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天地为证的真情

英妹知道了庆福的秘密之后,便不再让庆福在感情上为难了。不过,她对待庆福仍然像过去一样好。她们犹如亲兄妹一般。英妹最担心的是庆福回关内老家去。然而,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庆福从未提过回家的事。英妹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不问。她的心底还存着一线希望,庆福会渐渐把老家的事情忘掉。

这一年的秋天,莫大叔病倒了。他一生中从未去过医院,病了就吃些自己在山里采集的草药。然而,他这一次病倒却再也起不来了。庆福和英妹日夜服侍,但大叔的病情仍日益严重。

这天晚上,大叔把庆福和英妹叫到炕边,缓缓地对他们说:“庆福,英妹,我知道自己快要不行了。你们甭难过。咱鄂伦春人不许用眼泪给亲人送行。我这辈子经历了好儿个朝代。满洲国时,小鬼子拿咱不当人。有一次他们做啥细试验,一下就整死了一千多鄂伦春人!国民党也不是好东西,欺侮咱鄂族人没文化,变着法儿地坑骗咱们。共产党来了以后,咱鄂伦春人才开始过上好日子。英妹,你甭听这儿年有人瞎哄哄。我这话是一辈子品出来的道理!

“庆福,你虽说不是咱鄂伦春族的后生,可你的心像金子一样亮,你的性格像公鹿一样倔犟。你是个靠得住的好后生。大叔看得出来,你心里有块伤疤,但大叔不问你。我这辈子跟野兽打交道,也跟人打交道。我见过各种野兽,也见过各种人。有的坏人比狼还狠,比狐狸还狡猾,你们得时常提防着他们。好啦,最后我再给你们讲一个故事。你们要记住这个故事,以后再讲给你们的孩子。

“在很久很久以前,这里就住着咱们鄂伦春人的祖先。那时候这里没有坏人,满山都是鹿、狍子、野猪和犴。人们的日子可好啦!后来,有一个洛萨鄂伦春语,意为魔鬼。知道了,就从北边来到这里。他要人们每天献给他10只鹿和10只狍子,要不然他就来吃我们鄂伦春人的孩子。开始,人们不理睬他。可他力大无穷,人们打不过他,只好按时向他纳贡。这一来,人们的生活可就苦啦!

“10年以后,在这条小河旁边长大了一对年轻人,男的叫乌德哥马,女的叫铁布克勒玛。他们都是打猎的能手,而且真诚相爱。在他们的婚礼上,乌德哥马对大家说,为了全部落的幸福,他和铁布克勒玛要去降伏洛萨。

“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俩就骑着马出发了,部落里的人们一直把他们送到山口。他们走了三天三夜才找到洛萨住的地方。他们一连跟洛萨打了九九八十一天,终于把洛萨打败了!

“从那以后,这里的人们又过上了好日子。乌德哥马和铁布克勒玛相亲相爱,一直活到九九八十一岁才离开这里。不过,他们俩没有死,就生活在这一带的山林里。善良的鄂伦春人要是遇上困难,他们随时都会出来帮助的。

“庆福,英妹,我就要走了。我现在只有一个心愿你们俩就像乌德哥马和铁布克勒玛那样永远相亲相爱吧!”

莫大叔说完这些话,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大叔,我……”

“爹,我们不能……”

“啥?”莫大叔又睁开眼睛,看了看庆福,又看了看英妹,问道:“英妹,你不乐意?”

“不!爹,你不知道!”

“庆福,你乐意么?”

“我……”

“爹,你别再问包大哥了。我们就是兄妹。这就够了!”

“这是为啥呢?”莫大叔拼命喘了起来。

庆福见此情景,一下子跪到炕前,说道:“大叔,你和英妹对我的恩情,我永远不会忘。可是,我不能答应你的话,因为我有一件事儿一直没告诉你们。我不叫包庆福,我的真名叫肖雄……”

听完肖雄的身世,莫大叔不断地喘着气,而英妹早已泣不成声了。他们都很同情肖雄与李红梅的遭遇,但也更加敬重肖雄的为人。过了一会,莫大叔断断续续地说道:“你要小心!这个……洛萨比那个洛萨……还要难……”

莫大叔的话没有说完就离开了人间。三天之后,肖雄和英妹按照鄂伦春人的“风葬”习俗,用柳条编了一个棺材,把莫大叔的尸体放进去,架到山中的大树上。一年之后,他们又把那柳条棺材抬下来,拣出尸骨,放在木棺中土葬。

光阴荏苒,寒暑流转。大兴安岭的秋霜春雨酷暑严寒,山野生活的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再加上与各种野兽的生死搏斗,肖雄被换上了一副新的面孔令过去的熟人难以认出的面孔。然而,这正是他所需要的。

在李红梅遇害的9周年之后,肖雄便做好了去完成那神圣使命的准备。为此,他甚至很有些激动。不过,他心中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必须在启程前完成,那就是安排好英妹的婚事。

这儿年来,他曾多次找镇上的朋友帮忙为英妹介绍对象。人们也确实给介绍过儿个,但每次英妹都是敷衍了事地见个面,然后一口回绝,并找出对方的一大堆缺点。肖雄为此总感到歉疚。他觉得,只有为英妹找到一个称心的对象,他才对得起死去的大叔,他才能安心地离开阿里河。然而,英妹毫无将就的意思。到后来,她索性说谁也不嫁了。

这天下午,肖雄高兴地回到家里,一进门就说:“英妹,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啥好消息?”

“有人又给你提了一门亲事。我看挺合适的。这人是镇中学的老师,30岁,人品好,脾气也好,还是大专生呢!”

英妹的脸沉了下来,说:“哥,你咋又扯这事儿!我不是早就说过了不嫁!”

“英妹,你也不能总没有个家呀!”

“这不就是咱的家吗?”

“可是,你总得……结婚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

“那你咋不男大当婚呢?”

“哥的心事你知道。我已经发过誓,这辈子再不能有那份心思了。”

“那我这辈子也绝不嫁人!”

“傻话!结婚以后,你的生活才会幸福!”

“我当然想得到那份幸福。可是,只有嫁给自己心爱的人才会有那幸福!”

“你会喜欢他的,英妹。感情这东西总得通过一块儿生活才能慢慢培养起来。”

“那我这儿已经培养起来了!”英妹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情感,她激动地说,“难道你真的不明白我的心思?难道你真的不知道这世界上我只爱你一个人?我早就把我的心给了你。难道一个姑娘的心还能给两个人吗?”

英妹的眼睛潮润了,脸上泛起了红晕。她站到肖雄的面前,慢慢地解开自己上衣的纽扣,脱下来,放到炕上,然后又松开自己的裤带。

肖雄慌忙抓住英妹的手,说:“英妹,我们只能是兄妹。这咱们早就说好了呀!”

英妹用炽热的目光看着肖雄的眼睛,诚恳地说:“我知道你的心思。可是我爱你,我要把我的身子交给你,来证明我对你的爱。我这样做,不是要跟你结婚,就是为了爱。”英妹闭上眼睛,把身体靠在肖雄的胸膛上。

听了英妹这一席炽热的话语,肖雄沉默了。以前,他并非没有感觉出英妹对他的深情,只不过他没有想到英妹对他的爱竟然如此执著如此高尚。在多年的共同生活中,他对英妹也产生了深厚的情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然而,每当他的心底升起那“非分”的想法时,红梅的身影就会浮现在他的面前,他就会想起自己在红梅墓前立下的誓言“今生今世我肖雄绝不会再爱别的女人!”此时此刻,他抱着英妹的身体,他的内心在痛苦地挣扎着。终于,他推开了英妹的身体,低着头,喘着粗气说道:“我不能!英妹,我做不到!”

英妹愣了片刻,默默地穿上衣服,坐在炕沿上。她语音平静地说:“我懂你的心思,我也要让你懂我的心思。我爱你,不是为了做你的媳妇。只要我能陪着你,帮助你,使你幸福,这就足够了。我并不要求得到你的心。我知道,你的心早已交给了另一个女人,而且她应该得到你的心。我可以永远做你的妹妹,陪伴着你。无论你爱不爱我,我的心都永远属于你!”

肖雄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了下来,他也坐到炕沿上,真诚地对英妹说:“你别这样说!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你应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可是,我不能老住在这里,我还有重要的事情去做。你知道在前面等待我的是一条多么难走的路啊!”

英妹昂起头,干脆地说:“你怕我受不了那苦,是么?我受得了!只要跟着你,啥苦我都乐意受。我早就想好了,不管你要走的路有多难,我都要跟你在一起,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我都要陪着你!”

“不!英妹!你不知道!其实连我也不知道我要走的究竟是一条啥样的路!”

“可我知道。你要去找那个姓谷的,把他杀掉,替李红梅报仇。”

“不!我并不想去把那姓谷的杀掉。那样做太便宜他了!再说,要是简单地杀掉他,我也没有必要等这么多年了。不!我要慢慢地折磨他,让他觉得红梅又回来找他算账了。我要让他天天都生活在恐惧中,让他天天晚上都睡不着觉,一听见敲门声就胆战心惊!我要让他在恐惧与悔恨之中慢慢地死去!”肖雄激动地说着,他额头上那块由狼爪留下的伤疤涨红了,他那已多日没有刮过的胡须也随着他的声音颤动着。

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早上,英妹在肖雄屋子的炕桌上发现了一封信:

英妹:

我走了!不是生活在捉弄我们,这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我并不抱怨生活,生活是无罪的,尽管它有时并不公平。我也不抱怨时代,因为任何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生活的时代。我只能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因为它的终点就是那比我的生命还重要的使命。英妹,如果你能够理解我,如果你能够再听哥一句话,你就不要来找我!英妹,生活中需要等待,幸福更需要等待。只要苍天不老,咱们终究会有再见面的日子!英妹,你千万不要离开阿里河,因为这里永远是我的家!

肖雄

1993年7月10日

英妹拿着信纸的手猛烈地颤抖着,她的眼睛模糊了。她知道,这一天终于来了。

英妹按照肖雄的话,耐心地在阿里河等待着。然而,儿个月的时间过去了,肖雄还没有回来。她就按照鄂伦春人的习俗进行了“骨卜”。她用火烧烤一块狍子的肩胛骨,边烧烤边祈祷,然后看那骨上的裂纹。她看到裂纹很长而且有横纹这是不吉之兆!英妹沉不住气了。经过一番准备,她离开了阿里河。为了既不被肖雄认出来,又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帮助肖雄完成他的计划,英妹凭借自己的表演天才装扮成一个“疯女人”,她还用哑巴草改变了自己的嗓音。

来到滨北县城之后,她经常出没饭馆旅店,但是没有找到肖雄。那天晚上在滨北餐厅,她没有注意肖雄何时进来的。后来肖雄拍案而起,还真吓了她一跳。从那以后,她就开始观察肖雄的行动,以便在暗中相助。后来她得知肖雄被抓起来,便决定自己按肖雄的想法行动,以解除公安局对肖雄的嫌疑。于是,她给谷春山制造了一个恐怖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