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十一项要点

打发掉老伊林渥斯之际,已经是过了午餐时分,但此刻我只想坐下来,让耳根子清静清静,并且整理一下思绪。想当然耳,我的确是对伊林渥斯发了一顿滔滔不绝且令人敬畏的牢骚,因为我这个人不讲情面——咳!——而且我信奉对他们无须客气的原则。但我还是向他提出保证——尽管我甚至把他吓得有如见到撒旦似的噤若寒蝉——这件事情他绝对不会沾上任何麻烦,而且他所提供的零星线索想必是有用的。其实在我看来,那些线索根本没用!我所担心的就是这个。情况是一团混乱,而且事情恐怕是纸包不住火、无法秘而不宣的。所以,当伊林渥斯最后一次打翻我老婆的照片,然后高视阔步走出我办公室时,我也绕着室内踱步,并脚踢家具照例借此来放松一下心情。随后,我用力猛击几个按钮。

此刻,一直在门边用大耳朵聆听的帕普金——就是我跟你们提过的那位副官——走了进来。

我说道:

“坐,臭小子。撇开速记员那些舞文弄墨的玩意儿不管,说说看我们手上掌握了什么东西?”

他一如往常地皱起眉头、搔着后脑勺,接着说道:

“我们手上有一位非常与众不同的绅士,长官,对于电影明星和惊悚片类型,他有着错综复杂的情结。我无时无刻不以为他会装腔作势地自称是保安局的米老鼠。我猜想,此人真的是诚实正直吧?他似乎有点诚实过头而显得虚伪,不是吗?”

“不,我认为他是个诚实正直的人。当然了,还是得查一查。我想想看,卡鲁瑟的报告中提到,他有请指纹鉴定小组到电梯里搜索采集指纹。如果伊林渥斯在电梯里头待过——哎呀,刚才我应该问他介不介意留下指印,如果他真的在里头待过的话,那么两边比对后会符合的……他妈的,我早该——”

“这件事我已经安排妥当,长官,”一副非常像是警察吉夫斯的帕普金,用足以令人抓狂的口吻说道。“他下楼时会被挡下来。待会儿我们就可以拿他的指纹来比对了。”

“好极了,好极了,”我说道。“使出你著名的模仿本领,来学一段万事通的模样让咱们瞧瞧,并且说说从伊林渥斯的故事中,你还看出什么究竟来。”

甭想也知道,当然是啥屁也没看出来,不过通常我都会问问帕普金,因为这样会让老子我高兴。此时,他拿出笔记本,随即说道:

“主要的故事大纲,是很容易一点就明的。小韦德、巴特勒、何姆斯、贝克特、普恩,以及两名女孩,共谋设计曼勒宁,想看看他吹嘘夸大自己的冒险经历之后,是否经得起惊吓的冲击考验。他们必须谨慎行事,因为曼勒宁真的待过东方,想必对阿拉伯语有一些了解,而且也不会轻易坠入漏洞百出的拙劣陷阱。计划中的关键人物,当然是‘伊林渥斯博士’,此角必须担负绝大部分荒诞不经的对白——问题是,谁来扮演这个角色呢?他们之中无人适合此角;惟一具备考古学养的何姆斯,因曼勒宁认识他也见过他而不予考虑。我们可以这般依此类推,这方法您是明白的。小韦德有饶舌瞎扯淡的天赋,也具备一些伊林渥斯的学识,但他必须扮演老杰·韦德,因为他长得太像他老爹,而且他也是惟一能扮演老韦德而不引发疑窦的人。曼勒宁虽没亲眼见过本尊,但他应该看过照片上的老爹。贝克特和伊林渥斯一样会说阿拉伯语,但在学识方面和扯淡工夫就不行了。巴特勒有一副好口才,但没有考古学识也不懂阿拉伯语。

“所以他们踢到铁板,没辙了,后来他们才想到可以打电话给演员介绍所,问他们是否有人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完整资历是要会讲语言、懂历史遗迹……”

我说道:

“对演员介绍所来说,这真是见鬼的离谱要求。总而言之,我们知道那家介绍所的公司名号(布兰纳,没记错吧?),因此我们可以拨电话过去。”

“这件事我已经处理好了,”帕普金一边像吉夫斯摇头晃脑地说道,一边拿出另一本笔记本。“雷蒙·潘德洛的完整资料尽在于此。”他话声暂歇,目光毫不客气地望着我。“碰巧,我说啊,这真是太碰巧了,他们知道有个人完全符合客户的要求。”

我用了一些更坏心眼的言辞来回应。

“这么碰巧。如此说来,所以滔滔江水汇集于一地,天文星象交错于一处啰?帕普金,这个说法我不喜欢。”

“还是老样,我自个儿倒是挺喜欢的。让咱们来切入事情的核心吧——请原谅我,让您来切入核心。布兰纳介绍所擅长为私人派对提供特别节目的服务。如果你想在贵千金的宴会上弄来一支舞蹈管弦乐队,或者想帮一个单身汉派对找来十几个歌舞女郎,抑或是需要一个女高音歌手甚至多达一团马戏班演员来做余兴演出,只要一通电话过去,他们就满足你的需求。”

他翻开笔记本。

“雷蒙·潘德洛,32岁,生于伊拉克,父亲是英国人,母亲为波斯人;对英国的风土人情颇为熟悉。教育程度不高,但是天赋异禀。4个月前才从巴格达来到英格兰。”

“哇!”

“是的,长官。我跟介绍所的某个家伙谈过,他本来似乎烦恼得有如芒刺在背,不过现在已经放心多了。10分钟前我跟他谈过了,并且取得一些有用的情报。潘德洛跟他说他(我指的是潘德洛)是英国贵族之子,成年后——成年人的堕落是恶名昭彰、有目共睹——当大英帝国在1919年获权统治该领地时,他去英国学校注册就读,然后担任观光客的导游——请注意,是导游哦——带他们去游览名胜古迹。他21岁的时候前往巴黎;他在音乐厅演唱,同时也扮演一些角色。此外,他还是个专业舞伴。他似乎惹了一些麻烦,根据他的说法,有个女人毫无根据地对他提出控告,说他试图敲诈勒索。”

“我的天啊,帕普金,我就是担心这种事情。”

此刻,我那忠心的猎犬看着我,仿佛在揣测我心里打着什么算盘,但结果他只是嘶嘶作声,接着把话说下去。

“然后他来到伦敦,但4年后回到他的出生地巴格达。大致上就这样了。还有一件事,4个月前他重回本地之后,一直是穷困潦倒。邀请他去唱歌演戏的机会不多。不过,昨天韦德—伙人打电话去介绍所询问有无符合他们需求的人选时,他们自然而然就想到了潘德洛。”

“电话是谁打的?”

“巴特勒。他提供20基尼给出任此角的人,因为这名演员必须临时抱佛脚,赶紧进入状况才行;他是正午时候才打电话的。他跟他们说,叫那个男人下午两点钟到皮卡迫利的酒吧和他碰头讨论细节。昨天晚上卡鲁瑟突然对那伙人提到有个名叫雷蒙·潘德洛的男子遇害时,难怪那个名字没有引起他们任何反应。他们根本没听过那个名字;或是说,他们大部分的人都没听过。”

“喂,你这个卑鄙小人,”我对着他吼叫,“你是对老杰·韦德的女儿意有所指吗?”

帕普金说道:

“好啦,好啦,长官,我不一定是在暗示什么。我只是在概述可能的情况。我的推论是这样的:

“潘德洛谈妥要演出这个角色,如此一来,很多事情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他那染成灰黑的假络腮胡;他要去扮演伊林渥斯博士,而巴特勒和杰瑞·韦德似乎都强烈主张:要扮演学者,一定得戴络腮胡。他的眼镜上面系有黑色缎带;这样看起来便非常有学者风范,就像咱们的朋友菲尔博士一样。他头上朴素的高顶丝质礼帽和身上的晚礼服,是他从事职业舞伴时期的行头,如果您还记得的话,卡鲁瑟在衣服里面找到巴黎的商标。所有的线索全都吻合,即使那些疯狂古怪的小鬼——啊,没有那么疯狂古怪啦,我指的是他们之中的某一个人。您别发火,长官!

“最后,如果伊林渥斯没听错的话,潘德洛一定是比伊林渥斯晚抵达博物馆10分钟左右。之后到11点钟的这段时间里,有某个人杀死了他。话说到这儿,我无须向您指出,若说是有个外来者偷偷摸摸潜入干下了此案其实是微乎其微,虽然是有这种可能性。现在这会儿,所有的演员卡司尽在咱们——尽在您眼下。您以为呢?”

我得承认帕普金说得没错。我将他那番话深思细想了片刻,旋即走到窗口眺望泰晤士河沿岸。然后我问他还有别的事吗?有的。

普金继续说道:

“有了伊林渥斯的说辞,关于卡鲁瑟昨晚碰上的怪事,绝大部分现在都已获得合理解释。是绝大部分哦!我们可以把整个故事连贯起来。不过,还是有几个论点是无法解释清楚的。其中有的说不定很重要,有的却不然。您得把那些小鬼抓来申斥一番;当然也包括那位忠心耿耿的普恩,他可能是您心目中排在最前头的主要证人,因为他整个晚上都守在门口,而且从他所站的位置,可以将大厅看得一览无遗。所以啰,这些论点有些您可以一眼就马上厘清,有些却可能棘手得费一番手脚。

“就在他们从霍斯金巡佐手中夺回真正的伊林渥斯之后,昨晚那帮人关掉电灯,以飞快的速度撤离博物馆,并且做了一件事:他们一起约定好,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会矢口否认昨晚去过博物馆。他们担心的是伊林渥斯;他们在老杰·韦德的宝贝博物馆里恶搞,而且还把伊林渥斯锁在电梯里头,这些事情,他们希望他不会告诉老杰——他们认为巴特勒或许可以把伊林渥斯安抚得服服帖帖。不过,他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一桩谋杀案,除了两个人之外。这例外的两个人,一个是巴特勒,另一个则是凶手;据我所知,巴特勒搞不好就是凶手。至于其他人嘛——嗯,恐怕我也心存质疑。”

帕普金的语调显得沾沾自喜。

我说道:

“你把我当作傻瓜啊?他们当然是毫不知情。要不然的话,普恩若知道有一具刚死的尸体被塞在马车里,他就不会兴高采烈地在黑暗中跳舞、咏叹那一群亡灵了。你说对了。普恩是深爱着那个女孩,而且对大伙儿也同样是忠心耿耿。但是——”

“但是,正如您所说,”帕普金伶俐地插了进来,“这会儿,命案之事已经曝光,他们非谈谈不可。因此我建议您锁定这几个论点。我刚才说过,其中有几点可能很容易理出头绪。我已经作好一张表单,伊林渥斯博士的故事所无法解释明白的要点,全都列在这张表单上头。您的副本我也准备好了,”他将副本推过桌面,“如果您允许的话,我现在可以来检视一下。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要点牵涉的是实际面,而第二部分涉及的是理论面。请容我继续叙述下去:

第一部分:

一、博物馆正门内的煤灰足迹,也就是卡鲁瑟在地上发现的那些无法辨识的污点,究竟是怎么来的?

注释:死者的鞋底覆盖着一层煤灰,因此足迹想必是他所留下来的。他踏入博物馆之前究竟待过什么地方,才会在白色大理石地上留下足迹?

二、那张在曼勒宁口袋中寻获、并打字写道‘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等等的便条,究竟是怎么回事?

注释:用何姆斯的打字机所写,根据曼勒宁的说辞,是在何姆斯公寓捡到这张便条,与伊林渥斯所认知的伪‘谋杀’说法完全无法吻合。

三、卡鲁瑟所发现的一大块煤炭,毫无来由地被投掷在市集陈列室的墙上。这是怎么回事?

注释:此事伊林渥斯没提到,也没别人提起过,可见此事和命案似乎并无关连。最适当的盘问人选是普恩和贝克特,前者所在之处可以将大厅瞧个一目了然;后者在10点35分(左右)正好待在市集陈列室,当时伊林渥斯博士则抵达博物馆。

四、那副黑色的假髭须究竟有什么样的奇异经历?

注释:这副要由贝克特佩戴的髭须,依据何姆斯的说法,是昨晚稍早连同匕首被何姆斯放置在大厅的楼梯某处。它和匕首似乎一起消失不见。后来,贝克特在博物馆的地上找到它;接下来,我们不知它何去何从,但卡鲁瑟却在原先置放匕首的上锁玻璃陈列柜里找到它。这事有什么含意?可盘问在那里值班的普恩。

五、众人于11点钟之后的某个时刻离开博物馆,而蜜丽安·韦德为何后来又重返博物馆?

注释:卡鲁瑟在12点25分发现尸体之后没多久,蜜丽安·韦德返回后墙栅门。门是上锁的,但她有钥匙。她把卡鲁瑟误认为罗纳德·何姆斯,并且说道:‘我看到你这儿有亮光,但我想你不应该在这儿的啊。我以为你已经回你公寓去了;我正要过去那里呢。有什么不——?’在之前那一段时间里,她人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返回现场?

六、她返回博物馆之后,当卡鲁瑟告诉她现场有命案发生时,为什么她打电话给人在何姆斯公寓的哈莉特·克尔顿——而且还掩饰自己的声音?

注释:如果她只是想通知、警告他们有命案发生,为何不是对他们任何一个人不假思索地冲口而出?似乎没有这么做的理由。

七、(最后一点)那本食谱和本案有何关联?

注释:此为不必要之物。

“我认为,”帕普金审慎地板起脸孔说道,“以上这些便是需要注意的论点。当然啦,用意只是要让故事可以连贯起来,并且合情合理。对了,我遗漏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潘德洛踏入博物馆的时间约莫是10点45分,而巴特勒在马车里发现尸体的时间大概是11点左右,在这15分钟内,每个人的行踪为何?您知道的,这份表单文件只是拿来消弭疑点用的。不过,我还是诚心诚意地建议,一旦您找出这些疑点的解答时,您就等于知道凶手的真面目了。”

“你真是贴心啊!”我告诉他,就算没有变出这份别致的表单文件或条例事项,这个道理不用他说我当然也明白。帕普金这个家伙啊,凡事到他手上皆会被列成一份清单。哈!“这么说来,”我说道,“在这个案子上面,咱们尚未盘问任何人,你就已经洞察先机、可以先发制人了。”

接着他又说了一堆废话,内容无非是我身为警署的一员,心里怎能事先没有个盘算。但我非常不客气地叫他闭嘴;我跟他说,假如他还有别的提议,就请快说吧(仿佛我这个人对他心存偏见似的!)。好啦,他那份表单的第二部分如下——我拼命忍住不生气;直到现在,我仍然满腔怒火即将爆发:

第二部分:

八、昨天下午5点钟,伊林渥斯博士收到杰佛瑞·韦德的电报。这电报是怎么回事?

注释:这份从南安普敦发出来的电报,邀请伊林渥斯当天晚上10点半到博物馆,并且表示杰佛瑞·韦德大概能够提早回来。显然他未能如愿以偿;当时他人在哪里?这其中有何含意?

九、昨夜雷蒙·潘德洛为何那么晚才到达博物馆?

注释:这一点很关键,虽然其重要性不像其他论点那么显眼。原本被设计要扮演冤大头的曼勒宁,受邀在11点抵达博物馆。可想而知,为了检视场地以及和其他人进行排演,潘德洛一定有被告知到达的时间要提早许多。这个道理连3岁小孩都知道。但是,他却一直到10点45分才出现,离预计开演的时间只剩下15分钟。事实上,我们知道伊林渥斯——他先到而被误认为潘德洛——在普恩和杰瑞·韦德两人眼中已经是迟到甚久。

十、这群人当中,有谁是医科学生,或者具备解剖或外科手术的特殊学识?

注释:分局法医马斯登医师的证词指出,呈弯形的刀刃能一刺贯穿心脏,若非令人啧啧称奇的歪打正着,就是凶手具备医学知识。

十一、(最后一点)伊林渥斯博士进入博物馆之际,蜜丽安·韦德在地窖干什么?

趁他尚未发表一本正经啰唆琐碎的注释前,我就此打断他的话。说到这11项要点,其中有3项是直接指涉蜜丽安,这让我很不爽。听我说,这个女孩我很熟;如果你们想知道原因的话,我告诉你们这个令人难堪的实情吧:我是她的教父。把别人惹毛一向是老杰的拿手好戏,而且他还乐此不疲。不过我了解他的心智古怪爱开玩笑,所以我从不跟他计较。至于这个女孩嘛,她是有可能变成令人振奋上火的小辣妹;事实上,我不能说她没有那方面的特质,当我读到卡鲁瑟的描述时,我心里想的正是这么回事。但是,像这样的事件,她绝对不可能会沾上边的。

帕普金说道:

“这宗命案,他们全都搅和进来了。我对您的教女并无任何指控。我只是提出问题;当时她在地窖干什么?我会提起这件事,只是因为在本案中,煤灰的气味可说是无所不在。我个人觉得这一点可能很重要。”

“是的,但这关地窖啥事?这个该死的地窖一定跟她有什么牵连吗?有什么证据指出她待过地窖?”

“您相信伊林渥斯的故事,是吧,长官?”

“就算我相信吧,那又怎么样?”

“好极了。他的陈述是——我的笔记本这儿有记载,而您也可以在速记员的报告书上找到——他说,当他正要走向馆长办公室的时候,发现楼梯左侧的门是开着的,并且有一位身穿红色女装的年轻女士从那里走进来。现在再来看卡鲁瑟的书面报告。那扇门是通往地窖,而且只通往地窖。因此那时侯她待过地窖。我的证明到此结束。我并未指控那个女孩任何罪名,我甚至没说这件事必定事关重大;我只是指出她在地窖那里待过。当务之急,是该做决定的时候了。您要下达什么样的指示呢?”

我真是恨透了帕普金那张脸。

“职务上,我会交给海德雷全权处理,”我说道,“并且让年轻的贝兹协助他。不过从此刻起,一直到我将疑点理出一些头绪为止,此案还是先由我来负责。替我拨电话给老杰·韦德,别找任何借口推托。现在就给我快滚吧。”

我的工作忙得不可开交,但此刻所有的业务都得暂放一旁。我坐下来,耳朵听若罔闻,脑筋不断思索。不管我跟帕普金说了什么,这个案子怎么回事,你们可都瞧清楚了。从许多你们也早已察觉的迹象来看,我确信蜜丽安认识潘德洛那个家伙;我会如此确信,是凭借着一个小小的线索,而这个小线索没让帕普金的高鼻子给嗅出来,即使他在陈述要点时有提到过。当她得知命案发生,并且看见潘德洛的尸首时,为什么她要掩饰自己的声音打电话给哈莉特·克尔顿?

好吧,我是不认得那个姓克尔顿的女孩。说老实话,自从蜜丽安开始女大十八变、变成一个令人垂诞欲滴的小太妹、而且对任何事情都摆起臭脸嗤之以鼻之后,我就有三四年左右没见过她了。我惟一想得到的事情,就是她这个人胆大包天,这次的案子便是一例。按照大家的说法,克尔顿这个女孩是她的闺中密友。过去18个月来,她和蜜丽安待在海外比较落后的国家,而且她们一起搭船返乡,说不定她知道一些内幕。潘德洛从巴格达来到英格兰,那是4个月前的事。蜜丽安从巴格达回到英格兰,那是一个月前的事,而且才刚踏上国土就被老杰勒令前往诺福克的姑妈家——那位姑妈正在船上等她自投罗网——直到老杰自己回国后再来收拾残局。当你离乡背井和亲友分开几近两年时,没有好借口是不会干那种事的。终于,一张内容提到蜜丽安的剪报,出现在潘德洛的口袋里;卡鲁瑟也表示,众人当中显然有人对“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有所反应,而那个人就是哈莉特·克尔顿。蜜丽安见到尸体时,似乎是认得死者的脸,她的反应和克尔顿如出一辙。从所有这些尚未能证实、且不为外人道的细微迹象来看,一个惊人的大发现就此诞生了。

我不太懂女人,也只娶过一个女人,但总而言之,人们之所以会吹嘘自己有多懂女人,目的无非是要创造出警惕世人的箴言。不过啊,有两件事我可是清楚得很:其一,会喜欢戴圆顶礼帽、耍戏法这等行业的女人,我一个都没遇过;其二,除非是某种极其私人的因素,否则能够忍住不惊慌尖叫的女人,我一个都没见过。昨天晚上,蜜丽安一逮到机会,就偷偷摸摸来到电话旁边。这是可想而知、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如果她胆战心惊的理由,只是因为有一具尸体出现,而非那具尸体有某种特殊意义的话,那么她应该是打电话至众人聚集的何姆斯公寓,对任何一个接电话的人冲口而出:“有大麻烦了,大家要有心理准备,赶紧编好应急的说辞;他们已经在这里发现一具尸体了。”然而,这不是她的第一个念头。不,不是的。她第一个念头是私下找克尔顿商量,提醒克尔顿某件其他人不知道的事情。而这件事万万不能被别人知道。如果她在电话中说:“我是蜜丽安,”那她只得先讲一些寻常消息,这意味着在卡鲁瑟逮到她讲电话之前,她根本来不及将特殊讯息放出去。她想要说的并非“这里有一具尸体,咱们全都惹祸上身了”;而是“潘德洛死了,你所知道的一切事情都必须守口如瓶”。在她眼中,这个麻烦更为棘手。因此她要找哈莉特时,才会将自己的声音伪装起来。

听懂了吗,你们这些小呆瓜?尽管帕普金嗅到一些蛛丝马迹,但是一个牢不可破的事实已是昭然若揭:有一件事非常重要,在蜜丽安心目中,它重要到必须先跟哈莉特谈过之后,才来告诉其他人凶杀案的消息。有件事她才刚刚知道,那即是死者的身份。这表示她、或者克尔顿、抑或是她们俩,曾经跟潘德洛打过交道。

难道你们不认为她讲电话的方式,便是一个牢不可破的证据?我是这么认为的。由于整个心思尽是想着死者的身份,因此蜜丽安显得神志恍惚,遂把发生命案的事实抛之脑后。这种行为,大概是犯下所谓“卤莽轻率”之过的女子会有的举动;但绝不会是犯下杀人罪的女子会有的表现。

尽管如此,这当然还是一桩令人不愉快的案件;而当他们告诉我老杰·韦德已经在电话线上时,我并没有觉得舒坦些。我决心一鼓作气,好好面对眼前的局势。我开口说道:“哈啰,老杰!”而他咆哮着说:“哈啰,老赫!”他那高亢嘶哑、咄咄逼人的声音,并未因电话的传递而变得短促发颤,你得将听筒拿离两呎远。情况是有些不对劲。当我说:“你知道我打这通电话的来意”时,他的反应一反常态:也就是说,以往提出一个相关问题时,他通常会回答:“天气不错嘛,你说是吧?”接着假装得了老年痴呆症而不明其意,直到你又说:“喂,你这个天杀的老蠢蛋,先拿铁锤把自个儿敲醒,再来回答我的问题吧。”他才会以平常语气回应:“啊,这才像话嘛!”接着哈哈大笑,旋即导入正题。

出乎意料地,这一次,我听见他低声嘀咕:

“嗯。电话一响,我心里想应该是你,”他停顿了好一阵子,害我以为电话断线了。“这案子真叫人不舒服,老赫。你忙吗?”

“忙得不可开交。”

“噢,我只是在想,假如两点钟你可以过来我这儿,我现在人在博物馆。潘德洛的房东跟我联络了,她说她手上有很重要的线索。老赫啊,情况很糟糕,真的非常非常糟糕。”

这是我认识他以来,首度觉得他讲起话来老气横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