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昔日英雄变囚徒 二、自作自受,锒铛入狱

提篮桥监狱,正名儿叫做“上海市监狱”,当地人称之为“西牢”,因为建在杨树浦提篮桥街,所以习惯上都称之为“提篮桥监狱”。

这个监狱,本是上海租界时代“大英帝国”对中国人民的恩赐,也是西方文明在东方古国的具体体现。根据所谓的“领事裁判权”,租界内的中国百姓,概由英帝国主义者逮捕、审判、关押,中国方面无权过问。因此,这座监狱也是中华民族百年屈辱的标志。当时的上海,是东南亚最大的都市,提篮桥监狱,则是东南亚最大的监狱:大墙里面,一共设有八座男牢、一座女牢、一座专门关押洋人的真正的“西牢”、一座监狱医院。每座楼房,能关一千人左右,十座楼房加上一座医院,一共能关押一万多犯人。对于上海这个犯罪率极高的“冒险家的乐园”来说,设立这样巨大的监狱,是十分必要的。正因为它的吞吐量大,从租界时代到解放以前,这里还从来没有“满员”过。

在晨光下,依稀能看见一座座的楼房上有许多带铁条的门窗,这就是牢房。独臂监狱长训完了话,被捕的犯人分几拨由全副武装的民警押解着,送进监房。池步洲被押解着进了二号楼,又爬了近一百级楼梯,到了第四层的“中厅”,已经气喘吁吁。这里有一个年轻的值班看守,坐在一张桌子面前监视着左右通道里的动静。武装民警把名单和犯人一起点交给他。他逐一在名单上编了号码,拿钥匙先开开通道的铁门,把犯人们都轰了进去,然后依次打开一扇扇牢房门,把犯人们按编号一个个塞进监房里。

天色虽然已经亮了,但还没有到起床的时间,原来呼呼大睡的犯人被开启铁门声吵醒,有的嘟囔了几句,翻个身接着再睡,有的就用粗话骂娘。遇见骂得十分难听的,看守就大声训斥,然后吩咐监房里的“号头”安排铺位,让新来的犯人睡下。

池步洲被关的监房,进身大约有二米五,宽约二米,属于“一步楼”式结构:一进门有一块进身约半米的水泥地面,左边靠墙放着一个马桶;剩下的全部面积,是半尺高、两米见方的木板“统铺”,大小跟一张老式的双人床差不多。按照原设计,一间牢房只关一个人,最多不过关两人,现在铺上已经有四个人头朝铁门睡着。看守叫醒了“号头”,让他给“2444号”也就是池步洲安排铺位,铁门就在身后“咣啷”一声关上了。

这里的犯人编号,第一位数是牢房编号,后三位数才是犯人的编号。池步洲的编号是2444,表示二号监、第四百四十四号犯人。第一二号监,关的大都是政治犯或重刑犯,流氓小偷儿之类,大都关在七八号监。池步洲乍一听见这个号码,心里一悸愣:我今年四十四岁,怎么我的号码也是四十四?难道“四”与“死”同音,真的不吉利么?

“号头”是狱方指定的“小组长”,也叫“学习号”,一般都是进来时间较长、认罪态度较好、肯于靠拢政府帮助政府做工作的犯人。按照惯例,他睡的是右边靠墙的铺位,而睡左面靠墙铺位的犯人,脑袋正好冲着马桶。——睡觉头朝外,是监狱里的规矩之一,大概是便于狱警查监吧。

号头吆喝了几声,让其余几个犯人往右靠靠,对装睡不理的犯人,还动手拨拉推搡,在嘟囔叫骂声中,终于在左面墙脚腾出一尺来宽的地位来。号头让池步洲和衣躺下,还多少也匀给他一角薄被,没再说任何话,就各睡各的了。

最后一个进来的犯人,睡最后一个铺位,脑袋冲着马桶,是监狱里不成文的规矩。

池步洲突然从尚称宽敞舒适的家庭中被投入这样拥挤狭窄的监房,闻着马桶的尿骚味、犯人的汗腥味、屁臭气和口臭气,听着同监房甚至隔壁监房犯人发出的“呼呼”鼾声,想想自己出于一片爱国热忱为抗战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今却被当作反革命分子看待,再想想妻子儿女们现在一定在撕心裂肺地呼喊哭叫,哪里还有一丝儿睡意?眼睁睁地看着鸽子笼似的监房和通道上射进来的昏黄电灯,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根本无法合眼。

好在过不了半个小时,起床的哨声就响了,号头督促大家起床,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最后全都靠墙盘腿坐下,等待看守来开门带出去洗脸、刷牙、倒马桶。

池步洲刚刚被捕,家里还没送来洗漱用具,只好暂时将就,在牢房里的习惯说法,就叫“克服克服”。人一进了这个门,不管你有罪没罪,是上等人还是下等人,就一律在前面加上一个“犯”字,而“犯”字是带“反犬”旁的,至少有一半儿已经不是“人”了,还能讲究什么?

监狱里每天开两顿饭:上午九点开一顿,下午四点开一顿。按规定,未决犯每人每顿一饭盒饭,份量大约是三两,由大伙房的刑事犯炊事员按人头份儿送到各监房门口,各自取食。菜当然是素的,就浇在饭上面。监规规定:每顿饭,饭菜都必须吃完,不许剩下,更不许浪费,要是发现谁糟蹋粮食,下一顿饭就要停止供应了。

九点过后,早饭送到。犯人们等急了似的慌忙抢到手里,有滋有味地吃着,像是美味珍馐。号头把剩下的一个饭盒放到了池步洲面前,糙米饭上面浇着一勺雪里蕻豆腐。这时候池步洲心中好像烧着了一团火,一点儿食欲也没有,连看都懒得看。号头说:凡是新来的犯人,开头一两天都是这样。别说是糙米囚粮了,就是鸡鸭鱼肉,也难以下咽的。三天一过,这样的糙米囚粮,就会变成山珍海味。他问明了池步洲确实不想吃以后,就把饭平分给了大家。

吃过饭,把空饭盒送出门外,犯人们就坐在铺位上,听号头给新来的犯人读《监规》。这是例行公事,也是当号头的职责所在。按《监规》规定,犯人之间,是不许说出各自的姓名,更不许谈论案情的。但是规定是规定,只要查监巡视的看守不在门外,低声地互相交谈几句,号头并不禁止。

号里的四个犯人,虽然都是“四·二七”大逮捕以前抓进来的,但无疑都是政治犯。因为这里的犯人,基本上都是按犯罪性质划分楼房的。坐在池步洲旁边的2433号犯人先悄悄儿地问他:昨天夜里警车啸叫了一夜,抓进来那么多人,是不是有什么特别行动,又问他犯的是什么案子。池步洲本不想说话,但是想到新来乍到,对这里的情况一点儿也不了解,能从老号那里多知道些东西,也许对自己有用;再说,自己一肚子烦恼,说说话儿,也许能稍解心宽,就也低声地告诉他:看样子是进行全市大逮捕,各区同时出动,抓人的确很多;至于自己为什么被抓进来,无非因为自己以前在国民党部队里干过,被算作历史反革命了。

2433号犯人自我介绍说:“解放前,我在黄浦分局当警察,是个一道杠的警士级小巡长,还不算警官,管的是几条街道的治安巡查。解放以后解放军接管了警察局,宣布警官以下一律作为”依靠力量“留用,解放前的历史问题,只要说清楚,一概既往不咎,要大家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我‘放下包袱’以后,将近两年来,做了许多户籍核实、整顿治安、清查逃犯等等工作。如今局里各项工作刚刚有了些头绪,却以历史问题没有交待清楚为名把我给抓起来了。每次提审,总追问我解放前抓过几个地下共产党员。我在旧社会当了十几年警察,因违犯治安管理而抓的人,少说也有好几百个了,谁知道哪一个是共产党?即便真有共产党,能告诉我么?看样子,一进了这个门,是一辈子都出不去了。”

这时候号头插了一句话:如今上海还没有法院,凡是偷鸡摸狗的小案子,在公安分局就解决了;凡是与政治有关的案子、杀人放火的大案子,或者牵扯到婚姻、房屋、债务之类民事案子,才关提篮桥监狱,由军管会政法领导小组审问宣判。他开导池步洲说:“把你关进这里来,绝不会是解放前你在国民党部队里干过。估计可能还有什么大问题没说清楚。你一定要争取主动坦白,争取早日结案,早日到劳改大队去劳动,生活比在监狱里要好得多。要不然,长期关在这里,永远结不了案子,也永远见不到家属。”

池步洲正奇怪这个号头既然什么都知道,怎么自己不争取把问题都说清楚了?2433号犯人似乎猜到了他的心思,代号头解释说:“解放以前,他也是黄浦分局的,不过他是个‘三道头’警长,是我的上司,解放以后没有留用他,也没有逮捕他。他自己到反动党团分子登记处登记,坦白自己参加过军统组织,从此公安局三天两头找他写材料,今天要他检举这个,明天要他证明那个。到了今年年初,干脆把他抓了起来,关在这里,拿他当活字典用,还说这是保护他的人身安全,可以毫无顾虑地检举他所知道的特务分子。这一关,已经在这里关了三个多月,到今天还没有结案呢。”

池步洲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解放前,是无法无天的社会,除非是秘密逮捕,凡是公开逮捕的,第一允许有律师辩护,第二也允许家属探监;如今是新中国了,在这一点上,怎么还不如旧社会?

正沉思间,又有几辆警车啸叫着先后从外面开了进来,好久之后,才听见开铁门、关铁门的声音从远而近,终于池步洲的监房里也被塞进两个犯人来。

按照监狱的原设计,牢房有大小之分,以适应不同身份的犯人。最大的牢房,能关二三十人,最小的牢房,只关一个人。从这间牢房的大小看,原设计也许只关一个犯人,最多也不过关两三个犯人。即便按三个人算,每人还有半米多的铺位,如今一下子关了七个人,每人只有二十厘米的铺位了,晚上怎么睡觉?

新来的犯人全部送进监房,又把昨夜抓来的犯人一个个提出,押送到楼下一间大房间里核对登记表格和按捺指纹卡片。先由一名警员从档案袋里抽出一张事先填好的登记表来,按姓名、年龄、籍贯、住址、案由……等等逐项询问核对。轮到池步洲核对了,他看见表格的“案由”一栏上,写的是“反革命”三个字,犟脾气发作起来,不但坚决否认,还振振有词地声明自己抗战期间有功,解放以后无罪。核对表格的警员也不理他,问过以后,就把表格交给另一警员,让池步洲捺印指纹:用油印机的滚筒蘸上油墨,在一块玻璃上来回推滚,等油墨涂匀以后,先每个手指头蘸上油墨,在一张大卡片上摁出十个展宽了的指纹,再整只手掌蘸上油墨在另一张卡片上摁两个全手掌掌印。

池步洲对这种做法十分反感:从道理上说,没有判刑的未决犯,既可能是有罪的,也可能是无罪的,从身份上说,还是公民。提取指纹留存档案,只能对已决犯进行,或对与指纹有关的嫌疑犯进行,怎么可以稀里糊涂地胡搅一锅粥,不问青红皂白,不问是否有罪,一加逮捕,就先提取指纹留档呢?这种做法,简直是无视人的尊严,是违反“人权”的。

他当然不懂得,在那个年代,“人权”这个概念,是属于资产阶级思想范畴的。对无产阶级来说,第一根本就不承认有“人权”的普遍存在,因为在阶级社会里,只有统治者的权力,根本没有被统治者的权力;第二即便真有“人权”这种东西,也要服从革命的需要,人民的需要,祖国的需要。共产党代表革命,代表人民,代表祖国,因此也就是必须服从共产党的需要。解放初期,大陆推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没有舆论监督,虚设监察机关,以致后来流毒泛滥,造成下面以权代法,上面“金口玉言”,一个人说了算,归根结底,推行“人治”而不推行“法治”,是一切错误的总原因,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总根源。

解放初期,我就在上海的政法部门工作,对当时的办案情况可以说是比较了解的。从道理上说,法制机关本来应该是最讲理的地方,但是解放初期的法制机关,往往是最不讲理的地方,或者是“讲一面理”的地方。因为“法”属于上层建筑,“理”是有阶级性的;不同阶级的人从不同的阶级偏见出发,各说各的理,那自然永远也“说不到一块儿去”。

一个人被捕,有两种可能,一是有罪,一是无罪。作为司法人员,首先必须甄别抓来的人有罪或无罪。但是解放初期的司法人员出于阶级偏见,往往在“共产党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你是共产党抓来的,所以绝不会错”的错误论证法指导下,对抓进来的人,不是先去甄别其罪错的有无,而是一概肯定其有罪。于是,任何人被捕,哪怕你原来是共产党员,现在也依旧对党忠心耿耿,却一进门就要你认罪。不认罪的,就是态度恶劣。世界各国的法律,量刑的标准主要是罪行的大小,认罪不认罪是次要的。罪犯不认罪,只要铁证如山,也可以根据其罪行判刑,但并不加刑。中国的解放初期,对于罪犯“态度的好坏”看得很重:重刑犯因为态度好可以减刑,轻刑犯因为态度不好可以加刑。当时执法机关中有一句很流行的话:“不管你有罪没罪,凭你这恶劣态度,就可以判你的刑。”于是,量刑没了标准,法治就变成人治了。

从常情分析,一个没有罪的人,被铐上了手铐,关进了牢房,从精神到肉体,都受到了摧残与折磨,心情的“不愉快”,当然可想而知。如果这个人道德、修养、认识、情操都很高,懂得任何政法机关都有抓错人的时候,因此耐下心来,与政法机关合作,把自己的冤情剖析明白,从而最后达到无罪释放的目的。这就叫“有错抓没有错判”。但是具有如此高尚情操的嫌疑犯和审判员并不是很多,多数人无罪被捕,总是火气极大,呼喊顶撞,也在所难免;而司法人员则更不冷静,虽然那时候上海地区的司法人员还不敢公开地用刑,拍桌子、瞪眼睛之外,采取“疲劳轰炸”“限制饮食”等等变相体罚来迫使犯人认罪的事,却是屡见不鲜的。

作为执法人员,在定案之前,头脑中绝不能先认定被审问的人有罪,不然就是先入为主,不可能客观地、公正地办案了。一个审判员,要设身处地地为人家想一想:如果你也无罪被捕,你的心情如何?但是解放初期的办案人员,没几个会这样想,多数人的逻辑是:你是共产党把你抓来的,一定不会错。你不认罪,申明自己无罪,他就会反问你一句:“难道共产党错了吗?”如果你真的回答说“正是共产党错了”,那可就不是态度恶劣的问题,而是“污蔑共产党”、“攻击共产党”的问题了。那年月,谁说一句共产党不好尚且是大逆不道,为当局所不容,敢说共产党有错,简直就是十恶不赦,不严惩你,严惩谁去?

池步洲长期在国民党政权下工作,一向以中国人的民族气节、固有道德和人性良知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对共产党的认识方法和行为准则一无所知,难怪他解放以后对共产党的某些政策法令格格不入,最后终于被当作反革命抓进监狱里来了。

有道是“识事务者为俊杰”,池步洲从半夜被捕直到关进了牢房,并没有大吵大闹,而是逆来顺受,考虑的是如何洗刷罪名,还我清白。

但是对于当局未经判决就认定是反革命、就强迫提取指纹手印一事,他却实在无法接受。手印一摁,不就等于承认自己有罪了吗?按照他的性格和“士可杀而不可辱”的认识,真想拼一个鱼死网破,也不能接受这种“非法”的对待。可是想到妻子儿女,想到只有活着才能最后澄清自己的问题,只好一忍再忍,也和其余犯人一样,任凭人家怎样摆布。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缘未到伤心处。”当他搓着一双无法洗静的“黑手”、满噙着热泪回到监房来的时候,当天新来的犯人问他:“过堂了?”他还没回答,老犯人以“行家”的口吻反驳他说:“他只比你早来几个钟头,怎么会提审?你没见他两手墨黑,和你一样?他是昨天下半夜抓进来的,这是补上‘弹钢琴’这一课去了。告诉你吧,这里的规矩,不关你三天五天,是绝不会提审的。你要问他,他说是案子多,没排上队,其实是杀杀你的火气,把你的火气杀下去了,他再来慢慢儿地消遣你。反正他不着急你着急。”

池步洲没有说话,从这个“行家”的口中,他知道自己既然不幸而进了这个门,只好继续忍耐,只有听任别人摆布的份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