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嘉木莫尔多:现实与传说 5、山神的子民们

在这个藏汉混血很多代,且基本不通藏语的人家里,我听了更多不得要领的传说。这些传说在文化上更靠近的不是藏族,而是汉族民间的那种东西了。

好客的主人取来一大块猪膘,把一把刀插在上面时,我从背包里取出从丹巴县城带来的两瓶白酒。倒了一大碗。碗在转着火塘的几个男人手里转了起来。猪膘与刀子传到我手里,我切下一大块,用刀尖挑着,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油滴到火里,火苗窜起来,把这一圈人的脸都照成铜色的了。火塘里的火,要比头顶吊着的那盏被烟薰黄的电灯更加明亮。

酒过三巡,好几块猪膘已经下到了我的肚里。

主人说:“真没有看出来,哥哥还真是我们这个地方的人。”

这时,屋外一阵拖拉机响,不一会儿,一个穿着牛仔服的青年人走了进来。

这是主人家上过高中,却没考上大学的儿子回来了。

主人问今天找到货拉没有。年青人翻了翻眼睛,说,跑了一趟,但路塌方,中途空车回来,一分钱没挣到。他端起酒碗灌了一大口酒,却再没有往下传,酒碗就放在了他的面前。现在,这种文化败落的乡村里,正在批量出现这种乡村恶少。我也是因了酒的缘故,从他面前端过酒碗,大喝了一口,再递到他父亲手上。

这个青年人就发作了。

像刚发现我一样,一双瞪大的眼睛狠狠地盯过来。我的眼睛没有退让,也不能退让。

他的眼睛让开了,又喝了一口酒,说:“你要去什么地方?”

我说:“赞拉。”

“赞拉?”

他父亲说:“就是小金。”

他说:“小金有什么了不起,那天几个小金收药的人过来,叫我们狠狠打了一顿。”然后,他又说了许多威胁的话,他看看我的背包和相机,说:“听说北京和成都有人闹事,现在到处都设了卡子。”

他把我当成从大城市来的人了。他父亲无法制止住这个撒野的、仇恨城市人的小子,只是对我说:“他喝醉了,不要理他。”

我收拾了背包准备离开这户人家,他又提出了又一个问题:“公路塌方了,班车都不通了,怎么样,明天我用拖拉机送你去小金,给两百块钱就行了。”

我当然不会接受这种讹诈。最后,是他父亲将他从屋里赶了出去,而把我留在了他的家里。第二天醒来已经晚了,这家人除了一个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只是微笑,而一言不发的老人,都已经出去做事了。他给我端来一碗茶,用藏话说:“上路的时候,躲着我家那野小子一点。”

我说:“我不怕他。”

老人指指自己的耳朵,说:“我早就听不见了。”

我只好笑笑,和他告别,上路了。两个小时后,我回到丹巴。在招待所里铺开纸写我那篇叫做《野人》的小说。写得闷了,就下了招待所前曲折的石阶,到车站转转。那里依然很安静,树荫静静的,时间就消消停停地团身地里面,一点也不想延展的样子。

于是,又回到招待所写我的《野人》。

那些年里,我特别喜欢在路上的旅馆里写短篇小说。在若尔盖,在理县,在隔丹巴县城不到50公里远的小金县城。写完这篇小说,虽然路还没通,但我应该上路了。

漫游中的写作,在我25岁之后,与30岁之前那段时间,是我生活的方式。那时,我甚至觉得这将成为我一生惟一的方式了。

我又上路了,目的地就是50多公里外的县城小金。

临行前,我给曾是同事和领导也是朋友的小金县委书记侯光打了一个电话。他告诉我说,等我出发走到一半路程叫新桥的一个乡,那里就没有塌方了。他还特别叮嘱,叫我到乡政府打电话给他,在那里吃顿饭,接我的车就到了。

当夜,听着吹过整个县城上空的风声,我很快就睡着了。

睡着之前,我口里念出的却是小金县城以前的名字:赞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