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凡人 爱就那么回事 丽萨住了进来
在丽萨八年级上到一半的时候,她的老师给乔布斯打电话。有些问题很严重,校方说,可能的话,她最好从她妈妈家搬出来。乔布斯跟丽萨出去散步,询问了当时的情况,请她搬来跟他住。她已经是个成熟的女孩了,刚满14岁。她考虑了两天,然后说好。她已经知道自己想住哪个房间了——紧挨着她爸爸卧室的那间。有一次她在那儿的时候,没有人在家,她就躺在空荡荡的地板上找了找感觉。
那是一段艰难的时光。克里斯安·布伦南有时会从几个街区外的住处赶过来,站在院子里朝他们嚷嚷。当我问起她当时的行为以及导致丽萨从她家搬走的原因时,她说,她至今还是没想清楚那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后来,她给我写了一封很长的邮件,说有助于解释当时的情况。邮件中,她说:
你知道史蒂夫是如何让伍德赛德市允许他拆掉他的那座房子的吗?鉴于那座房子的历史价值,有一群人想保护它,但是史蒂夫想拆掉它,建一座有果园的家。多年来,史蒂夫对那座房子置之不理,让它年久失修,以至于无法修护。他达到目的的手段,就是一直不参与,也不抵制。由于他对那座房子什么都不做,甚至很多年就让窗户洞开,那房子就破败了。很聪明,不是吗?这样现在他就能轻松地实现他的计划了。丽萨十三四岁的时候,他用了类似的方法破坏我的生活,达到让丽萨搬去他家的目的。他开始时用了一种策略,然后又换成另一种更容易的却对我更具破坏性、对丽萨更是问题重重的策略。这么做可能不是最正直的,但是他得到了他想要的。
丽萨在帕洛奥图高中的4年时间,都跟乔布斯和鲍威尔住在一起,也开始使用“丽萨·布伦南-乔布斯”这个名字。他试图做个好父亲,但有些时候又表现得冷漠和疏远。当丽萨感觉必须逃开的时候,她会躲到附近一个朋友家去。鲍威尔尽量给予关照,丽萨的大多数学校活动也是她去出席的。
到高年级后,丽萨开始崭露头角。她加入了校刊《钟楼》(The Campanile)的编辑部,成为联合编辑。她的同学本·休利特(Ben Hewlett)是她爸爸第一个老板的孙子,他们一起曝光了学校董事会给管理层秘密加薪的事件。到了上大学的时候,她知道自己想去东部。她申请了哈佛,并在申请表上模仿了她爸爸的签字,因为他当时不在家。她被录取,于1996年入学。
在哈佛,丽萨为校报《克里姆森报》(The Crimson)工作,后来又为文学刊物《代言人》(The Advocate)工作。跟男朋友分手后,她去伦敦的国王学院留学一年。她跟父亲的关系在她的大学时代一直不太平静。她就算回家,两人也会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休——晚饭吃什么,她对她同父异母的弟妹们是否足够关心,等等。他们会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不跟对方讲话。有时争吵太激烈了,乔布斯会停止她的经济来源,她就跟安迪·赫茨菲尔德或其他人借钱。有一次,丽萨认为她父亲不会给她付学费了,赫茨菲尔德借了她两万美元。“他因此对我大发雷霆,”赫茨菲尔德回忆说,“但第二天一早他就给我打电话,让他的会计把钱汇给了我。”乔布斯没有参加2000年丽萨的哈佛毕业典礼。他说他没有被邀请。
然而,这些年里也有些美好的时光,例如有一年夏天丽萨回家的时候,参加了一场为电子前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举办的慈善音乐会的演出,地点在旧金山有名的菲尔莫尔礼堂(Fillmore Auditorium)。这个礼堂因感恩而死乐队、杰弗逊飞船乐队和吉米·亨德里克斯等曾在此演出而闻名。她演唱了特雷西·查普曼的圣歌《说说革命》(Talkin' Bout a Revolution)——“穷人会站起来/得到他们应得的……”她父亲当时就站在后排,抱着刚一岁的女儿埃琳。
在丽萨搬到曼哈顿成为自由作家之后,乔布斯跟她的关系继续起伏不定。他们的问题随着乔布斯对克里斯安的不满而愈加恶化。他给她买了一座价值70万美元的房子,记在了丽萨名下。但是克里斯安说服丽萨签字转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房子卖了,用这钱跟一个精神导师出去旅行,并在巴黎生活了一阵子。钱花完以后,她回到旧金山,成为一个艺术家,创作“光绘”(Light Painting)和佛教曼荼罗。“我是个‘通灵者’,我对进化的人性和升华的地球的未来作出富有远见的贡献,”她在她的网站上说(赫茨菲尔德帮她维护这个网站),“当我创作这些画并和它们共处时,我体验着神圣微振的形状、颜色和音频。”有一次她需要钱治疗严重的鼻窦感染,乔布斯拒绝支付费用,这又导致丽萨好几年没跟他说话。这种情况还会不断重演。
莫娜·辛普森把所有这些,加上她的想象,作为了她第三部小说《凡人》的蓝本。该小说于1996年出版。这本书的主角是以乔布斯为原型,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事实:它描写了乔布斯对一位骨病不断恶化的朋友的低调慷慨,如何为对方购买一辆特制的汽车;它准确地描述了他和丽萨之间关系的诸多方面,包括他最初否认他们的血缘关系。但其他部分多为虚构:例如,虽然克里斯安在丽萨很小的时候就教她开车,但是书里的“简”5岁时开着辆卡车翻山越岭去找她父亲的情节当然是从未发生过。另外,小说里还有些小细节,用新闻学术语来说,是过于精致,无据可考,例如全书第一句就当头一棒地如此描写基于乔布斯的这个角色:“他是个忙得连马桶都不冲的人。”
表面上,这部小说对乔布斯的虚构描述看起来很苛刻。辛普森描述她的主角,“不觉得有任何必要迁就其他人的希望或梦想”。他的卫生习惯也跟乔布斯本人一样不靠谱。“他不信任香体剂,经常说只要饮食习惯正确,用薄荷橄榄油皂,你既不会出汗也不会有体臭。”但是这部小说在很多层面上的描写都是很抒情和微妙的,看到结尾,这个人的形象就更加饱满了。他失去了对他创建的这家伟大公司的控制权,他尝试着欣赏他曾遗弃的私生女。最后一个场景,是他和女儿一起跳舞。
乔布斯后来说,他从未读过这本小说。“我听说是关于我的,”他告诉我,“如果它是关于我的,我真的会很愤怒,可是我不想对我妹妹发怒,所以我没读。”但是,这本书面世几个月后,他告诉《纽约时报》他读了这本书,并在主角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这个角色的25%左右完全是我,直指我那些怪癖,”他对记者史蒂夫·洛尔(Steve Lohr)说,“当然我不会告诉你是哪25%。”他妻子说,实际上乔布斯只瞟了这本书一眼,然后让她替他读,看看他应该如何理解。
这本书出版前,辛普森把书稿寄给了丽萨,但最初她只读了开头。“在开始的几页里,我看到了我的家庭、我的趣事、我的物品、我的想法,我在叫简的角色中看到了我自己。”她说,“在事实之间夹杂着创作——对我来说那就是谎言,可是那又跟事实那么接近。”丽萨很受伤,她为哈佛的《代言人》杂志写了一篇文章说明原因。她的第一稿语气非常尖刻,后来在发表前她进行了一些修改。她感觉被辛普森的友谊所侵犯。“我不知道,那6年以来,莫娜一直在收集素材,”她写道,“我不知道当我寻求她的安慰、索取她的建议时,她同样也在索取。”最终,丽萨和辛普森达成了和解。她们一起去咖啡厅讨论这本书,丽萨告诉辛普森她没能读完它。辛普森说她会喜欢那个结局。多年来,丽萨跟辛普森的关系时好时坏,但是比跟她父亲的关系更加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