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神秘血手印 第三节 三代灭门血案

德比是康州的一个小城,位在一个宁静的山谷里,风景优美,人口有三万多,居民大部份是白人,大多是中等收入的家庭:除了是美国第一个生产脚踏车外,著名的联合汽车轮胎公司也在当地设厂。德比市治安良好,犯罪活动很罕见,过去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三日,七十二岁的玛丽老太太,连同四十六岁的弱智儿子,和八岁的外孙女在家中遭到杀害。当地的警察局入手有限,也没有处理这类案件的经验,便请求州警政厅支援。

被害的老太太玛丽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儿子约瑟相依为命。约瑟虽然年纪四十多岁,但是智商只有七、八岁小孩的程度,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是歌声优美,很会表演,在德比市略有名气,每逢总统,州长等重要人物光临时,德比当局都会邀请约瑟献唱。

母子在小城里过着安静的生活,与世无争,人缘很好,不可能会有任何仇家。宁娜是玛丽的外孙女,天真可爱非常讨人喜欢。

案发当周星期五下午,宁娜的母亲凯洛偕同先生参加朋友的婚礼,便将宁娜带到外婆家请玛丽帮忙照顾。据他们夫妇说,由于婚礼过后还有其他活动,他们在星期六打电话给玛丽,想告诉她星期日才能过去接宁娜,但是电话没有人接,他们猜想应该是玛丽带着宁娜和约瑟外出购物,就没有放在心上。星期天他们很晚才起床,下午两三点去接宁娜时,发现玛丽家无人应门,后来从窗户爬进去,才发现玛丽倒毙在走廊上,约瑟横卧在浴室里,而宁娜死在卧室外的走道上。

警方怀疑的对象首先锁定发现尸体的凯洛。她并非玛丽的亲生女,直到最近凯洛才发现自己是收养的,因为玛丽一直不愿意透露实情,所以她在得知真相后和玛丽吵得很厉害。

此外,经过调查,玛丽人寿保险受益人是约瑟和凯洛两人,如果约瑟死亡的话,凯洛就是唯一的受益人。此外,约瑟如果不在了,凯洛将成为玛丽唯一存活的亲人,就可以继承玛丽所有的财产。所以,刑警推断凯洛有杀害玛丽和约瑟的动机,但是,令他们不解的是,为什么不放过八岁的女儿宁娜,难道因为宁娜是凯洛与前夫所生的拖油瓶吗?

在我们进入现场前,刑警就向我简报了预定的侦查方向。不过,我跟他们说,现在就确定侦查方向仍嫌太早,要先处理现场,用物证来引导侦查方向才对。

按正确的犯罪现场处理及收集物证方法,应该先全盘观察现场,而非仅仅采集某些具体的物证如指纹、血迹而已。

我首先巡查整个现场。这栋房屋是两层楼的栗色住宅,一楼后的阳台可以直通到厨房。

从前门穿过客厅以后是一条长走廊,厨房隔着走廊与客厅相对,里面十分零乱。走廊的墙壁上有许多血迹,玛丽的尸体就躺在走廊上,面朝上,眼睛仍然睁开着,脚朝着厨房,头朝着客厅,厨房水槽的水龙头仍开着,水从厨房流出流过玛丽的尸体下方,再沿着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左边的第一间是客厅,第二间是卧房,卧房靠门的走道上躺着宁娜的尸体。走廊右边是浴室,约瑟的尸体躺在浴缸内,洗脸盆和浴缸的水龙头仍然开着,水从浴室流出,经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最末端是往地下室的楼梯,两百多平方尺的地下室都浸在水里,这些水都是从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流出,夹带着微微的血色。

二楼有两间寝室,大部份东西都没有被搬动过的迹象,但是衣柜被翻过,一些贵重的首饰和玛丽的皮包都不见了。

第一区 厨房

对现场有了整体的了解后,我们就展开地毯式的物证搜查行动。

首先我们要找出作案者入屋的途径,大门上并没有任何强力如屋的毁损痕迹,这表示犯案者可能在敲门后,由受害者主动让嫌犯进屋,或者嫌犯经由窗户或其他途径进入。

我们发现后阳台上有五扇窗户。在确定作案者是否由窗户侵入时,首先要检查窗户有无被打破的痕迹,纱窗有没有其他工具痕,蜘蛛网和尘埃上有没有指纹和脚印,有没有纤维毛发,有没有血迹等。我们排除各种可能性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有被触动过的迹象,也确定这扇窗户可能是嫌犯入屋的途径。再用三秒胶法显现寻找指纹,果然窗户上采到了一个手印。

这个手印长六寸半经过对比,发现是警方怀疑的嫌犯凯洛的丈夫的手印。他承认星期天到玛丽家接宁娜时,没有人应门,他在屋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没有拴上,便将窗户推开,然后从窗户爬入屋内。

从这个手印所能推测的情形和他描述的一样,因而不能判定他涉案,手印反而成为反证据,也就是说他所说可能是实话,他可能没有涉案。

在厨房的现场里,我们发现墙上有很多种不同的血迹:有弹跳型,溅出型,转移型等等。

血迹喷溅形态是现场重建的重要部份。当血液撞击物体表面,因物表结构和吸附性的不同而会产生不同的形态。从血迹喷溅形态可以推测犯案经过,受害者或嫌犯的相关资料等。

例如,从血迹的形状可以推测血液喷溅瞬间所在的位置,高度及角度。如果血迹是圆形,这表示血液自不远处滴落(少于十二寸);如果是锯齿状,表示滴落的距离大于十二寸;如果是惊叹号状,血液是沿着惊叹号尾端的小点位置撞击落下。

从血迹的形态和血滴大小,还可以区别血液喷溅的速度和力量。如果血液以低速射出移行,其力量很小,这种常见的血迹如受伤后血液滴落地面而造成;如果是中速,这表示力量中等,血滴边缘呈不整齐状,除主要的血滴外还会有一些散落的微小血点,一般来说,这种血迹是来自打击,刀伤棍棒榔头等;如果是高速飞溅的血滴,表示撞击力量很大,血滴广泛散布,冲击区域的中央和四周都会散有喷雾状极小的血点,这类血迹常见于枪击爆炸案件。

刀伤的血迹除了要看形态,速度和力量外,还要看伤口的位置,如果砍在肌肉,血液不会太多,但是如果砍到静脉,血就会涌出来,如果砍到动脉,血液就会更快地喷溅出来。

此外,从血迹的形态还可以判断作案的手法。例如,被害人遭殴打时血迹会呈现放射状分布形态,挥舞凶器时会留下弧形的轨迹等。

有经验的鉴识人员在现场采集血迹证据时,除了要查看四面墙壁的血迹外,也不能放过天花板和地板。

厨房的煤气炉上有一个平底锅,锅内的玉米花已爆开,散在火炉上面。厨房有两个水槽,其中一个水槽的水仍在流动,自来水外溢到厨房地面上。

厨房的餐桌和餐椅都有被破坏及移动过,椅子上有血迹,这些血迹是低速滴血。餐桌上的桌布也有血印,但是是转移型的擦抹式血印。墙上的钟和电话机都有血迹,血迹形状是中速的挥舞形血迹,很可能是被害者抵抗打斗时留下的血迹。

我们在餐桌底下发现一只手表,在处理手表物证时要十分小心。首先,手表会在落地时受到撞击而停止摆动,停摆手表上的时间往往就是案发的时间。如果不小心触动手表,停摆的手表可能会恢复走动,从而毁坏重要的物证。这只餐桌下的手表已经停摆,表面上的时间是十时十四分,我们马上将手表上的时间拍照存证。

接着我们要检查手表的款式,是男表抑或女表,以及是谁的表。仔细检查后我们发现这只手表是男用的天美时(Timex)表,因而排除了这表是玛丽所有的可能性。这个手表也不可能是小宁娜的。会不会是约瑟的手表呢?但是从掌握的资料来看也不可能,因为约瑟失明,他不可能带手表的。所以,这只手表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经过化验,厨房四周的血迹是玛丽的血。所以我们知道她最先在厨房遇到凶手,接着在厨房与凶手打斗。厨房的家俱十分零乱,我们比较家俱倒下的方向与原来的位置,组合血迹遗留的路线及方向,重建当时在厨房发生的情形:案发最初在厨房进门的地方,玛丽正在爆玉米花,她突然遭到袭击,然后她奋力反击,空手与凶手搏斗,但是嫌犯手持锋利的刀刃,不断地袭击她,她不断抵抗,并用力撕扯,将作案者的手表扯下,最后她受伤过重而逃离厨房,在走廊上不支倒下……

第二区 客厅

客厅与厨房形成鲜明的对比。厨房零乱不堪,有打斗的迹象,客厅却十分整齐。从刑事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厨房是一个零乱的动态现场,客厅则属于整齐的静态现场。

客厅的灯仍亮着,一切看起来都很安静,没有任何打斗过的迹象,沙发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报纸,咖啡桌上子则放着一本杂志。

“李博士,您过来看一看,现场怎么会有您的照片?”我的助手惊奇地喊着。

我走近咖啡桌一看,赫然发现桌上放着一本康州名人杂志,这本杂志每年只出两期,每期只介绍一位康州的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州长等等。我是改杂志介绍的第一位中国人,并将照片刊载在封面上,介绍我的那一期好几年前就出版了,不知为何会在命案现场出现。

这本杂志介绍了许多我的破案事迹,还将我喻为科学神探,采用先进的科学方法来替社会除害,为被害者伸冤。我研判嫌犯不会将这本杂志带到现场,唯一的可能是玛丽订购这本杂志,有空时翻来阅读。

我的助手便半开玩笑地说,“说不定玛丽生前就有预感,要让你这位科学神探来替她伸冤,上天可能安排您来替您的这位仰慕者破案。”

身为科学工作者,我并不相信世上会有鬼神,但对这些巧合,我内心有很深的感慨。

我相信玛丽是一位心地善良,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地照顾弱智儿子的好母亲,好好的一家人怎么会突然被杀,为何如此善良的人会遭到惨无人道的横祸,社会怎么会如此不公平?社会正义安在?

但是我不能让这些感触分心,而要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持公道,来替玛丽老太太找到凶手。人非草木,安能无情。在处理许多案件时,我内心常常会有许多感触,为了破案,我可以做作出很大的牺牲,小时候读到“大禹治水八年于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时,觉得怎么有可能,但是自从在美国成名以后,真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经常深更半夜被请到案发现场,还要到世界各地演讲,指导侦查,连回家都没有时间。我母亲高龄一百零二岁,我十分希望能多陪伴她,但是很难抽出时间来尽自己的一份孝心。也无法和太太和女儿相聚,太太生病时,也不能留在她身旁看护她。

我常常想自己这样忙碌,究竟为的是什么?但是看到象玛丽老太太这样善良无辜的人被杀,就会抑制住内心的感触,觉得自己一生虽然都在忙碌中过去,但是有机会能够替天行道,这些牺牲也是十分值得的。

将自己的情绪抛诸脑后,我们继续在客厅现场搜索。发现沙发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报纸,报纸是摊开来的,好像有人看过我觉得奇怪,为何这份报纸会跑到地毯上?另外,报纸是星期六的晚报,这表示星期六下午或晚上仍有人进入客厅,那么,案发时间应该是在星期六晚上吗?

报纸不会自己进入住家的,一定是有人拿进来的。是作案落者带来的还是受害者拿的?

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在处理现场时,侦查鉴识人员要在脑里不断地向自己提出疑问,任何一个疑端都要细查其来龙去脉。

报纸这个疑端有三种可能来源,即被害者,作案者或其他人都有可能。如何确定来源,以科学的侦察方法来说就是找指纹。将报纸拿进客厅的人可能会在报纸上留下指纹,但是也有可能有很多人拿过这份报纸,这份报纸上可能有很多指纹,有些指纹可能永远找不出来源,因为惟有之前留有指纹档案的人才能比对出来。如果没有指纹档案,就无法比对如果无法比对出所有指纹,那该怎么办?

还好,我们可以求助现场经验。我一看这情形,很可能是有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而约瑟失明,根本不可能看一般的报纸。宁娜才八岁也不会看报纸。唯一可能看报纸的受害者就是玛丽老太太,而老太太年过七十,看报纸一定要带老花眼镜,但是沙发和咖啡桌上都没有眼镜。同时,如果老太太被袭击时正在看报纸,客厅一定会很零乱,会留下血迹,但是现场很整齐,也没有血迹,因此老太太看报纸的可能性并不大。

凶嫌看报纸的可能性呢?凶嫌杀了三个人还有心情看报纸吗?假如他杀人后再看报纸,一定会留下血迹或血印,但是报纸上并没有任何血迹或血印。

有没有可能是凯洛和她先生将报纸拿进来的?从初步的指纹比对结果来看,没有找到任何符合的指纹。他们拿进来的可能性马上被排除了。

因此,我推断其他人拿进来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会是谁呢?有一个可能就是守护现场的警员。我要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务人员按指纹,掌印和脚印等作为排除性物证,在进行比对前,我决定先用心理比对侦查一下。我便询问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员,有没有人带报纸到现场?没有人承认。

不过,我知道这些警员都可能因为面子问题而不便承认,我便接着表示:如果有人不小心将报纸带进现场,可以私下写纸条告诉我,我将会原谅他,并且送一本书给他,这样,下一次便不会犯同样的错误。假如不承认,让我查出来的话,不止没有书拿,还会受到处份。

不久,果然有一位刑警写了一张纸条给我,承认是他拿报纸到现场的。因为他被派守现场,外面下雨,无事可做,自己觉得客厅没有什么物证可以保护,便坐在客厅看报纸,看后顺手丢在地上,忘记带走。

报纸的破案价值马上从一百度降为零度——没有任何破案价值。而厨房地毯上的手表破案价值就变得更高了,因为这手表不属于被害人,很可能就是凶嫌的。

第三区 走廊

沿着走廊往里走,走道上仍有血迹,走廊两边的墙上也都有喷溅型血迹,玛丽老太太的尸体倒在走道上。她的脚朝着厨房,头朝着走廊尽头,脸部朝天,双眼睁得大大的,两手分开,中国人传统上都将这种死状描述为“死不瞑目”。其实在科学角度看,这是因为死者的肌肉收缩所致。她身上共有廿七处刀伤,手上有很多被称为“防御伤”的伤口,手指和手掌都被割破和刺伤。可以看出这位老太太为了全家人的安全,曾奋起反抗,与凶嫌激烈恶斗,奋勇维护自己的家,最后仍然被刺不支倒地。案发后检验尸体时,发现她大量失血,休克致死。

第四区 浴室

走廊的右手边是浴室,门上有血迹。推门进入浴室时,发现里面有许多血迹;马桶,地面,浴缸,洗脸盆,置物柜以及墙上都有各式各样的血迹形状。约瑟的尸体倒浴缸内,裤子被拉下一半,染满了鲜血;马桶盖上有喷溅型血迹,马桶内也有血迹,形状象垂直的滴血。从这些血迹的形态和方向研判,约瑟被袭时正坐在马桶上,遭刺伤后倒在浴缸内,而凶嫌并没有放过这位失聪失明的无辜弱智人士,继续在浴缸内用刀刺杀他。约瑟身上并没有防御的伤口,很有可能是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时,就被刺死了。

约瑟身上有三十四个刀伤,刀刀集中在胸部的同一个部位,刀伤喷射出来的血将浴缸的水都染红了,虽然凶嫌将浴缸的水龙头打开,自来水溢满浴缸后又从浴室流到地下室,但是浴缸里的水依然有血色,四周亦残留着喷溅型的血迹。

看到约瑟惨死,我内心波动不已。一位重度残障,与世无争的人,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走完了短暂的人生。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容纳这些无助无辜的人?怎么会有人如此野蛮?如此残酷无情?为什么人类社会越繁荣,犯罪活动就越猖狂?归根结底,就是缺乏道德教育。社会,家庭和伦理道德教育太重要了,如果不注重教育,人类社会与禽兽世界有什么分别?

在马桶后浴室墙上有一个血手印,长约八寸半,但没有明显的纹路可以进行比对。刚开始刑警都没有注意到这个手印。但是这个血手印的形状非常大,十分不寻常;同时,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也不可能是约瑟的手,更不可能是小宁娜的手;经比对证实也不是凯洛或她先生的手;所以,这个血手印很可能是凶嫌留下的,其特征将提供进一步的线索,因此,这可能是本案的重要物证。

第五区 起居室

从浴室出来沿着走廊往里走,右边就是起居室,电视仍开着,墙上挂着玛丽一家人的照片,看到一个如此美好的家庭突然间惨遭灭门,我心里十分难过。

从厨房在爆玉米花,电视和电灯仍然开着等情况性迹证,我判断案发时间在晚上:玛丽一家人正在看电视,约瑟正准备洗澡,外婆在为外孙女准备玉米花。二楼的主卧室十分零乱,有翻箱倒柜的迹象,老太太的几个皮包被打开来,丢在地上。

第六区 卧房

小女孩的尸体躺在一楼走廊快到尽头处,左边卧房的走道上。自来水从厨房和洗手间流出,流经走廊,有一部份流进了卧房,浸湿卧房的地毯。小女孩上半身躺在湿漉漉的地毯上,下半身躺在一块床罩上,旁边有一个枕头。床罩上的血迹是干的,形状十分奇怪。一般来说干掉的血渍并不会留下类似水渍的滩印,我站在床边,盯着这些奇怪的血迹,脑子不停地想着,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痕迹。想了十几分钟后,我突然想起来,这床罩是电毯,通电使用时,上面的血迹就会被烤干成为一滩印痕。在远离门的床头一旁,我们发现喷溅型的血迹,表示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在床上遇害的。

小女孩身上共发现十四处伤口,大部份都集中在她的脖子上,脚踝上有一个模糊的血手印,可能是凶嫌在杀害宁娜后用沾有血迹的手拉住她的小脚,将她从床上拖下来。

但是从床上拖到地毯上所留下的血迹并不是湿的,也就是说,小女孩被割喉后躺在床上一段时间,过了许久凶嫌才将她拖下床的。

拖动小女孩的时候,凶嫌一定要站在床边,所以床边的地毯是十分重要的物证来源,因为凶嫌将整个现场用水洗过,床边是唯一可能留下脚印的地方。我们用化学药剂在地毯上化验,现场二十多个警员都不相信地毯上能显示脚印来,当我将药剂喷洒在地毯上,马上就显示出半个鞋印,好像魔术师在表演魔术一样,大家都“哗”的一声惊奇地叫起来。

鞋印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出是一只十号半的球鞋。再经过电脑影像处理,使印纹变得更清晰,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发现是Reebok(锐跑)的球鞋。

我们在小女孩的睡衣上发现了尿液痕迹,以及大片的血迹,经过化验,尿液和血液都是宁娜的,棉被上也有大量血迹,枕头朝地的一面也是如此。我研判小女孩被割喉后仍未断气,凶嫌用枕头压住她,直至断气不再动弹为止;后来,法医的解剖报告果然证实小女孩是窒息而死的。

如果凶嫌是用枕头闷死小女孩的,枕头朝上的一面可能会留下手纹。我们马上在现场进行化验,枕头上果然发现一个手印,这个手印很不清楚,后来我们拿回化验室用雷射侦测,发现一个更清晰的手印。这个手印只有六寸长,与浴室墙上的血手印相差很多,从此,我们推断可能有两个凶嫌,一个手型很大,另一个手型细长而娇小,很可能是一位女性。

在分析这些现场证据与现场重建时,我们认为小女孩可能听到祖母惨叫躲到卧室,被凶嫌发现后在床上惨遭割喉;后来凶嫌在屋内毁灭证据,搜索贵重物品,要离开时发现她尚未断气,便将她从床上上拖下来,再用枕头将她闷死。

我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终于将屋内的证据收集完毕。下一步就是回到化验室进一步的分析物证,同时,还要利用这些证据来寻找其它相关的线索。

户外搜查

凶器是凶杀案件的重要证据。从伤口的形状,我们可以判断出凶器的属性。举例而言,如果是被钝器打伤时,从伤势中我们可以推断凶器是榔头,斧头,棍棒,或是石头。

如果是刀,我们可以推断出单刃或是双刃,刀长和刀缘形状等。但是由于人体的肌肉纹路不一,如果是顺着肌理割伤,伤口会显得长一些,而且比实际的刀身长;如果是横向肌理割伤,伤口看起来会比凶器小,美国有许多刑事解剖学家专门研究种种伤口及死因。

从刀伤的方向,我们还可以凶嫌行凶时的相对位置及其力道。刀伤的部位也可以作为剖绘凶嫌的根据。如果伤口分散在不同的部位,很可能被害者曾与凶手打斗过;如果伤口的方向转移,很可能是死者曾经企图躲避或抵抗凶嫌的攻击;如果伤口都是顺着同一方向,则有可能凶手出手密集,刀刀间血。

本案中,经过对比三位死者的伤口,我们认为他们都是被同一把刀刺死的。凶器大概是八寸长的单刃长刀。但是,我们在屋内现场及附近多次搜寻,都找不到这把刀。追寻凶刀时,我们都会先从厨房开始,因为凶嫌往往顺手拿厨房的菜刀行凶。而美国的家庭在购买刀具时往往购买一套,如果发现一套刀具中其中的一把不见了,即可推定失踪的这把刀与案件有关;侦查人员就可以与刀商联络,确定这把刀的具体规格。

我们在玛丽家的厨房清点刀具时,果然发现其中有一把较大的刀不见了。在房屋内外现场都没有找到任何刀具证据。我们推测凶嫌可能在离开玛丽家后将凶刀丢在附近的路上,便决定展开大规模的户外搜索。

户外搜索有许多方法。有双格法,列队法,双重列队法,格状法,区域法等等,通常要视现场大小而定。

我们决定采用列队法搜索,将搜索人员排成一条长队,几十位警员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搜查,除了警犬外,搜索队伍还用金属探测器与搜索棍来探路寻找。搜索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八寸长的刀,倒是找到几百个啤酒罐,一百多个保险套,还有几把与案情无关的短刀。

美国东北部有许多毒藤,生命力强,生长迅速,如果不小心接触到这些毒藤,皮肤会十分痒痛,而且要肿上好几个星期。我刚开始查案时,毫不知情,结果碰上了几次,三、四年后我变成毒藤的专家,一看就能辨别出是哪一种毒藤。搜索时,有些新人求功心,切不顾一切就往树丛里冲;吃过几次苦头后,他们学乖了,遇到树丛就差遣资历更浅的新菜鸟或在校的实习警员打前锋。后来大家都学乖了,要进行户外搜索时都穿带上厚手套和长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