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方(1905-1974),1905年生,陕西米脂人。1925年在绥德师范学校读书时参加中国共产党,后被派到西安国民军史可轩部做兵运工作。1927年回到陕北,先后在绥德、横山、米脂等县任中共区委书记、县委书记,在白色恐怖中深入农村恢复中共组织。1931年任中共陕北特委代理书记。1933年主持召开特委扩大会议,作出开展游击战争、创建农村根据地的决定,会后深入游击区,加强对武装斗争的领导。1934年至1937年,马明方任中共陕北省委书记、省苏维埃政府主席,1938年去苏联学习。1941年回国途经新疆时,曾被国民党军阀盛世才拘禁,1943年4月2日被捕入狱。狱中参与领导绝食斗争。1945年获释出狱,回到延安。同年4月,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1946年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副书记兼中共晋南工委书记。1947年曾参加中共中央在陕北米脂杨家沟召开的十二月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明方历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等职。1954年秋至1960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财贸部部长。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60年冬起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三书记。他是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文化大革命”中,马明方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诬陷迫害,于1974年8月12日逝世。1979年12月中共中央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作者简介:强晓初(1918.03-2007.10),男,1918年3月生,陕西子长人。1934年秋参加革命。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夏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原中共吉林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七大候补代表、八大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三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