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赤裸男子的难题

墨莱探长红脸,嘴巴线条锐利,体格健壮,是名发色已灰的沙场老将——这些全是拥有丰富追猎犯人经验者的典型表征,他们凭借坚硬的拳头,对人们脸孔和职业性犯罪事件的广泛理解,以及某种与生俱来的冷静敏锐,才得跻身此辈中人。但这样的人,当犯罪事件溢出正统的范畴之外时,常不免显得失措。

他静静听完罗莎的遭遇和厄尔·柯特的嗫嚅解释后不发一言,但埃勒里从他眉宇之间读出了他的困惑。

“呃,奎因先生,”看着法官把罗莎扶上警车,柯特阴着脸拖着绝望的脚步跟在他们后头,墨莱探长对埃勒里说,“这案子显然很棘手,有点超出我的理解范围,我——呃——我听过你的大名,还有当然,法官又一再郑重推荐,你可否——也许——鼎力相助一番呢?”

埃勒里叹口气:“我是希望……我们一整夜未合过眼,探长,而且也没吃——”他眼睛饥渴地看向杜森伯格的折叠床椅,“怎么说好呢,麦克林法官和我也许可以——呃——暂时性地参与,如果方便的话。”说是这么说,他的声音中却满是渴望。

此时,在主公路转向西班牙角入口处已派了一名郡骑警守卫,显然柯特的突然逃脱已令警方采取了戒备部署。

车子开过,却没任何人做声,罗莎坐得直直的,两眼无神地平视着,仿佛奔赴刑场一般。坐在她旁边的柯特则痛苦地啃着手指甲……在岩壁地峡尽头站着另一名骑警,此外,通往岬角的石子路下坡那儿还停了辆骑警摩托车。

“有关被弃在那里的那辆车?”埃勒里先开口,低声对墨莱探长说,他眼睛流露出追根究底的光亮。

“我的几名手下现在正彻底检查,”探长沮丧地说,“若有任何指纹,他们一定会找到,尽管我不敢寄望会有指纹留下。依目前所发生的种种迹象来看,这不大像个平常的案子,那大个子……”他一抿线条锋利的嘴唇,“当然,还真是诡异,看来他是本案最容易掌握的一个点。我隐约记得,我曾听说过这附近有某某人似乎很符合戈弗雷小姐描述的那样子,没问题,我很快就会想起来。”

埃勒里没再说下去,在车子爬升完这一长段,即将驶离此坡道的这会儿,他已可见到通往露台的入口有一大堆人挤在那儿,因此,车子得绕过这些人才能开始往建在露台上方的屋子爬升,从这个距离,可看到华美且悠然无虑的山形红砖屋顶。

车道两旁是刻意以某种不经心方式建构出粗犷风味的砾石庭园,混杂着海滨浓烈的湿咸空气,调配出一种有趣的甜蜜氛围。左边,一名皮肤泛着岩石色泽的老人弯着腰,以一种完全风雨不动的姿态专心工作,仿佛就算有暴力死亡发生于跟前,也无法撼动他神圣的职责一般。整个景观包括争相怒放的鲜花,五彩的砾石和浓绿的灌木丛,一座豪宅鬼魅般浮于其上——是一幢长而低矮的西班牙风格的建筑……这一刻,埃勒里心血来潮好奇起来,在这砾石庭园专心摸摸弄弄的老者,大概不会是沃尔特·戈弗雷先生本人吧?

“朱仑。”墨莱警长注意到了他的镶眉凝视,说了一句。

“朱仑是什么人?”

“本地一个与世无争的老陶工,我想,他大概是老戈弗雷在这星球上惟一的朋友,就像星期五之于鲁宾逊一般为戈弗雷做事——帮戈弗雷开另一辆车,担任守卫工作,并照料花园之类的,绝不分离的一对老友,”说话间,墨莱探长锐利的眼神冷凝为沉思之色,“我想先从两件事着手,首先是昨晚荷里斯·瓦林小屋打的那通电话。说不准,但也许我们可试着追踪出来——”

“从电话系统着手追踪?”埃勒里轻声说,“另一件是柯特这年轻人没能听出是谁打给他的那通电话。”

“有关柯特这小伙子所说的一切,”墨莱探长严酷地强调,“我并非照单全收,尽管我命令我一名手下追查结果,似乎他说的是实话没错……好,咱们到啦,戈弗雷小姐,打起精神来吧,你不会雪上加霜地让令堂觉得加倍难过吧,今天,她已够受的了。”

罗莎机械性地一笑,伸手理理白己的头发。

屋子前厅中一群人神情木然地候着,他们四周则是清一色警戒着且神情冷肃的警方人员,外头天井则是好几双惊恐的眼睛,很显然是家中的仆佣,每个人都闭口无言。色泽明亮的家具兀立着,钢琴边的一个喷泉无事地喷着水,火石铺成的地板泛着愉悦的光泽——一切一切无不美好亮丽。如此的美好亮丽,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涂上一层不尽真实的油彩,如真似幻。

罗莎下了警车,一名宛如雕像、细瘦的手上抓着手帕的高大黝黑女人,双眼瞬间一红,疯了一般跑到外头车道,紧紧和罗莎抱成一团。

“我没事,妈,”罗莎低声说,“但——但戴维他——我很怕——”

“罗莎亲爱的,哦,谢天谢地……”

“妈,现在——”

“我们担心你,担心死了……好可怕好可怕的一天……先是你和戴维,然后是——是马可先生……亲爱的,他被——被杀了!”

“妈,拜托,镇静点。”

“事情很明显……一切一切都不对了,今天一早先是匹兹——我不知道她跑哪儿去了——跟着是你和戴维,然后马可先生他……”

“我知道,我知道,妈,你说过了。”

“但是戴维,他——他难道——”

“我不知道,妈,我不知道。”

埃勒里低声问墨莱探长:“警长,匹兹又是谁?”

“我知道才有鬼,等等,”探长掏出笔记本,翻到写得密密麻麻的一页,“哦!她是女佣之一,戈弗雷太太的贴身女佣。”

“但戈弗雷太太刚刚说她人不见了。”

墨莱一耸肩:“她可能跑到哪里去了,此时此刻,我可没空担心这个女佣跑哪里去……得等我先办完正事再说,我——”

他忽然住了嘴,等待着。此时,那名满头金发的年轻人己站定于天井入口之处,他啃着手指甲,眼神牢牢锁住罗莎,脸色既狂暴又挫败,然后,他狠狠甩了甩脑袋,神情一变,以一种怏怏的顺服姿态缓步走到女孩身边。

一名身穿脏污便服、小而精干的灰发男子曳着脚步走来,好像有点使不上力气似地握住罗莎的手。此人的头型长而窄,在他矮壮的身子衬托之下,显得更尖,也令他看起来更加底大头小,如童谣中的人蛋形人物汉普蒂·邓普蒂。

更怪的是,他完全没下巴,于是把他海盗般的勾鼻拉得更长;他的眼睛甚小,但凌厉而安定,几乎和蛇眼没两样,既无色泽亦无情感……整个来说,他看来像园丁的副手或厨房的二厨,也就是说,光从外形来看,委实找不出有一丝一毫手握权力之状——也许只除了他那对蛇眼——从他的行为举止来看,也同样找不出一点百万富豪的架势。沃尔特·戈弗雷便是这样,仿佛是身为仆佣的一名父亲,紧紧握着自己女儿的手,似半点也不觉他老婆存在。

警车驾驶员把车开走,相当一段异样的沉默之后,这戈弗雷一家三口缓缓走向前厅。

“老天!”墨莱探长轻叹一声,啪地折了下手指。

“怎么啦?”麦克林法官低声问道。老绅士的眼神仍盯着戈弗雷没移开。

“我知道了!我指的是,我知道是谁了,等等,等我好好打两个电话……对对,乔,我来了,继续看好那些记者大爷们。”他快步往屋子另一角走去,但马上他又露出脸来,“法官,你先进屋内等我一下,奎因先生,你也先请,我马上就来。”话声一落,他又消失不见了。

埃勒里和法官两人有点不好意思地只好也往前厅走。

“以前我置身有钱人中总非常不自在,”埃勒里小声地说,“直到我记起普吕东的一句话。”

“哪句普吕东的话?”

“‘私有,来自偷盗抢夺。’”——法官闻言嗤之以鼻——“我从此就感觉好多了。谦卑如我,而我仍能在——呃——盗贼群中保有真我,因此,我们就随遇而安自在些吧。”

“不改诡辩恶习!但讲真的,我就是没办法不闻到弥漫在空气之中的那股腐朽气味。”

“很显然,相当大一部分好人也会跟你的感受一样。你认得这里都是谁吗?”

“一个也不认得,”老绅士一耸肩,“我很担心,从戈弗雷那种别扭样子看来——如果刚刚那个样子不怎么体面的小个子恶棍真是戈弗雷的话——我们的光临可能并不受欢迎。”

罗莎这时虚弱地从柳条椅子上站起身来:“很抱歉,法官,我实在——我有点太失态了。爸,妈,这位是麦克林法官,他热心地答应帮我们;还有这一位是奎因先生,他是一位——一位侦探。我——他人在哪里?”她说着忽然又哭了起来,至于她口中的他究竟是戴维·库马还是约翰·马可,只有天知道。

那名褐色皮肤的年轻小伙子闻声畏缩了一下,终究还是鼓足勇气上前,抓住她的手说:“罗莎——”

“侦探,”沃尔特·戈弗雷说着拉拉身上的脏衣服,“依我看来,我们好像已经有一大堆了是不是?罗莎,别哭哭啼啼的了!这太不像平日的你嘛,这无赖纯粹是罪有应得,我敢公开这么讲,而且我还希望这位负责料理他的大善人能不必负刑责。如果你肯多听听你老爸我的话,而不是——”

“有意思的家伙,”埃勒里低声评论。就在他转脸向法官这会儿,斯特拉·戈弗雷怒视了自己丈夫一眼,匆忙上前看顾女儿,“留意一下我们这位年轻英雄,他是这地球上触目可见的典型护花使者,浑身最明显的弱点就是禁不住女性的眼泪,老实说,此情此景之下,我实在不好说他有什么不对,还有,你认为那边那个庞然如舰艇的女人会不会就是罗莎提过的‘疯子’康斯特布尔太太?”

劳拉·康斯特布尔,身披一袭艳红衣服,神色恍惚地在一旁坐着,她没看埃勒里两人,没看斯特拉·戈弗雷护着罗莎进屋,没看厄尔·柯特紧咬着下唇,更没看沃尔特·戈弗雷恶意地盯着天井那边的一群刑警。这个女人,就算晨装底下以甲胃般的内衣紧勒着,仍掩不住某种不洁的肥胖,这会儿,她一副惊魂未定之状。

除了清楚显露的恐惧神色外,这女人的身材尺寸也实在太惹眼了。在她那肥胖、粗俗、懒怠且油光如上釉的脸上,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某种痛苦,这很难用忽然涌来一堆警察的理由来解释,甚至也不是因为有人死在眼前之故。埃勒里目不转睛地仔细研究她,在她肥油堆满的喉部有道动脉清晰地跳动着,而且覆盖着她红通通眼睛的左眼皮也神经质地抽搐着,她的呼吸缓慢、沉重且费力,像个气喘病人。

“人类原始本性的壮观流露,”法官冷冷地说,“我实在很好奇什么事如此困扰她?”

“困扰?这动词用得不太准确……还有坐在那儿的,我想,是慕恩夫妇吧。”

“静默的一双高塔,”麦克林法官轻声回答,“这两个人实在是极有意思的动物标本,孩子。”

女的很容易认出来,那张漂亮的脸孔出现在各色报刊杂志的照片页上不下千次。她以来自中西部小村镇那秽暗灵魂所流出的本性,二十不到的小小年纪,在一场盛大选美会上夺得后冠之后,便旋风般闯出了毁誉参半的声名,一度,她担任模特儿——她金发美女的漂亮脸蛋和身材在摄影机前堪称夺目慑魂,但很快她消失了,跟着她摇身出现于巴黎,成为一名花花公子型美国百万富翁的老婆,又两个月,她满载而归地离了婚,并和好莱坞签妥了一份电影合同。

然而,她生命的这段演艺插曲却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既没任何才艺可言,又迅雷般连着三桩丑闻问世,于是她挥别好莱坞回到了纽约——几乎人才刚抵达纽约,她又有了一份新合同,成为百老汇大街的一员。很显然,这回这个原名塞西莉雅·宝儿的女人总算找到真正吻合自己的角色了,因此她不稍停地从这部闹剧飞到那部闹剧,以火箭般的惊人速度攫取成功,看来,如此奇迹也只有在百老汇和巴尔干半岛的混乱政局下才可能发生。跟着,她便碰到约瑟夫·慕恩了。

慕恩算得上某号人物,他来自遥远的西部,十几岁时赶牛维生,每个月赚三十块钱,之后加入潘兴将军的远征军参加维利斯塔战争之后,发现自己被卷入欧洲人自相残杀的大旋涡之中。他在法国战场上荣升士官并获两枚勋章,以战斗英雄的身份外加身体三处榴弹伤疤两袖清风地回到美国。而依据其后他的发展来看,这些伤势并未减损他惊人的能量,几乎人才踏上美国,他就离开纽约,如同个衣衫槛褛的流浪汉一般消逝无踪。有好几年时间,他像蒸发了似地杳无消息,然后,他忽然又从纽约冒了出来,四十多岁,皮肤黑得跟个西班牙和印第安混血儿一样,他的头发仍浓密卷曲一如昔时。然而不同的是,这回他挟带着数百万美元财富和威势而来。怎么搞来这么一大笔钱除了他的银行之外没人知道,但满天谣言指向的大体上是这些钱或来自革命,或来自牧羊,或来自采矿,而他似乎对南美洲的一切熟得不得了。

乔·慕恩带着一个念头或说是欲望再回纽约:要在最短时间之内,为他前半辈子荒废在艰苦畜牧、艰苦战斗以及和混血女人厮混的艰苦岁月找回补偿,于是,他和塞西莉雅·宝儿的一拍即合看来就无可避免了。事情发生在一家俗丽的夜间酒吧之中,充满酒精气息的狂欢氛围,音乐又诱人非常,慕恩在大麻的迷醉下,大口牛饮并毫不在意地挥钱摆阔。而对塞西莉雅而言,眼前这名男子显然比她平日交往的那些苍白男人巨大、充满主宰力量且特立独行多了,更要紧的是,他有这么多钱——光这就什么都够了——塞西莉雅当场就被摆平。于是,第二天中午,慕恩在康乃狄克旅馆房里大梦初醒,发现塞西莉雅人在他身边腼腆地微笑着,接下来,便是到户政局里办一纸结婚证书了。

换个人也许当场被吓坏,不知所措,或至少会找自己的律师处理,这依每个人本性不同而定,但乔·慕恩只哈哈一笑说:“好好,小女孩,你钓上我了,但这错纯粹在我个人,而我猜想一般人要弄你上手也并非什么难事,你只要好好记住一事,从此刻起,你是乔·慕恩的老婆了。”

“我怎么可能会忘呢,帅哥?”她说着,人也偎了过来。

“哦,这种事我可不是没见过,”慕恩颇狰狞地笑着说,“我们的关系将像那种资本额固定的封闭性公司组织一般,我他妈一点也不在乎你过去是哪样的人或跟哪些家伙厮混过,我自己的过往也并非什么三贞九烈。论金钱,我有一大堆,绝对比你碰到的任何人所可能给你的多得多,而我认为在外赚钱的事我一个人来就行了,你负责在家照顾我们的小孩,就这样。”他二话不说立刻切入重点。

每回她想起他说这些话时深黑眼珠里那抹寒光,塞西莉雅·慕恩总莫名地止不住微微颤抖。

这才是几个月前的事而已。

这一刻,慕恩夫妻两人却是并肩坐在沃尔特·戈弗雷家的天井中——不仅一言不发,而且动也不动,只畏惧地呼吸着。要估量塞西莉雅·慕恩此时的心情并非太难,浓妆底下,她脸如死灰,两手置膝上绞成一团,灰绿的大眼睛里充满着恐惧,胸脯急剧地一起一伏,死命地想压制住自己的情绪,很清楚,她怕得要命。方式或有不同,但她害怕的程度和劳拉·康斯特布尔太太几乎不相上下。

慕恩直挺挺坐在她的旁边,牛一般壮的一个人,他的黑色眼睛闭着,却并未完全合上,褐色眼皮底下的眼珠溜溜转着,像只小老鼠一般,不放过眼前的任何事物,肌肉嶙峋的手臂半插在他运动外套的口袋中,脸上几乎没任何表情,这是一张职业赌徒的脸——在必要的时刻里。埃勒里是从慕恩不易察觉的小地方得到这概念的,慕恩宽松的衣服底下,那西部人的肌肉随时蓄势待发,他似乎随时警戒——更随时反击。

“是什么让所有人全吓成这般德性?”埃勒里低声对法官说,此时,墨莱探长强健的身躯出现在天井另一头角落的门那儿,“我从未碰过哪堆人会不约而同害怕到这种田地。”

老绅士好一阵子没回应,半晌他才缓缓开口:“我最好奇的是那名被谋杀的男子,我真想看看他脸上的表情,他是不是也一样害怕?”

埃勒里的眼神自宛如泥塑木雕的乔·慕恩脸上飞快掠过:“这我倒不好奇。”他温柔地说。

探长显然匆匆赶过一段长路:“收获和碰壁皆有,”他压低嗓子简报,“我查过电话公司那边,记录上的确有一通电话从瓦林小屋打出来。”

“好极了!”法官惊呼。

“没好到这种地步,记录就仅止于此,无法知道打到哪里,拨号系统中显示不出来,甚至连有用的线索也没有,只知道的确是本地的电话。”

“啊!”

“是的,这有点意思,我承认。看起来没错,应该就是那个山一样的巨汉打到这间屋子里以回报某人的,但没证据可支撑,”探长的下巴肌肉紧绷起来,“然而,我已经知道那名大个子的真实身份了。”

“那名绑架匪徒?”

“我就知道这一定很快有结果,事实上,我也仔细调查过了,”墨莱探长塞了根爱尔兰方头雪茄到嘴里,“仔细听着——你们不会相信的,这家伙人称基德船长。”

“胡扯!”埃勒里闻言跳了起来,“这夸张到笑死人的地步了,一只眼睛还戴着眼罩?妈的,什么世界?基德船长!他要不是恰好也有一条木腿,那才真让我不相信。”

“也许正因为先有那个眼罩,”法官直通通地解释起来,“才有如此的绰号也说不定,我的孩子。”

“你说的听起来有点道理,先生,”探长嘟囔着,喷了口辛辣的烟,“说到木腿,奎因先生——戈弗雷小姐所说的,其中一点真正让我想到是这个人没错,他大概是本地波兰裔的乡巴佬中最巨型的一个,比重量级拳王卡内拉还大,他的那些小鬼们每次想惹恼他,都喊他‘安妮号拖船’;戈弗雷小姐还提到他颈部有伤疤,这也对我们帮助甚大,我猜,那个疤原来是个弹孔。”

“名符其实的亡命之徒。”埃勒里轻语。

“还有,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只知道他叫基德船长,他那眼罩的来源也说明他是亡命之徒,大约十年前瞎的,这我知道,是和那些强悍的小意大利佬在海边大打出手弄瞎的。”

“从此后声名大噪,是吗?”

“差不多,”墨莱阴阴地说,“他一个人住在巴罕那头泥淖地的破烂小屋子里,有时受顾为海钓导游赚点钱维生,他自己有艘脏兮兮的小船。他每天要灌一夸脱左右黄汤,而且随时囤积着一大堆酒,整日闲游浪荡,完全是个不务正业之人。这二十年来,他就固定在这一带海滨出没,但似乎没有谁多知道他点什么。”

“小船,”埃勒里思索着说,“那干吗他要偷走瓦林的小艇,除非他自己的小船有故障动不了?”

“瓦林那艘船速度较快,哪里都去得了,而且它还有船舱。事实上真正的原因可能是——我一名手下刚跟我报告——这家伙刚刚才把他的小船卖给了一名渔人,时间是这个星期二,听起来有意思,不是吗。”

“卖了。”法官脸色蓦地一变,复述了一遍。

“还没证实,只听说是这样。我已向整条海岸线发布紧急通报,要负责海防的警卫队那边全神戒备。在干了昨晚这一票之后,他若想就此逃之夭夭,必然会有蛛丝马迹什么的留下来,毕竟,他是被某人当傻瓜一样玩于掌上,尤其还带着一具尸体,这样想藏身的话,那就跟一头大象妄想在个小马戏班的帐篷里躲起来一样。伪装?门儿都没有!”探长恶狠狠地说,“没说错,他那辆车是偷来的,五分钟前原车主指认过了,昨天晚上六点左右停在路边被开走,距离此地约五英里左右。”

“诡异,”埃勒里喃喃说道,“此外,就某方面而言,事情并不像其表面所显现的那么蠢,一个像你所说的海盗基德这样的人,也很有可能决定要干完最后一票远走高飞,这和他把自己惟一赖以维生的小船卖掉一事,似乎颇为符合。”埃勒里缓缓点上一根烟,“如今,他又有一艘好船在手,正如你讲的,可开到任何地方去,如果干这一票他先收钱,那他大可把库马的尸体扔到离岸数英里外的海中,如此绝对可以不被寻获,他也就轻轻松松地高兴到哪儿就到哪儿。好,就算你逮到他了,那你又怎么找到尸体控他以杀人之罪呢?说真的,对我而言后一种可能性极小,我担心他已一去不回了。探长,有只小鸟告诉我,你现在面对的状况正是这样。”

“已经逃离我的手掌心了吗?”墨莱轻蔑地一笑,“不管怎样,昨晚他是否谋杀了马可,这仍是疑问,较确定的是,他误认为库马是马可,将他挟持出海,而他打电话报告的那名躲在后头的家伙,在基德打来电话后再看到马可,极可能大吃一惊,才发现基德把事情搞砸了,居然抓错人,于是,在基德正把库马弄出海这会儿,只好自己下手宰了马可。”

“也有可能,”法官指出,“基德在昨晚稍后又靠了岸,再次打电话给他的雇主,你知道,这才弄清自己绑错人,于是重来一次以完成任务。”

“都有可能,但我确信我们的谋杀调查工作是两件,不是一件,由不同的凶手执行。”

“可是,墨莱,这两桩罪案必然相关!”

“当然,当然,”探长眨着眼,“他总得上岸买几回汽油,你知道,那我们就可以手到擒来了,哦,我指的是基德。”

“买小艇用的汽油?”埃勒里一耸肩,“除了他明显愚蠢之处而外,这人也的确顺利绑走了人,完成了任务,我实在没理由相信,行动中最基本所需的燃料问题,他可能会疏忽掉,按理说他应该早就准备好一大堆,藏在某个隐秘地点,我认为不可存侥幸——”

“好好,反正到时就知道了,我们眼前可还有一大堆事得料理。到现在为止,我还没顾上把这间屋子从头到尾完整搜一遍,来吧,两位,我先带你们去看个好看的。”

埃勒里取下嘴上的香烟,不解地瞪着探长:“好看的?”

“天生丽质难自弃的那个人啊,奎因先生,这可不是你每天都看得到的——甚至说,你从来也没看到过,”墨莱的口气中有极辛辣的讥讽意味,“看了之后你一定会认为不虚此行。”

“得了得了,探长,你这是有意地刺激人,你说的好看的人指的到底是谁?”

“就是那具硬邦邦的尸体。”

“哦!搞了半天是这个,”埃勒里哑然失笑,“就我所听到的,此人似乎是阿多尼斯之流的小白脸,是吧。”

“现在,你该亲眼见识一下了,”探长阴森森地说,“比起他来,当年希腊第一美男子的阿多尼斯不过是个金鱼眼的低贱工人罢了。我敢打赌,尽管他现在像条死鳍鱼,还是有一大堆女人不介意想看看他。我这二十五年来看死人看多了,但这次是最诡异的了。”

如今,最可怖的事实是,约翰·马可,当然是死了,直直坐在露台某张圆桌旁的椅子上,意态有点萧索,仍握着根黑色手杖的右手无力地垂着,几乎和火石地板呈垂直,他的浓黑卷发上戴着的黑色软呢帽稍稍右斜,此外便是一件看来挺夸张的歌剧式黑色披肩挂在肩膀上,由脖子处的一个饰着穗带的金属环扣住,其他地方则一丝不挂。

他这不叫半裸,也不叫全裸,也不应该说是四分之三裸,在该披肩底下,他光溜溜一如出生时。

两人嘴张得大如农产品展售会上的大南瓜,良久,埃勒里眨眨眼,又努力看了一遍,仿佛是确认。

“老天!”埃勒里的感叹听起来完全是某个鉴赏家受聘去鉴定某个艺术作品时的由衷感慨;麦克林法官则只是凝视着,不做声。

墨莱探长在一旁冷眼看着这两人惊愕的表情,似乎有种恶意的快感。

“法官,这新鲜玩意儿如何?”他粗声说,“我敢打赌你过去坐在法庭上审问不乏有裸女的案子,但像这样的裸男——我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恶魔跑到我们这乡下小地方来了。”

“你该不是认为,”老绅士终于露出了不舒服的厌恶神色,“是某个女人——”

墨莱一耸他强健的双肩,又喷出了一大口烟。

“无聊。”埃勒里说,但他的语气听起来并不确定,而他也不进一步说下去,只继续睁大眼睛看着。

裸着!除了这条披肩,此人真的一丝不挂,白亮的光滑男体于晨间的阳光下很耀眼,如同一座大理石雕像,在时间长长的摩挲之后,更显得平润而泛着一抹苍白的色泽。死亡已在他紧绷的皮肤上留下无可怀疑的印记。他有着平坦且嶙峋的胸部,肩膀宽平而有力,然后逐步内窄,最终凝为细细的腰身;他的腹部,尽管有死亡所带来的必然僵硬,仍可看出一团团的腹肌;他的双腿瘦削,但完全看不见血管青筋,如同年轻小男孩的腿,而且脚型近乎完美。

“美极了!”埃勒里叹口气,抬眼看向死者的面孔。这依稀是一张拉丁人的脸,丰润的双唇以及隼鹰一般的鼻梁——一张毛发浓密却刮得干干净净、带着某种危险意味的脸,尽管已然死去,仍看得出他椰榆的、虚无的以及含蕴着强大力量的本质。一直沉思着的麦克林法官很显然有相当的惊惧,“他被发现时就是现在这样子吗?”

“没错,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样子,奎因先生,”墨莱说,“只除了披肩部分不像现在这样,而是直直披下来,整个掩住他身体,我们把这玩意儿往后一拨,吓了一大跳……疯了,不是吗?但除此之外我们未移动分毫。颇不正常,甚至说好像是哪个神经病院跑出来的似的……哦,我们的郡法医来了,嗨,布莱基,赶个半死,是吧?”

“古怪。”麦克林法官喃喃说道,边把自己瘦小的身躯让到一旁,意识到有一名满脸倦怠的瘦骨嶙峋男子正步履沉重地走下露台石阶,“探长,这位先生是惯常穿得这么少四处游荡呢?还是昨天晚上是个特殊情况?哦,是昨天晚上发生的没错吧,我听到的好像是如此?”

“听起来没错,法官,起码到现在为止我所能挖到的是这样。至于你所提到的习惯问题,我和你一样好奇,”探长酸溜溜地说,“如果他真有这个好习惯,那他显然给此地一干女性提供了一场绝妙的好戏。嘿,布莱基,这件星期六早晨的神圣零碎活儿滋味如何?”

法医的下巴往下一拉:“干吗,这家伙这么光溜溜的啊!你们发现时就这样吗?”他弯身向尸体,黑色皮包砰一声扔在火石地板上,不敢相信地直眼瞪着。

“第十遍了,”探长虚弱地说,“答案是,没错。看在老天分上,继续吧,布莱基,这是一桩好玩的差事,我需要你所提供的一切线索,愈详尽愈好,愈快愈好。”

三个人往后挪了些,目不转睛地看着法医检验尸体,好一阵子,没人再发一言。

最后,是埃勒里率先打破沉默:“你没发现他的衣物吗,探长?”

说话之间,他的眼睛扫过整个露台一遍。这露台并不算大,正因为尺寸不足,得靠着色调和整体氛围的营造,它才显得非常舒适——一种可亲的庸俗趣味。开放性横梁的白色屋顶巧妙地让射进来的阳光落在灰色的火石地上,形成条状的光影相错,准确地呈现长夏的悠然本质。

露台的摆设装饰也是极其聪慧的眼睛和手所精心督造的,结合了海洋和西班牙两样风情,精巧的小圆桌上方遮着海滩伞,伞的颜色是典型西班牙式的红和黄,桌上则是海贝制的烟灰碟子,生皮钉上黄铜的香烟雪茄匣子,以及各式各样的桌上游戏。在露台石阶顶端两侧,各放置着一个巨大无比的西班牙油壶,插满怒放的花;而石阶最底端两侧,也是同样的油壶,置于露台的火石地板上。这四枚大而醒目的油壶,简直要让天错认为是从阿拉伯酋长的绚丽晚宴中拿出来的,它们差不多一人高,有个颇具酒色糜烂意味的圆鼓鼓壶腹。露台左边紧抵着岩壁,断崖自然形成的阴影底下,立着一艘西班牙帆船的缩小模型(后来,埃勒里发现,这艘船可在某种神奇的炼金法术咒语之下一分为二,摇身成为极方便好用的吧台)。岩壁上有好几处被凿成神完状的凹洞,里头各自置放着色泽壮丽的大理石雕像;岩壁上方,则由熟练的艺匠之手雕就西班牙一系列历史名人的浅浮雕,主要是航海时期的英雄,浮雕饰以赤色陶土和灰泥。还有两枚巨型探照灯,此时阳光在它们的黄铜和棱镜部分闪烁着金光,各自守候在开放式屋顶两根相对横梁的各一端,昂然抬头对着前方,指向两侧岩壁所夹成的海湾。

死去的赤裸男子所在的圆桌上放着一些书写工具——一个奇形怪状的墨水瓶,一根优雅的羽毛笔插在一个铺满美丽沙子的盒里,还有一方精心制作的文具盒。

“衣物?”墨莱探长眉头一皱,“还没有,奎因先生,正因为这样子让我觉得诡异,也许你可以这么想:昨晚这家伙晃到底下那个小不点沙滩,脱掉衣服,跳到海里游他两趟好消消暑,诸如此类的。但他那些脱下来的衣服见鬼去啦?还有他的浴巾,没带浴巾他要怎么擦干身体?可别跟我说有人趁他游泳偷了他的衣服,就像某些恶作剧的小鬼做的!总而言之,我现在只能先这么想——在目前一切乱糟糟的情况下——除非我们又发现了新的什么。”

“我猜,他没游泳。”埃勒里低语。

“没错没错!”探长红润而诚实的脸上出现极度烦躁的神色,“好吧,这游泳什么之类的算不成立好了,他就只是身穿披肩手握手杖,而且在他被杀时,他正在给某人写封信!”

“这,”埃勒里干巴巴地说,“听起来有点意思。”他们己移到那具僵死在椅子上的尸体后方,死去的马可不偏不倚面向着小沙滩,广阔的海景迎面而来,他似乎对眼前金光跳跃的沙滩,对蓝色海水静静涌向这个海湾的小小波涛起了忧思。此刻,潮汐往后退了,然而,在埃勒里眼中,仿佛还能见到海湾里充满上涨的海水,大约三十英尺左右宽的海滩,铺盖着温柔的沙子,纯纯粹粹平平滑滑的沙子,没任何一丝杂质掺于其中。

“你说的是——有意思?”墨莱粗声说,“当然这有意思,你可以自己看看。”

埃勒里不自觉地伸手扳过死者肩膀,另一头负责检验的法医不怎么开心地嘟囔了两声,埃勒里赶忙往后一缩,但他业已清楚看出何以墨莱探长如此推断的证据所在:马可的左手垂着,靠着桌边,直直垂向火石地板,僵硬的手古怪地下指,其下躺着一枝漂亮的羽毛笔,和插在沙盒里的那枝一模一样,笔的尖端染着干掉的黑色墨水。此外,一张纸上有几行字迹——奶白色的纸,纸的上方印着红黄两色的美丽图样,图样底下则是一条饰带,上面以古字体印着戈弗雷的名字——这张纸静静躺在桌上距死者不到几英寸之处。

很显然,马可是在书写途中遭到袭击,因为纸上的最后一个字——谁都看得出没写完——是猛然被打断的,一道粗黑的墨迹直直划了下来,越过桌面到达桌缘,死者左手的中指上也有一处黑色墨渍。埃勒里弯下腰只瞥了一眼,便清楚地看到这一切。

“看起来千真万确,”埃勒里说了声便直起身来,“但这不让你觉得奇怪吗?就光说这一点好了,难道他写字只动一只手不成?”

探长有点傻眼,法官则闻言眉头一皱。

“呃,看老天爷分上,”墨莱爆发起来,“写一封信要用几只手才够?”

“我想我听得懂奎因先生的意思,”法官缓缓说道,他的小眼睛亮了起来,“我们通常不会认为人写字要用双手,但事实上是这样没错,一只手写,另一只手压着纸张。”

“但马可他,”埃勒里有些懒洋洋地对着法官颌首,仿佛对他的迅速理解赞赏有加,“右手却抓着这根黑檀木手杖。从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来推断,在此同时,他却用左手写字,所以我从这——呃——”他快速接下去,“表面看来如此,只是表面而已,其中可能大有玄机。”

探长脸上闪过一抹微笑:“奎因先生,你绝不放过一丝一毫,是吧?我不能说你讲的不对,但我想的和你并不一样,这可能有某个合理解释,很可能在他写信时,他把手杖就搁手边桌上,忽然,他听到背后有异声——可能他不知何故非常警觉——于是他右手放开纸张去抓住手杖,下意识地要自卫,然而,他只来得及抓住手杖就被宰了,这不很符合你要的解释吗。”

“听起来颇有道理。”

“答案必然是这样,”墨莱快速地接着说,“因为这封信千真万确无花巧可言,是马可写的,如果你认为这有疑义,最好省省,这绝对没问题。”

“你这么肯定?”

“再肯定不过了,这是我今天早上最先查清的一件事,这屋子里四处都有他的笔迹——他是那种典型的不管人在哪里都要写下自己姓名的手贱之人——而昨晚他所写的这玩意儿和他的笔迹百分之百符合,这里,你自己看——”

“不不,”埃勒里急忙打断他,“我并不是要驳斥你的看法,探长,我已差不多接受你这封信并非伪造的看法了,”但接着他却喟叹了一声,“他是左撇子吗?”

“这我也查过了,是的,没错。”

“如此说来,这部分再没什么好猜疑的了。但我想,绕这么一圈下来,这整桩事仍令人费解,而且这听起来不大可能,一个人会除了披肩之外,什么也没穿地就这么坐在屋子外头写信。他一定穿着衣服的,呃——西班牙角毕竟是上帝国度的一部分。探长,你确定他的衣服真不在这附近某处?”

“我什么都尚未确定,奎因先生,”墨莱耐下性子来,“我只知道我派了一堆手下全心全意找他的衣服,从我们刚到此地到现在,但什么也没找到。”

埃勒里吮着自己的下唇:“包括屋子周围山壁后头犬牙交错的岩岸那一带吗,探长?”

“我和你想的完全一样。当然,我甚至进一步猜想,某人也许把马可的衣服扔过山壁到岬角的海里去了,那里水深二十英尺,且距山壁还不止二十英尺,你先别问我如何可能,但山壁之外的岩岸一带的确啥也没有,只要让我搞到必要的装备,我马上派人潜水去找。”

“究竟是什么原因,”法官问,“让你们两位如此热衷于马可的衣服?你们一定也知道,很可能并没有什么衣物可找。”

探长一耸肩:“我相信奎因先生一定同意我的看法,衣物一定有的,是吧,而且如果真的这样,那凶手之所以要费心脱掉甚至处理掉,其间就他妈的大有文章了。”

“或者,”埃勒里轻声说,“正如一位名唤佛鲁伦的朋友所说的一句不怎么合文法的话:‘一切事物皆包含着偶然、起因以及理由。’抱歉,探长,我相信你所说的话有巧妙的弦外之音。”

墨莱一愣:“我所说的……哦,布莱基,你检查告一段落了吗?”

“快了。”墨莱非常小心地拿起桌上的纸张,递给埃勒里,麦克林法官从埃勒里肩后伸头看——他从不戴眼镜,尽管年高七十六,视力已大不如前,但他就是不想因此显露自己的龙钟老态。

在纸张上头的印花稍下方处左边,字迹鲜明地标示着写信的时间:星期日,凌晨一时。左边,在收信人称谓上方,则是收信人的姓名住址:

香修斯·宾菲尔德先生

纽约市公园路十一号

收信人称谓是:亲爱的鲁克。

以下的内容则是:

这实在不是个天杀的写信时间,但一直到此刻我才有机会一人独处,事实上,我一直找时机想告诉你我的进展,近来,因为得小心进行,所以难能找到写信的好机会。你完全清楚我现在的处境,在一切准备妥善之前,当然我不希望打草惊蛇,一旦万事齐备,届时我就可堂而皇之什么也不怕了。

事情看来顺利得不得了,只消再有几天时间,我就可甜甜蜜蜜地痛捞最后——

信就到此为止,最后一个字戛然一折,粗浓的墨迹如刀切一般,锐利地直划到纸张下缘。

“痛捞是什么意思——痛捞‘最后’一票——这小兔崽子指的是什么?”墨莱探长平静地说,“奎因先生,若说这里头没有名堂,那我就是个老兔崽子!”

“有趣的问题——”埃勒里说。

此时,法医的另一番检验又把三人的注意力给吸引过去。

先前法医还带着某种困惑意味凝视着尸体,好像这硬邦邦的玩意儿有某些他百思不得其解之处,但此时,他断然弯下身来,拉开死者喉部披肩金属环扣的带子,把披在死者大理石般肩膀上的披肩拿开,然后,他手指抓着死者下巴,把死者僵硬的头部猛然往上一提。

在马可的颈部,有一道极细极深的血痕。

“勒死的!”法官惊呼出声。

“的确如此,”法医说,仍注视着这致命的伤处,“绕过他整个喉部,你看颈背这里的血痕有点凌乱,这就是勒人时的打结之处,从外观判断,我敢说一定是用细绳子勒的,但现场这里没有绳子,探长,你发现绳子了吗?”

“又有新玩意儿得找了。”墨莱没好气地说。

“也就是说凶手是从马可背后动手的吗?”埃勒里问,边转着他的夹鼻眼镜思索着。

“从尸体看起来,”法医有点酸溜溜地回答,“没错,凶手站在他背后,以细绳套住他宽松披肩领子底下的颈部,使劲一勒,绳子交叉处就在他颈部这个地方……这不花几秒钟时间。”他又弯下身去,检起披肩,随意地盖住尸体,“好啦,我干完活儿了。”

“就算如你所说的,”探长提出异议,“但这里看不出有任何挣扎的迹象,按理说死者至少也会从椅子上扭过身子,和凶手抵抗两下什么的,不是吗!但照你讲的,这只傻鸟却只呆呆坐在这里,逆来顺受,连转个身都没有地乖乖迎接死亡。”

“是你没听我讲完,”瘦削的法医不开心起来,“死者被勒时是在失去知觉的状况之下。”

“失去知觉!”

“这儿。”法医再次掀开披肩,露出马可那卷曲浓密的黑发。他熟极如流地拨开靠头顶上方处的头发,果然,在青色的头皮之上,有着一处铅黑色的淤伤,然后,法医放开披肩盖好尸体,“他的颅骨顶部被某种钝器重击过,虽然没重到令颅骨破裂,但够把他给打昏过去,接下来事情简单了,把绳子绕过他颈子,一勒。”

“那为什么凶手不干脆就用他敲人的棍棒完成谋杀呢?”麦克林法官小声地问。

法医失笑起来:“哦,有一堆可能原因,也许他不喜欢一具血迹狼藉的尸体,也许他准备了绳子在身上,不想浪费它,我不知道,但他的确这么做了。”

“用什么钝器敲他的呢?”埃勒里问,“探长,你发现这类的东西了吗?”

墨莱返身走到岩壁旁的雕像处,在那堆西班牙历史大人物中,选中其中一尊提起来:“他是被哥伦布给敲昏的,”墨莱慢吞吞地说,“我们在桌子后头的地上发现这玩意儿,是我把它给归回原处的,因为只有一个洞窟是空的,因此这尊哥伦布必定来自那里。这种石材指纹附不上去,因此不必费神检查了。还有,在踩上这个露台之前,我们已地毯式地检查地板一遍了,但除了一些海风刮来的沙子和尘土之外,连个鬼也没有,这些姓戈弗雷的全有他妈的糟糕洁癖,要不然就是他们家这些仆人实在太尽职了。”他放回哥伦布。

“也没绳子的踪迹,是吗?”

“之前我们并不知道要找绳子,但负责在这幢神圣之屋搜寻所有应许之物的兄弟,任何碍眼的鸡毛蒜皮都会列入清单跟我报告,没有绳子,我想凶手带走了。”

“先生,此人是什么时间断气的?”埃勒里忽然话锋一转发问道。

法医似乎愣了一下,马上沉下脸来,抬眼看向墨莱探长。墨莱一颌首,法医说道:“我尽量把可能的时间范畴缩窄——其实通常无法准确到我们一厢情愿想要的——他是在凌晨一点到一点三十分之间死的,当然,不可能是一点之前死的,而我相信,半个小时的可能误差应该绰绰有余。”

“他的确实死因真的是勒杀吗?”

“我说过确实如此,我没说过吗?”法医老大不开心起来,“你知道,我也许只是个乡下大夫,但并不表示我对我的本行无知。勒死,几乎是瞬间毙命,就这样,尸体上再没任何其他伤痕。墨莱,需要再正式的验尸吗?”

“最好如此,保险点。”

“好吧,但我认为没有必要,如果你这边不需要,我就让他们把尸体抬回去了。”

“我这边不需要了,奎因先生,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呢?”

埃勒里懒洋洋地说:“哦,问题一堆,但恐怕法医大人帮不上忙。对了,在你们把这个死阿波罗弄走前——”他忽然单膝跪下来,伸手向死者的脚踝用力拉了一下,但脚踝却像生根成为地板一部分似的,埃勒里仰起脸来。

“僵硬了。”法医一声冷笑,“你这是干什么?”

“我想,”埃勒里以极其耐心的语气回答,“检查一下他的脚。”

“他的脚?那好啊,脚不就好端端在那儿!”

“探长,可否请你和法医帮忙抬起他,连尸体带椅子,麻烦你——”

于是,墨莱和法医在一名警员协助下,合力抬起尸体和椅子,埃勒里的脑袋俯在地板上,侧着脸查看死者的光脚丫子。

“干干净净,”他轻声说,“百分之百干净,我实在好奇——”他从口袋中抽出一枝铅笔,有点困难地插入死者大脚趾和相邻脚趾的缝隙之中。这个动作他一再重复,直到他插完双脚每个趾头的缝隙为止,“连粒沙子都没有。好了,各位先生,谢谢你们,你们这位可贵的马可先生我已看够了——当然我指的是他这具受苦受难的遗体。”埃勒里起身,掸掸他膝盖上的尘土,摸出了根香烟,面对两侧岩壁夹成的海湾,眺望起不远处的海景。

抬马可和椅子的两人歇下手来,法医挥手召来两名懒洋洋靠在露台石阶口的白衣男子。

“好吧,孩子,”有声音从埃勒里肩后传来,埃勒里一转身,发现问话的人是麦克林法官,“你认为如何?”

埃勒里耸耸肩:“没什么唬人之处。可确定的是脱掉他衣服的人一定是凶手。我认为,从他的脚底可看出他生前是否光着脚走过路,如此,我们或可合理地推断出他是否是自己脱掉衣服的。然而,他的脚底干净到不可能光脚走路,显然更不曾在沙滩上走过,因为他的脚趾间一粒沙子也没有,甚至我们还能确定他不曾穿着鞋在沙滩上走过,因为毫无迹象显示——”他猛然住了嘴,看向沙滩,好像这才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沙滩。

“怎么啦?”

埃勒里正要答话,忽然一个粗暴但极力耐住性子的男声从他们头顶传来。两人仰头,可看到一名蓝制服警员的手臂部位,这是站在他们正上方岩壁顶边的执勤警员。这方岩壁高高俯视着整个露台,以及屋子所在一带的沙滩。

这位警员说道:“很抱歉,夫人,但真的不可以这样,你得回屋子里去。”

他们清楚瞥见这名女士的脸孔,她的从崖边探头出来,目露凶光地看着露台上正由法医的两名白衣手下用个柳木篮子所抬走的马可那无助的尸首,这具大理石雕似的尸首此刻印上一道道平行的粗黑条纹,那是开放式屋顶横梁所投射的阴影,但看起来像死者遭鞭挞致死——很古怪的,从一个高处俯看尸体的一张女人脸孔,居然不由自主让人生出这样的错觉来。

那是肥胖、苍白且神色狂暴的康斯特布尔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