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大人 男友的房间

难得的男友

我决定将男友这个敏感的话题定为随笔的主题。

首先,得给男友下一个定义。我打算写的男友,不同于男性朋友,而是更为特殊的存在。

若是下个定义,那就是:他们是男人,是朋友,而且并非普通的“男性朋友”。理所当然地,这样的人极其难得。

虽然无关紧要,我还是试着描写一下我讨厌的男人。

能具体想出来的,是这四种类型。

爱扎堆的男人

立志当儿童文学作家的男人

不会正确使用语言的男人

只会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啊呀,好讨厌。光是这么写一写,就令人心情忧郁。

所谓“爱扎堆的男人”,就是拥有一群特殊的伙伴,无比喜欢他们,三天两头一起搞活动的男人。诸如大学时代同一俱乐部的伙伴,某个职业运动员的粉丝俱乐部等。讨厌什么呢?我讨厌那种自我解放的方式——什么“和这些伙伴在一起的我,才是真正的我”。只能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才能解放自己,这就是性情乖舛,而且幼稚。

那么不分场合,到处解放自己就好吗?倘若这样质问我,我会回答:当然啦,那还用说。如果得到解放的是一个给他人带来困惑的“真正的我”,那么首先就得改正这一点。

大多数爱扎堆的男人一旦结婚,便会成为“爱炫耀家庭的男人”或是“爱耍威风的丈夫”。非但如此,弄不好还身兼二任。这是通过观察得到的结果。

爱扎堆男人的特征,可以举出爱喝酒和爱好户外活动,然而,无论是酒量还是户外活动的能力都很一般。若是哪方面极为出色的话,那么与其说是爱扎堆,不如说是爱酒或热爱户外活动,就不属于这一范畴了。

而且,爱扎堆男人的最大特征,是他们都认为自己拥有一颗“少年般的心”。

还有立志当儿童文学作家的男人。

在男性儿童文学作家中,认真而出色的作家非常之多,然而不知为何,立志者中却是怪人多多。其特征便是笔头勤快,三天两头地寄明信片来。明信片或许是关键所在,既没有非写信不可的要事,关系也说不上亲密,然而明信片一写就是好多。一读就明白,恐怕相同的东西同时寄给了好多人。要说可爱确实够可爱的,但不得不说,这个样子想成为儿童文学作家大概不太容易。

要说这种人哪里让人生厌,便是“希望被理解”的愿望莫名地强烈。我分明不打算理解什么的,他却一个劲儿认为必须理解,得到理解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同时又是容易受伤害的人种。原则上,对于容易受伤害的人种,我是敬而远之的。

此外,他们自认为具有“孩子般的心”,不仅如此,还极其珍惜那颗心。

还有不会正确使用语言的男人。

这与沉默寡言、词汇量少或者语法不够准确无关。说白了,就是在咖啡馆里说什么“咖啡就行”的男人。若是问他:“咱们去哪儿呢?”他便回答:“哪里都行。”“那么,去公园吧。”他又回答:“太冷了,不去。”“要不看电影?”则回答:“不想看电影。”“那么就待在家里吧。”结果又说“啊?”的男人。

这些人自认为很“普通”,但是当追问他“什么是普通”时,则又张口结舌。

最后,是只会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他们认为圣诞节不为女朋友在漂亮的餐厅预订座位就是对不住她(或者要受到埋怨)。“男人一出门,劲敌有七人”,“孩子是夫妻的纽带”等等,这无数的警句、格言、迷信和戏言,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坚信不疑。

这一类人每每与“不能正确使用语言”的人相互重叠,但另一方面,他们似乎又“希望做一个有良知的人”,比如在咖啡馆里,大概不会说“咖啡就行”之类的话。他们与其说认为自己“普通”,莫如说自认为是“男子汉”,没有意识到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

顺便说一句,这四条也完全可以套用在女人身上。虽说能完全套用,但我要写的是“男友”的事情,女人暂且搁置一旁。况且,这四种类型的人也可能各具魅力(魅力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如果有魅力,便可能成为朋友。倘若是男性,便会成为“男性朋友”。

但那不是男友。对我而言,即便是阴差阳错,他们也不可能成为男友。当然更不可能成为恋人。

在这层意义上,男友和恋人颇为相似。

没有和这个人发展成恋爱关系,真是太好啦!这样的念头仅仅产生过一次。他是我的男友,我们有许多东西可以分享。倒不是说我们彼此相似,大概是能够相互理解。我们能够轻易地理解对方感情的细腻之处和节奏,如同水渗入沙滩一样自然而然。

之所以在能够的下方加上着重点,是不希望与已然理解混为一谈。能够理解,无非是说能单纯将抛过来的东西接住。

我们时常见面,共进午餐或者晚餐,有时则是下午茶、深夜的美酒,一起散步,真诚地交谈,告诉对方在没有见面的时候发现的好东西、好事情。

他是一位容貌和心灵都非常美的人,说什么“没有发展成恋爱关系太好啦”,听上去可能有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之嫌,但我毫不在意。因为今后会发展为恋爱关系这个客观上的可能性,对于我(抑或他)来说,其实是不值一提的。

我和这位男友分享的众多事物中,最重要的便是人生,说成世界也无妨。亦即生活在同一个时代。

和恋人的区别之一便在于此。恋人是甜美得几乎灿灿放光,特别得已然无以复加,无暇顾及人生和世界将会如何。这样短暂而真实的瞬间十分重要。即使这样的瞬间能永远地持续下去,并终其一生,那归根结底也无非只是结果。

对于我而言,生活在同一时代不仅限于男友,也是朋友具有的最大资质。

现在活着的人虽说都处于同一时代,但我所谓的“同一时代”则远远来得狭隘。比如说一起工作,共同制造同一件东西;一起对“现在的老头们”“现在的年轻人”大发感慨;哪怕在我成了老婆婆的时候也活得好好的,能与我同处一地共同看着这个世界,等等。

这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是绝无可能做到的。或许正因如此,人在儿童时代才那般孤独吧。

人情

现在,我正在越南伏案写这篇稿子。久违的东南亚。刚出机场,温度和湿度便以令人怀念的气势扑面而来。眼前是多雨的国家特有的鲜艳色彩与植物的蓬勃朝气。笑脸有如孩子般天真、体格却充满野性的人们。霓虹灯,大排档,气味。还有满街数量惊人的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五花八门的拉客者。

假期虽然不足一个星期,旅行却能使肌体重新焕发活力,令人高兴。

我把盆栽托付给了一位男士——他既是优秀的编辑,又是年长于我的男友,这才来到了这里。盆栽是一种名叫马尾辫棕榈的观赏植物。我素以让盆栽枯死的高手著称,然而已经两年半了,这株马尾辫棕榈却仍未枯萎,始终绿意葱葱。

“你要去哪儿?”

托他照料盆栽时,他问道。

“越南。”

“和谁?”

作为男友颇为少见,他会问好多问题。这便是他的性格。

“去干什么?”

“丈夫怎么办?”

“狗呢?”

“交稿期限?”

“你肯定回来的吧?”

一个一个地回答这些疑问时,我突然发现平素在种种琐事上,我其实一直受到此人的照顾,已经有十五年了。与精瘦的躯体不相称,他很能喝酒,而且容易沟通、喜爱让人快乐的事情、工作能力强、万事适可而止、有位善解人意的妻子,堪称完美无缺。

总之,在日常琐事的问题上,我尽量避免去打扰说着“就当我不在”的丈夫,而是借助男友的力量,方才走到今天。

初夏的越南是水果的乐园,我每天都品尝大量的水果。青而甜的香蕉、熟透的芒果、馥郁的释迦头(番荔枝)、榴莲、爽口的柚子、冰凉的山竹、没有花纹的西瓜、清淡微甜像点心似的火龙果。

上午逛街,下午稍稍工作一会儿,夜晚便是喝酒。

过着这样的日子,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为什么我会把盆栽交给男友照看?

我分明是有女友的。

可以列举几个理由。年过三十五六的她们多半已经结婚生子,哪里有时间照看别人的盆栽?而那位男友住得较近,而且办事一丝不苟,不可能让植物枯萎。

不过,另外还有关键的理由,这是刚才坐小船渡河回旅馆的途中发现的。

从许久以前起,不知何故,我就明白欠女友的人情是危险的。

大概包括我自己在内,女友们并没有丝毫的恶意,却有将事物时而夸大时而低估的根性。面对一件小小的礼物,她们会极其夸张地感激;而对于巨大的牺牲,却轻描淡写地不以为意。

这有时固然堪称美德,有时却让人困惑。

比如说,托她照顾过一次盆栽,说不定曾几何时,给别人的印象就变成了事无巨细全部是由她来照顾的了。

而男性在这方面较为实在,总体而言。

这次这位男友,会像女性一般善于享受聊天的乐趣,因而常常被称为“大婶儿似的男人”,但在这种地方却非常有男子气概,实实在在,让人放心。

欠了一次情,始终就只是欠一次,男友身上有这种不随意夸大的清高。

我一面在脑子里思考这些事情,大白天里乘上了小船。河水绿中泛着褐色,岸边高大茂盛的草丛中,有很多色泽花纹与鹌鹑蛋相似的青蛙。小心点哦,这里的青蛙会咬人的。划船的女人提醒道。

傍晚,雨气势磅礴地倾泻下来。我在宾馆大厅喝着西瓜汁,眺望着落雨的情景。大雨冷却了白昼的热浪。

然而,对于充满男子汉气度又实在的他,我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欠他的情。老是去麻烦他,却不记得他曾麻烦过我什么。可能对他而言,我便是“女友”,恰如我看我的女友那样,是那种尽可能不要欠她们人情为佳的对象。

倘若如此,我虽然占了便宜,却并非我的本意。虽然并非本意,却占便宜了——也许应该这么说。

金子光晴的诗篇中,有一首题为《给女人的辩白》的诗作。


给女人的辩白


女人说的话

什么都应原谅

女人犯的错

不必心怒欲狂


女人的谎言、女人的任性和放荡

恰似点缀女人和服的斑斓花样

将其都视为女人的色彩吧

须得极力褒嘉、精心欣赏


任凭偷盗还是欺骗,切莫责问

瞒天过海,女人们

和别的男人幽会,也切勿妒恨

不必在意自己的面子自尊


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气度宽大

胸襟坦荡。女人才是花中之花

然而,对那些不懂得恋爱术的伪劣女子

唯有这种女子,让我们蔑视她

蔑视那些既是女人又非女人的假花


在这里,姑且就遵循这首诗里主张的原则,以日日摸索恋爱方法的名分请求谅解吧。

即将凌晨两点了。从刚才起,壁虎就在窗外低鸣。在东京,正是黎明即将到来的时候。

明天很想去买点儿东西。我受人之托,得购买盐、青瓷茶杯,还有串珠刺绣拖鞋。不用说,自然全都是来自女友的订单。什么重呀、易碎啦、不知道哪里才有卖啊,她们毫不理会。对于她们这份情谊,我当然是竭尽全力予以回应,永远竭尽全力。

人生,便是这样构成的。

禁忌

我想写一写比利。

比利是我在美国认识的。那年我二十岁左右,无所事事地在纽约东游西逛。在大都会美术馆宽敞的展厅内,比利向我打招呼。那时我并不知道,美术馆是个勾引无所事事的日本女孩的胜地。

我们谈了谈绘画方面的事。我说我喜欢伯恩·琼斯,他说罗塞蒂更胜一筹。我们谈论了罗塞蒂妹妹写的诗。在美术馆前的石阶上,我们坐下又聊开了。我买了罐无糖百事可乐,比利却说应该喝传统的可乐。

随后他邀我去他家。比利的家就在附近,说是可以请我吃顿便饭,还说他擅长做菜。

被我拒绝后,比利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为什么?享用美食之后再做爱很快乐哟。”

“做爱?不是光吃饭啊,还要做爱?”

“可能的话。”

比利属于那种对自己的肌肉颇为自豪的白人,脸上胡子拉碴,虽说有一双可爱的眼睛,但是我觉得不能这样做。

“不行。”

我回答。之所以记住了比利,是因为那番对话十分有趣。

“为什么?有情人了?”

被比利这么一问,我便谎称是这样。作为拒绝的理由,似乎没有更合适的了。

“真是滑稽透啦。这么快乐的事情你却只跟情人干,太可惜啦。”

我忍不住笑了。

那时我深信做爱只是恋人之间的事。比利却说这仅仅是乐趣之一,与吃一顿美餐、看一场电影、外出旅行是同等程度的事情。

“所有这些事,和朋友一起做是最开心的。”

比利是这么说的。

当然,说来说去,这不过是勾引女孩而已,比利一定经常说着这种话把女孩带回家去。不过他关于做爱和朋友的认识,看来是非常认真的。

“跟恋人干不如跟朋友干,这种事世上有很多呢。”比利说道。

回忆起来颇令人怀念。打那以后过去了很长时间,后来我时常在街头意外地碰到比利。我们彼此笑着称对方为“another tripper”(另一个旅行者),至多也就是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并没有更亲密的交往。后来我就离开了纽约。

倘若是现在,我大概会这么回答比利:包括肉体关系在内的友情当然存在,不和你上床并不是因为有了情人,而是因为没有上床的理由。实际上,应该这样回答才是。

男友和恋人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肉体关系。一般而言,肉体关系到处都有,也存在包括这种关系在内的牢固友情。倘若从恋爱的观点来看的话,有时会令人绝望,然而从友情的观点出发,有时却是美妙的事情。

因此和男友之间的禁忌并不是上床。大多数事物都是心境问题。禁忌之类,原本就只存在于每个人的心灵之中。

禁忌。

就我个人而言,禁忌是两个人一起到观光地去,比如盛夏的海滩、游乐场,还有乏味的购物也同样不行。

倘若是和恋人(如果他希望的话),我乐意奉陪。和女朋友、和家人也都可以。不过,我不能和男友两人跑到观光地去(还有乏味的购物)。问题在于这些地方如影随形地充斥着疲惫。快乐是不妨分享的,而疲惫则不能。对我来说,这便是禁忌。

我认为分担疲惫带来的痛楚与悲伤,并且因此得到深化的关系,是夫妇的特权,而情侣是感觉不到疲惫的,所以去任何地方都无关紧要。

这世间似乎把上没上床看得相当严重,真是奇妙的事。

例如,人生会在陡然之间变得黯淡。当我的人生陡然变得黯淡时,便有男友将卡洛尔·金的CD《花毯》作为礼物送给我。卡罗尔·金粗犷的歌声,以及一曲曲简洁而微带暖意的旋律,恰是我那时所欠缺的。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只听这张CD。《I FEEL THE EARTH MOVE》、《WHERE YOU LEAD》等,这张CD收录的全是名曲,还有《YOU'VE GOT A FRIEND》,卡洛尔·金用她那粗犷的声音唱道:

You just call out my name,

你只须将我的名字呼唤

and you know wherever I am,

你知道哪怕我远在天边

I'll come running to see you again.

我都会再次飞奔来和你相见

Winter,spring, summer,or fall,

无论冬天、春天、夏天还是秋天

all you have to do is call.

你所要做的只是呼唤

我哭了。就像这首歌唱的那样,我与送这份礼物的人,JUST A FRIEND(只是个朋友),但他却填补了我的欠缺,这种安心和救助原来就同做爱相似。

世界上有男人和女人,真是妙不可言。远在天边,抑或近在眼前彼此吸引,是件美好的事情。若非如此,人生将会困难重重。

拥有朋友的奢侈,是只有成人才被允许的特权,尤其是拥有男友。

对于自己长大成人,我由衷地觉得高兴。有男友陪在我身边,真是太妙了。

两个苦味的朋友

我有两位“良药苦口”的朋友。

一位是十六年来的好友,另一位交往也有十三年了。两个人都与我是同代人,相互间并不认识。若是把他们拉到一起的话,只怕在相互排斥的同时又强烈地彼此吸引吧。我虽然这么推测,却惧怕这排斥的剧烈,所以毫无介绍两人相识的念头。

一位待人和蔼可亲,另一位则是冷若冰霜。两人都学识渊博,措辞幽默妙语连珠,何止一倍于人,简直是十倍于人的讽刺家。两人都待人坦率(对我来说是足资信赖的首要条件),而且思路异常清晰。思路异常清晰的人因为这一点便相当孤独,这个单纯的事实,我便是从他们身上得知的。

他们本人也许会否认,他们最大的共同之处便是本质上的野性。尚未被驯服的部分,残酷且具有攻击性的部分。在两人的感情中心倒海翻江的正是这一部分。

归根结底,他们是危险的男人。

他们俩对我来说是苦口良药,因为他们说起话来都直言不讳,而且都从我无法想象的角度观察事物。

可能因为认识他们时还是个学生吧。因为还是孩子,大家都很残酷。与长大成人后相比,时间和体力都绰绰有余。其中一位和他的朋友一道,几乎每晚都去喝酒,海阔天空无所不谈。这种场合几乎都是由交谈升级为议论,再由议论屡屡升级为争吵。偶尔和他们俩聊天时,都因为双方富于辩才而让争论不断深化,终于发展到踌躇和后悔也无法补救的地步,导致双方都心情不快,冷漠地沉默不语。

用他的话说,我是“欠缺常识”,还没有“适应社会”,“缺乏自觉”,“给旁人添乱”。我则说他“装出对这个高深莫测的社会无比信任的模样”,是“偏重平衡型”,“过于小心谨慎”,外加“用心不良”。

这位朋友对我的评论中,印象深刻的是:“你如此期盼‘绝对’,简直太天真啦。我认真地告诉你,香织,有朝一日你肯定会求助于宗教的。”

当时,我根本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这世上不存在什么绝对,他说。主观性的“绝对”也可以啊。我解释道。即便在别人看来不是“绝对”也没关系,事后发现“原来弄错啦”也行,只要当时认为“这是绝对正确的”就可以了。

在说明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了悲哀。男孩子们在规劝他人时总是满脸不悦、语气生硬。以前我对这一点心存恐惧。

另一位朋友,从没和他喝酒聊过天。他是个不喝酒的人。这位朋友说的话中让我深感震惊的是:“无知就是罪恶。”

他那时在指出我的无知并加以谴责之后,甚至说道:

“连我都感到羞耻,臊得没法活了。”

“可是,无论是谁,不可能什么都知道吧。”我的反驳连自己都觉得不甚高明。

“借口不可能知道一切,就放弃知道的努力,这难道不是懒惰?”

我只有承认他说得在理,别无选择。

他们都是格言的宝库。和他们在一起时,我痛感男女之间在所有意义上的差异,对“男友的目光”竟如此尖锐甚感新鲜和惊讶。

我们共同度过学生(尚未就职,闲得无聊,残酷辛辣)时代,我想这是决定性的因素。在后来结识的人面前不必暴露的东西,都被对方看到了(也看到了对方的这些东西)。

对于从中学到短期大学都在女子学校度过的我来说,这样的男友真的很少。

和另外那位聊天时不喝酒的朋友曾经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他的信异常地长,艰深难解的词汇多到难以置信的程度。细小的字密密麻麻写满了信笺的正反两面,诸如某小国纷争的现状、他当时正在留学的英国的风土人情、人类所犯下的罪恶和耻辱、关于语言、关于我曾经留学的美国的考察、他认为我必须读而我绝不可能主动去阅读的各种书籍,以及各种文献的引用,洋洋洒洒堆满纸面。

我喜欢读他的来信。好些意味深长的事实,好些有趣的书,以及有关“人生”的简练姿态,我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他在长而艰深的书信的字里行间,信手而来写了很多日常生活中的发现——关于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发现的蒲公英、有趣的朋友、好喝的茶。我喜欢他纯朴而富有个性的文章,愉悦中充满了惊奇。

我和他的共同之处只有三点:喜欢美味的食物、喜爱儿童书,以及(他定会对这一点愤怒)为人单纯。

最近跟这两位朋友都无缘会面。但这类朋友不见面也无妨,他们在世界的某处好好地活着,便是对我的支持。

其中那位交往了十六年、待人和蔼可亲的朋友,偶尔会打个电话来。那样一来就聊上两个小时,你一句我一句。

在最近的一次电话中,他不断对我依然维持着婚姻状态(恐怕是对我丈夫的忍耐力)表示惊讶,对我好歹在坚持工作、有所收入也很惊讶。

另外一位朋友——即交往了十三年、待人冷若冰霜,却寄给我美丽信件的那位,已经大约两年没有交谈过了。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把长发束在脑后,娴熟地在厨房里忙活,为我做了香浓可口的俄式蘑菇牛柳和西班牙风味的奶黄布丁。房间的打扫非常到位,走廊的一面墙壁做成了专放文库本的浅浅的书架。他见我对这些书架深感羡慕,便说道:“不错吧。”

声音非常孩子气。我很喜欢他那句充满孩子气的“不错吧”。

溢美之词

有生以来最高的溢美之词,是年长我近三十岁、令我敬爱的一位男作家说过的话。

一起旅行,再没有比你更令人愉快的人了。

就是这句话。当时我觉得,哪怕再活上几十年,也不会有更好的赞美了。这是我一生中听到的最好的溢美之词。

旅行的成败取决于随身携带的物品。只有头脑、心灵、身体和一个提包,在并非为自己设计建造的地方,在没有固定住处的地方,在既没有家人也没有工作的地方,在与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均无联系的地方,该如何度过这几天?我想关键在于能否全身心地享受这无牵无挂的轻松。

倒不是自吹自擂,平时也罢、外出旅行时也罢,我都绝非一个身手敏捷的人,既不够机灵,也没有什么活动能力,还缺乏耐性,更没有值得一提的旺盛好奇心。

所以,他所说的一起旅行很愉快这句话,意思并不是在所到之处我派上了什么用场。连我都觉得自己是个一无所能的女人。但凡和我一起旅行过的人,看到这里,恐怕都会因频频点头而肩酸脖子痛吧。

溢美之词这东西,是考验说话人资质的试金石。对写不好文章的人表扬他的文章,他一定不高兴;听味觉迟钝的人盛赞某家餐馆,可信度注定不会高;被公认品味低陋的人夸奖衣着装扮,那么这一天肯定情绪低落。

听到他的溢美之词时,我竟如此高兴,是因为在我看来,关乎旅行,他就是一等一的行家高手。

跟所谓的老江湖又大不相同。当然,他曾经旅行无数、遇事处变不惊,就这一点而言也可谓老江湖了;加之精通法语,在历史、文化等方面造诣也极深,但关键并不在这里。

他对这个世界的好奇仍在、双眸清澄依旧,在这一层意义上,又不妨说他绝非所谓的老江湖。

他仅仅是到那儿去,以一种飘然的(其姿态更为柔曼,我宁愿称之为飘逸的)姿态。

他在那里极其自然地举手投足。他“观察”但不“参观”,“吃”却不“饕餮”。

和他在一起,愉快的事情便越发愉快,不愉快的事情也能单纯地视为不愉快,不往心里去。这份丰美和轻妙仿佛音乐一般。

他轻快地旅行,然后轻快地回家。出发也罢,归来也罢,始终心情愉快。于是我猜想,万一因为什么事情不能回家,他恐怕也会安之若素,抛却一切,在那片土地上生活下去吧。

当然,这么说了,他一定会否定。“我不舍弃,不会舍弃。为什么非舍弃不可呢?妻子在等我回去。女人也在等我回去呢。”

现实生活中,他什么也不抛舍,然而有抛舍的精神准备。本质意义上的旅行就应当是这样。

来自这样的人的称赞让我异常高兴。“尽管身手不够敏捷,为人远欠机灵,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不过,下次我们还一起去旅行吧。”我激动得甚至声音都走了调。

称呼年长的男性为“男友”,让人有点踌躇不安,但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位优秀的“男友”,除此以外什么都不是。他见多识广却又为人懒散,稳健可靠却又楚楚可怜,兼备享乐人生的诀窍和忍耐人生的决心。能够进行丰富的旅行,便意味着拥有丰富的人生,两者是相似的。

不过,在他爱用的词语里有“女人”一词。“因为那人是某某某的女人”,“女人在等着呢,我得回去”等等。我喜欢他这个词儿。不是“妻子”,不是“情人”,也不是“女朋友”,而是“女人”。我喜欢这个词的准确、淡然和妩媚。

遗憾的是,我不是他的女人。但是,在他的身边做一个普通的“女人”,这样的状态令我心仪。

这种表里如一,一踏上旅途便格外鲜明。大家将工作和家庭暂且搁在一旁,在各自都不熟悉的地方一起行动。

有一次,和包括他在内的四五位朋友一起去了南国的岛屿。我觉得作为男性,他携带的行李略嫌多。短短数天的旅行,却把包塞得满满的。里面都装了些什么呢?

他那行李的真面目,原来是塔希提人用的那种缠腰布和文字处理机。在南国岛屿购买缠腰布的大有人在,却鲜见自备的人,更何况一条又一条的还带了好多。我忘不了那些缠腰布鲜艳的色彩,他乐不可支地将它们缠在身上。晚餐时竟还缠上外出作客用的。我大为惊讶,同时也着实感动,因为缠腰布实在和他太般配了。

据我所知,他从没说过“太忙”“工作太累”之类的话。问他:忙吗?他总回答:不啊,闲着呢。他说工作起来非常愉快,轻轻松松、开开心心,似乎工作对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见他旅行时也带着文字处理机,我暗暗以为他一定是忙得焦头烂额,截稿日期已迫在眉睫了。过后,听到一位朋友推测,说那是他新买的文字处理机,因为新鲜劲儿还没过去,所以就随身带了来。

我想,或许当真如此。这很像他的做派。但也可能并不是这样,说不定真是火烧眉毛。在我们面前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而实际上已经是紧迫不堪、穷途末路,正在绞尽脑汁地想方设法。这也很像他的做派。

海边的房子里,在镶嵌着大块玻璃、采光极佳的客厅,清晨,他缠着缠腰布敲击文字处理机的身影,无人得知究竟是属于哪一种。他便是这种人。

本质意义上的旅行,对于我认定的“男友”和“女友”来说,是相得益彰的行为。

他给了我一生之中最高的溢美之词,我希望自己是个无愧于他的旅人。

男子汉的定义

这是我的任性蛮横。我明白,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任性蛮横,所以请不要生气。

对我来说,有一件事情是不希望男友做的。如果女友做了,我不会在意,然而倘使男友做了,我便会感到生气或伤心,要不就是失望。大抵会将这些都包括在内。

这便是两人一起喝酒时,他比我先退席回家。当然,先告知有事在身,或者身体不适另当别论。假如并非这两种情况,他只是说一声“那么,我该走啦”,就扬长而去的话,我便会想:好啊你。你跑了。把我自个儿撇下不管了。(所以我不是说了嘛,这是我的任性蛮横。)

虽说一个人喝酒也没什么不好,但得从一开始就是独酌独饮。或者是我自己说的:“我要在这里再喝上一会儿。”(所以不是说了嘛,这是我的任性蛮横。)

倘若不是上述情况,希望不要撇下我不管。

我曾经是个对唱着“博吉啊,博吉,你那个时代真棒,男人闪闪发光,可以装模作样”的泽田研二颤栗不已的女孩。我的男友们都知道这一点(我猜想)。就算不知道这个事实,也肯定知道我是个这样的女人——希望男人闪闪发光、装模作样的女人。(顺带说说,我还很喜欢安·路易斯《六本木殉情》那段“你可别只挂在嘴上,得树立起男子汉的形象……”。)

有点不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了,总之,要像个男子汉。

我所说的像个男子汉,是说得像一个男人。所以这并不是赞美之词,只不过是单纯地说,既然身为男人,却不像一个男人,未免令人为难。

所以,如果是个男人,就不该在酒吧里撇下女人一走了之。我对这种做法真是讨厌到了极点,觉得就像遭到了抛弃一般,不如说就是遭到了抛弃。说良心话,这不该是男友的所作所为。

有一位年轻的(话虽如此,也有三十来岁)友人,便是绝不做这种事的男人。

若要问他是何许人也,首先,外表清秀,戴着一副清秀的眼镜,衣着整洁,经常把衬衣的袖子卷起三分,裸露在外的手腕非常漂亮。他酷爱读书,阅读倾向和我不同,因此与他交谈常有新发现,十分有趣。比如一个叫石井真治的人写的书,我便是从他那儿得知的。

他词汇丰富,但是不爱说话。讲述一件事情时,由于太真诚,几乎是真刀真枪地搜肠刮肚,从不惋惜为寻词觅句耗费能量。他的意识完全集中在正确地表述想说的话上。该如何说呢,就像专心致志发表论文的科学家。

他从来不曾把我撇在酒吧里不管。当然不是因为我特殊,就算是其他女人,我想他也绝不会撇下她们离去。

他既没有出租车乘车券,在金钱方面看似也不富裕,然而他绝不会说出“末班车……”之类的话。

可是,他一定会这么说。急忙地,有点困惑,但莫名地坚定,以惯常的语气解释说:

“江国啊,不对的,这是个误会。我呀,只是不知道而已。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觉得不能破坏当时的氛围。而适当的时机究竟又该是什么样子呢?思前想后之际,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什么男子汉之类,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不过我所说的男子汉气概,也就是男人气度,其实就是那个样子。

“不过,可是,我呀,该怎么说呢,那个,比方说吧,比如江国你的饮料快喝完了,‘要加点么?’我不是要这么问你吗?于是你回答‘要一样的’。这么一来,我就会觉得,啊啊还打算继续喝嘛。我只是这么想而已,没有主见罢了……”

这才是最重要的!我想说。

“不对吧。你想,把你扔在这种地方自己先回去了,万一后来出了什么事,岂不是很麻烦?我左思右想,还是不行。仅此而已。”

是犹豫不决,是顾忌不前,总之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不可妄为。我想,这些都属于“像个男子汉”。若是女人这么做,那便是“女人味十足”。然而,最近这两者都在逐渐丧失,亦即是人性的崩溃。

即便这样,恐怕他仍然会对“像个男子汉”这句话面露难色。他表示为难的方式非常明显,很可能一面说着“我讨厌这话”,一面还浑身一颤,然后改口说“是不喜欢”,说不定再加上一句“我也搞不清楚”。我觉得,这单纯是因为这个词的意义被人们误解了。

“像个男子汉”和“男人气十足”是泾渭分明的。像个男子汉是件极其普通的事情,不值得盛赞;而男人气十足,主观来看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我禁不住要极口夸赞。

不过为了避免误会,先把话说明白,我并不喜欢男人气十足的男人,恐怕是喜欢所有男人身上的男人气。而事有凑巧,这位男友偏偏还是一位极具男人气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男人和女人。我觉得,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应当像一个人,在这个基础上,我会爱上男人的男人气。

其实,他和我并不是很亲密,相识才不过几年,也不经常见面。但是,也许是在人际关系上的真诚态度相互影响,我觉得和他似乎相处得很好。此话听来可能有点怪——见见面,吃吃饭,喝喝酒,其间都可以非常亲近。

平时没有想和他见面的愿望,我想他也是如此。有事,或是有共同的朋友,我们方才见面。然而一见面,不知为何便感觉是非常亲密的好朋友。

每一次、每一处都一心一意,我想这也许是我和他的共同之处。不妨说是不长于泛泛之论,所以才常常犹豫、顾忌、思索。

我明白了!我想象的“像个男子汉”或“女人味十足”,就是意味着不长于泛泛而论,宛如孑然一身生活在森林里的野生动物,每每得自己动脑思考。

就是如此。我想。

刹那

《鹅妈妈》中有一首这样的歌。


男孩儿是什么做成的?

男孩儿是什么做成的?

青蛙,蜗牛

小狗狗的尾巴

就是这样做成了哟


女孩儿是什么做成的?

女孩儿是什么做成的?

砂糖,香料

一切美丽的东西

就是这样做成了哟


男人和女人是大不相同的。除了生物学上的不同之外,各自还走过了不同的历史进程,所以大不相同也是理所当然。我觉得,维持“男友”与“女友”的关系,就能无比幸福地(宛如蜜汁般甜美)尽情享受这不同。

若是父母与子女、夫妇、恋人、兄妹和姐弟之间,“不同”便会屡屡成为导致争吵的火种。可能是这样。

比如说,假定有一位男子,声称杂乱无章的房间能使人心平气静,那么妻子必定怒气冲天吧,但女友就不会动怒。再假定一位男子里朝外地扯下袜子来随手一扔,第二天又套上同一双袜子的话,母亲总要唠叨几句吧,而女友则毫不在意。又假定一位男子,外出就餐总是吃拉面,恋人可能会双眉紧锁满脸不快,但女性朋友毫不在意。

比如说,假定有一位女子化妆得用去一个小时,丈夫必定会焦躁不安吧,但男友则毫不在意。再假定有一位女子,由于过分赶时髦,打扮得奇形怪状的,父亲总要教训几句吧,但男友一言不发。再假定有一位女子爱哭鼻子,恋人肯定会不堪其烦,但在男性朋友的眼里,这也是个性的一面。

我觉得这是令人愉快的事情。

与其说是原谅缺点原谅懒惰,毋宁是不以为意,就是这样一种关系。缺点也罢懒惰也罢,本来就是一种个性,只要没有切身的害处,甚至还是一种魅力。

七年前和丈夫结婚时,发现了许多事情,若是朋友的话可以毫不在意,如今却无法袖手旁观,有种悲哀塞满了心头。

而这一点,男友却正好符合我的期待!

我对于他们,其实什么都毫不在意。无论目睹了怎样的一面(或者听到了什么话),我只是暗道一声:哦。哦,有趣。哦,有个性。哦,与众不同嘛。大多数情况下会因此越发喜欢他们。不妨说,这是一种任何负面都可能转化为正面的关系。

朋友中有一位富有魅力的男子。他典型地体现了世间公认多出现于男性身上的缺点——单身生活却不做家务、总吃便利店里卖的便当、住在不太整洁的房间里、每晚饮酒过量搞坏了身体、懒得出门。外加沉默寡言,不擅表达,即便有了恋人(似乎)也无法很好地表达自己的心情。他不仅集这些于一身,还挺着胸膛理直气壮:这有什么不好!

我当然会说,没什么不好。这未必就是谎言。当我们觉得某人真是无可救药,不管此人是男是女,便已然陷入了某种深深迷恋的状态。

真是无可救药啊。

每次看到他,我便这么想。若是母亲或者妹妹的话,肯定会忧心忡忡吧。若是妻子或者恋人的话,肯定会怒不可遏吧。

但是,我在深夜的酒吧里(和他见面总是在酒吧里),只不过说上一句,真是不可救药啊,然后拍拍他的肩膀喝酒而已。

当然我也会发挥一下朋友的功能,说些诸如穿着再清洁一点的话会讨女孩子喜欢,胆子还不够大,人不好好吃饭就会显得阴暗之类的话。然而我的话里,不知不觉渗入了认为这其实都是魅力所在的心情。

在恋爱问题上,我认为“男友”和“女友”是极端没有朋友价值的。这种情况下若是充分体现朋友价值的话,会变得无聊透顶。

话说回来,这位朋友是个酒豪,然而虽说是海量,却时常声称什么“明天要起早”“昨天喝多了”,想要回家。

这样一来,我便觉得被人抛弃,忍不住口吐粗言,像“胆小鬼”“一点都没见长进嘛”。于是,立场马上发生了逆转。

真是不可救药啊。

他苦笑着说道,然后又陪了我一会儿。大概是因为他既非父亲也非恋人,才能得到他的原谅吧。

就这样,我得到过一些人的原谅。我不知道这是幸福还是不幸,只是感觉心情愉快。

煞有介事地给人忠告、煞有介事地为人着想——并非仅仅这样才算友谊。不负责任,有时甚至是恶意与中伤,也能筑造出可贵的栖身之地。

倘若不得不与各种各样的人、在各种各样的地方、以各种各样的形式邂逅并生活下去,那么我希望那是淡泊的(但必须是认真的),是转瞬即逝的。

就个人而言,我的愿望毋宁与之相反,而且更强烈。如果仅仅在某一个人面前,自己能无所顾忌地展示自我的话,那该有多美好呀。就是这么个愿望。一个不会转瞬即逝的愿望。一个不会随时随处板着面孔的愿望。

自然,我不得不承认,就是因为总唠叨这些话,才被男友称为“无可救药”。

时间流逝

他原本是父亲的朋友,长期居住在纽约。十四年前我去美国留学时,父亲横竖放心不下,于是把我介绍给了他。我记得好像是在银座或者六本木的料亭,三人一起吃了一顿饭。

“我这个女儿稀里糊涂的,没啥出息。请你一定多加关照。”

父亲说罢低头行礼。我诚惶诚恐地端坐在一旁,心里思忖着:这简直像嫁女儿嘛。

而那天,身为主角的他却对着父亲不停地夸赞,昨天因为工作邂逅的女作词家是何等妩媚、何等出色。我坐在父亲身边,感觉他好像根本没把这个即将留学的小姑娘放在眼里。

现在回想起来,那位女作词家正是他喜欢的类型。优美、活泼、娇弱。正中下怀。

他喜欢什么类型无关紧要,总而言之,我就这样认识了他。

抵达肯尼迪机场时,他已赶来接我了,开了一辆非常漂亮的大大的深绿色车子,座位也是深绿色的皮革,从立体音响中流淌出莫扎特。那是一个阴云密布、略感寒意的傍晚。

他的车中飘着蜡笔的气味,与蜡的气味相近。我喜欢这种气味,深深地将它吸入体内。

一年的留学期间,我坐过好几次他的车。每一次不是去优雅的餐厅共进午餐,便是请我吃价格昂贵的日本料理。在他而言,不过是对朋友托付的女儿尽义务而已,但对我来说却是略为特殊的约会,因为他是位非常出色的男子。

要说如何出色,那便是从容,一直都保持着愉悦的心情。

对于贫寒的留学生来说,那无疑是一次次既安心又奢侈的约会。而且从他那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像朴素而滑稽、字典里却找不到的英语。各种习惯和宗教生活的细节。当下街头正在流行的东西。有趣的展览会。草间弥生。错过这一次就不会再有的编排得十分别致的音乐会。关于美国的老年人。关于作为安度晚年之地的亚利桑那。

他说着优美的日语,但我总觉得那是英语式的日语。他的说话方式富于逻辑性,多用肯定。话语间总是伴随着幽默。我喜欢他用的词儿。

只有一次,他对我说起了自己。他的家人,关于女性,关于日本的感悟。我们坐在他的车里,又是一个阴云密布、略感寒意的日子。我觉得自己理解他所说的话,完全理解他的一字一句。他便是以那样的方式对我说话的。不过当时我想,若是这个“稀里糊涂、没啥出息的小姑娘”声称什么完全理解,那他一定会大感意外。因而我没说出口来。我理解,却只是沉默地倾听着,在弥漫着蜡笔气味的车子里。

对他而言,我是朋友的女儿,然而他从没把我当孩子对待,用主语明确、类似英语的日语,直率地和我交谈。

之后,我在纽约也结识了朋友,不用再给他添麻烦了。即便这样,有时还会打电话约他见面。不管是在一年的留学结束之后、漫无目的地待在纽约时,还是在回国后不时去纽约游玩时。

他现在依然住在纽约,从以前工作的公司辞职,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似乎没有回国的意思,和包括一只美丽的猫咪在内的家人生活在一起。

他偶尔因为工作回国,只要一和我联系,我便会抛下一切赶去赴约。他和在纽约时没有丝毫变化,西装革履,悠闲地跷起二郎腿,微笑着坐在那里。一看到他,我便把这里是东京、自己已经不再是二十来岁的女孩、已经工作、有了收入等所有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再次变回那个只喝可乐、只吃主厨沙拉、跟不上英语授课进度而脸色苍白、连自己都不知道将来该如何生存、衣着寒酸的女孩。

当然,此时我已不再衣着寒酸,在东京每天吃着美味的东西。有工作,有朋友,甚至还有了由丈夫和狗组成的新家庭。没有他的建议也照样去看展览、听音乐会,生活得非常快乐。然而,我却重新变了回去。

虽然没有明确的界线,但我觉得,曾几何时我似乎得到认可,成了他的朋友。

我不是朋友的女儿,而是他的朋友。这是一件美好的事。所以,每次去纽约,我都腆着脸皮去拜访他;当时的男朋友不敢介绍给父亲,却可以介绍给他。

时间的流逝虽然残酷,但偶尔也成就了美好的事情。在友情方面更是如此。

最近一次和他见面是在东京,是在他不知第几本书出版的庆祝晚会上(书名是《为了健康死也无悔!》)。他交游极广,晚会上来了许多各界的名流。

手持一小束鲜花掺杂在人群里跑到他面前时,他像往常一样,并且像对待其他女性一样,在我的脸颊上做了个亲吻的姿态,算是打了招呼。

在我还是他朋友的女儿时,这是绝不可能的行礼方式。

奇幻世界

曾经是热恋的对象,而分道扬镳后一次也不曾见过,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其他人现在也依然保持着偶尔见上一面的关系。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热恋之后各奔东西,从此再不相见,于是那个人便永远像年轻时那样、像深爱着自己时那样,存在于我的记忆中。我觉得这样似乎更美好。

但总而言之,现实并不会如此称心如意。

也许应当怪恋爱次数少的缘故,可即便这样,也经历了几次恋爱。我爱过的男人中,除了一个人之外,其余的都成了我的男友。

当然,在令人满意的人际关系中,友情是永远包含在内的,无论是同性也罢异性也罢,上级和部下也好,母亲和女儿也好,兄弟之间、夫妇之间,还有恋人之间也好。

正因为这样,我不愿意把这些人称为朋友。说什么“朋友般的恋人”,“和妈妈关系很好,妈妈就像最好的朋友”的大有人在,而我非常讨厌这样的说法。既然这么说,比如书,比如小布熊娃娃,再比如毯子,比如墙上的招贴画,称之为“朋友”似乎也未尝不可。但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状态也是存在的。对我来说,“朋友般的某某”便是这样。

因此在我看来,虽不愿把恋人称为男友,但上一个恋人就是男友。对本质(至少是部分本质)你知我知,相互有所了解,这种关系相当耐人寻味。

在这样的男友中,便有他在内。

和他现在大约一年只见一次面。说句不怕误解的话,我依然深深地爱着他,比以前爱得更深。我觉得恋爱情感早已荡然无存,而爱却在稳步加深。

他是个潇洒多情的男人,年龄比我要大出两轮,始终单身未婚。话虽这么说,但他基本是和女人生活在一起,是个徒有虚名的单身汉。

他一旦与某位女子坠入爱河,便对她赞赏有加,得意非凡地向我介绍,至今为止已经向我介绍了三位女子。

这第三位即现在的恋人,和我关系挺好。她喜欢弹钢琴,我家里有钢琴——不过是一架便宜的电子钢琴,她便经常来弹。据说他家的公寓是严禁弹奏乐器的。搬家不就行了嘛。

总之基于这种原因,她常来我家,而且是骑着摩托车。

她比我大两岁,是个心地善良、胆大有气魄的女人。我们之间除了他并没有别的共同话题,因此总是边谈论他,边吃黄油吐司、水果,或者她带来的奶油泡芙。

就在前一阵子,他(好像)又有了新的艳遇。她打来电话告诉我事情的前因后果,而此时,他和她之间已经谈妥——他与那位外遇对象彻底一刀两断,问题圆满解决。所以,她打电话来并不是需要商量什么,仅仅是想倾诉一番。

之后又过了几天,我和他久别重逢。他苦笑着告诉我,那天女朋友给我打电话时,其实他就在旁边。

理所当然地(我以为是这样),我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建议。诸如什么移情别恋也该适可而止啦,可别让她太伤心啦,这种话我既不喜欢说,也没资格说。我想她也知道这一点。我是他的女友,不是恋人,始终(哪怕他干了坏事)是他的同伙。

这天,我和他是在一个商谈工作的场合见面的,工作结束后一起喝了一个小时的茶。他对她(即同居的她)发现他另有恋情之后的态度大加赞赏,说她“所向披靡”。那时,我由衷地认为,他有一位像她那样气度恢宏的恋人真是太好了。

曾经相恋的男女要成为男友或者女友,恐怕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彼此没有丝毫的依恋,另一个是双方都很幸福。幸福是一个含义模糊的词,不过我说的是生活安定,仅此而已。有工作有家庭有朋友有恋人,总而言之,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那样的话,久别后重逢时,彼此便可以成为虚拟的存在,虽然有点玩世不恭,但现实的羁绊却不至于袭扰对方。

在我憧憬的女性中,有一个叫库伊拉。就是迪士尼动画片《一〇一只斑点狗》中出现的那个手夹烟管的银发坏女人。我和曾经的恋人、现在的男友见面时,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库伊拉似的,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

这是一件心情舒畅的事,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

我恐怕是爱好奇幻世界的。这种情感形态与现实主义者的性情也许格格不入。

然而我想,女人对于男人而言、男人对于女人而言,原本就是奇幻世界里的存在。

无论何时、无论何人,总会在生活中遇到许多的坎坷。偶尔逃避到奇幻世界中去神游一番,有何不好?

朋友的小店

这家小店在距我家步行十五分钟的地方。一个只设有吧台的小酒吧,由三十四岁的老板和狗在经营。狗是柴犬,聪明可爱,用沐浴露洗得干干净净,但常在吧台上走来走去,是一家讨厌狗的人无法入内的小酒吧。

昏暗的吧台内侧,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唱片,似乎以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音乐为主。唱片中若有顾客点的音乐,便会拿来播放。顾客们边喝酒边欣赏音乐。

我想写写店老板的事情。关于他的个人信息,我一无所知,但他却对我的个人情况略有所知,因为我经常将他卷入我个人的狂风暴雨之中。比如烂醉如泥时让他送我回家(因此他目睹过我的私生活空间),和丈夫吵架后夺门而出,和小狗一起在他那里待了一夜(小酒吧营业至凌晨四点,而那天我一直待到早晨七点丈夫离家上班。他把牛奶浇在燕麦片上,给我和小狗吃)。

我大多独自一人去那里,偶尔也和妹妹一起去(因此他和我妹妹也成了朋友)。在开这家小店之前,他在别的店里干活,我常去那家店,和当时喜欢的男人一起(因此,他见过我曾经喜欢的男人)。

就这样,尽管我对他所知甚少,却让他知道了我的这些那些。这相当不利。

如何不利呢?说来就是被他当作小孩子对待。好了,可以睡觉啦。要不打电话让你妹妹来接你?等等。

姑且说明一句,虽然我曾经在那里醉得不省人事,但是蠢话连篇、胡搅蛮缠、乱讲心里话、类似人生咨询之类的事都不曾有过,一次也没有。我极其讨厌这些,而且我和他没怎么交谈过。

上星期难得说了一次话。因为听到了愧不敢当、然而毕竟让我内心喜悦的话,便想写在这里。

“请不要加水。”

在点第三杯金汤力时,我和往常一样说道。

“这话我早就想说了,你操心过分啦。”

他从来都满脸不耐烦似的说“知道知道”,这次居然没说“知道知道”,而是说了这样一通话。

“我是商人呀,没问题的。”

顺便提一下,他出生于大阪,父亲好像也经营酒吧。

恐怕有必要说明一下,长期以来我一直认为,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店,店家和客人之间的关系过于亲密的话,都令人不舒服。所以六年前,当我偶然走进那家酒吧又遇到他、并屡屡光顾时,我便告诫自己:不能太亲密。像从前的小说还是电视剧里看到的那样,中年常客在去惯了的店里,得到老板娘又像妻子又像母亲的百般照看——睡着时替他在肩上盖一块毛毯,瞧他喝得差不多时便将鸡尾酒调得淡一些。我不知道这样的场面在生活中发生的比例究竟如何,但对这种中年男客和老板娘之间的关系厌恶之极。

所以当我醉得不省人事被送回家时,当然会感到极度惶恐,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便再去那家小酒吧。为表示歉意,还寄去了罐装汤料。当然不是说送了礼就万事大吉,问题在于彼此间并不是密切交往的关系。

所以上星期,当我说:“请不要加水。”而他回答:“我是商人呀,没问题的。”我便赶紧道歉,因为听声音,他好像有点生气。

道歉之后,我又战战兢兢地说道:

“这不,上次不是还劳您送我回家吗?我在担心,要是老板您以为我擅自把您当作朋友的话,可能有点不妥。”

他听罢却说:“可我觉得就像是朋友啊。”接着又说道:“不过,我是不会给你稀释酒的,也不会给你加一盘炖什么菜。”

“炖菜?”

我都已经忘记了。很久以前,我对他谈起过非常厌恶那种连续剧式的老板娘与中年男客的关系,曾经说“菜单里分明没有,却要送上一盘炖什么什么的”。

我笑了,因为这家小酒吧只有酒和爆米花,根本不可能上什么炖菜。

“我那时不是跟你说了嘛,送你回家是送朋友,而不是送什么常客。”

我惶恐不安:“是说过的。”(在他面前,我只用敬语说话,极其自然地便会如此,因为我们关系并不亲密。)

同时,我深深地感到,并不是因为亲密就能做朋友。即便一起游玩过、一起聊过天,也未必能成为朋友。

确实,这也是一种朋友。

我这样思忖着,变得愉快起来。

这也许就是值得信赖,就是相信可以信赖此人的人格。他烫着蓬松凌乱的怪异卷发,甚至显得比柴犬更为脏乱,体格健壮,但他经营的这家小酒吧,对我来说就是朋友经营的小酒吧。

重逢

有时,会有那么一瞬间,愿意相信上帝是存在的。比如说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意想不到的时候、与意想不到的人偶然相遇的那一瞬间。

用“灿烂辉煌”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全身心沉浸在奢华的喜悦之中。

当我在东京的书店里,和高中时代的同学时隔二十多年突然相遇时,虽然和她本来并不亲密,却兴奋异常。这样说有点奇妙,本以为再也不会重逢,或者说以为对方早已谢世——我的心情便与之相近。

她带着三个孩子。

“是你生的?”

在我的记忆中,她还是高中生,所以十分震惊地问她。她兴奋地用几乎吸引整个书店注意的声音答道:“是啊,是我生的。”

说罢,我们站着聊了两三分钟,便分手了。分手后,我在那里愣了好长时间。

在大阪的书店里,还偶然遇上了在美国的大学里认识的日本男生。虽然时隔十三年,但他几乎没有变化,立即认出了他。尽管认出了他,却由于太一模一样了,骤然之间反而难以置信。

他比我年轻几岁,但应该也过了而立之年。T恤衫配牛仔裤、旅游鞋,外加一个大背囊,看上去像是在美国的长途火车候车室中随处可见的年轻人。如果手里拿着时刻表和三明治,那就更完美无缺了。时间仿佛哗啦啦地作响一般,回到了过去。

“怎么啦?你怎么会在这儿?住在大阪?还是这里是费城?”

我一口气问道。他安详地微笑着,随后说:“你变了嘛。”

“那是自然喽,已经不再是二十三了。”

我答道。他点头称是,说:“不过我没变,是吧?”

口气并不是扬扬得意,反倒像有点过意不去。

“长不大。”

我不知如何是好,很是困惑,没有吱声。当然也可以说:我也没怎么长大哟。本来就是事实,我还希望说完后开怀一笑,加上一句:还是跟当时一模一样哟。

然而又觉得一旦说出口,似乎有谎言的感觉,于是困惑不已,没有作声。

“有时间喝杯茶吗?”

我问道,他点点头。我们走进了地下街的咖啡屋。

那天很热。我点了一份冰镇白玉赤豆汤。他笑了,说道:

“喜欢甜食这一点没有变嘛。在‘友善者’靠窗的座位上,常看到你一个人吃着难以想象的超大冰激凌。”

然后,我们坐在那里慢慢地聊起各位朋友的情况。他说读过好几本我写的书。我道了谢,却还是觉得困惑。

回忆起了一件事情。

好几年前,第一次看到小林纪晴的《亚洲人·日本人》。作者来到亚洲各国,为遇到的年轻日本人拍照并进行采访,整理成文,出了这本书。随便翻阅了一下,我便产生了强烈的“怀念之情”。

看到照片上的这些男孩女孩,我满心认为:“我肯定认识!”大家好像也都是这样。

我们充满怀念地聊起了共同的朋友。房间里总是放着大瓶三得利红牌威士忌、穿着木屐走来走去的阿敦,决心要当政治家(已经如愿以偿)的雅人,美丽奢华而又大胆、奔驰车里散发着毒药香水味、对朋友体贴入微的千辛,我一直误以为上身穿着紧身胸衣的肌肉发达的阿诚。

“真想大家结伴,一起再去趟美国啊。”他说。

“去吧,去吧。一定会非常开心。”

我响应道。但是,我觉得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我们都变成老头老太之前——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每年从他们寄来的印有照片的贺年卡中可以得知,谁的家庭又新添了成员、谁的职位又有所提升了。我们大家都身处不同的地方。

“只有拼命向前哪。”吃完了冰镇白玉赤豆汤,我说道。

“你好勇敢啊。”他说。

这时,我觉得他有点狡猾,便说道:

“你耍滑头。”

尽管如此,我还是带着几乎堪称“灿烂”的喜悦,望着眼前这位毫无变化、依然难以倚靠却为人和善、一定比我“成长”了许多的男友。

重逢真美好。朋友当然不是以量取胜,但朋友众多,人生会更快乐。

纵然不会再度重逢,但是他们肯定会在各自的人生中施展身手,能够这么想,便是对我最好的支持。

上帝还是存在的啊。

在盛夏的大阪地下街和他分手后,我边独自走着,边这么想。

饰有小石头的耳环

我基本上不善于和孩子交往,所以当有孩子的朋友说要带孩子来玩时,我便会紧张得哆嗦,因为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问到什么样的人是理想的男性或者理想的女性,有人回答说是“喜欢孩子的人”,我也无法理解。这是个谜。

总而言之,我尽可能地不接近孩子。

然而,只有一个人例外。

他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要分类的话,应该算是个孩子,却极为睿智,是我的朋友。碰巧他是我的女友所生,因此对我来说,他也是朋友的孩子。但这不是事情的本质。

在我的眼里,他是个非常成熟的人,总是在充分了解周围的情况之后,再深思熟虑地付诸行动,说起话来远比那些比比皆是的大人诙谐风趣,而且还非常温和。

事实上,每次相遇,他都令我刮目相看。

在他情有独钟的“地铁博物馆”里,他完美地陪伴着我的朋友(他的母亲)和我,给我们讲解有关地铁的丰富知识。当时他还只是个幼儿园的学童,竟吐出了极有男女平等色彩的台词:“还能走得动么?”“行李我来拿吧。”

第一次来我家玩的时候,他逐一巡视每一个房间:“这榻榻米大概多少多少叠吧。”不仅猜测得准确无误,甚至还说什么“郁金香和窗帘的颜色很般配,好可爱”,“虽然有点凌乱,不过感觉很好”,煞费苦心地夸赞,连旁观者看了都心痛。“这架钢琴我可以弹吗?”他彬彬有礼地问。“请。”我答道。他便不看谱子,弹了一支很短的曲子(当然是替我们着想),然后仅用十秒钟便发现了连我这个主人都一无所知的自动演奏功能,使在场的每一位(他的母亲除外)大人目瞪口呆。

他对机械很在行。女友丝毫不以为奇地说。不愧是母亲。

还有过这样的事情。在咖啡店里,我坐在他对面的座位上抽烟,他突然说:“吐烟时用不着每次都头朝上。”语气非常老成。他的父母都不抽烟,不过他大概原谅了我这个坏习惯。我好像无意识地“每次都头朝上”将烟吐出去。倘若他说“在孩子面前请不要抽烟”,我大概会好强地微微一笑,答道:真是多管闲事。他的宽宏让我惶恐。

他管我叫“小香织”。这个称呼里没有丝毫的撒娇和阿谀,我每每深受感动。因为我觉得,小孩子在用“小什么什么”称呼大人时,大体都含有这种成分。然而,他口中说出的称呼却回响着彻底的公平与对等。

我当然死也不会说,不过,万一我对他说“我们是朋友吧”,他肯定会面露诧异的神情,认真地对我说:“不对哟。”这一点恰恰是我认定他是男友的理由,亦即拒绝分类。各自维持自己的主观。永远是一对一。

然而,当朋友生女孩的时候,我总是想:你要做个好女人,做个好女人将来去伤男人们的心。而当朋友生男孩的时候,我便想:你要做个好男人,做个好男人将来别让女人伤心。这差异究竟源自何处呢?

好女人让男人伤心,好男人却不让女人伤心,我的心里似乎有这种“情结”。是女人擅自为了好男人伤心,而不是男人使她们流泪。

看见小孩子,我便会想,尽管如此之小,就已经有了男女之别,这个世界可真奇妙。

对于我来说,男友好比是蔬菜浓汤,并不像咖啡、香烟、巧克力那般紧贴身旁(那是恋人或丈夫)。但反过来,又不妨说比他们更特殊,是奢侈、温暖而幸福的,对躯体和心灵都极其适宜。我喜欢玉米浓汤,也喜欢土豆浓汤,还喜欢韭葱浓汤和芦笋浓汤。

说说这个二年级小学生的浓汤吧。去年生日时,我收到了他和他母亲的礼物,是一对饰有小块深蓝色石头的耳环。据说这是他挑选的。他母亲喜欢更可爱的颜色,可他说“还是别那么可爱为好”,出言阻止。我不得不大为吃惊。比起从十三岁结识以来相交二十多年的母亲,说不定是刚出生没多久的他,对我的外表和服饰观察得更细致。

他的评论本来是这样的:“送给戴着墨镜、啪嗒啪嗒吐着烟圈的小香织,还是这个更合适。”是吗是吗,原来我是这种形象。我颇有些不情愿承认。

几乎没有男性给我挑选过首饰。几乎这个词有点含糊,坦率地说只有两次。第二次便是去年的生日。

戴上这对饰有小块深蓝石头的耳环时,不知何故,我感到非常难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