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自由的心证

杨先生办事很认真,也很讲究效率。星期四上午,他就带何人去了位于埃克斯市老城中心的马赛地区法院。

法院大楼的周围是一圈土黄色围墙,看上去犹如古老的城堡。杨先生告诉何人,这里以前是关押重罪犯人的监狱。果然,走进“城堡”的大铁门之后,面前就是一个十几米长的铁吊桥。如今那吊桥已然装饰一新,下面还种上了花草,但是仍能想见当年桥下那深深的黑水。法院大楼已经改建,金属门窗,茶色玻璃,完全是现代建筑的气派。

何人跟着杨先生走进大楼,来到一间重罪法庭的门口,通过安全检查门,便进入了相当大的法庭。这间法庭的墙壁和所有的桌椅都是木质的,暗黄色,线条整齐明晰,给人庄严肃穆的感觉。法庭正面的法官席较高,一共有13个座椅。法官席的左下首是检察官席,其下面是法庭职员的座椅;法官席的右下首是书记员席,稍低处是辩护律师席;辩护律师身后是用防弹玻璃隔开的被告席;法庭中间是证人陈述席。法庭内坐席的安排给人检察官与法官平起平坐的印象。难怪法国人称检察官是“站着的法官”。

此时,法庭内只有后边的旁听席上坐着一些人,一位身穿黑袍的女书记员正在对他们讲解着什么。何人和杨先生坐在了后边的长椅上。趁着还没有开庭的时间,杨先生向他简要介绍了审判的基本程序,并告知即将审理的是一起在当地颇为引人关注的杀人案——

此案发生在马赛市。一个姑娘爱上了两个男人,一个是风流倜傥的富家子;一个是家境贫寒的痴情郎。姑娘与富家子同居数年并生有一子,但是未能得到后者的珍爱。富家子时而对姑娘拳打脚踢,时而将姑娘逐出家门。后来,姑娘遇到了知冷知热的痴情郎。但是,姑娘想东食西宿,便脚踩两只船。案发的夜晚,痴情郎无法容忍心爱的姑娘遭受他人虐待,便找富家子警告,结果却死于后者枪下。检察官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但富家子声称自己是正当防卫。

审判就要开始了。身穿红袍的检察官和身穿黑袍的辩护律师以及在两名法警看押下的被告人都已就座,后面的旁听席上也坐满了人。这时,法庭左前方角落处的小门打开了,身穿红袍的主审法官带着两名身穿黑袍的助审法官快步走进法庭。于是全场起立,向法官致敬。

法官宣布开庭及法庭组成人员之后,便开始了审判的第一道程序:挑选陪审员。最初坐在旁听席上的那些人都是本案的候选陪审员。他们是从在法庭注册的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挑选出来的。法官先按照名单点名,应到27人,但是有一人缺席。法官把写有到场者姓名的纸条放到面前的小木箱中,摇晃几下,然后再从里面随机摸取。他拿出一张纸片便大声宣读上面的名字,于是被叫者便站起身来,走到前面去。如果辩诉双方无人反对,他们便按照先右后左的顺序坐在法官两侧的椅子上,成为本案的陪审员。

当被叫到名字的人从法庭中间走过的时候,检察官和律师都仔细观察他们的表情和举止,决定是否提出否决意见。他们的否决都很简短,不用说明理由。有一位女士已经走过法庭来到陪审员座椅旁边,检察官突然说要否决,那位女士便有些悻悻地走回旁听席。检察官一共否决了三个人,辩护律师否决了两个人。另外还有三名候选人声称自己不适宜担任本案的陪审员。最后选出的陪审员共有九人,还有一名替补陪审员。他们共同宣誓将公正地参与本案的审判。

杨先生似乎有猜透别人心思的本领。每当何人对法庭上发生的事情感到困惑时,他就会侧过头来,小声地讲解或翻译。

法庭调查开始了。首先由主审法官向被告人提问。被告是个仪表堂堂的年轻人。他站起身来,面向法官,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法官核实了他的姓名身份之后,把问题转向本案的事实。讯问被告人之后,法官开始传唤证人出庭。每个证人都先由法官主问,然后由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补充提问。审判按部就班地进行,没有出现激动人心的场面。

中午休庭,杨先生利用吃饭的时候又给何人讲解审判的情况。他说:“上次谈到刑讯逼供的问题时,我讲了无罪推定的原则。不过,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功能是确定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你明白我得意思吗?因为在法庭判定被告人有罪之前,被告人应该先被假定为无罪之人,所以,公诉方主张被告人有罪,就要承担证明责任。这就是说,公诉方要用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方既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何人问:“那被告方可不可以证明自己无罪呢?”

“当然可以啦,这是被告人的权利嘛!证明权利和证明责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作为权利,被告人可以证明,也可以不证明,这不会影响审判的结果。但如果是责任,那就必须证明了,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所以,证明责任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就本方的主张向法庭举出证据;第二,用充分的证据说服裁判者;第三,在未能说服裁判者的情况下承担不利的裁判后果。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但是像今天这个案子,被告人说是正当防卫,他也不需要举证吗?”

“你这个问题很好。看来,你已经入门了。一般来说,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当被告方提出一个积极的抗辩主张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被告人只说自己没有杀人,这是消极的事实主张,他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是,如果被告人说自己是正当防卫,这就是一个积极的事实主张,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了。这是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转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不过,被告方的证明不用达到公诉方那么高的标准。这是证明标准问题,我们下次再讲。”

“可是,我还有一个问题。既然被告方没有证明责任,那还要辩护律师干什么,就等着检察官证明不就行了吗?”

“辩护律师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在被告方不举证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也要质证,就是对公诉方的证据进行质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辩护方的质证一般针对公诉方证据的三个问题,即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今天上午,公诉方的一个证人证明被告人有虐待那个姑娘的行为,辩护律师就提出,这个证言与本案的杀人事实没有关联性,要求法庭排除。公诉方还有一个证人是被告人的邻居。她作证说,案发当晚曾听见被告人说,‘你再不走,我就打死你’。辩护律师指出,这个邻居的住房离现场几十米远,很难听清当事人的谈话,因此这个证言不可信。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另外,辩护律师的重要作用会在法庭辩论阶段体现出来,下午你就会看到了。”

下午开庭,法官传唤了最后一个证人,即那位“东食西宿”的姑娘。何人听不懂她的陈述,但是可以看到她在哭泣,特别是在辩护律师提问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杨先生一直沉默不语,没有给何人翻译或解释。

下午3点钟,法庭调查结束了。接下来是公诉方和辩护方的法庭辩论。首先是检察官发言。这是一位中年男子,看上去精明强干。他站在与法官席同等高度的公诉人席上,胸有成竹地讲了起来。他的发言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辩护律师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由于辩护律师席位较低而且她身材矮小,所以她讲话时必须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法官。这与检察官讲话时居高临下的姿态形成鲜明的对照。然而,根据法庭上人们的表情来看,辩护律师的发言相当精彩。

法官让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之后,便宣布退庭。法官和陪审员将一起对案件进行评议。杨先生解释说,法国的陪审员职能与美国的不同。在美国的审判中,陪审团负责认定案件事实,法官负责适用法律,二者分工明确。但是在法国的审判中,法官与陪审员没有职责分工。他们一起评议,共同表决。在投票表决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才能作出有罪判决。

何人和杨先生随着人群走出法庭,站在明亮的走廊里,等待宣判的时间。据说至少得等两个小时呢。何人看了看手表,知道这正是杨先生每天去教堂的时间,就问他是否在这里等候宣布判决。看来杨先生对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很感兴趣,因为他居然放弃了去教堂的生活习惯。这让何人感到几分惊讶。走廊里等着听判决的人们分别聚在一起,或站或坐,小声地谈论着。

杨先生带着何人参观了法院的设施。何人是第一次走进外国的法院,自然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当然,有很多房间的门是锁着的。当他们回到一层侧楼的走廊时,何人看见旁边有一些小单间,没有门,便走了进去。里面只有一张长条桌和两把长椅。杨先生说这是供律师和当事人谈话和休息用的。两人便面对面坐在了桌子两旁。

坐了一会儿,杨先生突然问:“你一定听说过‘自由心证’这个概念吧?”

何人点了点头,“是的,但是我一直不太明白它的含义。好像是唯心主义的东西吧?”

“这不能怪你,你又没有系统学习过证据法。别说你啦,国内的一些法学家都没有真正弄懂这个概念的含义。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们认为自由心证是唯心主义的证据观,其实质就是让法官在审判中不顾客观事实,随心所欲,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完全是对自由心证的误解和歪曲。我告诉你,要想准确地把握这个概念的含义,我们必须了解它产生的历史渊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咱们有些学者就是这样,整天批评别人歪曲事实,断章取义,其实他们自己就经常歪曲事实,断章取义。”

“究竟什么是自由心证呢?”

“自由心证是一种自由证明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法律不对证据的采纳和采信做出限制性规定,完全让法官或陪审员根据自己的良知和经验作出判断。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心证’本是个佛教术语。唐朝就有‘燃灯坐虚室,心证红莲喻’的诗句。这就是说,法官和陪审员在裁判的时候,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一定要达到排除一切怀疑的认知境界。”

“您认为这个案子会怎么判?”何人饶有兴趣地问。

“我希望法庭能判被告人无罪。”杨先生闭上了眼睛。

何人看见走廊里的人们纷纷走向法庭,便告诉了杨先生。于是,他们站起身来,跟着人群进入法庭。由于以前在法庭里发生过宣判时旁听群众骚乱的事件,所以书记员让旁听者都站在旁听席的后面,两旁是戒备森严的法警。检察官、辩护律师以及当事人和证人都站在自己的座位前,等待着。

终于,法庭左前方那扇小门又打开了,法官和陪审员鱼贯而入。法庭里非常安静,人们可以听见法官们那并不响亮的脚步声。各就各位之后,主审法官用平缓的声音宣布法庭评议结果: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考虑到被告人的人生经历和案件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法庭决定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已经羁押的时间计算在内。

然后,法官问被告人对判决有何意见。被告人表示没有意见。法官又告知其上诉的权利,然后宣布审判结束,法庭解散。

何人看了看检察官,他似乎对这结果很满意。何人又看了看辩护律师,看来她也挺高兴。也许,他们都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何人跟在杨先生后面走出法庭,只听他不住地喃喃自语:“杀人罪,杀人罪……”

何人的心底突然升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那似乎也是一种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