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注一掷
坐在电视机前,布莱克看着橄榄球赛,身边还放着一杯啤酒。
看似悠闲,但实际却不是这样。没办法,布莱克是个警察,他时刻都记得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因此可以说,布莱克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并且很久以来一直如此,以至养成了习惯。即使像今天这样的休息日,布莱克也会一边看着球赛,一边仍下意识地工作。
忽然,屏幕上现出一张脸……
以前,繁忙的工作令布莱克错过了很多职业橄榄球比赛,不想今天决赛,他却刚好能够休息——真是好运!其实,布莱克不知道,后面还有好事在等着他。
决赛总是格外精彩,对冠军的向往始终是促使队员激烈竞争的动力,比分交替上升,平局更加令观众兴奋不已。镜头扫过观众席,正如解说员说的那样,观众看得如醉如痴,电视机前的布莱克一样看得津津有味。
那张面孔,似曾相识……
布莱克高中时就魁梧高大,体魄健壮,擅长打橄榄球。他很想上大学,然后在大学里打橄榄球,再当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不管橄榄球奖学金有多少。可惜,事情并没像他希望的那样发展,他没有上成大学,并且后来还当了一名警察。
他是个出色的警察。起初他被分在交通科的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上班之前,他都要看一看失窃汽车的“名单”——车牌号。
多年来记住失窃汽车的型号和车牌号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个习惯帮助他比别人发现更多失窃汽车,尽管他只是个新手。
他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名字、号码和面孔,无一不是过目不忘。
直到现在,他还能记得初恋女友的电话,记得自己每次任务中的一系列编号,记得抓到的第一个犯人的那张脸。离开交通科后,他每每去警察局里的照片室,专程去看通缉犯们的照片。每年,他都会从街上的人群中、游艺场的电梯中,甚至是在买热狗时,发现几个通缉犯。他从未失手过,所以他这次也很自信。
脸色苍白的布莱克,过着简单的生活——单身的生活,他没有结过婚。他神话般的记忆力,他的吃苦耐劳,他的特立独行,这一切赢得了他的同事们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职位也逐渐提升,但以他受到的教育和他的能力来说,他现在的职务已算是顶峰了。
布莱克站了起来。他自然地记住了那个人所在画面中的出口,以此可以判断那人所在的区域,那是FF区。如果赶在比赛结束之前,那么他只要从那个口进去左拐,便可以找到那人——而现在,比赛就快结束了。
布莱克一边穿上鞋,并把枪套挂到肩膀上,一边考虑着这个难题。比赛要是按时结束,他就赶不上在那人离开之前到达体育馆。只有出现平局需要加时赛,他才能赶上。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那里的警察,告诉他们体育馆里有一个通缉犯,需要封锁体育馆,以便把犯人搜出来。
布莱克抿紧嘴唇。他了解那个犯人,了解他过去的全部经历——虽然他只看过一张望远镜拍的照片。但他愿意冒这个险,赌注无疑便是加时赛。
这个通缉犯属于布莱克,不属于警察局。一向单枪匹马的布莱克,这次也要单枪匹马。可是比赛会不会按时结束,那个人会不会逃脱……他耸耸肩。还是那句话,他愿意冒这个险,何况,既然他还在城里,还是有机会的。
想到这里,他连电视也没有关,走出自己的两居室公寓。下楼一钻进汽车,便马上打开收音机,收听比赛的实况转播,然后把车开到大街上,开向橄榄球比赛的体育馆。
他不停地超车,尽力要在比赛结束前赶到体育馆。以他对城市交通线路的了解,布莱克知道哪条路最近,哪条路上行车最少。
收音机里,比赛还在继续。时间就要到了,仍然是平局的结果。他不知道,收音机里观众的叫喊声中,有没有那个人的声音。他会不会不安,已经提前离开赛场了?不会的,他应该是个狂热的橄榄球迷,他会在比赛结束后随着人群一起离开,不会独自先走的。
恼人的红灯,布莱克不得不停下车来。
这时,收音机传来可怕的声音——观众的吼叫声和解说员激昂的声音。平局打破了,一支球队领先了一分,但那不是布莱克喜欢的球队。他气得咬牙切齿,在心里呐喊:加把劲,小伙子们,扳回一分,打成平局,进行加时赛。
红灯变了,他重又飞快地开起车来,耳中倾听着观众的吼叫。他喜爱的球队发起进攻,他默默地祈祷他们能扳平,但可惜的是,这次进攻失败了。布莱克骂了一句。此时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他看来赶不上了……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喜爱的球队再次发起了进攻。布莱克紧张至极,两只手紧握着方向盘。他觉得自己的决定是错误的,刚才应该打电话,而不是自己亲自去。分心的他,差一点就闯了红灯。
突然,他喜欢的球队进攻得分了!比赛平局!就在这时,结束的哨音也吹响了。
布莱克向后一靠,高兴地吹了一声口哨。那个人逃不掉了,注定是他布莱克的囊中之物。他虽然只见过那人照片一次,但刚才在电视上一看到他的脸,就已断定,这个人是属于他的。
他松了一口气,继续驶向体育馆。
现在不用着急了,加时赛开始之前,他肯定能够到达。
于是他开始考虑到达之后该怎么办,怎么对付他。六个星期了,整个美国的东海岸都在寻找他,警察唯一的依据就只有那张模糊的照片。也难怪他会这么大胆、自信,竟然还敢跑来看橄榄球的决赛。
从布莱克第一眼看到那张模糊的照片,就断定警察局的照片室,没有那人的其他照片。他是那种最难抓获的罪犯——一向独来独往,没有前科,没有坐过牢,没有被拍过照,没有留下过指纹。要么是他运气好,要么就是他精心筹划,做第一次同时也是最后一次的大买卖。
布莱克不得不佩服那次绑架行动。
被绑架的人十分富有,而且不愿跟警察合作,不想让警察或联邦调查局深入了解他做的那些事,因为他自己也在违法的边缘。绑架非常顺利,赎金也很快落实,在一个偏远的森林,赎金支付之前被绑架的人便被释放了。绑架者拿到赎金后,立刻溜之大吉。警察唯一得到的,就只有付钱时用望远镜照相机拍出的一张模糊照片。
布莱克始终都很欣赏干净利落的绑架,无疑这是最出色的一次。绑架者带着钱逃跑了,交钱后的六个星期,连他的影子也没找到,全东海岸的警察对他束手无策。但是绑架者却没有料到一点,就是布莱克拥有着出色的记忆力。
布莱克把车停在体育馆停车场,下车后直奔进口。他拿出证件,只一挥便走了进去,一直走到FF区边的过道。走到那里时,布莱克已经气喘吁吁。此时加时赛开始了,激动的观众发出震耳欲聋的狂呼,全都站了起来。
布莱克随着几个小贩走出过道。他向左一拐,上了两级台阶,在那里看着赛场。观众席上已经没有空座了,所以他靠近一排座位站着,尽量混在人群里面。场地上,一个运动员正带球奔跑,跑着跑着,被绊倒在地。
布莱克转过头来,开始寻找那个人。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是,布莱克看到那人还是有些震惊。他只扫了那人一眼,便又重新看回赛场。就那么一眼,足以使他记住所有的细节。
那个人很年轻,不超过三十岁,身材苗条,同时又很结实。一张平常的脸没有什么特点,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对罪犯来说,这是非常有利的条件。他身着一件蓝色大衣,非常普通,里面是一件蓝西服。他戴着一副皮手套,正看得非常兴奋。看上去,他自己也曾经打过橄榄球。
比赛仍在继续,虽然用了刺激的突然死亡法,但布莱克已经对它没有兴趣了。甚至,他希望比赛现在就结束。他正在进行的事情比橄榄球比赛更令人兴奋。而此时,他惊讶于自己的异常镇静和充满信心,他相信自己一定会取得胜利。他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但现在,他这样的自信着,并清楚地知道原因。
一方的进攻奇迹般成功了,于是比赛结束了。观众们喊叫着,向赛场里扔东西。布莱克用余光看到,那人已经开始向出口走去。
他下了台阶,抢在那人之前走向出口。他随着第一批观众走出去,没有回头看一眼,因为他知道,没有别的出口。他迅速上了车,然后转过头注视着人群,寻找那人的身影。
看到了,他正快步走向停车场。布莱克发动了汽车。这种人多车挤的时候,最容易出现差错。只要在这儿不出问题……那人进了一辆小卡车,向出口车道开去,就在布莱克的前面。真是幸运,并没有其他车插在他们之间。布莱克觉得今天运气真不错。他非常镇定自信,生平第一次觉得如此顺利。
可他的一生却总是不顺。先是认真学打橄榄球,但在高中毕业后,突然不打了。他进了警察局,从头干起,慢慢学习、慢慢向上爬。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却始终爬不到顶峰。而今,他的年龄已经很大了,他知道自己已经到头了,再过三个月,他就该退休了。
他跟着那人的小卡车穿过大街小巷。那个人开车很稳健,就和布莱克一样,也是独往独来的人。那么,他们两个单挑的话,结果又会如何呢?
那人停在了一个安静、朴素的小区。这很聪明,他显然不想跟任何犯罪团伙扯上联系。这就是他从来没被拍过照的原因,也是他得以成功绑架的原因。拿到赎金后,他并没有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而是继续着他表面平静的生活。
他把车停在一栋不是很大的公寓前。布莱克尾随他把车停下,下了车,向那人走去,同时打量着公寓的门牌号,似乎在找着某个号码。那人十分仔细地锁好车,还检查了一下汽车的车窗是否关严。当他走上人行道时,刚好跟布莱克面对面。
布莱克突然把他推到汽车边:“别动,你被捕了。”
那人挣扎着,但布莱克立刻用手枪顶住他的肋骨,另一只手则紧紧抓着他的胳膊。
“别动,”布莱克说,“动一动就枪毙了你。”
那人脸色瞬间惨白。布莱克迅速扫了四周一眼,没有人注意他们。
布莱克命令道:“快进大楼。”
他们快步走进楼道里,布莱克紧紧抓着他的胳膊。
“你住哪一层?”
“五层。”
他们走进电梯,布莱克按了五层的按钮。电梯门关上,电梯开始往上升。布莱克把那人推在电梯的墙上,手伸进西装中,掏出一把手枪。布莱克看了一眼这把枪,便将它放进自己的大衣口袋。电梯中非常安静,他们的呼吸声很明显。
那人问:“你是警察?”
“对,我是警察。”
电梯门开了,他们走出去,来到过道。
“哪个门?”
“七号。”
他们沿着铺着地毯的过道前行。楼上有人说话,但过道里没人。他们在七号前停下。
“里面有人吗?”布莱克问。
那人摇摇头。
“要是有人,你就死定了,”布莱克说,“现在我再问你一遍。”
那人回答道:“我自己住,屋里没有人。”
“开门。”
那人慢慢伸手进口袋,掏出钥匙打开门,他们走了进去。
那人想用门撞倒布莱克,却被布莱克一拳打倒在地。他呻吟着,翻身坐起来。
“你想干什么?”他问。
布莱克没有理他,“脱掉大衣。”
那人只好听话地脱掉大衣,布莱克一脚把衣服踢到一旁,探过身,拎起那人,猛地摇晃了两下,用手铐把他铐上。然后退后几步,盯着他:“钱在哪儿?”
那人提高声音说:“你的举止可不像是警察。你是……”
“我是警察,”布莱克平静地说,“还是个干了三十年的警察,但我不想把你带到警局。”
那人和布莱克同时一惊。是的,其实从他在电视上看到那人开始,他内心里就是这样的想法,现在终于说出口了。
布莱克站着,一动不动,仔细回想他刚才的话。那是实话。在他一生中,他始终都在寻找发财的机会。他曾以为会在橄榄球中找到,后来他以为可以在当警察时找到。但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念头和欲望,慢慢湮没在平常的生活中,湮没在作为一个好警察的骄傲中,湮没在他出色的记忆中。然而布莱克知道,这个念头始终都还隐藏在他的内心深处。
人的一生,不知道哪天就会做出让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事。布莱克以为,和他成为职业橄榄球运动员的愿望一样,自己曾经的野心早已消失。而后,他仍然喜欢看橄榄球比赛,也喜欢阅读关于那些运动员巨额薪水的报道。那些巨额抢劫案曾让他连续几星期激动不已,就像别人为女人而激动一样。
那人深吸了一口气,他的脸色和态度都变了。
“我明白了,”他缓缓地说,“我明白了。”
突然,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不再是警察和罪犯,而是男人对男人——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布莱克微微一笑,“你那次行动很出色,你筹划了很长时间,是不是?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筹划得十分精心周到。你没有前科,第一次出手就玩个大的。说实话,我很佩服你。”
“谢谢。”那人干巴巴地答道。
“我要那笔钱。”
这句话毫无疑问,自从他挎上枪套走入公寓,这一点便已经毫无疑问了。嘴上说着佩服那人,但在内心深处,布莱克同时非常佩服自己。他突然感觉自己年轻了二十岁,那些消失了的欲望又回来了。别人都以为他这辈子就这样了,但是还没有。三个月后他退休时,他会觉得这么多年来的辛苦和失望,还是很值得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胜利了,打败了那些比他官运亨通的人。
那人摇摇头。
布莱克狠狠扇了他一个耳光,“别跟我顶嘴,小子,”他咬牙切齿地发狠道,“我也等了很久,比你等的时间长得多。”
“你到底是什么警察?”
“我是个好警察,”布莱克说,“自从我当了警察,就一直是个好警察。我一直都是清白的,从来不接受贿赂。我没有搞过歪门邪道,他们对我无数次地调查,从没发现过一点儿问题。”
那人点点头:“现在你终于等到了一个发财的机会。”
布莱克也点了点头:“和你一样,小子——你从约翰尼那里拿到二十万元,现在是我的了。”
“你看,”那人说,“我为那些钱花了很长时间,用五年时间来筹划,等待合适的机会。当我发现他陷入困境时,就马上抓住机会绑架了他。那些钱是我辛苦挣来的。”
“我也等了很久,比你想象的要长得多——”布莱克说,“我一直在等,为了得到一个真正的发财机会,我放弃了无数次机会。我不能因小失大。这一点上,我们两人很相像,唯一不同就是,现在我是主动的。我问你,钱在哪?”
那人又摇了摇头。
布莱克一下子把他推到椅子上:“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抬起头,怒视着他。布莱克提起他的上衣衣领,看着里面的标签,然后又拎起大衣看了看。他环视屋里,看到一张桌子,走过去打开抽屉,拿出一本通讯簿,看了看里面,然后又看着那人。
“罗纳尔德·奥斯廷,你是不是打橄榄球的?”
奥斯廷没有回答。
“不错,几年前,你是中西部队的左边锋,打得很好,”他停下脚步,看着奥斯廷,“我也打过橄榄球。”
奥斯廷抬头望着他,耸了耸肩:“你说得对,我的确在那支队伍打过橄榄球。”
布莱克仔细打量他,问道:“打橄榄球不是很赚钱吗?你的运气比我好,我连大学都没上成。”
奥斯廷一撇嘴:“可惜我体重太轻了,当不了职业橄榄球运动员。毕业那年,我试图成为职业运动员,但却被淘汰了。”
“所以你就寻找别的发财机会。”
“是的。”
“钱在哪里?”
“我不会说的。”
“你会的,会告诉我的,”布莱克平静地说道,“就在这屋子里吗?”
奥斯廷没有回答。布莱克等待着。
“好吧,我先自己找。如果找到,那就行了。如果我找不到,那我还得回来问你,直到你说出来为止。”
他打开奥斯廷的一只手铐,拉他起来带到床边,将他面朝上推倒在床上,然后把他的手铐在床柱上。他扔下奥斯廷,开始在屋里有条不紊地搜索起来。
他一言不发地搜了很久,奥斯廷一直在床上看着他。搜完后,屋子里一片狼藉。布莱克把奥斯廷从床上拉起来,挪开床又搜了一遍,最后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他最后开口说道:“好吧,看来咱得来硬的了。”奥斯廷抬头看着他,露出惊恐的神情。
“别以为你能熬得住,”布莱克说,“我是个专家,奥斯廷。为了那笔钱,我会杀了你的。你知道这一点,因为你也会为此杀了我。”
奥斯廷说:“你为什么不把我带到警察局去呢?那样你会成为一个英雄。对你来说,那也很不错……”
布莱克摇摇头,“不,我已经老了,再过三个月,我就要退休了。如果我还是个年轻人……但我不是了。”他走向奥斯廷,“好了,我们开始吧。”
他出手很重。奥斯廷咬紧牙关,嘴里却疼得哼出了声。布莱克知道,他可能需要带奥斯廷出去取钱,所以他并没有打他的脸。当奥斯廷晕过去时,他停下来,找到浴室,自己喝了一杯水,又拿着满满一杯水回来,将水泼在奥斯廷的脸上。奥斯廷呻吟着,醒了过来。
布莱克盯着他。奥斯廷是一条硬汉,因为很少有人能够忍受布莱克这几下。
“你是个了不起的小伙子。”布莱克说。
奥斯廷又一撇嘴:“谢谢。”
“可是,你这么硬挺着,又有什么意义呢?”布莱克说,“你要知道,如果需要的话,我会这么折腾你一晚上的。”
奥斯廷从地上爬起来,他的身子一动,脸上就疼得扭曲一阵。他坐在那张椅子上,看着布莱克。
“我不会完全放弃那笔钱的,”他说,“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全部放弃。我费了那么多精力,我非常需要那笔钱……”
布莱克知道他说的是真话。“好吧,”他说,“我跟你平分,一人十万。我只拿一半就够了。”
他们互相紧盯着对方,这时他们的关系又变了。从他们相遇那一刻开始,他们的关系就一直不停地变化:先是警察和罪犯,然后是男人和男人,接下来是拷打者和被拷打者。而现在,他们的关系,却变得谁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样的。
从奥斯廷脸上,布莱克看出他下了决心。
奥斯廷说:“好吧,我知道什么时候该妥协。我们俩平分。”他想笑一下,却笑得非常勉强,“我真希望你在拷打我之前就提出这个建议。”
“我必须看看你是否熬得住,”布莱克冷冷地说,“就像你必须看我是否能够坚持下去一样。在此之前,我们不会达成妥协的。”
奥斯廷点了点头。看来他们之间相互非常了解。
“钱在哪?”布莱克再次问道。
“在一个保险柜里。”
“钥匙在哪?我一直在找那把钥匙。”
奥斯廷微微一笑:“在一个信封里,信封就放在楼下我的信箱中。”
“那么说,我们只有明天才能拿到钱了?银行现在已经关门了。”
“对。”
“我们要等了。”
“你能整晚不睡觉?”奥斯廷说,“只要我一有机会,就会杀了你——你知道的。”
“我可以整晚不睡。”布莱克冷冷地说。
在一片狼藉的公寓中,他们一起等待着,期盼漫长的黑夜快些过去。
布莱克坐在一张椅子上,看着另一张椅子上的奥斯廷。
他们有时还会简单地聊几句。奥斯廷对他讲,他原计划等六个月,然后乘一艘远东公司的船离开。
“你现在仍然可以那么做,”布莱克说,“带着你那一半钱。”
奥斯廷警觉地说:“如果你放我的话。”
“我不在乎你以后做什么——实际上,时机成熟时,我会帮着你走的。我也不想你被警察抓到。”
第二天,虽然是布莱克值班,但布莱克没有给警察局打电话。对此,他的上司早已经习惯了,他可能只是认为布莱克发现了什么线索,一个人去调查了,他十分信任布莱克。
到出发的时间了,布莱克打开奥斯廷的手铐,眼盯着他穿上大衣。
“听着,如果你玩花样,我当场就枪毙你,只要说我是执行公务,就没有人会追究我。你没有别的选择,只有跟我平分这一条路可走。”
“我知道,”奥斯廷看着布莱克,“但我现在想知道你是怎么抓到我的。”
布莱克笑了,“我对人的脸有特殊记忆力,能够过目不忘。在你拿赎金的时候,警察拍到了一张你的照片。昨天我看电视时,在观众席上发现了你。”
奥斯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太偶然了,我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栽在橄榄球上。”
“如果你不是橄榄球迷,那我就抓不到你,”布莱克说,“同样,如果我不是橄榄球迷,也不会抓到你。”
奥斯廷耸耸肩,说道:“我真应该请你跟我一起绑架,肯定会更成功的。”
“对,”布莱克说,“我们不合作真是太可惜了。”
他们出了房门,乘电梯下楼,钻进布莱克的汽车,布莱克指挥奥斯廷开车。
他们很快就到了银行,肩并肩走进去。布莱克眼盯着奥斯廷在登记簿上签名,然后一起走进地下室,看着奥斯廷和银行职员打开保险盒。接下来,没有银行职员什么事,他走开了。布莱克贪婪地看着奥斯廷把盒子抽出来,掏出一沓沓厚厚的钞票,然后接过奥斯廷递来的钞票,放进从公寓带来的手提包中——就是奥斯廷取赎金时拿的那个。
然后,他们锁好保险盒,又一起并肩走出了银行,回到车里。事情进展得如此顺利,可是布莱克却奇怪他们两人现在都在止不住冒汗。
“回公寓吧。”他说。
他们没有走来的路,而是从另一条路回到了公寓,然后停车,下车,上楼。关上门时,他们俩又都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此时他们又变为危难中的伙伴,而不是对手。
“好了,成功了,”奥斯廷说,“你现在仍然愿意和我平分吗?”
“当然。”布莱克说。
他把手提包放在椅子上,拉开锁链,凝望着里面的钱——与其说他屏住了呼吸,不如说他真的喘不过气来。这么多钱,这不就是他梦寐以求的那种机会吗?在他即将退休的时候,这样的发财机会终于来到了。
突然,他用余光瞥见奥斯廷狰狞着向他扑来,连忙躲闪,可惜已经躲晚了,奥斯廷紧紧抱住他,把他绊倒在地。布莱克控制不住,手枪从手中甩了出去,奥斯廷就这样压在他的身上。但奥斯廷毕竟体重太轻了,压不住布莱克,于是布莱克一拳把他打翻在地。起来后布莱克又打了奥斯廷一拳,然后用尽全身力量把他压在身下,不敢让他起来。
就在打斗的同时,布莱克的头脑仍在飞速运转,思路清晰地回想着,心里就如同在大声对着奥斯廷喊话:拿到钱时,我决定杀掉你;可是后来又决定不这么做,因为我知道,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可是现在我必须杀掉你,同样因为,你就是我——你想杀我,夺回这笔钱。
脑海中回响着这些没有发出的声音,布莱克转过头,避开看到自己手上的动作。最后,他站起身,地上是软绵绵的尸体。布莱克努力让自己的呼吸恢复正常,然后却不由得哭了,要知道,布莱克成年后还从来没有哭过。
他呆呆地望着钱,现在它们全属于他。他慢慢向它们走去,想伸出手去拿。
突然,门外传来“咚咚”的撞门声。布莱克猛地转过身,发现门已经被撞开了。于是他伸手去掏枪,可是他忘了枪已经不在那里,刚才已经甩在了不知什么地方。
布莱克认出了不速之客,进来的全部是警察局的人,站在后面的那个就是他们的科长。布莱克一动不动,看着他们冲了进来。
“我们听到你们在搏斗,就尽快赶来了。”科长对布莱克说,“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已经发现了线索呢?”
“听到我们搏斗?”布莱克茫然地重复着,“难道你们一直在监视这里?还安装了窃听器?”
科长笑了:“是联邦调查局告诉我们的。他们做了许多细致的工作,认定是一个运动员干的,所以他们开始在报纸上寻找拳击手和橄榄球运动员的照片。我们昨天才开始跟踪监视他,希望能引他帮我们找到那笔钱。如果没有你,我们还得等很长时间。”
布莱克看到,这时正有一个矮小的年轻人在检查手提包,这个人不用问,肯定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特工对一个警察做了个手势——“看好这些钱,”然后他转过身,充满怀疑地看着布莱克,“你和他一起走进公寓时,我们真是大吃一惊,但科长却坚持说你一定是想从那个人手中骗出那笔钱。”
布莱克看着特工手提包中的钱,不由得又想掏枪,自然又掏了个空。
科长笑着说:“你演得还真不错,你让他相信,你只想得到那些钱,和他平分,而不是要逮捕他。你演得很像,布莱克,真的很不错。”
布莱克凝视着他,不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科长大拇指一挑,指了下那位特工说:“这位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认为,你真的想要这笔钱。他想冲进来,但我没让他那么做。我知道你那么做的原因,因为不那么做的话,就找不到这笔钱。那家伙很强硬,决不会告诉我们钱在哪。所以我对特工说,我们完全相信你。”
布莱克茫然地站着,警察在他身边忙来忙去,一如既往做着程序性工作。
“今早我们跟踪你们到了银行,”特工仍然充满怀疑,目光冷冰冰的,“你们从银行出来后,却没有直接去警察局,这让我们难以理解,但你的上司仍坚持让我们等你。现在请你解释一下,你们究竟为什么又回到这儿来呢?”
布莱克被搞晕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潜伏着什么危险性,只是摇摇头,喃喃地说:“我必须确信钱全部都在这里,我必须弄清楚这一点。”然后他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可我并不想杀死他。”
科长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做事总是那么仔细,连细节问题都要搞清楚,这就是你的风格。别难过,振作起来。你把他杀了,这很遗憾,但是你现在是英雄了,记者们都会去警察局采访你的。布莱克,这是你破的最大的案子,这也是为什么我让你一个人单独处理的原因,因为这样一来,所有荣誉就都归你了。布莱克,你现在当英雄的感觉怎么样?”
“太棒了,真是太棒了……”布莱克看着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他的眼中依旧怀疑。可是这没有关系了,他也只能是怀疑而已,而不会把他怎么样。
布莱克笑了笑,笑容有些疲倦:“我退休后,可以坐下来,一遍遍读着所有关于我的报道。”
于是他走出公寓。现在,他要回家了,要好好睡一觉。
布莱克确实需要好好睡一觉,明天,他将面对蜂拥而来的记者。但是现在,他只想睡一觉。他已经不再年轻,得把失去的睡眠补充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