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秘书政治

李真在能够“通天”之前,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普通人,然而,颇有心机地成为程维高秘书后,在程维高的庇护下,居然一路顺风。李真与程维高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反映了典型的中国秘书政治样板。当然,他们的关系还不止于领导和秘书,实际上,到后期,李真常常与程维高平起平坐,并不那么“听话”了,由政治依附关系,变成了政治同盟关系。

李真的毁灭导致了程维高的政治破产。2003年1月10日,程维高卸去了他在河北最后的职位——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当天夜里,程便匆匆离开了这个他工作了13年、一生仕途走到最高峰的地方,返回了他走上仕途的起点江苏常州。

八个月之后,即2003年8月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他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待遇,降职为副厅级待遇。2003年10月16日,他的一个女儿被河北省高检押送到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开庭审理。

程维高,1933年生人,原籍江苏苏州,1950年12月入党,1949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培训部毕业,大专文化,1949-1959年任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江苏省常州地委干事,共青团常州市委少年部、学生部、宣传部部长,常州市委办公室秘书。1959-1965年任江苏省常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65-1972年任江苏省常州拖拉机厂厂长、党委书记。1972-1977年任江苏省常州上黄煤矿党委书记,常州市煤矿建设指挥部副指挥。1977-1980年任江苏省常州市计委副主任,市建委主任。1980-1983年任江苏省常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其间1981-1982年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1983-1984年任江苏省常州市委书记。1984-1987年任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1987-1988年任河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1988-1990年任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1990-1993年任河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1993-1997年任省长(1993年1-5月)、河北省委书记。1997年12月起任省委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代表。六届、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1998年1月在河北省九届人大上当选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程维高在河北主政后,以“敢于碰硬”赢得过威望,不过,他的独断专行也日趋明显。

2003年10月,《河北日报》发表了郝斌生、高戈的《我观科宅有三气》一文,文中称,在程维高主政河北的十多年间,笔者曾多次出入河北省委家属院,那时从程家门前经过,总有一种“禁地”、“雷池”之感,程维高来如雷霆,去如闪电,威风凛凛,骄横跋扈。大院里的老干部很是反感他的作风和作派,几乎都不与他往来。观程宅有三气,一日王气,二日霸气,三曰霉气。

何谓王气?请看程宅后院垃圾筐就足见当年之王气,垃圾筐里,名酒名茶名烟及营养品包装盒依稀可辨,后厨的鱼池虽然干枯了,但捞鱼捕虾的笊篱还在,凭窗谛视其餐厅餐具,遥想当年山珍海味、杯觞羹沸之情形。

何谓霸气?省委家属院是省政府财产,不是民宅私邸,但程维高人住以来,随意改造,其一是把畅通的后院隔断,垒起两三米高的红砖墙;其二是在前院扩建两个单元,破坏了整体布局。程家几次大兴土木,施工不分白天黑夜,不顾左邻右舍,不讲公德和修养,邻居和警卫暗中骂他凶神恶煞。

三是霉气,程维高院里有一处日本侵华时建造的地下飞机油库,程维高请人看风水,多次改造,垒影壁,修花圃,但越建越像墓园,加之他近年来频患眼疾、面瘫,仕途不顺和李真秘书犯事,都归咎于油库风水使然,据说是风水先生将修院看成了扎坟,正好给看反了。他祈神佑福,驱邪避鬼,燃放鞭炮,乌烟瘴气。尽管如此,到头来还是没有保住政治晚节,没有保住阖家团圆。1993年李真开始担任程维高的秘书后,程维高的维护使得李真的儆漫和胡作非为越来越放肆,也使程维高的官声日益受损。

中央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李真问题的信件后,以适当的方式将李真的情况向程维高进行了通报。程维高得知后,不是对李真引起警惕或积极配合组织查明李真的问题,反而先后两次致信中央有关部门,称举报李真“纯属造谣”,对李真竭力庇护。1995年3且上旬,程维高在出访韩国等国家之前向中央有关部门写了一封信,信中说:“3月3日下午,我到某部汇报工作时,某部负责同志跟我讲到最近有人举报我的秘书李真用受贿60万元为其妻子杨某办理向新加坡移民一事。因我对此事亲自作了调查,完全清楚,我向某部负责同志把情况作了介绍,考虑到这封举报信某部都收到了,也必然会发到党中央、中纪委……经国务院批准,我七日将赴韩国、新加坡、越南签订一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来不及当面向你们汇报这些问题,故去信先作简要说明,待我出国回来再作详细汇报……去年十二月中旬,一个自称某部办公厅秘书的人打电话给我,向我举报李真这件事。第二天我就亲自作了调查,结果这件事纯属诬告。今年二月中旬,此人再次打电话给我,仍然举报这两件事,并说李真的家属杨帆将于二月二十五日出国到新加坡。我在电话里严肃地批评了举报人。事后,我要李真的家弓二十五日离开石家庄(先去天津姐姐家,再到沈阳父亲家),目的是看此人还耍什么花招。我预计到此人一定会用的招数,因此此人是什么人,在哪里工作,为什么要诬告李真,为什么先不向中央举报,而先向我两次用假名举报,最后为什么再用匿名信向中央举报,我是完全清楚的。河北情况复杂,一言难尽。对于这件事我可以对你们绝对负责,我希望你们接到此信后,能从河北的大局考虑,慎重处理。”

事隔几个月后,程维高再次致信中央有关部门,对李真的问题进行公开庇护,信中称:“有人上告我的秘书李真同志二件事:一件,告李真用70万元买了一辆凌志400的汽车。二件,告李真用100万元给其爱人在新加坡买了一个移民,其爱人已经到了新加坡……”关于这二件事,此人电话来后,我做了了解,纯属造谣。一、关于车的问题,去年十月李真同志的义父到北京看病,李真同志为了方便,借了一辆凌志400在北京跑了几天,告状人说李真买的车,根本没有这回事。二、李真同志爱人现在仍在石家庄,我最近多次见到杨,根本没有移民到新加坡。

1993年上半年,河北省经贸委纪检组发现河北工业经济投资公司总经理张铁梦有一笔5000万元的贷款,经贸委发现至少有一笔100万元的款可以证实是被张铁梦挪用了。经贸委随即向省纪委报告,河北省纪委书记柳山派人进行了调查和确认。此时,已经发现张铁梦办了爱尔兰的护照,有逃走的可能。虽已初步了解到张铁梦与程维高秘书李真过从甚密,且案情蹊跷,柳山仍与河北省检察院沟通,拘捕了张铁梦,并准备以此为突破口,开展进一步的调查。

但张铁梦被捕后,检察院连续三次接到当时省政法委书记的电话,要求放人。检察院顶不住,只好放了。张铁梦放出来后,为避嫌,又呆了一段时问后,出走爱尔兰。此前,张已经通过所在公司出资500万美元在爱尔兰收购了一家企业,登记为个人名字。

在此过程中,省政府根据对这笔贷款的调查,曾打过一个报告,认为应移交纪委、检察院处理。但程维高出面亲自干预,称此调查不可信,又钦定了一个调查组。这个调查组找张铁梦谈了一次话,以他的辩解又形成一个报告。这份报告得到了程维高的认同,他在报告上写了一段话:这证实张铁梦没问题,今后谁也不要再提此事,谁也不要再就此事做文章。

1994年9月,柳山因病被安排退休,离开了工作岗位。当时河北省经贸委一位领导也因此事受到影响。后经查证,5000万贷款事实上被程维高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以及张铁梦所私分。为抹平账目,经过一翻手脚,这笔债务最后被转给了张家口卷烟厂承担。张铁梦被放的事实际上出自程维高的授意。因为,这个案子牵扯到了李真,与程维高也有很大的关系,在申请5000万元贷款的文件上,程维高签过字。

李真与程维高的儿子程某之间也有说不清的关系。当年河北省准备在北京筹建河北大厦,程某知情后,即找到省驻京办主任王福友(河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驻京办事处原主任,后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以转让土地为名,巧取豪夺了400多万元。这期问,李真多次给驻京办打电话,而程维高也曾打电话催办。

李真有了程维高的支持和庇护,更疯狂起来,公开叫嚷:“现在有人告我,真是瞎了眼。要让我查到是谁告的我,我非得让他倾家荡产。”

在程维高的庇护下,李真编织了权力圈,营造了自己的政治部落,李真落马,牵连8名厅级干部、14名处级干部在内的46人受到查处。而河北省国税局的一份报告这样写道:“李真等人案件牵扯到县局以上领导干部67名,其中46名是一把手。”2003年8月9日,在中纪委对程维高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中,对于程维高对李真的庇护与同盟做了如下描述: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同为秘书,李真的能量显然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前辈们。资料表明:1996年,陈希同秘书陈健受贿40.9万元,判刑15年;王宝森秘书闫振利贪污1万元,判刑7年;铁英秘书段爱华受贿5.6万元,判刑5年;黄超秘书何世平受贿24.3万元,判刑16年。他们贪污赃款之和也没有李真一个人的多。

不过,李真案的意义,并不在于研究李真个人的智慧和手腕,而是再一次让“秘书政治”这一中国特色的政治运作方式和游戏规则受到广泛注意。在秘书政治的框架中,李真们的“弄权”并不需要太多智慧,体制的缺陷已经为他们铺平了一切道路。不同的是,长久受到压抑的李真释放出了更大的攫取野心。李真也明白这种制度性的缺陷的存在,他说:“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五年前,决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五年后,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的确,在中国秘书政治的背景上,秘书缺乏监督、秘书与领导休戚与共,使得李真们成为这种制度的祭品。

行政学专家梁木生教授研究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秘书的政治生涯中,38岁的确是个槛,要么很可能仕途从此扶摇直上,要么就栽了。陈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的年纪是38岁,而4年后,李真被双规,同样也是在这个槛上,38岁。”这并不是一个斯芬克斯之谜,因为秘书与他上级官员的政治生命是捆绑在一起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首长的“59岁现象”就是秘书们“39岁现象”的最合理解释。

从公共权力的结构形式来看,代表公共意志的公共权力可以分解为决策权和执行权,秘书在整个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充当着领导的参谋、助手和事务工作者的角色。这种职位的特点意味着秘书本身并不具备权力,但实际上,他们成为国家公共权力的执行权的主要运作者。

梁木生剖析说:“这实质上就赋予了秘书两种权力:一种是由上演化而来的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决策权的延伸;另一种是由下派生出的权力,这是由于秘书处于核心权力与实施对象之间的关口,往往成为在某一个权力体系中间接近权力核心的必经通道。”梁指出,前者是一种显性权力,后者是一种隐性权力,“而在缺乏透明度的权力体制和政治生活中,秘书运作权力时的隐蔽性被各个方面所看好”。

梁木生认为,为了规避腐败行为的“寻租”风险,同样在使用公共权力的秘书与上级官员很容易达成利益上的一致性。在这样的背景下,与秘书的权力运作的隐蔽相对应的是,秘书在行政体制内的人事选拔越来越公开化。梁灵光在轻工部当部长时,轻工部的其他领导曾提议提拔他的秘书黄杰担任办公厅副主任,梁灵光没有同意,“为了避免任人唯亲的嫌疑”。直到梁调任广东省省长后黄杰才得到提拔。“现在就不一样了。”梁木生说,“当秘书的容易当官已经是个公共的秘密。有更多的秘书善于接近并讨好领导,而领导也更喜欢提拔自己的秘书。”“在这种相互选择中,秘书与领导形成了很微妙的人身依附关系。”

“秘书腐败”的实质是决策权和执行权互动互用的“集团性腐败”。从1996年的“陈希同案”到2000年的“慕马案”、“丛福奎案”,几乎所有高官垮台的背后,他们的秘书无一不是极深地介入其问。

不过,秘书在权力运作中的“隐蔽性”既使他们容易得到领导的重用,同时往往也容易成为权力斗争和组合下的牺牲品,被领导以“假借名义、盗用权力”的借口“舍卒保车”,这是秘书弄权的“风险”。

关于秘书的职务角色,曾有过这样的说法,是指秘书应该扮演四个不同的角色:Manager(事务管理者、执行者)、Moter(像母亲一样关心领导)、(具备良好的形象举止)、Maid(像侍女一样照顾好领导)。不过,随着权力的个人化,秘书角色也随之“个人化”,随着权力的不受制度化约束,秘书的权力也得到了更好的张目。

秘书与领导的关系日趋密切,服务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王宝森的秘书闫振利起步的时候只是北京市财政局的一个普通干部,据说,时任北京财政局局长的王宝森起初对其并无好感。而闫振利抓住“支援西藏建设”的机会,每次回京休假总要携上西藏的“土特产”去看望王宝森,帮王宝森安装浴盆、买电视机,揽下了王不少的家务事,这样才逐渐取得了王的信任。王宝森升至副市长时,闫从西藏返京,王辞去原秘书,点名要了闫振利。而陈健被陈希同所赏识,除了因为其“活络的办事能力”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陈健的乒乓球打得不错,在办公厅工作时可以经常陪陈希同打球。闫振利在任王宝森秘书时,曾以私人名义从海淀区财政局拿走20万元的支票说, “到时候由市财政局还”,而市财政局碍于王宝森的面子,不仅没有追究,还给闫暗中圆了账。

秘书与领导结成同盟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键,还在于秘书必须很好地替上级完成个人权力的扩张和延伸,帮助领导疏通同级官员和上级官员的各个关节。李真在程维高升任河北省省委书记中所立下的汗马功劳,是他们关系的坚实基础。随后,程维高为保证退至河北省人大主任,又由李真包办了“程维高选举法”,这些领导需要,却又不便亲自出面的事情,卣秘书来办理,更强化了秘书作为领导权力化身的符号意义。有了这样进退一致、利益与共的关系,领导和秘书也就上了同一条船,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因而,李真们能够在监督的真空中,运营自己的政治权力场。

李真: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犯罪事实: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收受贵重物品共计人民币1051万多元。被处刑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庆五: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犯罪事实:伙同他人共同侵吞人民币1872万元及企业股份共计人民币2967万多元。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人民币40万元。被处刑罚: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蔡建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犯罪事实:受贿港币109万元、人民币50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8年。

张焱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炬的秘书。犯罪事实:受贿港币5万元、人民币2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陈健:北京市原市委书记陈希同的秘书。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40.9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15年。

闰振利: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的秘书。犯罪事实:贪污人民币1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7年。

段爱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铁英的秘书。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5.6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5年。

何世平:北京市原副市长黄超的秘书。犯罪事实:受贿人民币24.3万元。被处刑罚:有期徒刑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