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陷阱 第5节
“男孩子们都回来了,我弟弟比尔很快就到。但是……但是我真的没法儿和亨特家的人讲这件事,就麻烦你跟斯蒂文说一声。”“男孩子们”指的是彼得逊家的两个儿子克雷顿和泰德,“亨特家”就是卡瑟琳娘家。
斯蒂文·亨特听了此事的反应几乎和他的外甥女凯特琳·艾瓦特一模一样:“不可能!她不可能从什么楼梯上摔下来。”斯蒂文对着话筒吼道,“一定是迈克干的。”斯蒂文于第二天飞回美国。
辛西娅·亨特不负彼得逊先生的托付,将噩耗依次传给了她在佛罗里达州的婆婆、卡瑟琳的母亲芙罗妮卡·亨特夫人,以及卡瑟琳在弗吉尼亚州的两个妹妹堪戴丝·冉勃利尼和萝莉·坎贝尔。
星期天下午,验尸报告出炉。
主持验尸的杜尔罕警署首席法医黛波拉·腊迪希博士在报告中写道:“……死者体重58公斤,身高161米……右眼部及鼻梁右侧内有三处青肿及三处擦伤,因为该部位受到周围骨骼的保护,不可能为摔下楼梯所致。”
后来,腊迪希博士在答记者问时解释说,如果是从楼梯上滚下来,脸部受伤部位应该是骨骼比较突出的地方,譬如鼻子、颧骨和下巴等。
报告中继续写道:“前额一处皮肤破裂和轻微青肿,以及耳廓和鼻子处的青肿,可能为摔下楼梯所致……脸部还有数处明显是被指甲造成的抓伤或划伤……口腔内无伤,只有一颗牙齿上有一个小缺口,但无法断定是否在近期造成。”
腊迪希博士剃掉卡瑟琳的头发:“……致命受伤部位为头顶和后脑,共有七道重大伤口,其深度大多从头皮直至颅骨……其中一处皮肉翻卷,其下颅骨骇然可见……疑为金属或硬木质、杆状或棍状凶器所致。”
腊迪希博士揭开头皮:“……颅骨无骨裂,”再锯下头顶盖骨:“脑内零星淤血,无创伤……提取脑组织样品以备进一步的化验。”
法医转向卡瑟琳的双手:“手上沾有些许毛发,指甲缝中有干结血块,但无皮肉屑……右手背一处青肿,左手两道伤口及数处青紫,手腕及肘部多处青肿……当为抵挡攻击时造成的自卫性伤痕。”
“……身体外部其余部分无明显受伤。”
“经解剖……无内脏病变……无血液进入呼吸道或被吸入肺部……颈部左甲状软骨末梢处骨裂并淤血,应为外力卡掐或勒扼所致,而非由摔下楼梯造成。”
“血液中酒精含量007,”即低于北卡罗来纳州法定的酒精中毒标准30%,与泰德·彼得逊关于卡瑟琳因醉酒而失足摔倒的推论不符。
黛波拉·腊迪希博士的结论:“死因为头部遭受重创,当属凶杀无疑。”
杜尔罕警署年轻的血液溅洒运动学专家丽贝卡·瑞德绕着楼梯间上上下下转了两圈,越发失去了自信。她从来没有在现场看见过这么多的血,这么多种不同的血迹图案,多到她简直无从下手。
丽贝卡打电话给她的老师,北卡罗来纳州调查局官员杜安·笛维尔请求帮忙。
杜安·笛维尔穿上特制的靴子和连身工作服,他也绕着楼梯间的上上下下转了两圈。虽然血迹都已经干结,但宅子里的空气中仍然滞留着一股子甜腻腻的腥味儿。杜安首先在脑海里将现场各种不同形式的血痕图案进行了大致的分类:喷溅抛洒式,传递转移式,涂抹擦拭式。
正是那几处较大面积的涂抹式血痕引起了杜安·笛维尔的注意。显然,在警方到达之前,有人曾试图抹掉那些血迹。不过,在杜安几十年的职业生涯中,像这样的涂抹式血迹在犯罪现场是十分少见的。通常的情况下,凶手或者将血迹完全擦拭干净,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或者就干脆原封不动,此即所谓的“all-or-nothing(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彻底)模式”。从犯罪心理学的意义上,像这样的“半截活儿”至少说明了案犯的缺乏经验,说明了警方正在与之打交道的不是一名惯犯。
然而,真正令杜安·笛维尔感兴趣的,是楼梯间的墙壁和硬木楼板上为数众多的喷溅式血滴,最大的若酒盅口,小的如手指头。当然,绝大部分都不是完美的圆形,而以水滴状居多。杜安精心挑选出一共42处典型的血滴图案,一丝不苟地用比长仪(一种带镜头的比例放大标尺仪,其精确度可达十分之一毫米——笔者注)将它们放大到图纸上,再仔细丈量每一滴血的尺寸,计算在到达终极点之前,血滴在空中的角度、速度和经过的轨迹,并进而推算出它们的原始起点,即受害人出血时的位置。
“一般来讲,血液飞溅时在空气中的运动方式符合物理学中最基本的运动学原理。”杜安·笛维尔学究气地向亚特·霍兰中尉介绍着血液溅洒动力学的背景知识,“计算的过程和步骤非常繁琐,目前已经有现成的电脑程序可以减轻工作量。但在进行事关重大、事关人命的计算时,我还是更相信传统的纸和笔的方法。或者双管齐下,用电脑程序验证手算结果。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一般选用食用番茄酱与一定比例的生理盐水混合,作为血液的代用品,以模拟血液以不同的角度和速度抛洒或滴落而形成的图案。”
几天后,杜安·笛维尔计算出,楼梯两侧墙壁及梯级上的血滴来自两个原点,或喷发点,一是在从上往下数第12梯级上方空中约18英寸处,另一点为其下3级楼梯上方11英寸处。也就是说,死者身上的血是从距离楼梯一定高度的空中,而不是从楼梯的地面溅洒到墙上和地上的。这显然不可能用卡瑟琳滚下楼梯时头破血流来解释。从时间或案情发展的角度分析,杜安认为,这应该发生在本案的开头,而且很有可能是凶手对被害者的第一轮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