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攻击命令系统 3
中根回到报社时,桌上放着松永的留言,说是在附近酒馆等候。
这天晚上,两人互相提出意见,得到最后结论。
首先,松永说明“拍发电报给武宫的L,似乎就是莱普顿中校”的推测。这点和武宫之妻说的“帮外国人做事”之语相符合,也能解释武宫企图狙杀田丸冴子的因果关系。如果武宫和莱普顿毫无关系,田丸冴子遇袭的理由就无法说明了。
对此,中根也无异议。不仅这样,如果接受此一推定,则是政小僧会送“礼物”至元濑顺子家,也就有充分的理由了。
以是政小僧在4月的行动分析,元濑顺子似乎被当额外之人,亦即,若以“袭击女明星事件”、“对女明星的危险游戏”之观点为主,那么,送“礼物”给元濑顺子,只能视为是政小僧的一种消遣行为,甚至可以表示其对接受美容整形之女性的反感。
但,若自完全相反的角度来分析,会是如何呢?“是政小僧”,亦即武宫真正想狙击的目标只有顺子一人,其他对女明星们寄送“礼物”,只要让人以为是变态或精神异常者的凶行之伪装工作。
最有力的证据是,送至元濑顺子家的炸药之火药量最多,而其他人接到的量即使爆炸也顶多被灼伤而已,但若寄给元濑顺子的包裹引爆,一定会令她身受重伤!
那么,元濑顺子为何遭狙击?要是以前,根本无法解释,就算知道行凶者是武宫也一样,因为,她和武宫之间找不出任何关联。
但,在知道元濑顺子曾企图勒索尼迪伦的现在,若武宫和莱普顿中校之关系属实,就能够具体说明了,亦即,事情是如下所述般发生、进行。
①4月8日,元濑顺子打电话向尼迪伦敲诈。
对此,尼迪伦能采取的方法有三,第一是给元濑顺子10万元,第二是向日本警方报案,逮捕元濑顺子,第三则是反过来攻击勒索者。
②尼迪伦企图攻击元濑顺子。
为何不选第一和第二,而选第三呢?理由或许如下:第一种方法是用10万元买回照片,对于大使级人物而言,10万元算不了什么,但是尼迪伦(也可能是帮尼迪伦拿定主意的莱普顿)明白此方法的愚蠢与危险。常有人说:如果答应依勒索者之言行动,以后永远都可能受其控制。尼迪伦他们害怕这点。
由于元濑顺子所持的照片是拍立得相机所拍摄,只有一张照片,只要买回,似可认为能跟绝后患,但那时错误的观念。
确实,拍立得相机只能拍摄一张照片,也无底片,但,若予以影印,理论上却可获得无数的“敲诈材料”,因此,尼迪伦当然不会采行以十万元买回的方法。
至于第二种借助日本警方力量的方法呢?警方或许不会以公开尼迪伦的把柄而逮捕嫌犯,但却必须向日本外务省报告经过。
一国的大使因女性问题受到勒索,这可以说是其所代表的P国之耻辱,尼迪伦当然不希望张扬开来。何况,勒索者背后还存在着美国记者,假定顺利逮捕嫌犯,但是该记者将消息传回国内“向P国大使勒索的日本少女被逮捕”,并附上影印的照片,那么,逮不住嫌犯岂非毫无意义?
基于以上的分析,尼迪伦采取的第三种方法。
③攻击命令是由尼迪伦传达莱普顿,再传给武宫。
虽说“尼迪伦下令攻击”,但是否直接指示杀死勒索者还是疑问。实在难以想象当上大使之人会轻率下达这样的命令,因此,第一阶段很可能是尼迪伦向莱普顿说明原委,希望其处理善后(尼迪伦叫元濑顺子等候5分钟,是为了与莱普顿商量,而莱普顿当场想妥反击的方法,教尼迪伦如何回答顺子)。第二阶段则是莱普顿指示武宫,要他至新桥的咖啡店监视,另一方面则派两位P国大使馆的女性,穿着红色衬衫当诱饵。
④武宫跟踪顺子,查出其住址、姓名,再想出攻击的方法。
对于当过警官的武宫而言,跟踪顺子是轻而易举之事,在查明其身份的同时,也调查清楚其个性、兴趣等等。(这是为使攻击成功而进行的准备性调查,藉以决定攻击手段)武宫可能在顺子住处附近查访吧!而知道她是《周刊SSS》的读者,也知其最近曾在该杂志投书谈及与美容整形有关的问题。
再次,我们要想到武宫干刑事的时代,曾热心研究过犯罪手法(他甚至为此而自误前程),亦即,他很清楚采取何种行犯罪法时,警方会如何研判。因此,若据以利用,应可误导警方的侦查方向。
然而,这次的行动中,即使成功杀死元濑顺子,若她持有的照片因而公开,也等于白费心机。可是,若以寻常手法杀她,警方绝对会调查其交友关系,以及是否遭人怀恨等等,则将无法防止照片被发现。照片一旦被发现,不仅杀死顺子变成毫无意义,也将被查出勒索情事,反而令事态更形恶化,武宫本身也会惹来麻烦。
那么,没有办法能让警方不调查被害者的身边琐事吗?
结果,武宫想出陆续攻击当红女星的变态影迷顺手狙击女护士之方法。顺子的邻居都看过她在《周刊SSS》上的投书,刑事们也会得知,而认为该封投书是惹来炸药包裹的原因……松永和中根也注意到这种推定多少有些勉强。因为,在顺子住处的炸药事件中,刑事们事实上并未在附近查访。原因大概是顺子还活着吧?如果死了,当然刑事会这样做,也会在查访中知道顺子向《周刊SSS》投书之事。但,在知道此事实的同时,更会知道炸药事件的数日前,也有一位男人曾收集过顺子的资料!
武宫会没有考虑及此吗?
这个问题的真正答案后来获知了,但在目前的阶段,松永和中根二人暂时不理会这项小矛盾。
当然,也有可能是几天前的4月3日和5日,电影院发生小型爆炸事件,成为使武宫得到利用“爆炸事件”的手法之直接契机,亦即使用同样倾向、同一手法的犯罪,很容易被视为同一人犯罪的事实。(武宫在两年前欺骗检察官和法官的嫁罪行为,也是利用此一原则)女明星宝村由乃以后之对象,武宫是明知不会被引爆,仍寄送“礼物”,因为,就算未引爆也无所谓……之所以不在第一次就将炸药包裹寄给元濑顺子,是希望因先前有过两椿同样事件后,能被视为“这次也是同样手法”!
尼迪伦4月16日回国,很可能是怕调查进行之间,将他牵扯入事件吧!当然,也可能时避开被勒索的风头!
那么,关于爆破巴士和预告爆炸方面,又是怎么一回事?
①9月8日,莱普顿知道田丸冴子对尼迪伦的事有着奇妙的关心。
依田丸冴子之言,她是问平日较熟悉的副书记官有关尼迪伦的住院地点,或许,副书记官告知莱普顿。另外,莱普顿也知同一天中央日报社向情报官询及相同问题。
为何现在才调查尼迪伦的住院地点呢?莱普顿怕因此会被查出高级女侍应生双叶米子和尼迪伦之间的丑闻(既然《P·S》报有报导,可知或许在P国内,此一谣传已广泛地扩散,但是,社交圈内的谣传和报纸视为事实予以报导的内容,人们的观点及所受之影响不可同日而语),更怕被循此线索查出4月份的“炸药事件”,所以绝对不希望让尼迪伦和大宫壮年病医疗中心的关系泄露于外。
②莱普顿又命令武宫采取行动。
如果未采取任何行动,允许田丸冴子在大使馆继续上班,早晚会被她以某种方法获知尼迪伦住院地点,至少,电话通讯簿保存于她能够阅览之场所。当然,可以让她辞职,或撕掉电话通讯簿的部分内容,但若采取此种手段,反而会更加深中央日报社的怀疑;倒不如设法让她无法上班!
莱普顿和武宫可能就是这样判断。对莱普顿而言,一位日本女性的生命,根本无法和自己国家的名誉相比拟。
③武宫再次让“是政小僧”成为凶徒。
4月份的成功让武宫有了自信,因此,才想到再藉“是政小僧”之名攻击田丸冴子,这样做的话,调查当局会认定凶徒是有爆炸狂热的20岁左右之青年,而且也不会从被害者身上调查动机,武宫和莱普顿两人又能躲在事件背后。
但,事态紧急,无法采取寄送炸药包裹的方法,何况,那样做也可能又是未被引爆。
所以,武宫从4月的经验中联想到一种方法,亦即应用狙击一人却伤及数人的方法论,也就是说,当田丸冴子在某一场所时,使周遭数人也受到伤害,伪装成乍看是毫无目标的变态狂之行为,这时若留下“是政小僧”的签名字迹,必定能误导调查方向。
“到这里为止是有可能。”中根说。“但是,在被认为是接获莱普顿指示之日的翌日,就发生爆破巴士事件。武宫能那么快查出田丸冴子搭乘该班巴士吗?以爆炸巴士之行动而言,准备期间未免太短了。8日下午接获电报后出门,然后跟踪田丸冴子……”
“没有跟踪的必要。为了购买月票,田丸冴子一定申请过工作证明,所以很快能查出她搭川崎至品川间的国电上下班,那么,当然知道她只能搭乘该班巴士了。”
④武宫利用河内丰当“是政小僧”的影子。
分析田丸冴子的上下班路线后,虽判断利用大东电铁巴士是最有效的方法,但,有一点较难以实行,那就是,要放定时炸弹于巴士上,就必须搭乘该班巴士!
当然,搭乘巴士时也是在爆炸之前下车,不会有危险。但,如果这天早上巴士上并无20岁左右的青年,调查当局会怎么想呢?可能舍弃“是政小僧是青年”的观点,更可能从不同角度重新分析事件,这都将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武宫想起一位青年。尤其正好此人又有犯罪前科,有前科之人总害怕被警方怀疑,而不会主动提供情报给警方,这点,武宫非常了解。
后来的事则如河内丰自供内容一样。
“还有……”松永一口喝光杯里的半杯酒。“田丸冴子被大使馆革职了,理由是请假3天,当然,事实上是怕她再至大使馆上班。”
“这么说,对方还未发觉我们已查出大宫壮年病医疗中心的内幕?”
“或许吧!但,你认为武宫藏匿何处呢?”松永笑着问。
“应该尚未藏匿吧!也许到今天才感觉有藏匿的必要……P国大使馆会庇护他吗?那里属于治外法权特区,一般人进不去……当然,若确定他人在大使馆内,是可透过外务省要求引渡……”
“别开玩笑!警方似未想到武宫和P国有关联,也许你明天该去专案小组总部提供情报。”
“顺便也叫他们处理一下大宫壮年病医疗中心的事吗?上次的事令我很不甘心……”
两人似乎都有了醉意,说话时连舌头也开始打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