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现场
柳飞云打开书房的窗户,一阵清新的空气飘了进来。
他站在窗台旁说:“理论上打开院门有三种可能:其一,是某人有备用钥匙,他可以在任意时间将栅栏门打开;其二,是某人在夜里潜入蒋师傅的卧室,偷偷拿走钥匙;其三,是下午他进入书房,从蒋师傅的外套里得到钥匙,然后从窗户跳出打开大门,完事后原路返回,将钥匙放回原处。”
张警官坐在书桌后,说:“我对第一种可能有些疑问,就算凶手从会馆拿到备用钥匙,但从你的记录上看,从下午到晚上没有人走出别墅……”
“你先等一下,”柳飞云打断了他的话,“你认为凶手不会在夜里打开院门吗?”
“如果我是凶手,我一定会事先打开院门,我不会在夜里背着尸体用一把不常用的钥匙打开一扇并不熟悉的大门。凶手一定会先试一试钥匙,这也是人之常情嘛。”
柳飞云想了想,说:“有些道理,但凡事不能绝对化,也许凶手做事有背常理,这一点等会馆那边的调查结果吧。你接着往下说。”
“第二种可能很难成立,凶手两次潜入蒋师傅的卧室而没有被发现,这很难说通。还有,昨夜你嘱咐所有人关好门窗,刚才蒋师傅也亲口确认过这一点,所以不会有人潜入蒋师傅的卧室,偷偷拿走钥匙。”张警官略作停顿,他看到柳飞云点头同意后接着说道,“我比较认同第三种可能性,某人下午进入书房,从蒋师傅的外套里得到钥匙。”
柳飞云说:“如果第三种推断的可能性最大,那么嫌疑人可以缩小到两个,分别是白秀清和段新宇。”
“稍等一会儿,”张警官站起身说,“我先给会馆那边打个电话,确认备用钥匙是否有使用的记录。”
“调查个人背景资料的时候,请顺便询问他们与美国恒信财团是否有业务上的往来。”看到张警官的疑惑,柳飞云把名字写在一张纸条上,补充道,“Johnson目前就职于那家美国公司。”
几分钟后,张警官回到书房,说:“现在可以确认,没有人动用备用钥匙,那把钥匙一直锁在专用的柜子里,外人无法接触到,会馆已经开出了书面证明。业务往来方面的调查还需要一些时间。”
柳飞云说:“看来你的判断是正确的,打开院门的人可能是白秀清或段新宇。下面我们去1号房间看看吧。”
两个人穿过楼梯,先后走进Johnson曾经住过的房间,屋内一片凌乱,两张床都有睡过的痕迹。柳飞云自嘲地说:“我曾经一度认为这间屋里必定有密道,甚至连床都移开了,但最终毫无所获。”
张警官眉头一扬,说:“就像绫行人‘馆系列’描述的那样?”
“没错,一个人怎么可能在密室中消失呢?”柳飞云说,“我建议你让警员再仔细找一遍。”
“可以考虑。”张警官走到床边,打开那扇宽大的窗户,他探出头向楼下张望,然后仰头观察屋顶,片刻之后,他走进卫生间,做着同样的动作。忽然,他对柳飞云说,“Johnson也许是从窗户爬下去的。”
“我觉得可能性并不大。”柳飞云回答。
“你注意墙边的铁架子,Johnson可以从窗户爬出去,顺着脚手架到达一楼,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之前我们对白秀清的判断就存在误差。”张警官说。
“这条路线我曾经考虑过,基本没有可能,我前晚进入房间时,大门和窗户都是反锁状态,Johnson即使从窗户跳出,也不可能从外面将窗户锁上,另外他为什么要这样做?目的是什么?”
“找出凶手后,动机自然就会迎刃而解。”张警官说:“你看过有栖川有栖的《第四十六号密室》吗?”
柳飞云说:“机械密室?”
“Johnson在外面将窗户锁上。”张警官说。
柳飞云说:“这可是高难度的技术活,两扇窗户都是塑钢窗,上面是普通的插销锁。据说Johnson是推理小说迷,我估计他知道制造机械密室的方法。”
张警官点头同意,他回到窗前,习惯性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副白色的手套,还没戴上又放了回去。
柳飞云立刻明白他的动作,连忙说:“都怪我,没有及时保护现场,昨晚张助理住过,指纹一类的线索恐怕无法再搜集到了。”
“没关系,我这是职业习惯。”张警官仔细地看着窗户底部的插销,说:“你知道机械密室所需的工具吗?”
“细线和透明胶条。”柳飞云不假思索地回答。
“坦率讲,我根本不相信存在这种密室技巧,即使能够成功,它的几率也很低。”张警官埋头观察着窗户,“这些所谓的密室技巧都是推理小说作者凭想象创造的,在现实中,我甚至还没遇到过一例这样的案子。”
柳飞云回答:“至少我不相信机械密室这种方法,其实制造密室只是一种假象,就如同魔术的原理一样,是掩人耳目的一种手段。”
“据说有一千多种制造密室的方法,拜托,没这么夸张吧。”张警官用手按住插销的周边,然后又走进卫生间做着同样的动作,最后对柳飞云说,“没发现胶布留下的痕迹,插销旁边很干燥,没有黏糊糊的感觉。”
柳飞云将锁柱插进锁孔,反复了几次,说:“不可能是机械密室,插销很紧,用一根细线很难将窗户反锁。”
张警官说:“可以排除制造机械密室的可能性,也就是说Johnson不可能从铁架子这条路线离开房间。”
“除非他有特异功能,否则他无法将窗户反锁。”
张警官又开始寻找新的线索,他拿起空调的遥控器琢磨起来。
柳飞云拉开抽屉,将Johnson的钱夹递给张警官,说:“他把钱夹遗留在屋里,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他离开得很匆忙,或者他是被迫离开这里。”张警官回答,“还有一种可能,Johnson在这间客房里被害。”
“前两种推断不合常理,虽然别墅里没有消遣的场所,但钱夹属于私人用品,更何况里面还有现金和信用卡,Johnson一定会随身携带,不太可能将它留在客房;第二,种被迫离开的可能似乎也不现实,有什么理由可以使Johnson一声不响地离开房间呢?凶手持刀子逼迫?Johnson的尸体上并没有刀伤,凶手总不能先放下刀子,然后再用手勒死Johnson吧?这不合逻辑。”柳飞云说,“我认为最后一种推断可能性较大,即Johnson是在这间客房里被害的。”
“假定这种推断可以成立,那么嫌疑最大的人仍然是白秀清。你在前晚20:15的时候与Johnson对话,这时他还活着,22:30你发现Johnson在房间里消失了,这时他已经被害。这段时间只有两个人在二楼,段新宇在睡觉,除了白秀清,其他人根本就没有作案的可能。”张警官坚持自己的看法。
“前晚还有一处异常。”柳飞云没有继续张警官的话题,“当发现Johnson消失之后,我们曾经在走廊里寻找他的踪迹,在露台前的地毯上有一道痕迹,大约有一米多长,我带你去看看。”
柳飞云走到露台前,地毯上的痕迹已经没有了。“就在这个位置,痕迹已经被踩平了,你认为这痕迹是怎么形成的?”
张警官稍做思考,说:“可能是尸体留下的,当时凶手拖着Johnson穿过走廊,走到这里换了一个姿势,尸体的脚在地毯上留下的痕迹。”
“我也是这么看,”柳飞云说,“你看看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
张警官抬头看了看,他立刻明白了柳飞云的意思。“消防栓在后面,这说明白秀清没有使用密道。”
柳飞云喃喃自语道:“这件事太离奇了,既然没有通过密道,那他会去哪儿呢?3号房或4号房?”
“首先可以排除3号房。”张警官说,“根据你的记录,林泉夫妇和你们同一时间回到客房,第二天比你和李晓峰起得要晚,白秀清没有理由将尸体放到3号房间。”
“4号房也不可能,段新宇还在房间里睡觉,白秀清总不会背着一个死人进去吧,除非他想把段新宇活活吓死。”柳飞云皱着眉头说。
“有两种可能。”张警官说,“其一,是白秀清要比想象中更复杂,他在和我们做游戏;其二,是我们自己考虑多了,他可能走到这里又转身去密道了。”
提起密道,张警官不自觉地摇摇头,他心里很清楚,借助密道转移尸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那条消防通道在本案中没有任何意义。
“看来这条线索又中断了。”柳飞云叹了口气说。
“这栋别墅里还有一个去处你没有想到。”张警官说。
“哪里?”柳飞云睁大了眼睛。
“屋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