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玛莉莲·史东忙到没时间吃午餐,不过她不在意,因为这间房子愈来愈有样子了。她发现自己非常冷静地处理着这整件事,觉得有点惊讶,毕竟这是她家,而她现在就要卖掉这间几年前经过细心考虑后满怀兴奋买下的房子。这是她梦想中的地方,比她想要的任何东西都更大、更棒。那时候她光想到这间房子,就觉得非常兴奋,搬进来时,更是高兴得要命,仿佛上了天堂。而现在,她看着这地方,就像在看展示品一样,只是个生意上的商品。她不在意那些她住过、精心装饰过的房间,尽管她在里头曾经有过一段愉快的时光。她一点也不觉得痛苦,即使看着她与契斯特嬉闹、吃饭、睡觉的地方,她也不会留恋。她只是积极实际地想要改造这里,要让买家爱不释手。

搬家公司的人先到了,像她预期的一样。她把玄关的柜子先移走,然后是契斯特放在客厅的扶手椅,并不是这张椅子不好,而是因为它完全是多余的。这是他最喜欢的椅子,当初他自己选的;他重视舒适与实用,而不追求流行的款式或能不能与其他家具搭配——男人都是这样选东西的。这张椅子也是他们从上个家搬来的唯一对象。他让椅子以某个角度摆在壁炉边,日复一日,她也开始喜欢起这张椅子了。这张椅子让整个空间散发出安逸且适于居住的质感,因为这个特点,让这间客厅从类似杂志上的展示品,变成了真正的住家。而也正由于这个原因,使得她必须把椅子移走。

她想了很久,最后决定要搬家工人把厨房的砧板枱也移走。当然,砧板枱摆在这里没什么不对,这让厨房看起来像个适合做正餐的地方。不过如果把枱子搬走,厨房就会多出一整块三十英尺长的空间,一直延伸到角窗。她知道把地砖擦亮后,从窗户照射进来的光线会让这三十英尺空间看起来更宽广。她让自己从缺省买家的观点出发,问自己比较喜欢哪一种:是严肃适合做饭的厨房?还是空间宽广的厨房?因此,那个砧板枱现在也已在搬家公司的卡车上了。

书房的电视机也搬走了。契斯特不是很喜欢电视,因为电视节目抢走了他公司的家庭电影事业,所以他根本不会想买竞争对手最新、最棒的电视机。他们的电视是非常老旧的机种,屏幕四周有闪闪发亮的金色装饰,不过是假的,而且屏幕非常凸出,就像个玻璃鱼缸。她搭火车要进第一二五街站,透过车窗往下看时,就曾看过比这台电视还新的机型被丢弃在人行道上。所以,她要搬家工人把这台电视机移走,然后把客房的书柜搬过来填补空缺。她觉得这里看起来更棒了,书柜、皮沙发和深色灯罩,让书房更有文艺气息。这是个充满智能的场所,让人梦寐以求的空间,买家买的仿佛是种生活型态,而不只是栋房子。

她花了点时间选择摆在咖啡桌上的书。接着花店的人到了,带着好几盒扁扁的硬纸箱,里头全装满了花。她要花店女孩清洗屋内的所有花瓶,然后丢给她一本欧洲杂志,要她照里头的方式布置。从雪瑞儿那里来的人带了一块房屋待售的牌子,她则要他把牌子插到信箱旁边的草地上。搬家工人要离开的同时,整理花园的工作小组正好要进来,他们的车子还要在车道上移来移去,才能让彼此通过。她带工作小组的组长绕了花园一圈,说明要做些什么,然后在小组开始工作前进了屋子。清理泳池的男生与清洁公司的人同时到达,她左看右看,一下子不知道先从哪边开始,不过她很快就打定主意,点点头,要清洁公司的人先等一下,然后带男生去游泳池,吩咐他该做的事。接着她跑回屋内,突然想起自己忘记吃午餐,觉得肚子饿了,不过她觉得很兴奋,因为今天布置房子的工作大有进展。

老夫妇俩都到门厅送李奇离开。老先生吸够了氧气,才勉强从椅子上起身,慢慢推着氧气瓶前进;他稍微往前倾,看起来像是把推车当拐杖,推着车的姿势又像在推一辆高尔夫球车。老太太则窸窸窣窣跟在他后面,裙子擦过门框两侧与狭窄的走道两边。李奇走在他们后面,手臂夹着皮面文件夹。老妇人打开门锁,老先生气喘吁吁地站着,两手握着推车把手。前门打开了,一阵甜美新鲜的空气吹进屋内。

“维特以前有什么住在这附近的朋友吗?”李奇问。

“这重要吗,少校?”

李奇耸耸肩。他很久以前就知道,要让人们准备好接受坏消息,一开始就要先让自己看起来思考很周密——让他们觉得你真的已经试尽各种方法了,然后再告诉他们事实,这样就比较能让人接受。

“我只是想多了解些背景。”他说。

他们看起来有点困惑,不过还是努力想着,因为他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了。他们孩子的命,就掌握在他的手中。

“我想,你可以去找一个叫艾德·史蒂芬的人,他在这里开了间五金行,”老荷比终于说出来。“他和维特从幼稚园到高中都很要好。不过那是三十五年前的事了,少校。我不知道去找他有没有用。”

李奇点头,心想现在找不找他都没用了。

“我有你的电话,”他说。“只要我有任何消息,会马上通知你们。”

“我们就靠你了。”老妇人说。

李奇再点点头,说:“很高兴见到你们两位,谢谢你们招待的咖啡和蛋糕。对于你们的情况,我也感到非常遗憾。”

老夫妇没有回应。他们已经绝望得说不出话了。他们痛苦了整整三十年,而他只觉得很遗憾?

他和他们握握手,转身走进丛林般的小径,带着文件夹回到车上,眼神坚定地看着前方。

他倒车出车道,车子两侧擦过蔓生的杂草,回到路上。他向右转,往南开上安静的小路。布莱顿小镇就在他前方慢慢出现,路面也渐渐变宽,愈来愈平稳。他看到一间加油站和消防站、一座小型市立公园、一个少棒联盟棒球场,另外还有一家附有大停车场的超市、一家银行,与路边一排小商店。

超市的停车场在地理位置上似乎是全镇的中心。他慢慢开过,看到一家托儿所,外围有一整排灌木和一支洒水器,洒水器喷出的水在太阳下形成了彩虹。然后他看到一栋小屋,外头漆成暗红色,独立在一块空地上,招牌写着:史蒂芬五金行。他把车转向,停在后方一家建材行旁边。

五金行的入口很小,设在小屋尽头的墙面。一走进店里,密密麻麻的走道就像迷宫,而且每个架上都摆满了各种物品,这些东西他从来没买过:螺丝起子、钉子、螺栓、手工工具、电动工具、垃圾桶、信箱、窗户玻璃片、窗具组、门,还有一桶桶油漆。所有走道都通往屋内的中心部分,这里设置了四个柜枱,排成一个正方形,上头有明亮的日光灯照着。在柜枱区域里有位中年男子与两个大男孩,都穿着衬衫、牛仔裤,还有红色的帆布工作围裙。中年人瘦瘦矮矮,大约五十岁,两个男孩显然是他儿子,他们的脸跟那中年人几乎一模一样,体格也差不多,只是年纪很轻,大约是十八岁和二十岁。

“艾德·史蒂芬?”李奇问。

中年男子点头,头一摆,挑起眉,仿佛三十年来他都是用这种方式回应推销员和顾客的询问。

“我可以跟你谈谈维特·荷比的事吗?”

中年人一开始面无表情,后来把眼神移到两个孩子身上,好像正在把回忆往前推,一直推到最后见到维特·荷比那时候。

“他死在越南了,对吧?”他说。

“我想多了解一些背景。”

“又在帮他父母查了吗?”他问李奇,语气很平淡,还带有些厌倦感,似乎整个镇都知道那对老夫妇的事,虽然大家都很体谅他们,可是同情心早已消磨殆尽了。

李奇点头。“我想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人,他们说你跟他很熟。”

史蒂芬又是面无表情。“呃,我想是吧。不过那时候我们都很小,而且我在高中以后只见过他一次。”

“可以跟我说说他的事吗?”

“我很忙,我还要下货。”

“我可以帮你,我们可以边做边谈。”

史蒂芬惯性地想说“不用”,不过他打量了李奇一会,看见他的体格,马上又笑了,好像有免费的起重车可用一样。

“好吧,”他说。“在后面。”

他从柜枱出来,带李奇从后门出去。一辆满是灰尘的货车就停在阳光下,旁边有间小铁皮屋。货车上载了好几袋水泥,铁皮屋里的架上则是空着的。李奇把外套脱掉,放在货车车盖上。

水泥是用厚纸袋装的。他想起之前做泳池工作学到的经验:如果他用两只手从中间把袋子搬起来,那么袋子两侧就会往下折,然后破掉。要搬这些水泥,就要抓住袋子一角,直接拿起来,这样也不会弄脏新买的衬衫。一袋差不多有一百磅重,所以他一手一包,一次拿两包,双手向外提,保持平衡。史蒂芬看着他,好像在观赏马戏团的余兴节目。

“告诉我关于维特·荷比的事吧。”李奇边搬边说。

史蒂芬耸声肩。他靠在一根柱子上,待在屋檐下,没晒到太阳。

“很久以前的事了,”他说。“我能说什么?我们只是小孩,你懂吧?我们的父亲是商业上的伙伴,他父亲是印刷业者,我父亲则经营这间店——不过那时候这里还只是个贮木场。我们求学阶段都在一起,从第一天上幼稚园,到最后一天从高中毕业都是。后来我就只见过他一次,那次是他从军队回家乡来,他已经去了越南一年,然后又要回去。”

“他的人怎么样?”

史蒂芬又耸耸肩。“我不确定该怎么说。”

“为什么?是不好的事吗?”

“不,不,完全不是,”史蒂芬说。“没什么好隐瞒的。他是个好人,可是我给你的意见,是三十五年前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的看法,对吧?所以这种意见可能不太可靠。”

李奇停了下来,两手各拿着一百磅的袋子,转头看着史蒂芬。他穿着红色工作围裙,靠在柱子上,看来清瘦而健康,完全符合李奇想像中的形象——典型的小镇商人,谨慎的北方佬。

“好的,我知道。我会考量一下。”

史蒂芬对他点头,仿佛两人已经把话讲清楚了。“你几岁?”

“三十八。”李奇说。

“这附近的人吗?”

李奇摇摇头。“也不算,我没有固定的家。”

“嗯,有些事要先跟你说清楚,”史蒂芬说。“这里是个郊区小镇,非常小的镇,维特和我一九四八年在这里出生。甘迺迪被暗杀时,我们已经十五岁,披头四刚进入美国时,我们十六岁,而芝加哥和洛杉矶发生暴动时,我们已经二十岁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你们活在不一样的世界。”李奇说。

“完全正确,”史蒂芬说。“我们在与现在不同的世界里长大,整段童年都是。对我们来说,一个真正勇敢的人就是指敢把棒球卡塞到脚踏车轮圈里的人。你要记得我说过的话。”

李奇点头,从货车上拿起第九包和第十包水泥。他已经流了些汗,有点担心裘蒂看到他的衬衫后的反应。

“维特是个非常率直的孩子,”史蒂芬说。“很率直、很普通的孩子。正如我说的,我是用当时的标准来看他;那时候的孩子都觉得我们是顶尖人物,因为我们在星期六晚上还敢在外面喝着奶昔,直到九点半才回家。”

“他有什么兴趣?”李奇问。

史蒂芬鼓起脸颊,耸耸肩。“我能说什么呢?就跟我们其他人一样吧。我们喜欢棒球,偶像是米奇·曼托。我们也很喜欢猫王。另外还有冰淇淋、电视影集‘独行侠’。差不多就是这些,很普通的兴趣。”

“他父亲说他一直想当军人。”

“我们都想。一开始我们还想当牛仔和印第安人,然后就是军人。”

“所以你也去过越南?”

史蒂芬摇头。“没有,我算是偏离了当军人的愿望。不过这不是因为我不赞成。你要知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没有人会拒绝从军,我也不怕参加战争,那时候我们什么都不怕——我们是美国人,对吧?我们会狠狠教训那些越南仔,最多六个月就够了,根本没人担心战争的事。立志当个军人仿佛成了一种传统的想法。当然,我们非常尊重军人,也很喜欢听他们的故事,不过想当军人的愿望似乎已经过时了,你懂我在说什么吧?当时我想做生意,把父亲的事业经营成一个大公司,这件事比较吸引我。对我来说,比起当兵,做生意还比较像美国人该做的事。而且在那时候,我这么做也算是爱国。”

“所以你没接受征召?”李奇问。

史蒂芬点头。“兵役委员会有找我,不过我申请了大学,所以他们就直接跳过我了。我父亲也和委员会的主席很熟,我想,这么做也无伤大雅吧。”

“维特对你这么做有什么反应?”

“他没反应,这根本没什么,我又不是反战人士什么的,我支持越战,就像其他人一样。我会这么做只是出于个人选择——过去的愿望与未来的经营,我选择未来,而维特还是要从军,他的志向好像没变过。事实是,他受他父亲的影响很大。二次大战时,他父亲在国内服役,而我父亲是步兵,去了太平洋。维特可能因此觉得他们家族没为国家尽到力,所以他想从军,就像义务一样。听起来很老古板,对吧?义务?可是那时候,我们的想法就是这样,跟今天的孩子根本没法比较。大家都很认真考虑自己要做的事,想法也很传统,而维特应该是我们这些人中最典型的。他非常认真,也非常诚恳,不过还是跟普通人差不多。”

李奇已经搬了四分之三的水泥了。他停下来,靠着货车休息。“他聪明吗?”

“够聪明吧,我觉得,”史蒂芬说。“他在学校表现不错,但还算不上天才。我们这些孩子,有些长大后当了律师,有些当医生什么的。其中有个年纪比我和维特小的家伙,后来还去太空总署工作。维特是满聪明的,不过还是要念书才能维持好成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李奇开始继续搬剩下的袋子。他很高兴自己刚刚先把前面四分之三的水泥搬到比较远的架子上,因为他的手臂已经开始发酸了。

“他遇过什么麻烦吗?”

史蒂芬看起来不太耐烦。“麻烦?你刚刚都没在听我说嘛,先生。维特正直得很,你知道吗,在那年代,就算最坏的孩子,用今天的标准来看也可以算是天使了。”

还剩六袋。李奇在裤子上擦了擦手。

“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看起来怎么样?就是他回来,然后再回越南前的那段时间?”

史蒂芬想了一会儿。“老了一点吧。如果说我长大一岁,他看起来就像老了五岁。不过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同一个人,非常认真,也非常诚恳。他回来的时候,大家还替他办了场游行,因为他拿了个勋章。他觉得很不好意思,还说勋章不算什么。后来他又走了,就再也没回来过。”

“你有什么感觉?”

史蒂芬又想了一会儿。“觉得很糟吧。他是我认识最久的朋友。当然,我希望他回来,可是,我一方面也替他觉得高兴,因为要是他像其他人那样断手断脚回来,应该会觉得更痛苦。”

李奇终于搬完了。他把最后一包水泥举高放到架子上,然后靠着史蒂芬对面的柱子休息。

“那么他的传闻呢?关于他发生的事?”

史蒂芬摇摇头,苦笑着。“没有什么传闻。他死了。所谓的传闻,只是两位老父母不愿意接受三个不愉快的事实,就这么简单。”

“哪三个?”

“简单,”史蒂芬说。“事实一,他们的孩子死了。事实二,他死在某个偏僻荒凉的丛林里,没人找得到尸体。事实三,我们的政府那时候并没说出真相,而且他们不把失踪士兵列入伤亡名单,因为这样死伤数字就不会那么难看。当时有……多少人?维特的直升机坠毁时,大概载了十个人吧。那十个人的名字都被封锁起来,所以没出现在晚间新闻里。这是政府的政策,而且就算现在承认也太晚了。”

“这是你的看法?”

“当然,”史蒂芬说。“战况变糟,政府也跟着变糟了。我告诉你,我们那代的人都很难接受。你们年轻人可能觉得没什么,可是你要知道,像荷比夫妇那些老一辈的人永远都不能释怀。”

他陷入沉默,心不在焉地来回看着空着的货车与装满的架子。“你搬了一吨水泥,要不要进来清洗一下,我请你喝个汽水?”

“我要吃点东西,”李奇说。“我没吃午餐。”

史蒂芬点头,然后对着他苦笑。“往南走,过了火车站就会马上看见一间小餐馆。我和他经常到那里喝奶昔,就在星期六晚上九点半;我们还常常想像自己就是法兰克·辛纳屈。”

餐馆明显改变了很多。刚开始营业的那个年代,所谓“勇敢的男孩”就是敢把棒球卡放在脚踏车轮圈里的人,而且每星期六晚上要到这里喝奶昔;现在,这里是个七〇年代风格的餐厅,建筑低矮方正,正面是砖墙,屋顶是绿色的,每扇窗户上都有九〇年代风格的精致霓虹灯,闪烁着鲜明的粉红色与蓝色。李奇拿着文件夹,拉开餐厅的门,一走进去,就闻到冷气的冷媒味、汉堡味,还有清洁人员擦餐桌时喷在桌上的东西,他不知道是什么,不过那种味道强烈极了。他坐在柜枱前,一个二十多岁、看起来心情很好的胖女孩帮他摆了餐具和餐巾,然后递给他一份像广告牌一样大的菜单,上头有食物的照片,照片旁边还有解说。他点了一个汉堡,里头夹了半磅瑞士牛肉,三分熟,又点了一份卷心菜沙拉和洋葱圈,接着自己在心里打赌,等一下送来的东西一定不像照片上那么棒。他喝了杯冰水,又装了一杯,然后才打开文件夹。

他注意看维特写给父母的信,总共二十七封,十三封从各个训练营寄来,十四封则是从越南寄的,信的内容跟艾德·史蒂芬告诉他的都一样。维特的文法、拼字都很正确,措辞也很精练,字迹与美国二〇至六〇年代受过教育人士写的字一样,不过写到后面都有点倾斜——他是个左撇子。二十七封信,每封都写到第二页开头多几行,这证明他是个尽责的人,知道私人信件第一页没写满就结束是很不礼貌的事。李奇归纳出几个特点:他重礼节,尽本分,是个左撇子,个性单调而传统,是个普通人,教育程度良好,但还算不上天才。

胖女孩上菜了。汉堡的大小还可以,但还是跟菜单照片上的豪华尺寸差很多;卷心菜沙拉浮在白醋上,装在一个绉绉的纸杯里,洋葱圈圆圆胀胀的,大小都一样,看起来就像棕色的汽车小轮胎;瑞士牛肉切得很细,都快变透明了,吃起来的味道则像奶酪。

维持在分发到洛克堡后照的那张相片不太容易解读。镜头失焦了,他的帽檐很低,眼睛部分成了一片阴影;他的肩膀向后挺,身体很紧绷。究竟他是充满了骄傲,还是因为与妈妈合照而觉得很不自在?这实在很难看得出来。最后,李奇决定他是充满骄傲的,因为看他的嘴型好像是这样子——闭紧成一条线,两端微微往下,这表示他一直克制着脸部肌肉,不让自己因喜悦而笑得太开心。照片里的他正处于人生的顶峰,所有目标都已达成,所有梦想也都实现了。两星期后,他就要到海外去了。李奇翻了翻,要找从莫比尔港寄来的信。那封信是他启航之前在床上写的,然后经由阿拉巴马州的邮递公司寄回家。信写了一又四分之一页,措辞严肃,看得出极力压抑着情感,不过完全没有特别的内容。

李奇付了餐钱,还给那女孩两块钱小费,因为她的招待令人觉得很愉快。如果换成是她,会不会在启航出海参战前,写封一又四分之一页的信回家,里头密密麻麻地写堆废话?不会的,因为她不可能出海参战。维特的直升机坠毁当时,可能比她出生时还早七年,而越战对她来说,也只是高中历史课才会提到的东西。

现在直接回华尔街还太早,裘蒂说七点才会出来,所以至少还要等两个小时。他坐进车里,把空调开大一点吹散热气,然后把租车公司的地图摊开放在文件夹上,找寻离开布莱顿的路:他可以走九号公路往南接大熊山公园干道,然后往东走到塔康尼克州道,再从塔康尼克州道向南开到史普兰干道,可以从这里上布阴克斯河快速道路;这条路会直接通往植物园,他很想去可是从没去过,所以决定要好好参观一下。

玛莉莲弄好午餐时刚过三点。清洁公司的人离开前,她先检查了一下房子,觉得非常满意。他们用蒸气清洁器吸过了玄关的地毯——不是因为地毯很脏,而是这样可以消除原来的橱柜在上面的压痕。蒸气会让地毯的毛料纤维膨胀起来,再用吸尘器彻底吸过后,压痕就完全消失了,没人会知道这里曾经摆了一个很重的橱柜。

她花了好一会儿时间冲了个澡,再用厨房纸巾把淋浴间擦干,也把瓷砖擦亮。梳完头发后,她让头发自然干,因为她知道六月的湿度会让头发干了以后微微卷曲。接着她穿上衣服——只穿一件,那是契斯特最喜欢的暗粉红色丝质紧身洋装,里头什么都不穿,最能凸显她的身材。这件紧身衣长度到她膝上,虽然不是完全紧身,但该贴身的地方都很贴,仿佛是为她量身订做的一样。其实这件衣服真是订做的,只是契斯特不知道而已,他以为是现成的。她很乐意让他继续这么想——并不是因为订做要额外花钱,而是因为要承认自己订制了这么一件性感的衣服,似乎有点……丢脸。穿上这件衣服,坦白说,也会让契斯特变得厚脸皮了起来。这就像某种触发设备,每当她觉得他需要点奖赏,或者需要转移注意力时,就会穿这件衣服。而今晚,他需要转移注意力。他回家后,会发现自己的家被拍卖,而且是他太太做的。无论如何,今晚会不太好过,而她准备好要用尽自己的优势帮他度过今晚,不管那方法丢不丢脸。

她选了一双Gucci高跟鞋,除了搭配身上的衣服,也会让自己的腿看起来很长。接着她去厨房吃午餐:一颗苹果和一块脱脂奶酪,然后上楼再刷一次牙,考虑要不要化个妆。她除了紧身衣外什么都没穿,头发也自然地放下来,所以最好什么妆也别化,不过由于她已经准备好向他承认自己能帮他脱离困境,所以还是决定化妆,让自己看起来比较能掌控情况。

她花了二十分钟化妆,然后修指甲——还有脚趾甲,因为她觉得她的鞋子很快会被脱下来,所以也修了一下。接着她在身上轻轻拍了点香水,足够让他闻到,但不会强烈到刺鼻。这时电话响了,是雪瑞儿打来的。

“玛莉莲?”她说。“才在市场上出现六个小时,就有人上钩了!”

“真的吗?是谁?怎么可能?”

“我知道妳的感觉,才第一天,妳都还没在其他地方公开标售,就有人上门了,这不是很棒吗?对方是男性,他要搬家,所以就在附近绕绕,看看这里适不适合,然后他看到妳的牌子,马上就到我们这儿来询问细节。妳准备好了吗?我现在就带他过去?”

“噢,现在?已经要过来了?这真的很快,对吧?嗯,好的,我应该准备好了。那个人怎么样,雪瑞儿?妳觉得他可能会买吗?”

“当然,而且他只有今天会在,晚上就要回西部去了。”

“好的,呃,那就带他过来吧。我会准备好。”

她动作很快,但不慌张,先把电话挂上,接着直接跑下楼到厨房,把烤炉开到小火,舀了一匙咖啡豆到碟子里,放到烤炉中央的架子上。接着她关上烤炉门,转身到水槽前,把刚刚吃的苹果核丢进废物处理机,盘子则叠进洗碗机,再用纸巾把水槽擦干。她站起来后退几步,双手放在臀上,检查四周,接着走到窗前调整百叶窗,让光线照射在地板上。

“太完美了。”她对自己说。

她再跑上楼,从最高点看着整间房子,然后进入每个房间,四处审视检查,调整花的位置与百叶窗的角度,再拍拍枕头。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因为她读过一篇文章,内容是说如果等买家进来房间后才开灯,会让对方觉得这间房子内部很阴暗,最好是一开始就先开灯,以表示非常欢迎买家到来。

她又跑下楼,到了家庭娱乐室,把所有百叶窗拉开,这样就能看到外面的游泳池。然后她到书房打开枱灯,把百叶窗转到几乎完全关上,制造一种幽暗而舒适的气氛。接下来她跑去客厅,心里突然咒骂一声,因为契斯特的小边桌还在那里,就在之前扶手椅的旁边。她怎么会忘了搬这张桌子?她用两只手把桌子抬起来,跑到地下室,这时她听到外面传来雪瑞儿的车声。她把地下室的门打开,搬着桌子跑下去,把桌子丢着就赶快跑上来,关上门,赶快到盥洗室,把挂着的客用毛巾拉了拉,然后拨拨自己的头发,看着镜子检查仪容——天哪!她还穿着丝质紧身衣,而且里头什么都没穿。穿成这样,买家会怎么想?

门铃响了,她突然愣住。有时间换衣服吗?当然没有,他们都已经在门口按电铃了。还是要披件外套什么的?门铃又响了一次。她深呼吸,摇了摇臀部,让衣服的纤维不要那么紧,接着她走到大厅,又深呼吸一次,然后把门打开。

雪瑞儿对着她笑,不过玛莉莲已经把眼神移到买家身上。他的身材有点高,大约五十到五十五岁,灰发,穿着深色西装,侧身面对她站着,正在来回看着车道旁边种的植物。她往下看他的鞋子,因为契斯特总是说只要看一个人的脚,就知道他的财富与教养程度。这个买家的鞋子看起来很不错,是厚重的系带鞋,擦得非常亮。房子就要卖掉了吗?就在六小时内?这可是件大事。她对雪瑞儿会心一笑,转身面向买家。

“请进。”她开朗地说,伸出她的手。

他本来在看花园,现在则转过身来,眼神毫不客气直接盯着她。他这么看着她,让她觉得自己好像赤身裸体——实际上她也的确算是裸体。不过她发现自己也直接盯着他看,因为他的烧伤非常严重。他的头部有一大半都是亮亮的粉红色疤痕。她继续僵着礼貌的微笑,也继续把手伸过去。他停顿了一会儿,然后举起手与她相握。但是,他的手其实是根有光泽的钩子;不是人造假手,也不是义肢,而是一支看起来很邪恶的金属弯钩。

六点五十分,李奇到了华尔街那栋六层楼建筑的街道外。他让引擎运转着,目光仔细检查从大门到广场两侧延伸出的三角区域,因为在这片范围内,对方有可能比他早一步抓走裘蒂。目前在这块三角形内没什么可疑人士;每个人都在走动,没人静静等着裘蒂从门口出来,也没人在观察,只有一群办公室员工,一手拿着外套、一手提着公事包,推推挤挤着要走到街上。这些人大部分来到人行道上就左转,朝地铁方向走,有些则穿过路旁的车子,要在车阵中找出租车。

其他停在路边的车子也没什么可疑的。在他前面两个车位有辆送快递的车,另外还有几辆出租车,司机正站在外头等着叫车的人。没什么可疑的。李奇往后靠到椅背上等,眼神前后左右张望,目光不停回到大楼的旋转门。

裘蒂七点之前就出来了,比他预期的要早。他看见裘蒂穿过玻璃门,进入大厅,看着她的头发、她的衣服,还有她的腿。她正走向旁边的出口。李奇在想她刚刚是不是就在楼上等着,因为她出来的时机刚好;她可能从窗户看见他的车,然后就直接去搭电梯。她推开出口的门,走到广场上;李奇也下了车,站在人行道上等她。她拿着大公事包,经过一道大楼阴影间的阳光,头发反射出一阵光芒,走到离他十码的距离,她笑了。

“嗨,李奇。”裘蒂说。

“嗨,裘蒂。”他说。

她知道某件事了,他从她的表情看得出来。她有个重要消息要告诉他,不过从她笑的样子看起来,似乎是故意不说想逗逗他。

“什么事?”他问。

她又笑了,对他摇摇头。“你先说吧。”

他们坐上车,李奇把老夫妇说的话全告诉裘蒂,她的微笑消失了,变得有些忧郁。他递给裘蒂那个文件夹,让她自己翻阅,而他则逆时针绕过一个街区,开上百老汇街往南的方向,还有两个路口就到她家。他停在一间咖啡店外的人行道旁。裘蒂正在看洛特的侦察报告,还有那张里面有个亚洲士兵与憔悴俘虏的照片。

“真不可思议。”她低声地说。

“给我妳的钥匙,”李奇说。“去买杯咖啡,我先检查妳住的大楼有没有问题。”

她没什么反应,照片令她很震惊。她从袋子里拿出钥匙给李奇,随即下车,穿过人行道走进咖啡店里。他看着她走进去,然后往南开,直接开回大楼车库。要是有人等在那里,他们一开始应该认不出是他,因为他已经换了辆车。不过车库里没有人,停着的车也跟之前一样,好像整天都没移动过。他开进裘蒂的车位,走上金属阶梯,进入大厅。大厅没人,电梯没人,四楼的走廊也没人。她的家门没有破坏痕迹。他打开门走进去,屋内很安静,空无一人。

他走备用楼梯下到一楼,穿过大厅玻璃门到街上,往北走两个路口,进了刚刚的咖啡店,看到她独自坐在桌前读着维特·荷比的信,手边摆着的咖啡完全没喝。

“妳要喝吗?”他问。

裘蒂把在丛林照的相片放在整叠信件的上面。

“事情很严重。”她说。

李奇把这当成她不喝咖啡的回答,所以拿起来一口喝掉。咖啡已经有点冷了,不过还是非常浓。

“走吧。”裘蒂说。她让李奇拿大公事包,一路上挽着他的手走回去。走到大门时,他把钥匙还她,然后两人一起进了大厅。搭电梯上楼时,两人都没说话。裘蒂把公寓门打开,先走进屋里。“所以是政府的人要找我们。”她说。

李奇没有回应,只是脱下外套,放在蒙得里安画作下方的沙发上。

“一定是的。”她说。

李奇走到窗边,拉开百叶窗,光线倾泄进来,照亮这个白色空间。

“我们就快找出这些营地的秘密了,”她说。“所以政府要我们封口,可能是中情局之类的吧。”

他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门拿了瓶水。

“我们现在很危险,”她说。“你好像不怎么担心。”

李奇耸耸肩,喝了一大口水。水太冰了,他比较喜欢室温下的水。

“生命太短了,没时间担心。”他说。

“爸爸就很担心,所以他的心脏愈来愈糟。”

他点头。“我知道。对不起。”

“为什么你不在意?你不相信吗?”

“我相信,”他说。“我相信他们说的每一句话。”

“照片也可以证明,对吧?那个地方确实存在。”

“我知道,”他说。“我去过那里。”

她盯着他。“你去过?什么时候?怎么会去那里?”

“就在不久前,”他说。“我去过他去的地方。”

“天哪,李奇。”她说。“那你现在要怎么做?”

“我要弄把枪。”

“不行,我们应该去找警察,还是要找记者。政府太过分了。”

“妳在这里等我,好吗?”

“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买把枪,然后订个披萨,我会拿回来。”

“天哪,你不能买枪,至少在纽约不行。法律有规定的,你要有身分证,还要有许可证,一些文档什么的,而且至少要等五天才拿得到。”

“我在哪里都能买得到枪,”他说。“尤其是在纽约。妳要吃什么口味的披萨?”

“你的钱够吗?”

“买披萨吗?”

“我是说买枪。”她说。

“买枪比买披萨便宜多了,”他说。“我出去之后要锁门,知道吗?还有,除非妳在窥视孔看到是我回来,否则绝对不能开门。”

李奇说完就走了,留下裘蒂自己站在厨房里。他走备用楼梯到大厅,出去后,在熙来攘往的人行道上站了好一会儿,让自己熟悉周围的环境。在往南的街区上有间披萨店,他走过去点了一个大披萨,一半是鳀鱼加白花菜,另一半是意大利辣味香肠,要三十分钟才能拿。接着他穿过百老汇的车阵往东走。他来过纽约几次,发现人们说得没错:在纽约,每件事都发生得很快,任何事物的变化也都很快。所谓的快,不只是指时间,也指这里的环境。经过几条街,就可以看到很大的变化,譬如某栋大楼的前方是中产阶级聚集享乐之处,但到了大楼后方,却可以看到一堆流浪汉睡在黑街暗巷。他知道,从裘蒂居住的高级住宅区快步走个十分钟,就会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在布鲁克林大桥入口下方附近的阴影处,有他想找的地方。几条杂乱的街道在此交错纠结,从北到东是一大片住宅区,其中有几间破烂凌乱的商店,附近有个篮球场,篮框下挂着铁链,而不是一般的篮网。这里的空气又热又湿,充满难闻的烟味和噪音。他在一个街角转弯,靠在篮球场外围的铁网上,后面传来许多人打篮球的声音。他的前方,是两个相互冲击的世界:一方面,有一部分车辆和行人都以很快的速度前进;另一方面,差不多也有同样数量的车子停着或闲置着,旁边聚集着人群。行进中的车子以之字形前进,边按喇叭边绕过停着的车,行人也是边走边抱怨,偶尔还要走上排水沟盖才能避开那几群闲荡的人。他看到某辆车突然停下来,路旁一个男孩冲到驾驶的车窗外,一段简短的对话后,驾驶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钱交给男孩,接着男孩冲回某扇门,消失一会儿,又再出来跑到车旁。驾驶左右张望后,接过男孩的小包裹,然后加速离去,按着喇叭绕过其他停着的车,男孩则回到人行道上,等待下个生意上门。

有时候买家会走路而不是开车过来,但模式都一样,这种男孩只是跑腿的,把钱拿进去,再拿着包裹出来,就算被抓到也不会怎么样,因为他们还太年轻。李奇看见这些男孩只从房子前面的三道门进出,而中间那道门是生意最好的,以交易量来说,跟其他两道门生意总和的比例大概是二比一。从南端的街角算过去,那间房子是第十一栋。他离开铁丝网,转身往东走,前方有个空停车场,他望过去可以看得到河。布鲁克林大楼就耸立在他上头。李奇转往北走,从一条小巷绕到那些建筑后面,除了注意前方的状况,他也抬起头,算出这几栋房子后方总共有十一道逃生梯。他看到有辆黑色轿车停在第十一道逃生梯下方的后门,有个约莫十九岁的男孩坐在一个大铁桶上,拿着一支手机。这个人应该就是守后门的,职务比前头那些跑腿的小弟弟高上一阶。

附近没有其他人,只有这个男孩,于是李奇开始走近。要不引起注意,诀窍就是走得很急,把注意力放在目标后方的某件事物上,让对方觉得你要做的事与他无关。李奇假装看看手表,然后把目光移到前方远处,走得很急,几乎是用跑的。就在快到的时候,他把目光移向那辆黑色轿车,好像注意力突然被打扰而回到现实中,而那个男孩正看着他。李奇往左绕,不过他早就知道自己会被车子的角度挡住过不去;他非常不高兴地停住脚步,再往右边转,表情好像抑制着自己路被挡住的满腔怒气。他趁转身时挥动左臂,直接打在那男孩的侧脸,男孩倒下的同时,他又用右手补了一拳,出手算是很轻——只是要打昏他,没必要让他进医院。

他让男孩直接从桶子上跌下来,看他是不是真被打昏了。有意识的人从上方倒下来的话一定会用手去挡,而这个男孩没有反应,砰地一声直接摔在地上。李奇把他翻过来,搜了搜他的口袋,找到一把枪,不过不是他想带回去的那种。这支是中国制的点二二,模仿前苏联手枪制的,几乎没什么用,于是他把枪丢到车底手搆不到的地方。

他知道这栋建筑的后门不会锁,因为他们在距离警局只有一百五十码的地方做这种生意,随时都要有从后面逃跑的准备,当然不能等警察从前门进来,再急急忙忙找钥匙。他用脚轻轻把门推开一个小缝,看看里面的状况。走廊末端有道门,通往右边一间亮着灯的房间。李奇估计走进去大约要十步。

继续等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他们不太可能出去吃晚餐,好让李奇有机可乘。他推开门,往里面走了十步,停在房门口。房子里头很臭,充满了汗味、尿味,还有某种腐烂的气味。这里很安静,应该是栋废弃建筑。他仔细聆听,房间里传来一阵低沉的说话声,然后有另一个声音回话——

至少有两个人。

直接打开门、站在那里评估房间里的情况,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只要稍一迟疑,就可能性命不保。李奇推测房子大概有十五英尺宽,而他现在站的这个走廊宽度差不多是三英尺,所以他要在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时,进入那十二英尺的空间——他们会看着门口,心想还有谁会跟在他后头进来房间。

他吸了口气,直冲破门而入,仿佛那道门不存在一样。整道门直接倒下,同时他也冲进了两大步。房间里很暗,只有一个灯泡,人数只有两个,而桌子上摆了很多包裹和钞票,还有支手枪。他以很大的弧度挥动手臂,直接打在第一个人的太阳穴上,他马上往旁边倒下,李奇又用膝盖在他肚子上补了一记,同时迅速冲向第二个人——他正从椅子上起身,眼睛睁得很大,嘴巴也合不拢,显然是吓呆了。李奇用前臂重击他的额头,力道足以让他不省人事至少一小时,但没让他的头骨碎裂。这只是购物,不是处决。

解决他们后,李奇站着听门外的状况,此时不管屋内、屋外都已没有动静。巷子里的男孩还在昏迷,而前门那几个小孩因为路上的噪音,根本没听到这里发生的事。他看了看桌上那把枪,是柯尔特左轮手枪,点三八口径,六发子弹,枪身是蓝钢制的,握把部分是塑胶,枪杆只有短短的两英寸。这支枪不好,没有一处符合他的要求,短枪杆就是个缺点,而枪口口径更令人失望。他记得以前遇过一位路易西安那州的警官,是从某个小辖区请来,到宪兵队提供一些关于武器的意见,而上级刚好指派他跟警官接洽。警官讲了很多关于他手下使用这把点三八左轮手枪所发生的不幸事件,他说:“光靠这把枪,你是没办法打倒一个人的,要是那个人嗑了药,没命似的向你冲过来,就更不可能了。”他还说了一件有关自杀的故事:有个家伙用点三八对自己的头整整开了五枪才结束生命。李奇可以想像那家伙的表情。那时候,他就决定要远离点三八手枪,而现在,他的决定也不会改变。他转身面向桌子,站着仔细聆听,目前还是没有动静,所以他蹲到刚刚被击中额头的家伙身边,搜他的口袋。

生意最忙的人,赚的钱最多,而赚钱最多的人,就能买最好的枪,所以他才会在这栋楼里,而不是在其他赚得较少的竞争者那里。他在那家伙左边的口袋找到他要的东西,比那支短小的点三八左轮强上好几倍。那是把史泰尔GB,很帅气的黑色九〇自动手枪,他有个特种部队的朋友非常喜欢。李奇把枪从口袋拿出来,检查了一下,弹匣里的十八发子弹都在,而弹瞠的味道则显示这把枪似乎还没击发过。他扣下扳机,检查运作是否正常,接着他把弹匣装回去,塞进裤子后方的皮带,然后露出微笑,低下头对那个失去意识的人轻声说:“我用一块钱买你的史泰尔手枪,如果有问题的话就摇摇头,如何?”

他又笑了,站起身来,抽出一张钞票放到桌上,用点三八手枪压住,然后转身进了走廊。一切都很安静。他走了十步,来到后门外,四处张望一下,接着走向那辆停着的黑色轿车,打开驾驶座车门,进去拉了后车厢的开关。行李箱里只有一个黑色运动袋,是空的,不过他在旁边一堆红黑交错的电池接线下方找到一盒九厘米的子弹。他把弹药放进袋子里,直接走人,回到百老汇街上时,披萨已经做好了。

事出突然,一切毫无预警地发生。当他们一进屋内关上门,男人便凶狠地反手往雪瑞儿脸上重击——他的空袖子里不知装了什么东西。玛莉莲吓傻了,她看见男人迅速转身,钩子在空申划出一道闪亮的弧度,然后嘎吱一声,他的手击中雪瑞儿的脸,而她则用两只手紧紧抓住自己的嘴,姿势看起来好像摀着嘴让自己不要尖叫出声。接着,男人突然转身朝她走来,用左手从右手腋下拿出一把枪。她看见雪瑞儿往后倒,痛苦地在地上爬,就在刚才蒸气清洁机吸过还有点潮湿的那块地方。手枪划了道跟刚刚钩子一样的弧度——不过方向相反,朝着她过来,要往她身上瞄准。枪是深灰色的,整支都上了油,虽然颜色很暗,但还是发出了光泽。男人把枪瞄准她的胸口,她低着头看着枪的颜色,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原来这就是他们说的砲铜色。

“走近一点。”男人说。

玛莉莲吓呆了,她的双手紧抓着脸,眼睛瞪得很大,她心想自己快把脸给撕破了。

“近一点。”男人又说了一遍。

玛莉莲低头看雪瑞儿,她正努力用手肘把自己撑起来。她的眼神涣散,鼻子流着血,上唇肿起,血从下巴不断滴落。她弯着脚,膝盖朝上,裙子都绉了。玛莉莲看见她吃力地要起身,腹部正慢慢提高,她的呼吸紊乱,最后,她的手肘倒了,手臂向前伸,膝盖也往两旁摊平。她的头撞到地上,发出沉沉的砰一声,然后无力地转向一侧。

“走近一点。”男人说。

玛莉莲盯着男人的脸看。他的脸看起来没有弹性,疤痕就像坚硬的塑胶。他的其中一只眼睛被又厚又粗、像大拇指般的眼皮盖着,而他的另一只眼则露出冷酷的目光,眨都不眨一下。她盯着那支枪看,就在她胸口前,一动也不动。男人拿着枪的那只手是好的,指甲修得很整齐。她走近了四分之一步。

“再近一点。”

她慢慢移动着脚步前进,直至手枪碰到她的衣服。透过薄薄的布料,她感觉得到枪管既坚硬又冰冷。

“再近一点。”

她盯着男人,他的脸离她很近,左半边的皮肤是灰白色,还有皱纹,他还正常的那只眼睛旁边也都是皱纹。他的右眼眨了一下,眼皮显得又慢又重,慢慢地向下,再缓缓向上,就像机器一样。她再往前一点点,枪口已经压进她的胸部。

“再近一点。”

她移动脚步,男人则用枪抵着她做为回应。坚硬的金属用力压着她柔软的胸部,就快弄伤她了。她的丝质衣服都往内凹了一个深洞,她的乳头也因此歪到一边。她觉得很痛。男人举起右手,其实是钩子,停在她眼前。钩子是纯钢的,经过不断擦拭而发出光泽。他慢慢旋转着钩子,前臂的动作看起来有些别扭,她听得见他的袖子里有皮革的摩擦声。钩子顶端用机器磨成一个点,非常尖锐。他把钩子转到另一侧,用弯曲的部分抵着她的额头,她很害怕。冰冰凉凉的金属,从她的额头往下移,到了她的鼻子,再往下到了她的上唇。他把钩子推进她的双唇,让她把嘴张开。他轻轻敲着她的牙齿,而由于她的上唇很干,所以有点黏在钩子上,跟着前后移动。他继续往下,压过她的下唇,再随着她的下巴弧度往下,到了喉咙,接着又往上一点点,抵着她的下腭,出力把她的头往上抬。他注视着她的眼神。

“我叫荷比。”他说。

她踮起脚尖,想减轻抵着喉咙的压力。她开始窒息了。其实,她已经不记得从刚才开门之后,自己到底有没有呼吸过。

“契斯持向妳提过我吗?”

她的头往上仰,眼神看着天花板。手枪正用力压着她的胸部,不过金属已不再冰凉,因为她的体温让枪口变暖了。她有点急迫地摇摇头,试着平衡钩子施加的压力。

“他没提过我?”

“没有,”她喘气着说。“为什么要提?他应该告诉我吗?”

“他是会隐藏秘密不说的人吗?”

她又摇摇头,同样的动作,一下往左一下往右,她觉得喉咙的皮肤摩擦着那根金属。

“他跟妳说过他的财务危机吗?”

玛莉莲眨眨眼,再次摇头。

“所以他的确是会隐藏秘密的人。”

“是吧,”她喘着气。“不过我还是知道了。”

“他在外面有女人吗?”

她又眨眨眼,摇了摇头。

“妳怎么能够确定?”荷比问。“他不是会隐藏秘密的人吗?”

“你到底要怎么样?”她吃力地说。

“不过我想他也不用去外面找,妳就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她眨了眨眼。她还踮着脚尖,Gucci高跟鞋的鞋跟已经离地。

“我刚刚是赞美妳,”荷比说。“妳不觉得应该说些什么来回应吗?表示礼貌?”

他增加钩子的力量,金属压进她的喉咙,她有只脚已经离开地面。

“谢谢。”她气喘吁吁着说。

钩子的压力减低了。她的目光回到水平,鞋跟也碰到了地毯。她感觉自己正呼吸着,气喘吁吁地吸进空气,呼出,吸进,再呼出。

“非常漂亮的女人。”

他把钩子放下来,离开她的喉咙,移到她的腰际,随着她的臀部弧线往下,到她的大腿。他看着她的脸,另一只手还拿枪用力抵着她。钩子转向了,圆弧的那一侧离开她的大腿,只剩尖端那一侧。他继续往下,她感觉钩子从衣服滑到她的腿上,那一端很尖,不过不像针,比较像铅笔尖。钩子停住了,又慢慢往上,他轻轻施力,她知道钩子没有划伤自己,不过还是在皮肤上留下一道痕迹。他继续往上,移到衣服里面,她感觉金属已经到了大腿,而她的衣服也因为钩子的弧度而凸出一块。钩子继续往上移,她后面的衣服褶边也跟着被往上拉。这时,雪瑞儿突然又动了一下。荷比的钩子停住了,他那只可怕的右眼慢慢转过去看着地上。

“把手伸进我的口袋。”他说。

她害怕地注视着他。

“妳的左手,”他说。“到我右边的口袋。”

她得往前移动,倾身往前伸手过去才行。她很靠近荷比的脸,闻到肥皂的味道。她摸索着他的口袋,伸手进去,握到一个小圆柱体。她拿出来,原来是一卷用过的胶带,小圆柱的直径大约有I一英寸宽。胶带是银色的,大概还剩五码长度。荷比移动身子离开她。

“把雪瑞儿的手腕用胶带绑起来。”他说。

玛莉莲扭动臀部,让刚刚被拉起来的衣服回到原位,他边笑边看她做着这个动作。她看了看手中的胶带,再看看雪瑞儿,然后蹲下去。

“把她转过去。”他说。

从窗户透进来的光线正照在荷比的手枪上。她在雪瑞儿身边蹲下,提起她的一侧肩膀,再推另一边,让她正面朝下。

“把她的手肘绑起来。”荷比说。

玛莉莲犹豫了一会儿。荷比把枪稍微往上举,再举起钩子,两手摊开,展示他的武器。她不屑地做了个鬼脸。雪瑞儿又动了一下,她流的血已经在地毯上湿成一片深褐色,而且很黏。玛莉莲用双手把雪瑞儿的手肘移到背后靠住。荷比往下看。

“确实贴紧。”他说。

她把胶带拿起来,拉出一段,绕着雪瑞儿手肘下方的前臂部分。

“紧一点,”他说。“往上一直缠。”

她不断地绕着胶带,从手肘上方到手腕全包起来了。雪瑞儿不停蠕动挣扎着。

“好了,让她坐起来。”荷比说。

玛莉莲让雪瑞儿坐起来,被胶带缠住的双手放在背后。她满脸都是血,鼻子肿得很严重,已经发青了,嘴唇也胀得厉害。

“用胶带贴住她的嘴。”荷比说。

她拉出一段六英寸长的胶带,用牙齿咬断,雪瑞儿正眨着眼看她。玛莉莲遗憾地对她耸耸肩,仿佛无助地对她表示歉意,接着把胶带贴在她嘴上。胶带很厚,而且加工过,让细线融入银色的塑胶外层,虽然看起来有光泽,但并不光滑,因为外层凸着交错的细线条纹。她用手指在上头压了压,让胶带贴紧。雪瑞儿的鼻子开始发生汩汩声,而她的眼睛则因害怕而睁得很大。

“天哪,她不能呼吸。”玛莉莲倒抽了一口气。

她伸手要撕掉胶带,不过荷比用脚踢开她的手。

“你打断了她的鼻子,”玛莉莲说。“她不能呼吸了。”他用枪口指着玛莉莲的头,动也不动,距离不到五十公分。

“她会死的。”玛莉莲说。

“当然了。”荷比说。

玛莉莲惊恐地看着他。雪瑞儿断裂的鼻子发出刺耳的汩汩声,她用恐慌的眼神盯着他,胸部起伏着。荷比的目光停在玛莉莲身上。

“妳想要我好一点吗?”他问。

她用力点着头。

“所以妳也会对我好一点啰?”

玛莉莲看着她的朋友,她的胸部已开始强烈震动,努力想吸到空气,头部拚命左右转动。荷比弯下腰,用钩子尖端刮过雪瑞儿嘴上的胶带,而她的头还在急促地左右转动。接着,他猛力一戳,把钩子刺进胶带。雪瑞儿停了下来。荷比上下左右动了动手臂,然后把钩子拉出来,胶带上已经有了个洞,空气就从这里进出,雪瑞儿不断喘息。

“我很好,”荷比说。“现在妳欠我个人情了,对吗?”

瑞雪儿透过胶带上的洞用力吸着空气,她非常专注,眼神往下看,仿佛在确认前方还有空气。玛莉莲看着她惊恐万分地坐在地上。

“带她上车。”荷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