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鬼
我跟大象相识于实习的报社。
当时我在家无事,需找个地方实习,拿个证明,正好小舅认识报社的领导,就介绍我进去打杂。一开始贴发票,看读者来信,写回信,更新网站,去印厂协调以及帮忙校对和搬货。
我看其他几位同事写的报道,觉得我也能写,说不定比他们好。除了大象,他有时报道一些鸡毛蒜皮的新闻,印在报纸的角落,写得利落,特点是经常发表一点“笔者”看法,我觉得观点都新颖,而且一看就是个推理迷。我很喜欢看。
比如有位年轻人跳楼,站在路口楼的挑檐上,最后没跳,自己往回退。大象报道这则新闻,在后面论述:这位年轻人头发刚理,衣服、裤子和鞋都是新买的。种种特征都表明是个强迫症患者。他有条不紊地做赴死准备,但却选择跳楼这种自杀方式,可能是想到还有转圜余地。选择闹市跳楼的人,第一目的都不是死,他们需要别人给意见。后来他退回去,估计找到了不死的理由。
主编说,删掉。不要发表影响不好的见解。
我觉得大象说的有道理。但又很好奇他怎么知道这些细节。忍不住去问他。那是我第一次跟他正式聊天,还跟他不熟,叫他原名,“吴行,你怎么看出来这个人头发刚理,衣服和鞋是新买的。”
他说:“他被警察带下来时,我特地走去他身边闻的。”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
“我嗅觉很好。新买的衣服有甲醛味,他是第一次穿。头发是发廊洗发水味,大部分发廊都用那类廉价洗发水,他跳楼之前刚去理,衣服上沾有碎发。一般来说,只有强迫症患者在自杀前才会做这种准备,但按照正常逻辑,既然下了那么大的决心自杀,就会默然赴死,不会站在楼顶让人围观。他后来自己退回去,要么是想到死前还有事情没做好,要么是在人群中看到某个人。这个自杀者的处境动人,深挖下去可能有很多故事。”
我当时的内心独白是,我身边居然有这种奇人。我当即决定跟主编申请,跟大象一起做事,虽然我跟大象同龄,但让我给他打下手也行啊,至少比贴发票强。
混熟之后,我就叫他大象,因为“大象无形(吴行)”。他也觉得这种动物符合他特征,粗壮、黝黑、敦厚、隐忍、亮眼大耳、鼻子(嗅觉)奇特,还能站着睡觉。有一次我们市要举办一个国际展览,加班开会,他倚站在会议室的墙角,居然睡着了。
我开始跟大象跑民生新闻,大部分是无聊事,半个小时就能写完稿。直到我们去报道一宗抢劫案。
这宗抢劫案特殊,是因为抢劫者是个精神病人,叫张德天。按大象的说法,找不到犯罪动机。排除掉纯正的杀人恶魔,普通犯罪都有动机,张德天为什么要去抢项链?
——他在巷子的拐角窜出,把一名妇女的项链抓扯下来,致使妇女跌倒受伤。
“因为疯子没有逻辑,所以犯罪也是一时兴起,或许根本就不存在动机。”我说。
“你仔细想这个叫张德天的疯子,他在路口睡了多久了?应该有一年多了吧。是本地人,有一处房产,为什么不在自己家住?为什么突然去抢劫?疯子不是没有逻辑,而是跟常人的逻辑大不一样,但是他们有。抢劫犯的逻辑是项链能换钱,张德天当然不可能为了钱,所以如果能弄懂张德天抢项链的逻辑,可能会挖到一些东西。”
我又说不过他,问:“所以下一步应该干吗?”
大象说:“去他家看看。”
房子是平房,那一处待拆迁,住的都是一些老人。张德天家没锁,周围一片破落,没有生息。我们进去,没待一分钟就出来。太他妈臭了。
我问大象能从臭味中辨别什么出来吗?他说是各种臭组合到一起,臭到超出他的能力范围。
张德天第二天就被抓了。之所以这么快是因为,一,他第二天又回到他自己在路口的被窝。二,被抢劫的女士,是市公安局局长的妻子。
我们去派出所。报社跟派出所的关系不错,有一次一名警察查获了一辆走私车,抓了几个嫌疑犯,人物报道就是大象写的,后来省报原封不动转载了,还上了电视台。市里七个派出所,大象因此能刷脸出入。
张德天被冲洗一遍,头发还湿漉漉。警察问他,“为什么抢劫?”
张德天在抖,可能给他冲洗的水是冷的,他说:“有鬼。”
警察一头雾水,“什么鬼?”
张德天说:“有鬼。”
警察拍了一下桌子,换了个问题:“说,项链藏在哪?”
“树下,埋在树下。”
大象眉头紧促。
“哪棵树?”警察的口气变得关切,他朝张德天靠近。
“河边的树,最大的树!”
大象说,这案子不简单,要做好准备。
警车上,大象脸色凝重。到了指定的河边,张德天指着远处一棵大榕树,说:“那,那,有鬼。”警察拉他过去,他一脸惊恐,死活不肯,只好把他拷在车上。两个警察拿铲子到树下挖,大象让我拍照,其中一个警察还说,这种小案子不用那么认真啦。
二十分钟后,说这话的警察吐了,他们挖到一具尸骨。
人血腐烂之后弥漫屋内的气味,混杂在各种臭味中,大象说,他当时并没有辨别出。
我买了一个面罩,大象没有。赶在张德天家被警察封锁前,去现场勘测。大象全程皱眉,几次出去外面干呕。但他执意不戴面罩,说没有嗅觉,会大大影响判断和思考。
我们回报社之后,我写报道,大象负责搜集整理资料。
用了一个通宵,我们将各种资料碎片用逻辑推演,不用法医鉴定,提前知道了死者的身份。隔天我们走访了一些当事人,根据这些关键情节,基本确定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死者是他女朋友,外地人,叫段梅。据说来自广西,但找不到资料证明。
两年前,张德天还是正常人,但懒,一事无成,没有女人愿意跟他交往。他是家中独子,父母早逝,留下一处房产。后来认识段梅,交往不久两人同居。同居生活并不愉快,经常吵架。张德天依旧闲散,段梅在一家塑料厂打工,不情愿赚钱养他。
后来有人跟张德天说段梅在塑料厂偷人,两人因此大吵,不久,张德天去派出所报失踪案,还在报纸刊登寻人启事。他说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只要女友愿意回头,他以后会好好对她,找一份工作,还说要跟她结婚。
因为打工人口流动大,塑料厂当时也没有登记女孩的信息,警察说,“这种失踪案,除了她回心转意,否则找到的几率为零。”周围人觉得张德天可怜,被一个外地女孩抛弃,据说还被拿走了所有的积蓄。后来张德天发疯,他们也都默认是因为受到了女人的背叛导致的。
但事实是,他跟段梅吵架,之后杀了她。他捂住段梅的嘴,随手拿了桌上的小刀扎她的身体,血汩汩流,有一些喷到墙角。他深夜开第一趟摩托车去河边挖了个大坑,第二趟将用床单裹住的尸体运往树下埋。用了两天清理房间,将墙上的血迹用刀刮下来,重新涂白墙漆,将濡血的床垫翻面,再覆上新的床单。最后去派出所报案。流泪,扇自己耳光,说自己对不起她,希望警察能帮他找回自己的女朋友。
骗过所有人,却逃不过杀人的罪恶感。每晚在行凶的床上睡觉,总被噩梦惊醒。精神状态在阴森的屋子里越变越差,人开始消瘦,头发开始凌乱,走在路上会时不时警惕地回头。后来索性没回家,在路口成为一名疯子。
疯了之后,杀人的回忆淡化,死者的鬼魂却愈加真实地占据他的头脑。他觉得要害他的鬼魂藏在树下,只有让人去抓它,他才能得救。怎么让人去抓它,他想到了一个抢劫的办法,让警察去挖它出来。
这就是他抢项链的动机。
公安局长特地给报社打电话,说这件案是他主导的,焦点要集中在他身上写。希望大象主笔。
因为破获了一宗杀人案,公安局长受了表彰,两年后调任副区长。
但树下并没有挖到项链。项链成为一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