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明人士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一,又是西堪萨斯地区麦地平原上一个打野鸡的好天气——阳光明媚,天空像云母一样闪闪发光。在过去的几年里,每当这样的日子,安迪·艾哈德先生常常会到他的好友赫伯·克拉特家的河谷农场里打野鸡,而且一去就是一下午。通常,在这项打猎运动中,还有赫伯的三个最好的朋友:J. E. 戴尔,一位兽医;卡尔·麦尔斯,一位饲养奶牛的农场主;艾弗利特·奥格本,一位商人。像艾哈德(堪萨斯州立大学农业实验所所长)一样,他们都是加登城有声望的公民。
今天,这四个常在一起打猎的老伙伴再次聚在一起,踏上了熟悉的旅程,但心情却大不相同了。随身所带的装备既古怪又与打猎无关:拖把、提桶、刷子以及装满抹布和强力清洁剂的大篮子。他们都穿上了自己最旧的衣服,自愿来打扫河谷农场十四间房屋中的某几间。正是在这里,克拉特一家四口惨遭杀害。至于凶手,目前所知仅限于死亡鉴定书上所说的,“一个或几个不明人士”。作为基督徒,他们感到自己有责任这样做。
艾哈德和他的伙伴们默默地开车前行。他们中的一位后来说:“那时的情形使你无法说话。真的很奇怪。以前去那里,老远就有人来迎接。”这次迎接他们的是一个公路巡警,他负责把守警方在河谷农场入口设置的路障。他挥了挥手,放他们进去。他们又沿着榆树成荫的小径开了半英里,来到克拉特家的住宅。唯一住在农场里的雇员阿尔弗雷德·斯托克莱因正在门前等候。
他们首先来到地下室里的暖气炉间,克拉特先生就是在这儿被人发现穿着睡衣俯卧在一只装床垫的纸箱上的。清理完这里,他们又来到凯尼恩被杀的游戏室。沙发是凯尼恩维修过的遗物,罩着南希做的沙发套,上面还有绣着字的靠枕,也都溅满了血迹。和纸箱子一样,这些东西都得烧掉。清洗小组逐步从地下室清理到二楼的卧室,南希和她母亲就是在卧室被谋害的。他们需要更多的燃料来焚烧这些沾满血迹的床单、床垫、床边小地毯以及一只泰迪熊玩偶。
阿尔弗雷德·斯托克莱因通常话不多,但今天运送热水和协助清扫时,却有很多话要说。他希望“人们别再说废话,而应该试着动动脑子”,为什么他和妻子住在离克拉特家不到一百码的地方,但在暴行发生的时候,却连一声枪响也没听见。“警长和他的那些手下到这儿又是取指纹又是搜查的,他们很有识别能力,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我们没听见,原因之一在于风,西风。西风会把声音吹到另一个方向。第二个原因是,这里和我们家的房子之间有一座大粮仓,这个老家伙就连震天响的火箭炮声都能挡得住。你考虑过这点吗?凶手一定知道我们肯定听不到。否则,他会冒险在半夜里连开四枪吗!如果那样,他肯定疯了。当然,你也可以说不管怎么样他就是个疯子,下起手来,毫无顾忌。但依我看,他之所以这么干,都是事先策划好的,他了如指掌。有件事我已经想好了,这是我和我老婆在这儿睡的最后一夜。我们打算搬到一所紧邻着公路的房子里去。”
人们从中午干到黄昏。他们把收集到的东西装在一辆货车上,斯托克莱因负责把它开进农场北边麦田的深处。十一月的麦田只有麦茬的单一褐色,但那天在夕阳的映照下,却闪耀着缤纷的色泽。他们在这里卸车,把南希的枕头、床单、纸箱、游戏室里的沙发堆在一起;斯托克莱因浇上汽油,划着了一根火柴。
在场的人里,没有比安迪·艾哈德和克拉特家的关系更亲密的了。艾哈德温文尔雅,和蔼可亲,虽然是个学者,但他的手因为劳动而起了茧子,脖子也被晒伤了。他是赫伯在堪萨斯州立大学的同班同学。后来他曾说:“我们是三十年的老朋友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艾哈德亲眼看到他的朋友从一个薪水微薄的农业经纪人逐渐成为本地区最有名望、最受尊敬的农场主之一。他说:“赫伯得到了一切,一切都是在上帝的帮助之下,自己努力赚来的。他既谦虚又骄傲,他有权利骄傲。他的家庭令人羡慕,他这辈子确实干成了一番事业。”艾哈德注视着熊熊燃烧的篝火,不禁感到奇怪,这样的人怎么会出这种事?那些付出、那些美德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变成一缕青烟,袅袅上升又渐渐变淡,最终被巨大的苍穹所吞没?
堪萨斯调查局是一个遍及全州的组织,总部设在托皮卡,十九名经验丰富的警探分驻全州各处。当案子令地方当局束手无策时,他们随时都可以提供帮助。调查局在加登城的代表是一位消瘦而英俊的堪萨斯人,名叫艾尔文·亚当斯·杜威。他世居于此,现年四十七岁,其职权范围包括西堪萨斯地区很大一块地方。芬尼县的警长厄尔·鲁滨逊请杜威负责克拉特一案,虽情非得已,但也合情合理。因为杜威曾担任芬尼县的警长(一九四七年到一九五五年),而在此之前,他是联邦调查局的一名特工,(一九四〇年到一九四五年,他先后在新奥尔良、圣安东尼奥、丹佛、迈阿密和旧金山等地工作。)其专业能力足以应对像克拉特谋杀案这样没有明显动机和线索的复杂案子。而且,他对犯罪的态度也决定了他必然是合适人选,正如他后来所说:“这里也有个人的情感因素。”他说,他和妻子“真的非常喜欢赫伯和邦妮”,而且“每周日都会在教堂看见他们,彼此拜访过很多次”。他补充说:“不过,就算我不认识他们,不那么喜欢他们,我也不会改变主意。我见识过邪恶的行为,我不怀疑邪恶的存在。但是像这次这样惨绝人寰,我还真没见过。不管花多长时间,哪怕耗尽余生,我也要知道那间屋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要把原因和凶手查个水落石出。”
最后,选定十八个人专职负责此案,其中三位是堪萨斯州调查局最能干的侦查员——哈罗德·奈、罗伊·丘奇和克拉伦斯·邓茨。杜威对这三人组成的“劲旅”来到加登城调查此案感到很满意。他说:“有人得小心了。”
芬尼县法院是一座普通的石头水泥建筑,坐落于一个绿树成荫、颇有吸引力的广场中心。警长的办公室就位于法院大楼的三层。加登城曾经是一座喧嚣热闹的拓荒小镇,如今已变得相当安静。总的来说,警长的工作不是太多,他的三间陈设简单的办公室,是县法院里那些无所事事者经常光临的僻静之处;他那好客的秘书艾德娜·理查森女士通常煮着一壶咖啡,有充裕的时间“闲聊”。然而现在,正如她所抱怨的,“这个克拉特事件”引来了“各地的人”,使“所有的报纸都在大肆宣扬”。这个案件以头条新闻出现在西起丹佛东至芝加哥的报纸上,把大批记者吸引到加登城。
周一正午,杜威在警长办公室里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我要谈的是事实而不是理论。”他对记者们说,“现在,这里有一个重要的事实,一个需要记住的事实:我们所要处理的不是一起谋杀案,而是四起。我们不知道四个人中谁是主要目标,或者说是首要受害者。可能是南希或凯尼恩,也可能是父亲或母亲。有人认为一定是克拉特先生,因为他的喉咙被切断了,他遭受的折磨最厉害。但那只是猜测而并非事实。如果我们能知道四个人死亡的先后顺序,那将对我们大有帮助,但是验尸官无法提供此类线索,他只知道死亡时间是在星期六晚间十一点到星期天凌晨两点之间。”接着,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杜威说两位女性都没有受到“性侵犯”,而且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屋中物品被盗;他认为克拉特先生在死前八个小时签署了一份四万美元的人寿保险合同是“一个奇怪的巧合”。但是,杜威确信这份合同和此凶案没有任何联系,在经济上获益的是克拉特先生仅存的两个女儿,大女儿唐纳德·贾乔太太和二女儿贝弗里·克拉特小姐,在这种情况下,二者之间怎么可能有联系呢?不过,他对记者们说,他的确在想凶手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但目前不便透露。
实际上,此时对这个问题,杜威并无结论。他依然抱有两种看法,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在推理重演犯罪的过程时,形成了两个设想:“单人作案”和“双人作案”。在前一种设想里,凶犯被设定成这家的朋友,或至少对这所住宅和居住者的情况相当了解。这个人知道克拉特家的门很少上锁,知道克拉特先生单独睡在一楼的主卧室里,知道克拉特太太和孩子们分别睡在二楼的卧室里。因此,杜威设想这个人很可能是在半夜前后步行接近了屋子。窗户是黑的,克拉特一家都睡了。至于农场的看门狗特迪,嗯,谁都知道它怕枪怕得要死,它一定是见到入侵者手里的武器,就瑟瑟发抖,呜咽着偷偷溜走了。在进入屋子后,这个杀手首先破坏了电话,一部在克拉特先生的办公室,一部在厨房。之后,他摸进克拉特先生的卧室,把他弄醒。克拉特先生在持枪者的威逼下,被迫服从命令,陪着他走上二楼,叫醒了其余的人。然后,克拉特先生用凶手提供的绳子和胶带绑住妻子并封住她的嘴,又绑住女儿(无法解释为什么他女儿的嘴没有被封住),然后把她们拴到床上。接着,父亲和儿子被押到了地下室,在那里克拉特先生被迫封住凯尼恩的嘴,并把他捆在游戏室的沙发上。然后,克拉特先生被带到了暖气炉间,头部受到猛击,嘴被封住了,手脚也被捆住了。现在,凶手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了,他一个接一个地杀死了他们,每次都会把散落的子弹壳仔细地捡起来。当他完成这一切,就关掉所有的灯,离开了。
事情可能就是按这样的步骤发生的,这种可能性很大。但是杜威有一些疑点,“如果赫伯认为他的家人处于危险之中,面临致命的威胁,他一定会像老虎一样奋起搏斗。而且赫伯不是脓包,而是身体状态处于最佳的壮年男人。凯尼恩也是,像他父亲一样强壮,个子还更高些,肩膀宽厚。很难想象一个人,不管有没有武器,能同时对付他们两个。”另外,还有一个理由认为这四个被害者是由一个人捆起来的:四人身上的绳结都是同一种半结。
杜威以及他的大部分同事都倾向于第二种假设。第二种假设在很多要点上与第一种一样,但重要的区别在于凶手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同伙,这个同伙帮助他制服克拉特一家,用胶带封嘴,用绳子捆绑。但是,第二种假设仍然有漏洞。比如,杜威就发现很难理解“两个人怎么会同样的愤怒,怎么会在同样疯狂的暴怒状态下实施犯罪”。他继续解释:“假设凶手为克拉特家所认识,是社区的一员;假设他是个普通人,一个有着怪癖但对克拉特一家或某位家人抱有邪恶忌妒之心的普通人,他从哪儿找到一个足够疯狂、愿意帮他的同伙呢?这讲不通,也不合理。这样一接触这个问题,就讲不出个所以然了。”
新闻发布会后,杜威返回自己的办公室。这间屋子是警长临时借给他的,里面摆着一张桌子和两把笔直的靠背椅。桌子上散乱地放着杜威希望有朝一日能在法庭上展示的物证:胶带,从受害者身上解下的绳套(这些东西现在都封装在塑料袋里,作为线索都不能寄予太大希望,因为二者都是大路货,在美国随处可得),警方摄影师拍摄的犯罪现场的照片,总共二十张放大的照片——克拉特先生破碎的头盖骨,凯尼恩遭毁容的面孔,南希被绑着的手以及邦妮死后却仍然睁得大大的眼睛,等等。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杜威将花大量时间研究这些照片,希望能“突然从中发现什么”,也许某个有意义的细节会不言而喻。“犹如那些拼图。叫你猜猜‘在这张画里能找到多少野兽?’从某方面来说,这正是我要做的,找出隐藏的野兽。我觉得他们肯定在那儿,如果我能看见他们的话。”实际上,一张克拉特先生躺在床垫纸箱上的照片已经令人惊奇地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沾满泥土、有菱形花纹的脚印。虽然肉眼难以辨认,但是在闪光灯的照射下却逼真地显露出来。这些脚印,再加上在同一个纸箱上发现的另一个脚印,前脚掌留下的猫爪图案的醒目血脚印,是侦查员们目前所能宣称的唯一“重要线索”。但是他们不打算公之于众;杜威和他的小组决定保守秘密,不透露这些证据的存在。
杜威桌子上的另一件材料是南希·克拉特的日记本。他已经浏览了一遍,此时他打算仔细阅读每天的记录。这本日记南希从十三岁生日开始记起,离她十七岁生日不到两个月时结束。这是一个聪慧的女孩子感情的真实吐露,她极喜欢小动物,并且爱看书、烹饪、缝纫、跳舞和骑马,是个讨人喜爱的漂亮而纯洁的少女,她认为“谈情说爱很有意思”,然而“实际上一心一意地爱着博比”。杜威首先读的是最后一天的记录。只有三行字,大概是她死前一到两个小时写的。“乔利妮来过了,我教她如何做樱桃馅饼。帮洛克希练习小喇叭。博比过来了,我们一起看电视。十一点,他离开了。”
年轻的鲁普目前所知是最后见到克拉特一家的人,他已经接受了详细的讯问。虽然他一五一十地讲述了自己“只不过和克拉特一家度过了一个平常的夜晚”,但是他仍然要接受第二次讯问,这一次将要对他使用测谎仪。事实很明显,警方不想轻易地把他从嫌疑犯中排除出去。杜威自己相信这个孩子“和案件没有任何联系”,但毫无疑问,在调查的初期,博比是唯一可以认为有犯罪动机的人,尽管这很牵强。在日记里,南希时不时提到的情形令警方认为可以使博比产生作案动机:她父亲坚持要她和博比“一刀两断”,停止“频繁的接触”,反对的理由是克拉特全家都是卫理公会教徒,而鲁普家是天主教徒,在他看来,这足以使他们俩结婚的希望变成泡影。但是日记中最吸引杜威的不是克拉特家、鲁普家以及卫理公会和天主教的区别,而是一只猫,一只神秘死亡的猫。这只名叫“小笨笨”的猫是南希最喜爱的宠物,据南希死前两个星期的日记,她发现小笨笨“躺在谷仓里,死了”,她怀疑“是被人毒死的”。日记中写到:“可怜的小笨笨。我把它埋在了一个特别的地方。”读到这句话时,杜威觉得“这可能非常重要”。如果猫是被毒死的,那么这一行为会不会是谋杀者一次小小的、恶毒的预演呢?他决心找到南希埋葬宠物的这个“特别的地方”,虽然这意味着要找遍面积广阔的河谷农场。
在杜威研读日记的时候,他的首要助手丘奇、邓茨和奈正穿街走巷,像邓茨所说,“和那些能向我们提供点什么的人谈话”。这些人包括霍尔科姆学校的教职员工,南希和凯尼恩都是载入该校荣誉名册的高才生;河谷农场的雇员,其人数在春夏之际有时可以达到十八名,但是在现在是休耕季节,只有杰拉尔德·冯·弗里特和其他三位雇员,外加赫尔姆太太;受害者的朋友、邻居,还有他们的亲戚。大约有二十名亲戚从各地赶来参加定于星期三早晨举行的葬礼。
三十四岁的哈罗德·奈是堪萨斯州调查局中最年轻的成员,他短小精悍,翘鼻子、尖下巴,有一双充满怀疑精神的眼睛。他头脑敏锐,负责的任务是克拉特家亲戚的访谈工作,他称之为“该死的敏感差事”。“这对你是痛苦,对他们也是痛苦。一谈到谋杀案,你就不能尊重什么悲伤、隐私和个人感受了。你必须问那些问题。而有些问题会很伤人。”但是,在他询问的人里,在他所问的问题里,(“我正在调查情感方面的背景。我认为,答案也许是另一个女人,一个三角关系。哎,想想看:克拉特先生正值壮年,身体健康,但他的妻子却半死不活的,两人还分房睡……”)没有一个可以提供有用的信息;就连克拉特先生活着的两个女儿也想不出凶杀的原因。总之,奈仅仅明白了一件事:“在全世界所有的人里,克拉特一家是最不可能被谋杀的。”
一天的工作快结束时,三个警探聚集在杜威的办公室里。邓茨和丘奇比“奈老弟”(这是他们对奈的称呼)的运气好。(堪萨斯州调查局的人都爱起外号。邓茨的外号是“老头儿”,这真冤枉,他还不到五十岁,身材魁梧,走路轻快,一张宽脸长得像猫。而丘奇六十岁上下,皮肤白里透红,一副学者派头,但实际上同仁都知道他“很强硬”。据他的同事讲,他是堪萨斯州拔枪最快的人,他的头发已经半秃,被人们称为“卷毛”。)这两个人在调查过程中已经找到了“有希望的线索”。
邓茨的叙述牵涉到父子俩,这里称他们为老约翰和小约翰。几年前,老约翰和克拉特先生做了一笔小生意,这笔交易的结果触怒了老约翰,他觉得克拉特先生损害了他的利益。现在,老约翰和小约翰都成了“酒鬼”;事实上,小约翰经常因饮酒过度而被监禁。有一天,很不走运,约翰父子俩又喝醉了,在酒精的刺激下,他俩鼓足勇气,来到克拉特家,想和克拉特先生“说个明白”。他们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因为克拉特先生强烈反对饮酒和醉酒胡闹,他拿着一把枪,把父子俩赶出了自己的领地。这种“无礼”行为是约翰父子难以忍受的;就在一个月前,老约翰还对一个熟人说:“每次我一想到那个浑蛋,我的手就痒痒,真恨不得掐死他。”
丘奇发现的线索和邓茨的在性质上有点类似。他也听说某人承认对克拉特先生有敌意,不妨称这个人为史密斯先生(这当然不是他的真名)。史密斯认为河谷农场的人开枪打死了他的猎犬。丘奇前往史密斯的农场住宅进行调查,看见在谷仓里的椽子上系着一根绳子,其打结的方式和捆绑克拉特家四口的方式一样。
杜威说:“说不定其中一件正是我们要找的。一种失控了的个人仇怨。”
“很难说就一定不是抢劫。”奈说。抢劫作为动机已经讨论过了,但多少被排除了。反对很充分,其中最明显的是:克拉特先生从不带现金,这在县里是尽人皆知的;他没有保险箱,也从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而且,如果把抢劫作为动机,那么为什么劫匪没有拿走克拉特太太的结婚金戒和钻戒?但是这些疑问没有说服奈。“整个过程都透露了抢劫的迹象。别忘了克拉特先生的钱包!有人打开把它抖落在克拉特先生的床上,我想不会是钱包的主人所为。还有南希的钱包,为什么会在厨房的地上?它是怎么到厨房的?是的,屋里确实连一毛钱的硬币都没有,但是却有两美元。我们在南希书桌的一个信封里找到两美元。我们知道出事前一天克拉特先生刚兑换了一张六十美元的支票。我们认为屋里至少还应剩下五十美元。当然有些人会说:‘没有人会为了五十块钱杀人的。’还说:‘确实,杀手也许把钱拿走了,但他这样做就是为了误导我们,使我们认为抢劫才是原因。’对此,我很疑惑。”
天黑了,杜威打断讨论,打电话给家中的妻子玛丽,告诉她自己不回家吃晚饭了。她说:“好吧,艾尔文。”杜威注意到妻子的声音里有一种不常见的焦虑。杜威夫妇结婚十七年了,有两个儿子。玛丽出生在路易斯安那州,曾是联邦调查局的速记员,杜威在新奥尔良工作时认识了她。玛丽很能理解丈夫职业上的难处——生活没有规律,一个电话就会突然把他叫走,奔赴州里偏僻的地方。
他说:“有什么事吗?”
“没事。”她要他放心,“只是,你今晚回家时只能按门铃了,我把所有的锁都换了。”
现在他明白了,说道:“别担心,亲爱的。把门锁上,打开门廊上的灯就行了。”
杜威挂断了电话,一位同事问道:“出了什么事?玛丽害怕了?”
“当然害怕了!”杜威说,“不仅是她,所有的人都害怕。”
并非所有的人都害怕。霍尔科姆那位守寡的女邮政局长——勇敢的默尔特·克莱尔太太就不害怕,她讽刺镇上的人都是“胆小鬼,吓得瑟瑟发抖,睡觉时连眼睛都不敢闭上”。在说到自己时,她说:“我这个老女人睡得和以前一样香。如果有谁想对我耍花招,让他来试试好了。”(她的话还真灵验,七个月后,一伙蒙面匪徒持枪闯进邮局,抢走了她九百五十美元。)通常,克莱尔太太的观点只得到很少一部分人的支持。据加登城一家五金商店的老板说:“近来,锁头和门闩是卖得最快的商品。人们不在乎买的是什么牌子的,只要管用就行。”当然,想象力可以打开任何一扇门,只要轻轻转动钥匙,恐怖就趁机而入。星期二拂晓,一卡车从科罗拉多州来打野鸡的陌生人,不知道当地发生了惨案,在他们越过草原、穿过霍尔科姆的时候,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几乎所有房屋的窗内都灯火通明,人们甚至是全家人都正襟危坐、彻夜不眠,全神贯注地凝神谛听着。他们害怕什么呢?“谋杀可能再次发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回答。一位学校的女教师评论说:“如果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克拉特一家身上,而是别人,那么人们的情绪可能不会如此激动。无论哪一家都不能和克拉特一家相比,他家那么令人敬佩、那么友善、那么安全。这个家庭代表了附近人们真正珍视和尊敬的一切。如果这样的事情能发生在他们的身上——唉,那就等于告诉人们上帝不存在一样。这使得生命看起来毫无意义。我认为,与其说他们吓坏了,倒不如说他们寒心透了。”
另外一个原因也是最简单、最丑陋的事实,那就是:迄今为止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不见了,骤然间老朋友们要承受彼此猜疑的痛苦,他们难免认为凶手就是左邻右舍。更不幸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不赞成死者的兄弟阿瑟·克拉特的观点。十一月十七日他在加登城一家旅馆的大厅里对记者说:“这件事水落石出之时,我可以打赌,无论是谁,此人不会超出我们现在站着的地方十英里的范围。”
离阿瑟·克拉特当时所站的地方以东大约四百英里,两个年轻人坐在堪萨斯城一个名叫老鹰餐馆的雅座内。其中一位是个窄脸,右手上刺着一个蓝色的猫,他已经吃掉了好几个鸡肉沙拉三明治,此时正在吃他同伴的饭——一个没有动过的汉堡和一杯加了三片阿司匹林的饮料。
“佩里,宝贝儿,”迪克说道,“你不想吃那个汉堡,我吃吧。”
佩里把盘子推到桌子的另一边,“上帝啊!你就不能让我集中精力吗?”
“你也不必看上五十遍呀。”
迪克指的是十一月十七日《堪萨斯城星报》的头条新闻。标题是:“四尸命案线索极少”。这篇文章是对前一天谋杀案首次见报的后续报道,最后一段作了总结:
警方调查员目前正在寻找一个或数个虽然动机不明但异常狡猾的凶手。主要基于此一或此帮凶手:(一)小心地切断了屋内的两部电话线。(二)熟练地捆绑受害人,并封住他们的嘴,且没有留下任何搏斗痕迹。(三)屋里没有留下任何线索,除了克拉特先生的钱包,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们曾企图搜寻任何物件。(四)在屋中不同的地方分别射杀四名被害人,事后冷静地捡起猎枪子弹的弹壳。(五)携带杀人武器到达和离开时,没有让任何人看见。(六)其行为没有任何犯罪动机,唯一勉强可供参考的动机(企图抢劫)也被警方推翻。
“‘主要基于此一或此帮凶手’,”佩里大声地念出来,“这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语法应该是‘这个或这几个凶手’。”他一边呷着加了阿司匹林的饮料,一边继续说:“不管怎么样。我不相信这篇文章。坦率地讲,迪克,老实说,你会相信这篇没有线索的鬼话吗?”
昨天,他在钻研了一番报纸后,曾提出同样的问题,而迪克认为他不会再提起。(“听着,如果那些牛仔们哪怕找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们在一百英里之外早就听到风声了。”)此刻听到旧话重提,迪克厌烦得不想再理他。只听佩里说道:“我总是有预感,所以我才能活到今天。你认识威利-杰伊吗?他说我是一个天生的‘巫师’,他了解这种事,对此很感兴趣。他说我有高度的‘超感应力’,类似于建在体内的雷达,使你在眼睛还没看见之前就可以预见到即将发生事情的大概。比如,我弟弟和他妻子的事。他们彼此疯狂地爱着对方,但吉米同时是个大醋坛子,他忌妒心特强,总认为老婆背着他红杏出墙,她受不了这种折磨结果自杀了。第二天,吉米也用一颗子弹打穿了自己的脑袋。这事儿发生在一九四九年,当时我和老爸正在阿拉斯加的瑟克尔城做事,我对老爸说,‘吉米死了。’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得到了消息。千真万确。还有一次,在日本,我帮一艘船卸货,正坐在一边歇息。突然,我脑子里一个声音对我说,‘快跳!’我猜那一跳大概有十英尺。就在我刚才坐着的地方,一吨重的货物从天而降,砸了下来。像这样的事我可以给你举出一百个例子。你相不相信,我不在乎。还有一个,就是在我发生车祸之前,我看见了整个事件,在我脑海中看见的:那雨、那车轮打滑的痕迹、我躺在地上流血,腿折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模样。这是一种预感。我觉得这是一个圈套。”他轻轻拍了拍报纸,说道,“这篇文章里有许多支吾搪塞之处。”
迪克又点了一份汉堡。在过去的几天里,他似乎成了一个永远吃不饱的饿汉——一连吃了三天的牛排、几打好时巧克力和成磅的软糖。而相形之下佩里却没有胃口,他只喝饮料,吃阿司匹林和抽雪茄。“怪不得你变得这样。”迪克对他说道,“噢,算了,宝贝儿。别胡思乱想了,我们成功了。计划很完美。”
“听你这话真叫我吃惊,所有的事情都得考虑进去。”佩里说。他平静的口气凸显出对迪克回答的厌恶。但是迪克并没放在心上,甚至还笑了笑——他的微笑是一种熟练的技巧。仿佛在说这个有着孩子般笑容的人,亲切和蔼,任何人都可以信任他。
“好吧。”迪克说道,“可能有些事我想错了。”
“哈利路亚。”
“但总体上计划是完美的。我们把球打出了场地。现在球没了,球失踪了。一点儿联系都没有了。”
“我能想起一个来。”
佩里有些过分了。他继续说道:“弗洛伊德——是这个名字吗?”这样说有些卑鄙。但话说回来,这也是迪克自作自受,他的自信犹如风筝,需要绳子的牵引。然而,佩里也注意到迪克因狂怒而面部表情发生变化:下巴、嘴唇甚至整个脸都拉长了,嘴角泛着唾沫。如果要打一架的话,佩里还是能招架得住的。他比迪克矮了几英寸,一双短腿还受过伤,不大管用,不过他比迪克重,比迪克结实,他的胳膊可以勒死一头熊。然而,为了证明这一点就打一架,真的翻脸,是不值得的。不管喜不喜欢迪克,(现在他并不讨厌迪克,只是不像以前那样喜欢和看得起他。)很明显,此时分道扬镳是不安全的。就这一点而言,他们看法一致。迪克曾说:“如果我们被抓住了,那就一起被抓吧。那样我们俩还能相互照应。他们开始那一套招供的把戏时,咱们俩得口供一致。”而且,和迪克拆伙就意味着计划功亏一篑了,但它对佩里仍很有吸引力,虽然近来屡受挫折,但两人仍对那个计划深具信心——找一个小岛或沿着南部海岸线一起过潜海寻宝的生活。
迪克说道:“是威尔斯先生!”他拿起一把叉子,“如果他敢说出去,那他就得死。就如同我因开假支票被逮捕一样,就这样从后面——”叉子落了下来,插进了桌子里,“穿透心脏,亲爱的。”
“我没说他会说出去。”佩里说。既然迪克的愤怒自他那里转移到别人身上,他愿意作出让步。“他会吓得不敢说。”
“肯定,”迪克说,“肯定,他会吓得要命。”奇怪,迪克的情绪轻易地转变了。顷刻间,所有卑劣的痕迹、愠怒的表情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说道:“讲一讲你的那些所谓的预兆吧。我倒想知道:如果你早知道自己会出车祸,为什么不把车停下来?如果你停下摩托车,不就没这回事儿了吗,对不对?”
这正是佩里曾经认真思考过的问题。他认为自己已经找到了答案,但是他的答案很简单,而且多少有些含糊。“不。因为一旦某件事注定要发生,你所能做的就是希望它别发生。或者,听天由命。只要你还活着,就总会有事情发生,即使是坏事。你知道是坏事,但你能做什么呢?你不能不活吧。就像我的梦。从小时候起,我就一直在做同一个梦。在梦里,不知怎么我来到了非洲,在一片热带雨林里。我穿过树林朝一棵孤立的树走去。上帝啊,那棵树臭得要命!那种味道令我恶心。不过,它看起来很漂亮,树叶是蓝色的,上面挂满了钻石,橘子般大小的宝石。这就是我来到这儿的原因,我要给自己摘一箩筐的钻石。但是我知道,只要我一动手,只要我一碰到钻石,一条蛇就会落到我身上。那条蛇是守卫这棵树的。这个可恨的畜生就盘绕在树枝上。我早就知道了,明白不?妈的,倒霉的是,我不知道怎么对付蛇。但是,我想,我会利用机会的。最后权衡的结果是我对钻石的渴望超过了对蛇的恐惧。所以我要去摘钻石,要把钻石攥在手里。我的手刚一触到钻石,正要往下扯的时候,那条蛇就落到了我身上。我们滚作一团,但那个畜生滑溜得厉害,我抓不牢它,它却死死地缠住我,越缠越紧,我能听见自己腿被夹碎的声音。接着就更吓人,现在即使是一想到这里,我都会冒冷汗。那畜生开始吞噬我,从脚开始,像是掉进了流沙里一样。”佩里停了下来,他发觉迪克正用叉子尖抠指甲,显然对他的梦根本不感兴趣。
迪克说道:“说呀!后来蛇吃了你没有?到底怎么了?”
“别介意,结果并不重要。”但事实上结果是重要的!结果至关重要,这是他自得其乐的源泉。他曾对朋友威利-杰伊说过,他向威利-杰伊描述了一只硕大无朋的鸟,一只黄色的鹦鹉之类的鸟。当然,威利-杰伊不同,他敏感细腻,是个“圣人”,他理解佩里。但是,迪克?迪克也许会发笑。佩里无法忍受任何人对鹦鹉的嘲笑。那只鹦鹉第一次飞进他的梦里,他才七岁。当时他是个惹人憎恶、同时也憎恨别人的小杂种,生活在加利福尼亚的一家孤儿院里。管理孤儿院的修女,那穿黑衣的舍监,常因他尿床而鞭打他。在一次令他终身难忘的鞭打(“她叫醒我,用手上的手电筒打我。打啊打啊,直到手电筒都坏了,她还在黑暗中继续打”)之后,鹦鹉出现在他的睡梦中,这只鸟“比耶稣还高,像向日葵般金黄”,是个守护天使,它用喙把修女的眼睛啄瞎,还吃掉了她们的眼珠子,撕碎她的肉体,任凭她们无助地“求饶”,然后温柔地托起他抱在怀里,挥动翅膀,飞向天堂。
随着时光的流逝,折磨的形式不断发生变化,虐待他的人变成比他年岁大的孩子、他的父亲、一个负心的女友以及他在军队里认识的一位中士,但这只鸟仍然存在,这个复仇者仍在盘旋。这样,那条守卫着钻石树的蛇虽然从未停止过要吞噬他,但它自己倒总被吞掉。得救之后,自己升上了天堂!在佩里的诸多说法中,一个版本是,“升上天堂”仅仅是“一种感觉”,一种拥有权力的感觉,一种牢不可破的优越感;但在另一种说法里,天堂又被说成是“一个真实的所在”,就像电影里放的那样。“也许我是在电影里看到或记下的。不然我从哪里看见过这样的花园,这样的白色大理石台阶,这样的喷泉?而且如果你走到花园的边缘向下探望,你就能看见大海。真是妙极了!就像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卡尔梅勒附近。不过,最妙的是一张很长很长的桌子。桌上的食物多得你想象不到。有牡蛎、火鸡、热狗,水果多得可以拼成百万盘水果拼盘。而且,听着,这一切全是免费的。我的意思是说,我不必为拿了这些食物而担心。我想吃多少就可以吃多少,一分钱都不用花。我真是找对了地方!”
迪克说道:“我可是个正常人。我只梦见金发女郎。说起这件事,你听说过母羊的噩梦吗?”这就是迪克,随时可以拿任何话题开下流玩笑。但他的笑话讲得好,虽然佩里多少有点假正经,但也总是忍不住笑起来。
谈起她和南希·克拉特的友谊,苏珊·基德维尔说:“我们就像亲姐妹一样。至少,我对她的情感是这样,仿佛她是我姐姐。在开始的那些天里,我不能去上学。葬礼结束后才去学校。博比·鲁普也同样。有一段时间,博比和我总在一起。他是个好男孩,心地善良,但是以前从未经历过可怕的事情,比如失去自己所爱的人。而那时,最让人难受的是他不得不接受谎言测试。我的意思不是他为此而更加痛苦;他知道警察只是在做他们必须做的事情。我曾经历过两三件艰难的事,但他却没有,因此当他发现生活也许不是一场过瘾的篮球比赛时,会深感震惊。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只是开着他的老福特四处兜风,沿着公路或到机场开个来回。或者我们就去克瑞密露天餐馆,点上一杯可乐,坐在车里听收音机,收音机一直开着。
“我们并没有多少可说的。只有一次,博比说起他是多么爱南希,不可能再爱别的女孩了。唉,我确信南希不希望他这样,我也是这样对他说的。我记得有一天,是星期一吧,我们开车来到河边,停在一座桥上。从那儿可以看见克拉特家的房子,也可以看见克拉特先生的果园和远处的麦田。在其中的一块地里,一团火正在燃烧,有人正在焚化从房子里拿出的遗物。放眼望去,到处都能唤起伤感的回忆。男人们带着网和鱼竿在河边搜寻,他们不是在钓鱼,博比说他们在找凶器——刀和枪。
“南希爱这条河。在夏天的夜里,我们经常一起骑着南希的马,那匹又老又胖的灰马‘宝贝’。我们一直骑到河边下到水里去,然后宝贝会在浅水处踢水,而我们就会吹起笛子、唱歌。现在天气凉了,它怎么办?我是说宝贝。我一直在想。加登城的一位太太收养了凯尼恩的狗,带走了特迪,但它又跑了回来,它认得回霍尔科姆的路。那位太太回来又一次带走了它。我留下了南希的猫,艾温鲁德。但是宝贝,他们也许要把它卖掉。南希一定不肯,她会气死的。
“那天,也就是葬礼前一天,博比和我坐在铁路旁,看着火车飞驰而过。那火车真傻,就像暴风雪里的绵羊。突然博比回过神来,对我说,‘我们应该去看南希,我们应该在她身边。’所以我们开车去了加登城美茵大街的菲利浦殡仪馆。我记得博比的弟弟也和我们在一起。是的,我肯定他也在,我记得我们是在他放学后接的他。我还记得他说第二天不用去上学了,因为霍尔科姆所有的孩子都要去参加葬礼。他一直在对我们说学生们的想法。他说学生们深信是‘雇佣杀手’干的。我不想听见这种话,全是流言飞语,都是南希所厌恶的。不管怎样,我不关心是谁干的。这毫无意义。我的朋友死了。知道是谁杀了她并不能让她起死回生。别的有什么要紧的?他们不让我们进去,我指的是停尸间。他们说除了亲属,谁也不许看这家人一眼。但是博比坚持要进去,最后那个殡仪员——他认识鲁普,我猜,他可能也为鲁普感到难过——他说好吧,叫我们别出声,悄悄进去。现在,我真的希望我们没有这么做。”
四具棺材把小小的、堆满鲜花的停尸间挤得满满的。棺盖在举行葬礼仪式时已经封上了,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尽管对受害者的外貌作了精心的修饰,但呈现出的相貌仍然令人不安。南希穿着她那件樱桃红色的天鹅绒裙子,她弟弟穿了一件明亮的花格子衬衫;父母的打扮就黯淡肃穆多了——克拉特先生身着一件深蓝色的法兰绒外套,他妻子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绉纱裙。此外,下面的情形使周围的气氛变得可怕……每个人的头颅都完全包裹在棉布里,像是比普通气球大两倍的膨胀的茧,棉布上喷了一层有光泽的东西,像圣诞树上的雪花一样闪闪发光。
苏珊立刻退了出去。“我走到外面,坐在车里等。”她回忆说,“街对面有个男人正在扫落叶。我一直看着他。我不敢合上眼睛。我想,如果我闭上眼睛,一定就会晕倒。所以,我看着他扫落叶,烧落叶,但却视而不见,因为浮现在我眼前的还是那件衣服。那对我来说太熟悉了。是我帮她挑选的衣料,她自己设计并亲手缝制的。我还记得她第一次穿上这件衣服时是多么激动,那是在一次聚会上,我所能看见的全是南希的红色天鹅绒裙子,南希穿着它,翩翩起舞。”
《堪萨斯城星报》详细报道了克拉特家的葬礼,但是载有那篇报道的报纸到达佩里的手中已是两天以后了。他躺在一家旅馆的床上,抽空读了读。即使这样,他也只是粗略地看看而已,其中几段写到:“今天有一千人参加了四个受害者的葬礼,是第一卫理公会五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会……霍尔科姆中学南希生前的几个同班同学在伦纳德·里奥纳多·考文牧师祈祷时潸然泪下,他说:‘即使我们走在死亡山谷的阴影里,上帝也会给我们勇气、爱和希望。我确信,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上帝与他们同在。耶稣从未向我们许诺不让我们经受痛苦和悲伤,但是他常会告诉我们,他会分担我们的痛苦和悲伤。’……在这个热得异乎寻常的日子里,大约六百人来到本城北边的谷景公墓。在那里,在下葬仪式上,他们朗诵了主祷文。他们低沉的朗诵声汇合在一起,穿过墓地,久久不息。”
一千人!佩里对此印象深刻。他想知道葬礼花了多少钱。他这两天一直在想钱的事,特别是这天早上他真是窘迫得要命,甚至“连猫粮都买不起”了。好在后来形势得到好转,他的境遇得到了改善,这多亏了迪克。现在他和迪克拥有“一笔不小的数目”,足够他们去墨西哥的。
迪克!巧舌如簧,聪明机警。是的,你不得不把这事儿交给他。天呀,他“唬人”的那一套本事,简直难以置信。就拿堪萨斯城那个售货员来说吧,密苏里人,在一个服装店,那是迪克决定首先“下手”的地方。至于佩里,他从未“在支票上耍过花枪”。他很紧张,但是迪克告诉他:“我需要你做的就是站在那儿,不要笑,对我说的任何话都不要吃惊。你只要听着就行了。”听他这么说,迪克似乎胸有成竹。他展开软磨的功夫,花言巧语地把佩里介绍给店员,说:“这是我的朋友,他就要结婚了。”又胡说道:“我是他的男傧相,陪他到商店里转转,帮他买几件合适的衣服。哈哈,你也可以说是他的‘嫁妆’。”售货员“上钩了”,很快佩里便脱下了他那条斜纹裤,试了一套蹩脚的西装,那售货员还说是“简单婚礼中最理想的装束”。接着又对佩里奇特的比例失调的身材——一双小短腿支撑着庞大的身躯——作了一番评论后,补充说:“要是不经过修改,我们这儿恐怕没有什么适合您的了。”“哦,没关系,时间有的是,离婚礼举办还有一个星期呢。”迪克说。那就好办了。之后他们又挑了一堆俗丽的夹克衫和裤子,迪克说,这些衣服适合去佛罗里达度蜜月。“你知道伊登·罗克吗?”迪克对售货员说,“在迈阿密的海滩上,他岳父母预定了一套房间,是给他们的礼物:每天四十美元,一共两周。怎么样?像他这样一个矮子,竟然和一个既有身材又有钱财的漂亮姑娘结婚。而像你我这样的帅小伙……”店员将账单递给他。迪克把手伸进裤兜里,皱起了眉头,手指啪地弹了声说:“糟糕!我忘了带钱包。”在他的同伴看来,这个花招太弱智了,小孩子都不可能骗过去。但是店员显然不那么想。因为迪克拿出一张空白支票,在支票上开出八十元钱,超过了账单总数,多余的钱还用现金找了回来。
迪克走到外面说:“你下个星期不是要结婚了吗?那么,你不能没有戒指呀。”一会儿,他们坐着迪克那辆老掉牙的雪佛兰轿车,来到一家名叫“最佳珠宝”的商店。在那儿,他们用支票买了一枚婚戒和一个钻石戒指,紧接着就开车到当铺当掉了这些东西。看着珠宝从手中离开,佩里有些怅然若失。他开始向往起那个假想的新娘了,尽管他设想的与迪克的说法恰恰相反。她既不富有,也不漂亮;但打扮得很精致,说话柔声细语,想象中“是个大学生”,从各方面来讲“都是一位十足的知识分子”,他总想结识这类姑娘,但从未如愿以偿。
除非把“小甜饼”算上,那是他出车祸住院时认识的一位护士。“小甜饼”是个时髦的女孩,她喜欢佩里,同情他,宠爱他,鼓励他读“严肃文学”,比如《飘》和《吾爱如斯》。两人曾有过一段非同寻常但双方又都不愿提起的韵事,也曾论及爱情和婚姻,但是最终,在伤愈后,他却对她说再见,并且冒用了别人的一首诗向她解释自己的苦衷:
有一类人与俗世不容,
这类人不能在原地停留;
因此,他们使亲朋伤心;
他们自由自在漫游世界。
他们在田野徘徊,在激流中跋涉,
他们攀上悬崖峭壁;
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吉卜赛人的血液,
他们不知道停歇。
如果他们笔直前行,将会有个远大前程;
因此他们坚强、勇敢而率真;
不过他们厌倦了平凡的过往,
他们渴望陌生而新奇的人生。
此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收到她的来信或听过她的消息。然而,数年后,他却把她的名字刺在胳膊上。有一次,当迪克问起“小甜饼”是谁时,他说道:“没什么,只是一个姑娘,我差点儿和她结婚。”(迪克结过两次婚,有三个儿子,这些都是佩里忌妒的。娶妻生子,这些都是“一个男人应该有的经历”,虽然对迪克而言,妻子儿女“并未使他幸福或对他有什么好处”。)
戒指当了一百五十块钱。他们又去了一家名叫高德曼的珠宝店,戴着一只男式金表悠闲地出来。下一站,在厄尔克照相机商店里,他们“买”下一架精致的摄影机。“摄影机最好捞钱,”迪克教导佩里说,“最容易典当或卖掉,还包括电视机。”这话没错,他们决定再去弄几台电视机。完成这一任务后,他们又对几家大型服装店下手,谢泼德和福斯特商店、罗恩柴尔德商店、顾客乐园商店等等都走了一遭。到夕阳西沉、商店关门时,他们的兜里已经装满了现金,车里也堆满了适于销售、易于典当的物品。衬衫啦,打火机啦,昂贵的电器啦,便宜的袖扣啦,真不少。佩里检查了一遍,不由得兴高采烈,因为下一站就是墨西哥,一个新的机会,“过一种真正的生活”。但迪克似乎情绪低落,他耸耸肩对佩里的赞扬(“迪克,我想你真是令人吃惊,我都快被你唬住了”)并不领情。佩里感到迷惑,他不明白为什么平日里自负自得的迪克在完全有理由大吹大擂的时候,突然会变得消沉,看起来颓丧难过呢。佩里说:“我带你去喝一杯。”
他们在一家酒吧停了下来。迪克喝了三杯橙花酒。第三杯酒下肚后,他突然问道:“我父亲怎么办?想想看,哦,耶稣啊,他真是个好老头儿。还有我母亲,唉,你见过她。他们怎么办?我,我自己可以跑到墨西哥或别的什么地方。但是等银行拒付支票时,他们可跑不了。我了解父亲,他肯定会设法还清它们,他以前就这么做过。但是现在他哪有能力——他老了,又有病,什么都没有。”
“对此,我也非常过意不去。”佩里的话是真心的。他虽然称不上善良,但却容易动感情,迪克对父母的感情和关心真的感动了他。“不过,也没什么,迪克,也挺简单的,”佩里说,“我们自己可以偿清支票。只要我们到了墨西哥,只要我们到了那儿,我们就有钱了,赚好多钱。”
“怎么赚?”
“怎么赚?”迪克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让佩里愣住了。毕竟这类发财的计划两人已经讨论过。淘金,潜海寻宝,这些只是佩里热心提出的诸多计划中的两项。其他还有,比如弄艘船。他们经常谈起要买一艘深海捕鱼船,自己当水手,还可以把船租给度假的人——虽然两人不但连小船都没划过,更没捕到过一条鱼。此外,偷一辆汽车开到美国南部边境也是一个来钱快的办法。(“跑一趟就可以挣五百块钱”,佩里在什么地方读到过这种说法。)此刻他能作出种种回答,但他只选择了提醒迪克,别忘了在哥斯达黎加海岸线外的科科斯岛上,好运正在等着他们。“别傻了,迪克,”佩里说,“这是真的,我得到了一张地图。我搞清楚了那地方的全部历史。它一八二一年沉埋在那里——秘鲁金块、珠宝等价值六千万美金——这可是千真万确的。即使我们没有找到全部财宝,即使只找到了一小部分,迪克,你仍会和我一起去吧?”此前,迪克一直鼓励着他,认真地听他讲地图和宝藏的传说。但是此刻,一种前所未有的想法涌上心头,他想知道,迪克是不是一直在假装,仅仅是在耍他。
这一令佩里感到痛楚的想法转瞬即逝,因为迪克对他眨了眨眼,还开玩笑地捅了他一下,说:“没错,亲爱的,我和你一起,永不分离。”
凌晨三点,电话铃又响了。倒不是因为时间关系,艾尔文·杜威根本就毫无睡意。玛丽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九岁的保罗和十二岁的小艾尔文·亚当斯·杜威——也同样没睡。在这间朴素的平房里,电话铃每隔几分钟就响一次,谁又能睡得着呢?杜威下床时向妻子保证“这次我会把听筒挂掉”,但这是一个他不敢遵守的诺言。实际上,许多电话要么是追踪新闻的记者,要么是爱开玩笑的促狭鬼,或是喜好辩论的家伙打来的,(“是艾尔文吗?听着,伙计,我已经想明白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了。是自杀加谋杀。我偶然得知赫伯在经济上陷入困境。传闻他正缺钱用。因此他怎么办呢?他买了一份巨额保险,然后开枪杀死了邦妮和孩子们,最后用一个炸弹炸死了自己。他在手榴弹里塞满了猎枪子弹。”)要么就是刻薄、喜欢陷害别人的匿名电话,(“认得李一家吗?外国人,又不工作,整天办舞会,花天酒地的,哪儿来的钱?如果不是他们杀死克拉特一家才怪呢。”)还有一些被周围的流言飞语吓坏的老太婆。(“艾尔文,哎呀,我可是从小看着你长大的,我希望你别瞒着我,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喜欢并尊敬克拉特先生,我决不相信这个堂堂男子汉,这个正派人,会拈花惹草,我绝对不相信……”)
但是大部分打电话的人都是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士,他们希望能提供帮助。(“不知你是否和南希的朋友苏珊·基德维尔谈过?我和这个孩子聊过,她说的一些事情令我震惊。南希曾告诉她克拉特先生情绪很坏,持续了三个星期。南希还说他可能正在为什么事担心,非常焦虑,以至于抽起了雪茄……”)也有些是与办案有关的人——其他各州的司法人员与警官。(“这不知是否有关联,但是这儿的一个酒吧男招待说他无意中听到两个家伙在谈论案件,从话里听出好像和这个案子有很大关系……”)到目前为止,这些谈话没有一次使调查员的工作取得进展,但可能性总是有的,正如杜威所指出的,也许下一次谈话“就能带来进展”。
此刻,在接这个电话时,杜威刚拿起听筒就听到“我想自首”。
他问:“请问,你是谁?”
来电话的是个男人,他不断地重复最初的那句话,并补充说:“是我干的。我把他们全杀了。”
“是吗?”杜威说,“那么,能否把你的名字和地址告诉我……”
“噢,不,你休想。”这个男人说,他的声音带着一种醉酒后的愤怒,“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除非我拿到了赏金。你把赏金送过来,我就告诉你我是谁。就是这样。”
杜威回到床上。“没什么,亲爱的,”他说,“无关紧要,又是一个醉鬼。”
“他想干什么?”
“想自首,条件是我们先把赏金交给他。”(堪萨斯州的《霍奇森新闻报》,悬赏一千美元征求破案线索。)
“艾尔文?你怎么又抽了一根烟?说真的,艾尔文,就不能试着睡一会儿吗?”
他太紧张了,即使电话铃不响,他也睡不着,他太心焦,太沮丧了。他的“线索”四处碰壁,没有一条有用。即使有也是一条死胡同。博比·鲁普?测谎仪已经解除了他的嫌疑;史密斯先生,那个和凶手打一样绳结的农场主,也已从嫌疑犯中排除出去,案发当晚他“正在俄克拉荷马州”;剩下的约翰父子也提供了可信的证据。“所以,”引用哈罗德·奈的话来说,“这一切的总和是一个漂亮的整数:零。”就连寻找那只猫的墓穴工作也毫无结果。
话虽如此,事实上也有一两件有意义的发现。第一,南希的姑妈伊莱恩·塞尔索在整理她的衣服时,在一只鞋里找到一块金表。第二,赫尔姆太太在堪萨斯州调查局探员的陪同下,仔细查看了河谷农场的所有房屋,希望能发现什么异常,结果真的找到了。事情出在凯尼恩的房间。赫尔姆太太闭着嘴唇,在屋里转啊转、看啊看,这里摸摸、那里翻翻的,凯尼恩的旧棒球手套、沾满泥点的工作靴,还有那副可怜的被弃置一旁的眼镜。她一边看着这些东西,一边自言自语道:“这儿有点不对劲儿,我感觉到了,我知道的,但是说不出到底是哪儿。”但话没完她就想起来了,“是收音机!凯尼恩的小收音机哪儿去了?”
这些发现合在一起迫使杜威再次考虑“抢劫”的可能性。那块手表绝对不是自己掉进南希的鞋子里的。当时正躺在黑暗中的她肯定听见了某种声音,脚步声或说话声,这使她猜想可能屋里进来了贼,因此认为必须立刻把表藏好,这是父亲送的礼物,她很珍视,至于收音机,一台灰色的奇尼斯牌小型便携式收音机,毫无疑问,是不见了。同样,杜威无法接受仅仅为了这么一丁点儿微不足道的利益,“几十美元和一台收音机”,就杀害一家人的假设。接受这个假设违反了他对那个凶手——应该说凶手们的设想。他和他的同事一致认定凶手绝非一人。犯罪手段之老练足以证明其中至少一个冷静而狡诈,而且一定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家伙,没有明确的动机绝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接着,杜威也逐渐觉察到几项特别之处,至少其中有一个凶手与受害者有情感上的牵连,即使在杀害他们的时候,也对他们表示出同情,显示出某种扭曲的关怀。否则,怎么解释那个用来装床垫的纸箱呢?
有关床垫纸箱的来龙去脉,是杜威最困惑的。为什么凶手要费力气把纸箱从地下室的一头儿搬过来,放在地板上呢?除非是想让克拉特先生舒服一些,让他在注视着渐渐逼近的刀子时,垫子总比冰冷的水泥地舒服?在研究死亡现场的照片时,杜威辨别出其他一些细节,似乎也可以证实他的观点:其中一个凶手不止一次动过感情。“或者,”他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有些事总之挺讲究。瞧瞧那些柔软的床单。什么样的人会做这种事?把邦妮和南希两个女人捆起来,然后拉起床单,给她们盖好,好像在说‘晚安’和‘做个好梦’?还有,凯尼恩头下垫着的枕头。一开始,我想放枕头也许是为了瞄得更准。但是现在我认为不对,这样做的原因和纸箱的道理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使受害者更舒服些。”
像这样的思考虽然令杜威全神贯注,但并没有使他满意或有一种“现出眉目”的感觉。很少有案件是靠“美妙的推断”来解决的,他要把信心建立在事实之上,“必须为此鞠躬尽瘁、一查到底”。大量的事实需要收集和筛选,加之时间紧迫,这些都预示着要付出辛勤的努力,像已做过的寻访——检查了数百个人,包括河谷农场所有的雇员、死者的亲友以及任何和克拉特先生有过大小生意往来的人——都只是龟行般追查过往。对此,正如杜威告诉他的小组:“我们必须继续追踪下去,直到我们比克拉特一家还了解他们自己为止,直到我们看清上个星期天早晨发生的事也许与五年前发生的某些事情之间存在联系为止。联系,必须找到这种联系。必须。”
杜威的妻子在打盹,但是当她感觉到他下床时便醒了,她听见杜威又在接电话,同时隔壁儿子们的卧房中传来哭泣声。“是保罗吗?”通常,保罗既不难缠也不烦人的,他不是一个爱哭的孩子。平日里,他不是在后院里挖沟,就是忙着练习跑步,他要成为“芬尼县的飞毛腿”。但是那天吃早餐的时候,他突然哭了起来。他的妈妈不必问为什么,她知道保罗模模糊糊地知道一些自己周围的骚动,他感到这件事威胁到他了——那些令人烦恼的电话、门口的陌生人以及父亲疲惫而焦虑的眼睛。她走过去安慰保罗。比保罗大三岁的哥哥也帮着劝。“保罗,”他说,“别怕,明天我教你玩扑克。”
杜威在厨房里,玛丽去找他。发现他正在那儿等着过滤咖啡,一堆谋杀现场的照片摊在厨房的餐桌上,凄惨的画面与印有漂亮水果图案的桌布极不协调。(有一次他曾让玛丽来看这些照片。她拒绝了,说:“我想记住邦妮通常的样子,他们家人也一样。”)他说:“也许孩子们应该和我妈待在一起。”他的母亲是一位寡妇,住在不远处,她认为自己的房子太空荡、太安静了,随时欢迎孙儿们光临。“就住几天,等到,等到……”
“艾尔文,你认为我们还能回到从前正常的生活吗?”杜威太太问道。
他们的正常生活是这样的:夫妻俩都工作,杜威太太当办公室秘书,他们共同承担家务,轮流做饭和刷碗。(“艾尔文当治安官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的那些同事开他的玩笑,打趣说:‘看啊,杜威警官来了!硬汉一条!六把手枪挂在腰!一旦回到家,枪带换成围裙一条!’”)那个时候,他们正在攒钱,打算在农场里盖一座房子。这个位于加登城北部数英里的农场是杜威在一九五一年买下的,面积达四十英亩。如果天气好的话,尤其是在天气炎热、小麦长高吐穗的日子里,杜威喜欢开车去那里练枪法——打乌鸦、射罐头盒,或者幻想着逛逛他想盖的那栋房子,看看打算修的花园,在尚未栽种的树荫下漫步。他非常肯定,总有一天,一个属于他的种满橡树和榆树的绿洲,将会出现在那片荒凉的平原之上,“总有一天,上帝保佑。”
笃信上帝,严守教规,每个星期天去教堂,饭前与睡前祈祷,这些是杜威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不明白谁能坐下来用餐而不感谢上帝庇佑。”杜威太太曾经说,“有时,当我下班回家时,唉,真的很累了。但是炉子上总会有咖啡,冰箱里总会有牛排。孩子们生火做牛排,我们聊着天,彼此交流着一天的见闻。晚餐做好的时候,我知道我们完全有理由感到幸福和愉快。所以,我说,感谢你,上帝。我这样说并非迫不得已,而是心甘情愿。”
此刻,杜威太太说道:“艾尔文,回答我,你认为我们还能过上正常的生活吗?”
他正准备回答,但电话阻止了他。
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六夜里,那辆破旧的雪佛兰离开了堪萨斯城。行李放在车顶上,用绳子从车尾一直紧扎到车头;后备箱由于塞得太满,连盖都盖不上;在车子里面,两台电视机摞在一起,放在后座上。两个人挤在前座,迪克开车,佩里抱着他那把旧吉布森牌吉他,这是他最心爱的宝贝。佩里其他的行李还有一只硬纸箱、一台灰色的奇尼斯牌便携式收音机、一加仑沙士(他担心他最喜欢喝的饮料也许在墨西哥买不到)以及两只装满了书籍、手稿和珍藏多年的纪念物的大箱子,(迪克怎么会不发火呢?他咒骂着,踢着箱子,称它们是“五百磅猪泔水!”)这些也都塞在汽车内。
午夜前后,他们穿越边界,进入俄克拉荷马州。离开了堪萨斯州,佩里十分高兴,彻底放松了下来。此刻,这一切是真的,他们踏上了前程,而且永不回头——至少对他来说没什么好遗憾的,他没有丝毫可以留恋的事物,也没有一个人会担心他到底去了哪里。迪克就不同了。他有几位自认为很爱的人:三个儿子、父母以及一个弟弟。他不敢把此次远行透露给这几个人,也不敢向他们说再见,虽然他从未想过要再见到他们,至少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克拉特与英格里希两家订于周六联姻”,这则刊登于十一月二十三日加登城《电讯报》社会版上的新闻令许多读者深感意外。看起来,克拉特先生活着的二女儿贝弗里,已经和那位订婚已久的年轻的生物系大学生维尔·英格里希先生结婚了。贝弗里小姐一身白纱,婚礼盛大而隆重,(伦纳德·考文太太独唱,霍华德·布兰查德太太风琴伴奏。)“在第一卫理公会教堂庄重举行”——三天前,就是在这座教堂里,新娘哀悼了她的父母、弟弟和妹妹。然而,据加登城《电讯报》报道:“维尔和贝弗里本来打算在圣诞节结婚。请柬都印好了,她父亲已经向教堂预订了结婚的日子。由于突如其来的悲剧,再加上许多亲戚是从遥远的地方赶来的,这对年轻的情侣决定将婚礼提前到周六举行。”
婚礼结束后,克拉特家的亲戚们便各自散去。星期一,在最后一批亲属离开加登城的日子里,《电讯报》在头版刊登了霍华德·福克斯先生的一封信,他来自伊利诺伊州的俄勒冈,是邦妮·克拉特的哥哥。在信中,福克斯首先对当地民众表示感谢,感谢他们对蒙难家庭表现出的“关怀与哀悼”,然后笔锋一转,写到:“在这个社区,也就是在加登城里,已经有太多的愤恨之情,我不止一次听人说,一旦找到凶手,就立刻在最近的树上把他吊死。让我们不要这样感情用事。事情已经发生了,夺取另一个生命也不能改变事实。相反,让我们像上帝宽恕我们一样宽恕他吧。在心中积攒仇恨是不对的。犯下如此罪行的人将发现他很难面对自己。只有当他祈求上帝的宽恕时,他的灵魂才能得到平静。我们不要阻挡他,而是祝愿他,愿他找到这种平静。”
汽车停在一处海角,佩里和迪克在此歇脚、野餐。此时是正午时分。迪克用双筒望远镜望着周围的景色:群山、在晴朗的天空盘旋的老鹰,一条泥土路蜿蜒进入一个灰蒙蒙的小村,而后又蜿蜒而出。今天是他来到墨西哥的第二天,到目前为止,他喜欢这里,甚至是这里的食物。(此刻,他正吃着一个冰冷油腻的墨西哥春卷。)他们于十一月二十三日早晨在得克萨斯州的拉雷多穿过边境,在圣路易斯波托西的一家妓院里过了一夜。此刻他们离目的地墨西哥城只有两百英里了。
“知道我在想什么吗?”佩里说,“我想我们俩一定有什么毛病,不然怎么会做出那种事。”
“做什么?”
“那边,那件事。”
迪克把双筒望远镜放进皮套里,这是一只精美的皮套,上面烫着赫·威·克三个缩写的金字。他恼火到了极点。该死的佩里为什么还不闭上嘴?上帝啊,老是提起那件该死的事有什么用?这真令人恼火。特别是他们已经达成一致,不再谈论这件事的,最好全忘掉。
“做出那种事的人肯定有毛病。”佩里说。
“饶了我吧,宝贝儿。”迪克说,“我可是个正常人。”迪克说的话是当真的。他认为自己和别人一样心理正常、头脑清楚,或许比常人聪明一点儿,就是这么回事。但是佩里,在迪克看来,“小佩里才真是毛病不小”。去年春天,他们一起关在堪萨斯州监狱时,他了解到佩里不少鲜为人知的怪癖:佩里竟会是“这样一个小孩子”,总是尿床,还老在睡梦中哭喊,(“爸,我到处找你,爸,你到哪里去了?”)迪克经常看见他“一坐几个小时,咂着大拇指,细心研究那些骗人的寻宝指南”。这只是一部分,还有别的呢。在某些方面,佩里简直“古怪极了”,尤其是他的脾气。他翻起脸来,“比十个喝醉了的印第安人还快”,而且你根本无法提防。“也许他就要杀了你,可是你根本不知道,既看不出,也听不到。”迪克曾说。尽管内心愤怒到了极点,佩里在表面上仍然是个冷静的年轻壮汉,目光平静,带点儿微微的睡意。有段时间迪克认为自己能够驾驭抑或掌控他朋友这种爆发性的冷热无常脾气,但他错了,这个发现令他对佩里逐渐失去了信心,他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只是下意识地觉得他应该对佩里有所戒备,但却奇怪为什么自己实际上并不害怕他。
“在我内心深处,”佩里继续说道,“我从未想过我能做出那种事。”
“那个黑鬼你怎么解释?”迪克说道。一阵死寂。迪克意识到佩里正在盯着他。一个星期前,佩里在堪萨斯城买了一副极为讲究的墨镜,镶着银灰色的边,配有反光的镜片。迪克讨厌这副墨镜;他对佩里说,要是被人看见“和戴着这种鬼玩意儿的人在一起”,他会感到耻辱的。实际上,真正令他厌恶的是那镜片:佩里的眼睛隐藏在后面,令他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是一个黑鬼,”佩里回答,“就另当别论了。”
这个牵强的回答促使迪克继续问道:“真是你干的吗?像你说的那样把他杀了?”这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因为他最初对佩里的兴趣、对佩里性格和潜力的判断都建立在这件事上。佩里曾告诉他如何亲手打死一个黑人。
“当然是我干的。只是一个黑鬼,那不一样。”佩里接着说道,“知道真正困扰我的是什么吗?是那件事。原因就在于我不相信,谁能做出那种事来还逃之夭夭。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干下那样的事,还能毫无牵连。我的意思是,困扰我的是这个,我总想着事情迟早会暴露。”
虽然小时候上过教堂,但迪克从未“想过”自己会信上帝,也从未受过迷信的困扰。与佩里不同,他不相信一块镜子碎了就意味着七年的厄运,也不相信从玻璃反射出来的新月光辉是邪恶到来的征兆。但佩里的这种敏锐而凌乱的直觉也引发了迪克内心的疑虑。当这个疑虑在迪克的头脑中盘旋时,迪克难免也感到痛苦:他们两个“向上帝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后,真的能逃脱惩罚吗?”突然,迪克对佩里说道:“现在,你给我闭嘴!”然后,他踩下油门,倒车,离开了海角。在他们前面的泥土路上,他看见一条狗,正在温暖的阳光下小跑着。
群山。几只老鹰在明亮的天空中盘旋。
当佩里问迪克“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时,他知道自己又挑起了一场令迪克不快的谈话,他本该尽量避免的。他同意迪克的观点:为什么总是没完没了地说呢?但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旦他“记起某些事情”(黑屋子里爆发出的蓝光、一个大玩具熊的玻璃眼睛),回想起某些声音,特别是那几个最能啃噬人心的字眼,(“噢,不!噢,求你了!不!不!不!不!求你别……噢,不要!求你了!”)一种无助的恐惧就抓住了他。而且,有些声音怎么也挥之不去:银币在地板上滚动,硬木楼梯上的脚步以及呼吸与喘气声,一个喉咙被切断了的男人的呼噜声,这些都令他心悸。
当佩里说“我认为我们俩肯定什么地方有毛病”时,他承认了一件他不想承认的事。毕竟,设想自己也许“不正常”是“令人痛苦的”,特别是那毛病根本不是自己的过错,而“可能是与生俱来的”。看看他的家庭!看看他们家的德性!母亲是个酒鬼,酒后呕吐窒息而死。她的两儿两女中,只有小女儿芭芭拉过上了正常的生活,结了婚,安分地相夫教子。另一个女儿弗恩在旧金山一家旅馆跳窗自杀。(佩里“设法向自己解释她是失足滑下去的”,因为他一直爱着弗恩。她是“那么可爱的一个人”,“很有艺术气质”,跳舞“很厉害”,还擅长歌唱。“如果她能有半分运气,以她的相貌和条件,肯定会有所成就,肯定会出人头地。想到她爬上窗台,从十五层楼上跳下来,真令人感到难过。”)还有大哥吉米,有一天他把自己的妻子逼得自杀了,然后他也自杀了。
不久,他听见迪克说:“饶了我吧,宝贝儿。我可是个正常人。”这简直让人笑掉大牙!但不必介意,管它呢。“在我内心深处,”佩里接着说道,“我从未想过我会做那种事。”刚说完,他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迪克当然会这样问:“那个黑鬼是怎么回事?”他当时对迪克讲这个故事无非是为了博取迪克的友情,希望迪克因此会“看得起”他,认为他“冷酷”,和迪克一样“充满男子汉气概”。因此,有一天他们俩读到《读者文摘》上一篇题为“你洞察他人性格的能力有多强?”的文章,(“当你在牙医诊所或火车站等候时,不妨研究一下身边的人们不经意流露出的小细节,比如说走路的姿势:两腿笔直可以看出这人坚毅不屈的个性,走路踉踉跄跄则表示犹豫不决……”)两人进行了讨论。佩里说:“我一直都是一个杰出的观察者,否则我不可能活到今天。我很能判断什么时候信任什么人。这点你就不太行了,迪克。但是我已经开始信任你了。你会见到我这样做,因为我打算有一天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你。我会告诉你一件我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就连威利-杰伊都没告诉。就是我杀了一个人的事。”佩里看出来,迪克对此很感兴趣,他听得很出神。“几年前的一个夏天,在拉斯维加斯,我住在一个供餐的旧公寓,那儿过去曾是妓院,但妓女们早就不在了。那个地方十年前就该拆掉,总之我在的时候已经有些垮了。我住在顶楼最便宜的房间,那个黑鬼也住在那儿。他叫金,是外地人。住在那上面的除了我们两个人,还有数以万计的蟑螂。金不是很年轻了,但他曾做过多年修路和别的苦差事,所以体格还很棒。他戴着眼镜,整天读书。他从不关自己房间的门。每次从他门口经过时,我总能看见他赤条条地躺在床上。他那会儿正闲着,说上一份工作攒了点钱,现在就想在床上躺着,读点书,摇摇扇子,喝点啤酒。他读的东西全很无聊——连环漫画和牛仔的荒唐故事什么的。说实话,他人不错。有时我们一起喝杯啤酒,他还借给过我十块钱。我没有理由害他。但是有一天晚上,我们坐在阁楼上,天热得我睡不着,于是我说,‘走吧,金,我们去兜兜风。’我有一辆偷来的旧车,我把它漆成了银色,管它叫银色幽灵。我们开出去好远,一直开进了沙漠。沙漠里很凉爽。我们停下车,又喝了些啤酒。金走出车,我跟在他后面。他没看见我拿起了一根铁链,一根我藏在座位底下的自行车链条。实际上,直到下手的时候,我还说不清为什么要干掉他。我抽在他的脸上,把眼镜打碎了。我不停地打。后来,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就把他留在了那儿。许多日子过去了,我也从未听人谈起过这件事。也许除了秃鹰,根本就没人发现他。”
这个故事有一部分是真实的。佩里的确认识一个叫金的黑人。但是如果那个人死了,也与他毫无关系,他从未动过金一个手指头。佩里自己心里有数,金也许还躺在某地的床上,扇着扇子,喝着啤酒呢。
“结果呢?像你说的那样把他打死了?”迪克问道。
佩里既没有撒谎的天才,也没多少撒谎的经验。但是,一旦他讲了一件虚构的事,就会一口咬定。“当然,我杀了他。只不过一个黑鬼。这就不同了。”此刻他说,“知道真正困扰我的是什么吗?是那件事。我就是无法相信,谁能做出那种事还逃之夭夭?”他怀疑迪克也不相信,因为他多少也已经感染到自己那种诡秘的、良心上的不安了。所以他才会说:“你现在给我闭嘴!”
车子还在开。在前方一百英尺处,一条狗正沿着路边小跑。迪克猛然向狗撞去。这是一条老得半死的杂种狗,瘦得皮包骨头,一身污秽,这么一撞,就像一只鸟一样,立刻完蛋了。但迪克很满意。“伙计!”他叫道。每次一追狗,他就这样叫,而每次一有这样的机会,他绝不放过。“伙计!我们肯定杀得它落花流水!”
感恩节过去了,打野鸡的季节也即将结束,但是晴朗而温暖的晚秋天气尚未消逝。最后一批外地来的新闻记者确信这个案子大概永远破不了了,也离开了加登城。但是对芬尼县的人来说,这个案子并没有完结,至少对那些光顾霍尔科姆最受欢迎的聚会场所——哈特曼咖啡馆的人而言,还没结束。
“自从出了这件麻烦事,我们这里的生意一直忙得不可开交。”哈特曼太太扫了一眼自己这间算得上温暖舒适的小馆子,这里的每一小块地方都或坐或站或倚地挤满了浑身烟味、喝着咖啡的农夫或农牧场雇工。“都是一群像老娘们儿似的家伙。”哈特曼太太的表姐、女邮政局长克莱尔碰巧在场,她补充说,“假如是春天活儿忙的时候,他们不会来这儿的。但是现在麦子已经割了,冬天就快来了,除了坐在这儿你吓我、我吓你之外,他们没有别的好做。你认识《电讯报》的比尔·布朗吧?看过他写的那篇社论吗?标题是‘另一场犯罪’那篇。他说,‘所有人应立即停止嚼舌头这种行径。’因为无凭无据地瞎说,也是犯罪。但是你能指望什么呢?看看周围这群家伙,哪个不是獐头鼠目、满嘴瞎话的?哈!费尽力气也是白说。”
从哈特曼咖啡馆传出的一个流言牵涉到泰勒·琼斯,他的产业紧邻着河谷农场。在哈特曼咖啡馆的顾客里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谋杀者的目标是琼斯先生及其家人,而不是克拉特一家。“这样才讲得通,”其中一个这样争辩道,“泰勒·琼斯比赫伯·克拉特富多了。假设行凶者不是咱附近的人,又假设他也许是被雇来的,他只晓得凶宅的路径。唉,这是很容易弄错的。转错一个弯,结果来到了克拉特家。”“琼斯说法”传了又传,特别对着琼斯一家吹了过去,好在那是一个有涵养而且很理性的家庭,始终不为谣言所困。
一张便餐柜台,几张桌子,架着一副烤架的壁炉以及一台冰箱和一台收音机,这就是哈特曼咖啡馆的全部家当。“但是我们的顾客喜欢这里,”女老板说道,“他们不喜欢也没办法。除此以外,他们没有别的地方去,除非他们开车一去七英里才能找到另一家。不管怎么说,我做买卖厚道,而且自从梅布尔来这儿工作后,咖啡也变得特别香。”梅布尔就是赫尔姆太太。“悲剧发生后,我说,‘梅布尔,现在你没工作了,你为什么不到我的咖啡馆里帮帮忙呢?煮煮咖啡,端端盘子什么的。’结果呢,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所有人都到这儿来了,他们用各种问题纠缠梅布尔。问的全是关于那场悲剧的事。但梅布尔不像默尔特表姐,也不像我。她很害羞。再说了,她也不知道什么特别的事情。她不见得比其他人知道得多。”但是大多数光临哈特曼咖啡馆的人都认为她一定瞒着一些事。实际上确实如此。杜威曾和她谈过几次话并要求她对谈话内容保密,特别是她不得提起失踪的收音机以及在南希鞋里找到的手表。这就是为什么她对阿齐贝尔德·威廉·华伦-布朗太太说:“任何看报纸的人知道的和我一样多,甚至比我还多,因为我不看报纸。”
阿齐贝尔德·威廉·华伦-布朗太太是一位不苟言笑、身材矮胖、四十出头,说话带一口不太地道的上流社会腔调的英国妇人,她和咖啡馆的其他常客毫无相似之处,在这样一种环境里,她就好像是掉进火鸡围栏里的一只孔雀。有一次,她向一位熟人解释为什么她和丈夫放弃“英国北部的家产”,从世代居住的家——“最令人高兴的,哦,最优雅的老房子”,搬到西堪萨斯平原上一座破旧的、让人极为不快的农场,“税!亲爱的。遗产税重得要命。这就是逼得我们离开英格兰的原因。是的,我们是一年前离开的,毫无遗憾。一点儿也不遗憾。我们喜欢这里。简直喜欢极了。当然,虽然这儿和我们以前的生活截然不同。那种生活我们曾经很熟悉,巴黎、罗马、蒙特卡罗、伦敦。我确实偶尔想念伦敦。哦,我并不是真的想念它——那种忙乱的生活,永远打不着出租车,总要担心穿着和打扮。绝对不喜欢。我们喜欢这里。我猜有些人,他们知道我们的过去,了解我们以前的生活,会感觉奇怪,我们住在这儿不觉得太寂寞了吗?我们本来是想要定居到大西部的。怀俄明、内华达最理想了。我们曾盘算过在那边说不定能挖到一口油井。但是在半路上,我们在加登城停下来看望朋友,实际是朋友的朋友,但他们热情得不得了,坚持要我们多留些日子。我们想,嗨,倒也是,为什么不在这儿买块地,开个牧场呢?或者种种田?不瞒您说,到今天我们还没打定主意究竟是开牧场呢还是开农场。奥斯汀医生也问我们是否觉得这里太安静了。实际上,不,实际上我从未见过比这儿更热闹的地方,比空袭还要命:火车,郊狼,整夜里还不知有什么怪物在不停鬼号,吵死了!自从凶杀案以后,我更有些受不了了。很多事情都让我这么觉得。我们那所破房子老是发出吱吱咯咯的声音。别误会,我不是在抱怨。说真的,这间房子还是挺实用的,现代化设备齐全;可是,天哪!它那咳嗽和哼唧声真够呛!天黑后,一起风,可恶的大草原的风,听上去就像是吓人的呻吟。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有人神经有点紧张,便免不了疑神疑鬼地瞎想。天哪!那一家真够可怜的!不,我们没有打过交道。我只见过克拉特先生一次,是在‘联邦大厦’。”
十二月初,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咖啡馆就有两个常客宣布他们将打点行装,不但要离开芬尼县,还要离开堪萨斯州。第一位是为莱斯特·麦科伊干活的佃农——麦科伊先生是西堪萨斯州闻名的农场主和商人。这位佃农说:“我和麦科伊先生谈过了。尽量让他知道霍尔科姆及其周围发生了这种事,谁在这里能睡着觉呢?我老婆睡不着,也不让我睡。所以我对麦科伊先生说,尽管我喜欢他这儿,但是他最好另找一个人来。因为我们要搬家了,搬到东科罗拉多州去。也许在那儿我能好好歇歇。”
第二个宣布要走的是芦田太太。她带着四个脸蛋红扑扑的孩子来到了咖啡馆。她让孩子们在餐桌前站成一排,然后对哈特曼太太说:“给布鲁斯一盒糖浆玉米花。博比想要一杯可乐。邦妮琼,你呢?我们知道你的感受,但是别这样,过来吃点儿吧。妈妈请客。”邦妮琼摇了摇头,芦田太太接着说道:“她有点儿伤心。她不想离开这儿。这儿有她的学校和所有的朋友。”
“唉呀,我说,”哈特曼太太冲邦妮琼笑了笑,说道,“那没什么好伤心的。从霍尔科姆学校转到加登城高中会有更多的男孩的。”
邦妮琼说:“你不明白。爸爸想把我们带到内布拉斯加州去。”
贝丝·哈特曼太太看着孩子的妈妈,仿佛希望她否认女儿的说法。
“这是真的,贝丝。”芦田说道。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哈特曼太太说,她的声音充满惊讶和失望。芦田一家是霍尔科姆的一部分,人人都欣赏他们。这家人总是高高兴兴的,工作勤奋、与人为善、慷慨大方,虽然他们没有多少可慷慨的东西。
芦田太太说:“我们讨论搬家已经很久了。英夫,是他认为我们在别的地方也许会过得更好。”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
“把东西卖光以后就走。但是不管怎样,也会在圣诞节之后了。因为我们还没有给牙医钱呢。是给英夫的圣诞节礼物,我和孩子们打算送给他三颗金牙。”
哈特曼太太叹了口气。“我不知说什么好。我希望你们别走,别卖光东西,离开我们。”她又叹了口气,“看起来大家都要走了。活着的,或是死了的。”
“唉,你以为我愿意离开这儿吗?”芦田太太说,“这里是我们住过的最好的地方。但英夫是一家之主,他说我们可以在内布拉斯加找到一块更好的田。听我说,贝丝,”芦田太太想皱皱眉头,但她那张圆胖光滑的面孔不太容易做到,“我们以前常为这件事争个不休。有一晚我实在拗不过他,只好说:‘好吧,你是当家的,我们走吧。’自从赫伯家出事后,我觉得住在这附近也很不好受。我说的是我自己,对我而言是如此的。所以我不再争了,我说‘好吧’。”说着,她随手拿了一块糖浆玉米花。“唉,我忘不了这件事,我没办法把这件事从脑子里抹去。我喜欢赫伯。你可知道,我是见过他生前最后一面的人吗?嗯,我和孩子们。我们去加登城参加4-H俱乐部的聚会,赫伯开车送我们回家。我记得在路上我对赫伯说的最后一些话。我告诉他,我想象不出有什么事能让他害怕,不管形势如何,他总有办法对付。”她若有所思地嚼着玉米花,又拿起博比的可乐喝了一口,然后说道:“说也奇怪,但是,你知道,贝丝,我敢打赌,他当时不害怕。我的意思是,不管当时发生了什么,我敢断定,直到最后,他都不相信会发生。因为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他那样的一个人。”
阳光炽热。一艘名叫“埃斯特莉塔”的小船停泊在平静的海面上。船上有四个人,迪克、佩里、一个墨西哥小伙子和一个名叫奥托的有钱的德国中年人。
“再唱一个吧。”奥托说道。佩里弹着吉他,以沙哑但悦耳的声音唱了一首《漫山烟雾》:
我们今天生活在这个世上,
被一些人用最恶毒的语言中伤,
但是当我们死去,棺木即将合上,
他们却总是把百合花塞进我们的手中。
我活着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把花儿送上……
佩里和迪克在墨西哥城待了一个星期,然后就驱车南下,一路由库埃纳瓦卡、塔克西科来到阿卡普尔科。在阿卡普尔科一家自动电唱机开得震天响的酒吧里,他们遇见了满腿汗毛、异常好客的奥托,是迪克和他“钓上的”。但是这位绅士,这位从汉堡来此度假的律师“已经有了一个朋友”,一个自称是牛仔的阿卡普尔科的年轻人。“他是个值得信任的人,”佩里有一次提起牛仔时说,“虽然有时候卑鄙得像犹大,但是,哦,老兄,他是个有趣的家伙。一个真正的快骑好手。迪克也很喜欢他,我们相处得很好。”
牛仔在自己舅舅家为这两个遍体文身的流浪汉找到一个住处,还答应帮助佩里提高西班牙语水平。他和那个来自汉堡的度假者的关系令他们获益匪浅,他们一起喝酒、吃饭、玩女人,这些费用都由奥托承担。奥托似乎认为他的比索花得值,单从他喜欢迪克的荤笑话就可以看出来。每天,四个朋友驾着奥托租来的深海捕鱼船“埃斯特莉塔号”,沿着海岸遨游。牛仔担任船长;奥托素描、钓鱼;佩里给鱼钩装饵,做着白日梦、唱唱歌,有时也扯动一下鱼线;迪克无所事事,只是一味地无病呻吟,抱怨日子太无聊,懒洋洋地躺着,被太阳晒得昏昏欲睡,活像一只午睡时的蜥蜴。但是佩里却说:“终于对了,生活就应当是这个样子。”然而,他知道好景不长——实际上,这种生活将在当天结束。第二天,奥托就要回德国,而佩里和迪克将驾车返回墨西哥城——迪克坚持要这样做。“必须如此,宝贝儿。”一回两人为此争论时,迪克说,“这种生活的确很好。太阳照在你的背上挺舒服,但是钱却哗哗地流走了。等把车卖掉后,我们还剩什么呢?”
也真的是所剩无几。因为那天在堪萨斯城乱开支票骗到的照相机、男式衬衫的链扣与电视机,已经全都当掉了。而且,他们把那副双筒望远镜和灰色的奇尼斯牌便携式收音机都卖给了迪克在墨西哥城结交的警察。“我们要做的就是重返墨西哥城,把车卖掉,我也许能在修车厂找到一份工作。不管怎么说,那儿的待遇不错。那儿的机会更好。上帝啊,我真想再享受享受伊内兹那个小妞。”伊内兹是个妓女,是在墨西哥城美术馆的台阶上和迪克勾搭上的,(这次参观美术馆,实在是为了让佩里开心一下。)她才十八岁,迪克答应娶她。但是他也答应要娶玛丽亚,一位五十岁的女人,据说是“一位非常出名的墨西哥银行家”的遗孀。他们是在一家酒吧里相遇的,第二天早上,她就付给他相当于七块美金的代价。“所以,你看怎么样?”迪克对佩里说,“我们把车卖掉。找一份工作。攒点儿钱。然后再看看会发生什么事。”他的语气听起来仿佛佩里对将来全无打算似的。也许他们会用那辆老雪佛兰换两三百块钱。照他以往对迪克的认识——现在他真正了解了——迪克会立刻把钱花在伏特加和女人身上。
佩里唱歌的时候,奥托在速写本上给他画了幅素描。画得还有几分神似,画家注意到模特脸上一个不易为他人察觉的表情,一种恶作剧、孩子般逗乐的邪念,像一个不怀好意的爱神,正在张弓准备射出一支毒箭。他赤裸着上身,(佩里“耻于”脱掉裤子,“耻于”穿泳裤,因为他担心他的那条伤腿会让人“感到恶心”,所以尽管他幻想着水下的事情,老是谈起潜水,但却一次也没下过水。)奥托画下了遍布他发达的胸肌和臂膀,以及长满老茧但却像女孩子的小手上的各色文身。他把这个速写本作为分别礼物送给了佩里,其中还有迪克的几张“裸体习作”。
奥托合上本子,佩里放下吉他,牛仔收起锚、发动了引擎。起航的时间到了。他们在离岸十英里的海面上,海水呈现出暗黑色。
佩里催迪克赶快钓鱼。“我们也许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他说。
“什么机会?”
“抓一条大鱼啊。”
“上帝啊,我的头疼得厉害!”迪克说,“我不舒服。”迪克常犯偏头疼的毛病,他认为这是那次汽车事故的后果。“求你了,宝贝儿,让我们安静下来,安静下来好不好?”
然而没过多久,迪克就忘记了头疼。他站起来,激动得大喊大叫。奥托和牛仔也叫了起来。佩里真的钓到了“一条大鱼”。一条十英尺长的旗鱼跃出水面,它忽而跳起弯成一条彩虹,忽而落下深深地躲在水中,把渔线扯得死紧。就这样上升、飞跃、落下又上升,一个小时过去了,又过了半个多小时,那位被汗水湿透的垂钓者才把它连拉带扯地拖上船来。
有个老头儿,整天带着一架老式的木头盒子照相机在阿卡普尔科海港徘徊。“埃斯特莉塔号”驶进码头时,奥托请他替佩里拍了六张与猎物的合照。老头儿的拍照技术糟透了,洗出来的照片又黑又模糊。不过,这些照片仍然引人注目,主要是由于佩里的表情,他那无瑕的得意架势、无比幸福的神情,就像经常出现于他梦中的那只黄色大鸟终于带着他飞向天堂一样。
十二月的一天下午,保罗·赫尔姆正在小花园里修剪枝叶,正是这个花园使邦妮·克拉特成为加登城园艺俱乐部的一个成员。这是一项令人伤感的工作,因为这使他想起在另一个下午他做过同样的事情。那天,凯尼恩来帮他的忙,那也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凯尼恩、南希以及他们的父母。几周来,赫尔姆先生感到越来越吃力。他“健康不佳”,(实际情况比他知道的还糟,他还有不到四个月的日子可活。)为许多事情忧心忡忡,其中之一就是他的工作。他怀疑这个活儿自己做不了多久了。别人或许不了解内情,但是他明白那些“小姐们”——贝弗里和伊芙安娜,想把农场卖了。虽然他曾在咖啡馆里听一个年轻人说:“那件神秘的案子一天不破,有谁会买下那块地方?”但一想起要有外人来这里,收割“我们的田地”,他就觉得“不是滋味”。赫尔姆表示异议,是为赫伯着想。他指出:这块地“只应由克拉特的家人来照管”。他记得有一次赫伯曾对他说:“我希望在这片土地上永远有克拉特家的子孙和赫尔姆的子弟。”赫伯说这话时还仅仅是一年前。天啊,要是农场卖掉了,他该怎么办呢?他觉得自己“太老了,到别处去恐怕也不行了”。
不过,他又不能没有工作,他愿意工作。他说自己可不是那种坐到火炉边跷起二郎腿享清福的人。但是这些日子来,农场的一切又让他触景生情:紧锁的房屋,南希的马孤零零地被遗弃在田野,被风吹落的苹果在树下腐烂,还有以往的那些声音——凯尼恩召唤南希接电话与赫伯轻快地招呼“早安,保罗”,现在通通消失了。他和赫伯一直“相处甚好”,彼此从未有过一句争执。但是,为什么那些从县警长办公室来的人老是问他问题?难道他们认为他“隐瞒了什么事情”?也许他不该提起墨西哥人。他曾告诉艾尔文·杜威,在十一月十四日星期六案发当天,大约下午四点钟,有两个墨西哥人,一个留着小胡子,另一个满脸麻子,曾出现在河谷农场。赫尔姆先生看见他们敲了办公室的门,赫伯走出来与他们在草坪上交谈,大概十分钟之后,两个陌生人绷着脸走开了。赫尔姆先生猜想他们是来找工作的,结果被告知没有工作可做。糟糕的是,虽然赫尔姆先生多次被召唤去讲述当天目睹的一切经过,但这件事他却是在案发两个星期后才向警方提起,就像他跟杜威解释的那样,“我是后来突然想起来的”。可是杜威和那几个调查人员好像并不相信他,他们的神情仿佛怀疑他有意捏造出这件事来误导他们。他们倾向于相信鲍勃·约翰逊,那个保险推销员,星期六他在克拉特先生的办公室待了一个下午。他“绝对肯定”从下午两点到六点十分,他是克拉特先生唯一的访客。赫尔姆先生同样很明确:两个墨西哥人,一个留着胡子,一个满脸麻子,下午四点。赫伯要是活着一定会告诉他们真相,让他们相信他,相信保罗·赫尔姆是一个“诚实无欺的人”。但是赫伯已不在人世了。
邦妮也不在了。她的卧室的窗户可以俯瞰花园,通常在她“发病”的时候,赫尔姆先生会看见她长时间地站在窗前,痴痴地盯着花园,仿佛她所看到的东西对她施了魔法。(“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她对一位朋友说,“我真的相信花朵、树木、鸟儿和人是一样的,都可以思考,可以相互交谈。如果我们努力去听,就能听见它们在说话。只要把所有其他声音从脑子里撵出去,就可以。静静地,努力倾听。我现在也还相信,只是无法再静下心来……”)
回忆着邦妮站在窗前的情形,赫尔姆先生禁不住抬起头来,仿佛希望看见她,一个窗户后面的鬼魂。假如真是那样,也许并不会像他真正看到的东西那样令他惊恐——那里竟然有一只抓着窗帘的手,还有一双眼睛。“可是,”他后来描述说,“那时太阳正照在房屋这边。”这使得窗玻璃闪闪发光,窗帘后的人影也跟着晃动。等到赫尔姆先生用手遮住晃动的阳光定睛再看时,窗帘突然合上了,窗户后面空空如也。“我眼睛不太好,我怀疑是不是看花了眼,”他回忆说,“但我确信眼睛没有欺骗我,我肯定绝对不是鬼魂,因为我根本不相信有鬼这回事。那么会是谁呢?在这儿鬼鬼祟祟的。除了警察,没人有权利进入这里。而且他们是怎么进去的呢?所有的地方都锁上了,就好像收音机预报龙卷风要来时做的那样。我愣住了。但是我不敢一个人进去看个究竟。我放下手里的活儿,穿过农田跑到霍尔科姆。一到那儿,我就立刻给鲁滨逊警长打电话,告诉他有人闯进了克拉特家的宅子。他们很快就全体出动。州警、警长和他的手下、堪萨斯州调查局的艾尔文·杜威也来了。当他们包围了房子正准备采取行动时,前门突然开了。”走出来一个他们以前从未见过的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眼神呆滞,头发乱糟糟的,腰间枪带上挂着一把三八口径的手枪。“我猜,当时在场的所有人的脑子里都蹦出一个念头,就是他,就是他来这儿杀了克拉特一家。”赫尔姆先生继续说道,“他一动也没动,静静地站着,只是眨了眨眼。他们缴了他的枪,立即开始审问他。”
这个男人姓艾德里安,乔纳森·丹尼尔·艾德里安。去新墨西哥州路经此地,目前没有固定住所。他为什么要闯进克拉特家?是如何闯进来的?他给他们演示了一遍(他撬开一个下水井的井盖,爬过水管道,便到了屋中的地下室)。至于动机,他说自己读过报纸对这件案子的报道,很是好奇,想看看那个地方到底什么样。“然后,”据赫尔姆最后回忆,“有人问他是不是个搭便车的流浪汉,是不是想搭便车去新墨西哥。他说不是,他自己开着车呢。车就停在小路上。于是所有的人都去看他的车。等到他们发现车里的东西时,其中一个人——也许是艾尔文·杜威——对乔纳森·丹尼尔·艾德里安说,‘先生,看来有些事我们得谈谈了。’因为他们在车里发现了一杆十二口径的猎枪和一把猎刀。”
墨西哥城一家旅馆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时髦而俗气的柜子,上面镶着一面紫色的镜子,在镜子的一角贴着一张用英语和西班牙语写的住宿规定:退房时间为下午两点。也就是说,时间一到,房客们要么离开,要么再交一天的房租,这完全不在现在的两位房客思考的事情之列,他们只想着能否把以前的房租交上。因为一切果真不出佩里所料:迪克把车卖了,三天以后,卖车得来的两百块钱大部分已经不见了踪影。第四天,迪克出去要找份正经的活儿干,晚上回来他对佩里说:“他妈的!你知道他们给多少钱?多少工资?一个熟练的机修工一天才两块钱!墨西哥!亲爱的,我受够了。我们必须离开这儿。回美国去。得了吧,我现在什么也不想听。什么钻石、埋藏的宝藏什么的!醒醒吧,小男孩儿。根本没有什么成箱的金子,也没有沉船。就算有又怎样?见鬼,你连游泳都不会!”第二天,迪克就向他的两位墨西哥女友中较富的那位银行家的遗孀借了钱,买了两张经由圣迭戈、最远可达加利福尼亚州巴斯托的汽车票。他说:“到那之后,我们走也走回去了。”
当然,佩里可以坚持自己的主意,留在墨西哥,迪克爱他妈的去哪儿就去哪儿。为什么不呢?他不是一直都“孤零零”的,没有“真正的朋友”吗?(除了灰头发、灰眼睛、“聪明绝顶的”威利-杰伊。)但是他害怕离开迪克,就连这个念头也让他“浑身难受”,仿佛离开迪克就像是下决心从时速九十九英里的火车上跳下去似的。这种害怕,据他自己的分析,是近来产生的一种迷信:只要和迪克在一起,“一切注定要发生的事就不会发生”。还有迪克这番“醒醒吧”之类的话,以及他现在对于佩里的梦境和希望表明的咄咄逼人的立场,所有这一切,虽然用意不善却也吸引了他,伤心、惊恐却又为之着魔,几乎重新唤起他以前对迪克的信任:强硬,“百分之百男子气概”,讲究实际,善于决断……他不是也说过要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迪克吗?于是,十二月初墨西哥城一个寒意料峭的早晨,佩里从太阳一露脸就开始在没有暖气的旅馆房间里整理他的东西,悄悄地,以免吵醒睡在床上的两个人——迪克和年轻的未婚妻伊内兹。
有件东西现在他不必牵挂了。在阿卡普尔科的最后一晚,一个小偷偷走了那把吉布森牌吉他。当时,他和奥托、迪克,还有牛仔,正在码头边的一家咖啡馆里为告别而喝得酩酊大醉。佩里为此很痛苦,他后来说,这真是“阴险下流”的勾当。“如果你有一把吉他一直带在身边,上过蜡,磨过光,音域也正合适,你对待它就会像对待一个你真心喜爱的姑娘。这有一种神圣感。”如今吉他被偷走了,不会再产生什么所有权问题,但是其余财物的归宿还是个麻烦。他和迪克要步行赶路,很明显,除了几件衬衫和袜子,别的都带不了,其余的衣物只好托运。实际上,佩里已经装满了一只纸板箱,(里面多是一些待洗的脏衣服,还有两双长筒靴,其中一双鞋底上印着猫爪图案,另一双是菱形纹。)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由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邮局运送。
但最令他头疼的难题是如何处理那些他珍藏了多年的东西——满满两大箱子的书、地图、发黄的信件、歌词、诗稿以及一些非同寻常的纪念品(他在内华达州亲手杀死的响尾蛇皮做的背带和腰带,在京都买的一个色情吊饰,一棵日本的化石小树以及一只阿拉斯加熊掌)。也许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至少是佩里能够想出的最好办法——把这些东西留给“耶稣”。这个“耶稣”是他住的旅馆对面一家咖啡馆的调酒师,佩里认为此人完全值得信赖,会把两只箱子寄给他。(他打算一有“固定住址”,立刻就叫他把箱子寄去。)
但是有些东西实在太珍贵了,一旦丢失便没有办法补偿。于是在一对情人仍在床上酣睡、时钟慢慢走向下午两点的时候,佩里开始翻看一些旧信、照片和剪报,从中挑选准备随身带走的东西。其中有一篇题为“我儿子的一生”的文章,上面有不少打字错误,作者是他父亲。去年十二月,为了帮助儿子获得假释,他写下这份资料寄给堪萨斯州监狱。这份文件佩里至少已经看过上百遍了,每次看都感慨万千:
童年时代——很高兴告诉你们,在我看来,他的童年既好又不好。是的,佩里出生时是个正常的孩子。身体健康,没错。开始时我能很好地照顾他,但是后来就不行了,因为我妻子变成了一个不要脸的酒鬼,而那时孩子们才刚到上学的年纪。性格是否开朗,不太好说,要是他受到虐待,他就当真,会一直记在心里。我这人言出必行,我也这样要求孩子。我妻子就不同了。那时我们住在乡下,我们全是在室外劳作的人。我教给孩子们一条金科玉律:容己容人。好多次孩子们做错了事就来找我相互告状,而犯错的总会自己主动认错,挨一顿屁股板子,然后保证改好。在干家事方面孩子们总是很快,因为只有做完了才可以去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洗手洗脸,然后穿上干净的衣服,这点我对孩子要求很严格。如果惹了别人或是别的孩子欺负他们,我就叫他们不要再和那些孩子一起玩。孩子们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不惹麻烦。但是当我妻子想去城里过一种放荡生活时——她确实跑到城里了——麻烦就全来了。我留不住她,当她开车离去撇下我孤单一人时,我还对她说再见(当时可是经济大萧条时期)。孩子们都在扯着嗓子哭叫,而她只是一个劲儿地骂孩子,警告他们以后不准逃出来找我。她变得疯疯癫癫,说她会让孩子们恨我,她的确做到了。除了佩里。因为挂念孩子,几个月后,我去找他们,在旧金山找到了他们,我妻子当时还蒙在鼓里。虽然她已经给老师下令不许我看望孩子,但我还是设法到学校去见了他们。我在操场上看到他们,但是孩子们对我说“妈妈不让我们和你说话”,我吃了一惊。但佩里没有这样,他跟其他兄弟姐妹不一样。当时他抱住我,说想立刻跟我一起走。我对他说不行。但是放学后,他跑到我的律师林索·特尔克先生的办公室。我把佩里送回到他妈妈那儿,然后离开了旧金山。佩里后来告诉我,他妈妈让他去找个新家。孩子们和她在一起生活都变野了,我知道佩里也总是惹麻烦。我想让她提出离婚,大概一年后她才这样做。她那时整天喝酒,和一个年轻男人胡搞。离婚时我竭力争取监护权,结果获准,几个孩子全由我监护。我将佩里带回家和我同住,其余几个孩子,只能放在收容所里。因为他们有一半印第安血统,我向政府申请救济金来养育他们。
那时是经济萧条时期,我在就业资助会工作,工资很低。当时我还有点财产和一间小房子。佩里和我在一起平静地生活。我心里很难过,因为我终究还是爱着其余的几个孩子。为了忘掉这一切,我带着佩里四处漫游。我挣钱养活自己和佩里。后来我卖掉房子,住在一辆房车里。只要有可能,佩里就去上学,可是他不是很喜欢学校。他学东西很快,和别的孩子相处时从不惹事,除非哪个小霸王惹恼了他。他个子虽矮,但健壮结实。因为是新生,学校里的小子们想欺负他。但他们发现佩里欺负不得,这正是我教育他的。我总是对他们说不要挑起争斗,如果敢惹事,被我发现了,我就要狠揍一顿。但如果是别的小子挑起来的,那也不能胆小。有一次,学校里一个年纪比他大一倍的小子追着打他,但令这小子吃惊的是,佩里转身把他打翻在地,狠狠教训了一顿。我曾指点过他一些摔跤的方法。我过去练过拳击和摔跤。女校长和其他小孩都目睹了这场战斗,女校长喜欢那个大孩子,现在看到自己的宠儿被小佩里痛打,她是受不了的。打那以后,佩里就成了学校里的孩子王。如果哪个大孩子想欺负小孩子,佩里就当场解决,就连那个小霸王此时也害怕佩里了,不得不规矩一点儿。但是这些却惹得女校长不开心,她向我抱怨佩里老在学校打架。我告诉她这些事情我全知道,但是我不想让我的儿子被比他高大一倍的孩子揍。我还问她为什么让那个小霸王去揍别的小孩呢?我对她说,佩里有权保护自己。佩里从不主动挑起事端,这件事我要亲自过问。我告诉她,邻居和他们的孩子都喜欢我儿子;我还说我将很快带着佩里离开学校到别的州去。后来我带他到了另一个州。佩里不是天使,像许多别的孩子一样,他也做过许多错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我从不为他做的错事辩护,他必须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法律是无情的,这一点现在他知道了。
青年时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在一个商船上当船员。那时我到阿拉斯加去了,后来他也来了。第一个冬天,我以猎制兽皮为生,他则在阿拉斯加公路局工作,后来又在铁路上干了一段,但时间都不长。他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差使。是的,只要有钱,他就时不时地给我点儿。朝鲜战争期间他去从军,每月给我寄三十美元,直到战争结束,最后在华盛顿州的西雅图退伍。据我所知,他是光荣退伍的。他喜欢机械方面的活儿,他的愿望是开推土机、挖土机、铲车以及各种型号的重型拖拉机,因为他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干得确实不错。他喜欢飙车,开起摩托车和汽车来总是飞快。正因为他总爱开快车,结果在一次事故中把两条腿都摔断了,屁股也受了伤,我敢肯定他现在是尝到这种危险滋味了,开车不会那么快了。
娱乐和兴趣方面——他确实有过几个女朋友,只是当他发现哪位姑娘对他不好或者看不起他,他就不再理她了。据我所知,他不曾结过婚。我和他母亲的纠纷多少令他有点儿害怕婚姻。我不怎么喝酒,我知道佩里也不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他在很多地方跟我很像。他喜欢跟正派的人,特别是那些户外生活的人结伴。像我一样,他也喜欢独自一人,喜欢自己努力工作养活自己。我就是这么做的。我能干很多种活儿,但并不精通,佩里也是这样。我教给他谋生之道,教他怎样制兽皮、采矿、伐木、做木工以及养马等等。我会做饭烧菜,他也行,不过不是烹饪高手,只是随便给自己做点吃的,比如烤面包。打猎、钓鱼、捕兽,他几乎都做过。正如我前面所说的,佩里喜欢自己当家作主,如果他有机会做自己喜欢的工作,那么你只需要告诉他该怎么做之后,剩下的就交给他好了,他会为干这种活儿感到骄傲。如果他知道老板欣赏他的工作,他就会诚心诚意地去干。但对他粗暴不得,要好好跟他说。他很敏感,感情容易受伤害,我也是如此。因为老板不讲道理,我曾辞了好几份工作,佩里也这么干过。佩里和我都没上过多少学,我只上到小学二年级。但请不要认为我们就是草包。我自学成才,佩里也是如此。白领工作对佩里和我都不合适。我们擅长户外的活儿,如果有些我们不会,不要紧,只要给我们讲清楚,没几天的时间我们就掌握了。书对我们没什么用。只要喜欢干一行,我们俩很快就可以获得实际经验。但现在佩里瘸了腿,又进入中年,他明白,如今承包商是不会再雇他了。除非你跟承包商很熟,否则他这样是找不到粗重工作的。他开始认识到这一点,只有跟我在一起工作,才比较容易养活自己。我相信我的看法绝对没错儿。我同样确信他不想再开快车了。这点我是从他的来信中看出的。他说:“小心点,爸爸。如果觉得困,就别开车,最好在路边停下来休息休息。”这是我过去经常对他说的话。现在他又来对我说,看来是吸取了教训。
正如我所看到的,佩里已经吸取了教训,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自由对他意味着一切,他是不会再进监狱了。我敢保证我的话没错。我注意到他的说话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他对我说他非常后悔自己所犯的错。我也明白他耻于见人,因为他不愿对人说起他曾坐过牢。他曾请求我不要告诉他朋友他在哪儿。当他写信告诉我他进了监狱时,我回信说应该把这作为一个教训。我还说事情本来可能变得更糟,他也许会被人一枪打死,现在事情以这样的方式发生了,我还是高兴的。我告诉他在监狱里不要整天沮丧,你自己闯了祸,自己最清楚,我把你拉扯大,可从来也没教你去偷人东西,所以别对我抱怨在监狱里是多么难熬,在监狱里要老老实实的——他答应了我。我希望他做一个模范犯人。我确信没有人能再教唆他去偷东西了。法律是无情的,现在他知道了。他希望获得自由。
有一点我非常清楚,只要你对他好,佩里的心地还是不坏的;但如果你对他不好,那你就有麻烦了。如果你是他的朋友,那么无论多少钱,你都可放心交给他看管,他绝不会偷朋友甚至是其他人一分钱的。在出这件事之前,他一直都是这样。现在,我恳切地希望他后半生做个诚实的人。他小的时候,的确和别人一起偷过东西。但是你可以问问佩里,我做父亲的待他好不好,还可以问问,在旧金山时他母亲待他好不好,佩里是知道好歹的。你们给他的教训,足够他受用一辈子。他晓得穷途末路的滋味,他不是傻瓜。他知道生命短暂而美好,自己不能再去坐牢了。
亲戚——佩里活着的亲戚只有我,他父亲,以及一个已经结婚的姐姐博博(即芭芭拉)。博博和丈夫自立门户,生活还过得去。我身体也还行,能自己照顾自己。两年前我把阿拉斯加的小屋卖了,我打算明年再盖一间小屋。我找到了几处矿地,希望能采些矿出来,我一直没放弃过采矿的计划。还有人请我写一本关于木雕艺术以及著名的“猎人之家”的书。“猎人之家”是我在阿拉斯加建造的一所房子,也曾是我的家,乘车去安克雷奇的人都知道。我可能会写写的。只要我还活着,我就要和佩里有福同享,只要有我吃的,就有佩里吃的。我的保险受益人也是他,好让他在重获自由之时,能开始新的生活。如果那时我已不在人世的话。
每次读这篇传记,佩里都会心潮澎湃、思绪万千。起先是自我怜悯,然后是爱与恨的交替,但最终恨意占了上风。传记的回忆,虽不能说全部,但大部分是佩里不愿触及的。实际上,在佩里的记忆中,幼年生活非常宝贵,是承载着掌声和欢乐的零星碎片。大概是三岁的时候,他和哥哥姐姐们坐在牛仔竞技场露天看台的正面;在场内,一位窈窕的切诺基姑娘骑在一匹野性十足的马上,她那蓬松的头发像极了跳弗拉明戈舞的演员,飞快地甩动着。她的名字叫弗罗·巴斯克金,是位职业的牛仔竞技表演者,也是“野马驾驭冠军”。她的丈夫特克斯·约翰·史密斯也是骑马能手。正是在一次西部牛仔竞技巡回表演时,这位俊俏的印第安姑娘遇见并嫁给了这位朴实英俊的爱尔兰牛仔,于是便有了坐在正面看台上的四个子女。(佩里还可以回忆起更多竞技的场面:父亲在套索里飞旋的雄姿,母亲表演花式快骑时,手腕上的玉镯银环叮当作响,令他们感到无比的兴奋,也博得了自得克萨斯州到俄勒冈州各地观众的“起立鼓掌”。)
在佩里五岁前,“特克斯和弗罗”这对夫妻一直巡回表演竞技。作为一种谋生方式,这种生活可不是“天天有冰淇淋吃”,佩里曾经回忆:“我们全家六口开着一辆旧卡车,而且有时就住在车里。我们靠吃稀粥、小甜饼和炼乳过活。我还记得那种炼乳是鹰牌的,正是这种炼乳损害了我的肾——里面有糖,使我老是尿床。”但是生活并非不幸福,尤其是对一个以父母为荣、崇拜他们的表演和勇气的小孩子而言——当时可以称得上快乐,特别是与后来的日子相比较。由于伤病困扰,特克斯和弗罗被迫放弃原来的职业,在内华达州的里诺定居下来。他们开始经常吵架,而且弗罗“爱上了威士忌”,后来在佩里六岁时,她带着孩子远走旧金山。正如佩里父亲所写的那样:“我留不住她,当她开车离去撇下我孤单一人时,我还对她说再见(当时可是经济大萧条时期)。孩子们都在扯着嗓子哭叫,而她只是一个劲儿地骂孩子,警告他们以后不准逃出来找我。”在以后的三年里,佩里的确曾数次离家出走,去寻找他的父亲。他已经失去了母亲并开始讨厌她:酒精不但玷污了她的面容,使那位曾经身姿柔软、健康强壮的切诺基姑娘变成了一个胖子,还“吞噬了她的灵魂”,她变得牙尖舌利、恶毒无比。她的自尊已经溶蚀,以至于经常勾搭码头工人或是电车司机回家,连名字都懒得问,就将自己的肉体奉献给他们。(唯一的条件是请她喝酒,然后和着留声机的音乐狂舞一番。)
因此,佩里回忆说:“我总在想爸爸,希望他能来带我走。那次他来我记得很清楚,就像在一秒钟前发生的那样。他站在校园里,当时我高兴得像迪马乔击出了一支全垒打。只是爸爸不是来带我走的,他对我说要乖,然后抱抱我,就离开了。不久,母亲把我送进了一家天主教孤儿院,那里有些凶狠的母夜叉老是盯住我不放,因为我尿床而打我。这也是我讨厌修女、上帝和宗教的一个原因。但是后来我发现比她们更邪恶的还多的是。因为几个月后,我被撵出了孤儿院,母亲把我送进一个更糟糕的地方。那是一家救世军开办的儿童教养院,那儿的人也同样憎恨我,也是因为我尿床,而且还有一半印第安血统。我还记得一个女护士经常管我叫‘黑鬼’,还说印第安人和黑鬼没有任何区别。妈的,她可真是一个邪恶的浑蛋!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她经常在浴盆里装满冰凉的冷水,把我扔进去,按着我不让动,直到我冻得浑身发紫,差点淹死。那个婊子后来终于被人告发了,因为我得了肺炎,小命也差点丢了,在医院里住了将近两个月。在我病重的时候,爸爸来了。我病好后,他把我带走了。”
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父子俩住在里诺附近的家中,佩里去上学。他回忆说:“我读到三年级就打住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进过学校。那年夏天,爸爸造了一辆颇为原始的拖车,他称之为‘房车’,里面有两个铺位和一个小厨房。炉子非常好,你可以在上面做任何吃的。我们自己烤面包,我常做果酱,苹果酱、山楂酱之类的。在后来的六年中,我们俩走遍了乡野,从未在一个地方停留很长。因为在一个地方待的时间一久,人们就开始以异样的眼光看爸爸,仿佛他是个怪人似的。我讨厌这样,也很受伤,因为那个时候我还很爱爸爸。尽管他有时对我很粗暴,但我爱他,所以每次搬家时,我总是很高兴。”我们从内华达到怀俄明,又到爱达荷、俄勒冈,最后到了阿拉斯加。在阿拉斯加,特克斯教儿子如何淘金,怎样在雪水汇集的溪流沙床淘金;在那里,佩里还学会了打枪、剥熊皮,做陷阱捕捉狼和鹿。
“天啊,那儿冷极了!”佩里还记得,“晚上爸爸和我抱在一起睡,在毛毯和熊皮里缩成一团。早晨,天还没亮,我就忙着做早餐,蜜汁小饼、烤肉,吃完了我们就得出去工作。如果我没有长大,那么一切都好;但随着年龄增长,我对爸爸的感激之情就日益减少。在有的事情上,他什么都懂,但有的却一无所知。他对自己儿子各方面都缺乏了解。譬如说,我第一次拿起口琴就会吹,吉他也是这样。我有天生的音乐才能。但父亲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从不关心。我还喜欢读书,喜欢扩充自己的词汇量,喜欢写歌,而且也能画画。但是我从未从他或者别人那里得到任何鼓励。许多个夜晚,我彻夜难眠,一方面是为了控制我的膀胱,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无法停止幻想。每当天气冷得难以呼吸时,我就幻想夏威夷,想我看过的电影,我多么希望跟多萝西·拉莫尔一起去夏威夷,那儿阳光明媚,衣服都是绿草和花朵做的。”
一九四五年大战期间,一个温和的夜里,佩里来到檀香山的一家文身店,叫人在左手臂刺上了一幅蛇和匕首的图案。他去那里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和父亲吵了一架,接着搭便车从安克雷奇来到西雅图,在船员应征处找到一份水手的工作。“如果我事先知道后来要遭遇的事情,我是绝不会去的。”佩里曾说,“工作我倒是很满意,我喜欢当水手,喜欢游遍各地的海港。但是我没防备到船上的那些男同性恋,他们从不让我安静。我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孩,身材又矮小。当然,我自己也可以自卫。但你知道,许多男同性恋可不是柔弱女子,天啊,他们能把台球桌和整架钢琴都扔出窗外。这些‘女皇’们,狠起来够你受的,特别是他们几个结成一伙一起整你的时候,而我只是一个小孩子,这简直逼得你想自杀。几年后,当我参军入伍被派到朝鲜,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我在军队表现很好,不比别人差,他们给我颁发了铜星勋章,但我却从未获得提升。四年后,整个该死的朝鲜战争结束了,我本来至少也应是个下士。但是我却没有当上。知道为什么吗?就因为我们那个军士太霸道,而我又不肯就范。妈的!我恨死了他那套做法,我实在受不了。但是我又不懂,有些同性恋我倒是挺喜欢的,只要他们不对我动歪脑筋。我有一个知心朋友,一个非常聪慧敏锐的人,后来我发现他就是同性恋。”
在辞去船员工作到入伍之前的那段时间,佩里和父亲又和好了。他父亲在佩里走后曾漂泊到内华达州,后来又返回了阿拉斯加。一九五二年,在佩里服完兵役后,老头儿决定结束漂泊不定的生活。“爸爸那时头脑发热,”佩里回忆说,“写信告诉我说他在安克雷奇的高速公路边买了一块地,打算建一所供游人住宿的猎户客栈,名字就叫‘猎人之家’。他让我赶快回来,帮他建房子。他确信我们会因此而发财。嗯,当时我还在部队,驻地在华盛顿州的李维斯堡,我买了一辆摩托车(该叫那玩意儿为‘死得快’),刚一退役,我就出发去阿拉斯加。谁想到开到贝灵汉,也就是州境时,天竟下起雨,我的摩托车打了个滑。”
这一滑就使父子俩的团聚推迟了一年。做手术、住院治疗整整花去了半年的时间。出院后,他住到贝灵汉附近一对靠伐木和打鱼为生的年轻印第安夫妇的森林小屋中。“乔·詹姆斯和他妻子把我当朋友,虽然他们比我大不了几岁,但他们却收留了我,像照顾孩子般照料我,一点儿也不嫌麻烦。因为他们喜欢孩子,当时他们已经有了四个孩子,后来又生了三个。乔和他的家人对我非常好。我那时还拄着拐杖,什么忙也帮不上,成天只能坐着。所以为了打发时间,也为了不吃闲饭,我开始教课,学生就是乔的孩子,还有他朋友的孩子。我们就在客厅里上课。我教他们吹口琴、弹吉他,还教他们书法,大家都称赞我的字写得很漂亮。我的确写得不错,我买过一本习字书,我练啊练,直到写得和书上印的一样好。而且,我们还常常读故事,孩子们轮流读,我随时纠正他们读错的地方。那真有趣。我喜欢孩子,特别是小孩子,那段时光太美好了。但是不久春天来了,虽然腿还很疼,但我得走了。爸爸还在等着我呢。”
没错,父亲是在等他,但并没有闲着。当佩里到达“猎人之家”的兴建地时,他父亲已经独自一人完成了最繁重的工作——清理了地面,砍伐了必需的木材,砸碎并运来了铺路用的石块。“不过他坚持等我到了再动工。那栋房子的每块石头、每根木料都是我们父子俩一点一点弄起来的。偶尔会有一个印第安人来帮忙。爸爸那时简直像个疯子,不管出现什么情况,大雪也好,暴雨也罢,即使风大得能卷起大树,我们也没有停下来歇歇。等到屋子封顶的那天,爸爸乐得绕着屋子手舞足蹈,大叫大笑,甚至跳起了吉格舞。哦,那座房子的确非同一般,能容纳二十人住宿,餐厅里有一个大壁炉,此外还有一间酒吧,名字叫‘图腾柱’,是决定让我演唱以娱乐顾客的地方。一九五三年底,我们开业了。”
然而,企盼中的游客并没有出现。虽然平日里也有一些游客从公路上拐下来,在令人赞叹、充满乡野风味的“猎人之家”前拍照留念,但却极少留下过夜。“有一段时间,我们自我安慰说,慢慢生意就会上门的。爸爸努力招揽生意,他修了个‘怀旧花园’,里面有一个‘许愿井’,还在公路旁竖起了指示牌,但是所有这一切连一个子儿也没赚回来。当爸爸意识到这么做毫无用处,我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浪费精力和金钱时,他开始怪我,指使我干这干那,还总是恶狠狠的,说我没尽到责任,没有做好属于我的那份工作。这一切不能怪他,但也不是我的错。手里没钱,吃的东西越来越少,面临这样的局面,我们忍不住互相责怪起来。到最后,我们父子俩饿到撕破脸正面冲突的地步。爸爸把一块饼干从我手中抢去,说我吃得太多了,是个贪婪自私的浑蛋。他问我为什么不从这里滚出去,他再也不想见到我。他咆哮不止,最后我忍无可忍,我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我的手,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是我的手想掐死爸爸。不过,爸爸很狡猾,是个聪明的摔跤手,他挣脱了,跑去拿枪,然后回来用枪指着我,说,‘看着我,佩里,我是你活在世上最后看到的人。’我站着不动。后来他意识到枪里没子弹,于是开始放声痛哭,坐到地上像个孩子般号啕大哭。我想那时我不再生他的气了,我为他,也为我们俩感到难过。但是那毫无用处,我无话可说。我走到外面去散散步,当时是四月,但森林里仍是寒冬。我走啊走啊,直到天都快黑了,当我回来时,小木屋里黑灯瞎火的,所有的门都被锁上了。我所有的东西都被爸爸扔在雪地里,书、衣服以及所有的一切。我抱起我的吉他,任其他东西都扔在那里,开始向公路走去,当时兜里没有一分钱。大概半夜的时候,我搭上了一辆卡车,司机问我想去哪儿,我对他说,‘随便,你往哪儿开,我就往哪里去。’”
又在詹姆斯家待了几星期后,佩里想出了一个去处:马萨诸塞州的伍斯特。他的一个战友住在那里,或许那个朋友会帮他找一份“赚钱多的工作”。一路辗转,拖延了他向东的旅程。其间,他曾在奥马哈的一家餐馆洗过盘子,在俄克拉荷马州的一家加油站为顾客加油,还在得克萨斯州的一座农场工作了一个月。一九五五年七月,在去往伍斯特的路上,他经过堪萨斯州一座名为菲利普斯堡的小镇,在那里,“命运”又一次“捉弄了他”,他遇见了一个“坏伙伴”。“他姓史密斯,”佩里说,“和我的姓一样,我不记得他叫什么了,反正他就是那种我在路上结识的人。他有一辆车,他说可以最远带我到芝加哥。那天,我们路经堪萨斯州,来到菲利普斯堡这个小地方,停下来看地图。当时好像是星期天,商店都关门了,街上静悄悄的。我的朋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四下张望了一会儿,想出了一个主意。”他建议去附近的钱德勒批发公司偷东西。佩里同意了,两个人破门而入,趁里面没人搬走了不少办公设备(打字机、计算器等)。如果数天后,两个贼在密苏里州的圣约瑟夫市没有闯红灯,他们这次偷窃也许会平安无事。“那天,那些货还在车里,一位警察命令我们停车,他想知道我们从哪儿弄来这些东西。他很快核实后说,我们要被‘送回’堪萨斯州的菲利普斯堡了,又说如果我们喜欢坐牢的话,那儿的监狱倒是挺小巧别致的。”四十八小时之后,佩里和他的同伴发现了一扇开着的窗户,于是便爬了出去,偷了一辆汽车,向西北方向内布拉斯加州的麦库克开去。“我们俩,我和史密斯先生,很快就闹掰了。他后来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我们俩都上了联邦调查局(FBI)的通缉名单。但是据我所知,他们一直没有抓到史密斯。”
那年十一月,一个大雨的午后,佩里乘灰狗长途汽车来到马萨诸塞州的伍斯特,这是一个地势陡峭、道路高低起伏、即便在最好的天气也显得凄凉阴郁的工业城市。“我找到了我朋友的住所,那个在朝鲜时的战友,但是周围人说他在六个月前就走了,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沮丧、失望,简直是世界末日,我当时就是这种感觉。所以我找了一家卖酒的商店,买了半加仑红酒,回到汽车站,坐在那里喝酒,身上渐渐暖和了一点儿。我正喝得爽呢,突然一个男人走了过来,以流浪罪逮捕了我。”这位警察给他登记的名字是“鲍伯·特纳”,这是他瞎编的,因为FBI还在通缉他呢。他坐了十四天的牢,被罚了十块钱,在十一月的另一个下雨天,他离开了伍斯特。“我去了纽约,住在第八大街的一家旅馆里,”佩里说,“那儿靠近第四十二大街。后来,我找了份夜间的工作,在一家一分钱游乐场里干点零活。就在四十二街上,旁边是一家快餐店,我就在那儿吃饭——如果有钱吃饭的话。差不多有三个月,我一步也没离开百老汇区,就因为一件事——我没有合适的衣服穿。我随身带的只有西部牛仔穿的牛仔裤和靴子。也幸亏是在四十二街,没有人在乎你穿什么,那儿的人穿什么的都有。我这辈子从未遇见过那么多怪人。”
在那个闪烁着霓虹灯,充斥着爆米花、煎热狗和橘子水气味的丑陋地方,佩里度过了一个冬天。但是后来,在早春三月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两个联邦调查局的浑蛋叫醒我,在旅馆里把我逮捕了。就那么咔嚓一声!我又被押回了堪萨斯州,回到了菲利普斯堡,还是那座小巧玲珑的监狱。他们给了我一大堆罪名,什么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越狱、偷汽车,结果我被判到兰辛坐五到十年的牢。到那不久我就给父亲写信,告诉他我出了事。我还给我姐姐芭芭拉写了封信。经过这么多年,他俩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吉米自杀了,弗恩跳了楼,我妈去世八年了。除了父亲和芭芭拉,其他亲人都死了。”
佩里挑选了一些不愿放在墨西哥城这家旅馆里的东西,其中一件就是芭芭拉写给他的一封信。这封信看得出是刻意写得简明易懂的,信上的日期是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当时佩里坐牢已近两年:
亲爱的佩里弟弟:
今天我们收到了你的第二封来信,请原谅我没有早点给你回信。我们这儿的天气和你那里的一样,也是越来越暖和,我有些不舒服,但我仍会打起精神来的。你的第一封信真叫我心里不安。我想你一定认为我因此没给你回信。其实并非如此,实在是因为孩子们让我忙个不停,很难找个时间坐下来,集中精力写信。我好久以来一直想给你回信。唐尼学会了开门,每天在椅子和柜子上爬上爬下的,我老担心他会摔下来。
有时,我可以让孩子们在院里玩一会儿,不过我得一直跟他们在一起,怕不小心他们又会摔倒或碰着什么的。其实我哪能老看着他们,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开始满街跑。找不着他们的时候,我会又着急又难过的。也许你也想知道几个孩子长得多大了吧:
身高 | 体重 | 鞋子尺码 | |
---|---|---|---|
弗雷特 | 36英寸半 | 26磅半 | 7码半 窄型 |
贝比 | 37英寸半 | 29磅半 | 8码 窄型 |
唐尼 | 34英寸 | 26磅 | 6码半 宽型 |
你可以看出来,虽然唐尼只有十五个月,但他已经长得很高了。他现在有十六颗牙了,性格活泼,惹人喜爱。贝比、弗雷特的衣服他都能穿,不过裤子还太长了。
我打算尽力写得长一点,所以也许会有许多停顿,比如现在我就得去给唐尼洗澡了,贝比和弗雷特早上已经洗过了。今天很冷,我让他们待在屋里。我很快就回来——
说到这封信的打字,首先我得承认我打字不太行。虽然我有时也帮你姐夫打点工作文件,但是我只能用一根到五根指头来打。我打一个小时,一个熟练的人只要十五分钟就够了。说真的,我既没时间,也没决心去专门把它练好,但我觉得你决心勤练之后字打得这么好真是棒极了。我相信学东西我们(吉米、弗恩、你和我)都学得很快,在其他方面,特别是在艺术上也都有天分。连爸爸和妈妈也是擅长艺术的。
我真心觉得,我们谁也不要去责怪谁,自己的生活应该自己负责。事实已经证明,大多数人早在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懂事了——这就意味着我们这个时候确实懂得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当然,外在环境对我们一生的影响也很大,比如我对修道院的生活是感激不尽的。至于吉米,他是我们兄弟姊妹中最能干的。我还记得他多么努力地工作和学习,而当时没有人要求他,是他自己下决心那么做的。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最终出现那种结局的原因,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但是想到这儿我还是很伤心。他轻生是太可惜了。但人性的弱点是任谁也不容易抑制的,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弗恩以及其他成千上万的人,包括你我在内,因为我们都有弱点。就你而言,我并不知道你的弱点是什么,但我确实觉得——脸脏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去洗掉。
对你,佩里,我是真心疼爱,因为你是我唯一活着的弟弟,是我孩子的舅舅。可是我要说,你对父亲以及对自己坐牢的态度无论如何不能说是公允或健康的。我知道我们谁也不喜欢被批评,对批评你的人有点不满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你为此而大动肝火,那最好还是冷静些。我对下面的两种情况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一是不再收到你的来信;二是你来信准确地告知你对我的看法。
我希望我是错的,我真心希望你看完这封信好好想想我说的话,试着去理解别人的看法。千万别误会,我自知不是什么专家,更不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或自夸受过的教育多,但我确信我是一个有着基本理性、愿意按照上帝和人类所指定的法则生活的正常人。没错,我有时也“走错路”,这很正常,正如我所说的,我是一个凡人,因此有着人性的弱点。但是关键在于,我仍要再指出这点:脸脏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去洗掉。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本身的弱点和错误,因此这里我就不再啰唆使你厌烦了。
首先,我要跟你谈的也是认为最重要的,父亲不能对你做的错事负责,正如你做了什么好事也不是他的功劳一样。不管对错,你做的一切都应该由自己承担。据我观察,你过去几乎一直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很少考虑到外界环境或会伤害到那些爱你的人。不论你是否意识到,你现在坐牢对我和爸爸实在是一件难堪的事,不是指你犯下的那些罪行,而是为你毫无真正的悔过,对法律、人情或任何事没有丝毫的敬意。你在信中指出,你的问题都是别人的过错,而不是自己。我承认你很聪明,你的语言能力很出色,只要下决心去做一件事情就必定做得很好。但是,能告诉我究竟什么事是你想要做的吗?你愿意用努力工作、诚实劳动来换取你向往的人生吗?俗话说“不劳无获”,我敢肯定,这句话你已经听过很多遍了,但今天再听一遍也不会有害处。
如果你想了解爸爸的近况,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他为你伤透了心。为了让你出狱,他愿意付出一切,只要儿子能回到他身边。但是我担心,你一旦出狱只会令他更加伤心。他现在身体不太好,越发老迈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让你“称心如意”了。他过去诚然有不对的地方,他自己也知道,但不论他有什么、去到哪里,总是与你分享一切,而对别人他可不愿意这样。我不是说你要一辈子感激他,或者说你连命都是他给的,可你确实对他不够尊重。我自己是为父亲感到骄傲,我爱他,尊敬他。可他为了儿子宁愿孤身一人,对此我有些难过,否则他也许会和我们住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不必为了他的儿子而孤苦伶仃地待在那辆小拖车里,盼啊等啊,等他儿子回来。我为父亲感到忧心,虽然我用了“我”字,但其中也包括我的丈夫,他也敬爱父亲。因为父亲是个男子汉。没错,父亲是没受过太多的教育,但在学校里,我们也只不过学会了读书写字,而把这些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则是另一回事。只有生活本身能教会我们。父亲经历过人生起伏,而你竟无知地说他没受过教育,不能理解人生问题的“科学含义”等等。一个哇哇大哭的婴儿只要母亲把他抱起来,哄哄就好了。我倒想知道这点你怎么用“科学的含义”来解释?
让你听这么激烈的话,我心里很难过,但是我觉得我必须说出我的感受。我很抱歉这封信必须受到狱方的检查,我真诚地希望它不会对你出狱造成任何负面影响。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明白、应该认识到你给我们造成了多大伤害。爸爸是受伤害最深的人,因为我有我的家庭可以寄托,但你才是爸爸唯一爱的人——换句话说,你才是他的“家人”。当然,他知道我爱他,但是我们之间并不十分亲密,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你坐牢不是件光彩的事,你将无法摆脱这个污点,但你要努力适应并改过自新,别再继续抱着那种认为别人都愚蠢、无知、不明事理的心态。你是一个有着自由意志的人,这使你比禽兽高出一筹。但是如果你继续无视别人的感受而生活下去,那么你就与禽兽无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会使你获得幸福和心灵的宁静。
说到责任,没有人真的愿意承担,但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必须为我们生活的社会与法律负责。当你承担起家庭、子女和事业的责任时,就等于告别童稚时代、迈入成年人的行列。你当然清楚如果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说,“我想成为一个无拘无束的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么这个世界将会乱成什么样呢?我们都有说话、做事的自由,前提是这种自由不会伤害我们周围的人。
好好想想吧,佩里,你比一般人聪明,但你的理智则不知埋没在何方,也许是因为坐牢过度紧张吧。不管什么原因,请记住,你应当为自己负责,也只有靠你自己才能度过这段时间。希望很快能收到你的来信。
爱你并为你祈祷!
你的姐姐与姐夫
芭芭拉及弗德里克全家敬上
佩里将这封信放入他整理出来的宝贵物件中,并不是被姐姐的感情所打动,他才不会呢。他“讨厌”芭芭拉,那天他曾对迪克说:“我唯一觉得遗憾的是,我希望我那该死的姐姐也在那所房子里。”(迪克笑了,同样坦白说:“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第二任妻子也在那里,该是多么有趣啊。她,还有她那该死的家人。”)他之所以珍视这封信是因为他的狱友——“智慧超群”的威利-杰伊,为他这封信写了一段“极其微妙”的分析,密密麻麻地打了两页纸,开头还加了个“读信有感”的标题。全文如下:
1. 她写这封信的时候,希望这是一次对基督教义的动情展现。也就是说,你给她的那封信明显惹恼了她,她有意把另一边脸也给你打,希望这样会让你后悔写那封信给她,而你在下封回信中也无从反击。
然而,很少有人在感情用事时还能成功地阐明一些普通的伦理道德观念。你姐姐的信正体现了这样的失败,因为在写信过程中,她的判断逐渐让位于情绪,她思路清晰、观念正确,但也并非没有偏见、没有个人情绪。那是一种在回忆和挫折感的刺激下产生的情绪;因此,不论她的告诫多么明智,也不可能促使你转变,而只能使你产生在下一封信里报复她的念头。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一个恶性循环,最终造成双方极度的愤怒与苦恼。
2. 这是一封愚蠢的信,源于人性的弱点。你给她的信与她给你的信都没有实现各自的目的。你的信中试图向她解释你对生活的看法以及你受此看法影响的必然性。你的信是注定要被误解的,至少在字面上容易受到曲解,因为你对人生的看法与传统世俗大相径庭。还有什么比一位有着三个子女、“献身”于家庭的妇女更传统的呢????她对一个背离传统的人产生反感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当然,传统中有相当多的伪善。任何有思想的人都很清楚这一悖论;但是在与传统的人打交道时,最有利的策略是不要戳穿他们的假面具。这并不是一个是否坚持自己想法的问题,而是通过这样的表面妥协,你才能维持个人的立场而不致受到传统观念的不断威胁。她的信也失败了,因为她无法洞悉你问题的症结,她无法真正理解目前你所承受的来自环境上、智力上以及逐渐被孤立的各种压力。
3. 她认为:
a)你倾向于过度自怜。
b)你太工于心计。
c)你根本不值得她在照顾子女之际,费心为你写长达八页的回信。
4. 在第三页,她写到:“我真的觉得我们谁也不要责怪谁”,等等。这是她有意为影响她过去一生的人辩护。但这就是全部的真相吗?她是位妻子和母亲,在社会上享有她的地位,多少有些无忧无虑的安全感。穿着雨衣的人是不大在乎淋雨的。但是如果她被环境所迫、需要在街头要饭来维持生计,她的感受又会如何呢?她还会宽恕过去那些人吗?绝对不会。人在受挫时难免怪罪别人,正如成功后就忘了曾经帮助过自己的朋友一样,是司空见惯的。
5. 你姐姐尊敬你父亲,但也因为他特别宠爱你而感到不快。她的忌妒在信中表现得很微妙。她字里行间一直在提示这样一个问题:“我爱爸爸,我一直在努力使他为我这个女儿感到骄傲。但是我只能得到他一丁点儿爱。因为他真正爱的是你。为什么会这样?”
很明显,几年来,你父亲在与你姐姐的通信中,一直被她丰富的情感所蒙蔽。可以这样概括她对你父亲的看法:他是个失败者,虽然对儿子倾注了满腔的爱与关怀,结果却只得到了忘恩负义的儿子的无耻对待。
在第七页,她说她感到抱歉,因为她的信必须被审查。但实际上她根本不这么觉得。相反,她很高兴信件要经过审查官的手。她写信时,潜意识里已经有了一位审查官,她想要传达这样一种想法:史密斯一家实际是安分守己的,“请不要拿佩里来估量我们全家”。
至于什么母亲的吻就会哄得孩子不哭的说法,不过是一个女人的挖苦话罢了。
6. 你写信给她是因为:
a)你勉勉强强还爱着她。
b)你觉得需要和外部世界联系。
c)你可以利用她。
防备与对策:你和你姐姐之间的通信应纯粹视为联系与问候性质。把你信件的主题保持在她所能理解的范围之内。不要袒露你的个人观点。不要使她有所防备,也不能允许她突破你本身的设防。虽然她不能理解你的人生目标,但要尊重她这一局限性,并且记住:她对于你批评父亲的话很敏感。对她的态度要一贯,绝不要让她察觉到你的软弱,不是因为你需要博得她的好感,而是你可能会因此收到她更多这样的来信,这些信只会增强你已经十分危险的反社会的本性。
结束。
佩里继续挑选,他觉得这堆材料太珍贵,舍不得和它们分开,哪怕只是暂时的他也受不了,结果东西越堆越高,摇摇欲坠了。但是他能怎么办呢?他既不能扔下在朝鲜战争中获得的铜质勋章,也不能丢掉自己的高中文凭(这是他在服刑期间重新恢复早已中断的学业的成果,是莱温沃思县教育委员会颁发的),他更不忍抛下那个装满照片的牛皮纸信封,里面主要是自己的留影,从当船员时的小男孩照片(在背面,他潦草地写到:“十六岁,年轻,快乐,单纯”),到最近在阿卡普尔科照的。此外,还有一大堆东西他决定要随身带走,其中有几幅藏宝图、奥托的素描本以及两个笔记本,其中较厚的那本是他的个人词典,不按字母顺序排列,里面都是他认为“优美”、“有用”或者至少“值得记住的”词语。(举一页为例——冥冥:死了似的;语言大师:精通数国语言的;罚锾:惩罚,法院判定的罚金;不学无术:无知;罪孽深重:极恶的;恐神症:对圣地和圣物的恐惧;瞎眼甲虫:生活在石头下面的昆虫;情感冷淡:对人或事都很无情;乐天派:由于快乐而成为哲学家的身人;茹毛饮血:某些不开化民族吃生肉的习俗;劫掠:抢劫、盗窃;春药:刺激性欲的药物;手指巨大症:有特大号手指的;夜恐症:害怕夜晚和黑暗。)
另一本的封面上,有他的手迹,佩里用他那引以为豪的、华美而有点女性化的笔迹写到“佩里·埃德加·史密斯的私人日记”,但这一描述并不准确,因为它不像日记,而是一本摘录集,里面收集了一些很不合理的事实(“每隔十五年,火星离我们就近些。一九五八年是较近的年份”)、诗歌和文学作品的片段(“人非孤岛,孤掌难鸣”)以及从报纸和图书里摘下的只言片语。例如:
“我熟人很多,朋友却很少,而知己就更少。”
“听说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的老鼠药。极其有效,无味无臭,一吞下去就完全吸收,在尸体里也找不到一点儿残余。”
“如果被人邀请做即兴演讲,你可以这样说:‘我简直想不起该说些什么好。在我一生中从不曾有这么多朋友给我如许的快乐。今天这份难得的荣幸我永生感激不尽。谢谢大家!’”
“在二月份的《硬汉》杂志上读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我找到了钻石矿》。”
“一个享受着自由以及自由带来的好处的人,很难意识到被剥夺了自由意味着什么。”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夜晚的萤火虫光,是冬天里野牛的呼吸,是在草地上掠过的一小片阴影,转瞬便消失在日落里。”
——黑脚印第安人酋长鸭足
以上摘要的最后一句是用红墨水写的,边线装饰着绿色的星星,抄写者似乎希望以此强调它“对自己的重要性”。“生命是冬天里野牛的呼吸”,这准确地反映了他对生命的看法。为什么要焦虑?辛苦是为了什么?人太渺小了,只不过是一团薄雾,一片被黑暗所吞没的阴影。
但是,该死的,你应该感到焦虑,为旅馆主人的一纸警告而烦恼:“退房时间为下午两点。”
“迪克,你听见我说话了吗?”佩里说,“快两点了。”
迪克醒着,其实他再清醒不过了,因为他正在和伊内兹做爱。仿佛是在念经,迪克不停地问:“爽吗?宝贝儿,爽吗?”但是伊内兹抽着烟,不吭声。昨天晚上迪克把她带回房间,说她要在这儿过夜时,佩里虽然不情愿,但还是默许了。但是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刺激了佩里,或者对他而言是件“麻烦事”,那就错了。不过,佩里为伊内兹感到难过。她真是一个“傻孩子”——她真的相信迪克打算娶她,一点也不知道迪克正准备那天下午就离开墨西哥。
“爽吗?宝贝儿,爽吗?”
佩里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迪克,你快点儿行吗?两点我们就得退房了。”
今天是星期六,圣诞节快到了,美茵大街上交通拥堵了起来。裹挟在车流中的杜威抬头看了看挂在街道上方的圣诞彩饰——一簇簇修剪整齐的冬青枝上挂满了紫色的纸铃铛——他想起来了,还没给妻子和儿子买礼物呢。他的头脑自动排斥那些与克拉特案件无关的问题。玛丽和许多朋友开始为他如此全神贯注而担心。
一位密友,年轻的律师克利福德·R. 霍普曾坦率地说:“你知道自己怎样了吗?艾尔,你就没意识到你从不谈论别的事吗?”“哦,”杜威回答说,“我现在只能想这个案子。也许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以前没想到的东西,某个新的角度,也许你会替我想出一个新的线索来。该死的!克里夫,如果这件案子破不了,你觉得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不管多少年以后,我都会疑神疑鬼、战战兢兢地;每次发生谋杀案,不管在什么地方,不管二者之间是多么无关,我都会过去查个究竟,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联系。但并非仅仅如此。真正的问题在于,我开始觉得我甚至比赫伯一家更了解他们。他们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挥散不去,我猜我一天弄不清这个案子,他们就会永远跟着我。”
杜威对此案的执著已经导致了偶尔的恍惚与健忘。就在早晨离家时,玛丽还再三叮嘱他,别忘了……但他还是忘了。只是在挤出了购物日拥挤的车辆与人群,驾车沿五十号公路驶向霍尔科姆,经过戴尔医生的兽医院时,他才想起妻子的话。对了,妻子让他一定记得把那只家里的猫“阎王皮特”接回来。皮特是只体重十五磅的虎纹公猫,因其好斗在加登城可是个知名人物。这次它住院是因为与一只拳师犬的恶斗,结果遍身是伤,不得不住院缝针、注射抗菌素。从戴尔兽医院出来之后,皮特躺到主人汽车副驾驶的位置上,一路呜呜叫着来到了霍尔科姆。
杜威现在的目的地是河谷农场,但是他想喝杯热咖啡暖暖身子,于是在哈特曼咖啡馆前停了下来。
“你好,帅哥,”哈特曼夫人说,“想来点什么?”
“一杯咖啡就好,太太。”
她倒了一杯咖啡,“是我认错人了吗?还是你瘦了很多?”
“确实瘦了点儿。”事实上,在过去的三周里,杜威掉了二十磅肉。他的衣服好像是从一位魁梧的同事那里借来的,而他的脸,向来不曾显露职业上的疲倦,现在看起来却像个陷入神秘追求不能自拔的苦行僧。
“你觉得怎么样?”
“很不错。”
“可你看起来气色有些不好。”
杜威无话可说。比起调查局的几位同事——邓茨、丘奇与奈,他还没坏到哪儿去。当然,他的身体至少比哈罗德·奈要好,后者正患流感,发着烧,但还是在尽职尽责地干。这四个疲倦至极的男人已经核查了大约七百条线索和流言。例如,杜威就花了两天的时间努力追踪那两个幻影般的墨西哥人,但徒劳无功,累得要命。保罗·赫尔姆先生坚称那两个墨西哥人曾在谋杀案发生前的傍晚时间拜访了克拉特先生。
“再来一杯,艾尔文?”
“谢谢太太,不要了。”
但她已经拿起了咖啡壶,“我请客,长官,看看你的脸色,你需要它。”
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上,两位蓄须的农夫正在下棋。其中一位站起来,走到杜威坐着的柜台旁,说道:“我们听说的那些事是真的吗?”
“那得看你听说的是什么。”
“就是你抓的那个家伙。在克拉特家晃悠的那个。就是他干的。我们就听到这些。”
“我想你们听错了,老伙计。”
那个乔纳森·丹尼尔·艾德里安,因为私藏武器现在仍被关在监狱里,而且过去他确因精神病被托皮卡州立医院拘禁过一段时间,然而调查员们收集的资料表明,他和克拉特案的唯一联系就是他那令人不快的好奇心。
“噢,如果不是他,那你干吗不去抓真正的凶手呢?我们家的女人,连上厕所都不敢一个人去。”
杜威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质问,这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他一口喝完第二杯咖啡,叹了口气,笑了。
“告诉你,我不是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你为什么不去抓凶手?我们交税养你们就是让你们去干这个的。”
“住口,你这个刻薄鬼,”哈特曼太太说,“我们大伙儿应该有难同当。艾尔文正在尽力。”
杜威向哈特曼太太眨了眨眼睛,“你跟他说吧,太太,谢谢你的咖啡。”
那个老农夫等他的发泄对象走到门口,又放了一支冷箭说:“如果你还想竞选警长,别指望我会投你一票。你不会得到我的选票的。”
“浑蛋,闭嘴!”哈特曼太太说。
河谷农场离哈特曼咖啡馆仅有一英里,杜威决定走着去。他喜欢在麦田里漫步。通常每星期他都要在自己的土地上信步走走,消磨一段很长的时间。他希望在那片深爱的土地上盖间房子,种些树,最后再养一大堆孙子。那是他的梦想,然而前不久妻子警告他说那不再是他们共同的梦想了;她说自己永远也不会考虑单独住在“无人的荒郊野外去了”。杜威知道即便他第二天就破了案,玛丽也不会改变主意,因为她亲爱的朋友一家人就在那样的荒野住家里遭了厄运。
当然,在芬尼县,甚至在霍尔科姆,克拉特一家不是最先遭谋杀的人家。那个小社区里的老人们都记得近四十年前的“一件疯狂事”——赫夫纳凶杀案。邮递员萨蒂·特鲁伊特太太,现任女邮政局长克莱尔的母亲,她把这桩凶杀案讲得头头是道:“事情发生在一九二〇年八月,当时天热得像地狱里的油锅。有一个叫图尼夫的小伙子在芬纳普牧场干活儿,他叫瓦尔特·图尼夫。他曾在得克萨斯州的布利斯堡当兵,后来开了小差,他是个流氓,没错,他有一辆偷来的汽车。很多人都怀疑他不干好事。于是一天晚上,警长——当时是奥里·赫夫纳,歌儿唱得棒极了,你知道吗,他还是天堂合唱团的成员呢。一天晚上,他开车来到芬纳普牧场,盘问了图尼夫几个问题。那天是八月三日,天热得像地狱。结果,瓦尔特·图尼夫一枪打穿了警长的胸膛。可怜的奥里还没等倒地就死了。那个杀人魔鬼骑着芬纳普牧场的一匹马,沿河向东逃去。消息传开,方圆数英里的人都集合起来,大概到第二天早上,他们抓到了图尼夫;那些小伙子们怒火中烧,老奸巨猾的图尼夫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去见上帝了,他们一起开枪打死了他。”
杜威自己最初接触芬尼县的凶杀案是在一九四七年。那个案件在他的卷宗里有这样的记录:“约翰·卡莱尔·伯尔克,印第安克里克族人,三十二岁,家住俄克拉荷马州马斯克吉,杀害玛丽·凯·芬利,白人,四十岁,女招待,住在加登城。一九四七年九月五日,在堪萨斯州加登城科普兰旅馆的一所房间里,凶手用敲断的啤酒瓶颈戳死了被害者。”案情简单,破案迅速,因此记载也十分简明。在杜威负责调查的三起谋杀案里,有两起也是同样明显。(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一日,两个铁路工人抢劫并杀害了一个农夫;一九五六年六月十七日,一位醉汉殴打妻子致其死亡。)但是第三个案子,正如杜威曾经叙述的那样,有些不一般:“案件发生在史蒂芬斯公园,公园里有一个乐队表演用的舞台,台下是一个男厕所。嗯,有个名叫穆尼的男人当时正在公园里徘徊。他是来自北卡罗莱纳州的某个地方的过路客。在他走进厕所的时候,有人跟着进去了,那是住在附近的一个男孩,名叫威尔莫·李·斯蒂宾斯,二十岁。事后,威尔莫·李·斯蒂宾斯指认穆尼对他提出了非礼的要求,他因此抢劫了穆尼,把他摔倒在地,用他的头猛撞水泥地面;这还不算完,凶手又把穆尼的头按在便盆里,不断冲水,直到他被呛死为止。但是没有人能解释威尔莫后来的行为。他先是把尸体埋在加登城东北方向两英里外的地方,第二天又把尸体挖出来,重新埋在南面约十五英里远处。后来就一直这样埋了挖、挖了埋。威尔莫像叼着骨头的狗,就是不肯让穆尼入土为安。最后他挖的墓穴太多了,终于被人发现了。”在克拉特命案发生之前,以上这四起案件就是杜威所接触过的全部谋杀案。但那些案子和现在这桩相比,不过是飓风到来之前的风吹草动。
杜威掏出钥匙,打开了克拉特家的前门。因为暖气一直没关,屋里很温暖,地板闪闪发光,散发着一股柠檬味上光剂的味道,令人感觉仿佛今天又是个星期日,全家人不久就可能从教堂回来似的。两位继承人,英格里希夫人和贾乔夫人已经搬走了一货车的衣服和家具,但屋子里有人居住的氛围并未因此而消失。客厅里,一本打开的乐谱《穿过黑麦地,来吧》仍然放在钢琴架上。在走廊,一顶带有汗渍的灰色斯泰森毡帽——是赫伯的——还挂在木钉上。二楼凯尼恩的房间里,那个已经逝去的男孩的眼镜就放在他床头的架子上,幽幽地反射着阳光。
这位警探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逐个走过。他来过这所屋子很多次了;实际上,他几乎每天都到这儿来。从某方面来说,每次来这儿访视对他来说是一种放松,这个地方与他家和办公室不同,那两个地方喧闹嘈杂,而这里却很安静。电话线还是断着的,电话因而也沉默了。大草原无边的寂静包围着他。他可以坐在赫伯客厅里的摇椅上,摇着,想着。他深信以下几个结论是不可动摇的:赫伯·克拉特是罪犯的首要目标,其动机不是基于一个精神变态者的仇恨,就是仇恨和盗窃双重导因;他相信罪犯干得很轻松,杀手们从进入房子到离开,其间只有大约两个小时。(验尸官罗伯特·芬顿医生测量了受害者的体温,以此为基础,推断出死亡的先后顺序:克拉特太太、南希、凯尼恩、克拉特先生。)这些结论凑在一起,他深信克拉特家对杀死他们的凶手必定也很熟悉。
在这次访视中,杜威在二楼的一扇窗户前停了一会儿。他的注意力被远处的景象吸引过去,那是一个伫立在麦秆中间的稻草人。只见它戴着一顶男式猎帽,穿着一件褪色的印花衣裳。(也许是邦妮的旧衣服?)风吹动衣衫,稻草人前后摇摆,这使它看上去如同一个在严冬十二月的麦地里孤独跳舞的鬼魂。杜威突然想起了玛丽对他讲的一个梦。前两天,玛丽搞砸了杜威的早餐,鸡蛋里加了糖,咖啡里放了盐,她说这全怪“那个可恶的梦”,那种恐惧白天还挥之不去。“那个梦太真实了,艾尔文,”她说,“就像现在,在厨房里,我正做着晚餐,突然看见邦妮在门口站着。她穿着一件蓝色兔毛毛衣,看起来既美丽又可爱。我说:‘哦,邦妮……亲爱的……自从发生了那件可怕的事,我一直没见过你。’但是她没有回答,只是像往常那样羞涩地看着我,在那种情形之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我说:‘亲爱的,过来看看我为艾尔文做的晚餐。一锅秋葵汤,里面还有小虾和新鲜的螃蟹。就快做好了,过来吧,亲爱的,尝一尝。’但是她没动。她站在门边看着我,然后——我不知道怎样描述才算准确——她闭上眼睛,开始摇头,非常非常的慢,同时还绞着双手,非常非常低地小声嘟哝。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这副场景让我的心都碎了。我从没有这样伤心过。我抱住她,说:‘求你了,邦妮!哦,别这样,亲爱的,别这样!如果有人能够见到上帝,那个人就是你,邦妮。’但是我无法安慰她。她摇着头,绞着手。后来我听见她说什么了:‘被谋杀了!被谋杀了!不,不,没有比这更惨的了,没有比这更惨的了,没有了。’”
莫哈韦沙漠深处的一个晌午,佩里坐在一只草编箱子上,正在吹口琴。迪克站在第六十六号公路的黑色路边,眼睛盯着无边的旷野,仿佛他热情的目光可以迫使汽车驾驶员出现似的。很少有车经过,也没有人停下来让他们搭车。曾有一位要去加利福尼亚州尼德尔斯的卡车司机答应搭他们一段路,但迪克拒绝了。那不是他和佩里所设想的“类型”,他们想要一个独自开着体面的小汽车、兜里揣着钱的单身旅客,一个可以抢劫、掐死然后弃尸沙漠的陌生人。
在沙漠里,听觉常常比视觉敏锐。迪克听见了一辆即将到来、但还未进入视线的汽车响声。佩里也听见了,他把口琴放进了兜里,拿起草编箱子(这是他们唯一的行李,塞得鼓鼓囊囊的,除了三件衬衫、五双白袜子、一盒阿司匹林、一瓶龙舌兰酒、一把剪刀、剃须刀和一个指甲钳外,其余都是佩里的珍爱之物;剩下的物品要么当掉了,要么留在了墨西哥城那个酒吧男招待那儿,或者被托运到拉斯维加斯),与迪克一起站在了公路边。他们注视着,车出现了,渐渐看清楚了,是一辆蓝色的道奇小轿车,里面只有一个驾驶员,是个秃顶、瘦得皮包骨的男子。太完美了。迪克举起手,挥舞了起来。道奇慢慢减速,迪克朝那个男人露出谄媚的笑容。车将停未停之时,司机将头伸出窗外,上下打量迪克和佩里。很明显,他对于眼前的景象有些警觉。(从墨西哥城到加利福尼亚坐了五十个小时的汽车,又在莫哈韦沙漠中跋涉了半日,这两个想搭顺风车的人现在已是胡子拉碴、浑身又脏又臭。)轿车骤然向前加速而去。迪克用手围着嘴,大声喊道:“你这个幸运的浑蛋!”然后放声大笑,一把将行李箱放在了肩上。没有什么能使他真正动气,因为就像他后来回忆的那样,“回到美国真是太高兴了”。无论如何,总还会有人开车沿路而来的。
佩里又掏出口琴(这是他昨天从巴斯托的一家杂货店里偷来的,现在算是他的了),吹起了他们俩的“进行曲”。这首曲子是佩里最喜欢的,他教会了迪克全部五个小节。两个人肩并肩,沿着公路一路唱去:“我的双眼曾看见上帝降临的光辉,他正踏平酿酒的地方,那里储藏着愤怒的葡萄。”寂静的沙漠里回响着两个年轻人声嘶力竭的歌声:“光荣!光荣!哈利路亚!光荣!光荣!哈利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