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4】每一次爱都是惊心动魄的
我和英达的相爱是在1987年,那年1月他母亲去世,他从美国回来奔丧。正好剧院要排一个新戏《纵火犯》,由林兆华导演,英达任副导演算作实习,也为将来能留在剧院做准备。我在里面演一个戏份很少的黑人小女仆。演出时我给自己梳了一脑袋小辫儿,满脸满手的黑油彩和一个大而厚的嘴唇,用尖而快的怯生生的声音讲话,可笑极了。那出戏演的场次不多,在我的艺术道路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但它却改变了我的生活。
建组的那天,在会议室讨论剧本,大家围坐在大桌子四周,我和英达挨着。我排戏从来不带水,因为我觉得无论坐下来谈什么都先倒上一杯茶那是老年人的习惯。英达的面前放着一个保温杯,满满的香喷喷的茶水。导演正在谈剧本构想,我渴得要命又不好讲话,就在纸上写了句:"我能喝你的水吗?我没病。"他笑了一下,在下面写:"当然能。但我有,AIDS(爱滋)。"
他就是这样一个机敏幽默的人,不认识他的人与他的第一次谈话都会很难忘。他的聪明,他的博学,他的狂放和不可一世,让喜欢他的人一见钟情,让讨厌他的人不能容忍。
"有什么了不起!"常常有人会这么说,"不就是英若诚的儿子嘛,不就是去过美国嘛。"
我们的关系有进展是在排戏后大概两星期。有一天早晨他进排练厅直接走近我,手握成一个拳头放在我的手上,松开是一个被他的手捂热了的煮鸡蛋。我笑着把鸡蛋磕开,连蛋清儿都还是水。
"你的手根本没把它焐熟!"我大笑起来。
然后是我请他在一个叫"白桦林"的小西餐厅吃饭。
然后是我接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满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一定要娶你!我一定会娶你的!"
"咱们得好好谈谈。"我说。因为我发现问题有点儿严重。
"好啊!我有套单元房,在水碓子13号楼,你来吧!"他的表情特别真诚。
约好下午5点见面,差5分钟5点我就到了。刚上楼梯我就听见有人在鼓掌,爬上来看见他换上了干净的白衬衫。
"我妈说女孩子跟人约会应该迟到。可我在大街上耗了半天还是早了5分钟。真够露怯的!"我说。
他笑起来。我说什么他都笑,他好像特别爱听我说话。
我们相爱了,像两个18岁的少年。每天在剧院见面我们都大喘着气。中午休息时我们跑到新侨饭店吃饭,整顿饭他都在教我唱英文歌。我那会儿一句英文都不会,靠死记硬背我的发音居然还特别准。4年后我第一次去美国时给美国人唱过那些歌,有个美国人无论如何不相信我根本不明白歌词是什么意思,他简直不能想象我那时不会说英文。
我不是那种把爱情一点儿一点儿给出去的人,我不在乎也不考虑是否自己像个傻瓜,我完全缺少女孩子的疑虑和谨慎。一旦爱上了就全心全意。爱会使我的理智消失,智商为"零"。人们常说:"真正的爱只有一次"。我必须坦白地承认:我每一次爱都是"真正"的和"惊心动魄"的。
热恋时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英达在看报纸。电视里演的是"世界名模大赛"。每一个模特走出来我都惊呼一声,然后我说:"快看呀英达,太漂亮了!这些女人真是上帝的宠儿!"英达漫不经心地抬了一下眼皮,嘟囔了一句:"比你还差得远啦!"
能想象我的智商吗?不撒谎,当时体重近130斤的我差一点儿就相信了他的话!
他还告诉我,我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儿。"大学里的那些女孩子可能会读书,但她们绝大多数都没你聪明,聪明不一定会读书,就像有文化不一定灵魂高贵一样,你经常会看到一个文化人有一个小市民的灵魂,而你是既聪明又灵魂高贵。"
这些话我听了心里可太舒服了!我深深地把它记了10年。
后来他回美国继续读他的学分去了。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信。他还给我写了好多特棒的"情诗"。他说他写的诗老在"韵"上,他不会不押韵,而在"韵"上就不能算好诗。我自视为文学青年,同样以诗回赠给他,同样地每一句收尾都在"韵"上,这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