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做人——诚实做人信经商 8、明白经商 清白做人

李嘉诚如是说:可以赚的钱应该赚,不过要合法合理。可以赚足last penny,可以想办法赚到最后一分钱,但是不能伤天害理。

李嘉诚曾说过:“有时候看似是一件很吃亏的事,往往会变成非常有利的事。”由此可见,“吃亏是福”是李嘉诚待人处事的原则之一。比如,李嘉诚身为长实主席,却主动放弃高额报酬,但同时李嘉诚是大股东和大户,得大利的当然是李嘉诚。有公众股东追捧,长实系股票被抬高,长实系股值大增。就这样,李嘉诚如果想决策一个大的项目投资,总会很容易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对李嘉诚这样的超级富豪来说,报酬并算不得大数。大数是他的持股份所得的股息的价值。李嘉诚所持长实生啤、新工股份,自1994年到1995年一年,所得年息就共计12.9亿港元,这尚未计入他的非经营性收入,以及海外股票。

有人说,一般的商家,只能算作精明。唯有李嘉诚一类的商界超人,才具备经商的大智慧。舍小取大,李嘉诚是其中最聪明的人,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而大部分商人的目光只会停留在眼前利益,做生意不舍一分一厘,只求自己独吞利益。恰好是一时赚得小利,而失去了长远之大利。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李嘉诚却正好相反,他舍弃了小利,而赢得了大利。小利不舍,大利不来。这是李嘉诚做事的一个定则。

李嘉诚曾经庄严宣告:“我的金钱,我赚的每一毛钱都可以公开,就是说,不是不明不白赚来的钱。”李嘉诚的这话是真实的。他一生经商以义字当头,明明白白的经商,清清白白的做人。在香港这个鱼龙混杂的竞争社会,巧取豪夺而致富的人肯定不会太少。因此,金钱的多寡并非衡量一个人价值的唯一标准。能像李嘉诚这样完完全全清清白白赚钱的,商界中堪为楷模。

1995年夏,李嘉诚、李兆基、郑裕彤、邵逸夫、曾宪梓、何鸿基等多位富豪捐款筹建“香港明天更好基金”。这是一个非牟利和非政治性的组织,目的在凝聚力量,建立信心,使香港在1997年后继续维持国际商贸及金融中心的领导地位。

李嘉诚创造了一个神话,他的不凡业绩,将载入中国和世界华人经济发展史册。1996年2月6日,长实集团宣布集资53亿港元,这被舆论看成超人又有新行动的信号。李嘉诚的神话并未画上句号,他在内地的数百亿投资,大都是长线项目,进入全面回报期,超人还可望一飞冲天。

创业感悟:做生意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同是赚钱,赚钱的门道要有所用有所不用。商人的本质是追求利益,这不假,但是赚钱求利一定要明明白白。不合法的钱不赚,违背仁义的生意不做。当一件合法、有大钱可赚,大家争破头的生意送到你面前来,你做不做?绝大多数人恐怕毫不犹豫:拿下。当李嘉诚认为当这样一桩生意与他心中的义有冲突时,他的选择只有两个字: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