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嘿,这件事情有一点邪门。”伊莱恩说,“他在跟你取得联络之前便死于非命,然后又死不瞑目地从坟墓里爬出来向你告阴状。”
“你怎么这么说?”
“不然怎么解释呢?他死的时候房里留一盘录像带,被房东太太连同其他的一起拿去卖掉——”
“她只是个管理员而已。”
“她把带子卖给录像带店,又有人从店里租走那盘带子,接着找上了你,这和我刚才那个邪门的说法又有什么差别?”
“我、曼尼、莱韦克、威尔·哈伯曼还有录像带店,全都住这附近,这就像把针丢进一小堆干草堆里,范围缩小了很多。”
“嗯。你怎么解释这种巧合?上帝冥冥中安排了一切?”
“是有人这么说。”
在阿姆斯特朗跟曼尼道别之后,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伊莱恩。她说好像要感冒了,一整天都没力气,全身酸痛,还直打喷嚏。“那些可恶的细菌们,鬼鬼祟祟的。”她只有吃大量的维生素C和喝热柠檬水。
“你觉得莱韦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整件事情中他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我想他应该是摄影师。拍那种影片,一定还得有第四个人。它不像那种家庭录像带,只要把摄影机固定好走到前面表演就行了。影片中的摄影机是移动的。此外,焦距还推近拉远,还有很多时候他们两人都同时出现在镜头内,摄影机还同时四处动以便拍到所有动作。”
“我倒没注意,当时我被发生的惨剧吓呆了。”
“你只看过一遍,我后来又多看了两遍。”
“所以精彩的部分你都没错过。”
“莱韦克有摄影背景。他曾经在广播公司做了三年小职员,后来独立接些案子,又到时代广场的一间色情刊物店当店员,还在科克竞选市长期间的一次扫黄行动中被捕。如果你要找人拍色情电影的话,他应该是合理的人选。”
“可是你会让他把你杀人的过程拍下来?”
“也许他们付费很高,不需要顾虑这一点。或者说,这并不是预谋的。一开始他们只想让那个孩子受点罪,但是没料到后来他们干红了眼。这并不重要,反正那个孩子是死了,片子也拍了。”
“而且他还把它录在另一盘录像带里。”
“应该说是把它‘藏’在一盘带子里。根据赫塔·艾根的说法,公寓里的录像带全部都卖给了菲尔·菲尔丁。但是这话说不通,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手边一定会有一些有别于出租电影的录像带。他是一个对老片特别着迷的电影狂,所以一定常常从电视上录东西,他自己的一些作品或色情电影应该也有备份。此外,他手上应该还有许多空白录像带,以备不时之需。”
“你认为她说谎?”
“不,没有。我在想当他曝尸在西四十九街的小巷中体温逐渐冷却时,有人曾到他哥伦比亚大道的住处去过。他的手表、皮夹都不见了,看起来像是遭人抢劫,可是他的钥匙也不见了。我想杀他的人一定把钥匙拿走,到他公寓里把不是出租电影的录像带拿走了。”
“他们为什么不干脆全都搬走呢?”
“也许他们不想看《马耳他之鹰》的三个版本。那些没贴标签的和自制录像带大概已经多得搬不动了吧。明明不是你想要的东西,干嘛花力气去搬?”
“他们要找的东西就是被我们看到的那一盘吧。”
“嗯,也许他还替穿橡胶衣的男人拍过其他东西,而且都有拷贝。可是这一盘他却特别慎重藏起来,不仅录在出租的电影带子上,还让原来的电影先演十五分钟才开始录。如果有人快速检查这些录像带,那么他只会看到《冲锋敢死队》,然后把它扔一边去。”
“你那倒霉的朋友一定吓坏了,他和妻子正在看李·马文与与其他的敢死队员冲锋陷阵,忽然间——”
“正是。”我说。
“为什么他要这么小心把那部色情电影藏起来呢?”
“因为他很怕,这也极可能是他问曼尼打听私人侦探的原因。”
“但在他打电话给你之前——”
“我不知道他到底打了没。跟你通电话前我和曼尼谈过,他回去翻了去年的日历,可以确定他和莱韦克的对话是四月的第三个礼拜,因为他记得他们一起做的工作。但是莱韦克一直到五月九日才被杀。可能他还问过别人意见,或打电话给别的侦探,也可能最后他决定自己来处理这件事情。”
“他要怎么处理?寄匿名信威胁人家吗?”
“当然这是一种可能。也许他拍过的色情电影不只这一部,而他要威胁的也不是那个穿橡胶衣的,杀害他的或许另有其人,可能他想打电话给我却没有打。反正他又不是我的客户,这件凶杀案也不该我去调査。”
对街的大楼里有灯光闪烁。
我说:“穿橡胶衣的男人是谁更与我无关,我真正的工作是调査瑟曼那家伙,可是我什么正事也没干。”
“如果这些事情彼此有关联就好了。”
“我也这么想过。”我承认。
“所以呢?”
“我可不能光指望这种巧合。”
她又说了一些话,然后开始打喷嚏,“希望不是流行性感冒。”
我说我明天会过去看她,要她继续吃维生素C、热柠檬汁,她说她会,虽然实际上她一点也不相信那些东西会有什么用。
我坐在那儿,对着窗外发呆。那天晚上天气逐渐变冷,有下雪的可能。我拿起《新门刑案日志》来读,有一个叫迪克·特平的人,专干拦路抢劫的勾当,令人费解的是,在那时代他居然是个传奇人物。
八点差一刻,我打了几个电话试着联络加林德兹,他是个年轻画家,专为警方画人像。我和伊莱恩曾去找他,试图描绘出那个恐吓要杀掉我们的人。我告诉他有点事想请他花个一两个钟头帮忙,他说上午比较有空,于是我们便约好上午十点在西北旅馆大厅见。
八点半我到圣保罗参加聚会,结束后便直接回家。我以为今晚可以早点上床睡觉,可是却一坐坐了几个钟头。我读了几则割喉杀人事件,嫌犯都被处以绞刑。然后我便把书放下,直愣愣地瞪着窗外。
三点钟。我终于睡了。
那天晚上没有下雪。
雷·加林德兹准时出现在旅馆大厅。我们一起到楼上我房里坐下。他把公事包搁在床上,拿出素描簿、软芯铅笔和软橡皮擦。
“昨天晚上跟你聊过后,我能想象出上次你要我素描那个人的样子。你抓到他了吗?”
“没有。不过也不需要再找,他自杀了。”
“这样啊?那你就没机会拿他和素描比比看了。”
其实我比了,不过我不想说出来。
“那张素描画得真的非常像,很多人看了之后才认出他来的。”
他面露得意之色,“你还跟那位女士联络吗?我还记得,她的住处,整个色调只有黑色和白色,可以眺望到河水的窗景,是个美丽的地方。”
“我不但跟她联络,还常常来往。”
“哦,是吗?她真是个亲切的小姐,应该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吧?一个人一定是心碎了才会搬出那里。”
我说她仍住那里,“而且你上次画的素描她还留着。”
“我上次画的素描?就是那男人的画像?”
“是啊,被裱起来挂在墙上,她说全世界都忽略了这类的艺术——疑犯素描。所以在我复印之后,她就把原版裱起来挂墙上了。”
“别开玩笑了。”
“真的,我发誓。原本是挂客厅,后来我要她挂到厕所去,要不然每次坐在客厅里都会觉得他在盯着你看。不骗你,雷,她找了一个精致的铝制画框,还配上不反光的玻璃。”
“哇,这种事我从没听过。”
“呃……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
“我想也是。不过,听你这样说我很高兴,因为她是个很有品味的女人。我还记得她墙上的那一幅画。”说着他便开始描述挂在窗旁那幅抽象画。我说他的记忆力真好得惊人。
“艺术嘛,你知道,是我老本行啊。”他有点羞涩地转过头去。“好了,你今天要我画谁?一个真正的大坏蛋是吗?”
“一个坏蛋和两个孩子。”
事情进行得比我想象的顺利。虽然我只在录像带上看过那个少年,又从来没近距离端详那个男人和小男孩,却对他们三个都有鲜明的印象。因为我曾经这么专注地观察他们并且在脑海中急切地思索着。当然雷所提供的图像练习也帮了大忙。可是就算没有那些练习我也照样描述得出来,不需要很费力就能勾勒出他们的脸。我要做的只是闭上双眼,那些脸孔就会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
不到一小时,他就把我脑中所见的影像画成三张八又二分之一乘十一寸的素描画像。那就是我在拳赛观众席看到的男人,坐在他身边的那个小男孩,和另一个被虐杀而死的少年。
雷和我配合得很好。有时他的画笔似乎能够洞悉我的思维,抓取住一些言语无法形容的印象。而那三张素描多少也反映出那三个人感性上的特质。男人看起来面露凶光,小男孩看起来很脆弱,而那个已经死去的少年则一副在劫难逃的样子。
素描告以段落,他放下铅笔,叹了一口气说:“他们像是直接从你的脑子里迸出来似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只不过是坐下来画几张素描,这种工作我做了一辈子,但这次好像是我们一起把他们勾到纸上去的一样。”
“伊莱恩会说,我们在心理上是相联结的。”
“是这样吗?我隐约有个感觉,好像自己跟他们三个也有类似的联结,挺沉重的。”
我说这些素描正是我想要的,该付多少钱?
“哦,我不知道。上次你给我多少?一百块?我想这就够了。”
“上次才一张素描,这次你可是一口气画了三张。”
“唉呀,一张和三张还不都一样?都是一次就画完了,而且才花了我多少时间?一个小时罢了。一百块钱已经绰绰有余。”
我付了两张百元大钞给他,一开始他跟我推拒,我说多出来的钱是为了他的亲笔签名。
“原作是要送给伊莱恩的。”我解释,“我会把它们裱起来送给她,当作情人节礼物。”
“老天哪,情人节就快到了,不是吗?情人节……”他害羞地指着无名指上的金戒指说,“这个戒指是上次见过你们之后才套上的。”
“恭喜你。”
“谢谢。你真要我签名吗?其实你根本不用为了要我签名而多付钱,我已经感到很荣幸了。”
“把钱拿着。买些好东西送给你妻子。”
他笑了。在每一张素描上签下了名。
我陪他一起走下楼,他要到第八大道赶地铁,走到半路我便和他分手,转进街角的复印店去。趁他们把三张素描复印成几十份的同时,我到隔壁去喝咖啡配犹太圈饼。原画被拿到百老汇大道上的一家小画廊去裱框。然后我回旅馆,用橡皮章在复印本背后盖上我的姓名地址,将它们折好塞进夹克口袋,出门朝时代广场走去。
上次来迪尤斯时,正好碰上热浪来袭。这一次上迪尤斯来,则是刺骨的寒冬。我把双手插进口袋,又把扣子扣到脖子,早知道应该戴围巾和手套。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气象预报所说的风雪迟早要来临了。
除此之外,整条街看起来并没什么不同,站在人行道上的那一群小鬼虽然穿得厚多了,但那种衣服不见得可以抵挡这个季节的寒冷。他们试着运动保暖,但看起来都还是老样子。
我绕着那块街区走,一个黑人小鬼低声问:“抽烟?”我没有很快地摇头要他走开,反而勾勾手指,走到一扇门前,他即刻跟上来问我要什么。他说话的时候不太掀动嘴唇。
“我找TJ。”
“TJ。”他说,“如果我有的话一定会卖给你的,而且很便宜。”
“你认识他?”
“你说的TJ是个人啊?我还以为那是什么货呢。”
“算了。”
我转身要走,他拦住我说:“嘿,别这样,我们话还没说完,TJ是谁啊?他是个DJ吗?做DJ的TJ吗?还是什么?讲清楚点嘛。”
“如果你不认识他——”
“听到TJ,我就想起那个退休的扬基队投手汤米·约翰。嘿,老兄,你想从TJ那里搞到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更好的。”
我把名片递给他说:“叫他打电话给我。”
“他妈的,我看起来像他妈的呼叫器吗?”
接下来,我在这一区的其他地方又分别跟半打这类人打了交道。有些人说他们认识TJ,有些说不认识。可是这些人的话我一个也不相信。我甚至弄不清自己的身份是什么,不是一个潜在的剥削者,就是一个可能的牺牲品,是可以对他们破口大骂的人,还是一个只能自认倒霉的人。
想想其实也不一定非联络到TJ不可,求助于任何一个在迪尤斯游荡的孩子都行。不过这个TJ很能干,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成功地从我这个老街头浪子身上榨出五块钱来。如果我想花掉一张五元钞票,这街上到处都是乐于接受的流浪孩子。
况且他们都比TJ要好找多了。这个TJ现在大概没办法联络到吧?我有半年都没再见过他了。半年对这种人来说算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许他已经转移到城市的另一个角落去活动,也许找到了一份工作,也许跑到瑞克岛上去,或正在干什么正经事儿。
又也许,他已经死了。我根据这个可能性审视着这条迪尤斯街,此时此刻,在这条街上有多少年轻人能活到三十五岁?一些人会被毒品葬送掉,另一些人死于疾病,剩余的其他人呢?自相残杀吧。这种残酷的想法我可不愿意思考太久。现在待在这四十二街已经叫人够受的,如果你再往长远去想,简直令人不能忍受。
特斯特蒙之家的成立,是由一位圣公会教派的牧师收留流离失所的少年,并让他们在他切尔西的公寓打地铺而开始的。后来他说动了一个财主把一间离宾州车站不远的老房子捐出来,又靠其他捐赠者的帮助,才能够将两边的房子也都买下来。两年前,一位赞助人买下一栋六层楼的工业建筑并把它捐给这个机构。我离开四十二街之后,便径直往那里走去。一位灰头发、有着犀利蓝眼珠的女人向我介绍这个机构的历史。
“他们把这栋楼房叫新特斯特蒙之家,最初那栋当然就叫老特斯特蒙之家。乔尼尔神父正在东村处理另一项捐赠,不知道孩子们又会怎么叫它。剩下来的名字只有‘阿波克拉法’了,不过我觉得对他们来说好像不太好记。”
我们站在这栋楼房的门口。门上标示着此地的规矩:欢迎二十一岁以下的青少年来住,大前提是不准携带酒、毒品或是武器,门禁时间从凌晨一点到早上八点。
希尔斯壮太太很亲切也很谨慎。这我可以谅解,因为她不知道我到底是一个捐赠者还是个惹麻烦的人。不管是哪一种,我都不想未经同意就擅自进去,虽然我既不带枪又不吸毒,可是很明显的我已经超过年限。
我把那两个男孩的素描画像拿给她看,不料她连看都不看便回答我:“这儿规定我们不允许透露谁在谁不在。”
“况且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看着我,“这两个孩子并不住这里。”
此时她终于看了素描。“这两张是画像啊。嗯,这倒是不太寻常。”
“我想至少有一个在这里待过,搞不好两个都待过,他们应该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吧。”
“失踪少年,”她把两张画像轮流交换着看,“也许甚至是两兄弟,他们是谁?”
“我正要查,可是他们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的我都不知道。”
“他们怎么啦?”
“大的已经死了,小的现在处境非常危险。”我想了一下,“甚至比危险还糟糕。”
“比危险还糟?你是说他有可能命在旦夕?”
“大概是吧。”
她审视着我的目光,摇摇头说:“还有别的事情你没告诉我。为什么你只有画像而没有照片?不知道他们是谁你又怎么找呢?”
“有些事你大概不会想知道。”
“是啊,可是大部分的事我都已经知道了。斯卡德先生,我是一个拿报酬的雇员,可不是什么义工。我一天工作十二小时,一周工作六天,而且通常我是不休假的,有一间自己的房间和三顿饭以及十块钱周薪,连烟都抽不起,所以我只好戒了。我通常把一半薪水捐出来。斯卡德先生,我在这里待了十个月,辞职就辞了三次。刚开始受训时,我跟他们说好要做一年,所以第一次辞职时我很怕会被臭骂一顿。我告诉乔尼尔神父说我再也做不下去了,他却说:‘玛吉,我真羡慕你,我常向上帝祈祷说真希望我也能辞职不干。’然后我说我改变主意了,‘我会继续做下去的。’‘欢迎你回来。’他说。”
“后来,我戒掉了尖叫,再后来我戒掉了哭泣。这并不是说从此我不会哭也不会叫,而是因为我生气所以会叫了,我悲伤所以会哭了。但每一次冷静下来,我又会决定要留下来。每天目睹的一些事情都会让我想冲上街去抓住每一个人然后摇醒他们,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每天我都会知道一些你所谓的‘我不想知道的事情’。你知道吗?老特斯特蒙之家三栋中的其中一栋房子,已经变成爱滋病患者的区域了。在那里的每一个男孩经病毒检验都呈阳性反应,他们都还不满二十一岁。有些人甚至无须离开这里,因为他们撑不到二十一岁就会死去。你想还有什么是你不能对我说的?还有什么会比那更糟糕?”
我说:“我之所以会认为那个少年已经死了,是因为在一盘录像带上看到他和一男一女一起,影片最后,他们杀了他。至于那个小男孩,我看到他和影片中的那个男人在一起,所以现在他不是死了,就是陷入了绝境。”
“所以你就画了这些素描?”
“不是我,我连水彩都不会画,是请警方的画家画的。”
“我懂了。”她转过头去,“这种片子很多吗?拍那样的片子是不是真的很赚钱?”
“我不知道这类的小电影有多少,它们并不特别赚钱。拍这种片子的人完全是为了他们自己娱乐。”
“为了他们自己娱乐。”她摇摇头说,“希腊神话里有一个人物把他自己的子嗣给吞食了,叫做克洛诺斯,我忘了是为什么,不过确实有他自己的理由。”她的眼睛灼灼发亮。“我们正在吞食自己的孩子啊,这一整代的孩子们被白白地浪费、糟蹋、弃置不管。有一些案子甚至就是名副其实的‘吞食’。因为他们在恶魔的祭典中被当成祭品,煮熟之后吃到肚子里去。有些男人到街上把小男孩买回家,跟他们发生性关系之后再把他们杀掉。你说你见过这个男人,你看到他和那个小男孩在一起,你确实看到他了?”
“我想就是同一个。”
“他看起来正不正常?像不像个人样?”我拿素描给她看。
“和一般人没什么两样嘛。我最恨的就是那种相貌普通的人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来。我希望他们长得像怪物。为什么不呢?他们的行为简直禽兽不如,本来就该生得一副丑恶的模样。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不知道。”
“乔尼尔神父说:‘我真羡慕你,我常向上帝祷告说真希望我也能辞职不干。’后来我想想,这句话其实很狡猾,他算准了这么说我会留下来。可是我觉得他说的是真心话。因为说到底这是事实,我也希望上帝能允许我放弃这个工作。”
“我懂你的意思。”
“是吗?”她又看了看画像,“这两个男孩我有可能见过。我认不出来,但有这可能。”
“那个少年你应该没见过,录像带十个月前就已经拍好了,那时你还没有来这里上班。”
她要我等一会儿,然后便走进楼房。我站在门口,一群孩子从外面进来,另一群孩子从里面出去。他们看起来都是正常孩子,不像四十二街上那些小鬼那么落魄悲惨。我不懂为什么这些看似平常的孩子会离家出走,跑到这个濒临毁灭的城市中闲逛。玛吉·希尔斯壮大概可以告诉我原因,可是我不太想听。
经常施暴的父亲,疏忽怠职的母亲,酒后暴力,乱伦。不用问我自己统统都想得到,没有人会从布雷迪·邦奇那种幸福家庭跑这里来流浪。
她回来时我正在重看一遍特斯特蒙之家的条规。没有人认识他们。她答应把画像留下来以便日后慢慢询问,我说那样很好,就又给她几张画像复印件。
“背后有我的电话号码,请随时联络。另外我再给你几张那个男人的画像,这样你就可以警告孩子们不要跟这个人到任何地方去。”
“我们教这些孩子不要跟任何人走,但他们就是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