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血手木匠还买了另外一样东西,一个小塑胶漏斗,事实证明,这工具实在少不得。第一批莫洛托夫鸡尾酒是用宽口的果汁瓶做成的,装起来容易,封口却很难。而且,在河滨公园附近也买不到这种果汁瓶。所以,他只好选择啤酒瓶,配上漏斗,装起来还算简单,也不至于洒出太多。

血手木匠一口气装了二十四瓶,用碎布塞好,再把整箱的汽油弹拿到外面去,这样的话,油气就容易挥发了。他不时看看入侵者的情况,他目前还没有恢复神志,说不定,已经死了。血手木匠第一次检查的时候,他还有脉搏;可是,手按在他的身上,他却完全没有知觉。可能因为连续的两次重击,导致他的脑血管进裂,或是引发什么冲击,让他断了气。

他的口袋里,倒是有不少好东西: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副手铐,血手木匠不由得多看了两眼;还有一把枪,装满子弹的左轮,这把枪的子弹应该射得出去。他好像记得手枪很容易卡膛,刚刚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左轮也许好一点。他把手枪放在柜子上,卡好,再把这个陌生人的左轮放进口袋里。

他准备把这个男子剥得赤条条的,才脱掉他的上衣,就发现里面还有一件防弹背心。如果手枪没故障的话,枪子会从他脖子的后方钻进去,防弹背心也挡不了。血手木匠把防弹背心穿上,非常喜欢穿防弹背心的感觉;他把衣服套在外面,它的重量与体积,仿佛融入了他的身体。然后,他套上左轮皮套,把口袋里的手枪放进套子里。他练习了几次拔枪,再放回去,研究怎么拔比较顺手。他觉得有人在保护他,像是他的守护天使。

入侵者,完全相反,一丝不挂,绝无还手余地。他没有体毛,血手木匠注意到了,可是他的头发却很茂密,早上才刚刚刮过胡子,现在胡碴子又冒出来了。血手木匠抚摸他光滑的身体,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某种奇怪的疾病?还是为了宗教信仰,把自己整成这副模样?

法兰西斯·巴克伦,从他皮夹里面的名片,知道他叫这个名字。好像是警察,所以才有手铐、手枪。这副手铐已经派上用场了,把他铐在衣柜上。当他铐手铐时,才想起他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难怪他看起来这么面熟。他以前是警察局局长。

他是怎么找上“南西·蒂”号的?如果他醒过来的话,这个关键非得问清楚不可。而且,现在也没有非杀他不可的迫切性。

第四箱的啤酒瓶装满,放到舱外去了。血手木匠解开缆绳,把“南西·蒂”号驶出船坞码头,开到距离最近的船只也有二十码的时候,关掉引擎,让“南西·蒂”号在河面上漂泊。然后,他划一枝火柴,点亮了一盏小小的煤油灯。

这玩意儿也很方便,直径大概八英寸,黑黝黝的,底部是平的,可以放在地上,顶上的灯火可以调整方向。这是血手木匠在工地看到,顺手牵羊带回来的;它原本的功能是照亮工地坑洞,免得不知情的人一脚踩下去,跌个狗吃屎。有它在身边,点汽油炸弹就简单得多了。

他看看手表,时间刚好,马上就是凌晨三点了。船坞一片漆黑宁静。南边有艘大船,刚刚还在举行狂欢派对,现在也静悄无声,想必是曲终人散,跟其他居民一样,这些派对动物也觅地安歇去了。有很多船主并不住在船上,这个时辰也不知道他们是睡是醒,不过只要他们不在这里,就不关血手木匠的事。

他拿起了装满汽油的啤酒瓶,点上火,往三十码外,一艘破旧的船屋一扔。

第一枚汽油弹还没掉在船上,他又拿起了第二瓶。

他本来就在苏醒边缘,第一声爆炸,让他完全恢复意识。他张开眼睛,使劲眨了眨,发现他全身赤裸,右手被铐起来了,手铐的另外一端扣在一个包铜柜子底层的铜把手上。

他使劲拉了一下,纹丝不动,看了一会儿才明白:衣柜上面有一道垂直的锁,可以把所有抽屉锁起来,免得风浪一大,所有的抽屉都翻了出来。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第二声爆炸,然后是第三声。

好像什么东西烧起来了,他闻得出来,舱房内被火光照得忽明忽暗。

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

莫洛托夫鸡尾酒,当然。他先前看到的是半成品,瓶子、碎布跟几罐汽油。现在这些东西不见了,但他却听得到,爆炸一声声地响起。

他得想办法才成。他摆荡几下,脚抵住衣柜,使劲猛踩,看看能不能把抽屉抽出来,或是把铜把手扯下来,结果,徒劳无功,反倒害得他的手腕好痛。

他的衣服上哪去了?

他在船舱的另外一边看到他的衣物。他用左手撑住地板,脚尽量伸长,勉强钩到衣服的一角,两只脚夹紧,卷起衣服。第一次半途而废,第二次总算夹紧了,左手接过来,一看,是他的外套。他赶紧检查口袋,什么都没有。他的手机本来放在口袋里,正是救急的时候,偏偏不见了。

他又想办法伸直身体,这次连吃奶的力气都搬出来了,手腕被拉得很痛,脚拼命伸长,想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在脚旁,好不容易才夹到另外一样东西,用左手抓了过来。他的裤子,一个口袋里面是硬币,现在要硬币干什么?但是,另外一个口袋有一串钥匙,他非常确定手铐的钥匙就在里面。他先把钥匙放在眼前,掉了,再拿起来,有,里面有手铐的钥匙——

爆炸停下来了,他突然惊觉,舱门打开了。混乱中,他把钥匙压到屁股下面,把裤子踢开。

他躺在那里,没穿衣服,动弹不得。血手木匠走进舱房。

“你醒了。”血手木旺说,“我还以为你死了。”

“外面怎么了?”

“你自己听不出来吗?”

“我看到瓶子、汽油。但是你攻击的目标是什么?”

“喔,”血手木匠有些意外,不明白这个问题有什么好问的。不过躺在那里的确看不到什么东西。“你知道外面着火了,但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烧起来了。”

“船。”他说。

“船坞?你为什么要把船坞烧了?”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血手木匠决定不要浪费时间跟他纠缠。他的裤子在脚边,显然是移动过了。血手木匠问他在找什么?

“手机。”

血手木匠指了指衣柜上面。“在手枪旁边。谢夫林先生的手枪,本来是要杀你的,偏巧卡住了。”他从枪套中抽出左轮。

“希望你的这把没问题。”他说,指着这个人,很想看看他到底有什么反应。

但他完全没有反应。好像指着他的是一束花,非但不怕,还问了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现在是烧船,以前杀了好多人,为什么?”

这个问题有意思。先不要杀这个人好了,留他聊聊天应该很有趣。更何况,他还是个大人物。至少以前是个大人物,管过全世界最大的城市的警察局,说不定另有一番见地。在最后的牺牲中,应该算他一份。

但现在不是时候,还需要再等。“我得去开船了,”他说,把手枪放进皮套,然后回到了甲板上。

血手木匠一离开船舱,巴克伦立即从屁股底下取出钥匙,滚到一边,用左手开手铐,一边使劲,一边在想:事情怎么不倒过来呢?如果他铐住自己的左手,用比较灵巧的右手开锁,不是方便许多吗?

天啊,他跟自己说,什么事情你都能抱怨?

他听到引擎关掉的声音,救火车警铃由远而至,人声鼎沸。这船已经远离火场了,问题是:它要到哪去?

血手木匠设了个陷阱,他竟然一脚踏了进来。要不是手枪出了问题,他早一命归西了。彼得·谢夫林的枪,根据血手木匠的说法,应该在衣柜上面,他手机的旁边。现在就只差把钥匙插进孔里面,他看不大清楚,但一定有个洞——

总算是插了进去,手铐从手腕上掉了下来。他拼命屈动手指,希望血液尽速流通,恢复知觉。血手木匠把他铐得很紧,生怕铐得太松,让他溜了出来,其实,他犯了重大错误。问题不是手铐得紧不紧,而是铐的方式正不正确,巴克伦很高兴地发现,血手木匠没把他的双手铐在背后,这样的话,他就什么方法都没得想了。

这就是苏珊铐他的方法,举个例子。

但是,他没有时间想苏珊,其实,他根本没有想的时间。他的手麻了,好像被压着睡了一宿似的。好不容易,他的手才渐渐能动。接下来,他摸到一个柜子的把手,按着它,慢慢地站起来。头开始晕了,他不得不靠在柜子上,为了站稳他只能这么做。

衣柜上有把手枪。点二二,从外表来判断,枪管三英寸,黑色的塑胶把手是平行交叉的阴影线。他顺手想拿起来,枪却纹丝不动,依旧躺在那里。

什么东西把它固定在衣柜上?磁铁?不,比较像是某种卡榫,只要一用力,就可以把枪拔出来。他的右手还很麻,所以把枪换到左手。

好,他现在有枪了,只是不能发射子弹,而且他的敌人还知道这一点。“南西·蒂”号停了下来,舱门跟着打开。

他可以行动是一大利多,他的对手还以为他躺在地上,任他宰割。他必须掌握优势,制敌先机。

他赶紧躺在地上,右手套回手铐里。他的左手轻轻地扣住手铐,只扣住一两格,以便右手随时可以抽出来。

至少,他希望他的右手还有这么灵便。

血手木匠把“南西·蒂”号往南开,也就是他上次环绕曼哈顿岛的老路线。曼哈顿港口在他右手边,逐渐展开,他尽量靠近岸边经过旧铁道,停在一个方便动手的地方。第一个码头是卫生部,在五十九街,他离开航柄,退开两步,扔了两枚汽油炸弹。这两枚的爆炸声响还不小,他很满意,然后,继续往南,完全不理会爆炸之后的情况。

还有好多码头。他锁住航柄,自动驾驶,免得还要分神照料,船一直往前驶去,血手木匠只要看到附近有目标,就点一枚汽油炸弹,扔过去。其中一枚失手了,没冒烟,就这么掉到水里,无声无息。没关系——炸弹他有的是。

他抵达游轮停泊的码头。今天只有一艘停在这里,块头不小,高得像是公寓楼,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上面,简直是一个海上的村落。他尽可能地把船开近一点,在下层甲板上,找到一个开口,二话不说,又扔了一枚汽油弹。爆炸回声不断,火焰窜出。没错,他们可能会把火灭掉,也可以阻绝延烧,但已经足够他们手忙脚乱一阵子了。然后是八十三号码头,停泊的是环岛航线船只。这种船船身不高,攻击难度不大,更何况上面还有很多开放甲板。血手木匠不断地扔,弹如雨下,四处放火。可能没有什么人命牺牲,只是警卫倒霉,但这艘船本身就是足够好的祭品了。如此震撼人心的象征……

眼下够了。血手木匠让“南西·蒂”号朝河中央驶去,航程往南,速度闲缓。然后,进船看看他的乘客状况如何。

血手木匠看起来颇为兴奋,好像他的精神随着爆炸的烟火扶摇直上,悠游在云间。他并没有注意到巴克伦手腕上的手铐已经松开,也没发现固定在柜子上的枪不见了。

这把枪到底能不能用?根据血手木匠的说法,这把枪卡住了。这是有可能的,自动手枪非常容易卡弹;但这毕竟不是血手木匠的枪,而且他也不懂枪。有的时候,为了安全的缘故,尽管装上弹匣,但第一发故意不装。你得先扣一次扳机,子弹才会上膛,血手木匠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如果的确如此,如果第二发的确装上了,如果他的右手有力气握枪,那他也许就有了一把能用的武器。

这是有可能的,除非他另有锦囊妙计,否则只好用生命赌这一把了。

他尽量用右大腿遮住手枪,不过藏头露尾是免不了的。还有一种可能性更可怕,如果血手木匠发现衣柜上面的枪不见了,他的把戏会被当场拆穿。还好,到目前为止,血手木匠的眼光都没有飘到那边去,事实上,他好像什么都没有注意到,今天的大胜利,让他有些恍惚。

“船着火了。”他宣布。

“我们这一艘?”

“当然不是。这艘最多只是小舢板,还够不上船呢。不过,我们这艘马上也要着火就是了。”他笑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兴高采烈的神情,一眨眼,却转成了悲哀,带着无可奈何的落寞。“快了,很快就结束了。”

“你说船着火了,是哪一艘船?”

“环岛航线。”血手木匠说,“不同的船有不同的名字。我没注意到是哪一艘。你有没有搭船环游曼哈顿?”

有,几年前。有人在平日包船,开私人派对,请他赏光。找他讲话的人,一个接着一个,他几乎没有机会上甲板,环岛之旅究竟是怎样风光,他一概不知。

他没有机会把他的经验告诉血手木匠,因为他根本不想听他的答案,自己唠唠叨叨地说起环岛线的历史,一路上有什么不能错过的景观与不能不知的典故。几分钟前,悲哀与落寞还占据血手木匠的脸庞,如今,他又意气风发地沿线解说,就像老师讲到了自己最拿手的段落。

巴克伦突然说,“你并不恨这个城市嘛,是吧?”

“恨?”

“每个人都这么想。你失去了所有的家人,所以,你恨透纽约,所作所为,就是为了报复。但是在你嘴里的纽约,却好像是你的恋人。”

“这是当然的。”血手木匠说,“我爱纽约。”

“在你的储藏室里有这么多书……”

“我的图书馆。我好想念我的书。”

“你对这个城市真熟悉。”

“希望能再多知道一些。”

“那你为什么非把它毁掉不可?”

“毁掉?”

“烧、杀、爆炸、放火……”

他停了下来,因为血手木匠在摇头。“牺牲,”他说。

“牺牲?”

“我哪会毁掉我心爱的城市?或许表面上看起来像这样,其实我在拯救它。”

他开始解释,述说一个复杂而冗长的城市成长历史,征兵暴动、警察暴动、黑帮火并、海上船难,过去两百年在这个城市中发生的苦难与灾害,纽约的毁灭与重生,在废墟中,倔强地站起来。牺牲。

“我想死。”他终于说了,“我想跟他们一起分享牺牲,我想成为他们的一部分。我太太吃药自杀。等我发现,她已经死在床上了。你知道我做了什么吗?”

同样的道理,这句话只是让语气完整一点而已,血手木匠并没有等待他的答案:“我也吃药。”他说,“躺在床上等死,想跟她一起去。你知道后来怎么了吗?我醒过来了,除了头痛欲裂之外,整个人好端端的,这是我经历过最深沉的悲哀。我想起了该隐,想要奉献给上帝,上帝却不肯接受。然后,我明白了,上帝并不是拒绝我的牺牲,而是时辰未到,我有别的工作要做。我必须要牺牲别人,造就这个城市的伟大。”

他滔滔不绝,巴克伦洗耳恭听,一字不漏。血手木匠疯了,这已经不是新闻,只是他实在疯得骇人听闻。他杀了这么多人——天知道,今晚又有多少人死在他的手上。船坞跟其他地方,到处都遭到他的汽油弹攻击。他完全不恨这些死者,甚至没有一丝一毫要伤害他们的意思。换句话说,他不觉得他在杀人,而是让死者升华成为英灵。

现在他又在干什么?去拿汽油罐,旋开瓶盖?“切尔西码头。”血手木匠说,“河边的都市规划做得不错,有餐厅、运动设施,甚至还有个赛车场。你能想象吗?在曼哈顿竟然有个赛车场。”他摇摇头,自己也不免敬畏这个奇迹。“很快就到了。我会把我们这艘船当成炸弹,点上火,冲进码头,这是我们最后的牺牲。”他朝巴克伦微微一笑,“而你,也是牺牲的一部分。”

巴克伦不能再等了。等这个疯子把汽油洒满全船身,随手开一枪,火势不可收拾,这艘船就真的会跟炸弹一样。他说,“我倒不觉得。”右手轻轻一旋,挣开手铐,抓住枪,一个转身,顺势开枪。

后坐力不怎么强,这是点二二的特色,但是,巴克伦不甚灵便的右手还是抓它不住。这枪打得好准,正中血手木匠胸膛的中央。他大吃一惊,睁大眼睛往下瞧,他的手紧紧按住胸膛,但他却没有跪下,没有跌倒。一般来说,正中对方胸膛,他应该很快就会躺平。

喔,天杀的,那件防弹背心!救了一命,但却不是它应该救的人。

血手木匠把自己的枪拔了出来,巴克伦的点三八。他扣下扳机,枪声在枪房里震耳欲聋。这枪没打中,巴克伦的左手在暗中摸到了点二二。巴克伦举枪瞄准,血手木匠颤抖的手开了第二枪,这一枪可没失手,一阵剧痛撕裂了巴克伦的腹部,几乎让他失去控制,他猛地想起苏珊跟他说的一句话,痛苦,算不得什么,只是一种没做对的感觉而已。他咬紧牙,忍住疼,握稳手枪,轮到血手木匠痛上一回。血手木匠一闪神,成千古恨,巴克伦连开三枪,锁定血手木匠的脸部与喉咙。

他看着血手木匠倒下,不起。

第一颗子弹打中了他,血手木匠觉得胸口一阵剧痛,反而感到排山倒海而来的喜悦。他马上就要死了。他的牺牲已经完成,现在可以撒手走人,去找他心爱的卡洛尔。

但是,他没死,甚至连伤口都没有。他感受到子弹的撞击,却没有见血,毫发无伤,他觉得有些失落。他必须要杀死这个人,完成他的牺牲礼祭。

他开枪,没打中,再一枪,打到他了。他瞄的是胸膛,弹着点却在下面一点的地方。他打中他了,让这家伙先死,然后——

就是三声枪响。霎时间,血手木匠的灵魂出壳,飘在舱房之上,看着下面躺着的两具身体。一具是巴克伦,被他开了一枪,但却开三枪反击他的人。另外一具,当然就是他自己了。

这个场景一映入眼帘,血手木匠顿觉迷雾一开,这几个月的所作所为,第一次清醒忆起,觉得自己罪无可赦。这层体认是铺天盖地的毁灭,他什么都看不见了。

一瞬间,什么事情都结束了。他被吸入漩涡的核心,随波逐流,卷进漫长的隧道,卡洛尔在另外一边等他。

他了无牵挂,纵身前去。

喔,天啊,像是一枝火烫的叉子插进胃里。就算你告诉自己,这只是一种感觉,但实际上远远不止如此。痛还传达出别的意义:你遭枪击,快要死了。

手机,他唯一的希望。问题是:手机他妈的在柜子上面,而他却他妈的躺在地上,对不起,甲板上,他现在需要救护车,因为他中枪倒下,起不来了。

必须要站起来。

站不起来。

他妈的,非站起来不可。

他终于站起来了,拿起手机,然后不支倒地,手机落地。他又摸了一阵子,握紧,按了九一一。他想,真好记,跟九一一一样,那天是一切的起点。

他接上九一一的接线生,告诉她他是谁,在哪里、发生什么状况。霎时,一件事情浮上心头,他强压下去,把话说完。然后,放开电话,躺在地上。

那件事情又浮上心头。他妈妈告诉过他,每天早上都要换干净的内衣出门,万一他被巴士撞倒怎么办?医院里面的人会怎么想?

他们会怎么想?他还真怀疑。当医院里面的人发现他,法兰西斯·J·巴克伦,纽约警察局前局长,全身赤裸僵躺在地,连根阴毛都没有,会怎么想?

最糟的是,当他的意识渐渐模糊时,他想,最糟的是:他无法清醒看到围在他身边的人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