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故乡篇 “我的房子不能修”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晚九时,街上的路灯眨着惺忪的睡眼。古城淮安静静地躺在古运河的怀抱里。
这时淮安县委值班室的电话铃清脆地响了起来,正在值班的一位县委副书记随手拿起了电话听筒。原来是国务院办公室吴庆彤同志从北京打来的电话。这位负责人在电话中说:“最近周总理听到反映,要动员住在他家的居民搬家,还准备整修房子,准备开放让人参观,请县委调查有没有这样的事,向国务院办公室汇报。”为什么周恩来对这件区区小事如此关注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周恩来故居在淮安城中心的镇淮楼和西北角的文通塔之间、驸马巷和局巷相接的地方。故居由东西相连的两个小院落组成。东边院子大门向东,临驸马巷,原有三进十三间房屋,其中第三进的三间是周恩来诞生和幼年生活的地方;第二进两间北屋和拐角相连的三间东屋是周恩来幼年读书的地方。西边院子大门向南,临局巷,原有三进十九间房屋,其中第三进有西南堂屋三间,是周家最古老的主屋;前有小屋两间,叫“亭子间”,是周恩来过继母的住房。周恩来幼年过继给陈氏以后,就住在这里。在主屋和“亭子间”之间,有一眼水井。在这个院落的西北角,是一片较大的菜园地,过去曾有茅屋。
这两个院落是周恩来的祖父周攀龙在淮安做县官时和他的二哥周亥同合买的。买了这处住宅以后,他们就在淮安定居下来。由于周攀龙做官时间很短,不太富裕;他们两房人口很多,又没有田产,所以住的也不宽敞。周攀龙去世后,家里一天天穷下来。周恩来的父亲仅仅在外面做点小事,因此也就没有能力把家属带出去生活。
就是在这所宅院里,一八九八年诞生了举世闻名的周恩来同志。他从出生到十二岁离开家乡,这段童年生活,除在清江浦外祖母家三年外,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周恩来童年时代在家乡的生活,虽然是珍贵的、多彩的,但却是艰辛的、伴和着愤懑、不平和泪珠的。他热爱哺育他成长的这块土地和人民,怀念那些帮助他健康成长的人们和童友,却憎恶他出身的那个封建家庭,经常不断地对这个封建官僚家庭进行分析和批判,尤其是他生前对故居处理的全过程,都成了教育亲属、教育干部、教育革命群众的一份生动教材。
早在解放初期,淮安县委就对周恩来故居中行将倒塌的房舍进行了初步维修。这表达了故乡人民的愿望,也表达了全国人民的愿望。
对于这样一个诞生过伟大历史人物,富有革命传统教育意义的地方,怎能任其破落倒塌呢!不进行维修才是对革命失职。可是,当周恩来一九五二年从侄儿尔辉的来信中知道这件事后,立即写信给淮安县委,制止今后再作维修,并很快用自己的工资偿付了这笔修理费。
一九五三年,周恩来派警卫员护送在京的八婶母回淮安临行之前,他交代警卫员几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要淮安县委把他的旧居处理掉。县委很理解周恩来的高尚品德和严于律己的革命精神,但他们有理由考虑到故乡人民的感情和全国干部群众的心愿,因此后来对西边宅院的三间堂屋,又进行了较大的整修。那是整个旧居的一处主要建筑,因年久失修已经有点危险了。
这件事终于也传到了周恩来那里。为此,一九五八年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去北京时还吃了批评。周恩来说:“听说你们把房子翻修了?这不好!我不是一再给你们带信吗?”王汝祥说:“是修了。因为尔萃是军人,我们是作为照顾军属处理的。”周恩来摇摇头,不以为然地说:“我的房子不能修。坏了可以拆掉,砖头、木料可以盖工厂,我有权这样处理嘛!”
六月二十九日周恩来还特地写了一封长达五页的信请王汝祥同志转交给淮安县委,信中说:“前接我家弟媳陶华来信,得知县委准备修理我家房屋,我认为万万不可,已托办公室同志从电话中转告在案。
“远在解放初期,县府曾经重修我家房屋,我已万分不安。当时我曾考虑将这所旧屋交给公家处理,但由于我家婶母还在,又恐房子交给公家后,公家拿它做纪念更加不好,因而拖延至今。
“现在正好乘着这个机会,由我寄钱给你们先将屋漏部分修好,然后将除陶华住的房屋外的全部房屋交给公家处理,陶华也不再收房租。此事我将同时函告陶华,并随此信附去人民币五十元,如不够用,当再补寄。
“在公家接管房院后,我提出两个请求:一是万不可再拿这所房屋作为纪念,引人参观。如再有人间及,可说我来信否认这是我的出生房屋,而且我反对引人参观。实际上,从我婶母当年来京谈话中得知,我幼年时同我寡母(指周恩来的过继母亲)居住的房屋早已塌为平地了,故别人传说,都不可靠。二是如公家无别种需要,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的住户迁移。后一个请求,请你们酌办;前一个请求,无论如何,要求你们答应,否则,我将不断写信请求,直到你们答应为止。”
两年以后,当周恩来接见淮安县委另一位负责人刘秉衡的时候,又提到这件事。这一次就比较严肃了。周恩来说:“一九五八年王汝祥同志来,我叫他回去处理掉我的房子,他‘骗’了我,到现在还没有处理,是吗?”刘秉衡作了多方面的解释。周恩来听完以后,再次交代:“我的房子一定要处理掉,决不能同毛主席的旧居相比。”第二天,邓颖超同志又为这件事专门找刘秉衡谈了话,恳切地说:“总理多次说了,一定要把他住过的房子处理掉,不能和毛主席旧居比。如果不拆,也可以用起来:办幼儿园,办图书馆,或者让人去住,总之要用起来,处理掉……这是总理一贯的意见,我完全赞同。”最后,她还郑重其事地说:“他是中央领导人之一,你是党员,你们应该听他的正确意见嘛!”
刘秉衡回淮安以后,向县委如实汇报了周恩来总理的严肃嘱咐,县委感到不能再违背总理指示的精神了。经过慎重研究,决定:把周恩来诞生和生活过的东边宅院,作为县委学习室和儿童图书馆;西边宅院让群众住进去。执行后写信向周恩来总理作了汇报。不久,县委收到国务院办公室的回信,说总理对县委的做法表示满意。
一九六一年八月,周恩来在接见侄媳孙桂云的时候,又详细询问了县委对旧居处理的情况。桂云在无意中提到,尽管旧居做了那样的处理,还是经常有人去参观。周恩来总理对这个情况很重视,说:“还是拆掉好,拆掉了可以盖工厂、盖学校嘛!”他还郑重嘱咐孙桂云说:“你们不要说出我住过的房屋,还要告诉邻居,叫他们也不要讲。”
时间在前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前进。毛主席和我们党的威望日益提高,周恩来的声望也与日俱增。全国人民爱戴他,世界革命人民尊敬他。因此,前来瞻仰周恩来总理旧居的人,也愈来愈多了。顺道的,专程的,或来自邻近的农村,或来自遥远的城市……然而,他们在局巷三号大门口看到的,却是一块木牌,上面写道:
私人住宅,谢绝参观。
不少虔诚的瞻仰者,怀着无限崇敬与留恋,带着难以弥补的遗憾,在不断回顾中依依不舍地离去……
这情景终于被总理完全了解了。他很不安。多年来为这件事采取了很多措施,不但没有实现自己“不留痕迹”的愿望,反而参观者有增无减。他一直把自己当作毛主席领导下的一个工作人员,怎能让自己在群众的心目中和毛主席相比呢?!他决定采取行政手段,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北京打来长途电话的第二天,县委就委派一位常委去旧居了解情况。周恩来的侄儿周尔辉反映:没有人动员居民搬家;也没有整修过房屋;自发来参观的人,大都被谢绝了。当晚,县委向国务院办公室如实汇报了这个情况。
十七日,国务院办公室又来电话,正式传达了周恩来关于处理旧居的三条指示:
一、不要让人去参观;
二、不准动员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
三、房子坏了不准维修。
第二天,县委常委会正式作了研究,根据周恩来指示作了三项决定:一、不动员住在里面的居民搬家;二、不维修房屋;三、县委在干部会上动员大家不组织、不带领人去参观。并在当晚向国务院办公室作了汇报。
十一月三十日晚,国务院办公室又来电话,说:“周恩来对县委决定的三点表示满意;以后要派人检查你们的执行情况。”隔了五天,国务院办公室负责同志又打电话给县委书记,询问对“三条”的执行情况,回答是“认真执行了”。
在采取了行政措施以后,对于这件事的处理,应该说是告一段落了吧,然而并非如此。
一九七四年八月一日,周恩来见到侄媳孙桂云时,又当面询问了“三条”的执行情况。桂云汇报说:“都执行了,但外地人千方百计找上门来,实在没有办法。”
周恩来思索了一下,问:“把房子拆了,你们搬个地方住,行吗?”
在场的邓颖超同志表示支持,并说:“拆迁吧,我们给钱。”
桂云说:“拆迁房屋要经政府批准,我们自己不好决定。”
周恩来点点头。最后,他嘱咐说:“你们要劝说前来参观的人,叫他们到韶山去瞻仰毛主席的旧居。”
桂云会心地点点头。她充分理解伯伯的意思。在伯伯的嘱咐下,家里只挂毛主席的画像,从来不挂周恩来的照片,连全家的生活合影像,也被置之高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