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哭的孩子 Ⅱ

父亲的牢骚

父亲发牢骚的原因不可理喻,完全是根据他的喜好和心情。我是在父亲的牢骚中长大的。

荷叶边、花样图案、粉红色等都是我幼年时的向往。每当母亲给我买新衣服,父亲总是不开心。他认定只有藏青色或白色,要不就是灰色,才是有品位的儿童服装的颜色。

不能使用的词也多得不计其数。“因为”和“但是”是代表性的,这一类的词刚出口,立刻就遭到训斥,不再听我继续说下去。

小学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记绘图日记。画完第一页,立即喜滋滋地拿去给父亲看。哦,我看看啊(即便在工作,父亲也绝不说待会儿再说)。父亲说罢,把视线移到日记本上,表情立马严肃起来,说道:

“日记不能用‘今天’来开头,因为肯定是写今天的事情。”

六岁的我是何等的失望。我垂头丧气地往书房外走,父亲冲着我的背影追着又说:

“对了,也不能用‘我’来开头,因为肯定是写自己的事情。”

中学的时候,校规规定的发型是有刘海的短发。父亲说刘海把额头遮住了不许留,必须把额头露出来。我说什么也无济于事。在父亲眼中,似乎没有违反校规之类的事情。

外出玩耍之前,父亲说:把和谁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碰头、去哪儿玩、什么时候回来,都说清楚了!当我全部汇报完毕后,父亲又训斥道:早已定好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才汇报?尽管我还是个小孩子,也觉得不合逻辑。

父亲的牢骚实在是名目繁多。关于服装、回家时间自不待言,甚至对说话的方式、笑的方式都毫不留情地挑毛病。结果,父女之间总是进行没完没了的战争。

父亲的牢骚突然减少,是我到了二十岁的时候。不知是承认我已长大成人了,还是认为我无药可救了,总之从那时开始,父亲不再像从前那样爱唠叨了。我深夜三点回家,父亲也不发火(但是不睡觉等着)。

牢骚自然淘汰的结果,是最精彩的牢骚保留了下来。

“这是什么呀?又不是巴布亚新几内亚!”

就是这一句。色彩鲜艳的毛衣、圆圆的大耳环、宽松的连衣裙,全被我父亲说成是巴布亚新几内亚风格的东西,但是他对巴布亚新几内亚风却没有明确的定义。更耐人寻味的是,他经常把这话作为“像个女流氓”的同义词来使用。比如我抹了鲜红的口红,父亲便会说:

“不许这样,又不是巴布亚新几内亚女人。”

另一种说法是:

“不行,不许涂得像个女流氓似的。”

两种说法的几率几乎各占一半(诸位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公民,真的非常抱歉)。

但事实上,要是问父亲巴布亚新几内亚这个国家究竟在哪里,他也肯定答不出来。更何况巴布亚新几内亚女性口红的颜色什么的,他根本不可能知道。对父亲而言,那个国家只是一片十分遥远的异文化的大地,只有这样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而已。从他对就职于商社的朋友说的话里可以得到佐证:

“如果把你派到巴布亚新几内亚、阿布扎比之类的地方去,那可怎么办?”

父亲是个好恶分明的人,并把好恶直接等同于爱憎。我觉得他就是那种体质。他热爱语言,憎恨使用错误的语言;热爱平和的事物,憎恨过激的事物。这是他本质的性格,因此父亲的牢骚没有商量的余地。

问题不在于哪一方是正确的。我认为父亲所发的牢骚是不合逻辑的。但是,父亲在发这些不合逻辑的牢骚时紧锁双眉,充满过于认真的苦涩,让女儿在哑口无言的同时又不得不苦笑:这便是所谓父亲的哀愁吗?

虽然在念中学的时候,对于父亲这些没有商量余地的牢骚,我曾经感叹他是个何等非民主、何等非文化的父亲,但最近开始觉得,能认真地发些没有商量余地的牢骚,难道不是一位非常有文化(或许该说如古董般)的父亲吗?

最后若要补充的话,就是打扮成“伪巴布亚新几内亚人”、被父亲说成讲一口“杂乱的日语”、喝酒喝到深夜才回家的女儿,即便到了现在,也绝对不会以“今天”作为日记的开头。

妹妹的不在及其影响

妹妹工作已经一年。去年的现在,我曾经百般劝阻哄骗,说别找什么工作啦,结果无济于事。在妹妹乐此不疲地拜访公司期间,我常常吓唬她:一旦工作,会很辛苦哦。还不时诱惑她:工作什么的就别干了,一起快快活活过日子吧。但妹妹要工作的决心很坚定,每晚把西装、皮鞋(分明在家总是穿着运动装)放在枕头边,对以怨恨的目光盯着这些的我说:“不许(把衣服)藏起来啊。”然后才睡觉。由于这种执着,她总算如愿被心仪的公司录用了。

于是,这一年妹妹每天(何止是从早到晚,是从早到第二天早上)去公司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也去公司。她天性是极端热爱工作的人,当然也认真地去出差。我这个长期依赖妹妹过日子的人,生活便轰然崩溃了。

至于我为什么会如此依赖妹妹,那是因为我缺乏的许许多多能力,妹妹一样样都拥有。

比如计算能力。从平时买东西计算消费税开始,到三月那恐怖的申报个人所得税(不是因为税恐怖,以我的收入,还有一些税金可以退还给我。恐怖的是申报过程,是复杂的计算),没有妹妹帮忙,我会被逼入窘境。

再比如处理事务的能力。一旦过了交稿期,还有尚未写好的稿子,我便会惊慌失措,不知该从何处下手。因为无法忍受面对稿纸上一片空白的恐慌,有时会在浴缸里待上五个小时。如此一来,妹妹就出现了。她首先会这么说:

“什么和什么是必须要写的,都先说来听听。”

我小声地(有时是抽泣着)回答:

“A和B,还有C,啊,对了,还有D和E。”

妹妹想了一会儿,以惊人的冷静替我做出了安排。

“首先是C了,今晚就能写出来吧。然后是A。把D和E收拾完以后,B放在最后就行啦。”

为什么?我问。妹妹条理清晰地说道:“这不,从杂志的发行时间来考虑,B不是还有时间吗?A不是比D和E先约稿的吗?你总是给C的某某先生(报出责任编辑的名字)添麻烦,所以这次可得优先。”

十分钟以后,我用发软的手握起了钢笔。

这一类的事情不知可以写多少,但是,我最佩服妹妹看电视的本领。

比如看大相扑。妹妹把当天一组组比赛弄得一清二楚,一到下午便来到我工作的房间,告诉我什么时候去楼下客厅看就可以了。

“今天吧,如果想从舞之海开始看的话是四点四十分,想从寺尾开始是五点零五分,要是贵斗力的话就是五点十五分。”

我想看枥乃和歌,他什么时候出场啊?今天比较忙,只想看琴锦的……这些问题她也能很快给我答案。

她还是调节音量的高手,比如观看NHK的大河剧时,因为这剧目的音乐和效果声(马蹄声和刀碰撞时的声音等等)格外响亮,妹妹总是一手拿着遥控器,在相应的时刻把音量提高或下降,还考虑到每个演员声音的大小,把音量调节到最佳状态。更不用说妹妹是我家唯一能正确使用录像机的人才了。

最精彩的是在体育新闻方面,阪神队夺冠的那一天,只消把遥控器给她,这振奋人心的比赛一个晚上能看五六次。妹妹把所有新闻报道中的体育新闻时间全部印在脑子里,说:

“首先看十点十五分的新闻站,然后看NHK,再回到十频道看《霹雳一声响》,接下来是职业棒球新闻。中间插入四频道的掛布先生和六频道筑紫先生的报道,最后是十二频道的古泽先生。”

还有:“今天是星期天,所以看了十频道栗山先生的节目后再看十二频道的藏间先生,看了六频道的定冈先生之后再看八频道田尾先生的节目。”

真是一张出色的节目单。

自从妹妹工作以后,我明显不看电视了。

还有!

妹妹有一个“烤年糕女”的绰号,如文字所示,是我家专门负责烤年糕的(顺便说一下,我是泡红茶女)。把烤年糕的金属网放在电热器上,排放好年糕块。不能烤得黏成一团,得烤到中间柔软得像融化似的,外侧则焦黄香喷喷,四角还不能硬,否则就前功尽弃了。年糕要烤得好是非常不容易的,大小尺寸也很重要。我家的人吃得不太多,却希望吃各种风味的年糕。所以要烤上许多块小年糕,变换着味道品尝。切年糕又是一个重体力活儿,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耐心。因为刀立刻就变得黏糊糊的,得边切大萝卜边切年糕。像我这种意志薄弱的人马上就会打退堂鼓,只见大萝卜切成了白白的碎片,关键的年糕大小却丝毫不见改变,而且还逐渐减少(生年糕也是很美味的)。

因为这种种原因,妹妹不在时,谁都不愿吃年糕。

不过,烤年糕女和泡红茶女之间是有约法三章的。比如不管是深夜还是凌晨,一旦妹妹想喝红茶了,她有权把我喊起来为她泡红茶,而我有义务去泡。不管是深夜还是凌晨,如果我想吃烤年糕了,我有权把妹妹喊起来为我烤年糕,妹妹有这个义务。这就是我们在很久以前非常认真地订立的条约,还不时加以确认。

重要的是这一点,即安心感的问题。我再怎么样,也不会在半夜把睡着的人喊起来让他烤年糕。我喊你,你一定会起来吧?会给我烤年糕,对吧?万一家里没存货,你会跑去便利店给我买年糕,对吧?就是这样一种可以确认的安心感。更何况这安心感的来源毋庸置疑,恰恰是因为我们把约定当真。当我对妹妹说:半夜喊你,你肯定会给我烤年糕吧?妹妹是知道我不会做那种事情的。但是,我知道倘若这么做了,妹妹就一定会给我烤年糕。这种傻头傻脑的信赖可以让人生充满快乐,让生活变得舒畅。

妹妹工作以后,我常常这么想:“如果我现在想吃年糕的话,该怎么办?”

有关妹妹的能力还有许多可写的,正因为有如此出色的妹妹,为妹妹不在家而叹息的当然不只是我一个人。父母亲也在暗暗期待着妹妹写辞职报告。三个人围着餐桌吃晚饭的时候,父母仿佛在竞相展示盲目的溺爱:

“公司招到像这孩子那样有才能的新员工太幸运了。”(母亲)

“可是糟糕啊,公司一定不同意她辞职。”(父亲)

不一而足。最后,针对妹妹的工资在新员工中相对较高这件事,我甚至还听到过这种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话:

“这不就是抛砖引玉嘛。”

自然,对于家人的意图,妹妹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现在依然在好好地工作。就连我写这篇稿子的时候(凌晨二点四十五分),她也没有回家。

最近,和她见面总是在拂晓时分,在这个时候终于各自结束了工作,眼圈熬得黑黑的一起泡进浴缸。我家对面那位太太不知为什么总是起得很早(在我们看来是这样),不到六点已经在门口扫地了。我们一泡进浴缸,便传来清晰的扫地声。

“我们真是爱工作的姐妹啊。”

妹妹小声说。就这样,我们俩又是自我表扬,又是自我慰劳。

不想读书的时候

人们经常认为:既然是写书的,那也一定喜欢书吧。我的确喜欢书,所以不介意这种看法。还每每有人认为,儿童书(我却不清楚儿童书是凭什么来界定的,这世上充满了谜团)你写了不少,那么对孩子一定很了解吧。这也让我困惑。而且这两点还莫名其妙地合而为一:你一定是从小就喜欢书的。这更让我困惑不已。

其实,我从小就极度缺乏忍耐力。没有忍耐力的人总爱走捷径。我是个与其看书,不如在院子里吹肥皂泡玩的小孩。

除了肥皂泡,喜欢的还有绘画、折纸、软不邋遢——趴在叠好的被子上唠唠叨叨地聊天,不知不觉之中便睡着了,我和妹妹把这个叫软不邋遢。“我们又软不邋遢啦”,“最近好久没有软不邋遢啦”,“玩什么?”“先软不邋遢一下再想呗”——然后,我们就创造幻想中的城镇、玩KEY HUNTER游戏等等,每天玩得不亦乐乎。

现在也没有太大的改变。时常有人问我:小时候读什么书?怎样才能使小孩喜欢书呢?

提问接着就转变成了咨询:我家的孩子已经几岁了,根本不看书。我家的孩子呀,挑书没品味,净想看××××(写出具体的书名很失礼,就不写了)那样的书。我家孩子吧……

啊哈。

我觉得,我要是接受了谁的咨询,那真是世界末日了(但是蛮有趣的,不妨姑妄听之。我可真够坏的)。

必须说些划时代性质的书,就是《稻草富翁》。

小学二年级时,有一门名叫“图书”的课。我喜欢图书馆,却不喜欢看书,所以那门课对我来说真是无聊透顶。不管什么书,抽出一本来摊在桌上,摆出一副读书的模样,其实什么也不看,在那里发呆,每次净做这种愚蠢透顶的事情。倒是算术课上还有些可做的事情,居然让我觉得有趣得多,简直不相信这是我。

于是乎,《稻草富翁》出现了。

这是本粉红色封面的绘本。有一次漫不经意地拿在手上,被其文字之少所吸引,开始阅读起来。这本书真有趣。接下去会怎样?勾起了好奇心,把书页翻过去。读书最基本的快乐,我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第一次体会到的。

在那以前,我明白故事的乐趣,是个虽然讨厌看书,却喜欢有人读给我听的刁钻的小孩子。睡觉前,迷迷糊糊地听相声磁带,听父亲讲拿手的自编故事——我爱听“在漆黑漆黑的森林中”遇到了危险,陷入绝境时父亲登场化险为夷这种一成不变的故事。

但是,这与读书的快乐是截然不同的。读书是通过自己翻动书页阅读下去,把封存于纸张里的另一个空间释放出来,它拥有这样一种能动性的工作所带来的快乐。

我被《稻草富翁》深深吸引住了。但凡图书课时间,我只借这一本书翻来覆去地看。因为是短篇故事,一节课内可以阅读无数次,可是,与其说是阅读,不如说是在观赏。惊讶的是竟然看不够,我一心一意地爱上了这本书。结果,老师在“联络簿”上写下了“也要看稍微难一点的书”的批语。

接下去会怎样?

那是诱惑,是禁果。欲罢不能。这样一种阅读的兴奋,称为肉体的快乐也未尝不可。

但是,三岁看到老,缺乏忍耐力的我还是常常觉得与其看书,不如到门外去吹肥皂泡玩。至今依然时常有不想看书的时候。

因为想看所以买来、其实还没看的书有一大堆。以前看了觉得非常有趣、打算近期一定要再看一遍的书,也有一大堆。加之因为工作关系必须得看的书,还有别人赠送的书,打算看了后写一封表达谢意的信,却就此搁在那里的书等等,总之不乏必须得看的书。尽管如此,扫一眼书架却唉声叹气,嘟囔着:没有想看的书。

糟糕的不是不想看书,而是养成了以为自己想看书的习惯。

坐电车、泡在浴缸里以及在牙医的候诊室,看书已经成为习惯,不带上一本书便感到坐立不安(或者觉得浪费时间)。其实我是一点都不想看,就心情而言,分明是与其看书不如玩肥皂泡,却深信自己一定想看,陷入了饥饿的窘境:想看些书,却没有想看的书。

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暂且什么书也不看,但在无法如此奢谈的时候(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希望读些什么的欲望——即便是错觉——根深蒂固的时候),我也有打破僵局的办法。那就是读《日本传说百选》《绿色小鸟》《不眠树》这一类的书。一个个故事都很短,马上就能读完,每一本收集的都是民间传说。当然,这是《稻草富翁》的教训在发挥作用。

传说是强有力的,简短精练,骨架非常之美,而且精彩无比,随意翻阅便能唤醒对故事的信赖。

有时候我会念出声来,这样就能清晰地感受到语言拥有的力量。由于《日本传说百选》等是用各种方言记叙的,念出声来既新鲜又十分有趣。光是开头就有:

那是从前的事。

那是老早老早的事。

说是从前有过一件事。

这是发生在老早的事情啰。

很久很久以前有过一桩事儿。

是许久许久以前发生的事。

这是老早以前的事。

多么丰富多彩。相当于结尾的套话“可喜可贺”的说法也非常多,读着读着,单单是节奏也足以令人快乐。

吊起读者胃口,吸引读者欲罢不能地阅读下去,就这一点而言,推理小说与传说一样值得期待,具有同样的效果。尽管有风险较大的难点,但是为了防备阅读欲望减退,我有时还搜寻一些精彩的推理书,买来备读。有个四五本还没看过,就暂且放心了,与Makiron、MMSC及SEDES一样。

尽管有时也会自问,何苦要如此激发读书的欲望呢?但是,读书时心跳不已的兴奋、其所具有的某种毒瘾已经侵蚀到了骨髓。看来,还是不要“让孩子喜欢书”为好。

无处不在的变态们

我认为有爱的地方就有战争。所谓家庭,就是爱与恨的波莱罗舞曲。

我还记得从前洗澡时,父亲用毛巾给我们做的馒头,还有亲脸时父亲下巴那粗糙的感觉。“再来一下,现在可是滑溜溜的。”按照父亲说的话亲一下,那惊人的光滑和飘散着的柑橘清香让人记忆犹新。记得自己喜欢在咖啡色的小镜台前为祖母梳理长长的头发。还有母亲的遮阳伞映在地上的圆圆的影子,每晚为我们读书唱歌时那清脆的嗓音,母亲拥抱我们时的胸脯,那被吸附住的感觉,以及柔软雪白的肌肤,这些我全都清清楚楚地记得。我觉得自己是沐浴着爱成长的。

尽管如此,我却是个喜欢独自坐在灰暗的楼梯上发呆的小孩。冰冷的仿佛发光似的白墙,尽头的柱子,还有从大门漏进来的光线,我都记得一清二楚。客厅里传来的微弱的电视机声音,还有光溜溜的脚趾尖,那时内心深处真切感受到的孤独,还有以出奇的冷静享受着孤独的自己,我都清晰地记得。

还有,与父母吵架后,自己声嘶力竭地号啕大哭;还有,对“家人”这个字眼讨厌得起鸡皮疙瘩;还有,想孑然一身去浪迹天涯。这样的事情不计其数。

我爱我的家人。当然,也差不多同样地憎恨他们。爱、被爱,仅此就已经是一种憎恨了。

我觉得,所有的家族都是变态的。“家族”这个排他性的集团居住于一处,以他们独有的节奏,生活在他们独自的光环之中。仅此就足够奇妙了。

然而,我们摆脱不了这种奇妙状态。犹如《百年孤独》中的布恩迪亚家族、《新罕布什尔大酒店》中的一家人那样。连充满活力的“海螺小姐”一家也同样如此。

在我家,曾有一段时间流行做“家庭组合”游戏,那是一种收集四张同一种牌的单纯游戏,我们四人(父亲、母亲、我和妹妹)喜欢得入了迷。旅行时也带着,直至深更半夜还玩得兴高采烈,遭到神户一家老字号宾馆的管理人员训斥:“请稍微安静一点。”试想一下全家人的手都被染成蓝色的染坊一家子、每个人都胖得滚圆的肉铺一家子。表情怪异夸张、嘴里交替喊着“给我油漆铺的儿子”“给我杂货店的女儿”的我们这一家子,真是足够恐怖,更何况那只是暑假家庭旅游中司空见惯的场景。

我由衷地感到,家人这玩意儿,真是够奇妙的。

比吃人更可怕的事情

大约四年半以前,我在一家专卖儿童书的书店里打过工。我在这家总是播放着莫扎特音乐的舒心的小书店里,看到过许多热心教育的妈妈和期盼孩子热爱读书的老师。他们都竭尽全力,可是(正因如此?)常常认真地说一些非常可笑的话,比如“这种书中有主人公和朋友打架的场面,会让孩子们变粗野的”,“山羊刺中巨怪的眼睛把它推落到山涧里,这种描写太残酷了”等等。每逢此时,接着第二句话必定是:不适合孩子,不希望给孩子看,对孩子如何如何。(引起争议的《小黑人桑布》问题也是如此,不知何故,蒙受莫名其妙、吹毛求疵的灾难的总是儿童书。)真想把这本《格林童话——让孩子听行吗?》(野村泫著)作为礼物送给他们。

格林童话是残酷的、是封建性的、是与纳粹一脉相承的、是非科学的,针对这四种指责,这本书逐一有礼有节但直率尖锐地予以反驳。根据普罗普、吕蒂的理论对传说进行分类和分析,与弗洛伊德、荣格等心理学家所说的“潜意识”之间的关联等,内容虽然专业,但通俗易懂。还穿插具体的故事、历代插图、治疗自闭症儿童的医生的证言,逐步刻画出作为“反映从未成熟发展到成熟的某个阶段的魔镜”的传说。这本书从各个角度加以关注,用鲜明精湛的手法引出了“口传文艺的综合性”的论点,十分精彩。

尽管如此,在大吵大嚷对孩子是好还是坏之前,自己先读一遍不就行了嘛。其实,格林童话有趣到了令人心跳的地步。不管是自由刚强、所演奏的风笛仿佛回荡在心里的《刺猬汉斯》,还是马马虎虎不听圣人言的男人,最后带着美好的回忆去了天堂的《风流和尚》,保证您读一遍就会着迷。简洁的文章构筑出极其丰富的世界,那印象美丽而又不可思议。真的,您自己去看一看就行。

在这本书的最后,野村氏写道:“倘若父亲、母亲或者是充当父母角色的人们亲自为孩子讲故事,那么无论多么恐怖的故事都不会对孩子产生伤害。大人必须得注意的,是很少有人能亲如家人般为孩子们讲故事,而不是故事里那一个个残酷的措辞。”

巫女也罢吃人也罢,与之相比,这种理所当然的事情还必须由大学教授来说明,我认为这样的社会更加可怕。

为多余之事而存在的地方

我经常在和光百货店前面等人。我喜欢从这里眺望银座,一般总是早于约定时间来到这儿,站在大大的橱窗前,茫然地眺望众多走过十字路口的人们,眺望慢慢落下的夜幕与霓虹灯奇妙地融为一体的风景,感到很幸福。

可是,当我提议在和光百货店前碰头,时常会招人皱眉反感。无论寒冷还是炎热、雨天还是晴天、等待还是被等待,露天约会都有诸多不便。对我而言,若是在其他什么地方,比如在新宿或涩谷、青山或六本木等地,不至于产生在风吹雨淋的地方约会的奇怪念头。银座对于我,是为非实质性的事物而存在的地方。

因此,工作时我不来银座。我只希望和喜欢的人来这里,只希望为了多余的事情来这里。所谓多余的事情是什么样的呢?比如下午茶。无论是“葡萄树”精美的点心、资生堂专卖店的苏打水,还是“千疋屋”的桃子芭菲,都是非实质性的。我喜爱非实质性事物的奢侈,觉得这与银座很般配。只有我所爱的木村屋的红豆馅面包是例外,那是既实质又有些奢侈的幸福的例外。

购物也是如此,衣物、食品、化妆品之类的在新宿那一带就可以买齐,在银座买的都是多余的物品。山野乐器行的CD、索尼广场的巧克力、春天百货公司的进口杂货、鸠居堂的千代纸、黑泽的套装信笺……

记不清什么时候了,我在伊东屋购买了二十四色装的深浅不一的灰色蜡笔,还有居住在牢房里的十四只老鼠的画、雨天的清晨死在巴黎的画等,心想这可以挂在墙上欣赏,一时冲动就买下了,这些便是多余购物的代表。全是灰色的二十四色蜡笔,可不是非专业人士能运用自如的。但是,我非常喜欢这蜡笔,至今依然不时悄悄地画画二十四位烟囱清扫工、二十四颗石头。

伊东屋也是如此,一步跨进去便走不出来、如同迷宫般的店家,在银座还有许多,比如耶拿书店。精美的画集、写真集,不计其数的平装书、时装杂志等,看着从不会生厌。法国的绘本、意大利的杂志之类,这些不会去阅读的多余的东西,我不知不觉就买了下来。

倘若从嗜好多余事物与银座的关系来考虑,脑子里首当其冲冒出来的字眼是“逛银座”。是母亲最先告诉我这个词的,我为这无所事事闲逛散步、成人般的从容而激动。

那时候与母亲去银座,有一家必定要去的小店。虽然忘了店名和地点,但记得在一座大楼里,是一家既不杂乱也不太高级的和食屋,那里的“千代田便当”是我们固定不变的午餐。菜肴的容器做成抽屉形状,好多配色绚丽、煮透入味的素菜和甜味鱼等,一层一层塞得满满的,精细可爱。

父亲基本是讨厌闲逛的,偶尔全家外出,他不是说太冷啦太热啦,就是说太累啦腰痛什么的,情绪马上就坏起来,因此,闲逛银座是我和母亲的乐趣。话是这么说,却并非特意跑去,至多是有事顺便去一下,而且还有像灰姑娘那样必须回家做饭的规矩。即便如此,“逛一下银座再回家吧”,这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女伴之间多余的小小奢侈。

女人结伴是最适合银座的。前面写到我不是为了工作,只希望和喜欢的人来这里,但所谓喜欢的人不是男性,最好是喜欢的女性。也许是因为男女之间多少总有些算计或是策略,散发着实质性的气息。

我之所以喜欢银座,也是因为银座是可以漫步的地方。所谓可以漫步,亦即道路错综复杂,小道上有有趣的商店,交通网络也非常发达。对我来说第三点尤为重要。因为有好多地铁经过,任怎么瞎走,都可以在某个地方坐上某条线回家,不怕迷路。有公园有电影院,可以消遣时间,这也是可以闲逛之地的要素。如此说来,电影也是多余的事物之一。

银座影院众多。包括日比谷有乐町在内,到处都是。玛丽恩影院一千七百元的票价和香特影院一千六百元的票价等,最近这些电影院价格有点贵,但不是在荻窪或高田马场,而是在银座看电影,这便是某种妙趣所在。喜欢银座的人,也许就是爱好无关紧要的事情的人。

孩提时代便对无用之事充满热情的我,和家人一起去银座,到了商量该去什么地方吃饭的时候,便硬拉着父母去不二家食品店。目的是“舔舌头女孩”圣代,那量多个大的点心对小孩来说已经够甜蜜的了,但我一心想要的,只是插在顶端的巧克力(做成“舔舌头女孩”的形状)。

我之所以喜欢银座,或许就是为了这些。

关于《小鹿斑比》的事

我喜欢有成人味的书。尽管兴趣爱好改变了不少,唯有这一点从孩提时代起就不曾改变过。我始终喜欢有成人味的书。

所谓成人味,即挺直腰板,不撒娇不献媚。换言之就是我行我素。所谓有成人味的书,只消翻上几页,便能感受到其中有独特的时间在流淌。仅仅是排列在书架上,便能生出深深的安心。

《小鹿斑比》在书店归类在儿童书架,但是在整个儿童书架上,《小鹿斑比》是我能想到的最有成人味的书。倘若有人觉得意外,那也许是因为迪士尼动画片的可爱印象太强烈。我完全习惯了迪士尼的斑比(不仅绘本和电影,我甚至还拥有迪士尼斑比图案的玩具和一套餐具。盘子、茶壶都是有纤细美腿的可爱的斑比,尾巴上蝴蝶在飞舞),第一次阅读真正的《斑比》之后,大吃一惊。从个人的角度而言,我非常喜欢沃尔特·迪士尼,但是不得不承认,迪士尼的斑比与沙顿的斑比完全不同,从歪曲原作的风格方面来看,不得不说迪士尼罪孽深重。

正如副标题“森林的故事”所昭示的,《斑比》是一部描写野生动物日常的生与死的故事,同时也描述了小鹿的成长。不,不是同时,而是在那之前。每种动物的描写都非常写实。比如松鼠是这样的:“松鼠非常礼貌,风度翩翩,爱说话,而且能精彩地做体操、攀登、跳跃。看到松鼠不时地调节身体的平衡,斑比觉得十分有趣。于是,松鼠即便在说话时,也若无其事地在光溜溜的树干上忽上忽下,还笔直地坐在摇摇晃晃的枝干上,优美地高高翘起毛茸茸的尾巴,轻松地倚靠在上面,露出雪白的胸脯,小小的前爪潇洒地动来动去,小巧的脑袋东张西望,快活的双眼微笑着,口若悬河地说些诙谐有趣的话。”甚至他们交谈的细枝末节里,也流露出动物们的社会立场、异类之间的力量关系以及处事哲学。即便用通俗的语言淡淡地道来,沙顿的观察也丝毫没有含糊。看看松鼠被貂咬死、漂亮坚强极受欢迎的野鸡被狐狸撕裂、暴躁的红角鸮把鼷鼠啄碎后吃掉等清晰的描写,便清楚这一点。这些描写毫无伤感,让我由衷地感到高兴。

从斑比的成长故事这个侧面来看,也完全可以这么说。沙顿并没有仅仅描写因为长出角来而自豪的心情。为长角感到自豪,同时也将遭受被其他雄鹿欺负的痛苦,也必然会对雌鹿的气息感到兴奋,进而甚至说:“你一定明白,我知道,我感觉得一清二楚,知道自己喜欢你,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费琳。所以这次你得说清楚,你究竟是否喜欢我……”面对如此热情追求的恋人,一旦时机成熟,便轻描淡写地描述道:“仅仅这些,他已经无法充分得到满足。”当费琳问他:“为什么?已经不愿待在我身边了?”他却答道:“我不得不独自一人了。”“我觉得已经说了许多安慰的话。那些话听上去带有薄情的余音,连我自己都听得出来。”于是,费琳终于(也是这本书中我尤为喜欢的场面)注视着斑比,用轻微的声音问:“你,还爱着我吗?”斑比也用同样轻微的声音回答:“不知道。”

对于举重若轻地描绘出这种场面的沙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在斑比和费琳的故事之前,通过他们父母的身影,沙顿已经对野鹿的配对进行了简洁冷静的描写。“父亲们”一词出现了无数次。父亲们!与母亲共同生活的小鹿们眺望着远处的雄鹿群,将他们统统称为“父亲们”,表达敬爱和畏惧。至于哪一头才是亲生的父亲,在此全然不成问题。)

译者在后记中写道:沙顿是出生在布达佩斯的诗人,除《斑比》之外还写过几部其他动物的故事。而我只读过《斑比》,至于沙顿是位诗人,这只需读上一本就足以明白。有生以来第一次涉猎写到草原、白雪的文章,以及对“神秘的黑暗力量”的描写等等,到处点缀着诗的力量、诗的要素,恰是这本书最大的魅力所在。像“斑比走出洞穴,活着就是美好的”这些出众的佳句,毫不费力地就可以从书中找出许多来。

拥抱安达卢西亚

倚着石壁向外眺望,阴沉的天空下,冷漠的赤褐色屋顶延绵不断。这是从阿尔罕布拉宫遥望的格拉纳达城。耳边响起了按快门的声音,不习惯被拍摄的我,视线忍不住东飘西荡。一处赤褐色的屋顶上晾晒着衣裳。

从前,据说国王与四个正妻和三百个爱妾生活在这里,还让三十五个男宠在一旁侍候。阴谋的旋涡、错综复杂的爱恨与如此美丽的地方非常般配。这是个氛围极佳的宫殿。枝繁叶茂的一棵棵树木,屋顶上的一尊尊雕塑,奢侈地流淌的哗哗水声(据说水是引自内华达山脉。那清凉的声音在沙漠之民听来该是何等美妙舒适啊),默默地环拥着中世纪的气息,具有诱人的力量。

尽管原本对名胜古迹没有多大的兴趣,但在这次旅行中,我到阿尔罕布拉来过好多次。每次前来,宫殿都越发妖艳,把我的时间概念搞得乱七八糟。

比如,天气晴朗的正午,这里一派恬静。夏日离宫的庭院里,即便是隆冬,依然鲜花盛开、绚丽多彩。一片宁静中,不由得便会在蓝天下发起呆来。我心想,这风景过于完美了。此时此刻情绪居然变坏,这究竟是为了哪般?处处光彩夺目,不知该欣赏哪里为好,陡然想起了洛尔卡的诗:

在橘树的荫凉下

洗涤棉布襁褓的罗拉

她那绿色的眼睛

紫罗兰般的声音

啊,爱情哟

鲜花盛开的橘树荫下!

夜晚的阿尔罕布拉,空气比白天更为浓重。打着灯光的城堡看上去十分亲切,仿佛微笑着在招手。一旦走进去,是否会返回十四世纪?我半是认真地想象,感到在同一个空间里,似乎有多种时间在同步流淌。大柱子后面仿佛有人似的,我在黑暗中一再凝目注视。而且,这里的柱子多得过分。要与三百个爱妾同居,这么些柱子恐怕也必不可少。在林立的柱子后面,究竟发生过怎样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呢。

尽管如此,这里简直就是个魔幻城堡,凝聚了所有的奇思妙想。取名为“女王之瞳”的美丽窗户位置极低,据说是为了横卧时也能眺望风景;桑拿室顶部镶嵌的红色玻璃,是为了烘托和强调炎热的氛围。至于在这面墙边细声低语、对面的墙边便可听到声音的“秘密之屋”,为它的奇妙倒吸了一口冷气。那是间湿润的石造客厅,把耳朵贴在墙上,真的感到墙中似乎有低声细语。究竟有多少秘密曾被耳语道出过?这冷飕飕的石墙究竟听到过什么样的秘闻?

快门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我把视线从晾晒的衣物上挪开。黄昏的天空,仿佛顷刻之间大雨就会倾盆而下。

这是个有趣的地方,想在这里小住几日。我心想,回到宾馆后,要写张这样的明信片。

我试着想象当上了爱妾的自己。我是个快乐的爱妾,不会躲在柱子后面痛哭流涕。正这么胡思乱想时,刚才为我们详细讲解的日语很棒的男导游说道:

“不过,对情人是有年龄限制的。据说不能超过十七岁。”

……我无趣地沉默不语,把视线收回赤褐色的屋顶上。

玛利琪加小姐的弗拉明戈舞蹈学校位于坡道顶端的左边,这里是个条条细径错综复杂、很有氛围的地方。

学习弗拉明戈,这是在出发之前就让我害怕的计划。连小学运动会的民间舞都跳不来的我,究竟是什么厄运作祟,居然得去学弗拉明戈。我站在用质地粗糙的帘子隔开的昏暗狭窄的女子更衣室里,不知所措。

不断有学生走进更衣室。小孩子都由妈妈帮着更换衣服,其中不乏讨厌紧身衣的孩子,在妈妈的责备下勉勉强强换着衣服。

我产生了强烈的同情感,在心里对那个孩子说:其实我也对这配有饰边的鲜红紧身衣感到羞耻,不愿意穿。视线一对上,那个微胖的五岁左右的女孩便嫣然一笑。我心想,哦,是这么回事。我几乎都忘记了,这是学习课外技能的孩子特有的不安。他们茫然地凝神注视墙上的伤痕和排列在房间一侧的小椅子,这样的心情我深有体会。

教室是一间很大的铺着地板的房间,正面镶有巨大的镜子。下午七点,玛利琪加小姐进来说了些什么,开始用手打拍子,原本嘈杂的空气嗖的一下便凝聚为一体,大家开始了舞步的练习。

鞋后跟有很多钉子,响声大得惊人。踏踏踏踏、踏踏踏踏。大家撇下我,舞步整齐划一前行后退。提起裙摆,唰地扭头转向侧面,再转向正面,表情极其严肃。

据说这种紧张是会传染的。我依样画葫芦,也试着踏起了舞步。冲到队列的前面,紧跟在跳得好的人旁边。

大家都在凝视着自己映在镜子中的姿态。我内心一惊。这是在确认美。每一个姿态、每一个动作,究竟有多美多正确,大家都直勾勾地盯着看。连男人和小孩也个个如此。

这时,我看到了刚才那个女孩,大为震惊。她满脸艳丽的表情,正在舞蹈,高扬着下巴,挺着胸,目光和动作充满挑战性——不得了不得了不得了不得了。我兴奋不已。

大家都是如此。手的动作,脚的舞步,强劲的腰背,而且毫不畏惧,保持目不斜视地与自己对峙的姿态。踏踏踏踏、踏踏踏踏。我也忘我地踏着舞步,尽管步法跌跌撞撞,转身时手忙脚乱,总得慢上个两步左右。

下课后许久,脑子里依然一片空白。说是跳舞,其实不过是模仿基本舞步而已,居然已经是面红耳赤,大汗淋漓,手和脚的肌肉都疼了起来。

茫然地来到走廊,刚才那个小女孩有点难为情地靠过来,拉着我紧身衣上那红色的饰边,说了句什么什么琳达。我因为不知所云,便重复那个勉强听到的“琳达”,说:“琳达?”女孩高兴地说:“四(是)。”那时,我若是知道“琳达”就是“可爱”之意,说不定会把那女孩的头发摸得乱七八糟。

我喜欢女人,尤其喜欢已婚女人,她们有不可思议的力量(美国小说时常漫不经意地以催人伤悲的方式来描绘这种力量)。但是,这种不可思议的力量一旦聚集了三个人的,那就不得了啦。

这一天,我去洛佩斯家,打算不是跟着餐厅的大厨,而是跟着普通的家庭主妇,学习西班牙冷汤的烹饪方法。

洛佩斯女士是主妇联合会会长,稍有点可怕的感觉,处理事情麻利爽快。年纪稍大的是事务局长菲尔南德斯,身着绿色衣服的是蒂亚斯女士。三人只管自顾自地说话(而且是同时说),厨房立刻陷入混乱气氛之中。

西班牙冷汤的烹饪法在不同的家庭略有差异,因此三人经常发生意见冲突,每次都互不相让。菲尔南德斯最后悄悄地对我说:“回头我教你更好吃的做法。”(后来我才知道,她讨厌黄瓜,所谓更好吃的做法就是不加黄瓜而已。)

蒂亚斯非常开朗,指着周围的东西说“这是阿斯卡鲁(砂糖),阿——斯——卡——鲁”,如此这般地教我西班牙语。这是“洒入”(盐),这是“别比呐”(黄瓜)。对啦,来,说一遍试试?学到的词语中,我觉得“问敲李特”(少许)最有趣,就像唱歌似的说了好几遍。对了对了,蒂亚斯女士点头表示赞许。

这期间,菜一一做好上桌。不愧是手脚麻利的人。大家边做菜边喝葡萄酒,就着生火腿下酒。我吃过各种地方的生火腿,就属这里的味道最佳。柔软,盐味并不是很重,不切成薄片而是小方块,也相当不错。

面包房送来了三根刚出炉的法式面包。据说只要预订,每天都会在同一时间送货上门。我们立即把面包咔嚓咔嚓地切开(一切里面便冒出热气来),就着生火腿一起吃。

她们递给我一把菜刀,要我切蔬菜,可是没有砧板。正犹豫不决时,三个人却告诉我就这么切。西班牙人似乎不怎么使用砧板。我左手牢牢抓住蔬菜悬空切。与其说是切,感觉更像是削,仿佛野营时做野餐。厨房宽敞干净,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来,早晨的雨就像谎言一般。

餐桌上排列着菜肴。坐在椅子上,我满怀幸福。在别人家的厨房用餐真开心。

西班牙冷汤味道清新,与在餐厅吃的完全不同。里面撒有冰屑,冰凉冰凉的,那味道夏天喝了一定能醒脑提神。对不起菲尔南德斯女士啦,那黄瓜的味道棒极了。

安达卢西亚料理是很浓烈的。油、盐、大蒜三位一体,必须认真对待。西班牙人非常重视饮食(午休竟有三小时,据说正餐一日五次,委实惊人),与热情奔放的他们十分般配。料理也充满激情,甜便甜得彻底,辣则辣得痛快。

味道美妙的首推咖啡(香浓的意式浓缩咖啡),还有叫“菲诺”(辣味)的烈性雪利酒和叫“帕恰朗”的利口酒,以及巨大如盆的盘子中堆积如山的裹上面粉的油炸沙丁鱼(刚出油锅,非常烫)。肉质肥厚的甜椒剥了皮烤一下,也十分美味,即便与番茄一起烧汤,也是“muy bien”(非常出色)。

甜点的种类也极其丰富,喜欢点心的我逐一尝过,其中味道最好的是在一家叫“拉斯·丽娜哈斯”的餐厅吃过的加入苹果的硬布丁。焦糖烤焦了,味很苦,一点都不甜(这在西班牙近乎奇迹),堪称极品。让我吃惊的是名产“Tocino de Cielo”。这点心深黄色,形状介乎琼胶和奶油糕点之间,味道虽似蛋黄,但甜得几乎让人晕倒。这可真要命。这“Tocino de Cielo”的意思就是“天国的脂肪”,我是后来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