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不要钱”的“大帅” 第二节 曾国藩的“高薪”政策

曾国藩不是军人,也从来没有摸过武器。但是他毕竟从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过数年的“兵部左侍郎”(约等于今天的国防部副部长),加以他以经世致用为志,注意讲求实情,因此对大清国家武装情况有较一般人远为深入而全面的了解。他对国家军队的看法与林则徐不谋而合:绿营腐败习气已经“深入膏肓,牢不可破”。“居今之世,用今之兵,虽诸葛复起,未必能灭此贼。”

在曾国藩看来,要挽救这个国家,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动手,练出一支崭新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所以,抵达长沙后的第二天,也就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国藩就复奏,要在长沙“立一大团”,参照“前人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训练一支新的军队。这就是湘军的缘起。赤地立新,为的是根除旧式军队的贪财怕死之风。

曾国藩深知薄俸制是绿营八旗风气败坏的源头。要保证新军有良好的作风,就要对士兵实行厚饷原则。

湘军陆军正勇每月口粮四两二钱,较绿营马兵口粮多一倍,战兵口粮多三倍,守兵多四倍,除个人生活外,还可以补助家庭。

对于军官,曾国藩更采用高薪养廉政策。湘军一个营官的月银,相当于绿营参将平均月银的两倍半,为守备的月银六倍。连曾国藩也不能不承认“章程本过于丰厚”。

湘军的财政制度,主要依靠从主帅到各级军官的相互信任与道德砥砺,而不依靠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湘军财政上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巨大的灰色空间,比如截旷制度。

国家统计的军饷,是足员足月的全额。但一年当中,军队常有兵员死亡、退伍或者被淘汰,以新兵补充。新旧兵员不可能当天衔接,这中间会有空缺。空缺时的饷银就节省下来,叫作“截旷”。

李鸿章带淮军几十年,截旷和扣建积累巨大。他把其中一部分银子存在直隶藩库中,作为自己的“小金库”,死后还存有八百万两。在离开直隶总督之任时,他将其全部移交给后任王文韶,而没有私支滥领,一时传为佳话,王文韶因此赞李“公忠体国,廉介可风”。可见这笔钱如果积累起来,为数实在不少。

王运在《湘军志·营制篇》中说,湘军军官“故将五百人,则岁入三千金,统万人,岁入六万金,犹廉将也”。

在这样高的薪酬水平下,湘军军官不用刻意贪污,即可发家。曾国藩就说:“章程本过于丰厚,故营官无人不发财。闻周凤山家已成素封矣,其余积资置产者甚多。”

作为湘军最高统帅,我们如果仅以统一万人级别计算,曾国藩一年净收入可达五千四百两,比做侍郎时的六百二十两足足增长了八点七一倍。带兵十二年,合法工资收入可达六万四千八百两。

何况他又拥有绝对的财政权。湘军是朝廷编外部队,军饷主要来源靠“自筹”,自己想办法解决。湘军的所有大的收入、支出,都由曾国藩一人负总责,对军饷拥有绝对的支配权。从咸丰三年创建湘军到同治七年战事基本结束,曾国藩先后报销军费约在三千五百万两左右,绝大多数属自行筹措而来。曾国藩幕府的粮饷筹办机构,由于没有正规的财政制度,曾国藩完全可以上下其手,大笔纳入自己的腰包。如果曾国藩稍有贪念,则十多年军旅生涯,积累百万资财实在是太轻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