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周二早上,我6点起床,刷过牙,穿上运动衣和慢跑鞋。我现在的发型是一边塌下,一边翘起,戴上一项棒球帽就不用梳头了。出门之后,我发现了猫还在的证据,因为我的门垫上摆着一双老鼠脚和一条灰色的长尾巴。我把钥匙系在一只鞋带上,先慢速跑起来,做做热身。

亨利昨晚的请客被引猫出灌木丛的行动取代了。威廉不能动,只有我和亨利爬进刚刚翻过土的草坪,拿着各种猫食,先引诱再威胁,统统失败。天黑了,我们只得放弃,希望它能乖乖地待到天亮。

预报天气暖和。根据典型的加利福尼亚气候特征,一周前的潮湿寒冷应该被二十六七度的气温取代。积云层像厚重的白棉絮盘桓不动,到中午前才会消散。一道金色阳光撕破云层直穿出来,投射在不远处的海面上。

我跑完5公里,慢慢走着。我没看到三位流浪朋友,真不知道自己会想起他们多少次,仿佛一段印在脑海里的旋律,不停重放。一周前我对死者及他的朋友们一无所知,现在我却在操心看不见他们。我决心抛开这事,但是收效甚微。我放不下特伦斯的事情,期待有人能给我确切的答案。一旦我了解他的全部事实,我就能完全忘记他以及他的朋友们。

回到家,我洗澡,换衣服,吃麦片,看报纸。出门时,亨利、威廉和猫都没动静。要么是亨利把它引回了家,要么它还坚持待在门外。我没动老鼠的遗体,万一猫待会儿过来找点心吃呢?我以前都不知道这里居然还有老鼠,好在现在数量减去一只了。

开车去办公室的路上,我看到半个街区外有个过街的行人器宇轩昂,人字纹的运动外套十分眼熟。他迅速向两边各望一眼,然后看着人行道走了上去,和我同一个方向。我放慢车速,仔细观察。命运显然不打算放过我,因为那正是丹迪无疑,穿着黑色宽松长裤和亮白的慢跑鞋。我靠路边停下,摇下人行道一侧的车窗。“丹迪,我是金西,要带你一段吗?”

他看到我,微微一笑。“真是巧,我正准备去你办公室。”

“快上来,我把你送到门口。”

我打开门锁,丹迪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带上来一阵浓重的烟味,应该是残留在衣服上的。刚熨过的淡粉色衬衫还留着上浆剂的光泽。我猜为了这次见面他可是费了心思。我能闻到肥皂和香波的味道,还有散不去的酒味。真是奇异的组合,讲究个人卫生的努力被抽烟喝酒的习惯大大抵消。他似乎对此完全没有意识,我由衷地希望自己能够帮助他。

他举起我的名片。“我从来不认识私人侦探,所以就想亲自看看。”

“办公室不大,欢迎你来提建议。我估计珀尔不打算再见到我吧。”

“她不喜欢走路。我嘛,我全城都走。那天她太无礼,我向你道歉。”

“她一直这样不友好吗?”

“换了我,我就不生气。不是针对你。特伦斯是我们的好朋友,他的死对我们打击很大。珀尔还没有恢复。”

“为什么发泄在我身上呢?我根本不认识他啊。”

“她很要强,虽然她其实没有表现出的那么坚强。她就是嘴硬心软。”

“是啊,我信。”

我从圣特雷莎大街右转进入卡巴莱罗路,此路为一个街区的长度。我的办公室在三幢小平房的中间。不仅租金便宜,而且位于市中心,市图书馆、法院和警局步行即到。我停在门口。这里车位很多,因为从我搬进来到现在,两边的平房都没住过人。丹迪下车,等我锁好车门一起走。他有种高贵的气质,大概是因为那件礼服衬衫和他眼中的神采。我忽然觉得他是相当有智慧的呢。打住,我怎么能这么想。流浪和有智慧是相互排斥的特征吗?他流落街头可能有很多别的原因。

我率先走上台阶,打开门,请他进来。“我去煮一壶咖啡,你喝吗?”

“好的。”他跟着我进了门。

“你随便坐,我一会儿就来。”

“谢谢。”

我冲了冲咖啡壶,放回咖啡机上,再换上一张干净的滤纸。扭过头,我看到外间的丹迪在浏览我的法律书和各种教材,从《加利福尼亚刑法》到1980年版的《射击圣经》。我的书还包括《指纹技术》《谋杀病理分析》等偷窃、抢劫、纵火案、犯罪心理方面的技术大典。

他慢慢踱到里间办公室时,咖啡已经煮上了。我从厨房出来,脑中忽然一个闪念,他可能想顺走点什么,随即意识到我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没有现金,没有药,没有处方,抽屉里也没有酒。他若是想要支圆珠笔,我很乐意送给他。

他坐在办公桌对面的会客椅中,对我的小天地很好奇。我坐在自己的办公椅里,跟随他的目光四处看。果然,我的办公室丝毫没有个人特色。一棵人造榕树是用来提升品位的,可是假树能有什么品位?没有家庭合影,没有风景画,没有小摆设,没有印着“快速办理保释手续”的镇纸。只能这么说,我的办公室很干净,全部文件都放进文件夹,收进沿墙摆放的文件柜。

他微微一笑。“很舒适。”

“还可以,”我说。“我能问个私人问题吗?”

“趁我还没有起誓。”

“我想知道你来圣特雷莎的原因。”

“我家在这儿,离这里三个街区。四五十年代的时候我父亲在圣特雷莎高中教数学。”

我撇撇嘴。“数学可不是我的强项。”

“我也一样。”他笑起来露出两只酒窝,洁白好看的牙齿和黝黑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你上过圣特雷莎高中吗?”我问。

“上过。1933级毕业,那时你还没出生呢。我在城市学院读了两年,没什么用。”

“真的吗?我也是,我上了两个学期,然后退学了。现在想想应该坚持,不过要我回去,我是不愿意的。”

“年轻时应该读书,到我这个年纪就太迟了。”

“嗨,到我这年纪也迟了。你喜欢学校吗?我不喜欢,至少不喜欢高中。我是矮墙生,不爱学习,经常抽烟。”矮墙生指那些上课前、下课后在校园后面的矮墙边游荡的学生。

“我当年是全优生。后来嘛,大概在你出人头地的时候,我已经一落千丈了。”

“我算什么出人头地。”

“和我比起来算是。”

他将自己视为命运的牺牲者或是现实主义者,我无从知晓。我听到咖啡机汩汩的叫唤渐渐停止,便站起身。“咖啡里放什么?”

“牛奶,两粒糖,谢谢。”

“糖有,牛奶恐怕危险。我想想办法。”

我走去厨房,打开小冰箱,闻了闻盒装牛奶。有点味道,不过听说牛奶在瓶口的残留一般会先变质。我倒出两杯咖啡,往自己那杯里倒牛奶,发现并没有变质结块。我往他的咖啡里倒了牛奶,把盒子放回冰箱。

我把咖啡杯和两袋糖递给他,重新坐回转椅里。“免得我忘了……”我弯腰从脚边的皮包里拿出三包烟,放在桌上推到他面前。“算是贿赂吧。”

“非常感谢。我带给他们俩。”

“特别是珀尔,希望能提升我在她心中的形象。”

气氛有点沉闷。通常我不会打破沉默,而是让对方一点点说出心里话。这一次我先开了口。“我想你走这么远不仅仅是礼节性的拜访吧。”

“不完全是。别误会,不过你打听特伦斯的事情的确让珀尔很恼火。”

“这点我很有体会。不能问吗?”

“她说你像警察。”

“我确实曾经是警察,很久很久以前。我在圣特雷莎警局待了两年,然后离职。我喜欢按规矩办事,但我不喜欢听命于人。”

“可以理解,”他说。“还有,特伦斯才死还不到一天,你就来到处打探。她的原话,不是我说的。”

“‘打探’这词用得奇怪。我说过,希望找到他的家人,这不犯法吧。现在他是一具无名尸,名字可能叫特伦斯,我们只知道这些。法医办公室这周忙得不可开交,所以我说我来查查看吧。她觉得我有什么目的?”

“她天生多疑,我和她不一样。未经证实之前,我相信大多数人是诚实的。”

“和我的原则一样,”我说。“她还怀疑什么?既然你来了,我们就把事情全部说清楚。”

“她认为你的身份有假,你的老板另有其人。”

“什么?我是卧底吗?我自己就是老板。我的工作和特伦斯一点关系都没有,不管他活着还是死了。你不相信,可以看看我的文件。”

“你不在圣特雷莎警局工作?”

“不在。”

“你和医院、大学也没有任何关系?”

“不可能。我是自由职业者。我发誓。我没有医疗界或任何相关行业的客户,包括牙医和足疗师。不知道怎样才能向你证明我的真诚。”

“我会把话带给她。”

“我说清楚了吗?”

“我认为清楚了。”

“好。现在轮到我了。为什么特伦斯需要私人侦探?我问过,但你们没回答。”

“他没有具体说,但我了解他。他认为这里有他的亲戚。他小时候有过一个非常喜欢他的叔叔,两人非常亲近。但是已经很多年没见了。他说这个叔叔搬到圣特雷莎之后不久他去探望过,后来听说叔叔死了。他希望找到叔叔的家人,如果有的话。”

“他没提过这个叔叔的名字?”

“没有。我是偶然听他对别人说的。”

“镇上有七八个私人侦探,为什么选我?”

“你认识一个叫平奇·福特的人吗?”

“当然认识,你怎么知道他?”

“他是镇上的百事通。我好几星期没见到他了。他住在一辆黄色凯迪拉克大车里,到处停。特伦斯那时在四处打听,平奇告诉他你做得相当好。”

“我也这么认为。”

丹迪点点头。“你怎么认识平奇的?你和他不是一类人。”

“说来话长,下次细说。”

“好的,下次一定说,”他说。“特伦斯的事情,你还想了解什么?”

“你知道他从哪里来的吗?”

“贝克斯菲尔德。不知道是不是出生地,从他说话的样子,应该在那里住了很久。”

“你们在收容所认识的吗?”

“是的。1月他坐灰狗客车来到这里,刚从索莱达监狱出来,他说是终身监禁,我就知道这些。他不喜欢谈这事。他在高速路天桥下面睡了两个晚上,觉得很难受。举着纸板的丐帮可没我们这么善良。站在路边要钱,完全是另一种生活。特伦斯尝试过救援计划,前提是他必须戒酒,可他不想。他听说有收容所,就来了,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珀尔。珀尔带他认识了我和费利克斯。收容所不管你戒不戒酒,只要别闹得太凶。惹麻烦就会被赶走。”

“听上去不错,”我说。“前天我去那里找过你们。”

“星期天,我们玩飞镖去了。街区最南边的运动酒吧每周有一次比赛。”

“你玩得好吗?”

“得看运气,以及喝了多少酒。”

“排在我前面的女人有一张收容所身份证,我猜应该是吧。我想特伦斯也应该有。法医带走他的时候,他的身上没任何身份证明。”

“哦,他有证的,肯定有。收容所给他发了一张,这样他才能和我们一起吃饭。有人拿走了他的全部家当,证应该在他的购物车里。”

“他不住收容所吗?”

“他不住,他不喜欢床,不喜欢晚上睡觉时旁边全是人。他基本整天都醉醺醺的,和另一个酒鬼混在一起。有时他很努力地要变正常,可惜做不到。”

“那么他在圣特雷莎待了,呃,八九个月?”

“应该是的。他喜欢这里,说再也不去别的地方了。3月,他的同伴死了,他狂喝一通,被关进了监狱。之后他戒了两个星期酒,然后又喝起来了,有一天倒在大街上。幸亏那时候没有死。止痛药和酒精真是恶鬼搭档。”

“说得对。止痛药?为什么吃止痛药?”

“在索莱达监狱,有人用铁管打他,打断了他的腿。他瘸了,经常因为腿痛睡不好觉,必须不停地走动才能抑制疼痛。这是他喜欢住在外面的另一个原因:不打扰其他人。”

“我在停尸房看过他腿上的伤。为什么打他?”

“他不肯说。有些事情你问他,他只是摇头。他第二次倒在大街上,被送进了圣特雷莎医院,被强制戒酒,然后又去了康复中心。后来我听说他出来了,我觉得他坚持不了一星期,恶鬼迟早会再次把他拖进地狱。”

“的确如此吗?”

“不是。他参加了一个项目,开始重新做人。”

“可惜好景不长。”

丹迪笑了。“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好景’。‘好景’消失在第一杯酒中,消失在复吸的第一粒海洛因中。假如人生的确了无希望,去吸冰毒。特伦斯恢复了老样子,就这样死了。珀尔不愿相信他又开始喝酒。实话告诉你吧,她非常伤心。特伦斯好不容易戒了酒,却无法坚持。这话可能不像我说的,不是酒鬼不知道戒酒有多难。珀尔相信他已经正常了。他向珀尔发过誓,珀尔相信他。”

“你知道他最后一次看医生是什么时候吗?法医办公室可以找这位医生签发死亡证明。”

“项目有个负责医生,因为特伦斯不守规矩,被开除了,我知道最后两周他感觉不舒服。他喝那么多,所以也不奇怪,他不是健康人,死了,一切都结束了。”

“他的家人呢?有孩子吗?”

“一年前断绝了关系。前妻恨他,儿女不要他。我不了解详情,只知道儿女把他关在门外。他坚持说自己想尽办法弥补过错,可他们根本不听。”

“为了什么事?”

丹迪温和地笑了。“为了喝酒这事。还能为什么?他离开儿女因为儿女离开了他。这种痛苦没有解药。”

“这样的决定一定很艰难。”

“自那之后他明白了,希望自己在找到亲戚之前戒酒戒毒,所以才会把你的姓名放在口袋里好几个月。他需要一个中间人,帮他做事的人。和儿女们决裂之后,他不会再做给你个惊喜这种事情了。”

“什么意思?”

“根据他的说法,他的儿女不知道他会来敲门。他打电话告诉儿女们他想补偿他们。不过我猜他们压根没想到会真的见到他。他们应该是想早摆脱他早好。他到的时候肯定是喝了不少酒。他告诉我的时候,我把他说了一通。我说,兄弟,这么做可不对,完全不对。关系不好的时候,你不能喝得醉醺醺地去见面,还指望儿女会张开双臂迎接你,行不通的。”

“家庭关系很微妙。就像走在雷区,时刻担心踩上地雷,”我说。“我想知道他坐牢的原因。”

“他没说过。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他没有给我打电话,真是可惜。”

“他一定病得很厉害。戒不了酒让他觉得羞愧。夏天他有一个月不见人影,后来又回来了。”

“去哪儿了?”

“洛杉矶,但不知道去做什么。我的态度是大家都需要空间。”

我斜靠在转椅里,脚抵在办公桌边上。“很难过,是不是?”

“不是每个人生都能完整。”

“现在我才明白这道理,”我说。“法医调查员说特伦斯全部的物品就是身上的衣服和死时的睡袋。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

“当然有。一辆购物推车,放他的炉子、书和一顶定制帐篷。那天早上我们赶到海滩时都不见了。他还有一只非常漂亮的、铝合金边的登山包。都被人拿走了。”

“真麻烦,是些什么书?”

“大部分是课本。他特别喜欢植物,各种树,各种灌木,盆栽园艺,植物的培植。他非常了解加利福尼亚橡树,一说起这个就停不下来,能把你的耳朵听出老茧。”

“他是老师吗?”

“不是,但他特别博学。他说服刑之前正在读园林绿化学位。他本来做的是剪枝工作,靠这个养家,但他想当园林工程师。晚上和周末去上课。”

“他肯定非常聪明。”

“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善良。”丹迪换了个坐姿。“还有,珀尔不让我说,但我觉得应该说。她认为特伦斯有钱,很多钱。”

“是吗?你认为呢?”

“是的,女士。我不知道钱是哪儿来的,但他不像我们,每个月靠寄来的支票生活。他的口袋里总有一卷这么厚的钞票。”他用拇指和食指比画了一个不小的圆圈。

“说不通啊。如果他有钱,为什么会流落街头?为什么不去租间房子?”

“他不愿意那样把钱花掉。别人可能觉得睡在自己的床上最安全,他不是,他觉得装修好的房间都是牢房。闷热,狭小,吵吵嚷嚷。住在外面才自由。这点我也理解,虽然我从来没住过牢,除了一两次……”他坦率地说。“问题是,钱买不来他想要的。”

“你觉得他的钱是哪儿来的?”

“我不知道。他坐牢可能是因为挪用公款,可能是抢劫银行,他看上去不像做这种事的人,我也不知道。不过,他很清楚自己死了以后该怎么办。”

“怎么办?”

“我知道他去过州街上的文具店,买了一堆法律表格,用来写遗嘱。”

“很有魄力。”

“是的,没错。他填好表格,让我们签名做见证人,我,费利克斯和珀尔。”

我心中一凛,仿佛猎狗听到高频犬笛的召唤。“什么时候的事情?”

“7月,我记得是8号。”

“也就是在7月8号,你见证了他签署遗嘱?”

“还有费利克斯和珀尔,我们都在。”

“那你肯定知道他的全名。”

丹迪猛地被我问住,张口结舌的样子十分滑稽。他一直在巧妙地回避特伦斯的身份,但他忘了修改相关的参照信息。我抓住了他的漏洞,他一时编不出合理的借口。他看着我的样子好像我是个巫婆。“我说的没错吧?”

“我没骗过你,我从来不骗人。”

“那你为什么不坦白说?我们一直在讨论这个问题,而你一直都知道他的名字。”

“你没问。”

“第一次见面我就问了。我去海滩就是为了确定他的身份,只有这一个目的,所以我一开始就问了,当时你们三个人都坐着。”

“珀尔不让我们说。”

“你们还是小孩子吗?谁封她当老大的?我想为那个人做点好事,你们心里不清楚吗?不管他和儿女的关系是好是坏,他们有权知道父亲已经过世了。”

我发现他不再者我,开始不停地抠裤子膝盖上的小线头。

我说:“他叫什么?”

我估计他不会说。他又换了个姿势,内心在挣扎。一边是黑老大珀尔,被她发现他出卖情报,一定会打断他的骨头,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另一边是善良的我,请他喝咖啡,只是偶尔打听打听别人的事情。“丹迪?”

“R.T.戴斯。别人都叫他的中间名,特伦斯。别说是我讲的。”

我用手做了个把嘴锁上、再把钥匙丢掉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