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戏剧的意外影响 铡刀、棒子和妇女权利
京剧《秦香莲》或《铡美案》,大概要算是京剧传统剧目中最为有名的一种了,不仅京剧演而且几乎大多数地方剧种都在演。在过去的时代,《秦》剧受欢迎的程度,恐怕今日流行歌坛之天皇巨星也难以望其项背,街头巷尾,瓜棚豆架,不时地飘出几句“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就跟听见婆媳吵架一样稀松平常。此剧上演频率,在传统戏中即使不是第一,也保准出不了前三名,余生也晚,懂事时没赶上看戏就进入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了,而“文革”后首批开禁的剧目中就有《秦》剧,连当时我所在的穷乡僻壤,都得以一饱眼福。每当戏一波三折地演到一脸黑的包公一声长喝:“开铡!”四个龙套将陈世美高高架起,投畀铡刀时,台下群头攒动,呆目圆睁,个个舒心解气之状,如夏日饮冰。
就像陈世美已经成为“负心汉”的代名词一样,秦香莲伸冤,陈世美挨铡也成了理所当然的社会常识,如果你跟某些戏迷老头老太太说,这个戏可能还有其他的结局,陈世美没有死,保不齐他们会跟你急。然而,事实上,《秦》剧还真的有一种演出本,里面并不存在我们现在公认的所谓常识,而是一种更为传统社会所认可的大团圆结局,陈世美不仅得以保全首级,连官衔甚至驸马身份都安然无恙,而且依然是秦香莲的丈夫。说是秦香莲告状不成,一怒之下效木兰从军,立下不世战功,挟功臣之势,回来要求重审陈世美,在包公已经打了折的铁面面前,陈世美被判有罪,在将要被铡的紧要关头,结果反倒是秦香莲和她的一双儿女动了恻隐之心,最后的结局是在包公和王丞相的斡旋下,陈世美充分地赔情认错,陈秦夫妻和好,一家团圆。其实,类似这种富贵忘妻的负心汉的故事,在传统戏剧小说中非常之多,如《张协状元》、《潇湘雨》、《崔君瑞》、《王魁负桂英》等,但是真的将负心汉铡了的还真不多,最有名的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的处理负心汉的方式最为典型,那就是悄悄将铡刀换成棒子,而且由被负的女人来打,纤纤玉手,举着一根柴棒,纵下死力气,在负心汉的屁股恐怕比搔痒也差不了多少——天下薄幸男子何其幸欤?
不过,如果我们仔细想想的话,就会发现,在传统社会里,用棒子而不是铡刀对付负心汉才是常理。如果在真的《秦》剧设计的年代——依包拯来判断,应该是宋朝,发生这么一件案件,秦香莲有着一双儿女的丈夫因为她的缘故把脑袋丢在了铡刀的那一边,那么以后的日子她将很难应付,即使看着《秦》剧大声叫好的人们,真的在生活中,恐怕也很难与她相处。她的一双儿女长大以后,更是无法面对这样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自己的母亲恰是让父亲丧命的人,在一个父权社会里,这样的尴尬足以令人无法安身立命。如果让金庸来处理这样的素材,主人公不能不报杀父之仇,但又不可能报,那么大概只好让他们自杀了。按传统的伦理规则,陈世美固然该杀,但却不应该出自秦香莲之手,否则,“夫为妻纲”的夫权颜面何存?
其实,如果我们看戏看得足够地仔细,就会发现《秦》剧负心汉因负心而挨铡,只是一种表面的逻辑,陈世美的被杀,实际另有其原因。细推起来,《秦》剧为陈世美开列的罪名有四:不忠——隐瞒了已有妻室的事实,有欺君之嫌;不孝——双亲弃养,亲死不葬;不义——杀妻;不慈——灭子,等于更大的不孝。除此之外,还可以附带一个“逼死韩琦”的罪过。这些罪名在一个正常的传统社会里,有些实际上是很难发生的,考中而做官的人,抛弃妻子倒是有可能,但自己的爹妈都不要了,却基本上没有这个可能性,科举制度本身的程序和规则就排除了这种可能。做官的人连爹妈死了不守制三年,都会遭到言官的弹劾,从此再也别想出头,更何况将自己的爹妈死了不去安葬了。不是说做官的人个个孝顺,但是为了堵别人的嘴(特别是政敌),他们装样子也得装得像模像样,相对于士绅而言,他们所承受的道德压力显然要比一般老百姓大得多,只要他们还打算维持自己的身份地位,就不大可能去冒这种天下之大不韪。《秦》剧之所以将陈世美说得如此没人味,近乎禽兽不如,一则为了激起民愤,二则恰是为了给铡陈世美寻找合法依据。显然,从传统社会的法律依据来讲,作为一个高官,仅凭杀妻一条,似乎没有必死的道理,就是山乡穷壤,一介莽夫打死了老婆,真正抵命的也不多。所以如果没有另外三条罪状,秦香莲未必会那么理直气壮,包老爷的龙头铡也未必能挨得上陈驸马的脖子。也就是说,尽管秦香莲冤出大天来,如果不给陈世美加上另外三顶大帽子,那么包公的铡刀也只好望着陈驸马的脖子兴叹。
然而,尽管《秦》剧的作者(大概不止一个两个)高明地把陈世美妖魔化了,让一个简单的负心汉变成了十恶不赦的恶棍,也让秦香莲十分决绝而痛快地逼包老爷把自己的夫君咔嚓一声铡了,但摆在秦香莲尤其是她那一双儿女面前的伦理困境却依然存在,毕竟,她的夫和他们的父是由于秦香莲的缘故才丢了吃饭的家伙。这里实际上存在一个悖论,按《秦》剧作者的设计,陈世美从法律上(根子是伦理上)该杀,但在现实中杀了他却有伦理上的问题。在父权制的伦理性的法律体系中,女子只有熬到了婆婆的地步,才算有了一点位置,基本上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法律地位,面对丈夫,即使是横暴的负心汉,并没有有效的法律惩治武器,忍耐和原谅是她们最可能的选择。不受气的妻子,往往由于娘家的势力在起作用,而娘家的地位与势力则是由于存在另一些男人的缘故。即使那些娘家有势力的女人,面对负心汉,也只能做到在乡老或者官府的干预下出口闲气,并没有多大的可能选择离婚或者给丈夫更重的法律惩处。越是出身大家有身份的女人,就越是在乎“从一而终”,不论出于什么理由,女人的再婚都是丢人现眼的事情。男人对于女人有“七出”之条,但女人反过来却连“一出”也没有。即使碰到了抛弃家庭和对妻子施暴的男人,官府和乡里宗族对他惩罚之后,还是得让那个恶人回到家里,让饱受痛苦的妇女忍受他。只要传统的基因没有断根,那么秦香莲之辈的伦理困境就永远没有突围的可能。
所以,如此多的反映负心汉故事的传统戏剧小说,只有《秦》剧选择了“铡杀模式”,而其他的都归于“棒打模式”,即使同为《秦》剧,也有“棒打”的处理演出本。戏剧学家赵景深说大团圆结局的《秦》剧庸俗,那是他站在现代人的立场上说话,而与他同时代的农村,处理类似的“负心案”,铡刀一般是要被丢在一边的,“苦主”不会告官,宗族也不会将负心汉沉潭,像对待有点出格行为的寡妇那样。恶人受到的薄惩,无非棒子之类的舞动,最终是在三老四长、七姑八婆的责骂与劝和中,夫妻趁乱和好,九九归一,还是学者们所不喜欢的“大团圆”。甚至到了改革开放以后,面对越见其多的负心案,令各级妇联、单位和法官感到头疼的还是这样的问题,如果允许离婚呢,似乎遂了“现代陈世美”的愿,如果坚持不许离婚呢,似乎也是便宜了那可恶的汉子。即使这样,更多的面对负心汉的妻子,还是情愿选择维持本来已经破碎的婚姻关系。这也是众多的“包二奶”的男人敢于如此放肆的原因。只要没有平等的政治和经济地位,男女的法律地位也就无法真正平等。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秦》剧的陈世美还是被铡了?而且显然这个结局深受人们的欢迎,所有类似剧目加起来,也没有《铡美案》这样火而且火得时间那么长。小说《西游补》里的秦桧叹曰:秦桧前面的秦桧也多,秦桧后面的秦桧也多,为什么单叫秦桧一个受苦?其实陈世美也可以说,陈世美前面的陈世美也多,陈世美后面的陈世美也多,为什么单叫陈世美一个吃铡刀?道理其实很简单,铡陈世美是为了捧老包。从前的负心故事的戏剧和小说,讲的是男人薄幸,女子痴情,基本上是男女对立的二元结构,而《铡美案》讲的则是包公如何地秉公办案,不畏强权,为弱者伸冤。由二元化为三元,但这第三元却喧宾夺主,毫不客气地占据了主角的地位,秦香莲的冤与陈世美的恶都化为了包公刚正不阿、不畏权贵行为的陪衬。在这个剧中,大家最热心的其实是皇帝女婿怎么没良心,怎么没人味,怎样为非作歹,而皇家又怎样昧着良心不讲道理一味袒护自家姑爷,而包公最后怎样顶住了天大的压力,舍得一身剐,敢将皇帝的女婿拉下马,而且还毫不客气地铡了他两段,传统包公案的戏剧,这是一个主基调。清官的公正清明,不仅是指日常百姓的官司上理得清断得明,关键是要敢于碰硬。都说包公有三口铡刀,一为狗头铡,一为虎头铡,一为龙头铡,一铡平民百姓,二铡贪官污吏,三铡凤子龙孙,而我们在各种包公戏中,只听说用龙头铡和虎头铡,而绝少开启狗头铡,包公在过去老百姓眼里,就是现在的“中纪委”,专治大个的,铡些个牛二狗蛋,大概没人乐意看。中国老百姓当然看不清政治背后的黑幕里到底在怎样操作,但他们有一个非常简明的判断方法,就是看你在涉及有权势人们的案件中到底怎么判,敢不敢向着弱者说话。如果碰上了那么一个半个敢于碰硬的耿直的官吏,那么老百姓就会将众善归之,千好万好地传诵一万年。中国的老百姓其实也挺喜欢那些杀富济贫的绿林好汉,更喜欢除恶铲强的侠客,但是最乐意的莫过于让清官为他们主持公道。豪强恶霸(特别是那些依权仗势的皇亲国戚豪门恶少)如果被侠客惩罚,固然也大快人心,但终不如被清官法办来得过瘾,具有官方和法律的意义。这也许可以说是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老百姓一方面热衷于嘲弄皇权(传统戏剧里的皇帝大多昏庸、无能,爱听小老婆的话,纵容丈人舅子为非作歹,《秦》剧让皇帝的女儿嫁人做二房,也暗含着戏弄),一方面又让来自皇权的权威为他们主持正义和公道,事情就是这样不可思议。
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各级政府和妇联组织一提起维护妇女权利,就断不了要惩罚“陈世美”,保护“秦香莲”,显然,这是《秦》剧留给人们的印象。陈世美和秦香莲已经化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他们代表着自古以来就屡见不鲜的负心与婚变,然而实际上,《秦》剧留给人们的印象不过是观众的错会意。剧中的老包,其实并没有多少维护“妇女权利”的意思,《秦》剧咔嚓一声铡掉陈世美的脑袋,所捍卫的依然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社会的伦理原则,而在这个伦理体系里,无论秦香莲们冤深如海,也只能在合乎原则的条件下得到一点安慰。说实在的,真正的秦香莲能有棒子已经不错了。
我们知道,所有的包公案都是戏剧和小说,真正的包拯其实远没有这么大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