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纪大审判 第十五节 终曲不断

不过,七成的美国人认为辛普森很可能有罪,同时检方的一些现场证据也说明辛普森的涉案嫌疑。记者也往往会问我,为何要替一位可能有罪的被告作证。我的回答是,“刑事鉴识最重要的是物证,以及现场重建的工作。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就只能做部分的重建。这个案件就是只能进行部分重建的案件。本案中洛杉矶警察局的刑事化验室在DNA方面有百分之八十是做对的,但是在其余部分都有暇疵。严谨的科学工作者就是要把所有的疑点报告出来,希望检方能合理地答覆,而不是去证明被告到底有罪还是无罪,被告是否有罪,还是要由陪审员或法官决定,而不是刑事鉴识人员。”

后来在被害人家属对辛普森提出的民事诉讼案件中,我拒绝了辩方的邀请,不愿再插手。因为辛普森的刑事案件,我耽误了许多重要事情,我向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表示,该案很不幸成为一场相互不服输的篮球赛,这场球赛没完没了地进行,我决不愿意成为其中的一位球员,因为还有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要做。

辛普森案件判决后,这一案件马上成为全美刑事司法界的教材案例。洛杉矶市议会马上通过法案,增加警察局刑事化验室的经费及设备,加强训练刑事鉴识人员,各地的警察局也纷纷邀请我去演讲,说明如何避免重蹈洛杉矶警察局的复辙。

在辛普森案件结案的半年后,洛杉矶警察局又重新展开调查,至于当天晚上的命案真相,很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揭晓,也有可能成为永远无法侦破的悬案。

在九七年底,我被加州的刑事鉴识人员协会邀请担任年会的主讲人,许多与会者都是来自洛杉矶警察局化验室的鉴识人员。我从辛普森一案谈起,谈到洛杉矶警察局在处理现场不当之处。在演讲前,曾在辛普森案件作证的华裔鉴识人员冯丹尼走上来与我握手,他私下向我透露在辛普森被判无罪后他被各方嘲笑及指责的困扰。

我深深体会到刑事鉴识是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以往都是白人占大多数,很少有华裔。近来华裔鉴识人员有增加,素质也很好,但是他们大多属于基层工作,往往在大案件失败后替别人背黑锅。这些华裔鉴识人员大都是第二代或第三代移民,他们虽然不懂国语,但是却因为他们的肤色而饱受排挤,或被当成外国人。他们私下都向我表示,因为我是华裔,并且在康州警政厅的刑事化验室挑大梁,使许多美国人对我们刮目相看。

我在辛普森一案中与冯丹尼有过接触,知道他是一位十分能干,十分称职的鉴识人员。我愿意替他打抱不平,在演讲会上我向几百位鉴识人员赞扬了冯丹尼个人的能力,并指出,洛杉矶警察局在辛普森一案的失败,并非冯丹尼的过错,而是整个系统,整个管理制度的不当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