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官署
翰林院:官署名,掌编修国史、草拟有关典礼的文件等事。最高长官为掌院学士(从二品),属官有侍读学士(从四品)、侍讲学士(从四品)、侍读(从五品)、侍讲(从五品)、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等。
都察院:官署名,是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最高长官为左都御史(从一品),属官有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在京部、院大臣兼)、六科掌印给事中(正四品)、御史(从五品)等。右都御史(从一品)例由地方总督兼,右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地方巡抚兼。
大理寺:官署名,有最高法庭性质,最高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评事(正七品)等。
太仆寺:官署名,掌马政。最高长官为太仆寺卿(从三品),属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员外郎(从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官署名,掌宗庙祭祀事务。最高长官为太常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员外郎(从五品)、太常寺满汉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协律郎(正八品)、太常寺汉赞礼部(正九品)、太常寺司乐(从九品)等。
詹事府:官署名,是文学侍从、词臣迁转之阶。原归翰林院,后单设。最高长官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属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赞善(从六品)、詹事府主簿(从七品)等。
宗人府:官署名,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务的机构。最高长官称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领,属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从五品)、宗人府经历(正六品)等。
吏部:官署名,掌全国文官品秩、铨叙、课考、黜陟和封授等。最高长官为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属官有通政使司通政使(正三品)、通政使司副使(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户部:官署名,掌财赋、户籍等。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礼部:官署名,掌礼仪、祭祀、贡举、教育等。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工部:官署名,掌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兵部:官署名,掌全国武官黜陟、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刑部:官署名,掌全国刑狱。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官署名,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咸丰十年,清政府为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由恭亲王奕等人奏请,于咸丰十一年一月二十日批准成立。官员分大臣、章京两级。规定由亲王一人总领,实际上是首席大臣,其他大臣则从军机大臣、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中指派兼任,统称总署大臣。
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官署名,简称“海军衙门”,是清政府管理全国海军的机构。光绪十一年十月设立,由醇亲王奕譞为总理,庆亲王奕劻、北洋大臣李鸿章为会办,正红旗汉军都统善庆和兵部右侍郎曾纪泽为帮办。中日甲午战争北洋海军覆灭后,该衙门亦裁撤。
督办政务处:官署名,是清政府为推行新政而设置的办事机关,于光绪二十七年设立。负责制订新政各项措施,掌管各地官吏奏章及办理全国官制、学校、科举、吏治等事务。
外务部:官署名,光绪二十七年设置,取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掌管对外交涉,班列六部之上。设有总理、亲王、会办尚书、侍郎等官。
军机处:官署名,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雍正七年因用兵西北,设军机房,越三年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于大学士、尚书、侍郎中选拔人员入值,称军机大臣,即大军机。任命时按各人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下设军机章京,习惯称小军机,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等。
国子监:官署名,封建王朝的中央教育机构。清代设管理监事大臣,在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次设祭酒、司业;属官有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教习等。在地方设府、州、县学,在京师设国学,以监为学。选入学习者都称国子监生。原有住监课读的规定,后来渐成空文。
上海电报局:原来的大北电报公司,是由丹麦、挪威、英国、俄国四国公使联合创设的通讯机构,垄断大清对海外的收、发电报业务。
同文馆:亦称“京师同文馆”。清末最早的洋务学堂。同治元年为培养翻译人员,由恭亲王奕等奏设,在北京成立,附属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先只设英、法、俄文三班,后陆续增设天文、算学及德文、日文等班。光绪二十七年,并入京师大学堂。
公使馆:官署名,是国家的驻外机构。最高长官为公使,下设副公使、参赞、武官等。清朝于光绪元年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