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母亲头一回离开克罗斯纳街舒适的环境,陪同父亲去于泽斯时那种不习惯的情状,可以想见。于泽斯这座小城似乎被时代的进步遗忘了,它地处一隅而又无所觉察。铁路只通到尼姆,至多通到雷穆林,从那里换乘破汽车,一路颠簸抵达小城。从尼姆出发,距离明显长一些,但路好走得多。公路经圣尼古拉桥越过加东河。这里无异于巴勒斯坦朱迪亚。一丛丛白色和紫色岩蔷薇,点缀着乱蓬蓬的咖里哥宇群落,飘溢着薰衣草的芳香。群落上空,呼呼刮着干燥的风,把公路刮得干干净净,而使公路两旁的一切覆盖着尘土。我们的车子惊起许多大蚱蜢,它们猛地展开蓝色、红色或灰色的翅膀,蝴蝶般轻盈地飞舞,然后黑压压落在稍远处,混杂于灌木丛和乱石中,难以辨认。
加东河畔生长有阿福花,而在几乎完全干枯的河床里,则生长着差不多像热带一样的植物……这里暂且抛开那辆破车子吧。有些往事我要趁便抓住谈一谈,否则不知道该放到什么地方去叙述。正如我前面已提到过,对我来讲,确定这些往事发生的时间,比确定它们发生的空间难。例如,安娜是什么时候到于泽斯来找我们的,我就记不清了。大概是母亲希望让她看看于泽斯吧。但下面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我们从圣尼古拉桥出发,徒步走到距加东河不远的某个村庄,在那里重登汽车。
火红的悬崖反射着阳光,在它下面狭窄的地方,植物非常茂密,难以通过。安娜遇到新的植物品种,认出一些她从没见过的处于野生状态——我想说处于自由状态的植物,就惊喜不已。例如那些神气的曼陀罗,即人们所称的耶利哥喇叭花,它们与欧洲夹竹桃相比,显得那样高贵,那样奇特,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们小心翼翼地前进,因为有蛇,不过大部分都是不伤人的,我见到过好几条,都溜走了。父亲到处闲逛,对什么都感兴趣。母亲时间观念强,总是徒劳地催我们回去。当我们终于爬上河岸,往往已经天黑了。我们距村子挺远,只隐约听得见晚祷的钟声。回村子,需要沿着灌木丛中时隐时现、蜿蜒曲折的小径……读到我这本书的人也许会怀疑,所有这些是否我现在加上去的。啊,不,那晚祷的钟声现在还震响在我耳畔;那条迷人的小径和玫瑰色的夕阳,还有当我们从加东河床爬上岸时,那在我们身后扩散的暮色,现在还浮现在我眼前。起初,我开心地欣赏着我们自己的巨大影子,渐渐地,一切融进了灰蒙蒙的薄暮之中。父亲和安娜完全陶醉在眼前的晚景之中,慢吞吞地溜达着,根本不把天色已晚放在心上。记得他们还吟诵诗歌哩。母亲觉得“这不是吟诗的时候”,嚷道:
“保尔,你等我们到了家再朗诵吧!”
祖母家的套间所有房间都是相通的,因此父母要去自己的卧室,不得不穿过餐厅、客厅和另一间更小的支了我的床的客厅。这样转了一圈之后,见到一个小小的洗手间,然后是祖母的卧室。祖母的卧室也可以经过叔叔的卧室从另一边进去。叔叔的卧室临楼梯口平台,厨房和餐厅也一样。两间客厅和父母的卧室窗外是一片空地;其他房间的窗户都朝向套间中间的狭小院子,只有叔叔卧室的窗子开在套间另一面,临一条阴暗的巷子,瞥得见巷子尽头市场的一角。他卧室的窗台上,养了一些奇特的植物:在一些神秘的短颈大口瓶里,直挺挺的植物茎周围凝结着盐。叔叔告诉我那是锌盐、铜盐或其他金属盐。他还告诉我,这些不屈不挠生长的植物,按金属的名称分别命名为萨杜恩树和朱庇特树,等等。那时,叔叔还不搞政治经济学。自那时起我就知道,吸引他的尤其是天文学,他对数字的兴趣、他默默地观察的爱好和他对个人的否定态度,还有他的心理状态,也都促使他喜欢天文学。他的心理状态很快使他成为我所认识的人之中最漠视自己也漠视他人的人。那时(我是想说我幼年时),叔叔是一个个子高高的小伙子,长长的黑发有一绺贴在耳朵背后,眼睛有点近视,人有点古怪,沉默寡言,样子吓人。母亲总想方设法让他活跃起来,这令他很生气。母亲愿望良好,但做法不够灵活。叔叔不懂得也不愿意透过别人的行为去理解别人的用心,注定要受到玩弄手腕的人迷惑。父亲似乎把整个家庭所应具有的和蔼礼貌的素质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因此没有办法能缓和家庭其他成员互相顶牛闹别扭的个性。
我出生时祖父已去世相当长时间。不过母亲见过祖父,因为我是在她结婚六年后才生的。母亲对我谈起祖父,把他描绘成一个严肃、耿直的胡格诺教徒,个子高大,非常健壮,性情执拗,过分认真,宁折不弯,视信奉上帝为崇高。他曾担任过于泽斯法院院长,几乎只关心业余学校学生的良好品行和道德、宗教教育。
除了我父亲保尔和我叔叔夏尔,唐凯德·纪德还有几个孩子,但都夭折了:一个是一个东西掉在头上被砸死的,另一个是因日光曝晒而死,还有一个是患感冒得不到治疗而一命呜呼。祖父本人似乎是同样的病得不到治疗,即自己不肯治疗而过世的。他倒是很少生病,一旦病倒,就声称他只求助于祈祷,认为医生介入不合时宜,甚至亵渎宗教,所以至死都没同意请医生。
有些人也许会感到奇怪,人类这些落后甚至古老的行为,会保留得如此长久。不过小城于泽斯亦保留得完好无损,像我祖父的这类极端行为,无疑不会给它留下任何污点。相反,在这里一切都是相宜的,都可以解释得通,都可以找到理由,受到鼓励,像是天经地义的。再说,我想在整个塞文地区,人们会发现情况都差不多一样,它长期受残酷的宗教纠纷折磨,至今仍未摆脱。那次奇特的遭遇使我相信,必须立刻把它讲出来,尽管这是我十八(?)岁的事了:
我应堂兄纪尧姆·格朗尼埃的邀请,早上从于泽斯出发,在他身边度过了一天。他在昂杜兹附近当牧师,在让我离开之前,对我进行了训诫,与我一块为我祈祷,为我祝福,至少是祈求上帝降福于我……不过,并非为此我开始讲这个故事——我应该乘火车返回于泽斯吃晚饭。我在火车上阅读《邦斯舅舅》。在巴尔扎克的那么多杰作之中,也许这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总而言之是我最经常拿出来重新阅读的。然而这天我发现了这本书,真是惊喜万分,心醉神迷,陶醉其中而忘了一切……
夜幕降临,终于迫使我停止阅读。我咒骂车厢里没有灯光,过了一会儿才知道,原来火车出了故障,列车工作人员以为车厢里已没有人,将火车停放到了一条停车线上。
“你难道不知道要换这辆车吗?”他们对我说,“我们可是喊了很长时间,你大概睡着了吧。现在你可以再睡啦,因为这里再也没有火车开出,要等到明天啦!”
在这黑乎乎的车厢里过夜,实在没有诱人之处,再说我还没吃晚饭哩。车站离村子挺远,冒险比住店对我更有吸引力,况且我身上没有几个子儿。我沿着公路信步走去,看见一座农舍,相当大,看上去也还干净、舒适,便决心趋前敲门。给我开门的是一位农妇。我对她说我迷了路,身上没有钱,但已饿得不行了,或许她心肠好,能给我吃的喝的。我吃喝饱了,就会返回停着不开的火车上,耐心地等到第二天再出发。
那个给我开门的农妇,赶忙在已摆好餐具的桌子上增添一副餐具。她丈夫不在家。她年迈的父亲坐在火炉边角落里——这个房间也是厨房——俯身向火,一言不发。他的沉默像是不欢迎我,令我尴尬。突然我注意到一个书架似的架子上,摆着一本厚厚的《圣经》,明白自己是在新教徒家里,便告诉他们我刚看望过的那位新教徒的姓名。老头立刻直起腰来。他认识我那位牧师堂兄,甚至我祖父他也记忆犹新。他对我谈起我祖父的方式使我明白,无论在我祖父还是这位农民本人身上,最粗糙的外壳,可以包容多么崇高的克己精神和善良的品质。我觉得眼前这个农民与我祖父相像,体格非常健壮,嗓门洪亮而不柔和,目光直勾勾的毫无亲切感。
这时孩子们收工回来了,一个个儿高高的闺女、三个儿子。与祖父比较起来,他们显得机灵、娇嫩、漂亮,但已经表情严肃,甚至皱起眉头。主妇端了一盆热气腾腾的汤,放在餐桌上,见我还在说话,便做了个不为人注意的手势,让我不再往下说。老头儿开始念餐前祝福经。
吃饭的时候他对我谈起我祖父,语言形象又准确,遗憾的是我没有记录下来。怎么!我心里想,这哪里是个乡巴佬!与我们诺曼底笨嘴拙舌的种田人比较起来,他的语言多么优雅,多么生动,多么庄重!吃完饭,我表示要走,但主人们不同意。女主人已经起身,安排大儿子与他一个兄弟睡,把他的房间和床铺让给我,换上干干净净的粗布被单;那被单散发着一股诱人的薰衣草味。这个家庭不习惯于晚睡,但习惯于早起。不过,我愿意的话还可以看会儿书再睡。
“不过,”老头儿说,“请允许我们不打破自己的习惯。这你不会觉得奇怪吧,既然你是唐凯德的孙子。”
说罢他拿来我见过的那本厚厚的《圣经》,搁在已撤掉碗盘的餐桌上。他儿媳和几个孙子在餐桌旁他身边重新坐下,个个自然地现出虔诚的样子。老头儿翻开那本圣书,庄重地朗诵了《福音书》中的一章,又朗诵了一首圣诗。然后,每个人都在自己的椅子前跪下,只有老头儿没有跪。只见他站在那里,双目微闭,两手放在已合上的圣书上,念了一段短短的行为和感恩祷词,念得很虔诚,很纯朴,没有祈求什么——我记得他只感谢上帝给我指引了他的家门,语调是那样恳切,致使我的整个心灵都伴随着他的话在祷告。最后他念道:“吾主。”接下来一阵静默,过一会儿他几个孙子才站起来。一切显得那样高尚,那样平静,他印在每个孩子额头上祝福平安的吻,充满了上天的赐福,我不由得也走近他,把额头伸过去。
我祖父那一代人,对他们的先辈所遭受的迫害,或者至少对某种反抗的传统,记忆犹新。由于人们曾经想压服他们,所以他们内心里还保持着一种非常强硬的态度。他们每个人都听见基督对自己和他们这一小群受苦受难的羔羊说:“你们是大地的盐,然而如果你们失去了咸味,那么靠什么让大地恢复咸味呢?”
应该承认,于泽斯小教堂的新教祭仪,在我的童年时代,还呈现出一种特别饶有趣味的场面。是的,我还见到与上帝特别亲昵的这一代人的最后代表参加这种祭仪,他们头戴大毡帽,在整个虔诚的仪式期间一直不脱,听到牧师提到上帝的名字时,才把帽子抬一抬,最后听到念“吾主”才脱下来。外人也许觉得这是对宗教不敬而感到气愤,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些老胡格诺派教徒举行祭仪时戴着帽子,是为了纪念过去赤日炎炎之下在灌木丛深处秘密举行的祭仪。那样的秘密活动是按照他们的信仰侍奉上帝,如果被发现,会有砍头的危险。
后来,这些老古董一个接一个去世了。在他们身后,他们的遗孀还活了一段时间。她们礼拜天才走出家门,目的地是教堂,说穿了,她们是去那里相互见见面。其中有我祖母、她的女友阿博兹,乃桑太太以及两个老头儿——他们的名字我记不起来了。在祭仪快要开始时,一些几乎与这些女主人一样老的女仆,把这些老太太的脚炉送进来放在她们的凳子前面。老太太们个个双眼半瞎,在进教堂之前相互都认不出来,直到在凳子上坐定了,才知道谁是谁。见了面她们都挺高兴,像合唱似的齐声表达异常热烈的感情,一边相互祝贺,问长问短。可是她们都耳背得厉害,同伴们说些什么话一句也听不清。她们的声音混成一片,一时间完全盖过了可怜的牧师的声音。有些人对此十分生气,只是想起了这些寡妇的丈夫,才原谅了她们;另一些人不那么苛刻,倒觉得挺有趣。孩子们则哈哈大笑;我呢,感到有点尴尬,要求不再坐在祖母身边。这种微不足道的喜剧,每个礼拜天都要重新上演。你绝对想象不出比这更滑稽、更动人的事情。
我从来说不清祖母有多老。回想起来,打最早见到她的时候起,从她身上就根本看不出,也想象不出她从前是什么样子。似乎她从来就没年轻过,也不可能年轻过。她有着铁打般的身体,不仅比她丈夫活得长,而且在她大儿子即我父亲死后还活着,还活了很长时间。每年复活节假期我和母亲去看她,年复一年她总是老样子,只是耳朵更背了点,至于那张脸,早已皱皱巴巴,不可能增添更多的皱纹了。
亲爱的老太太当然是千方百计招待我们。但正因为这样,我不能肯定我们的到来令她很愉快。不过问题不在这里。从我母亲方面来讲,主要不是给什么人带来愉快,而是履行一种义务,一种礼节。正如每逢新年,她总强迫我给祖母写那封郑重其事的信,弄得我节都过不好。起初我试图逃避,争辩道:
“你想吧,我的好奶奶收不收到我的信,对她有什么意义呢?”
“问题不在这里。”母亲说,“你现在生活中没有多少义务,你必须履行这种义务。”
我于是哭起来。
“得啦,小宝贝,”母亲又说道,“你要懂道理。想一想吧,这位可怜的老奶奶只有你这一个孩子呀。”
“可是,你要我给她写什么呢?”我一边哭一边嚷道。
“写什么都行。对她谈谈你的表姐妹们,谈谈雅迪尼埃家你那些小朋友。”
“可是,奶奶并不认识他们。”
“告诉她你在做什么。”
“你知道,讲这些不会使她开心。”
“总之,孩子,事情很简单:这封信你不写,就休想出这个房间(即克罗斯纳街家里的学习室)。”
“可是……”
“行啦,孩子,我不想再和你费口舌了。”
母亲说罢,不再吭声。我又犹豫了一段时间,最后开始俯在白纸上绞尽脑汁。
事实上,似乎任何事情都再也不能引起祖母的兴趣。每次我们在于泽斯小住,母亲大概为了表示亲切,手里拿块绒绣或一本书,坐在她身边,祖母都在费力气地回忆,老半天才终于想起诺曼底我们一位表亲的名字,问道:
“维德梅兄弟呢,他们怎样了?”
母亲非常耐心地给她介绍维德梅兄弟的情况,介绍完了又看自己的书。十来分钟过后,祖母又问道:
“莫里斯·德马勒斯特呢,他一直没结婚?”
“结啦,妈。还没结婚的是阿尔贝。莫里斯已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啦——是三个闺女。”
“哦!告诉我,朱莉叶……”
这个感叹词没有任何问话的意思,仅仅是适于一切情形的一种感叹。祖母通过这种感叹表示惊讶、同意、赞赏,等等。因此,你可以把它当作她对你所说的任何话的反应。这句话说过之后,祖母待在那里,一副沉思的样子,又是摇头,又是点头。只见她像在反复考虑所听到的什么消息,嘴里并没有东西而仿佛在咀嚼,松弛的、皱巴的面颊随着吞咽一鼓一鼓的。一切吞咽完了之后,好一段时间她不再问什么,拿起搁在膝头的毛线活儿。
祖母织长筒袜,这是我所知道的她唯一的操劳。她一天到晚织个不停,像只蜘蛛。但她经常起身去厨房里看罗丝在做什么,而把正织的袜子遗忘在每件家具上。我想谁也没见到她织完过一只袜子。所有抽屉里都放着刚开了个头的袜子,是罗丝每天早上打扫房间时放进去的。至于编织针,祖母耳朵背后总是晃动着一把,插在带飘带的绢网小帽和拢住灰黄色头发的薄头带之间。
我婶婶安娜,即祖母的新儿媳,完全不像妈妈,对祖母丝毫不抱有亲切和尊敬的宽容态度。凡是她不赞同的事情,凡是我叔叔令她生气的事情,她统统归咎到婆婆身上。记得我和母亲只见她去过于泽斯一次,却立刻发现她把那些袜子搜刮一空。
“八只,我一共找到八只。”她得意忘形,又高兴又恼火地对母亲说。晚上,她禁不住问祖母,为什么她从来没有织完过一只袜子,一次也没有?
可怜的老太太起初还是尽量露出微笑,不一会儿不安地转向我母亲问道:
“朱莉叶,她想干什么,这个安娜?”
但母亲采取不介入态度,婶婶更大声说:
“婆婆,我问你为什么没有一次织完过一只袜子,许多只都仅仅开了个头?”
老太太有点生气了,紧闭着嘴,随后突然回击道:
“织完,织完……哼!你说得轻松,安娜!得有时间!”
祖母时时担心我们没吃饱。她自己几乎什么都不吃。母亲很难让她相信,每顿饭四个菜就够我们吃的了。祖母通常什么话也听不进去,常常躲开母亲,神秘地与罗丝商谈。母亲等祖母一离开厨房,就立即跑进去,趁罗丝还没去菜市场,和她一块修改菜单,取消四分之三的菜。
“喂,罗丝!那盘松鸡呢?”午餐时祖母大声问道。
“妈,咱们今天中饭有排骨,松鸡嘛,我叫罗丝留着明天吃。”
可怜的老太太一副绝望的神色。
“排骨,排骨!”祖母嘟囔着,一边强露笑容,“这些小羊排,一口能吃六块……”
为了表示抗议,她终于站起来,去餐厅里端来一个神秘的罐头。那是她专为我们的到来预备的,避免菜不够吃而扫兴。通常是一罐配茭白的猪肉丸子,用鲜美的油脂腌渍。我们管它叫“猪油浸肉丸”。母亲自然拒绝。
“啊!孩子肯定爱吃。”
“妈,我向你保证,这类东西他吃够啦。”
“可是,你总不至于让他饿死吧。”
(在祖母看来,任何孩子不撑死就会饿死。后来,有人问她觉得她的孙子们即我的堂兄弟们怎么样,她总是嘴一撇说:“太瘦啦!”)
有一个好办法可逃避我母亲的检查,就是去贝夏尔饭店订一份橄榄牛里脊,或去法布雷加糕点店订一份“风中舞”肉丸子、一份絮状奶油烙鳕鱼片,或者一份传统的猪油酥皮包。即使这样母亲也不放弃斗争,往往以卫生原则为借口,反对祖母的爱好,尤其当祖母切“风中舞”把最里面的一块留给自己时。
“可是,妈,你挑的恰恰是最肥的那块!”
“哎!”祖母对卫生原则嗤之以鼻,“是里面那块皮。”
“还是让我来服侍你吧。”
可怜的老太太顺从地垂下眼睛,只见她最喜欢的那一块从她盘子里给夹走了。
法布雷加店也送来一些值得称赞但花色不多的甜食。说实话,做来做去总是苏丹色拉之类,我们谁也不特别爱吃。苏丹色拉形状像座金字塔,有时为了美观,上面用什么白色的东西做个小天使,那是不能吃的。金字塔由拌奶油的小片白菜做成,白菜上原有一层很有韧性的焦糖,将一片片白菜粘在一起,所以匙子只能将金字塔挖开,而不能把一片片白菜分开。整个金字塔外面裹一层雾状焦糖,虽然好看,但不怎么馋人,而且把一切弄得黏糊糊的。
祖母着意让我们感觉到,她只是没有更好的办法,才给我们订一份苏丹色拉。
她撇一撇嘴说:
“咳!法布雷加!法布雷加!它的花色品种太少啦。”
或者说:
“它不注意保持自己的声誉。”
我总是急不可耐地想出去玩,觉得这些午餐持续的时间太长。我非常喜欢于泽斯附近的田野、瓯泉峡谷,尤其喜欢咖里哥宇群落。头几年,我出去漫步总有保姆玛丽陪同。我带着她爬上“萨波内山”,那其实是一座石灰岩小丘,就在小城边上。那里挺有趣的事情,是在液汁呈白色的高大的大戟上面,可以找到天蛾的幼虫。它们像一条条散开的头帕,屁股上有一个角状物。或者是在松树荫蔽的茴香上面,找到另一类幼虫,即金凤蝶和鸢尾蝶幼虫。这类幼虫,只要触一下它们,颈子上就会伸出一个非常香、颜色出乎意料的分叉喇叭。绕过萨波内继续往前走,就到了瓯泉流经的绿色草地,最潮湿的地方,每到春季,绿草之上便点缀了诗人们笔下那种美丽洁白的那喀索斯,当地人称为库巴多纳。这种花,没有任何于泽斯人去采摘,也没有任何于泽斯人去观赏,所以在僻静的草地上开得很多,在周围的地方都可以闻到它们的清香。有些俯向水面,就像我在神话里读到的那样,我不愿意采摘它们;另一些半隐藏在茂密的草丛里,但通常高高地亭立于深绿色的草丛之上。每朵水仙花都像一颗璀璨的星星。玛丽是一个地道的瑞士女人,喜欢鲜花,我们常常一把一把地带回家。
瓯泉即那条奔流不息的河。罗马人曾通过著名的加尔渡槽,把它的水一直引到尼姆。流淌这条河的山谷,半隐蔽在桤木林中,延伸到于泽斯附近变得窄窄的。啊,小城于泽斯!你像是位于翁布里亚地区,旅游者纷纷从巴黎跑来一睹你的芳颜。你坐落在一块岩石边缘,这块突然滚落下来的岩石,部分被伯爵领地花木成荫的花园所占住,脚下参天的树木交错缠绕的根部,藏有许多河虾。伫立于漫步台地或公园里,透过伯爵领地高大的朴树望去,只见狭窄的河谷对岸,另有一块更陡峭的岩石,上面布满裂缝、岩洞、拱顶、石笋,还有类似海边的悬崖峭壁,顶上是乱蓬蓬的灌木丛,被烈日烤晒得干枯了。
沿着被人踩得光溜溜的岩石边缘走一段,踏着石壁上开凿的石级下到河边,在Fon……di……biau(这几个词不知我写得对不对,在南方方言里意为“牛饮泉”)涉水过河。傍晚时分,洗衣妇们洗完衣服正要上岸,一双双赤足提起又插进水里,身子挺得笔直,按古老的方式,把洗得洁白的衣服顶在头上,袅袅婷婷,真个好美!瓯泉是这条河的名字,因此我不能肯定,Fon……di……biau是否正好是一个泉名。我眼前又浮现出一座水磨,一栋佃户房舍,全都荫蔽在高大的梧桐树下;在自由流淌的水和推动水磨的水之间,有一个小岛,上面有鸭子嬉戏。我常常走到小岛后头,栖在一棵老柳树上胡思乱想或看书,一边注意鸭子们冒险的嬉戏。水磨发出轰鸣,轮子转动,水哗啦啦响,流动的河水像千百个人在窃窃私语,鸭子的鸣叫听起来不那么响了,还满悦耳哩!稍远处,还有洗衣妇在洗衣服,捣衣杵有节奏地捶着。
通常我总是一刻不停地涉过牛饮泉,向灌木丛跑去。对人迹罕至的荒野的奇特爱好,驱使我向那里跑去;这种爱好,使我在很长时间喜欢沙漠甚于喜欢绿洲。干燥的大风、光秃秃的岩石反射的阳光,像酒一样醉人。攀登岩石,捕捉螳螂,多么让我开心。螳螂这种昆虫,当地人叫作“跪凳”。它们呈胶囊状的卵,一团团挂在细枝上。还有哩,掀开卵石,往往会发现蝎子、千足虫和蜈蚣!这一切令我惊奇不已。
下雨天我就待在家里打蚊子,或者把祖母家的几座钟全部拆开。这些钟我们上次来祖母家小住时就都坏了。拆钟的工作挺细致,比什么事情都更要求我全神贯注。这些钟终于又走起来了,我说不出有多自豪。祖母又看见钟点了,嚷道:
“啊!朱莉叶,你看这小家伙……”
下雨天在顶楼里度过的时光是最惬意的。罗丝把顶楼的钥匙借给我(后来我在那里阅读了《斯泰诺》)。站在顶楼的窗前,可以俯瞰邻近的屋顶;窗户旁边有一个大木笼子,上面盖个口袋,祖母在里面喂养着几只小鸡,以备做餐桌佳肴。对小鸡我并不很感兴趣。但只要静静地待一会儿,就会看到罗丝喂养的几只小猫,从横七竖八的箱子、叫不上名称的废物品、尘封的破烂和柴火垛及枯枝后面探出头来。这些小猫还太小,不可能像它们的母亲,不肯待在它们的出生地,即这堆放杂物顶楼,而更喜欢跑到厨房里去。那里温暖舒适,有罗丝抚摩,还有炉膛和在炉火上转动的烤肉的香味。
你要是没见到我祖母,多半会想世界上是否还有比罗丝更年老的人。罗丝还能帮佣,真可谓奇迹。不过,祖母也不要求她做多少事,我们在这里小住时,家务活儿有玛丽帮着做。后来罗丝终于告老回家去了。在祖母不得不同意去蒙彼利埃夏尔叔叔家生活之前,我们在她家里见到的几个女佣,都是令人伤脑筋的典型。一个骗钱,另一个酗酒,第三个放荡。这第三个我还记得,是救世军成员。说实话,我们对她本来开始感到满意了。可是有天夜里,祖母睡不着,便想去客厅里找她永远织不完的那只袜子。她穿着内衣内裤,大概觉察到气氛有点异常,便轻手轻脚地将客厅门推开一点,发现客厅里灯火通明。那个救世军成员每周两次在这里“接待客人”。在祖母家里的这类感化人的聚会颇受欢迎,因为在唱完《雅歌》之后,救世军成员还请客人们喝茶。你可以想见,祖母穿着内衣闯进这样的场合该多么尴尬。就在这之后不久,她永远离开了于泽斯。
在随祖母一道离开于泽斯之前,我还想谈谈餐厅里端那间贮藏室的门。在这扇厚厚的门上,有一个所谓的树疙瘩,或者更确切地说,我想是长在边材里的一根小树枝的下端。树枝的下端掉了,门扉上便现出一个小指般大小的圆洞,从上到下向里延伸,尽里边隐约看得见一个灰色、光滑的东西,引起我极大的好奇。
“你想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罗丝在餐桌上摆餐具时,见我全神贯注把小指头伸进洞里,想摸到那东西,便说道,“那是你爸爸在你这样大时塞进去的一颗弹子,塞进去就永远掏不出来啦。”
这个说明既满足了但也更刺激了我的好奇心。我不断把小指头伸进洞里,想把弹子抠出来,却只能碰得它在里面自身转动,指甲在弹子光溜溜的表面滑动,发出气人的轻微哧溜声……
翌年再到于泽斯,我马上去抠那颗弹子。我不顾妈妈和玛丽的嘲笑,把小指头的指甲留得长长的,所以我一下子就把指甲伸到了弹子下面,弹子猛地一抖,就弹射到了我的手心里。
我的头一个行动,就是跑到厨房里去吹嘘自己的胜利。我立刻想到罗丝一定会对我表示祝贺,因而给我带来快乐,但又一想这种快乐其实微乎其微,所以停住了脚步。我在门口停了片刻,打量着手心里灰色的弹子。现在它与所有弹子一样了,从它不再在那个洞里的一刹那起,它就没有任何吸引人之处了。居然还想拿这玩意儿去大吹大擂,真是笨蛋,自找没趣……我脸一红,将弹子放回那个小洞里(它可能至今仍在里面),剪掉了指甲,没对任何人提及自己这次愚蠢的行动。
大约十年前,我途经瑞士,去看望了可怜的老玛丽。她生活在一个叫洛茨维的小村子里,但并不打算死在那里。她对我谈起于泽斯和祖母,唤起了一些本来已淡漠的回忆。
“每当你吃一个鸡蛋,”玛丽说道,“不管是荷包蛋还是带壳煮溏心蛋,你那位好心的老奶奶都少不了嚷道:‘把蛋白留下,小家伙,只有蛋黄有营养价值。’”
玛丽这个好心的瑞士女人补充说:
“好像仁慈的上帝创造的蛋白不是让人吃的。”
我没有什么构思,而是回忆到哪里写到哪里,现在就从祖母讲到了玛丽。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突然觉察到玛丽也算得上漂亮。那是夏季的一天(离现在好久了),在拉罗克我与她一块出门,到花园前面平展的草地上去采摘鲜花。我走在她前面,越过小溪回头一看:玛丽还在一根树干搭的小桥上,恰好在荫蔽这段小溪的栎树阴影里。她再向前走几步,突然全身沐浴在阳光里,手里拿一束绒线菊,被宽檐草帽遮住的脸,似乎整个儿荡漾着微笑。我大声问道:
“你笑什么?”
她答道:
“没什么。天气很好啊。”
整个峡谷明显地立刻充满了爱和幸福。
我家对用人一向管得很严。母亲自然认为,对她所关心的每个人,她都承担着一份道德责任,所以对于凡是不为婚姻所认可的私情,都不能容忍。大概因为这个缘故吧,我除了意外地发现玛丽对我们的厨娘德尔菲娜的情意,就没有发现她有任何其他私情。玛丽对德尔菲娜的情意,母亲当然毫无觉察。不消说,我自己当时也没有明确意识到,只是很久以后才明白某些夜里的激情是怎么回事。但不知在什么样的本能支配下,我竟然克制住没对母亲讲。
前头说过了,我的卧室朝向土尔隆街一个僻静的院子。它相当宽敞,而且像整个套间的所有房间一样,空间挺高。由于有这样的空间,在我的卧室旁边和连接它与整个套间的走廊尽头,还有地方隔出一个小房间作为浴室,后来我就在那里面做化学实验。浴室上面就是玛丽的卧室,有一架内部小梯子通向她的房间,梯子脚就在我的卧室里,它是在我的床后面隔着一层板壁升上去的。另外,浴室和玛丽的卧室都有一道门通向一架侧梯。描写一个地方比什么都难,比什么都无聊。不过这个地方的描写,对于了解后面发生的事情,也许是必不可少的……还应该说明的是,我们家那个名叫德尔菲娜的厨娘,刚刚与我们乡间邻居家的车夫订了婚,就要永远离开我们家了。然而就在离去前头天晚上,我半夜里被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惊醒了,正想喊玛丽,猛地意识到这声音就是从她房间里传来的,再说这声音只是奇怪、神秘,而并不怎么吓人。仿佛有两个声音在同时哀诉什么,现在我可以喻之为垂柳的絮语,但当时觉得什么都不像,只觉得像一种哀婉动人的旋律,被阵阵呜咽、笑声和冲动痉挛般打断。我半支起身子,在黑暗里倾听了很长时间,莫名其妙地觉得,这声音意味着某种事情,某种超越了体面、搅乱了睡眠和静夜的事情。不过说实在的,在我这种年龄,多少事情都莫名其妙!我一走神就又睡着了。用人们普遍行为极不检点,我刚刚获得了一个例证,第二天由这件事情牵强地联想到德马勒斯特姨父去世时的情景。
当时举家哀丧,姨妈默默无言,神情木然,人明显憔悴了,大家围在她身边,都忍住不哭。而这时,德马勒斯特夫妇的女佣埃内斯蒂娜,却坐在隔壁房间一张沙发里大放悲声,趁喘息的间歇大声哭诉:
“啊!我的好主人!啊!我亲爱的主人!啊!我尊敬的主人!”她捶胸顿足,呼天抢地,显得那样哀恸。起初我还以为埃内斯蒂娜承受了姨妈的全部悲痛,以为姨妈把自己的全部悲痛卸到了埃内斯蒂娜头上,就像卸一个包袱似的。
在那种年龄(当时我十岁),我不可能明白埃内斯蒂娜是故意哭给大家听的,而玛丽提高嗓门哭,是因为她觉得没人听见她哭。当时我没起任何疑心,再说对于肉欲方面的事,我全然无知,甚至没有丝毫好奇心。
玛丽有时领我去卢森堡公园博物馆,但在我的想象中,最初是父母带我去的,他们想唤起我对色彩和线条的兴趣。老实说,在这个博物馆里吸引我的,远非逸闻画(尽管玛丽热情地向我解说,或许正是她的解说使我对这些画失去了兴趣),而是裸体画,尤其是雕像。玛丽大为生气,向母亲告了我一状。我站在墨丘利·迪德拉克的雕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面,欣赏得直发呆,玛丽好不容易才让我清醒过来。不过,这些雕像并不诱人追求快感,快感也不会使人联想到这些雕像。这些雕像和快感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性刺激的主题在别的方面:通常是丰富的色彩或异常尖又异常悦耳的声音;有时也可能是迫不及待的意念,即我该采取,人家也指望、企盼我采取,而我却没有采取,没有实施,仅仅停留于想象的某个行动;还有非常相近的,即把什么东西弄坏的想法,具体讲如我正弄坏一个心爱的玩具。总之,就是不涉及任何真正的欲望,不涉及任何接触的企图。对此一点不理解的人,才会大惊小怪。没有规范,没有目标,快感会导致什么结果?它会轻易使人向往挥金如土的放纵生活,向往愚蠢的奢华和荒唐的挥霍……为了说明本能会使一个孩子放任到何种地步,我想更明确地讲一讲两个追求享乐的故事。一个是乔治·桑在她那篇有趣的故事《傻瓜》中天真无邪地向我提供的:一天,大雨滂沱,傻瓜跳进河里,但并不是为了避雨,即像他的几个兄弟试图让他相信的那样,而是为了躲避那几个嘲笑他的兄弟。傻瓜在河里奋力游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松懈下来不游了,从松懈下来不游那一刻起,他就顺水漂流,感到自己变得很小,很轻,很古怪,变成了植物,浑身长出叶子。不久,河水把我们的傻瓜朋友变成的嫩橡树枝冲到岸上。“荒唐!”有人会说。但恰恰因为这个故事荒唐我才讲述。我说的是真话,而绝非给我带来光彩的事情。诺安那位老奶奶也许根本没有想写一篇诱人堕落的故事。但是我可以做证,《阿佛洛狄忒》里没有任何一页像小傻瓜变成植物这个故事一样,使像我这个小无知一样的任何小学生思想变得混乱。
德·塞居尔夫人一个愚蠢的小剧本《尤斯蒂娜小姐的晚餐》里也有一段,描写仆人们趁主人不在家,大摆筵席,把所有橱柜里的东西统统找出来,大吃大喝。吃完之后,尤斯蒂娜弯腰端起一摞碗盘送回碗橱。正在这时,车夫冷不防往她腰间拧了一把,拧得她怪痒的,整摞碗盘从她手中滑落,啪的一声,所有碗盘摔得粉碎。那损失令我惊呆了。
这时,母亲家来了一个小缝衣女工,我也见过她在德马勒斯特姨妈家干活儿。小缝衣女工姓康斯坦斯,是个矮小的早产儿,皮肤发红,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走起路来有点瘸,有一双很巧的手,当着我母亲的面说话小心谨慎,等母亲一转身就十分放肆。为了方便起见,康斯坦斯被安排在我房间里干活儿,因为这里光线充足。她每天在我房间里待半天,我在她身边待好几个钟头。母亲一向谨慎小心,事事留意,对我充满担忧的关怀,甚至很快让我不堪忍受。怎么这会儿她竟然麻痹大意了呢?
康斯坦斯言语很不正派,我却愚不可及,连意思都听不出来,有时甚至引得玛丽拿手帕掩住口笑,我都见怪不怪。可是,康斯坦斯说话远不如唱歌多。她有一副好嗓子,较之于她那小小的个子,显得特别洪亮。她为此感到骄傲,尤其因为她只有这一点值得骄傲。她一天到晚唱歌,声称只有边唱歌衣服才缝得好,所以不停地唱。唱的都是些什么歌啊,天哪!康斯坦斯可以申辩说,她没有任何不道德的地方。的确没有。玷污我的头脑的,是这些歌曲的无聊。怎么,这些歌曲我居然没有忘记!唉!最优美、最宝贵的东西都从我的记忆里溜走了,这些毫无价值的陈词滥调,我仿佛还像当初那样听得清楚真切。怎么!卢梭到了晚年,每每回忆起婶婶冈斯拉在他童年时经常为他重复的那些催眠曲,还抑制不住感情的激动。莫非我直到死,都要听康斯坦斯那沉浊的嗓音唱一首华尔兹舞曲?
妈妈,告诉我,
我们认识这小伙子吗?
他样子那样温存,
像一个橡皮球。
“对一首无害的副歌,这未免大惊小怪了!”
“不错!但我大惊小怪的不是这支歌,而是从中获得的娱乐。我看到它已经唤起对下流、无聊和低级庸俗一种不体面的兴趣。”
我绝不想背什么罪名,而是立即想说明,我身上哪些尚未觉察的因素应归于道德。可是,我的思想一直令人绝望地处于封闭状态。我力求透过过去的生活,从我这个迟钝的孩子身上,捕捉哪怕一点点闪光的东西,但是徒劳。我的周围和我内心里,全都一团漆黑。我已经讲过我如何迟钝,连安娜对我的关怀都意识不到。同一时期的另一件往事,能更生动说明我迟迟未脱离不成熟状态。
父母把我送进了阿尔萨斯学校。当时我八岁。我没有上十年级,即最小的孩子们所读的年级,由格利斯埃先生给他们灌输启蒙知识。我直接上九年级,即韦戴尔先生所教的那个年级。他是一个诚实的南方人,个子矮胖,前额上一绺黝黑的头发向前翘起来,显示出一种浪漫气质,与他整个人其他部分不起眼的文静气质形成奇特的对照。在我准备讲述的情况发生几周或几天之前,家父带我去见校长。当时已经开学,我来迟了。我们经过时,院子里的学生都闪到两边给我们让路,只听见他们窃窃私语:“啊!一个新来的!一个新来的!”我挺激动,紧贴着父亲。后来,我就在其他人之中占据了一个位子。这些人不久我就都见不着了,原因嘛后面要讲到。这天韦戴尔先生向学生们讲解的是:在各种语言里,有时好几个词可以不加区别地表示同一个事物,这些词叫作同义词。他举例说:“coudrier”这个词和“noisetier”这个词就是这样,都表示同一种小灌木。为了活跃课堂气氛,韦戴尔先生习惯于讲解和提问穿插进行,他请纪德同学复述他刚才所说过的话……
我不吭声,不知道如何复述。但韦戴尔先生为人和善,以真正的老师那种耐心,重复一遍他的讲解,而且又举了原来那个例子。可是,当他第二次叫我复述“coudrier”一词的同义词是什么词时,我仍然哑口无言。他看上去有点恼火,叫我到院子里去,连续重复二十遍“coudrier”的同义词是“noisetier”,然后回到教室里向他复述。
我的木讷令全班幸灾乐祸。如果我想迎合大家,那是很容易的:受罚之后回到教室里,当韦戴尔先生第三次叫我说出coudrier的同义词时,我只需说choufleur(花椰菜)或citrouille(西葫芦)就成了。然而不,我不想迎合大家,不想让人家笑话。我只是呆头呆脑;或许我头脑里也有不肯屈服的想法——不,甚至连这种想法也没有。实际上,我是弄不明白老师的意图,弄不明白老师指望我做什么。
学校没有规定惩罚学生做额外的作业,韦戴尔先生仅仅给我的表现打了个“零”分。这种惩罚从精神方面来讲是严厉的,可是对我并没有什么触动。每个星期不是行为举止得零分,就是整洁得零分,或者两项都得零分。这都在意料之中。不消说,我是班上的末等生。我再说一遍:我还处于沉睡状态,仿佛还没有出世。
没多久学校就让我退了学,原因嘛不止一端,下面我就鼓起勇气来谈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