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篝火之夜
01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福尔摩斯穿着他的水手式厚呢大衣和粗布红领巾俯视着我,同时把一堆破旧衣服扔到角落里。他苦恼得静不下来,而我从他眼睛底下的深色印记就知道,他的夜晚是个不眠之夜。
“什么时间了?”
“将近八点。”
“你出去过了?”
“我已经在城里溜达过一圈,还僭越地替你买了几样东西。”
“真的?你吃过了吗?”
“喝了杯咖啡。现在呢,华生,我相信你不介意采取某个小小的预警措施,我在这些圈子里游走时也被迫这样做。要是你穿上左手边那些极端破烂的衣服,再套上那件旧外套,我会很感激。请原谅我扯坏了几个地方。就现在来说,你看起来太过富有,不可能跟杰克·爱斯科特扯上关系;但是那个快活好人会在十分钟后跟你在楼下相见,而我们会在十钟酒吧喝着酒度过我们的早晨。但在那之前,可以先来一趟生气蓬勃的散步。”
还不到限定的时间,我就跟福尔摩斯(或者该说是福尔摩斯乔装成的讨海人,我想名字是杰克·爱斯科特)在楼下会合,而我们在早晨粗疏的米黄色光线下出发了。二十分钟过去后,小酒馆出现在教堂街的街角,门口两侧是简单的柱子和招牌;用白色字母标出“十钟”的黑色牌子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酒馆里面散放着椅子跟有刀痕的桌子;四壁上贴的绘图磁砖,都因为一层黏稠的砂砾而败坏到近似废墟状态。
“你正在怀疑我们有什么意图。”虽然我什么都没说,福尔摩斯还是轻声回应。“别担心——只要确定在每次转折都跟我保持口径一致,我们很快就会出去了。”
在这个时间,这间酒吧比我本来猜想的更繁忙,常地人在出发去完成他们今天各自的劳动或享乐以前,就勤快地干杯了。一小群湿答答,脏兮兮的领半饷放假士兵很快就瞥见福尔摩斯,然后从他们的桌边懒洋洋地随着我们挥手。
“爱斯科特,那你是从哪里捡到找一个的?”打招呼的是一个中年矮个儿,留着一般的落腮胡,而眼睛红通通的状况,显示这个男人即使曾经摆脱大量饮酒的影响,也鲜少成功。
“这是米多顿,我的一位老友,才刚刚回到城里。墨菲!给这桌来一轮波特酒。”
“你好吗,米多顿?”在一杯杯酒被倒出来的时候,那士兵问道。我正要编造出一套回答的时候,我的朋友插嘴了。
“喔,别管他啦,凯托。你知道的,他待过阿富汗。比我们之中任何一个都有见识得多,甚至超过应有的程度,或者至少我是这么了解的。他只有在喝多了的时候才会开口,而且就算那时候谈的也都是伊斯兰战士,愿上天保佑他。”
“那么,是哪场战役?坎大哈之战?”
福尔摩斯大笑着用他的手背抹嘴。“不是那么愉快的战役。是梅万之战。你最好随他去。”
先前那个卫兵同情地斜睨一眼。“嗯,那么,你还好吗,爱斯科特?今天晚上会回三只眼镜蛇去吗?”
福尔摩斯像做梦一样地眯起了眼睛。“我有这么想过。这边的米多顿是那玩意儿的鉴赏高手,我们已经闲聊了整个晚上。他凑巧遇过布莱克史东那家伙,那是几年前在埃及的事。”
“强尼·布莱克史东?到现在我已经超过一星期没遇到他了。你的朋友可以在这里装哑巴装得比平常久,但这状况也比那个布莱克史东的鬼话安详多了。”
“是鸦片剂的效果。他无意造成任何伤害。”
“我敢说你是对的。不过上次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心情正恶劣。”
“上星期我本来打算到他租屋的地方看看——在他比较懂得跟人相处的时候,他答应了。可是我那么说的时候,手里肯定拿着烟管。现在我还能记得是在史皮塔费尔兹就不错了,地址什么的就别提了。”
“他住在山帝路,在宽门街区那边。大多数时候他自己一个人过日子,不过我曾经顺道去喝个睡前一杯,那一定是上个月的事了,虽然我从那时开始就没再回去过。他是在那栋建筑物的后面,窗户全部都用碎布塞住了。难怪他的访客那么少。”
“也许他就喜欢那样。无论如何,如果布莱克史东在那个垃圾坑里陷得太深,没办法从里面爬出来,我还有米多顿可以分享早晨的一支烟。”我的朋友耸耸肩,喝完他最后一点啤酒。
“你不是说你现在就要顺路去一趟吧,足吗?”凯托问道。“上天知道他是躲在什么样的小洞里。他那么古怪——在凌晨一、两点开始他的漫游,然后直到第二天很晚了才会想到他的房间。如果你想在那里找到他,今晚午夜以前去探探吧。”
我们说完再见,从容走出门外。我可以看到我们对街的史皮塔费尔兹市集扰攘的东侧,还有牲口与刚挖出来的新鲜洋葱沿街飘送的气味。在我们漫无目标地动身沿路前行时,我的朋友像是压抑着精力的紧绷鞭绳。
“解决了。”福尔摩斯轻声说道,但他清脆的男高音之中包含着追捕的兴奋感。“昨天我靠着三杯琴酒,从一个叫威克斯的人那里问出那间房子在几号。”
“你这段日子里全都在找布莱克史东的落脚处吗?”
“确实是。要渗透一个人际关系网络,还要透过专家的操纵手段,传达出你已经在这张网络边缘存在许久,久到大家都不复记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他们对待你的方式让我很震惊;你像是已经认识他们好几年了。”
“在刚开始的五天里,我每天花不下十八小时,混迹于白教堂区跟莱姆豪斯区之间最受欢迎的各个饮酒场所,我的大脑不过就是个大型海绵而已。我自认为我相当快就摸清楚整个状况,我观察到多少,就推论出多少,种种模式开始浮现。在我觉得够有自信,而且那些人开始习惯看到我的时候,我就开始提几个名字——某位重新入伍的兄弟,某个死去的朋友,某个好几年没见的女孩。我建立起无可置疑却也无从证明的连结。到最后,我自己的故事出现了。我以前在哪里?过去四年都在海上。很快我就得到极其普遍的信任,因此可以诱导出情报,却不怎么需要害怕被逮到。
“在李先生转达布莱克史东出现在三只眼镜蛇的消息以后,我到得太晚,差几分钟失之交臂,但他的离开很容易就在他的相识之间引起讨论。我就像是在拼起一个砸碎的阿比西尼亚宝瓮,有个形象慢慢出现了。他在这个区域并没有住很久,而且在八月以前没有人认识他。他独居,通常穿着制服出门,虽然他已经解职了。他是一团矛盾的组合:虽然他有种豪放的帅气外表与讥讽的魅力,却总是回避女性的陪伴。虽然他的心情几乎总是不好,总是暴烈,他聪明的言谈与慷慨的态度却让他广受其他男性的欢迎。
“我最想知道的莫过于他的住处,不过很快事情就变得很清楚,这个狡猾的恶魔几乎不接纳访客。华生,事情不可能更难办了——这样一来,我要比事先预期的更细腻地结合推论思考与步步为营的谈话,可是你自己见证到了最后一步,还有就摆在我们面前的搜查尾声。我坦承,在你抵达的时候我曾经担忧过,你的出现会瓦解我编造的小故事。值得感谢的是,我几乎达到我的目标了,现在一位可以信赖的同志会有无可估计的价值。”
“没有人能够像你完成这么多事,又不引起一点怀疑的。”我亲切地说道。
福尔摩斯一挥手就打发掉我的称赞,但那个手势很轻柔。“你的信封是最让人担心的东西。这是十月二十日星期六投递的。到目前为止,塔维史托克手上掌握这该遭天谴的情报已经超过两周了。他随时都可能刊登另一篇措辞漂亮的诽谤之词。然后还得考虑开膛手;既然他打定主意要恐吓白教堂区的所有风尘女子,他就不会暂停这么久不进行他亵渎神明的工作。如果犯案日期的模式持续下去,在十一月八日以前,他就会再度出击。”
“为了她们,希望我们今晚就可以逮住那个恶棍。”
“亲爱的伙伴,这是为了全伦敦,”他严肃地回答,“但最重要的是为了她们。”
02
我们在那个摇摇欲坠的房间里轻松地度过一天,福尔摩斯漫无章法地闲谈着小提琴与它们在十六世纪义大利的起源,直到太阳下山为止。在附近的小酒馆享用完一碗炖菜跟一小杯威士忌以后,我们在久违了的睛朗夜空下出发。我的朋友领着我往北走,而在我们通过火车站,越过阿尔盖特大街的时候,我很快认出我们走的路。一群街童正打算在一个旧水槽里点燃一大堆爆竹,而在一阵金色火花下雨似地落在仓库屋顶上的时候,我想起今天是十一月五日,盖·福克斯节。
“要趁一个几乎神志不清的醉鬼完全昏迷以前问出房屋的门牌号码,对我而言真是说不出的恼人。”火药劈啪作响的声音隐没在远处的时候,福尔摩斯这么表示。“不过,虽然拖了点时间,我们也从凯托那里得知街道名称了,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布莱克史东的习惯。”
“福尔摩斯,你想会发生什么事?”
“这么说吧,我们最好准备面对任何状况。无论如何,我不认为我们之中有任何一个人会再忘记十一月五日。”
我们沿着一条湿滑的小路大步前进,路上有各种形状古怪的垃圾集中成一堆又一堆,而我渐渐看出来,那些东西其实是要拿来卖的。破烟斗、破厨具、裂开的靴子、生锈的钥匙、被洒在鹅卵石地上的扭曲餐具,还有三番两次缝补过的衣物气味弥漫在空气之中。福尔摩斯从这个失物炼狱之间轻松地走出一条路,最后我们走在另一条开阔的小道上,道路两旁都是透过烟囱把黑色气体排进夜空中的仓库。此处有许许多多的篝火在熊熊燃烧,上面烘烤着做工粗糙的盖,福克斯刍像,当地居民则一边随着远处爆炸的轰隆声响欢呼,一边转动碳火上的串烤马铃薯。
我的朋友停在一个角落里,并且毫不犹豫地指向一个看来不牢靠的建筑物,它年事已高,靠在邻居身上寻求支撑力量。虽然在这个时候,这条街道看来不起眼,但我毫不怀疑,福尔摩斯有如百科全书的知识已经直接把我们带到布莱克史东的住处了。
“你把武器带在身上了吧?”
“我的勤务用左轮手枪在我口袋里。”
“非常好。”他就这样冲出人行道,然后我们走近那个凹陷的灰门。侦探敲门的动作制造出的只不过是一个空洞的钝重声响,一出现就立刻消逝。
“一楼似乎没有人,”他悄声说道,同事砰一声打开他的遮光提灯镜片。“让咱们来看看上面的楼层有没有人迹吧。”
我们试探过门,然后发现上了门闩,不过福尔摩斯在他的折叠小刀帮助下,只花了几秒钟就打开了门。一只老鼠在角落吱吱叫着,然后在一道道斑驳月光下,逃到它在楼梯底下的避难圣殿里。我的朋友蹑手蹑脚地朝楼梯走去,然后往上爬,我则追随他的脚步,我们两个都竖起了耳朵,要听听我们接近的楼层有么有任何人在的迹象。
两道门都微微开着,在下一个楼梯平台上展示着房里的内容。比较远的那间座落在阴影中,比较近的房间上面则有一道道银光划过,是从我们头上高处的破裂屋顶上洒下的。福尔摩斯没发出任何声音,穿过比较近的房门,进了房间。
摆放在里面的是一个家庭起居空间的完美画面,火炉上有个锅子,地上有一堆折了一半的衣服,甚至还有一串小心收集好,色泽明亮的破玻璃片,从一个角落盖着毯子的小篮子上垂下。一层薄膜般的灰尘覆盖着整个房间。我抓住福尔摩斯的手腕。
“出去,快点。”我下了命令,接着走了几步我们就回到走廊上。在福尔摩斯推论出这个奇异场景背后的原因时,他犀利的表情迅速地散去了;身为医生的我,以前也曾经见识过这种场景。
“是霍乱还是天花?”
“似乎已经没必要弄清楚了。”
我的朋友点点头,然后立刻把他的注意力转向另一个门,他轻轻一推打开了,然后才探头进去。
“这一间住不了人,至少在冬天不行。似乎几年前的一场火灾把外墙烧掉了。我们要的人住在三楼。”
我紧紧抓着我的左轮手枪底部,跟在福尔摩斯身后爬上最后一层楼梯。虽然灰尘更多,显得更加年久失修,我却不需要他细腻磨练过的感官来告诉我,有人常常走这条路线。
单独一扇没做记号的门出现在三楼走廊尽头。我的朋友没回头看一眼就大步往前走,然后猛然打开最后一个没闩上的门。
虽然因为有一条条布缕挂在那两扇小小的窗户上,光线很贫乏,我还是立刻看出没有人在。福尔摩斯打开提灯的全部亮度,然后把提灯交给我。我留在外面,免得踩到对他的调查而言至为重要的某些碎片,同时我把我的手枪重新放回我口袋里,并且从走廊上检视着这个房间。每一处表面都脏到结了一层壳,还有一股恶心的甜味,就像是烧焦的糖被放到腐败的味道,渗进这个地方的四壁之中。
福尔摩斯带着一种极端肃穆的表情,立刻着手探查这房间的每一寸空间,而我很快就确定是为了什么。除了一张毯子与一张破椅之外,这个房间里没有别的东西。而除了有害健康的空气以外,我没瞥见烟管,或者任何可能装着鸦片的袋子。
“有某些恶行在这里进行过,”福尔摩斯用他最冷淡、最无情的语调说道,“进来吧——地板上没有什么可以得知的情报了。”
“我们的鸟儿似乎是飞了。”我这么评论道。
“但是看在老天分上,这是为什么?我很小心细节。我可以发誓,甚至没人有那么一丁点想法,认为我在找他。”福尔摩斯气馁地用他瘦削的手臂,大范围地扫了一圈示意。“一张毯子,一张椅子。这些东西什么都没告诉我们。然而……在某个意义上来说,这非常奇怪。他显然带走了他所有的东西。为什么这张毯子竟会留下来?没有洞,没有老鼠咬过……其他每样东西都不见了。为什么就把这个留下来?”
“或许他决心减轻他的负担。”
“那是有可能。可是其中有某种我不喜欢的成分。咱们离开这个可悲的地方吧。”
在我们往回走的时候,我朋友的表情凝然,不见情绪,然而不知怎么地,这却是我见过最颓丧的模样。不过我们在这间屋子里的时间,并没有如我们先前所想的那样快告终,因为在我们下最后一层楼梯的时候,外门往前一甩,出现一个眼眶深陷的女人,身形单薄细瘦,却有一头火红的头发,旁边还有两个孩子相伴,他们薄如纸张的肤色大声宣告,他们的健康状况不佳。
在此要为福尔摩斯记上一笔功劳,他举起提灯,好让她能清楚看见我们,然后立刻恢复成那个有魅力的水手,就是他先前努力了好长时间才建立的身分。
“喔,亲爱的上帝啊!”那女人看见两个陌生人在应该是她房间的地方,就喊了出来。
“唉,别这么生气啊,”福尔摩斯用他最能催眠别人的声调开口了,“我们是来这里看一位朋友,但我们可没打算伤害你们。他不在这里,所以我们正要再离开这里。”
“晚上偷偷摸摸跑进这里,你们到底有什么打算?”
“我们做得不好——请接受我们的道歉,女士。我的名字叫作爱斯科特,这边这位是米多顿。”
“提摩西、丽贝卡,现在进房间去,”她用北爱尔兰当地人那种唱歌似的声调悄声说道,“拿你们的那一包,吃你们的份。”在孩子们抓着一个小布包跑走以后,她把凝视的目光转向我朋友。“那你到底有什么事?”
“我们只希望能见到你的房客。”
“他欠你钱,是吧?”
“不是那种事,女士。”
她交叉起双臂。“所以你们真的是他的朋友罗?或者你们是亲戚?”
我朋友微笑了。“我向你保证,我们两个没有一个想闯进你房子里伤害你。我们想要跟他说句话,然后就没事了。”
“唔,那你们现在不可能跟他说到话了。”
“刚才在楼上看来是这样,”福尔摩斯承认如此,他的眼睛像刀一样锐利地往上看。“可是为什么不可能呢?”
“因为呢,”她语气平淡地说道,“不管你是不是强尼·布莱克史东的朋友,没有一个人能从坟墓的外头跟他说上话了。强尼·布莱克史东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