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为他守口如瓶
第一次结婚时我其实还是个孩子。
他很憨厚。在他心里我聪明绝顶。
那年他在读夜大,一天早上临上班前,他惊呼一声:"哟,坏了!下午语文课老师让交一篇作文,我忘写了!"
我觉得他太大惊小怪,"什么题目?我在家帮你写一篇,你拿去交差不就行了?"
他告诉我题目叫做《秋天》,于是整个上午,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奋笔疾书。我一直感谢爸爸把文学修养遗传给了我,这类文章我向来驾轻就熟。
中午,我急急忙忙把写好的作文拿给他,他一边吃饭一边心不在焉地誊抄下来。
等到第二周的这一天,他们的语文老师--一位北大中文系教授在课堂上点评作文。
"在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的作文达到了可以发表的水平。他写的是自己在秋天里怀念一位老师
老师讲了很多文章中可圈可点的细节,他却一脸茫然,心想这是丹丹写的那一篇吗?
"我在北大教过这么多学生,还没有人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我给他打了96分。"
等到作文发下来,他看到稿纸右上角果然写着一个鲜红的"96",先是一阵狂喜,很快就又发起愁来,愁的是既然老师对他如此印象深刻,将来的作文他是没法自己写了。
后来我把这篇文章寄给了《北京晚报》,真的发表了。我用了一个笔名叫做"小舟"。一来"舟"里包含着一个"丹"字,二来"舟"与他的姓氏"周"同音。那时候做任何事都一定要留两个人的痕迹在一起。
后来我们之所以分手,大概是因为再没有更多的缘分让我们继续共度更长的时光。现在想来每恋爱一次就建立一次婚姻并不太明智,但在那个年代、那个年纪,我能作出的选择无外乎此。因为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家,自己的床,自己的桌子,我想白天黑夜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被打扰,无需躲藏,不必为了几天一次的见面仓惶等待。
分手以后他便消失了。各种机缘巧合让我遇见小学同学,遇见儿时邻居,遇见聚会时偶然相识的朋友,甚至胡同口卖冰棍的大嫂,唯独没能再遇见他。
不知他将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离婚后一年多,我遇见了英达。在我的三次婚姻中,英达这一段总好像不可触碰。然而既要写我所经历的过往,与他共同走过的10年便无法回避。他比我大49天,我们27岁相爱,37岁分手,共同度过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光阴,从浪漫无忧的青年走到心事重重的中年。
分手时我曾经试图出一本书纪念那段旅程,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今天,当我同意了出版社的约稿,便又将那些尘封近10年的手稿找了出来。
重温以后我惊讶无比:时间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东西!太多的往事,太多的心情,我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假如当初没有记录下来,那段婚姻在记忆中将只余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所以我庆幸我写过并留下了这些文字。
但面对这真实得让人有些"难以接受"的历史,我又犹豫了。无论初恋,还是第一次不为人知的婚姻,想来我已十分淡然。而与英达共同生活的这一段却因当时正沉浸其中,色彩显得格外浓烈。如今我们已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出太远,再没有任何重合的足迹,翻回旧的一页是否仍有必要?是否会打扰别人的生活?更何况,即使一起走过的日子,他的记忆和我的记忆又能完全一样吗?
我不知道我应该仅仅留下那些故事,淡然地叙述,筛去彼时心情,还是应该保留既然已经保留下来的一切。我不知道应该将它们留给自己看,让自己记住曾经走过那样一段路,那么温馨那么动感情,还是应该说给别人听,告诉别人现在我早已不疼了,不在乎了。
最后我决定尊重历史,将逝去的那一段复原。所以现在的有关英达的文字大部分仍是出自10年前的我之手。
当然,在我们各自度过了又一个10年后回头看,37岁还是太年轻,那时的心境极端而热烈,红太红,黑太黑。于是只有到了一切都已平静的今天再去回首那段往事,冷静地,客观地,泰然地,看到的才是它本来的面目--没有是非对错,没有其他可能,海可枯石可烂,抑或新人笑旧人哭,其实不过是一个"缘"字。
第5节:每一次爱都是惊心动魄的
必须坦白地承认:我每一次爱都是真正的和惊心动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