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小札与闲话红楼第19节 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1

我常常感慨当代社会“思想进步”太明显了,凡事都喜欢单刀直入,毫不含蓄,痛快固然痛快,却也把古典情怀之美破坏殆尽。不必说古典作品,连现代名家的经典之作,于我们也渐渐隔膜。比如有人批评杨绛《洗澡》的男女主人公虚伪。大约在他们眼里,这本书主题也和时下婚外恋影视片“一声叹息”之类差不多。所以最好是爱了就上床,下床就离婚,打破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才算勇敢,来那么多扭扭捏捏做什么?又比如有人说《金瓶梅》才是伟大作品,《红楼梦》只算言情读物,因为后者伤春悲秋太小市民了,甚或至于说《鹿鼎记》比红楼梦还伟大。种种奇谈,不一而足。我只能说,社会的审美情趣,整个变了。除了商业社会赤裸裸崇尚功利,还有一个原因,是文化层的断裂,传统的失落,使得暴民文学和小市民文学大行其道,贵族精神已然成为一种遥远的不可复见的东西。

请不要误解“贵族精神”一词。不是身为贵族就具有贵族精神了,或者有钱有闲者才配有贵族精神。比如《浮生六记》和《影梅庵忆语》,前者是市民阶层的生活写照,后者是贵族阶层的生活写照,可是二者流露出来的精神气质,我以为前者是贵族的,后者才是市民的——或者说,小资的。

在红楼梦的评论中,有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就是对宝钗和黛玉的褒贬。红楼梦问世之后,百余年间,虽然很多人说着黛玉的不好,但是绝大多数读者,都是钟爱黛玉的,包括那些指出她的缺点的人。到今天,情况倒了过来,越来越多人表示,不喜欢黛玉这个“麻烦”的女孩子。选择爱人,他们宁可要袭人。就好像金庸武侠小说的女主人公,最受欢迎的永远是双儿和小昭。

我不得不又费力解释一下“女奴”这个词,它不只是用来形容身份的。比如,同样是小姐,探春的气质是贵族的,迎春的气质是女奴的;同样是丫环,紫鹃的气质是贵族的,袭人的气质是女奴的。我以为紫鹃的贵族气质,毫不逊色于黛玉。

在把宝钗和黛玉来做比较的时候,有一个大的前提。红楼梦的主旨是怀金悼玉。它描绘的,是青春与美的毁灭,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每一个年轻女孩子,都是它悲悼的对象,无论她们存在什么样的缺陷,也不会抹掉她们的美丽。她们都是“水做的骨肉”,和“泥做的骨肉”“浊臭逼人”的成人的、男性的世界对立的。很多红楼梦中的人物,都不应用非黑即白的阶级斗争眼光来看待。

所以不要简单的把宝钗视为一个入侵者,木石前盟的破坏者。雪芹第一回就开宗明义,把本书和那些“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的“风月笔墨”区别开来,五十四回又借贾母之口,批判了一回“陈腐旧套”。如果宝钗只是个拨乱其间的跳梁小丑,又何以显示宝黛爱情的可贵呢?

宝钗美吗?美。和贾家三代不成器的男人敬、赦、政、珍、琏、蓉等比起来,和她的亲哥哥薛蟠比起来,她是那样高贵出尘。即使在一群出色的女孩子之间,她也是佼佼者。作者欣赏同情她吗?是的。宝钗和黛玉一样,是那些美丽、聪慧而不幸女孩子的代表,作者对她命运无限的悲悯。即使是伊甸园里的蛇——袭人,作者心虽严冷,笔却温厚,绝不会把她写成一个小丑来糟蹋她,何况是宝钗。

但是作者对宝钗和黛玉的感情又的确不同。我想引用清代龚自珍一首诗《世上光阴好》来谈这个问题。

世上光阴好,无如绣闺中。静原生智慧,愁亦破鸿蒙。

万绪含淳待,三生设想工。高情尘不滓,小别泪能红。

玉茁心苗嫩,珠穿耳性聪。芳香笺艺谱,曲J数窗栊。

远树当山看,云行入抱空。枕停如愿月,扇避不情风。

昼漏长千刻,宵缸梦几通。德容师窈窕,字体记玲珑。

朱户春晖别,蓬门淑晷同。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

定Q用极美的笔调描绘了闺中的生活,似乎人世间一切优雅、纯粹都集中在这了。红楼梦推崇的正是这种以女性,尤其是年轻女孩子为代表的优雅与纯粹,作为“成人的世界”“男性的世界”的对照。“百年辛苦始,何用嫁英雄?”可不就接近宝玉“鱼眼睛”之论么?(有人可能会对这种表述感到不舒服,但是如果把它当作一种“哲学的认知”,而非生活的认知,就豁然开朗了——女孩子的美是“开辟鸿蒙”时最本初的美。《庄子·应帝王》就有一个寓言,七窍开而混沌死)。而红楼梦中,最能体现这种优雅纯粹之美的,正是黛玉。

而宝钗呢,对宝钗来说“我想”和“我应该”(本能与感情,认知与理念)几乎就没有区别,她做的一切都是“绝对正确”的。她是超越于年龄的成熟的。作者并非认为她不好,而是这种好并非他最热爱与推崇的。

红楼梦的笔墨是精细到“狡猾”的,作者往往不动声色,慢慢写去,把自己真实的见解隐藏起来,甚至是倒过来表述,如果读者不是真的热爱这本书,往往会被一些表面的语句迷惑。比如二十八回“羞笼红麝串”写道:“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不知道别人读这一段感觉如何,我小时候读到这里时,简直咬牙切齿,觉得太亵渎黛玉了,宝钗摸不得,黛玉却摸得?黛玉在我们心目中是神仙姐姐,纯然“灵”的,怎么能和肉欲联在一起?等到多读了几次,才渐渐明白,宝玉很自然的认为,黛玉就是自己将来的妻子,而对宝钗从来就没有这想法;他对她丰美的艳羡,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再回过去看“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单纯明净得叫人伤感。才感悟到宝玉对黛玉,是一种悠远的感情,既是孩子式的、淘气的,也是知己的、深沉的。无论爱什么,喜欢什么,他都很坦荡。他的泛爱和专一并无矛盾。

雪芹写起黛玉和宝钗,总是“双峰并立,二水分流”,故意要骗人上当,又怕人上当。早先的读者上当的并不多。即使有同情弱者的缘故,更多还是欣赏黛玉的性情。然而雪芹恐怕很难想象,后世读者会用种种功利的眼光,来看待他最爱的黛玉,他心目中的百花之神。他的“骗术”成功了,地下有知,他或者十分沮丧。

关于黛玉“小心眼”“尖刻”,总是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批驳的人很多了,我觉得没有必要来一遍。我只想澄清另外一个误解,就是黛玉爱情理想的落空,得怪她自己“不会做人”,失去了长辈的爱怜,葬送了自己一生幸福。这又是典型的现代思维,喜欢什么就一定要主动出击,否则就是失败和无能。我想说的是,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宝钗会的那套,她都会。只要她愿意,即使她不能做得比宝钗更好,也不会比宝钗差太远。

我们今天对“礼”的理解是“礼仪”“礼貌”,其实在古代社会中,“礼”的范围和作用,远超于此。它是和“刑”一样,是国家法律的一部分,是贵族阶层所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因为“礼”是贵族阶级的专利,平民阶层是不配承受“礼”的,对付他们的是“刑”。

对抗“礼”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的,等同于今天对抗法律。当然,统治阶级不可能人人守“礼”,就好像我们今天号称法制社会,总有特权者能凌驾法律之上。但是“礼”的确是具有约束力的,“礼”的真正破坏者往往躲藏在暗处,而公然挑战“礼”的,一定会遭到本阶层一致的惩罚。圣人眼中,“礼崩乐坏”十分可怕,那表示整个社会失去了伦常秩序、是非标准,是大崩溃的前兆。

“礼”本来是一种用以约束个人的行为、调剂本阶层矛盾的东西。时间越长,它那些虚伪的、不近人情的部分就越发的显示出来。可悲的是,明明是对抗人性、压抑感情的东西,后代的儒家偏偏要把它宣扬为亘古存在的、与生具备的天性。“礼”往往与“心”相违背,却要指“礼”就是“心”,“心”就是“礼”。也就是说,单单礼数无缺是不够的,还得心悦诚服的去执行“礼”,带着强烈的感情去执行“礼”。

比如,孝,其实是一种后天培养出来的行为准则,但是当晋代统治者号称“以孝治天下”时,不孝可以轻而易举成为杀人的罪名。嵇康被杀的表面理由就是他是“不孝”者的同党。那时代的人,谈话中别人不小心提起家讳(父、祖父名字),就要伏地大哭,哭得越哀痛越好,否则就被视为“不孝”。所以去做客时要很小心,事先打听好对方家讳,免得主人和客人都尴尬。

血亲还可说,女子对公婆的“孝”要求更离谱。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面甚至写到一个“不孝”的少妇被罚到地狱受苦,因为她虽然性情柔顺,忍受婆婆虐待,枕席间却对丈夫诉苦哭泣。再比如,男性公然声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非但女子当以青春和生命来殉“所天”,还要数十年心如古井,一丝波澜不起,才是最高境界。如果只为家境好、有子女而不改嫁,只能算一般般。这是怎样一种虚伪而残忍的“礼”呢?

宝玉却是不肯心悦诚服的执行这套的。宁国府书房里面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一见,就大喊“快出去,快出去!”他对“人情世故”的厌恶,可见一斑。可悲的是,这恰恰是他生存在这个阶层必需的技能。于是,他成了“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