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障碍”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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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文·格兰蒙写完后,办案人员要求他在每一页的顶上和底下签署自己的姓名缩写D.G.,戴文照办了。时间已过中夜,戴文被直接带进军校禁闭室。军校的几位工作人员已经去过戴文的宿舍,收走了他的全部私人物品,尽数交与警方。
差不多也在此时,9月6日,星期五,凌晨2点,黛安娜·扎摩拉在她的外祖父家中被捕。警方这次没有动用特别行动部队,而是由恰克·沙契处长亲自带了几位侦探。听说戴文已经交代,黛安娜如释重负般地吁了一口气,眼泪随即滚落下来。
几小时后,黛安娜也写下了她的自白。她写得很快,只用了一个钟头:
……1995年12月2日,整个星期六,我们几乎什么事都没有做,一直就在想办法给亚蒂安打电话。我们其实并没有预先策划什么,因为我们当时都非常激动,不可能冷静地思考。所以案发之后,我们一直以为警方很快就会找上门来,因为我们事先根本就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好好地把一切都想想明白。如果说真有什么预谋,大概就是有一次,戴文坐在我身边,一共5分钟吧。他一边安慰我,一边往他的包里捡东西。我们商定由戴文扭断她的脖子,然后把尸体沉入乔·普尔湖底。大约在1995年12月4日,凌晨12点30分左右,我们在戴文家里。戴文本来和亚蒂安约的是12点30分,所以我们晚了。我们那天开的是我父亲的绿色马自达·普鲁泰靳。戴文只是稍稍想了一下大概如何行事,因为他几乎没有时间认真考虑。前一天,他花了很多时间安抚我,根本就不可能去琢磨他到时候该怎么做。不止一次,我在半夜里从噩梦中惊醒。我甚至不敢看他的脸,我觉得他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的脑子里不断闪现出他和亚蒂安在一起的镜头,让我感到非常恶心。我们是在1995年12月4日,凌晨1点35分,在她的家门口和她见面的。戴文是在1995年12月3日,晚上10点30分左右打电话约她出来。她以为戴文约她是又想和她做爱。她上了车,我躲在车的后厢,戴文开车。我记得当时我吓得不行,因为如果你已经知道了将会发生什么事,你在那种时候就不可能信任任何人。我记得我很想倒回去,记得我躺在车后厢里,不敢动弹。戴文后来告诉我说,他也是同样的心情,他很想将车调头,送她回去,但又怕我过后跟他闹。戴文的身上几乎总是带着枪的,我知道他那天带的是9毫米的马卡洛夫。我也知道他带了杠铃。我不认为他真正清楚他将会做什么,我们好像就是开车出去,把该做的做完了事。戴文并没有说过我们要去的具体地点,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他会把车开到哪儿。我们接上了亚蒂安,带着她开了15到20分钟。车后座的上方是空的,所以你如果把椅背放下来,就可以从后厢通到后座。戴文将车开到路边停下,亚蒂安已经把她的椅背放平了。戴文伏过身去,我猜他是假装要吻她,一面又和我打着手势。我记得从后厢爬出来时,正好瞧见他们俩那样,我更加生气。我知道他并不是真的要吻她,但那一幅幅丑恶的画面马上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时,她看见了我,顿时慌了。戴文压在她身上不让她起来,说:“没事儿,我们只是想找你谈谈。”我觉得当时听着他的口气,好像他准备放她一马。我问亚蒂安她和戴文做爱的事,她说她实际上并没有好好做,因为她觉得那是不应该的。我想可能是她说话时看着我的眼神,使我特别愤怒。直到现在,我也只能想起她的眼睛,想不起她的脸。我记得我又开始冲着戴文叫喊,突然之间,所有的一切变得如此真实。我想我当时已经歇斯底里,我叫道:“动手啊,快动手啊!”亚蒂安挣扎着想要摆脱戴文,戴文便和她扭作了一团。我记得当时我很害怕她伤了他,就伸手在背后摸索。我知道杠铃在哪儿。我举起杠铃朝她砸去,但是落空了。我太紧张了,手直哆嗦。大概直到第三次,杠铃才砸到了她的头上。似乎顷刻之间,一切都安静下来,但我还在瑟瑟发抖。我问自己到底做下了什么事,但也明白,现在想要停下来已经是不可能了。而且,就此罢手似乎比彻底解决更可怕。我想不起戴文为什么背转了身去,亚蒂安便趁势爬出窗户逃掉了。我们赶紧开车跟着她。但是没跑多远,她就摔倒在路旁的牧场草地上。戴文提着枪跳出车去,因为他不想留下什么人事后指控我们。他跟着她追,还没等追上她就又跌倒了。他跑回到车里说:“她死了。”我特别害怕,我说:“你敢确定吗?不,她没有死。”我告诉戴文必须开枪,她还没有死。他慌乱得不行,想赶快逃掉,但还是又走回去,因为我逼着他回去。他朝她的头上开了两枪。他跑回来跳上车,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我记得他说出的第一句话是:“我爱你,亲爱的。你现在总该相信我了吧?”我说:“是的,我相信你,我也爱你。”我又说:“我们都干了些什么呀?”他说:“我不知道。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们居然真的干了。”我们就开车走了。……
后来,警方拿着黛安娜的交代找戴文证实时,他只指出了其中的一点。他说亚蒂安的原话不是讲“她实际上并没有好好做,因为她觉得那是不应该的”,而是“她实际上并没有做成……”
次日,曼斯菲尔德警署署长约翰·扬格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9月6日,星期五,黛安娜·扎摩拉和戴文·格兰蒙因涉嫌亚蒂安·琼斯凶杀案而分别被依法逮捕。……曼斯菲尔德警方和大草原警方根据戴文·格兰蒙的交代,在格兰蒙家中查抄到了本案的凶器:几只从25磅到10磅不等的杠铃和一把俄国造9毫米马卡洛夫手枪。……手枪子弹与地区首席验尸官马科·克劳司博士在亚蒂安·琼斯的体内和头发里找到的子弹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