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华侨旗帜”陈嘉庚 3、靠诚信赢得企业美名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发,商人做生意首先要讲究诚信。

陈嘉庚之所以声名卓著,就在于它遵循“一诺千金”的商业道德。他的良好口碑是源自他早年信守诚信,替父还债一事上。

1904年,陈嘉庚父亲所营企业破产,欠印度债主哈利20多万元巨款。按照新加坡的法律“父债子免还”,况且陈父当年便因破产而抑郁成疾不幸去世。

以信誉为重的陈嘉庚虽然经济拮据,却宣布“立志不计久暂,力能做到者,决代还清以免遗憾也”。

白手创业的陈嘉庚艰苦奋斗了4年时间,终于有些盈利,他便不顾亲友反对,花了许多时间和精力找到债主,连本带利还清了父亲所欠的债务。

当时曾有人说他“傻”,但他说:“中国人取信于世界,决不能把脸丢在外国人面前!”“我们中国人一向言必信,行必果。”为此,陈嘉庚“一诺万金”的信誉迅速传遍了东南亚。

此后,人们十分相信陈嘉庚的商业道德和信誉,都愿意与他做生意。可以说,陈嘉庚之所以能在家业衰败后艰苦创业10年左右成为百万富翁,与他“一诺万金”的诚信商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君子必诚其意”,嘉庚先生无论经商还是做其他事,历来铁骨铮铮,永不毁诺。1918年,先生和胞弟陈敬贤亲自将“诚毅”二字定为集美学校的校训;如今,集美的不少商铺都在讲求诚信,集美的学堂也在讲授诚信,陈嘉庚先生一生崇尚的诚信美德,正在集美薪火相传、发扬光大。

陈嘉庚除了自己遵守诚信外,也常常教诲身旁的人要诚实守信。

1958年,当时集美各校要筹办农场,但校区土地有限,学校有人建议,把几年前赠给农业厅的天马农场的大片土地收回一部分。负责人张其华认为有道理,便请示陈嘉庚,结果受到嘉庚先生的严厉批评。

先生说,已经赠送给别人的东西又要讨回,出尔反尔,是不诚实之举,并责怪张其华没有当场批评学校的这种错误主张,还要照搬来提什么建议。

诚信是一种自律行为,诚信者生意昌盛。要做生意先做人,一个为人诚信,讲求信誉的人在经商上面才能卓有成就。

陈嘉庚守诚信的作风已经家喻户晓。在集美中学道南楼里,曾有几名初中女生正在出一期关于纪念嘉庚诞辰130周年的黑板报。

“知道陈嘉庚是什么人吗?”记者问道。

“知道,老师上课说过。”女孩们回答。

“知道他的哪些故事?”记者又问。

一名女孩歪着头想了想,回答说:“我记得他替自己的爸爸把欠人的钱还了。”

小女孩们或许还不能理解嘉庚先生爱国爱乡的伟大情怀,嘉庚先生的故事给她们留下的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做人要诚实,要信守诺言。

在集美穿街走巷,我们不时能看到一些以“诚”命名的庭院或店铺,如诚园、谦诚书屋等等,还有不少商家打出“诚实经营”、“诚信是金”等标语。

一个企业的开始就意味着一个良好信誉的开始,有了信誉,自然就会有财路,这是必须具备的商业道德,就像做人一样,忠诚,有义气,对于自己说出的每一句话,做出的每一个承诺,一定要牢牢记在心里,并且要能够做到。纵观现代商业市场,信誉之战已成为企业生存的关键。取信于民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凡是应承的,都要做到”,这是作为当代商人所必须遵守的信条。

财富课堂 要学会积累商誉

俗话说,诚信二字值千金。一个人如果打造出了自己诚信的品牌,那么他到哪里都能如鱼得水。诚信度需要个人平时的积累,时时处处都要注意给自己树立良好的信誉,到危难关头才会有人帮一把、扶一把、拉一把,渡过难关。

我们都知道,商业活动重买卖双方的关系,就是一种交换关系。这种关系应当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大家在商务运作中,应当以自愿为原则,以互利为目的,只有如此,这种关系才能长期保持,生意才能长久兴隆下去。一个商人以信义来经营自己的事业,他就一定会成功。

为人,经商,办企业,最讲一个“诚”字,一个“信”字。“诚”,具有坦荡待人待事,真实无欺的意思;“信”主要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首先强调本人自身的信实,同时也强调别人对你的信任。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诚信为修身养性立业之根基,处世待人之根本。

在商界,谁违背了信义就会遭到合作者和消费者的遗弃,一个真正成功的商人,往往都是一个重诺言、守信用的人。

一个没有商德的商人,是不可能受到别人尊敬的,当然获得生意上的成功也就难上加难了。做人和做生意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首先,做人与做生意是绝对统一的关系,不分先后。我们说“先做人后做生意”,并不是要求先把人做好后再来做生意,而是强调在做生意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讲人格、讲道德、讲精神。买卖公平、文明竞争、守法经营、勤劳致富等,都是先做人后做生意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商业发展史上,已经积累起不少良好的商业道德,当为我们后来生意人引为典范。

经商与为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信义对于商人来说绝不是无足轻重的。商人重信义,归根结底是为了自己的生意,说白了,就是为了赚更多的利润,所以真正精明的商人,不会把信义和利益看成是矛盾的一对,他们往往能在这其中找到一个较准确的度。

也许有人认为,诚实会令生意受损,如果将货物的缺点完全据实以告,对方会因此而拒绝交易。所以,一些“精明”的经营者在做生意时,往往隐瞒己方货物的不足以次充好,甚至会采取一些欺诈的手段以假充真,从而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利。

这些看似“精明”的商人其实很愚蠢,他们对于经商之道理解得很肤浅,他们虽得到一时之利,却失去了长久之利,因为他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资产——商誉。

“诚实”是维持良好商誉的关键因素。人们常说“买卖不成情义在”,情义的建立与维持,一个“诚”字尤为重要。对交易对方要开诚布公,坦诚相待,才能赢得对方的信任与长期的支持,即使一时不能达成交易,眼前一些即得利益受到损失,可在长期经营中一定会得到更大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