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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普林菲问:“随身碟在哪?”

我说:“我不能主动提供情报。”

“你鬼扯扯过头了。”

我摇摇头。“我这次可没乱说。”

“你确定?你能带我们去拿?”

“我可以带你们到附近十五英尺左右的地方,之后的就要靠你们了。”

“为什么?它埋在什么地方吗?在银行保险箱里?在民宅里?”

“以上皆非。”

“不然在哪里?”

“打电话给桑森。”我说:“安排我和他见面。”

史普林菲喝完水后,一个服务生拿了帐单过来。

史普林菲用白金卡帮我们两个结帐,就和在四季酒店的时候一样。我认为那是一个好征兆,代表一股正向的能量正在流动。我决定再碰碰运气。

“要帮我订个房间吗?”我问。

“为什么?”

“因为桑森要花一点时间才能把我的名字从‘重点逃犯’清单上划掉,而我累了。醒了一整晚,我得打个盹。”

十分钟后,我们就置身在高楼层、有双人床的饭店房间里了。很舒适,但考虑到战术层面的话就不是很令人满意。它就和所有高楼层房间一样,有窗户(对我来说没什么好的),因此也就只有一个出入口。

我看得出来史普林菲也和我在想一样的事情,他觉得我疯了才会把自己关进这种地方。

我问他:“我可以信任你吗?”

他说:“可以。”

“证明给我看。”

“怎么证明?”

“把你的枪交给我。”

“我没带枪。”

“那种回答没有办法让我更信任你的。”

“你为什么要枪?”

“你知道为什么。如果你带了其他人马来堵我,我才能自卫。”

“我不会的。”

“消除我的疑虑。”

他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我知道他宁愿拿针刺眼睛,也不愿意放下自己的武器。不过他内心盘算完以后,还是把手伸进西装外套中,掏出了一把九毫米口径的史泰尔GB手枪。

史泰尔GB手枪是八〇年代特种部队成员的随身配枪。他将枪握把转向我,递过来。品质精良的老枪,磨损严重,但保养得很好。弹匣当中有十八颗子弹,膛室里有一颗子弹。

“谢谢。”我说。

他没回话,直接就走出了房间。我锁上双重锁,扣上门链,再拿张椅子抵住门把。我把口袋里的东西全掏出来,丢在床边小桌上。脱下衣服,放到床垫下压平。花很长的时间冲了个热水澡。

接着我躺平,在压着史普林菲手枪的枕头上睡着了。

四小时后,我被敲门声吵醒。

我不喜欢利用旅馆房门的窥孔确认来客是谁,因为太容易受到攻击了。

走廊上的杀手只要等窥孔镜片变暗时朝它开一枪就行了。在这情境下,就连上了灭音器的点二二手枪都会是致命武器。角膜和脑干之间可没有什么坚硬的组织。不过房门左边墙上有面全身镜,我猜是要让房客在出门前可以再打点一下服装仪容才装的。我从厕所拿了一条浴巾绑在腰间,取出枕头下的枪。我移开椅子,不解开门链,直接将门开一小缝。我退到靠房门铰链的那一侧,透过全身镜观察来客。

是史普林菲,和桑森。

门缝很窄,映在镜子里的身影是颠倒的,走廊上的灯光又昏暗,但我还是很轻易就能认出他们。就我所见,来人就只有他们两个。等我打开门,应该也只会看见他们两个,不然就是会看见他们带着二十个人以上的小队。

史泰尔手枪上没有保险栓,只要用力扣下双动扳机就能击发。射了一发,还有十八发。我预扣扳机,然后解开门链。

只有他们两个。

他们进门了。桑森走前面,史普林菲跟在后面。

桑森看起来就和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个早上一样,肤色黝黑,散发出有钱、有权的气质,精力、魅力十足。他穿着海军蓝西装外套,搭上白衬衫,红领带。

他抬起我刚刚拿来挡住门把的椅子,放回床边的桌子旁,然后坐下。史普林菲关上门,将门链扣回去。

我还是握着枪,我用膝盖顶开床垫,单手抽出衣物。

“等我两分钟。”我说:“你们自己先聊聊。”

我在厕所穿上衣服后回到房间内。桑森问:“你真的知道随身碟在哪里?”

“对。”我说:“我真的知道。”

“你为什么要知道里头装了什么?”

“因为我想知道牵涉的是多令人尴尬的事情。”

“你不希望我进参议院?”

“你有什么规划,我不在乎。我只是好奇心旺盛而已。”

他问:“为什么不要现在告诉我随身碟在哪里?”

“因为我还有事要先处理。我要你在我办事的时候帮我挡下警察,别让他们烦我。所以我得想个法子,让你用心帮忙我。”

“你搞不好是在唬我。”

“要唬你也是可以,但我没在唬你。”

他没回话。

我问:“话说回来,你为什么那么想进参议院?”

“为什么我会不想进去?”

“你从军时功绩辉煌,现在又比上帝还有钱,为什么不去住在海滩旁边?”

“干这些就像是在帮自己打分数,我相信你自己也有一套计分系统。”

我点点头。“我会计算‘自己提出的问题当中,有多少问题获得了解答’。”

“计算结果如何?”

“生涯平均解题率直逼百分之百。”

“为什么要追问内容?你知道随身碟在哪里的话,去拿就好了。”

“我不能。”

“为什么?”

“要取得随身碟必须投入很多资源,而我无法动用这些资源。”

“它在哪里?”

我没回答。

“在纽约吗?”

我没回答。

他问:“在安全的地方吗?”

我说:“相当安全。”

“我能相信你吗?”

“很多人相信我。”

“然后呢?”

“我认为他们大多数都会愿意为我的人品背书。”

“那其余少部分的人呢?”

“有些人的标准总是很高,很难让他们满意。”

“我看过你的服役纪录。”

我说:“你告诉过我了。”

“你的经历很杂。”

“我尽力了,但我有我自己的想法。”

“你为什么离开军队?”

“腻了。你呢?”

“老了。”

“随身碟里装的是什么?”

他没回答。

史普林菲安静地站在电视柜背面,靠近门边,远离窗边。我猜应该是习惯使然吧。

那是他的反射动作,让他不会暴露在饭店外狙击手的视线中,又能在入侵者开门时即刻反制,因为离走廊够近。军中训练的成果总是会如影随形地跟着一个人,尤其是三角洲部队的训练。

我走向他,交还手枪。

他不发一语地接过去,插到腰带上。

桑森说:“把你目前为止知情的部分都说出来吧。”

我说:“你们当年从布雷格堡飞到土耳其,再到阿拉伯半岛的阿曼,下一站到大概是印度吧,然后是巴基斯坦,西北边境。”

他点点头,什么也没说,眼神飘到很远的地方去了。我猜他正在回想当年的旅途。转机,直升机,卡车,长途行军。

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接着到了阿富汗。”我说。

“继续说。”他说。

“你们大概在阿巴斯加山脉的山脚稍作停留后,就往西南方前进。走卡林哥谷上方大约一千英尺处的山路,沿山谷移动。”

“继续说。”

“你们巧遇格里戈里·侯斯,拿走了他的步枪,放他离开。”

“继续说。”

“你们继续走路,抵达上级命令你们去的地方。”

他点点头。

我说:“目前为止,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他问:“一九八三年三月的时候,你在哪里?”

“西点军校。”

“当时最大的新闻是什么?”

“红军想要缓和战局。”

他再度点点头。“那是一场毫无理智可言的战役。没有人在西北边境打败过部落军,历史上从来没发生过。他们也有我们的越战可以借鉴,学习‘有些事办不到就是办不到’的道理。那里就像个慢动作的绞肉机,置身当地的人就像是被鸟慢慢啄死一样。而这样的局面,我们当然乐见。”

“我们还推了一把。”我说。

“我们当然有。游击队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免费大放送。”

“就像另一个租借法案。”

“更糟。”桑森说:“租借法案是要即时帮助濒临破产的朋友,而游击队可没有散尽财富,情况几乎可说是正好相反。他们有各种古怪的部落同盟,一路绵延到沙特阿拉伯半岛。游击队的财力根本就强过我们。”

“然后呢?”

“别人要什么你就给什么的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掉了。”

“他们后来还要什么?”

“赏识。”他说:“尊崇、认可、讨好、会晤。很难定位他们要的到底是什么。”

“所以你们的任务到底是?”

“我们可以相信你吗?”

“你想要我拿回文件吗?”

“是。”

“那就告诉我任务内容。”

“我们去见游击队的领袖,带着礼物。隆纳·雷根总统亲自致赠的各种俗艳饰品。我们是他个人的使节团,在游击队面前做了白宫的相关演示文稿。上级要我们逮到机会就挤眉弄眼示好、拍拍马屁。”

“你们照做了?”

“当然了。”

“那都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

“所以?”

“所以还有谁会在乎?那是历史的枝微末节。何况你们的事情也办成了,共产主义已成为历史。”

“但游击队还没成为历史,还在搞呢!”

“我知道。”我说:“他们后来变成塔利班和基地组织,但那也是历史的枝微末节了。北卡罗来纳州的选民不会记得有那么一段的,大多数选民连早餐吃什么都记不住。”

“那可不一定。”桑森说。

“有什么好不一定的?”

“如果有他们认得的名字牵扯进来就不一定了。”

“什么名字?”

“当时的战场在卡林哥谷。那只是个突出阵地,但红军就在那里走上了末路。当地的游击队打得非常漂亮,因此游击队领袖成了大名人,明日之星。他就是我们被派去见的人,而我们双方确实也见到面了。”

“你们拍了他的马屁?”

“能拍的我们都拍了。”

“他是谁?”

“他在当时相当令人印象深刻。年轻,挺拔,俊俏,非常聪明,非常热切。顺带一提,他也非常有钱,人脉广到不行。出身沙特阿拉伯,家财万贯,他父亲是雷根副手的朋友。但他自己是革命份子,为了理想放弃优渥的生活。”

“他是谁?”

“奥萨玛·宾·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