天下班回家,站在家门口会先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即便这样,推开门后还是会暴跳如雷!
每天家里都被他们打得一团稀乱!!衣服、化妆品、袋子、数据线,全部拖在地上!他们亦敌亦友,虽然某次大王把CC吓得跳到冰箱上,并且最后直接掉进冰箱的死角里,在里面喵喵叫也出不来。
但我回家却看到CC跳到我的化妆桌上,把我买的几百块一瓶的护肤品,咻地一下扫到地上,然后大王站在地上崇拜地看着她,一看到护肤品落地,他就奔上去踩踩踩踩。
我头疼地看着他们俩。
大王一天会尿尿十几次,我没在家清扫,他和CC满屋子追的时候,又会各自踩到,于是整个房间充满了臭味。
闺蜜们开始嘲笑我。
“跟你说过养猫容易养狗难,还是这么大一狗。”
“每天伴着毛飞的日子怎么样?”
“你不是说CC和大王在你的带领下能安全相处吗?”
我欲哭无泪地把闺蜜们的幸灾乐祸跟莫初重复着:“莫初,你说这怎么办?怎么办?我要把他们两个都丢出去!”
莫初淡定地摸着我的头说:“那把大王放到我家养吧。”
“好!”我立刻欢呼起来。
……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做过一件比这更对的事,接你们回家。
2
不过虽然我答应得高兴,但心里还是不舍的。
如果不是为了大王生活得好点,不用每天在自己的便便里踩来踩去,我还是会坚持把它关在家里的。
于是CC和大王开始了分居生活,我开始了辛苦的奔波生活。
因为我必须一天回家看CC,一天去莫初那里陪大王。CC是只居家的猫,每次带她出门散步,她都会胆战心惊,完全不像在家里时一副横冲直撞的模样。
大王是只喜欢溜达的狗,每天带他散步,我都要累趴下了,人家还吐着舌头在前面跑得飞快。
但他们也有很多共同点,比方说都是吃货,每次不管我吃什么东西,这两个货都会飞快地凑上来,特别是CC,平时跟她说来亲一口时,甩都不甩,扭头就高傲地迈着猫步走了。但某次我在吃蛋挞,这个货就扑上来,我不理她,继续吃,她便跳到电脑桌上,探着头亲我的嘴巴。
相比智商来说,其实我一直觉得CC比大王聪明。
CC因为长大,脑袋也变大了,有次我在上网时,她不停地来扯我,在我看她时,她便跑到喝水的杯子边,埋一下头,然后喵喵叫几声。我不明所以,继续上网,CC继续来扯我,反复几次。我终于走近她的水杯,才发现,这个家伙因为脑袋太大,已经喝不到水,暗示我给她加水呢。
而大王呢,莫初在把大王接回家后,开始变得像一头小狮子。
莫初说,每天起床闻到的是一屋子的臭味,每天出门吃饭回家,看到的是满屋子狼藉。大王喜欢啃咬东西,给他玩的玩具,玩一会儿就腻了。他就找新鲜的玩,比方说把莫初放在沙发上的遥控器咬到地上,探究一下它的结构。把水管用牙齿一层一层咬断,试下水管的质量。把莫初放在床边的衣服全部拉在地上,踩踩,看看衣服的做工。
大王在莫初家成长的一周后,莫初这个有洁癖的人,已经变得和我一样,像我习惯拿起沾满CC猫毛的衣服一样,他拿起沾满大王狗毛的衣服,也能够淡定地穿在身上了。
都说狗认主人是看谁给他喂吃的。这话不假。
虽然我是天天遛他的那个人,但莫初天天照顾他。所以久而久之,大王便不再甩我。加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我对CC的偏心,或者他觉得欺负我后,我打不到他。因为他总是蹿得很快把自己庞大的体积塞到床下,我懒得揪他。
所以他日渐嚣张,偶尔玩腻了球,就会跑过来欺负我一下。把我的水杯打翻,用爪子挡着我的电脑键盘,时不时地蹿到床上吓我一跳,每当这时,我就会抓狂地大叫莫初。然后,莫初会回头修理他,起初,修理完后,他就委委屈屈地瞪我一眼,然后钻到床下。但后来他便聪明了,他知道我一喊莫初,大概就是让莫初揍他。所以每次他欺负完我,只要看到我喊莫初,甚至是我刚转头看向莫初,他都会立刻淡定地装做一副乖巧的样子在床边摆尾巴。这就导致之后每次我委屈地说大王欺负我时,莫初回头,就看到大王淡定地在我面前经过,或者是冲我乖巧地撒欢。莫初便会觉得我骗了他,冷哼一声:“大王多乖啊,你又想欺负他。”
……
我常常觉得我这么聪明一个人,怎么智商被这只狗比下去了。
还是CC可爱一点,嗯,CC是只多么独立的猫啊,人家最喜欢的就是踩在楼顶的房檐上散步,我每夭把窗户打开,她饿了,或者是估摸着我下班回家了,就会回来吃东西,和我逗玩一会儿,玩够了就又出去散步了。有时候我觉得她不是我养的宠物,相反,我是她养的宠物。
闺蜜说:“CC随你,凉薄,独立。”
我抗议:“我哪里凉薄了,我热情似火着呢。”
“热情似火的人,麻烦把你的衣服拎走洗一下好吗……”莫初站在我身后,拎着我沾满猫毛的衣服,鄙视地看着我。
我叹息,以前只不过CC的毛满天飞,现在多了个大王,我所有黑色的衣服都沾满了白色的毛。于是我就把所有的黑色衣服都丢进了一个柜子里,塞满了柜子,没有再穿过……
但即便这样,某天去公司,找遍衣柜,除了白色衣服,其他都沾满了毛,无奈之下,我只得急匆匆地穿了白西装出门。到公司后才发现,白色西装上一样沾满了毛,只不过看不出来罢了……
我是个特别自恋的人,以前没CC、大王的时候,我经常喊闺蜜给我拍照。
但自从有了CC、大王,我便从幕前转到了幕后,给CC那个家伙拍照是经常的事。
CC就连拍照都像我,一分钟前还在青面獠牙地为了抢沙发跟我打架,但一看到我拿起相机,人家立刻摆足了骄傲范儿忧郁范儿。蹲在我新买的沙发上装无辜。
我看到她的样子,真是又无力又好笑。
CC和大王还有个共同点就是脾气特大特来劲儿,我有次忘了给CC喂水,因为我睡得沉,所以CC在床头叫我,大概我没听到,于是这厮直接跑到客厅,我半梦半醒中,听到咚的一声巨响,立刻被吓醒,冲到客厅一看,这厮把饮水机推倒了……
半桶水倒在地上,有的还洒了出来,CC正啪嗒啪嗒地喝着水,我无奈地收拾残局……
大王有次感冒了,加上天下雨,我和莫初出门没带他,回到家后,就发现整个房间像被抢过一样,柜子里的衣服丢满了地,我一千块的毛领被他的口水黏成一团,桌边的书全部丢在地上,并且满地纸屑,书被啃得乱七八糟,他不知道从哪里找出皮鞋油,啃烂,踩踩,然后跳在沙发上,于是我新买的沙发垫上布满了黑色的脚印,特别是我出去玩时,买的一个精小的瓷乐器,当初我跟老板砍价砍了半天才砍到三百,此刻也已经被大王扫落在地,变成碎片。
啊啊啊啊啊!!!
我暴躁尖叫怒吼!!莫初走上去拎起他,小心翼翼地说:“你打他一顿吧。”
我低下头,便看到大王瞪着无辜的小眼睛委屈地看着我,小声地哼哼唧唧两声,好像在说:我感冒了。
啊啊啊啊!!
我冲到卧室把自己重重地抛到床上,我当初为什么要养萨摩耶这种长得卖萌又无辜的狗!!
最重要的是,你们摔东西就算了!为什么要挑我贵的东西摔!CC也同样!每次带她出门,她都会跑到车后面,在位置后面磨爪,把车后的位置抓得凹凸不平,我看着昂贵的被抓起的毛毯,无语问苍天!
随着CC和大王的长大,我也确实如闺蜜所说,渐渐没有了自由时间,白天上班,晚上写稿,周末睡觉一天,带大王和CC去洗澡一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偶尔闺蜜陪我出来逛个街,我看中一样华丽丽的东西,满心喜欢,闺蜜都抛出一句:“先把你家的两只货藏起来,你再买。”
……
除了家里,我的车也成为两个家伙欢乐的地方,CC最喜欢蹲在风挡玻璃前,跟一尊神兽似的,有次过收费站,人家边收钱,边稀奇地看着风挡玻璃前的白猫问:“这哪儿买的,跟真的一样。”
CC立刻站起身,在风挡玻璃前走动。
“这就是真的。”我泪流满面地看着慈祥的收费阿姨答道。
不过有了大王后,CC便不往风挡玻璃前蹿了,因为大王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
有次莫初送我上班,顺道带上了大王,莫初说,我下车之后,大王就立刻从后座蹿到了前座,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不说,还企图朝他靠拢。
莫初一边开车,一边把脑袋推开,大王便老实地趴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但过一会儿,大王就会朝莫初移动一点,先是把爪子搭他身上,再把脑袋靠过来,最后直接整个脑袋趴他腿上,再缓缓移动身体,最后莫初到家后,大王已经整个躺在莫初怀里闭着眼睛睡得安稳……
3
说来可笑,在养CC时,记得第一次带她去剪指甲,我都把她交给宠物店的女孩,然后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哭。虽然我知道,动物剪指甲和人类剪指甲差不多,并不会疼痛。
可是看到剪刀在它的指甲上翻飞时,我还是忍不住心里觉得疼。
而养大王时,因为我并不会挑选狗,所以买狗时,一群小萨里,我挑的是一只最胖乎乎,看起来蠢蠢笨笨的狗,我觉得胖乎乎大概就是心宽体胖,没忧愁。
或许他累得也不清楚自已在做什么了,他只是想陪着我。
或许他累得也不清楚自已在做什么了,他只是想陪着我。
所以在大王感冒时,带他去宠物医院,医生告诉我,大王的爪子上长了两个多余的狼指,必须要做手术时,我心惊胆战地问医生,怎么会这样。
医生说,狼指一般是天生的,你买狗时没有发现吗。
我摇头,我不懂选狗。不过在那一刻,忽然我又庆幸了起来。
因为医生说,也有人不愿意给自己的狗做手术,因为价格比较昂贵,所以有的小狗长了狼指,小时候并没什么影响,但长大就不能钻灌木丛,否则,狼指刮到灌木,如果它们奔跑飞速,灌木会直接把它们的狼指撕下来,血肉模糊。
一般狗狗只长一个狼指,两个是比较少见的。
我忽然庆幸是我养了大王,我跟莫初说,做手术,不管什么价格,我只要大王没有一点意外地成长。
但我又哭了,因为我怕他疼。
做手术那天下着小雨,因为大王已经长大许多,四五十斤,为了他爪子不沾地变脏,我下了车后一直抱着他去医院,左手打伞,右手抱着他。
他瞪着漆黑的大眼睛,乖巧地看着我,觉得我要累趴下时,就伸舌头舔我的脸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当做奖励……
因为要上班,更多的因为不敢……不敢陪他做手术,所以我把大王交给医生就跑了。
听着大王在身后叫得凄惨,我的眼泪和大雨一起纷飞。
那天上班,我打碎了杯子,忘了上级交代的任务,给组员开会时不停走神,拿错文件,和同事发生冲撞。还没下班,便一个电话接着一个电话地询问医院,大王的手术完了吗,可以接回家了吗。可以了吗。
终于在晚上八点时,把大王抱回家。
看着他脚上的绷带,一路上我都在哭。
而乖乖的大王,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让我不要担心,把他抱回家放在地上后,他还特意在我面前跳动了几圈才趴下休息,好像在告诉我:我很好,你不用担心。
那是大王有史以来睡得最久的一次,大概因为一整天的折磨,找不到主人,被关笼子,被送到手术室,打麻药,精神模糊,闭眼,做完手术后行动不便的腿,以及,做完手术,为了不让我担心,在我面前转的几圈的疲累。
但那晚,我起身去卫生间时,大王还是撑着身体,像往常一样摇摇晃晃地跟我到了门边,蹲下陪着我。或许他累得也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了,他只是想陪着我。
是的,他总是会陪着我,不管我做什么。
这两年,我因为职场的沉浮,所以心变冷变硬了不少。也因为得到了一些浮华的东西,开始逐渐空虚起来。我沉溺在这个城市的灯红酒绿里,不知所谓,虽然内心依旧有不同的声音告诉我这样不好,可是我不知道怎样才是好。所以我一边浮躁一边因为内心的声音痛苦,精神很差,甚至经常晚上会耳鸣。
但有了CC和大王后,我快乐了不少。
虽然精神上仍有抑郁,但至少不会患上写字的人大多具备的抑郁症。
所以,在逛街空虚之后,在深夜望着满屋子的衣服以及一狗一猫与我大眼瞪小眼之后,我想我一个人时可以随意生活,但现在还有一只狗和一只猫陪伴我,他们那么信任我,那么乖巧,给我带来那么多快乐,我要回报他们,我要努力赚钱买套房子!免得他们与我一起再受颠簸之苦。
嗯,为了以后他们相处融洽,所以在买房之前,必须要先磨合下。
周末时,我跟莫初提议带大王到我住的房子里。
其实在大王去之前,我特怕CC受欺负,毕竟大王长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狗,叫一声都惊天动地的,不知道CC会吓成什么样。
所以大王进门前,我抱着CC百般安慰,不要怕不要怕。
但大王进门后,我就惊呆了,CC先是挣脱我,跳到地上。大王立刻欢快地跑上去嗅CC,CC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武装得跟个小炮弹似的,伸出爪子,边龇牙咧嘴边扑上去揍大王。
于是,一分钟后,我的担心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CC已经追着大王满屋子飞了,大王被她欺负得最后钻到沙发下面,因为身体太大,所以只能把头塞沙发下面,胖嘟嘟的身子弓在外面。
我笑喷,CC真是太有女王范儿了。CC抓着我的裤腿,我把她抱在怀里,CC开始淡定地看着钻在沙发下的大王,那一小表情,那叫一个斜睨众生。
不过出了门CC立刻又变回一只猫,为了躲避大王的欺负,直接钻到车座位底下,优哉游哉地睡觉。
弟弟来长沙后,和我住在一起。
弟弟说,每次我出门,CC都会飞速地跳到楼顶,然后目送我。所以从那之后,我每次出门后,都会站在楼下看看楼顶。有几次,真的看到一只小猫在上面探头探脑。
那一刻,我真心的感动。
有时候,在这个世界上,鼓励我们走下去的能量,并不来自于任何名著或信念,仅仅是温暖的一瞬间。
而这两团毛茸茸的东西,他们给了我多大的能量啊。
这一年,我花钱如流水,我贪吃我发胖,但是再也没有一刻,比这两个家伙在我身边让我更觉得安稳了。
初冬的时候,我带这两个家伙一起去洗了个澡,然后把他们带到湘江边的草坪上晒太阳。
草坪上很多家长带着小孩子在踢球,大王一下车,便兴奋得不知所以,立刻加入到了他们的队伍。那些家长小孩都很喜欢他,把球踢给他,他追上去,然后把球停在原地,用鼻子推着滚。
CC这个外出胆小鬼缩在我怀里,懒洋洋地看着大王。
这时,有个小孩摔倒了。大王立刻飞扑上去,虽然很多大人还是喜欢自己的小孩看看可爱的狗。但他们依旧怕狗会咬到小朋友,所以大王飞扑那瞬间,我看到孩子的家长很担心地也扑过去。
大王很淡定地叼了叼孩子的衣服,把他拽起来,旁边的大家笑成一团。孩子的家长也放下了心舒了一口气。
大王好乖。我夸奖着大王,大王傻乎乎地伸着舌头扑过来抱我。
抱着他的那一瞬间,我温暖了许多。
养猫养狗之后,关注其他猫狗更多了,我的微博关注里,大多都是与宠物有关的东西。
我还特意给CC和大王开了个微博叫“夏CC大王”,偶尔上去记录他们的成长。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很好玩的东西,猫狗日记。
狗狗日记简洁至极:
7:30起床啦!吃早饭,我超喜欢吃早饭!
8:00伸个懒腰!我超喜欢伸懒腰!
8:30坐汽车!我超喜欢坐汽车!
9:00在公园散步!我超喜欢在公园散步!
10:00回家啦!主人摸我的头!我超喜欢主人摸我的头!
11:00洗澡啦!我超喜欢洗澡!
12:00磨牙棒真好吃!我超喜欢磨牙棒!
14:00睡醒了!我超喜欢中午的太阳!
15:00玩球!我超喜欢玩球!
16:00看电视!我超喜欢看电视!
18:00骨头汤!我超喜欢骨头汤!
20:00睡觉!我超喜欢睡觉!
猫的日记却是:
我隐约记得我被这个可恶的人类囚禁已经二百七十多天了。这些天经常有我的同类从窗口经过,他们用眼神在跟我交流什么,我只是告诉他们不要着急,总有一天会实现的。
那个可恶的人类说我有些“过敏”,我觉得我有必要搞清楚“过敏”是个什么东西,然后把它当做自己的武器。
愚蠢的人类经常享用美味的鱼汤和鱼肉,而我只能吃些油腻的难闻的饼干。但是,为了保存体力,我还必须得吃。
这个人类还囚禁了一只漂亮而愚蠢的金毛猎犬,我认识这家伙,他愚蠢的程度堪比树上的鸟蛋。几乎每天他都能自由地出去玩,但是让我无法想象的是,他竟然还回来,我认为他的脑子一定是有问题,连早上的狗粮都吃得那么欢,竟然还那么享受那个人类的抚摸,天哪。
窗台下头那只鸟,我观察了他二百六十天,我觉得他就是那个人类放在这里盯住我,不让我逃跑的,还特意弄了一个铁笼子包住他,不让他受到伤害。不过,呵呵,那个笼子是挂在房顶上的,只有一个简单的钩子和钉子,我心中的计划已经大概明确了。
只要等到下一个雨天,愚蠢的人类就会过来开门窗,我只需要等到傍晚,借助房间里的凳子、桌子、橱柜,三连跳,从东北方向扑到那个铁笼子上,然后挂住摇晃几下,笼子的钩子就会滑落,在钩子离开钉子的瞬间我就能够起跳,跳到窗边的洗手槽上,窗户只要开了四厘米以上,我就能毫发无损地出去,然后我会在隔壁那一家的草地里趴着休息,一直到雨停,这时候这个愚蠢的人类或许会发现我已经逃脱了他的掌控,可能会趁着夜色来找我,但是我只要不发出声音,他一定不会发现我。也可能因为雨太大,他不愿意来找我。又或许他根本不会发现我不见了。
等到月亮升起来,我就沿着马路一直往西,与我的老朋友们会合。
看完之后,我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
这真的极像猫和狗的心理。CC很聪明,她会每天准时叫我起床,虽然动作是抓挠咬,很不温柔。她很大力士,生气的时候可以推翻饮水机……她还很骄傲,只有在吃零食时,才会对我温柔一下。家里有装修时留下的红泥土,她把袋子抓烂,每天去玩红泥土玩得不亦乐乎,然后踮着红红的爪子爬到我的床上,跳来跳去,跳来跳去,于是多了许多红爪子印。一副有主意、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而大王,他总会吐着舌头跟着CC傻跑。
就像CC扫化妆品在地上,他配合踩一样,他就是一只讲义气的狗。
都说猫不亲人,可是CC却不一样,不管曾经的室友木木待她多好,不管后来弟弟与我同住和她多亲热,每次只要我在家,她都会睡在我的床上。
而只要我在家,她便会和我同吃同睡,不管我睡得多翻天覆地,人家一准陪着我。
而大王,虽然我在更多的日子里,充当了他的玩具,而不是他主人的角色。但是莫初说,只要我不在,大王的脾气就会异常暴躁。
虽然他们打碎了我很多昂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经常占我的床,虽然他们睡觉会打呼噜,虽然他们会抢我吃的,虽然我每天都要帮他们清理臭臭的粪便。可是他们会一直陪着我,会在我孤单的时候钻进我的怀里,会在我对这个世界失望时用他们无辜的眼神温暖我。
得猫狗如此,夫复何求。
4
在写这个文之前,我有很久都没有见CC了,因为要离开长沙这个城市一段时间。所以我一直在外面疯玩,连住家都少。偶尔莫初会带大王出来看我。
大王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了莫初的狗,莫初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
我说:“这个小兔崽子,整个儿一白眼狼,不记得当初谁买的你。”
莫初斜睨我说:“CC也是只白眼狼,她还不记得当初谁捡的她呢。”
大王欺负我,CC欺负莫初。我哈哈大笑起来,这真是因果报应啊。
我很想夏CC,也很爱夏大王。
这些,便是这一年半来,我与他们的生活。
我写了他们这么多字,回忆了与他们这么久的成长历程。
从前,好像我们大多爱感激命运感激生活,其实这两年里,我只谢谢他们。
是他们温暖了我那些孤单而寂寥的生活。
虽然我写青春小说是一个煽情高手,但是对CC和大王,我却笨拙得不懂如何煽情。
我记得他们给我带来的所有快乐,我会用相机记录他们每个月的模样,我会永远爱他们,喂饱他们,永不嫌弃他们。
可是我却笨拙得表达不出对他们的爱。
没关系。
如果时光允许,就让我一直这样笨拙地生活吧,笨拙地爱他们,喂饱他们,永不嫌弃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