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手 一、东成疑案
周末,难得的休息日。
李土芝躺在宿舍床上啃薯片,薯片渣渣掉了一床,他屁股下垫着一件没洗的T恤,后脑勺靠着打球的背包。
电视正在播放一档文化类节目,主持人扯淡扯到了《兰亭序》,正在将那王羲之约哥们儿喝酒的帖子吹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以床上集屌丝、死宅、废柴气质大成的男子来看,无论如何他也不该看这种节目,但他却瞪着眼睛好像看得很认真。
前几天一大队刚刚接手了一个奇怪的案子。
在东成山山顶有一片墓葬群,是明朝时期的小墓葬,里面并没有葬过什么大人物。文化局已经考察过,拿走了有价值的东西,留下几个大坑。
但那几个大坑上星期又被人盗了一遍,盗墓贼将所有的墓穴搜索了一遍,挖掘得一塌糊涂。
警方在村民报案后半小时就到达了现场,刚经历过一次正规发掘,东成山墓葬周边的村民对墓葬群都很有保护意识,把案发现场保护得很好。他们在空墓穴里找到了一盏户外感应灯,一件遗落的背心,一些绳索和两副登山杖。
以这些不知道是无意落下还是故意遗弃的东西来说,价值不菲,单单是那些负重绳索就价值上千,登山杖的材质很轻,还是个名牌。东成山墓葬经历的这次盗墓和以往不同,盗墓贼花费了巨资,工具都很先进,从遗留的痕迹来看人数还不少,但技术很粗糙,他们把墓穴挖得乱七八糟,最后在主墓室的东南角下面挖出一个大坑,将里面的不知道什么东西搬走了。
墓室已经见底,棺椁都出土了,当年文化局的专家就没有再往下挖掘。而这伙人居然盗走了主墓室底下的一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那还得了?东成县的警方和文物方面的专家联手追查了一个多星期,将盗墓贼一网打尽,那伙人还没走出F省就被抓获。但问题来了——这伙人完完全全是新手,他们的工具、作案车辆、作案地点都是别人提供的。
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从主墓室底下挖出来的是个什么东西。
而那样东西被挖出来以后,他们并没有带走,而是按照“雇主”的要求放在了东成山的一个小悬崖下面。可想而知,当警方去搜索那个小悬崖的时候,东西早就不见了。
这个案件不好处理,这些人是对一个空墓穴的主墓室底下进行挖掘,这种行为不知道算不算“盗墓”?他们不知道遗失物具体是什么,甚至不知道它是不是文物,东成县警方把案件的详情上报到省厅,案件就落到了李土芝手上。
东成县的警方没能从盗墓贼身上追查到幕后雇佣他们的人,那些工具是当面交易的,“雇主”并没有隐蔽面貌,但被抓获的人也只能描述出那是一个长相非常普通的中年男人,雇佣的费用使用现金支付,彼此联系的手机号码是一个新号。
李土芝却从案件材料上看出这个案子非常可疑。
第一点——墓穴里的遗失物非常奇怪——这是一个空墓,墓道早就被打开,暴露在外,并没有洞穴可以钻,这些人带着绳索干什么?第二点——你说晚上盗墓,黑咕隆咚地遗失一件背心也就算了,怎么会连灯都遗失了?第三点——盗墓带登山杖干什么?东成山并不是高耸入云的大山,上山顶还有柏油马路,这两副登山杖是做什么用的?
这些东西看着不像盗墓的装备,倒像是驴友的装备。
并且从笔录中可以看出,被抓获的四个人没有人明确承认自己丢了东西,只有类似“你有没有在墓室里丢了东西?不知道,可能有吧”这样的回答。
他们从主墓室的底下挖出来的是一个黑色的陶罐子,罐子是密封的,有一定的分量。除此之外,盗墓的人不能再提供更多线索。
究竟什么人愿意花费大价钱雇佣这四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年轻人到一处空墓里去挖东西?并且这位雇主还提供了具体地点,可东成山墓葬周围并没有保护措施——如果只是为了拿走一个罐子,这位雇主完全可以自己偷偷地来,悄悄地走,一个人做事肯定要比四个人隐秘。
李土芝盯着电视里谈书法的节目,脑子里列出关于这件事的几种可能。
第一,这位雇主基于某种原因不能来,而他必须拿到黄土下的罐子,不得已铤而走险雇佣了四个或者更多的菜鸟。
第二,这位雇主的目的不是罐子,罐子只是一个噱头,所以他根本不在乎菜鸟们做事是不是稳妥。
第三,这位雇主不存在,所有的细节都是别有用心的盗墓贼们共同编造好的。
第四,其他不明情况。
李土芝想来想去,无法排除任何一种可能,只能在案卷里用铅笔打了一个巨大的问号。
这个案件,也许会有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