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米隆的车一一福特金牛已经被警察扣留了,所以他租了一辆栗色的水星美洲豹,希望女人们能够抵挡它的魅力。米隆发动汽车,把收音机调到FM106.7,帕迪·拉贝尔和麦克·麦克唐纳正在低声吟唱一首忧伤的歌曲——《独自一人》。这对曾经恩爱幸福的情侣现在已经面临分手,真是悲惨,正如麦克·麦克唐纳唱的:现在我们开始谈论离婚,……可是我们甚至未曾结婚。
米隆摇摇头,麦克·麦克唐纳就是为了这个原因离开杜比兄弟乐队的吗?
大学时,比利·李·帕慕斯一直都是一个派对男孩,他有着漂亮的外表,略带轻佻,黑黑的头发,尽管有些油滑,但绝对极具魅力,而且很有男子汉气概,在初次离家的年轻男女大学生中间非常受欢迎。在杜克大学,兄弟会的弟兄们称他为奥特尔——《动物屋》中冒充文雅的角色,再恰当不过了。比利·李还是一名出色的捕手,曾经进入大联盟,参加了大约半个赛季的比赛,在巴尔的摩金鹰队赢取总冠军的那个赛季里作为该队的板凳球员。
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米隆敲敲门,几秒钟的等待之后,门毫无预警地被快速打开,很突然,所以令人奇怪。这年头,人们通常都会从猫眼里张望一阵,或者先拉上门链,至少也要问一下来者是什么人。
一个女人站在门口,问:“你找谁?”米隆隐约认出她就是帕慕斯夫人。她身材矮小,长着松鼠似的嘴,眼睛鼓出,仿佛眼珠后面有什么东西往外顶着。她的头发绑在脑后,可是有那么几缕垂在脸上,她伸出手指,把几缕头发拨到后面。
“您是帕慕斯夫人吗?”米隆问。
“是的。”
“我是米隆·波利塔,以前和比利·李一起在杜克上学。”
她的声音低了8度,“你知道比利在哪儿吗?”
“我不知道,夫人。他不见了吗?”
她皱起眉,后退一步,“请进吧。”
米隆走进门厅,帕慕斯夫人从已经走到了走廊里,她指指右面,没有转身也没有停下脚步,只是说:“去莎拉的婚礼室吧,我一会儿就过来。”
“好的,夫人。”
莎拉的婚礼室?
米隆顺着她的指引走去,在转过墙角时,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叹。莎拉的婚礼室,这是一间装潢风格普通的客厅,就像家具店的广告。一张米白色的长沙发,还有与之配套的双人小沙发,组成不连贯的L形,长沙发可以打开变成一张床,可能是当月特价,全套695美元之类的促销品。咖啡桌是一张半橡木的方几,没有什么独特之处,一头放着些从没人看过的杂志,中间摆着丝缎花,另一头则是些消遣时看的休闲书。房间里铺着浅棕色的地毯,屋里还放着两盏造型大众的灯。
可是墙壁却一点也不普通。
米隆见过很多家庭在墙壁上挂照片,这一点也不稀罕。米隆也见过有人把照片当成主题而非点缀的,这也不会让他大惊小怪,可是眼前这个房间实在令他大吃一惊。莎拉的婚礼室——天,这几个字应该用粗体——完全是婚礼现场的重现,绝无虚言。彩色的婚礼照片被放大成真实尺寸,取代墙纸貼在四周的墙壁上。右手边,新娘和新郎正在展露动人的微笑;左手边,比利·李身着礼服,也许是男伴郎,也许是现场迎宾,也是满面笑容;帕慕斯夫人身穿长裙,和她的丈夫翩翩起舞,前景是婚礼现场的餐桌,数量很多,宾客们也都抬着头对着米隆微笑。所有人物都是真人一般大小,好像是婚礼现场的全景照片被放大到了林布兰(荷兰画家)《夜巡》的尺寸。人们在跳舞,一支乐队在演奏,还有一名司仪,鲜花被精心地摆放在最合适的位置,还有婚礼蛋糕,精美的瓷器和白色亚麻布——同样,这些都是真实尺寸。
“请坐。”
米隆转身看着帕慕斯夫人,这是真实的帕慕斯夫人还是照片中的再现?哦,她穿着日常的衣服,应该是真实的,他几乎想伸出手去摸摸她,以确定真假。“谢谢。”他说。
“这是我女儿莎拉的婚礼,她在4年前结婚的。”
“我明白了。”
“对我们来说,那是很特别的一天。”
“可以想象。”
“我们在西桔的曼诺举行婚礼,你知道那儿吗?”
“我在那儿接受成年礼。”米隆说。
“真的吗?那一天一定是你父母的美好回忆。”
“是的。”不过现在他有些怀疑,因为他的父母把多数照片都只是放在相册里,不像这里挂在外面。
帕慕斯夫人对米隆微笑,“我知道,这有点奇怪,可是……哦,我已经解释过上千次了,再多一次又何妨呢?”她叹口气,指指身旁的沙发,米隆坐下来,她也坐下了。
帕慕斯夫人双手交叉,空洞的目光盯着米隆看,这是一个太靠近生活大屏幕的女人的目光。“人们总是为自己的特殊时刻拍照片留念,”她开始热情地讲述,“他们想捕捉有意义的重要瞬间,想在以后可以欣赏回味这些时刻。可是大部分人并不会真的就这么做,他们拍完照片后,往往只看过一次就塞进盒子里,然后将它们遗忘了。但我不是这样,我记得那些美妙的时刻,我甚至沉迷于这些瞬间,如果可以,我会让它们重现,毕竟我们都是为了那些时刻而活着,不是吗?米隆。”
他点点头。
“所以,我在这个房间里会觉得温暖,感觉被生命中最幸福的瞬同包围着,我尽可能地还原真实。”
米隆点头。
“我不是艺术爱好者,”她接着说,“我不喜欢在自己家里的墙壁上挂4无关个人情感的板画。为什么我要整天面对着我不认识的人或地方呢?我不在意房子的内部装修,不喜欢收藏古董,也不喜欢做作的玛莎·史都华风格。可是你知道我认为什么才是最美丽的吗?”帕慕斯夫人停下了,满怀期待地看着米隆。
米隆接过话头,“什么?”
“我的家庭。”帕慕斯夫人回答,“对我来说,我的家庭最美,我的家庭就是最美好的艺术品。你觉得这有道理吗?米隆。”
“是的。”尽管很奇怪,可是确实有道理。
“所以我把这里称作莎拉的婚礼室,我也知道这很傻,给房间取名,把老照片放大,还用它们当壁纸。我家里所有的房间都是这样,我把楼上比利·李的卧室取名叫捕手的手套,他在家的时候,一直都住在那里,我想这可以给他一些安慰。”她扬起眉毛,“你想看看吗?”
“当然。”
她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楼梯间贴着大幅的黑白照片,看着已经有些旧了。一对穿着结婚礼服的表情严肃的夫妇,还有一个身穿军装的战士。“这是世代墙,那是我的父母,还有汉克,我的丈夫,他三年前去世了。”
“真遗憾。”
她耸耸肩,“楼梯间的照片可以追溯到三代之前,我想这是怀念祖先的最好的方式之一。”
米隆没有说话,他看着那对年轻夫妇的照片呆了一会,那时的他们可能刚刚开始全新的生活,也许还对未来有着那么一点点恐惧,而现在,他们已经不在了。
又是米隆·波利塔的深刻思想。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可是挂死人的油画不是一样也很奇怪吗?而且照片更加接近真实。”
说得好。
楼上走廊的墙壁上,挂着某个20世纪70年代服装派对的照片,很多的休闲服和喇叭裤。米隆没有问,帕慕斯夫人也没有解释,这样也好。她转向左边,米隆跟着她走进了“捕手的手套”,这个房间称得上名副其实,比利·李的棒球生涯在此依次展开,就像名人堂的陈列室。最初的是少年联盟,比利·李蹲成接球的姿势,笑容灿烂,对一个那个年龄的孩子来讲未免有些过于自信了。在照片里,时间一闪而过,从少年联盟到贝比·鲁斯联盟,到高中,再到杜克大学,最后是在金莺的辉煌一年,比利·李骄傲地展示他的冠军戒指。米隆仔细地看了看杜克时代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摄于他们的兄弟会会所PsiU前,照片里有很多兄弟会成员,包括他自己和温。米隆记得拍摄这张照片时,杜克棒球队刚刚击败了佛罗里达州州立大学队,蠃得全国冠军,庆祝活动整整持续了三天。
“帕慕斯夫人,比利·李现在哪里?”
“我不知道。”
“你说的是你不知道……”
“他出走了,”她打断米隆的话,“又一次出走了。”
“他以前也曾经出走吗?”
她凝视着墙壁上的照片,目光变得朦胧,“也许比利觉得这个房间不舒服,”她轻声地说,“也许这里让他回忆起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她转向米隆,“你最后一次见到比利是在什么时候?”
米隆试着回忆,“很久以前。”
“怎么会?”
“我们的关系不太亲密。”
帕慕斯夫人指着墙壁,“这是你吗?背景里的那一个?”
“是的。是我。”
“比利提起过你。”
“真的?”
“他说你是个运动经纪人,是克鲁的经纪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是的,没错。”
“你和克鲁的关系比较亲密?”
“是的。”
她点点头,似乎这个回答解释了一切。“你为什么想找到我的儿子,米隆?”
他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比较妥当,只好说:“你听说克鲁的死讯了吗?”
“是的,我听说了。那个可怜的孩子,迷失的灵魂。他在很多方面和比利很像,我想这是他们经常在一起的原因吧。”
“你最近见到过克鲁吗?”
“为什么这么问?”
一不做休。“我想査出是谁杀了他。”
她的身体僵住了,好像突然被电流击中,“你认为比利和克鲁的死有关吗?”
“不,当然不。”可是在否定的同时,他不禁产生了怀疑——克鲁被谋杀,也许凶手逃走了,这又是一个合理怀疑。“只是我知道他们俩人关系不错,我想比利也许能够帮到我。”
帕慕斯夫人盯着相片里PsiU前面的两名棒球手,伸出了手,好像想要摸摸儿子的脸,可是立即又把手缩回来。“比利很英俊,是吗?”
“是的。”
“女孩子们”她说,“都喜欢我的比利。”
“我从没见过比他更受欢迎的人。”
她笑了,目光仍然盯着照片里的儿子,这样的情景有点让人紧张。米隆想起《阴阳魔界》里的一集,年迈的影后为了逃避现实,跨进自己的一部老电影里,看起来帕慕斯夫人也会希望这么做。
她终于把目光移开,说:“克鲁几个星期前来过这里。”
“你能说得详细一点吗?”
“有趣。”
“什么?”
“警察也是这么问的。”
“警察来过?”
“是的。”
他们一定也査过了通话记录,米隆想,或者发现了另外一个联系。
“我把我告诉警察的话原样告诉你,我无法说得更详细了。”
“你知道克鲁来这儿想做什么吗?”
“他来找比利。”
“比利当时在吗?”
“是的。”
“那时候他还在家?”
“他时不时地还会住在家里。过去的几年里,我的儿子过得不太顺利。”
沉默。
“我不想刨根问底,”米隆说,“可是……”
“比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帕慕斯夫人替米隆把话说完,“他卷入了命运的旋涡,米隆。酗酒、吸毒、追逐女色,还进过戒毒所。你知道罗克韦尔吗?”
“我不知道,夫人。”
“那是个私人诊所,大概两个月前,比利完成了他在罗克韦尔的第4次治疗,但还是没有完全戒除毒瘾。如果你正在读大学或者只有20岁,你可以坚持过来。如果你是个大明星,人们都在关注你,你也可以下决心戒掉。可是比利不出名,所以他没有人可以依赖,除了我,可是我又不够坚强。”
米隆咽了一下,“你知道克鲁为什么来找比利吗?”
“我想他们可能只是叙叙旧,他们一起出去了,也许是去喝点啤酒,泡泡小姑娘,我真的不知道具体的情况。”
“克鲁经常来找比利吗?”
“哦,克鲁不在纽约。”她说,语调里带着明显的防卫,“几个月前,他才被交换到这里来。当然,这些你知道得比我清楚。”
“这么说的话,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朋友间的拜访。”
“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
“现在呢?”
“现在我的儿子失踪了,而克鲁也死了。”
米隆想了想,“他以前出走时,一般都会去哪些地方?”
“什么地方都有可能。比利喜欢流浪,他离开这里,做下一些糟糕的事情,当他碰壁时,他会回到这里。”
“这么说,你不知道他在哪里?”
“是的。”
“据你猜测呢?”
“猜不出来。”
“他没有喜欢逗留的地方吗?”
“没有。”
“女朋友呢?”
“至少我不知道。”
“他有没有可能和好朋友待在一起?”
“不会,”她缓缓地说,“他没有那样的朋友。”
米隆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帕慕斯夫人:“如果你有比利的消息,夫人,可以告诉我吗?”
开门之前,帕慕斯夫人问:“你曾经是篮球运动员?”
“是的。”
“摔伤了膝盖?”
那是米隆作为职业球员的第一场季后赛,当时米隆是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第一轮选秀选中的新秀。在那场比赛中,一次可怕的身体碰撞毁掉了米隆的膝盖。这就是米隆的职业篮球生涯,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是的。”
“你努力把这件事情抛在脑后,”她说,“努力继续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过得快乐而有意义。”她扬起头,“为什么比利就做不到?”
米隆没有答案——部分原因是他不能肯定她的比较是否完全准确。他说了再见,让帕慕斯夫人独自留在那座充满幻影的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