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重臣何以成为重臣 正义还是邪恶
湘军入城,照例又是血洗南京,展开了一场灭绝人性的大屠杀。
曾国藩幕府第一幕僚赵烈文,随军入城看到杀戮的场景之后,悲愤不已,回到小屋子,蹲下来写《能静居士日记》,记录了城破之日的惨状:
计城破后,精壮长毛除抗拒时被斩杀外,其余死者寥寥,大半为兵勇扛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窖,得后即行纵放。城上四面缒下老广贼不知若干,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担,又无窖可挖者,尽情杀死。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匍匐道上。如女四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哀号之声达于四远。其乱如此,可为发指。中丞禁杀良民,掳掠妇女,煌煌告示,遍于城中,无如各统领彭毓橘、易良虎、彭椿年、萧孚泗、张诗日等惟知掠夺,绝不奉行。……又萧孚泗在伪天王府取出金银不赀,即纵火烧屋以灭迹。
入城的湘军杀老人、杀孩子、杀女子,却放过太平军不杀,这告诉我们一条普遍性的规律:军队是没有属性的。如果一定说有,那军队的属性就是残暴,就是向着无辜的百姓举起屠刀。
曾国藩能够驾驭残暴的湘军,但是他没有能力改变军队的属性。他可以让自己修身成为圣者,却没有能力化解别人心中的凶戾。此外,曾夫子还真顾不上这些事儿,此时他最着急的工作,是尽快找到洪秀全的下落。
洪秀全的下落终于找到了。原来,他自打发布去天堂搬救兵的诏书后,就服毒自杀了,宫中的宫女将他的尸体偷偷埋了起来,现在又被挖了出来。
曾国藩的私人日记记载说:
熊登武挖出洪秀全之尸,扛来一验。胡须微白可数,头秃无发,左臂股左膀尚有肉,遍身用黄缎绣龙包裹。验毕,大风雨约半时许。旋有一伪宫女,呼之质讯。据称道州人,十七岁掳入贼中,今三十矣,充当伪女侍之婢,黄姓。洪秀全于四月廿日死,实时宪书之廿七日也。黄氏女亲埋洪秀全于殿内,故知之最详。
原来洪秀全是一个秃头怪叔叔,专掳妙龄少女,关入他的禁宫中蹂躏。这种没人性的事儿他都干得出来,实在令人不齿。
洪秀全还有个儿子,称幼天王洪天贵福。城破之时,洪天贵福想逃出宫,却被宫女拦住,不许他到处乱跑。幸亏李秀成来了,带着洪天贵福化装成湘军逃出城去。李秀成忠心护幼主,将自己的战马让给洪天贵福骑,结果却落了单。于是李秀成躲入一座庙中,结果被搜山的百姓发现。百姓认出他是忠王,立即跪下,叩首流涕。李秀成被这些厚道的村民感动,就带着他们去庙里,去拿从南京城带出来的财宝,准备分给他们。
却不承想,庙里的财宝已经被另一支搜山队给偷走了。结果有人得到了财宝,有人什么也没得到,心理不平衡,就闹了起来。闹到最后,两个村民商量说:虽说忠王仁义忠厚,可是这年月仁义值几个钱?不如把善良的忠王绑起来,卖给官府吧。
就这样,穷途末路的李秀成,被两名村民绑了,送到湘军萧孚泗的军营求赏。李秀成被俘,终结了太平军最后的希望,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从此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至少有七千万人,死于这场浩大的民族劫难之中。而洪秀全之所以能够号令河山,杀戮万方,是因为他的做法,恰好切中了我们民族最软弱的死穴。
洪秀全所行所为,不过是四个特点:
一、宣称自己是正确的、神圣的,代表群体意志的。
二、宣称自己的目标是正确的,伟大的,不容置疑的。
三、凡是不承认上述两条者,就是他的敌人,他的对手。对手是邪恶的,敌人是应该彻底消灭的,并以各种污秽的称呼来丑化对手。
四、宣称只要目的正确,就可以不择手段。正是这一点迷惑了太多的中国人。正常情况下,我们对别人的判断,是依据其行为。一个人做好事,那么他就是好人,一个人做坏事,那么他就是坏人。而洪秀全却颠倒了这个逻辑,不是以行为逻辑来判断人,而是先天自命自己是好人,污蔑对手是坏人。然后坏事做尽,杀戮妇幼,血洗城池。这其中,缺乏辨识能力的国人,先入为主地认为这个干坏事的人是好人,顺理成章地认为他所做的邪恶之事也是正义的。这就导致了史学家对洪秀全的评价颠三倒四,归结不到正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