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曾国藩的和光同尘和曾国荃的求田问舍 第一节 为什么对军队的抢劫行为“闭一只眼”

因为未得到皇帝的信任,曾国藩带兵三年,一直未获督抚之权,孤悬客处,名不正言不顺。加以他刚正严厉的作风与地方官员卑鄙下作的品性相厌相克,在各地官场都处处碰壁,用兵、用人、用饷无处不难。咸丰七年初,他接到了父亲的讣告,未经皇帝批准径直回乡,并在随后的奏折中历数数年来办事之难,要求皇帝给予他明确的权力。没想到咸丰顺水推舟,批准他回家守制三年,实际上即解除了他的兵权。

咸丰七年二月,曾国藩灰溜溜地回到了乡下老家,心情极度恶劣。他反复阅读经史及老庄,像一个闭关的和尚一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天。这一年多是曾国藩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他对自己在官场中处处碰壁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结论是自己不按潜规则办事,原则性过强,得罪人过多。“吾往年在外,与官场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榛。”

经过一年多的乡居,再出山时,曾国藩如同变了个人。行动做事,由原来的方正,一变而为圆通。他的朋友胡林翼说他再出之后,“渐趋圆熟之风,无复刚方之气。”他自己也承认:“寸心之沉毅愤发,志在平贼,尚不如前次之坚。至于应酬周到,有信必复,公牍必于本日办毕,则远胜于前次。”

改弦易辙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金钱的态度。他反省到:“余昔在军营不妄保举,不乱用钱,是以人心不附。”从此他治军不再一味从严,而是宽严相济。开始对部下宽之以“名利”,在金钱上手笔宽松了很多。他说:“近来带兵者,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苟取,但求自己不苟取。”退回到独善其身的底线。

不但不禁人之苟取,他有时还以金钱为诱饵,鼓动诸将。在攻安庆时,他教弟弟如何调动他人的积极性时说:“大约不外平日结以厚情,临时啖以厚利,以期成安庆一篑之功耳。”曾国荃向他请教如何驾驭太平军降将李世忠,他说:

此辈暴戾险诈,最难习驯驭……吾辈待之之法,有应宽者二,有应严者二。应宽者:一则银钱慷慨大方,绝不计较。当充裕时,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当穷窘时,则解囊分润,自甘困苦。

过去,曾国藩对于劫掠一直是严厉约束的,但再度出山之后,他却开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劫掠所得,他通常“概置不问”。他认为,一定程度上允许士兵抢劫战利品,是鼓舞士气的一种方法。因为湘军经常欠饷,士兵们之所以勒着肚皮跟着他血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抢劫“发财”的机会。后期湘军的一个心照不宣的策略,就是以丰厚的战利品为诱饵,去鼓动将士们拼死攻城。这也是“临时啖以厚利”的一个重要内容。

所以湘军后期攻下坚城之后,每有劫掠之举,只要不太“过分”,曾国藩不会发言。鲍超一军甚至形成了每克一城允许大抢三天的习惯:“每克一城,许部曲掠三日。三日后则严戒,秋毫无犯。”故《湘军志·筹饷篇》中说:“……军兴不乏财,而将士愈饶乐,争求从军。每破寇,所卤获金币、珍货不可胜计。复苏州时,主将所斥卖废锡器至二十万斤,他率以万万数。能战之军未有待饷者也。”

因此,天京浩劫的直接制造者是曾国荃,背后的推手却是曾国藩的“啖以厚利”政策。当南京城中财物被湘军抢劫一空,朝廷下旨询问之时,曾国荃建议乃兄:“勒令各营按名缴出(抢劫所得),以抵欠饷。”曾国藩却公然说:“勇丁所得贼赃,多寡不齐;按名勒缴,弱者刑求而不得,强者抗令而遁逃,所抵之饷无几,徒损政体而失士心。”可见,再出之后的曾国藩乃是公然将破城后的抢劫视为“政体”所允许的收揽“士心”之策。

湘军军纪后来的败坏,与曾国藩这种由严到宽的转变有着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