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最终乐章
“女士们先生们,精彩的表演全部结束了!现在我们将向您呈现今天晚上的最后一个节目,‘东方女孩儿的舞蹈剧’!她们向左扭,她们向右扭,她们的舞姿最诱人。如果你观看这个表演,你甚至能够听到古老的大炮的咆哮、闻到火药的味道、看到火焰,快进来吧。绝对干净,请平整您的外套,把帽檐卷起来,整理好头发,少安毋躁。男孩子们喜欢这种舞蹈,女孩子们愿意学。令人兴奋的狂欢即将开场——”
胡伯警长仍然不肯完全相信马里尼是清白的。不过马里尼保证说明天早晨的报纸头条上会把抓住罪犯的功劳归于本地警方,并且不会提到任何关于越狱的事情;警长满意了,带着他的俘虏离开了。
其余的人都钻进了宝琳的拖车。我们都被大雨浇成了落汤鸡,但是马里尼将要讲述的故事让我们忘记了浑身的雨水。他拉开了床上的床单,展示出约翰·维尔克斯·布斯的干尸。他再次跪在了床边,让我们看到了他手上牵着白色棉线——棉线的一头系在缠着绷带的下巴上。棉线被床单盖住了,另一头绕在他的右手食指上;我们刚才都没有注意到。马里尼再次牵动棉线,干尸的下巴开始活动,我们又听到了那个以假乱真的声音——不过因为我们现在知道是马里尼在说话,声音的欺骗能力已经下降了。
“这就是牵线木偶腹语术的主要成分。我拉动系在绷带上的棉线,让下巴向下运动;同时下巴里面有一条皮筋往回拉;这样下巴就变成了一个吸引视线的简单道具,可以完成这个戏法。腹语术,就像我以前说过的那样,并不是靠声音取胜,而是创造合适的欺骗人的道具。
“这个骗局的核心问题是,宝琳根本没有见到凶手谋杀她的父亲。她根本不知道凶手是谁,直到我们把她搬进特克斯·梅奥的拖车的时候,我才告诉她真相。她根本没有在少校的拖车外面偷听,而且她承认伊尔玛·肯根本没有在星期一的晚上进入少校的拖车。宝琳做出那样的指控完全是一时的怒气,因为伊尔玛试图霸占马戏团,并且公开声称她是私生女。”
“无论如何,我都说对了一点——绷带里面的女孩儿并不是宝琳。”我失望地说,“如果解开绷带之后不是干尸而是保拉,我的理论就能大获全胜。我还是搞不明白,你为何如此肯定宝琳并不是凶手。特克斯也许并没有像我所声称的那样爱上保拉,但是他可能爱上了宝琳。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完全可以作案。”
马里尼摇着头:“罗斯,光靠他们两个人不可能实现宝琳坠落的意外事故。鉴于特克斯当时在后门附近准备上场,就必须有另外一个人去切断灯光。你当然可以把不同的罪行分派给不同的人。但是那种做法出现在小说里面会让读者不满,对于凶手来说也完全不可行。有太多的帮凶非常危险,因为其中之一可能出差错,被抓住,甚至惊慌失措以至于供认罪行。如果你想要万无一失地谋杀,别派人替你动手——最好亲自出马。”
“也许他们并不懂这个道理。”我仍然不死心,“何况他们的动机远比——”
“不对。”马里尼更加坚定地反驳说,“并非如此。我一直认为继承一个马戏团并不是足够的诱惑——最近户外演出生意正在走下坡路;不值得凶手搞第二次谋杀和第三次未遂谋杀。现在的马戏团经理都在头痛——我猜测是因为来自电影和广播的竞争——没有哪个神志清醒的人会为了继承头痛而进行大规模谋杀。真正的凶手的动机就在这里。”
马里尼把那具僵硬的尸体翻了过来。在干尸的背后,两个肩胛骨之间的位置有一个大洞。
“你知道干尸是用混凝纸做成的,而且里面是空的。”马里尼伸出手,从里面掏出了一叠整整齐齐的美利坚合众国的钞票,“这具特殊的干尸完全可以被称为有史以来最有价值的余兴节目。里面几乎塞满了钞票,我在这里还没有见过低于一百美元的钞票,多数都是一千美元的。”
加维甘探长走上前,也用手摸索干尸的内部。也许职业人员会嘲笑他的操作技巧,但是这并不妨碍成果。马里尼举着一个枕头套,加维甘在里面装满了钞票。最后他从干尸里面掏出了两个账本,他翻看账本的时候面露喜色。
“这是关于威斯曼的证据,向我们提供了更多的动机。”他说,“对某些人来说,这两个账本比现金还要贵重两倍。马克西的某些搞敲诈的朋友要头疼了——我们以前一直没有把柄。特别是杰瑞·奥布莱恩,布鲁克林的房地产经纪人——一个两面派的骗子,他一直通过向慈善机关捐款来掩盖他的罪恶勾当。区检察官一直希望能够将他绳之以法,这一次行了。马克西并不信任奥布莱思,他在账本里面留下了足够的证据——足以让杰瑞在牢房里待上四千年。”
“为了这些东西,有人会愿意搞六七次谋杀。”马里尼说,“为了能拿到这些账本,奥哈洛朗肯定不惜任何代价。”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你们知道了凶手的身份,所以你们也能明白这些谋杀案的技巧为何如此专业,为何凶手只留下了一丁点儿能让我们下手的证据。”
“我还是不懂。”我说,“如果你现在变成了一个纯粹靠性格分析和凭空臆想的心理学侦探,恐怕有点儿晚了。如果真是这样,从现在开始你需要一个新的传记写手。”
“如果我只是有某些直觉,你认为加维甘探长会允许我搞腹语术这种戏剧性的表演?实际上只有三个说得过去的线索,但是都是弥天大谎。虽然时至今日侦探的科学技术已经有了巨大进步,联邦调查局在培训地方警察使用分光镜、验尸的科学手法和吸尘器,但是仍然可能有凶手完成一桩——甚至两桩——毫无纰漏的谋杀。每一天,这种事情都会在某个地方发生。不过如果你强迫那位凶手尝试第三次甚至第四次谋杀,周围还有瞪大眼睛的警察,即便是罪犯当中的拿破仑也会犯一两个小错误。凶手不可能无往不利,除非警方都是笨蛋。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早晚要露出马脚。”
“原来如此!笨蛋?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尝到苦头,我会让读者看到你遭到挫败的案子。也许那是我最后一次与你合作,不过我很乐意写出来。”
马里尼怜悯地看着我,他说:“酸葡萄心理。”然后他开始用他自己的方式介绍案情。你要求他解释他的某一个戏法,他会变成一个闷葫芦。可是当他开始解释罪犯的手祛的时候,他会不厌其烦地介绍种种细节,会有开场白、旁注、脚注和附录。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又重复说,“凶手早晚会露出马脚。他会面临复杂的情况,会有难以预料的障碍,他必须匆忙做出决定。我怀疑即使是高速运转的计算机也无法应付这么多困难。我们的凶手尽管是一个经验老到的、善于走钢丝的罪犯,他仍然摔了三个跟头。尽管如此,幸运女神仍然在向他微笑;因为虽然他的失误已经暴露了他的身份,但是那些证据还不够充分——一个精明的辩护律师完全可以提出种种疑问,为他开脱。因此我必须给他设下陷阱。我不想在法庭上出现惊人的大辩论,另一个原因是这会引发报纸在头条上报道宝琳的私生女身份。”
加维甘探长不耐烦地说:“马里尼,不要搞啰里啰唆的开场白。我以前已经领教过了。我们都知道你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即兴演讲者。直接介绍案情吧。你已经告诉过我凶手的身份,并且提供了一些证据。但是我很想知道你如何得出了那些结论。为什么——”
“为何如此匆忙,探长?混乱己经平息了。你哪里也不用去。”
“但是你可能会去某些地方。”加维甘说,“如果你忘了,我可以提醒你:在你的脑袋上还有满满的一本子违法记录。赶紧说!”
“罗斯吃了酸葡萄。你又忘恩负义。真不明白我为何要多管闲事。”马里尼笑嘻嘻地说。显然他并没有把加维甘的威胁当回事,然后他说起了正题,“失踪的脑袋——我曾经说过好几次,失踪的脑袋就是问题的症结,只要我们能够找到脑袋——”
“但是我们还没有找到。”谢弗说,“难道你找到了?”
“没有。”马里尼答道,“如果手上有那个脑袋,就用不着设陷阱了。有多少种原因会促使凶手砍了受害者的脑袋?”
“我们已经讨论过两种因素。”我主动说,“一种情况是为了隐藏受害者的身份;在这个案子里,是为了不让我们知道尸体就是已经失踪并且正被警方通缉的保拉。不过这一点说不通,因为如果凶手是为了这个目的,他应该剪掉衣服上面的标签。
“第二点,正如我已经叙述过的,是为了完全相反的原因——不让我们知道尸体并不是保拉——而是另外一个人。这种假设也可以排除,因为凶手并没有擦去保拉的拖车里面的指纹或者砍掉尸体的手。我能想到的唯一动机就是精神错乱。”
“但是诸多因素都证明凶手并不是一个疯子。”马里尼答道,“即使凶手心理变态想要肢解尸体,砍掉脑袋也是一种不同寻常的做法。何况所有的东西都证明凶手是一个非常机警而理智的人——当然前提条件是你同意理智和谋杀并不冲突。还有另外一种动机。”
谢弗上尉说:“我现在想明白了。子弹在脑袋里面,凶手知道弹道测试会把我们引向他的手枪。”
“非常正确。砍掉脑袋只是为了隐藏证据,那个要命的证据能够把凶手的空中楼阁彻底拆散。凶手无法从脑袋里面取出子弹,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者合适的工具。”
加维甘点了点头:“是的,我同意。我曾经遇到一些案子,子弹飞到了头骨里面,法医被迫把整个脑壳切开,才能找到弹头。但是子弹怎么能够表明身份?这里有好几个人拥有枪械。”
“证明身份并不困难。”马里尼答道,“我自问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凶手为何费力地砍掉脑袋,而不是把手枪扔掉。你们明白吗?”
“我明白。这个小镇子里并没有枪械店,因此凶手无法去买一把类似的手枪。我们会注意到某个人丢了手枪。还有其他线索吗?”
“还有更直接的线索。手枪的问题对凶手来说是致命的,命运女神做出了裁决。其他线索是不折不扣的错误。凶手根本不应该把橡胶手套藏在断项女郎的拖车里面——他想让我们相信断项女郎犯下了谋杀罪潜逃了。他不知道硝酸盐的测试已经逐渐普及了。在四五年之前,只有犯罪调查局的人听说过这种测试,但是现在所有经过联邦调查局培训的警员都能够闭着眼做这种测试。”
“不要说这些花哨的废话。”我抗议说,“那个测试证明有人曾经戴着那副手套开枪。那又怎么啦?”
“很简单。”马里尼说,“如果你没有把鼻子凑到手模跟前,你就会注意到硝酸盐的颗粒出现在左手上!在我们的嫌疑犯当中,只有一个人明显是左撇子。”
“有两个人。”谢弗纠正说,“我可不糊涂,没有漏掉手模上的这个线索。我很清楚凶手是一个左撇子。伯恩斯也注意到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告诉你。我们打算留做法庭上的撒手锏。我认为如果你看到了手模,就会惊慌失措。”
马里尼说:“你以为我是左撇子?”
“当然啦,你不是吗?我看到你用左手玩弄那个半美元的硬币。”
“我劝告你以后不要把奇人——比如魔术师——当做普通人。你看。”
马里尼掏出了他的半美元硬币,扔在展开的左手手心上,他念叨了三遍“阿巴卡达巴”,然后缓缓地展开了拳头。半美元硬币不见了。马里尼向前欠着身子,从谢弗的上衣口袋里拿出了硬币。然后他把硬币扔进了右手手掌,重复了刚才的动作——最后他伸开了两只手,都是空空如也。“上尉,硬币还在你的口袋里。”
谢弗上尉晕头转向地伸出手,从口袋里拿出了硬币。
“哦,”他说,“你两只手都行?”
马里尼点了点头:“能够左右开弓。练习变魔术的人都这样。当观众盯着我的右手做一些常见的、光明正大的动作的时候,我的左手通常在忙着搞小动作。因此魔术师的左手都非常灵巧。
“还有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失误:在奥哈洛朗的故事里提到了一个信息,最终让他露出了马脚。罗斯,昨天晚上我曾经告诉过你,在切断灯光的问题上所有的人都有不在场证明——除了乔伊。我们知道只有马克、基斯和乔伊听到宝琳说将要向警长透露一些能上头条新闻的素材。但是今天晚上宝剑被偷走的时候,乔伊和我们在一起,因此她也有了不在场证明。
“但是今天晚上奥哈洛朗忙着编织故事,让杜克成为替罪羊。他全神贯注地在每一个细节上面斟酌,以至于他犯了一个错误——他承认在拖车外面偷听,他让自己变成了明显的谋杀犯!
“奥哈洛朗有一把手枪,而且是把很有特色的手枪,他无法在这种小镇里找到替代品。(作者按:奥哈洛朗也许注意到了这个难题,他的点三二口径的手枪不仅有一个特殊的象牙手柄,而且很容易通过弹道试验进行识别。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因为只有他的枪有五根阳膛线——也就是螺旋形的弹膛线之间的凸起的地方。其他已知的左旋膛线手枪都是六根阳膛线。)正因为他经常和犯罪打交道,他自己在谋杀的时候轻车熟路;而且他经常和暴力犯罪打交道,心肠已经变狠了——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他毫不迟疑地砍掉了一具尸体的脑袋;再加上他经常和侦探打交道,他很清楚弹道试验可能会给他带来的危险。奥哈洛朗是一个左撇子。你还记得我向他演示扒手的优雅艺术的时候,我在他的左边大衣口袋里找到了手枪,他的钱夹子也在左边的裤子口袋里。也许有的人会故意把钱夹子放在左边给小偷设置障碍,但是只有左撇子会把手枪放在左边口袋里。奥哈洛朗同样用左手拿香烟。”(作者按:请看前文,奥哈洛朗曾经用右手向马里尼打个招呼,因此左手拿着香烟。我后来曾经指责马里尼引诱奥哈洛朗向干尸开枪的做法过于危险。他完全有可能向我们胡乱开枪。马里尼的回答是:在从监狱逃脱的路上,那把手枪曾经在他的手上,他退掉了多数子弹,只留下了一发子弹。)
“你的解答仍然有很多漏洞,像西班牙绣花丝披巾一样满是窟窿。”我批评说,“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何要谋杀少校。还有,当他得到现金之后,他为何不逃走,而是留在现场,等着我们发现真相?”
“罗斯,因为他身不由己。前几天发生的事情引发了一连串的事件,并且开始按照自己的逻辑继续演变。简单地说,奥哈洛朗的想法大概是这样的:他跟踪保拉到达这个马戏团之后,几乎立刻意识到杜克也在这里。他一直盯着保拉的拖车,必然会注意到杜克去拜访她的情况——就像我们自己所看到的那样。他并不想立刻抓住杜克,因为他的目标并不是一万美元的赏金,而是威斯曼的钱财。杜克住在小丑的卧车里,不可能藏什么东西;同时奥哈洛朗注意到保拉和少校总是想把他们的拖车门锁好,他由此判断现金就藏在这两辆拖车里面——很可能是在保拉的拖车里。但是她整天都待在拖车里面。奥哈洛朗没有办法,简单的行窃不可行——他必须用手枪说话。为了避免动粗,也为了避免引起注意,奥哈洛朗决定先搜查少校的拖车。
“利用玻璃刀割开窗户,他从窗子爬了进去。但是当他采取行动的时候,少校和宝琳意外地回到了拖车,把他堵在了里面。他拿起了大象钩棒,躲进了衣橱里面。当宝琳离开之后,少校拉开衣橱门准备拿雨衣。为了不让少校看清面孔,奥哈洛朗用大象钩棒击中了少校。他完成了搜查,发现少校总是锁着拖车的原因是少校把一些现金藏在了那里——星期六付过工资之后,杜克的预付款还剩了不少。但是他面临一个意外的灾祸:他并不知道少校的心脏不好,没有想到那一击要了少校的命。
“奥哈洛朗遇到了难题。为了得到威斯曼的钱,他已经犯下了谋杀——他当然不甘心逃走。可是如果警方进行调查就会戳穿他冒充汤恩的骗局,也有可能吓走保拉和杜克。只剩下一个办法。他必须让谋杀看起来像是意外事故,不让任何人起疑心。他抵御住了金钱的诱惑,没有拿走少校的小金库——因为那样会让人对于意外的说法生疑。我们后来没有找到那笔钱,因为宝琳第二天早晨已经拿走了;谢弗搜查宝琳的拖车的时候也没有找到现金,因为那笔钱和遗嘱都躺在宝琳的身边。
“交通事故的假象似乎很成功,他刚要松一口气,我和哈特赶到了;奥哈洛朗开始犯愁。他当时不明白宝琳为何要去我的商店,也不明白她从商店里消失有什么奥妙;他同样不明白我们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因此决定对我们做些调查。随后出现了非常富有戏剧性的一幕:他自己相当熟悉扒手们的行话,但是他不知道真正的汤恩也很熟悉;他装作一无所知,犯下了错误。(作者按:以前在警局里的时候,奥哈洛朗就在反扒部门工作。不过多数警察并不熟悉罪犯的行话,因为犯罪分子最后坦白的时候很少使用这些词汇。你可以选择一些法摩尔所使用的独特的行话,去测试一下你的警队里的朋友。)他没有意识到这个错误,不过后来他在拖车外面偷听的时候大吃一惊。因为我们不仅戳穿了他的汽车意外事故的骗局,而且宝琳宣布说将要告诉警长一些重要的消息。奥哈洛朗知道宝琳在怀疑保拉和杜克,准备要告发他们。这一点后来成为了判断凶手身份的线索——只有知道断项女郎真实身份的人才能够明白宝琳的那句隐秘的声明。
“奥哈洛朗还没有拿到钱,他意识到必须要让宝琳闭上嘴巴——否则他永远拿不到钱了。他非常善于随机应变,在转眼间就想到了一个本年度最佳诡计。当宝琳去表演危险的、令人心惊肉跳的节目的时候,他拔掉了照明电源——一次巧妙的谋杀,没有留下任何线索,简单而直接,简直是神来之笔。他并没有立刻接通电源——那样的话灯光的问题肯定会显得更加神秘和令人迷惑,因为他希望黑暗带来长时间的混乱。哈特曾经无意间提到一个现象:马戏团里面的人并不会认为从高空坠落会要了宝琳的命。从那一刻开始,我怀疑凶手根本不是马戏团里面的人——因此奥哈洛朗也成为了我的重点怀疑对象。
“你们同样会注意到,他并没有急于为自己准备不在场证明,而是去做了更重要的事情。他急匆匆地赶回了少校的拖车。发现我们已经像他所预料的那样离开了,他销毁或者拿走了和汽车意外事故相关的所有证据。他抹掉了窗户上面的橡胶手套的痕迹,拿走了帽子、眼镜碎片和照片。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我们在短时问内向警方求助。
“这之后的关键问题就是速度。我相信他和我们一样,看到杜克走进了保拉的拖车,他也认为持枪闯入拖车过于危险。杜克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很可能会掏枪还击,枪战会引来整个马戏团的人。他只好暂时偃旗息鼓,不过他的强大的犯罪头脑并没有闲着;他想到了粉笔箭头的计策——第二天早晨把保拉引到一条没有人的偏僻小路上。他拦住了保拉,也许脸上蒙着手帕,把她打昏了。下面这一段情节是我的猜测,主要依据是保拉的行李当中有一把手枪。奥哈洛朗怀疑前一天晚上对少校动手的时候用力过猛,因此在对付保拉的时候有所保留;当他在拖车里面找宝藏的时候,保拉醒了过来,举着枪走进了拖车。奥哈洛朗成功地首先开枪——但是子弹射中了她的脑袋。
“奥哈洛朗再次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现在他拿到了钱,但是也得到了一具尸体——尸体的脑袋里面嵌着一颗子弹。他很清楚子弹上面的膛线痕迹能够证明来自哪一把手枪。如果他丢掉自己的手枪同样会引起怀疑,他一时又找不到替代品。他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合适的工具取出弹头。随时都可能有人开车经过那条路,他会被抓个正着。不过他可以藏起尸体,拿走保拉的个人用品——让人以为她逃走了。奥哈洛朗再次隐藏了犯罪的事实。但是他随后的做法过于花哨了。”
“他在我们的旅店房间外面偷听,听到我推断出了橡胶手套的用法。他想到了一个办法:把手套和撕碎的信封藏在拖车里面,但是又不能藏得太隐秘,要保证捜索的人能够发现。这样一来,嫌疑就会指向了保拉、哈特和我自已;当官方调查人员最终搞清楚情况的时候,他们会四处搜索一个消失的、永远找不到的保拉。另外一点,因为他己经拿到了钱,奥哈洛朗可以随时摘掉斯图尔特·汤恩的伪装,还原成一个私家侦探,加入搜索的队伍——而其实大家所追寻的目标就平静地、直挺挺地躺在他的车子的后备箱里面!”
“然后他就有的是时间取出弹头,把尸体埋到很远的地方。”加维甘补充说,“他甚至可以逮捕杜克,这样他的身份更加可信,还能拿到一万美元的奖金!我还从未遇到过像他这样的罪犯。”
“不对,探长。”马里尼表示反对,“他是你所喜欢的罪犯。要知道,他犯了一些错误。”
谢弗说:“这个策略听起来滴水不漏。他为何没有成功?”
马里尼说:“他必须要等有人发现了空拖车然后才能开始行动;他不想自己当发现者——其实如果他亲自报告失踪,他可能就能够成功。他回到了旅店,表演去浴室里刮胡子的一幕——完全是为了给我看。这一次他试图制造一个不在场证明,结果却是一个错误。”
“命运之神已经说出了咒语。因为我碰巧喜欢收集马戏团的招贴画,因此我必然成为发现箭头并且最终发现拖车的人。我意识到被掩盖的箭头实际上是一个圈套。如果特克斯——就像哈特所期望的那样——开着宝琳的拖车去那条小路,干掉宝琳然后伪装成保拉的尸体,特克斯就完全没有必要在电线杆上画箭头。箭头证明是一个圈套,拖车里面失踪的地毯意味着有血迹——也就是说谋杀。”
“后来我们到达了表演场地。奥哈洛朗已经做好了准备要宣布他的真实身份然后继续后面的节目,但是我固执地没有公开宣布发现了一辆空拖车;奥哈洛朗也无法明确地向我提相关的问题,那样会引起怀疑。他在那里焦虑地嚼着口香糖的时候,谢弗上尉和他的随从赶到了,还有一个小男孩声称听到了枪声;我宣布说断项女郎并不是失踪,而是被谋杀了——这下子奥哈洛朗慌了手脚,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在他的车子里面藏着的保拉的尸体比达摩克利斯的宝剑还要可怕。奥哈洛朗被束缚住了手脚,只能期盼黑夜赶紧降临,州警察不要立刻展开搜查。直到那时,他的运气都很好;几乎所有的人都去了烹饪房,他得到了一个机会偷走了瑞典人的宝剑。趁着夜色,他在余兴节目的‘盖子’旁边砍掉了保拉的头,并且把尸体和其余的东西转移到我的车子里。你们应该还记得,他的车子就停在我的车子旁边。”(作者按:前面有两处提到这个细节。)
“然后他把现金藏在了干尸里面,”我接过了话头,“因为负责搜索的警员不太可能检查一个正在展览的干尸的内膛。”
“但是他并没有把脑袋藏在里面。”谢弗说,“我的人马还在外面搜寻。他们还没有找到,否则我会听到消息。马里尼,我希望你能够看一眼水晶球,告诉我脑袋在哪里。”
马里尼答道:“我认为要等到明天。等马戏团离开之后,你可以掘地三尺,大概能够找到。我认为他不敢把脑袋藏在干尸里面是有原因的,尽管几率很小,还是有可能有人意外注意到那个藏匿处。奥哈洛朗宁愿损失所有的现金,也不敢让人发现保拉的脑袋——那等于是他自己的脑袋。他砍掉脑袋是因为匆忙和没有工具来埋掉整个尸体;即使有时间和工具,他不可避免地还是会留下痕迹。光是一个脑袋就简单很多;他能够把脑袋埋起来——等等,这也不妥当。埋掉比藏在干尸里面可靠,不过仍然有被人意外发现的风险。这不够完美,奥哈洛朗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认为他不会轻易地让脑袋离开他的手边,除非先取出弹头。肯定还在他的车子里面。”
“可是我们找过了。”谢弗说,“另外,如果车子里面有足够的空间藏脑袋,他完全可以把现金也藏在车子里。”
“上尉,你的话有道理。”马里尼说,“你们第一次搜查的时候并不知道应该找什么。再找找看。应该是一个可以藏脑袋,但是并不适合藏纸票的地方。”
“真邪门。”谢弗走到了门口,探出了头。“史蒂文斯!”他喊道,“去通知城里的人。奥哈洛朗的车子就停在监狱的外面。仔细地搜查一遍——看看发动机盖下面!”(作者按:事实证明谢弗的猜测是正确的。警方在发动机盖下面找到了脑袋,里面的弹头完全符合奥哈洛朗的手枪的弹道特点。加维甘猜测说子弹可能嵌到了头骨上,他也猜对了。子弹从右侧太阳穴斜着射入,在头腔里面沿着颅顶转了一个半圆,在脑半球的表面划出了一道沟,撕破了脑膜,造成了纵向的破坏。最后子弹停留在了左边的颞骨附近。)
“奥哈洛朗确实效率很高。”加维甘评论说,“他处理好了尸体,同时把你们送去了监狱。这时他已经无法继续执行搜索保拉的计划,他又生一计,试图利用杜克搞相同的把戏。奥哈洛朗可能计划警告杜克,让他逃走,这样奥哈洛朗从干尸里拿出钱之后就有借口去追罪犯。但是杜克已经听到了风声,先走了一步,并且被警察抓住了。这样一来奥哈洛朗就无计可施了。”
马里尼点了点头:“是的,到了这个时候,他仍然认为自己很安全,因为他只意识到了一个失误——橡胶手套。离开牢房之后,我和哈特正好在警长的办公室里撞见奥哈洛朗在检查石蜡手模。我猜测他在考虑能否在右手的手模上伪造一些蓝色的斑点,并且刮掉左手手模上的硝酸盐。我们的运气真是糟糕。如果他有时间这么做,我们就不用费周折了。”
基斯说:“在最后一幕,他偷学了你的一招,也想用障眼法,让我们相信有人打倒了他。他告诉我们说有人拿走了他的枪并且朝车子里面开火,因为在受害者的脑袋里面再次出现了能够让他现出原形的子弹。”
“是的,他脸上的血迹是自己划出来的。断项女郎的案子里面有两个没有头的女人和一个没有头的男人。不过凶手有一个脑袋,而且每一分钟都在善加利用。”
“如果这里还使用断头台而不是电椅,”加维甘补充说,“这个案子的结局会是一个无头的谋杀犯。”
“这一点让我想起了一个老友曾经告诉我的一个故事。一八五七年时,梅比兄弟马戏团在德克萨斯州演出。某日下午,一个穿着马靴、戴着宽檐帽的警长来到了售票车前,他说:‘我说,我今天要吊死三个人。有很多人特意进城来看行刑,甚至不惜赶四十英里的路。他们喜欢看绞刑,就像喜欢马戏一样。如果你不给我和我的犯人入场券,我就会在你们开始表演的时候执行绞刑——观众肯定会到我这边来。我熟悉这里的人。’
“卖票的人也是个实用心理学家。警长和他的犯人们看了演出,经营者给的免费门票并没有打水漂,当演出临近结束时,将要宣布余兴节目。‘我们友好的售票员将会到你们当中售票。’讲解员说,‘女士们、先生们,在我们的余兴节目后马上将会进行绞刑,就在帐篷出口外面的第一棵大树上。’他们都留下来看余兴节目,绞刑随后如约上演!”
“我们还是谈些愉快的话题吧。”基斯说,“说起脑袋,倒提醒了我。两个脑袋总胜过一个脑袋——当然也胜过没脑袋——有没有人知道在半夜这个时候,哪里能找来一位治安法官?”
“上尉,你能凭空变出来一位治安法官吗?”马里尼微笑着说,“这是你们最拿手的戏法,每当州警察以超速的名义进行逮捕的时候都能随时找出一位治安法官。我已经多次感到不可思议。”
谢弗承认说:“我想可以安排一下。”
半小时后,在唯一一个没放倒的帐篷里面,“非凡的汉纳姆综合马戏团”的成员们出席了一场婚礼。乐队进行了伴奏,但《轻骑兵》已然从他们的曲目中消失了,其间还掺杂着“各种丛林动物和生物奇观所发出的古怪的、奇妙的合唱”——它们在笼子里焦虑地走来走去,对外面渐弱的风暴心有余悸。
总算轮到新娘说“我愿意”了。仑布——个子最小的大象扬起鼻子,替乔伊做出回答。直到今日,马戏团的成员依然在询问基斯是否清楚他到底娶了哪个。
“一切终结!”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