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 周总理与对日三原则
刘希文、林连德
在周恩来总理90诞辰之际,回顾他在外贸工作上对我们的谆谆教导和亲切关怀,令人难忘。
(一)
对日工作在我国涉外活动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对日贸易,在50年代和60年代,又是中日关系的重要环节。在中日邦交恢复之前,周总理十分关心发展对日贸易。50年代的4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60年代的友好贸易议定书和廖承志、高碕达之助备忘录贸易,70年代的对日贸易战略部署,都是在他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从方针原则的确定到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实,无不倾注着周总理的心血,其中影响较大的是著名的对日三原则。
对日三原则是周总理在1960年8月27日会见日中贸易促进会负责人铃木一雄时提出的。主要内容是:政治三原则、贸易三原则、政治与经济不可分的原则。政治三原则是针对当时日本政府的对华政策,要求日本政府:一、不要敌视中国;二、不要制造“两个中国”;三、不要阻挠中日关系向正常化方向发展。贸易三原则是总结50年代中日民间贸易的生成、发展、中断的经验,用三句话作了高度概括,即:一、政府协定;二、民间合同;三、个别照顾。周总理把政治三原则与贸易三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强调贸易三原则要服从政治三原则,同时更加明确地提出政治与经济不可分的原则。这样,就打中了当时日本政府对华政策的要害,揭露了它在政治上敌视中国、在经济上捞取实惠的本质,从而使我们明确了对日贸易工作的指导方针,也增进了日本广大人民对我国的了解。对日三原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感召力,它不单是60年代对日贸易工作的指针,而且是发展对日关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成为后来导致中日关系正常化的强大动力。
(二)
为了打破“封锁禁运”,开展民间贸易往来,逐步促进中日关系正常化,早在建国初期,周总理就曾多次发表谈话,来阐明我国对日方针的基本观点。1953年9月28日,周总理在会见日本朋友——日本拥护和平委员会主席大山郁夫教授时,就针对当时日美签订“旧金山和约”之后的中日关系问题,提出了基本方针政策。他指出:我们主张恢复中日正常关系,但日本如继续充当美国的侵略工具,敌视我国,保持日蒋外交关系,日本就将日益成为太平洋上不安定的因素,从而阻碍中日建交。关于中日贸易问题,日本当时有一种论调,认为日本不应向中国提供技术设备,不要帮助中国工业化,因为中国工业化之后,就不再购买日本的工业品,因此还是“农业中国、工业日本”为好。这种主张实际上是战前日本搞殖民主义贸易的翻版,同时又是为“封锁禁运”政策作辩护的。周总理批评了这种论调,他说:中日贸易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只有中国工业化了,才能彻底改变那种所谓“工业日本、原料中国”的帝国主义和半殖民地的经济关系,而建立起真正平等互利、有无相通的贸易关系。中国逐步实现工业化,中国国家和人民的生产和需要就会愈加扩大,它就愈加需要发展国际间的贸易关系,而日本是中国的近邻,在和平共处的基础上,中日贸易的发展和经济的交流,是完全有它的广阔前途的。他希望日本摆脱美国附庸的地位,走独立、和平、民主、自由的道路,在中日两国之间建立彼此尊重、互不侵犯、和平相处、平等友好、自主贸易与文化交流的睦邻关系。
在1955年、1956年日本鸠山内阁期间,中日民间贸易和友好来往有所发展,日本兴起了一个促进日中、日苏恢复邦交的群众运动。日苏复交于1956年首先实现,但因“北方领土”问题,两国一直未能签订和约。日中复交遇到了一个主要的障碍,就是日台关系问题。日本政府追随美国,不愿改变日蒋“和约”的关系,坚持奉行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方针,提出对华“政经分离”的政策,即政治上承认台湾,经济上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同中国大陆做生意。与此同时,日本又出现一种论调,鼓吹“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实际上,这是分裂中国的一种阴谋。它不但遭到中国政府的坚决反对,连台湾的蒋介石也是不同意的。
周总理在1955年8月17日会见日本新闻界广播界代表团时,谈了五个问题:一是中美日内瓦谈判情况,二是日美旧金山和约,三是日蒋“和约”,四是鸠山首相访华,五是亚太和平公约。周总理着重指出,中国反对旧金山和约,但它并不妨碍促进中日关系正常化直至缔结中日和约;任何对于中日关系正常化的真诚努力,都应该导致日蒋“和约”的废除;坚决反对“两个中国”;欢迎鸠山首相或者派代表访问中国;可以考虑缔结一项包括美国在内的亚洲与太乎洋集体和乎公约。
(三)
1957年2月日本换上岸信介内阁,发生了一连串敌视中国的事件,使刚刚发展起来的中日关系后退了。1957年了月25日,周总理会见日本记者,指出了岸信介首相的一些言行:他跑到台湾对蒋介石表示,“如果能收复大陆的话,我认为是非常好的”;他去美国时竟说,“中共将试图渗入整个亚洲”;他访问印度时则说,“中国在联合国不是会员国,而是侵略国,这一决议仍然有效,由于这个理由,我们不能承认中共”。周总理把中日两国政府所持的态度作了对比。他说:中国表示可以同日本签订互不侵犯条约,而且可以修改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对日条款,但岸信介首相却说中国“试图渗入整个亚洲”;中国希望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中日正常关系,但岸信介首相却到台湾声称支持蒋介石收复大陆,他做了过去日本历届首相所没做的事;我在访问亚非各国时,同在那里的日本官员接触,总是表明日本要同亚非各国友好相处,但岸信介首相到印度,却向中国的友好邻邦进行挑拨;在中日贸易问题上,中国准备签订新的第四次贸易协定,同日本互设商务代表处,并且考虑签订长期合同,但岸信介政府却阻挠互设商务机构,要求中国代表打手印;中国政府协助近30000日侨回国,并释放了在押大批日本悔罪较好的战犯,但日本政府却提出要调查下落不明的35000名日本人,好象是中国欠了日本什么似的。
这些摆事实、讲道理的谈话,对日本舆论界有很大的影响。许多日本记者对周总理所作的恳切的谈话和宏伟的风格都深为感动,许多访华的日本知名人士对周总理的见解也表示强烈共鸣。有的朋友说,过去对中日关系问题有不少模糊的观点,听了周总理的讲话后,比较清楚了,对今后开展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有的十分钦佩周总理的为人,引以为毕生的良师益友,坚定了从事日中友好与贸易工作的信心。
当时,日本岸信介内阁追随美国,根本无意真正改善中日关系,只在其“政经分离”的政策下,允许日本企业在“禁运”范围内做一些贸易,企图实现其“在政治上敌视、在经济上捞一把”的政策。在中日互设商务机构问题上,岸信介政府一再制造障碍,先是要中方代表打手印,接着是限制人数,最后索性推翻贸易协定,公开表示中国驻日机构无权悬挂本国国旗。1958年5月在日本长崎发生了侮辱中国国旗事件,日本当局竟以“毁坏器皿”案件草率处理,引起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愤慨。中国政府根据人民的要求,坚持维护我国主权的立场,停止签发对日贸易许可证。中日贸易一度陷于中断。
为了孤立日本反动势力,争取广大日本人民,在贸易中断期间,周总理不顾公务繁忙,仍然时常会见日本朋友,每次都进行耐心的长时间的谈话。1959年9月20日,周总理同日本前首相石桥湛山发表会谈公报,强调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中日正常关系,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并且共同确认了政治与经济不可分的原则。这个公报在日本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对岸信介政府的“政经分离”政策是一个有力的打击。
(四)
政治三原则是发展中日贸易、发展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周总理曾用辩证方法作了令人信服的说明。他说:这三原则是很公道的,并不是对日本政府有什么苛求,反过来问一问就懂了。第一,中国政府并不敌视日本,愿意同日本友好;第二,中国政府只承认一个日本,并不搞两个日本,而且要谈判总会以日本政府为对手;第三,总是鼓励、支持和帮助中日关系向正常化方向发展。为什么日本政府不该这样做呢?
周总理的谈话,在日本朝野引起很大反响。池田勇人首相组阁后,可能接受了这个教训,在中日关系问题上,讲话做事比较慎重一些。政治三原则受到日本人民的支持,日本政府也不敢正面反对。在整个60年代,“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论调不得人心,而政治三原则成为中日交往中有口皆碑的原则,也成为中日贸易的政治基础。
由于50年代签订的几次民间贸易协定未能得到日本政府的保证,无法实施。为了促使中日关系和贸易关系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周总理提出贸易三原则,具体内容是:(一)政府协定:今后中日间的一切协定必须由双方政府缔结,要在两国政府向着友好方向发展,并且建立起正常关系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二)民间合同:在政府协定签订之前,经过双方贸易促进团体的介绍,日本企业可以同中国公司签订合同,如果合同履行得好,两国政治环境又向好的方向发展,还可以把短期合同变成比较长期的合同。(三)个别照顾:在贸易中断期间,中国方面曾通过双方工会向日本个别中小企业进行特殊照顾,以解决他们进口中国某些必需物资的需求,这种个别照顾,今后可以根据需要加以扩大。从1960年起,直至1972年中日建交,双方的贸易来往都是在上述贸易三原则基础上进行的。
周总理在发表对日三原则之后,立即着手部署对日贸易工作。一方面,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同日本有关贸易促进团体签订贸易议定书,开展双方民间友好贸易;另一方面,由廖承志同日本自由民主党元老松村谦三、高碕达之助等建立半官方联系,签订了备忘录,开展综合的、长期的、易货的、大宗的、包括延期付款方式在内的贸易。周总理希望通过双方民间,采取渐进的、积累的方式开展工作,逐步推动中日关系向正常化方向发展。他时常会见日本贸促团体的代表,关心广州交易会的对日贸易,把它作为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周总理对日本备忘录贸易有关人士又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从确定备忘录的政治原则、贸易方式到具体货单,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日本的群众性促进日中邦交恢复运动中,贸易界友好人士成了一支重要的力量;而在日本政府和执政党方面,备忘录贸易界人士则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中日关系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这两个贸易渠道的工作,经过中日两国人民十几年的共同努力,终于实现了两国邦交正常化。
当前,中日经济贸易关系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但也应该看到,中日两国间的贸易,既有积极的因素,也有尚待解决的问题。历史证明,对日三原则是发展中日关系的基础。只要真正的坚持28年前周总理提出的对日三原则,不断扫除障碍,中日两国间贸易的发展,是有着广阔前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