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亦舒,由粉转黑
亦舒和水晶们的责备固然令她不爽,但也是这些人,曾经推崇她,热爱她,帮她在大众中普及,是她的包袱,更是“老本”。从这一点看,张爱玲比那些动不动就指责粉丝困扰了自己的明星,要清醒得多,也智慧得多。
唐朝有位诗人名叫崔信明,有名句“枫落吴江冷”,余秋雨赞叹道:“寥寥五个字,把萧杀晚秋的浸肤冷丽,写得无可匹敌,实在高妙得让人嫉恨。”但这样一位诗人,除了这个孤句之外,就只有一首诗留下来,他的其他作品,据说都被某粉丝扔江里去了。
《旧唐书》里说,这位崔信明,有天在江上遇见一位粉丝,粉丝说,我听说过您那句“枫落吴江冷”,不知道您还有什么作品。崔信明见有粉丝来致意,心中大爽,就把自己百余首作品拿给他看。粉丝一一翻开完毕,冷笑一声“所见不如所闻”,啪地就把诗集给扔到江里去了。
且不急着谴责这位粉丝,只说这位崔先生,竟然都没掰扯两句,就那么走了。是他修养好,还是认清现实,知道多说无益?又或者是因为他本来气场就不够强大呢?人家一批评,他就心虚了,人家扔水里,他也觉得那是他那堆破烂最合适的归宿。
我严重怀疑是最后一种,因为要不然的话,他还可以再写啊。估计是那回被粉丝伤透了心,就此金盆洗手了。
粉丝有时比“黑”更可怕,有人“黑”你,你会警惕地不给对方留下空隙,可是,当粉丝无限敬仰无比热情地对你挥动着荧光棒,但凡常人,都会视为命运派发的福利,轻飘飘地,不那么设防了。
这种情况下,粉丝若想伤你,便如打入内部的特洛伊木马,会杀得你措手不及。
这不是作者的错,也不是粉丝的错,这是生活的错。生活的多样性,注定人与人或许能在某个层面上相互理解,但也只是在某个层面上相互理解,超出这个范畴,很容易化友为敌,纵然弄不出把人家作品扔水里的极端之事,双方总有一场龃龉,张爱玲与她的超级粉丝亦舒便是如此。
亦舒第一次出现在张爱玲的视野里,是在1976年,宋淇写给张爱玲的信中。宋淇写道:“另附阿妹一文,大骂其胡兰成,此人即‘亦舒’,宁波人,心中有话即说。”
正是“有话即说”,亦舒的这篇文章,题目就很泼辣,叫作《胡兰成的下作》,文内更是为张爱玲打不平,说:
“我十分孤陋寡闻,根本没听过胡兰成这名字,香港长大的人哪里知道这许多事,恐怕都觉得陌生,所以看过之后觉得这胡某人不上路,张爱玲出了名,马上就是他的老婆,书中满满的爱玲,肉麻下作不堪,这种感觉是读者的感觉,张爱玲或是潇洒的女性,与众不同,不介意有人拿她当宣传。”
“所谓丈夫,是照顾爱护抚养妻子的人,愿意牺牲为妻子家庭共过一辈子的人,自问做不到这些,最好少自称是人家的丈夫。胡某人与张爱玲在一起的时间前后只两三年,张爱玲今年已经五十六岁,胡某于三十年后心血来潮,忽然出一本这样的书,以张爱玲作标榜,不知道居心何在,读者只觉得上路的男人绝不会自称为‘张爱玲的丈夫’。女人频频说‘我是某某的太太’,已经够烦的,何况是这种男人,既然这门事是他一生中最光彩的事,埋在心底作个纪念又何不可。”
她的这篇文章,是针对胡兰成的《今生今世》而言。《今生今世》一出,张爱玲不胜困扰,她给夏志清的信里说:“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夹缠得奇怪,他也不至于老到这样……后来来过许多信,我要是回信势必‘出恶声’。”
她没有回信,因为她不能出恶声,她不能出恶声,因为她不想为胡兰成利用。她给宋淇夫妇的信里便提到过,她不想白白便宜了“无赖人”,骂他也是为他做宣传。而宋淇夫妇也为她担心这一点,1976年,他们看过她的《小团圆》,建议她起码暂时不要出版,说:“‘无赖人’如果已经死了,或在大陆没有出来,这问题就算不了什么,可是他人就在台湾,而且正在等着翻身机会,这下他翻了身,至少可以把你拖垮……”
可见,无论是张爱玲自己,还是为她着想的朋友,都对胡兰成非常警惕,轻易不去惹他。但那口气总咽不下去,现在,冒出一个快言快语的亦舒,那样泼辣地大骂胡兰成,宋淇自然连忙告诉张爱玲,张爱玲看了,别管是否全盘赞成亦舒,先喊了一声“真痛快”!
在这个时候,他们是同一阵营里的,按照常理,一个阵营里的人,应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时刻保持同一口径,可是,这种情形,只是发生在俗人堆里。爱玲不俗,她的粉丝亦舒也不俗,“我爱偶像,我更爱真理”,亦舒没有这样说,却是这样做了。两年后,还是这个亦舒,同样快言快语地大批张爱玲的新作《相见欢》:
“整篇小说约两万许字,都是中年妇女的对白,一点故事性都没有,小说总得有个骨干,不比散文,一开始琐碎到底,很难读完两万字,连我都说读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还是欣赏的。”
“我本人一向把张著当《圣经》,可是摩西忽然复活显灵,反而吓个半死,我看这些名著,完全是叶公好龙式的,不过是一种怀念的姿势,最好是能够永远怀念到底,只当读小型《红楼梦》。商业社会年轻一代为生活奔波得透不过气来,张爱玲的作品无疑可以点缀生活,如一对罕见的白底蓝花古瓶,可是现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产起来—该怎么办?如把它当古玩,明明已大大贬了值;当新货,它偏偏又过了时。”
“由此可知,复出是万万不可的,要不写它一辈子,认了命。我始终不明白张爱玲何以会再动笔,心中极不是滋味,也是上了年纪的人了,究竟是为什么?我只觉得这么一来,仿佛她以前那些美丽的故事也都给对了白开水,已经失去味道,十分悲怆失措。世界原属于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这是不变的定律。”
不愧是拿张著当《圣经》的人,下笔如张氏一样狠毒,只是首先把宋淇捎带上大可不必,白白多得罪一个人;其次,张爱玲是不是如她所言,不可再复出,倒也未必。尽管,她文中的两个比喻,都是生动别致的。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这话说得残忍,似乎人家曾经美过,曾经英雄过,就负有维护大众感觉的义务,要么死掉,要么就得将自己囚禁于不得见人的所在。亦舒对一个作家做此要求更属无理,别管张爱玲还是不是她心中的张爱玲,人家自己,总有发声的欲望。毕竟,人都是为自己活着,别人的观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当然了,亦舒也是为了张爱玲好,她希望张爱玲不要破坏已然在读者心中形成的光辉形象。有这个想法,说明亦舒到底是不能了解张爱玲,形象云云,都是小格局里的事物,是普通言情作家的追求,而大师,不可能把这个太看在眼里。毕加索说,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张爱玲也说,读者不希望作家改变风格,只想看一向喜欢的,他们以前喜欢的,大都期望可以再次读到,比如某某作家那样,但我学不到。
也许,亦舒和张爱玲的这场争论,体现了她们对于张爱玲不同的定位。亦舒本人,只希望张爱玲将祖师奶奶的形象保持到底—她的“师太”的名头不也是从这里接过来的吗?张爱玲心中却有着更为宏大的写作理想,虽然她在《我看苏青》一文中说,只有把苏青和自己放在一起是不反感的,但客气话之外,更有别的内涵,她耻于和单薄的矫情为伍,而在写实这一点上,她和苏青算得同党。
至于文学成绩,她是不把苏青看在眼中的。她给宋淇的信里说,虽然苏青的书卖得比她好,她却一点儿不忌妒,因为她知道苏青没她写得好。同理,她也不忌妒韩素音,虽然后者在美国比她红。
即使在最落魄的日子里,张爱玲依然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的文字可以不朽,而不仅仅局限于“最棒的言情作家”之列。所以,在美国那些年,她生活上尽己可能地删繁就简,老觉得时间不够用,拼命地写、写、写,不能说完全是为了生计。另一方面,她也明白,要从言情作家变身为大师,就不能怕得罪读者,有时恰恰要跟他们的阅读期待对着干,几时曾见大师是肯俯就的?
《相见欢》就是一部对着干的作品。正如亦舒所言,通篇对话,几乎没有情节,但情节其实正在对话中展开,在那些破碎的只言片语中,我们可以拼凑出两个老女人的前世今生,她们曾经的美与爱。而岁月带给我们的悲伤,并不是目睹沧海瞬间桑田的惊悸,更在于平淡时日里,看真实的美,被日渐消磨。
这或许是张爱玲想传递的,有点儿像实验派的电影,又靠近张爱玲所喜欢的海明威的“冰山写作”理论。即使不算一部成熟、成功的作品,起码是张爱玲的一次试验。但像亦舒这样的读者,是容不得偶像乱试验的。她宁可偶像待在福尔马林中,做一个不老的完美僵尸。
张爱玲对此自然不以为然,她给宋淇的回信里为自己辩护,说,中国人的小说观,我觉得都坏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太普及,以至于经过五四迄今,中国人最理想的小说是传奇化(续书的)的情节加上有真实感(原著的)的细节,全国一致。
而亦舒本人的作品,正是以传奇化的情节与真实感的细节取胜,在她每一部小说里,都有太多细节,让都市女性感同身受,那些艰辛、挣扎、喟叹,都曾在自己心中辗转过千百遍,但到作品的结尾,总能给女主角安排一个传奇化的结局:或是有钱的爹娘来认亲,或是钓得金龟婿,最起码也像喜宝那样,寂寞优美地坐拥金山—她那长吁短叹的哀伤,已经令无数女屌丝艳羡。
所以,亦舒说:“朋友喜欢《半生缘》而我不,整个故事气氛如此沉郁,到了完场,不幸的女主角始终没机会扬眉吐气,照样得肮脏地生活下去。”
“当然不及《倾城之恋》好看,女主角笑吟吟一句‘你们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看呢’,令读者自心底笑出来,拍手称好,呵她终于修成正果,多么痛快!”
“我希望看到男主角练成神功,升为教生,女主角得偿所愿,傲视同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为什么不呢,在现实不可能,故寄望于小说。”
“真实生活苦难重重,荆棘遍地,苦闷无聊之至,你爱看骆驼祥子?我不要看,我爱看华丽的俊男美女教事,赏心悦目。”
亦舒与张爱玲,只能在《倾城之恋》里有交集,但即便是《倾城之恋》,也比亦舒笔下那些大头梦更为写实而残酷,之后张爱玲的调子更在华丽里不动声色地沉暗下去,与亦舒的口味分道扬镳,亦舒不明白这一点,她的愤怒因此而显得粗暴。相形之下,张爱玲的态度更值得玩味,她不满地说亦舒和水晶都恨不得她快点儿死掉,免得破坏形象,但同时又极其理性地说:“这些人是我的一点老本,也是个包袱,只好背着。”
亦舒和水晶们的责备固然令她不爽,但也是这些人,曾经推崇她,热爱她,帮她在大众中普及,是她的包袱,更是“老本”。从这一点看,张爱玲比那些动不动就指责粉丝困扰了自己的明星,要清醒得多,也智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