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
Buky
很多人都说,张国荣是个完美主义者。——其实他心里也很清楚,没有人人认可的完美,只有自己眼中,对完美的标准。——他是自我的完美主义者。
——追求完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需要多大的自信和勇气,可想而知。一味苛求自己,是因为才难自弃;一生不懈追求,是不想辜负自己的生命。人生是可以自在逍遥的,假如心无所属了无牵挂。但是这样的人生,经过与未经过又有什么不同?正如雨落入海,了无痕迹。——而他,又怎能让自己或他人失望?
2000年“热·情”演唱会最后一场,唱压轴曲目《我》之前,他说,“人最重要的,除了爱别人,就是懂得欣赏你自己。”
此情此景,令人不由地想起,1997年“跨越九七”演唱会最后一场,他演唱的压轴曲目是那一首《追》。
《我》和《追》这两首歌,从某种程度上说,是Leslie对自己传奇性一生的一个宣言。——“快乐是,快乐的方式不止一种。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好风光似幻似虚,谁明人生乐趣,我会说为情为爱仍然是对。”
——一生的追求,不外乎自我与爱。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天生我才必有用,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人最重要的是承认自己生存的价值。但是烟花是短暂的,炫目地绽放一阵便即刻归于寂灭,谁都不想自己的生命只有一瞬间灿烂。造物主赋予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天分,就在同时给予他自我实现的责任。懂得“欣赏自己”,懂得不惜一切艰苦实现自己的才华,让零星的烟火化作炽热的火焰,方才不辜负生命,方才无愧于心。
而他所说的“爱”,并不只是局限于爱情;以他一贯的谦和,当然也不可能自我标榜为“伟大的博爱”。因此我想这里所说的爱,并不是具体地针对个人或群体;而是指,一个人必须有爱别人的能力。正如Leslie做人的座右铭:“饱,知人饥。温,知人寒。”一个人无论身处何种境地,都不能失掉一颗温厚的心,都要具备爱的能力,能够推己及人,自己得不到爱的时候,反而更懂得关护别人。——正因为此,他喜欢别人称呼他哥哥,一个可以倚赖的亲人。
也正是抱着这样的人生信条,Leslie在自我与爱的旅途上一追再追。
他清楚自己的天赋所在,他选择艺术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这种选择,早已超过了职业或者事业的范畴,也许用精神生涯来形容会更恰当一些。
他也曾经做过青春偶像,试过苦熬八年无人问津。前途晦暗不明,所有的努力到头来都可能只是白辛苦一场。——进退两难的处境最是自苦,这时候人难免要怀疑自己的努力究竟是不是必要,甚至连自己的才华也一并牵入了怀疑。更何况,和未测的天灾人祸相比,人又真的很像一个脆弱的泡沫,随时可能消失在命运的洪流里,壮志未酬身先死。一边是生命的短促,一边是实现理想的遥遥无期,怎么不教人焦虑呢?——每一个对人生抱有使命感的人,大概都会和紧迫感相伴的吧!
幸好他够坚定,对自己的才华抱有信心,相信总有一天可以崭露头角。未来不能预测,可以把握的只是当下,无论结果如何,要做便要做到最好。别人怎么看是别人的事,只要自己日后回忆起来,不会后悔当年。——于是,人人都在喝倒彩,他却依然一意孤行,坚持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他一定可以红的,即使那么孤独,但坚定。”
他终于红了,赢得万人的喝彩,那些曾经给了他白眼的,如今也纷纷垂青于他。但是他真正看中的不是这些。如果他的动机只是名利,这个动机根本不足以支撑他走过人生漫长的低谷。——成名只是想得到众人的肯定,有人共鸣之后,Leslie在艺术创造之路上走得更坚定了。虽然曾经因为受到伤害而意兴阑珊,决定于人生的巅峰引退,但是在一段时间的避静反思之后,他依然觉得:“I belong to show business,show business belongs to me。”(我属于艺术,艺术属于我。)——又是才难自弃,而这一次,“清晰了所有想法和以后要走的路”,因而走得更为自信从容。(大有“诗是我老杜家事”的风范!)
复出之后的Leslie,依然带着偶像般不老的面容,甚至比从前更漂亮;但是在他的心里,早已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义无反顾的艺术家。
艺术是要创造一个标准,而不是遵循任何标准,在这一点上,他曾经为后人创造了无数的标准。当年的《英雄本色》、《倩女幽魂》分别开了江湖片和神怪片的先河,一时跟风之作无数。而当后人正在一窝蜂似地模拟的时候,他却早已弃下这个由他自己创立的标准,向着更远的目标前进了。
于是我们又看到了《阿飞正传》里不羁而执着的阿飞;《霸王别姬》里执迷痴情的程蝶衣;《东邪西毒》里孤傲狠毒的欧阳锋;《夜半歌声》里深情而绝望的宋丹平;《金枝玉叶》里艺术气质浓厚的顾家明;《春光乍泄》里任性而无助的何宝荣;《红色恋人》里人情味十足的共产党“靳”;《异度空间》里怀有隐痛的心理医生罗本良……太多太多了,他总是乐于挑战从未饰演过的角色,总是试图超越自己,而不愿意重复。无论哪一种角色,与自己相不相似,他都能演绎得恰到好处。天赋固然是原因之一,执着专注更为重要——把自己当成剧中角色,然后把灵魂献给它。——他的演技精湛,因为他是用自己的心在演,而技巧反而成了不经意间自然流露的东西。
到了今天,再也不会有人讥刺他的复出是出尔反尔,因为我们都亲见了他在艺术上创造的辉煌,一次又一次树立了新的巅峰。从他的复出里,我们见到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的义无反顾。
Time tells me what I am,
I change and I am the same,
I am what I am。
时光让他看清楚自己,岁月将他一再改变,他改变,但他仍然是他,他只是变得更好。
有人说,“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但是这句话用在哥哥身上却并不合适,经过岁月的历练,他对人生的体悟越来越深刻,心灵也更成熟温厚。那种由内而外的优雅淡泊的气质,见了直教人怀疑所谓的青春是不是真的那么可恋。而他的艺术生命又依然是如此的朝气蓬勃,也许一个不断创新的艺术家是永远不老的,正如毕加索在年近耄耋的时候还被人称作艺术上的孩童。——且莫说光阴尚未令他年华老去,即便是,我们也只会在他身上见到一如秋月的沉静从容之美,这份气度,又哪里是轻躁的浮云可以比拟?
最痛心的是,我们终于不能陪他老去了。
——什么风风雨雨都经历过了,终于可以为了自己喜欢的生活而活,为了自己钟爱的艺术而奋斗,正是可以义无反顾一路走下去的时候,却突然——
也许洒脱淡泊往往是一种自觉的追求,而执着却是不自觉的内心流露,当这种坚执侵入心头而不能自已时,那闲适淡泊便消失了。人生里总是有些事,比较不从容。譬如对自己钟爱的艺术,总不能无所谓,总要全力以赴……至死方休。
有人用他曾经在银幕上塑造的角色来比拟他的离开,说他像程蝶衣,选择死在生命的巅峰;说他像没有脚的小鸟,飞得太累,终于选择了生命中的唯一一次降落……但是哥哥不是那只没有脚的小鸟,他也不是任性轻浮的阿飞,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他一生飞去过好多领域,他让我们看到了艺术的极致、生命的极致。很多成就,是我们连妄想都不敢,而他已经做到了的。而他,也远比程蝶衣更坚强,根本不是一个怯懦逃避生命的人。——任何用角色来解释他本人的揣测,都是将人生戏剧化的作为,都漠视了戏剧与真实人生的界限。哥哥倘若在世,也一定不会同意的。
无可否认,他创造的艺术形象一定对他的人生有影响,但是他本人的人格魅力,比他塑造的任何一个银幕形象都更丰富,甚至可以说,比他塑造的所有形象之和,更丰富。他不是别人,他是他自己。
他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生命的人。如果可以,他一定还想延续自己的艺术生涯,继续丰富自我;如果可以,他也一定不愿意因为自己的离开,而让万千爱他的人伤痛。走到这一步,一定是迫不得已。
各人的苦,只有各人自己知道;他的苦,也不是我们所能揣测。当每个人都觉得张国荣应该无欲无求逍遥自在的时候,他依然有他的追求,有他对艺术难以割舍的挚爱。——有爱就有痛,一个对生命自觉自醒的人,大概总会常常令到自己不愉快,情绪就在这不知不觉间失去控制,一直到最后,由心灵的痼疾将自己逼上绝路。
他觉得自己被愚弄了,像上帝手中的提线木偶,失去了主宰自己生命的能力,只有无穷无尽的痛苦,见不到摆脱的希望。——如果是这样,他宁可骄傲地死去,最后一次,为自己的生之尊严做主。
我的眼前一直停留着哥哥的一张脸,一种神情,就像1989年33场告别演唱会落幕之前封咪的一刻——依依不舍,却又不得不告别。而这一次,是彻底地诀别了。
我对自己说,不该为死感到悲伤,假如他曾真正地活过。但是说这话的时候,心中依然是抑制不住的悲伤。
生命已经太匆匆,生命中最爱的人,却还等不及地要告别。每念及此,心头便一阵绞痛。
假如,假如他不是那么执着……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剧创来换取……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间,它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让未知的后人去重新开始这种循环吧。我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
这是荆棘鸟的传说,我不想用它来比拟哥哥。但是它象征着一种执着,而这种执着,正是不容自己追悔的东西。爱便注定了一生的执着,那些注定要一生执着的人,只有遵循这永不追悔的循环。
也许艺术家都是有一点疯狂的,如果不是,也根本不会选择艺术这件虚无缥缈的东西来为之付出毕生的智慧和感情了。人人都想轻松愉快的,执着的艺术家也不是自虐狂,之所以不选择及时行乐的人生,是并不以及时可行之乐为至乐。因为他们深深地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剧创来换取。
但是为什么不是含笑以殁,而是饮恨以终?如今我们自问,有没有为他造成过额外的不愉快?《圣经》上说,先知总不被自乡人发现。才华横溢,却偏偏命运多悖。是不是只要是传奇,就注定了没有好下场?像《霸王别姬》中说的,“在这人世间,在这凡人堆里……”是不是格外艰难一些?虽然后来的哥哥,已经不再为传媒的恶意中伤所困,哥哥与传媒,两相映衬之下,也正如同明月照沟渠,越发显得沟渠是沟渠,明月是明月。但是每次听到他讲:“现在看开啦,懂得Compromise,妥协是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类似的话,就不免一阵心酸。为什么我们不能善待传奇?为什么一见到金子我们就要用利口将它熔化?杀死了先知,生活在一群凡人堆里,于我们又有什么好处呢?——我们总有一天会为自己的无知感到可悲,而这一天对很多人来说已经到来了。哥哥曾经说过,有些人会后悔他们从前的所作所为。而现在,即使这些人依旧执迷不悔冥顽不灵,他们也再不能伤害到已在天国安息的哥哥。
一辈子失去了你。
也许一个人能从错误中吸取到的唯一教训,便是我们从来不会从错误中吸取任何教训。否则为什么非要等到永远的诀别降临,我们才如梦初醒?——“你终于走了,我终于醒了,面对了我爱你的真相。”
对艺术界来说,几百年都未必出得一个张国荣;而对爱他的人来说,即便可以等到有相似成就的人出现,他也不会是我们的Leslie了,他根本是无可替代的。长恨生不逢时,不能与君相始终。
——《东邪西毒》里说,“当你不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我们是一辈子地失去了他,能够留住的,只有他的音容光影——
前一刻还在激赏他的精彩演出,会心地笑着,下一秒就忍不住流泪,原来真的会是这样。“一边享受,一边泪流”,也成了那个惨痛的日子之后,欣赏他作品时难逃的情绪。——但是自己的快乐,再也不能带给他满足;自己的悲伤,又不愿让他知道。那么快乐也好,悲伤也好,都是自己一个人的,又有什么意义呢?每想到这里,都有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可是即便明知没有意义,还是不能阻止自己一再地沉溺于伤恸。也许当远方的他无论是快乐或者悲伤,我们都一无音讯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只是剥夺自己的快乐。——心还会痛,那么至少,它尚未麻木。迷恋悲哀也是因为,只有在悲哀中才会体味到快乐。也许“伤心最大的意义,是在于知道,那颗心还在老地方。”
感谢你让我发现自我,感谢你让我发现一生的挚爱。
“如果伤感比快乐更深,但愿我一样伴你行。”痛有多久,爱就有多长。
“这一生也在争取,这分钟却挂念谁?我会说是唯独你不可失去。”现在,生命中最不可失去的人也失去了,这半死的人生却还要继续。你曾经在歌里唱:“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忘了我就没有痛。”现在无数的人会向你证明,这是个多大的谎言!“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要忘,除非是心先亡。你说“世界太阔,你的哭笑不止为我。”可是你依旧是爱你的人心头,永远的痛。“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纵有千般风情,更与何人说?”——失去你去换九千种期待,无谓。
雪融的一刻,万物复苏,一年中最冷的时分到来了。满目所见,尽是早春的荒凉,只有不知情的花鸟,兀自绽放啼鸣。然而就连这欢跃的花鸟,也都成了“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后来,一丛丛的紫杜鹃盛开了,在碧绿的草丝中郁郁蔓延一路,还有蓝白相间的小花……眼睛是看见了,心却依旧定格在萧瑟的早春,经历着那永远新鲜的怆痛,仿佛一切就发生在昨天……
2003年早春到来的时候,我们永远地失去了你。从此人间每一个相同的时节,空气中都萦绕着曾经的哀伤与怆痛,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