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去参加圣保罗教堂八点三十分的聚会,路上想到或许会在那儿遇到彼得·库利;但是他并没有出现。聚会结束后,我帮忙折椅子,然后跟一群人一起去火焰餐厅喝咖啡。不过我并没有待太久,十一点的时候就已经到了西七十二街的普根酒吧,因为在晚上九点到凌晨四点之间,通常都可以在这个地方找到丹尼男孩·贝尔;他不是在这里,就是在另一个地方。其他时间呢,你永远不会知道他在哪里。
他的另一个窝是在阿姆斯特丹街上一家名叫“鹅妈妈之家”的爵士俱乐部。普根比较近,所以我先去试试。丹尼男孩果然坐在吧台后面他的老位子上,很专心地和一个尖下巴、塌鼻子的暗色皮肤的黑人讲话。那人戴了一副贴紧脸皮的软边太阳眼镜,镜片从外面看像是镜子,身穿一套粉蓝色西装,肩膀上的垫肩就连上帝或金牌健身房也塑造不出来,头上歪戴一顶可可色小草帽,上面绑了条火烈鸟色的红帽带。
我在吧台边点了一杯可乐,等他和丹尼男孩谈完正事。五分钟之后,他从椅子上跳下来,抱了抱丹尼男孩的肩膀,开心地大笑,然后便往外走去。我转身在柜台上拿找我的零钱,再回头时,那人的位子已经被一位秃头、留着小髭须、衬衫紧紧绷在肚皮上的白人占了。刚才那个人我不认识,只是眼熟而已,但这一个我认得。他叫塞利格·沃尔夫,拥有几座停车场,也参加运动比赛赌博。很多年以前我曾经因为殴打伤害罪逮捕过他,可是原告后来决定撤销起诉。
等沃尔夫走了,我拿着我的可乐去那儿坐下。“今晚很忙嘛。”我说。
“我知道,”丹尼男孩说,“拿个号码坐下来等,简直跟算命的一样。看到你真好,马修。其实刚才我就看见你了,可是我得先忍受沃尔夫,你一定认得他吧。”
“当然认得,可我不认识另一个家伙。他是替联合黑人大学筹款的头头,对不对?”
“浪费脑筋是一种罪过,”他很严肃地说,“你居然以貌取人,浪费你的脑筋,真是可惜。那位男士身上穿的是裁缝界的经典作品,马修,名叫阻特装。阻特装就是那样的,知道吗?燕尾、精致的褶子。我父亲的衣橱里就挂了一套,他风流年少时的纪念品。每隔一段时候他就会拿出来威胁说要穿它,然后我妈就会翻她的白眼。”
“翻得好。”
“他名叫尼科尔森·詹姆斯,”丹尼男孩说,“其实应该是詹姆斯·尼科尔森,可是几年前这个名字在所有法律文件上都被反过来,因为他觉得这样比较有风格。你可以说这和他怀旧的穿着风格相得益彰。詹姆斯先生是位皮条客。”
“难怪,我怎么没想到呢?”
丹尼男孩替自己倒了点伏特加。他的穿着风格是低调优雅,手工的暗色西装和领带,色彩大胆的红黑花背心。他是个很瘦小的非洲裔美国人——叫他黑人会非常荒谬,因为他一点也不黑。他每天晚上都泡在酒吧里,喜欢灯光暗、噪音指数低的地方。他比吸血鬼德拉库拉伯爵更严守白天不出门的原则,天亮的时刻极少接电话或见客人。不过每个晚上都会在普根或鹅妈妈之家倾听别人讲话或跟他们诉说事情。
“埃莱娜没跟你在一起?”他说。
“今天晚上没有。”
“代我问候她。”
“我会的,”我说,“我带了东西给你,丹尼男孩。”
“哦?”
我贴着掌心塞给他两张百元大钞,他看了钞票一眼,神眼中没有兴奋,然后他扬起眉毛看着我。
“我有一个很富有的雇主,”我说,“他让我乘出租车。”
“你要我替你叫一辆吗?”
“不用,不过我觉得我应该把他的钱散一点出去。你只要替他传个话便成。”
“什么话?”
我把对外编好的故事讲了一遍,但没有提凯南的名字。丹尼男孩听着,时不时因专心而蹙起眉头。等我说完之后,他拿出一根烟,看了一秒钟,又放回烟盒里。
“有一个问题。”他说。
“问吧。”
“你雇主的太太出国了,照理说应该不会再有危险,所以他认为那帮人会把注意力转移到别人身上。”
“没错。”
“他为什么那么关心?我很乐意遇到热心于公益的毒贩,像那些在奥勒冈种大麻,用匿名方式捐巨款给‘地球第一’、或‘为生态破坏’之类组织的家伙。我少年时期也很喜欢罗宾汉。可是就算那帮坏人把别人的宝贝儿抓走了,干你那位老兄什么事?坏人拿到赎金、只不过会让他的竞争对手现金周转更不方便而已。或者就算他们搞砸了,那就随他去嘛!只要自己的老婆不卷入其中……”
“老天爷,丹尼男孩,在我告诉你之前,这个故事听起来简直天衣无缝。”
“抱歉。”
“他老婆没能出国。他们绑走了她,把她杀了。”
“他不合作?没有付赎金?”
“他付了四十万,结果他们还是杀了她。”他睁大了眼睛。“这只是说给你听的,”我补充道,“他没报警,所以死了人这部分内容不能传到街上。”
“我了解。这样就比较能解释他的动机了。他想报复。知道他们是谁吗?”
“不知道。”
“可是你认为他们还会下手?”
“手气顺的时候为什么要收手?”
“从来没听过。”他又替自己加了些伏特加。他常去的两个地方都用冰桶替他装伏特加。他喝的量极大,而且根本不经意,仿佛喝水似的。我不知道那些酒喝下去都放哪儿了,也不知道他的身体是怎么处理的。
他说:“坏人有几个?”
“至少三个。”
“三个人分四十万。最近他们大概也常坐出租车吧,你说呢?”
“我也那么想。”
“所以说,如果有人最近到处散财,这个情报应该很有用喽。”
“应该是。”
“至于毒贩子,尤其是做大笔交易的,应该让他们知道他们自己有被绑架的危险。那些人很可能会直接抓个毒贩子去,你觉得呢?不一定要女的。”
“这点我就不知道了。”
“怎么说?”
“他们享受杀人的过程,我觉得他们很过瘾。我猜他们先满足了性欲,虐待她,等新鲜感消失了,就杀了她。”
“尸体有被虐待的痕迹?”
“尸体送回来的时候分成了二三十块,分开包装。这个话也不能传到街上,我本来不打算讲的。”
“你不讲还好。说真的,马修,是我的想象力在作怪,还是这个世界真变得越来越邪门了?”
“好像从来没好过。”
“可不是嘛。你还记得‘和谐聚会’吗?所有星球都像士兵一般排成直线?那不是‘新世纪’开始的某种象征吗?”
“我可不会屏息等待。”
“人家都说黎明之前就是最黑暗的时刻。不过我懂你的意思,如果说杀人是为了得到快感,而且他们还要搞强奸和虐待,肯定不会挑个有啤酒肚、屁股下垂的肥胖的毒贩下手。这些家伙不是同性恋?”
“不是。”
他想了一会儿。“他们一定还会下手,”他说。“赢得这么痛快,不可能就此罢手。不过我还是在想……”
“他们以前有没有做过?我也在想这件事。”
“结果呢?”
“他们很手脚利落,”我说,“我有个感觉,他们练习过。”
第二天早餐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步行去西五十四街的上城北区分局。乔·德金正好在自己的座位上,而且突然称赞起我的外表,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你最近穿衣服讲究多了,”他说,“一定是那个女人的功劳,她叫埃莱娜是不是?”
“没错。”
“嗯,我觉得她对你产生了好的影响。”
“我相信,”我说,“你到底在扯什么淡啊?”
“我是说那件外套很好看,没别的。”
“这件外套?至少十年了。”
“你以前从来没穿过。”
“我常常穿。”
“不然就是那条领带。”
“这条领带怎样?”
“天哪!”他说:“有没有人说过你他妈的很难缠?我说你看起来很帅,结果下一分钟就他妈的上了证人席了。我们重新来一遍怎样?‘哈罗,马修,看到你真高兴。你看起来像团屎,请坐。’好一点了吧?”
“好多了。”
“我很高兴。请坐吧,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我突然有股冲动,想犯重罪。”
“我很清楚这种感觉,很少有哪一天我没有这种冲动的。想犯哪条特别的罪啊?”
“我在考虑一条D级重罪。”
“这个,我们多得很。非法持有伪造设备就是D级重罪,你可能每分钟都会触犯。你口袋里有没有笔啊?”
“两枝钢笔,一枝铅笔。”
“哇,那我念你的权利给你听,逮捕你,给你印指纹。不过我猜这大概不是你心里想的D级重罪。”
我摇摇头,“我想违反刑法第200·00条。”
“200·00。你是要我去查,对不对?”
“有何不可?”
他瞪了我一眼,伸手拿起一本黑色的活页夹,翻了翻。“这个号码很熟,”他说,“哦,在这儿。‘200.00。三级贿赂。触犯三级贿赂罪行者,为协商、或提议、或同意给予任一公职人员任何好处,明知该公职人员之投票、公民意见、判断行为及决定,或行使公职人员职责之辨别能力将因之受到影响者。三级贿赂为D级重罪。’”他继续默念了一阵子,然后说:“你确定你不想违反第200·03条?”
“那是什么?”
“二级贿赂,跟另一条一样,只不过属于C级重罪。要符合二级贿赂,你要从协商或同意的协议中获利,老天,你不觉得他们写这些东西用字很妙吗?从中获得的好处必须超过一万美元。”
“哦,”我说,“我想D级就已经是我的上限了。”
“我就怕这个。在你犯下D级重罪之前,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件事,你干这行多久了?”
“好一阵子了。”
“那你怎么还会记得重罪等级,更别提号码了?”
“我的记性就那么好。”
“狗屁。他们每年都在修订这些号码,前一阵子还把半本书整个改过,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
“你真想知道?”
“对。”
“刚才上来以前我在安德烈奥蒂的桌上查的。”
“就是想整我,对不对?”
“得让你保持警觉嘛。”
“都是为我好。”
“那当然,”我说。之前我就把一张钞票单独放在外套口袋里,这时我把钞票贴着掌心塞进他平时放香烟的口袋里,德金隔一阵子就会发一次誓要戒烟,那时他就去抽别人的。“去买套西装穿。”我对他说。
办公室里只有我们两人,所以他把钞票拿出来检查。“这种行话得改改了。以前一顶帽子二十五块,一套西装一百。我不知道这年头一顶像样的帽子要多少钱,我也记不得上一次买帽子是什么时候了。但我知道除非去廉价二手货店里找,否则一百块是买不到一套西装的。‘这里是一百块,带你老婆去吃顿晚餐。’这是干嘛?”
“帮我一个忙。”
“哦?”
“我读到过一个案子,”我说,“大概是六个月以前吧,也可能已经一年了。两个男人把一个女人从街上抓走,架着她上了一辆货车。几天之后她在公园里出现。”
“我猜已经死了。”
“死了。”
“‘警方怀疑是他杀。’我不太记得了。好像不是我办的案子吧?”
“根本不是曼哈顿的。我仿佛记得她是被丢在皇后区一个高尔夫球场里,不过也可能在布鲁克林。当时我没特别注意,只不过是在喝第二杯咖啡的时候偶然翻到的。”
“你现在想干什么呢?”
“我希望能恢复记忆。”
他盯着我。“你现在手头很松嘛。能去图书馆查的东西,为什么要捐给我当置装费?你可以去查《纽约时报》索引啊!”
“从哪里查起?我不知道是在何时何地发生,也不知道任何名字。我得把去年每一份报都溜一遍,而且我也不记得是在哪一家报纸上看到的。也许根本没上《纽约时报》。”
“如果我打两个电话就省事多了。”
“我就是这么想的。”
“你为什么不出去散散步?喝杯咖啡,到第八大道上的希腊餐厅占个位子,我大概半个钟头后会过去,喝杯咖啡,吃块丹麦酥饼。”
四十分钟后他来到第八大道和五十三街交叉口的那家餐厅,走到我的桌子前。“一年多前,”他说:“一个叫玛丽·戈特斯坎德的女人。这是个什么姓,上帝是仁慈的?”
“我想它的意思是‘上帝的儿女’。”
“这样就好多了,因为上帝对玛丽一点都不仁慈。据报道她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伍德海芬的牙买加大道上买东西时遭到挟持的。两个男人带着她开着一辆货车跑了,三天之后,几个小孩走路穿过森林公园高尔夫球场,发现了她的尸体。性侵害、多处刀伤。一〇四区先拿到这个案子,等到辨认出尸体之后就丢还给一一二区,因为绑架案是在那里发生的。”
“他们有没有办出个头绪?”
他摇摇头,“我找的那个家伙对这件案子记忆犹新,一两个星期内,附近的人都心有余悸,一个正派的女人好端端在街上走,两个小丑就这样把她抓走了,跟被雷击到没什么两样,你懂我的意思吧?如果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那任何人都有可能碰到,连在自己家里都不安全。居民害怕同样的事还会发生,被人抓到车子里轮奸,而且又是连环杀手。洛杉矶出的那件事叫什么来着,后来拍成迷你影集的?”
“我不知道。”
“两个意大利男人,好像是表兄弟。他们专找妓女,事后把她们丢在山上。‘山坡勒人狂魔’,对了!其实应该说是‘勒人狂魔们’。不过媒体在给那个案子取这么个恐怖的名字时,大概还不作案凶手不止一个人。”
“伍德海芬那个女的呢?”我说。
“哦,对。他们怕她会是连续杀人案的第一个受害者,可是后来并没有人继续受害,所以大家也就放心了。他们还是很认真地在办这件案子,可是一点眉目都没有。现在变成了一桩悬案,他们觉得唯一可能破案的方法,就是那些变态狂魔再次作案。他问我们有没有遇到相关的案子,是吗?”
“没有。那女人的丈夫是干什么的,你有没有注意?”
“她好像没有结婚,是个老师,为什么?”
“她一个人住?”
“有差别吗?”
“我很想看看那份档案,乔。”
“你想啊?那你为什么不坐车去一一二区叫他们拿给你看呢?”
“我看这行不通。”
“你觉得行不通?你是说这个城里还有不愿意违规帮助私家侦探的警察吗?老天,我真是太震惊了。”
“我会很感激的。”
“打一两个电话是一回事,”他说,“我不必明目张胆去破坏警察局的规矩,在皇后区上班的那个家伙也没这么做。现在你要我泄露机密文件,那份档案是不能离开他们办公室的。”
“不必离开嘛。他只要花五分钟传真一下就好了。”
“整个档案你都要?全部的刑事调查过程?档案至少有二三十张纸。”
“警察局应该付得起传真费。”
“我不知道,”他说:“市长一直跟大家说纽约市快破产了。你到底为什么对这个案子这么感兴趣?”
“我不能讲。”
“老天爷!马修,你打算单向交流?”
“事关机密。”
“妈的!这事儿是机密,可是警察局的档案就是公开的,对不对?”他点了一根烟,开始咳嗽。然后说:“这件事应该跟你某位朋友没有关系吧?”
“我不明白。”
“你的死党,巴卢。这件事跟他有关吗?”
“当然没有。”
“你确定?”
“他现在不在国内,”我说,“他已经出国一个月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而且他从来没有强奸过女人,再把她们丢在大马路中间的嗜好。”
“我知道,他是个绅士,别人打高尔夫球挥杆打破的草皮,他都会去补好。他们想弄个组织犯罪的罪名整垮他,不过我想你大概已经知道了。”
“我听到一些消息。”
“我希望他们成功,下面二十年让他在联邦监狱里蹲着,不过你大概不这么想。”
“他是我的朋友。”
“我也这么听说。”
“总而言之,他跟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是盯着我看。我说:“我有个雇主的老婆不见了,手法看起来跟伍德海芬那桩案子很类似。”
“她也被挟持了?”
“好像是。”
“他报案了?”
“没有。”
“为什么不报?”
“大概有他的理由吧。”
“这样说可不行,马修。”
“如果说他非法住在美国呢?”
“这个城市有一半人口都是非法居住。你以为我们接到绑架案会怎么处理,马上就把受害者交给移民局吗?这个家伙到底是谁?他拿不出绿卡,却有钱请私家侦探?我一听就觉得他有问题。”
“随便你怎么说。”
“随便我怎么说是吧?”他按熄香烟,朝我皱着眉头,“女人死了?”
“越来越像了。如果真是同一帮人……”
“对,但为什么会是同一帮人呢?其中关联在哪里,绑架的手法?”我什么都没说,他拿起帐单瞧了一眼,隔着桌子丢给我。“拿去,”他说,“你请客。你的号码没变吧?今天下午我会打电话给你。”
“谢了,乔。”
“别谢我。我得回去想想这件事会不会阴魂不散地跟着我。如果我觉得不会,才会打电话给你,否则免谈。”
我去参加了费尔赛德中午的聚会,然后回到自己房间。德金没有下文,可是电话口信上说TJ找我:就这样——没有留电话号码,没有继续打来。于是我把口信条揉成一团扔了。
TJ是一年半前我在时代广场上遇见的一个十几岁的黑人男孩。那是他混迹街头的时候用的名字,倘若他还有别的名字,他可没告诉过别人。我觉得他很有活力、俏皮,且目中无人,在四十二街那个恶臭的沼泽里宛如一阵清风,我们两人一见如故。后来在办一件和时代广场有关的案子时,我让他做些无关紧要的跑腿工作,从此他便不定期与我保持联络。每隔一两个星期我便会接到他打来的一个或一连串电话。他从来不留电话号码,我无法和他联络,他的口信只是告诉我他想到我了。如果他真的想找我,就会一直打,直到碰到我在家为止。
一旦他找到我了,我们经常会聊到他把零钱都花光了为止,有时候我们也会在他的或我的附近见个面,请他吃顿饭。让他参与我办的那两件案子时,他似乎非常热衷,干得很开心,但绝对不是因为我付他的那一点小钱。
我进房间打电话给埃莱娜。“丹尼男孩向你说哈罗,”我说:“还有乔·德金说你对我产生了好的影响。”
“那是当然,”她说:“可是他怎么知道呢?”
“他说我自从和你交往之后比较懂得怎么穿衣服了。”
“我就跟你讲那套新西装好看。”
“我又没穿那一套。”
“哦。”
“我穿了我的便装外套,几百年前就有的那件。”
“不过还是很好看啊。配灰色裤子是不是?哪件衬衫,哪条领带呢?”我告诉她。她说:“那样搭配不错。”
“很普通嘛。昨晚我看到一套阻特装。”
“真的?”
“燕尾,精致的褶子;丹尼男孩说的。”
“丹尼男孩没穿阻特装吧!”
“不是,是他朋友,叫做……他叫什么并不重要。他还戴了一顶绑着粉红色帽带的草帽。如果我穿那样去德金的办公室——”
“那才会让他心服口服呢。或许是你的姿势,亲爱的,或许德金感觉到你的态度不同了。现在你穿衣服比较有权威感。”
“因为我的心是纯洁的。”
“肯定是。”
我们又闲聊了一会儿。那天晚上她有课,我们本来想等她上完课后见面,后来决定作罢。“明天比较好,”她说,“或许去看场电影如何?只不过我最讨厌周末上电影院,好看的全挤死人了。嗯,下午去看电影,然后晚上吃饭,就看你要不要工作。”我说这个主意很好。
挂断之后,楼下柜台打电话上来,告诉我刚才我和埃莱娜讲话的时候有另一个电话进来。自从我搬进西北旅馆之后,他们改了好几次电话系统。本来每一通电话都得经过接线总机,改了之后可以直拨,可是所有拨进来的电话还是会经过总机。现在我有一条可以直拨或接收的电话线,可是如果我在电话铃响第四声后仍然没接的话,那通电话就会转到楼下去。我自己的电话费付给NYNEX电信公司,旅馆并不多收费用,我却能免费享受电话留言服务。
那通电话是德金打来的,我马上打给他。“你有东西忘在这里了,”他说,“你是要过来拿呢,还是要我扔了?”
我说我立刻过去。
我进刑事组办公室时他正在通电话。他把椅子往后翘,嘴里抽一根烟,烟灰缸里还点着另一根。旁边的桌子前面坐了一位姓贝拉米的警官,正从眼镜上方盯着自己的电脑屏幕。
乔用手捂住话筒说:“那个信封好像是你的,上面写了你的名字。早上你过来的时候忘在这儿的。”
他没等我答复,又继续通他的电话。我伸手从他的肩膀上方拿起一个九乘十二大小、上面写下我名字的牛皮纸袋。贝拉米在我身后对电脑说:“唉,你他妈的根本没道理嘛。”
我没跟他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