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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的时候,我和史普林菲在旅馆大厅擦身而过。我当时正要往大门走去,他刚好跨出餐馆。我看见他身后方有许多铺着雪白桌巾的圆桌,桌子中央摆着一半盆插花摆饰。史普林菲看到我一点也不意外,仿佛在帮我的表现做评鉴,发现结果令人满意:我在他预期的时间范围内找到了他的委托人。动作不快、不慢,正好落在合格区。他看了我一眼,视线中包含着对我专业能力的赞赏,然后就一语不发地离开了。
我回纽约的方式和来时相同,只是流程反过来跑。搭出租车到格林斯博罗巴士站,搭巴士到华盛顿特区,再转火车。这趟旅程耗去我整整一个白天和晚上几小时的时间。巴士班次和火车班次并没有衔接起来,我的前两班火车都客满了。旅途中,我都在思考。首先想的是桑森说过的话:我的生命中没有什么经历是黑白分明、无灰色地带的。不过我没有犯罪,也没有人能透过人力资源处的行政人员查到什么。没否认他参与过有争议性的任务。相反地,这几乎算是承认了。不过他认为自己没有逾矩。我没有犯罪。他还深信任务细节都已经锁在别的地方了,永远不会被挖出来。身为站过一线的退役军人,他这样的想法很一般。“有争议性”对我们来说是个高深莫测的字,值得编一本教科书来讲解。我自己的军人生涯肯定也禁不起别人拿放大镜查看。我不至于想到某些事就失眠,但知道这些事的细节锁在别的地方,基本上还是满令我开心的。桑森肯定也是这么想。我干过什么我自己知道,但桑森干过什么呢?显然是会危害到他自己的事。危害他个人,或危害他的选局。或两者皆危害,无可避免地。桑森不可能对你吐露什么的。不过呢,这秘密显然也会造成更广泛的伤害,不然联邦单位怎么可能涉入?
还有,丽拉·侯斯到底他妈的是谁?
巴士在路上颠簸的期间,以及火车在联合车站滞留的期间,我一直在向自己提问。火车北行穿过巴尔的摩时我才放弃。想这些问题并没有什么结果,我的心思便移转到别的东西上了。苏珊·马克原本到底是要前往纽约市的哪里?她从南方开车进城后,原本打算弃车搭地铁前往目的地。就战术而言,这是聪明的一步。不过她可能也没有别的选择吧。她不可能在开车的时候就穿上大衣,那样太热了。她原本可能将大衣还有包包和枪都放在后座,或后车厢(可能性更高),如此一来枪才不会被搜到。她停车,下车,在离目的地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着装、做好应战的准备,过程隐密。
但她不会离目的地太远的,因为她来晚了,大迟到。如果她要去上城,应该会将车子停在中城。但实际上她停在下城,苏活区。她说不定是在春天大街站坐上地铁,只早我一站。过了三十三街后,她依旧全身紧绷地坐在原位。然后,一连串的事情就发生了。如果那些事没发生,我猜车子经过中央车站时她会留在原位,到五十一街站她就会下车了。也可能是五十九街站,但不会更远,绝不会。六十八街站太远了,已经到了上东城,那算是另外一区。如果她的目的地是那里,那她当初就会走林肯隧道,不会走荷兰隧道;她也会将车子停在更靠北的地方。因为她赶时间。五十九街站就是极限了。但我总觉得,就算她到了目的地,还是会先坐过站再绕回来,就算只能制造那么一丁点迂回的效果也好。这是外行人会有的想法:从南方出发,坐过站,从北方折回来。希望下车时,等待着她的人面向另一边的月台。
我在脑中画了一个方形。四十二街到五十九街,第五大道到第三大道。六十八个街区,里头有多少地标、建筑?
火车到达宾州车站前,我就不再计算了。走道对面的一个女孩令我分心。她大约二十五岁,惊人地貌美。说不定是个模特儿或演员,又说不定只是长得漂亮的律师或游说者。借用南加州大学运动健将们的话,她真是辣到不行的妹。而这又让我想到彼得·莫里纳,想到他舅舅坚决否认“有某个够专业的人挟持他,以强迫他妈吐露珍贵情报”的可能性。
我们的委托人有一大票人马。纽约市主要有六个大众运输枢纽:纽华克机场、拉瓜地亚机场、甘迺迪机场,加上宾州车站、中央车站和纽约港务局巴士站。纽华克机场有三座航厦,拉瓜地亚机场有三个航厦加上接驳巴士站,甘迺迪机场有八个航厦,宾州车站很大,中央车站大到不行,港务局巴士站人满为患。大约要五十个人才能布下合理的警戒线。每个地方都得派八个人以上,才不会有死角。八个人称不上是人马,根本是军队了。所以我下火车的时候,只采取一般程度的戒备态势。
幸好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