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舜卿与沧浪亭 二
苏舜卿,字子美,四川中江县人,曾祖苏协随孟蜀降宋后,授光禄寺丞,知开封府兵曹事,举家便迁到了开封。祖父苏易简,父苏耆,皆进士出身的官员。也都是名噪一时的文人,都有文集刊世。开封乃宋朝的首都。苏耆当过开封县令,这职位相当于今天的北京市市长。苏舜卿生长在这样一个官宦世家中,不知饥馁冻饿为何物。且从小浸淫典籍、浏览书乡,是一个典型的贵族子弟。
苏舜卿所处的时代,正处于宋朝的上升期。除契丹的入侵使北边屡有战事外,国内基本稳定。但朝廷内革新与守旧两派的斗争,却须臾没有停息。苏舜卿二十二岁因父荫入仕,当了一个太庙斋郎的小官。当年,因玉清宫毁于大火,皇上想修复,苏舜卿便向当朝的仁宗皇帝献上了一篇《火疏》,反对修复。内中有这样一段:
楼观万叠,数刻而尽,诚非慢于御备,乃上天之深戒也。陛下当降服减膳,避正寝,责躬罪己,下哀痛之诏,罢非业之作,拯失职之民。在辅弼,无裨国体者去之;居左右,窃弄权威者去之。精心念政刑之失,虚怀收刍荛之言,庶几灾变以答天意。
二十二岁,从今人的角度看,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可是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竟敢教训起皇帝来。这种“好为帝者师”的举动,一方面说明苏舜卿的幼稚无知,一味地恃才傲物,只想出风头,而不知人情的凶险;另一方面说明当时的士风还算健康,君臣之间的关系也还比较宽松。不然,这样高标准的“毒草”是绝对不可能出笼的。即便出笼,其下场之悲惨也是可以预料的。苏舜卿没有因为这篇《火疏》受到任何打击,五年后,他反而顺利地考中进士。说明仁宗当时的政治还算清明。
兹后,苏舜卿还给皇帝上过《乞纳谏书》和《诣匦疏》。文笔更加疏狂,批评的口气也更加严厉。特别是后一疏,甚至指名道姓斥责皇上跟前的一些近臣,尸位素餐,虚庸邪谄。皇上一天到晚和艺人混在一起,歌舞享乐,心志荒唐,政事不亲。这样的批评,不要说用在皇帝与辅臣身上,就是一般的人,恐怕也很难接受。
写《诣匦疏》时,苏舜卿已经三十一岁了。居丧期刚满回到开封。如果说九年前写《火疏》,是因为年轻而不谙世事。那么现在则说明他的性格的偏执,也可以说是可爱。疾恶如仇,勇于任事。这种性格有助于艺术的发展,但对于官场,却是一个不和谐音。人情练达即文章,说穿了,这练达即是滑头。说起来虽不好听,但却实用得很。在中国,混到高官位子上的,有几个不是老滑头?
然而有趣的是,这篇毒草抛出后三个月,苏舜卿还照例补了一个长垣知县。十年间上三疏,抨击时政,火药味很浓,但并没有影响他的仕途。这可能给他造成一种错觉,即“造反可以升官”,正义可以战胜邪恶。因此助长了他的狂放性格的发展,以致酿成最终的悲剧。
苏舜卿二十三岁结婚,娶郑氏为妻。五年后郑氏病故,旋即父丧,去官守孝,两年丁忧期满再度入仕。宰相杜衍欣赏他的才华,知道他丧妻,便把女儿嫁给了他。这一来,苏舜卿成了宰相的快婿,更是身价百倍。杜衍与范仲淹是政友,都是朝中的革新派。范仲淹于庆历三年即1043年入阁主政,任枢密副使,枢密使即杜衍。革新派人物相继掌握朝中大权。第二年,由范仲淹推荐,三十七岁的苏舜卿升任集贤校理,监进奏院。由此,苏舜卿进入“高官”的行列,其时他正当盛年,本可以凭借这一崭新的舞台,施展他的政治抱负。谁知由于自己的行为不检,被一直寻机反扑的守旧派抓住把柄,而导致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灾祸。
当时京师的俗例,各衙门春秋赛神,本衙门官员要聚在一起吃喝一顿。这酒饭钱由到会的官员们凑份子。也有的把本衙门的一些破烂清理卖掉,换一些碎钱买一顿吃喝。苏舜卿初当上京官,自然不肯放弃与同僚们相聚一乐的机会。他也让人把本司的一些拆封的废纸卖掉。钱不足,参加宴会的人又各出一些钱来助席。先是请来一班优伶歌舞助饮。喝到高兴时,苏舜卿便命令撤去优伶,让本司的吏员也走开,只留下一帮朋友。这时,苏舜卿召来两军女妓,狎邪宴乐。是夜尽欢而散。
邀饮与狎游,这在宋朝的官场中,本是常事。怎奈苏舜卿是政治漩涡中人。他岳父是当朝宰相,范仲淹和富弼为其副手,三人共理朝政,都是革新派。一些利益受到侵害的守旧派官员,一直在伺机反扑。苏舜卿本是京城名人,所邀饮者的十几个朋友,皆一时名士。因此反对派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于是由御史王拱辰、刘元瑜上本皇上,弹奏其事。仁宗皇帝肯定记得这个上《诣匦疏》的苏舜卿,也肯定没有好感。于是下令把苏舜卿抓起来,枷掠严讯,过了两个月的牢狱生活。结案,判苏舜卿监主自盗,减死一等科断,除官为民。
监主自盗,指的是苏舜卿把公家卖废纸的钱用来招待同僚喝酒。这么一点点事,差点掉了脑袋,可见处罚之严。今天,各单位卖旧报纸打牙祭,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儿,谁也不会想到这是侵吞公家财物。可是,宋代的苏舜卿,做官做到了正部级,却因为这么一丁点小事儿被革职为民,这恐怕不能简单地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来解释。一方面,它说明政治斗争的险恶,抓住一点过错,把政治对手搞掉。既落得一个惩治腐败的好名声,又达到了剪除异己的目的,何乐而不为?另一方面,也说明宋朝吏治之严。如果法律上无章可循,卖废纸也绝不会定下一个“监主自盗”的罪名。至于这法律实施的普遍程度,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庆历四年(1044年)的秋天,宋朝首都开封发生的最大事件,莫过于苏舜卿一案了。这一顿酒,不仅使他的命运产生逆转,从此离开宦海,一蹶不振。更使得改革集团受到重挫,蓄势待发的改革力量顷刻间几乎崩溃。史载“同会者十余皆连坐斥退,名士一时俱空”。这些名士,都是改革派的重要人物。到了第二年正月,改革派的三个领军人物俱被贬出京城,杜衍知兖州,范仲淹知汾州,富弼知郓州。此事的始作俑者王拱辰与刘元瑜相庆说“诸辈为我一网打尽矣!”
历史,留下了一段不可修复的遗恨。